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谱着手之先,实集汕头「西河林氏重修族谱」、厦门「鳌岗族谱」、厦门「辂存氏族系考」、秋金氏家藏手抄谱、耀亭氏家藏铜壶手抄谱、饶平县子华祖派下族谱、「五全族谱」、先考家藏手抄谱,以资参考,力求减少过去之误谬。虽见闻所限,误谬或不能免;然心力既尽,吾宗必能谅之。

一、本表以「辂存氏族系考」为蓝本、与诸谱及「仕籍考」互相校对,从其可信而弃其可疑。

一、由比干上溯自轩辕三十三世是为林姓以前之族系,今以得姓为始,故列坚公为一世始祖。

一、本表自坚公至禄公六十四世,而「鳌岗族谱」所载仅四十七世,相差至十七世。今以干支求之:自武王元年丁卯坚公受姓、至晋太康十年已酉禄公诞生,计年得千四百二十三;再以六十三世分之,每世相距二十二载有奇。设以「鳌岗族谱」四十六世分之,每世相距三十载有奇(禄公仅一载故不算)。以汉民族之早婚,则从每世相距二十二载之说,或较可信也。

一、坚公至放公,本表为二十三世,「鳌岗族谱」为十二世。考坚公受姓至放公出仕之年(周敬王三十年),计六百四十五年,一世相距至五十余年,此又理之必无者也。

一、坚之子,本表所载日载、曰磋;「鳌岗族谱」所载曰锺、曰铭;其它名字相同者,亦十无一、二。今以「仕籍考」及经史百家所载为据,无征不信之语均付阙如。

一、萍公与九牧为从兄弟。萍公无生卒之年,乃以迈公出仕之年为据(唐光化二年)。旧谱载:萍公之孙和义公于宋末始入漳州漳浦。夫以唐光化二年,距宋末至于三百八十一年;如此悠久之间,仅传三世,则其脱落又何待言。故老相传:和义公以上不可知者至十四世。故明、清之际,修谱者称和义公之父为十四郎公;然此语亦未可遽信,姑仍其旧,以俟咨访。

一、诸谱之序,录要删繁,使读者得其梗概足矣。

一、旧谱自九牧以上,凡人仕者,皆有像。然考其冠裳,则朝代倒置;视其面貌,则老少无分:盖俗工所补无疑。今惟存比干公、坚公、放公、禄公四像,以志景仰;余人则惟留像赞,以存德徽。

一、墓图不免失真,姑留之以待他日按图而索。

一、自坚公至子慕公兄弟,谓之「公谱」;自子慕公以下,谓之「私谱」。「公谱」谓宜家置一册,「私谱」则颁布独限于本支也。

一、「仕籍考」旧谱止于禄公,今以「尚友录」、「中国名人辞典」、「台湾通史」、「台湾全志」为据,又增补三百余名;自东晋至于有清历代知名之人亦略备矣。其有挂漏,后起之贤或能匡其不逮也。

一、「林氏世纪源流」序所载之系统,虽与本表不同,姑存之以作参考。

一、系统表以十一世为一表,其第十一世复重载于第二表;盖欲其首尾衔接,眉目明了;又别附说明于表下,亦「史记」年表之遗意也。

一、系统表之说明,当以逐世顺序为正。然因子孙众多,一世之人数多至数十人;恐阅览不易,乃变其例:如九牧苇公之直系叙完,然后叙藻公直系是也。

一、坚公受姓于武王元年(丁卯),至公历千九百三十五年,合计三千六十九年,是为林姓纪元。

一、本谱之搜集材料,实赖庄发君之力为多,志此以旌其劳。

三千六十九年小暑日(民国二十四年乙亥六月八日),裔孙献堂谨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