一九〇二年初秋,我以浙江官费派往日本东京留学,初入弘文学院预备日语;鲁迅已经在那里。他在江南班,共有十余人,也正在预备日语,比我早到半年。我这一班也有十余人,名为浙江班,两班的自修室和寝室虽均是毗邻,当初却极少往来。我们二人怎样初次相见,谈些什么,已经记不清了。大约隔了半年之后吧,鲁迅的剪辫是我对他的印象中要算最初的而且至今还历历如在目前的。

留学生初到,大抵留着辫子,把它散盘在腮门上,以便戴帽。尤其是那些速成班有大辫子的人,盘在头顶,使得制帽的顶上高高耸起,形成一座富士山,口里说着怪声怪气的日本话。小孩们见了,呼作“锵锵波子”。我不耐烦盘发,和同班韩强士,两个人就在到东京的头一天,把“烦恼丝”剪掉了。那时江南班还没有一个人剪辫的。原因之一,或许是监督——官费生每省有监督一人,名为率领学生出国,其实在东京毫无事情,连言语也不通,习俗也不晓,真是官样文章——不允许吧。可笑的是江南班监督姚某,因为和一位姓钱的女子有奸私,被邹容等五个人闯入寓中,先批他的嘴巴,后用快剪刀截去他的辫子,挂在留学生会馆里示众,我也兴奋地跑去看过的。姚某便只得狼狈地偷偷地回国去了,鲁迅剪辫是江南班中的第一个,大约还在姚某偷偷回国之先。这天,他剪去之后,来到我的自修室,脸上微微现着喜悦的表情。我说:“阿,壁垒一新!”他便用手摩一下自己的头顶,相对一笑。此情此景,历久如新,所以我说这是最初的,而且至今还历历如在目前的一个印象。

鲁迅对于辫子,受尽痛苦,真是深恶而痛绝之。他的著作里可以引证的地方很多,记得《呐喊》便有一篇《头发的故事》,说头发是我们中国人的宝贝和冤家。晚年的《且介亭杂文》里有云:

对我最初提醒了满汉的界限的不是书,是辫子。这辫子,是砍了我们古人的许多头,这才种定了的,到得我有知识的时候,大家早忘却了血史,反以为全留乃是长毛,全剃好像和尚,必须剃一点,留一点,才可以算是一个正经人了。而且还要从辫子上玩出花样来……(《病后杂谈之余》)

鲁迅回国之后,照例装假辫子,也受尽侮辱,同书里有云:

“不亦快哉!”——到了一千九百十一年的双十(1911年10月10日),后来绍兴也挂起白旗来,算是革命了。我觉得革命给我的好处,最大,最不能忘的是我可以从此昂头露顶,慢慢地在街上走,再不听到什么嘲骂。几个也是没有辫子的老朋友从乡下来,一见面就摩着自己的光头,从心底里笑了出来道:哈哈,终于也有了这一天了。(同上)

鲁迅的那篇绝笔《因太炎先生而想起的二三事》(《且介亭杂文末编》)有云:

……假使都会上有一个拖着辫子的人,三十左右的壮年和二十上下的青年,看见了恐怕只以为珍奇,或者竟觉得有趣,但我却仍然要憎恨,愤怒,因为自己是曾经因此吃苦的人,以剪辫为一大公案的缘故。我的爱护中华民国,焦唇敝舌,恐其衰微,大半正为了使我们得有剪辫的自由。假使当初为了保存古迹,留辫不剪,我大约是决不会这样爱她的。

看了上面所引,鲁迅在初剪辫子的时候,那种内心的喜悦,也就可以推测,无怪不知不觉地表现到脸上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