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党锢”事件,株连上千人,有史可查姓名者数十人,著名者十余人。据《后汉书·党锢传·序》称:“窦武、刘淑、陈蕃为‘三君’。君者,言一世之所宗也。”窦武、陈蕃等实是反对宦官专横的“党人”之首领。故本篇先据《后汉书》之《窦武传》、《陈蕃传》,传写窦、陈二人;再据《党锢传》,从二十一人传中,选写李膺、杜密、范滂、张俭、贾彪五人;还据《郭太传》,传写郭泰,共写八人。
①此篇材料,主要依据于《后汉书》之《党锢传》及《窦武传》、《陈蕃传》、《郭太传》,凡引此数篇文字不另加注。
第一节窦武
谋除宦官
窦武(?—168),字游平,扶风平陵(今陕西咸阳西北)人。窦融的玄孙。其父窦奉是定襄太守。他少时以“经行”著称,显名于关中。
延熹八年(公元165年),其长女入宫为桓帝的贵人,不久立为皇后。
窦武先为郎中,随即为越骑校尉,封槐里侯。次年,为城门校尉。他在位“多辟名士,清身疾恶,礼赂不通,妻子衣食才充足而已”。这时有羌蛮之难,岁俭民饥,他得到皇家赏赐的财物,或散给太学诸生,或以粮食施于贫民。永康元年(公元167年),当宦官专横,李膺、杜密等为党事拷问之时,窦武上书切谏,为李、杜等“党人”伸冤,认为这些人“建忠抗节,志经王室”,“皆国之贞士,一朝之良佐”,并说应当贬黜宦官,“案罪查罚,抑夺宦官欺国之封,案其无状诬罔之罪”,做到“信任忠良,平决臧否,使邪正毁誉,各得其所”。桓帝下令赦免李、杜等。
是年冬,桓帝死,新即位的灵帝才十二岁。窦武任大将军,封闻喜侯,子侄三人也封为侯,掌握权要。
窦武辅政,常有翦除宦官之意,太傅陈蕃也素有此心,两人合谋,起用李膺、杜密等人,任以要职,共定计策。天下士人闻风振奋。
建宁元年(公元168年),五月日食,窦武借此为由,请求窦太后诛除宦官,并先下手诛了中常侍管霸、苏康二宦官,并要动手杀曹节等人,窦太后犹豫未决,拖延了时间。
迟疑致败到了八月,有人劝窦武、陈蕃立即动手,以防意外之变。窦武马上着手准备,罢了黄门令魏彪,以亲己的小黄门山冰代之,将狡猾的长乐尚书郑■关进北寺狱。陈蕃建议立即杀了郑■,窦武不同意,命令山冰等人审问之,供辞连及曹节、王甫等宦官,并欲上奏收捕之。
是夜,窦武归府住宿时,宦官朱瑀得知消息,偷看了他的奏章,大呼窦武、陈蕃阴谋废皇帝而谋“大逆”,立即组织反抗力量。曹节闻之,惊起,挟持灵帝,关闭宫门,胁迫尚书官属写诏,任命王甫为黄门令,持节到北寺狱收捕山冰等人。杀了山冰,释放了郑飒。接着劫持窦太后,夺去玺书。并使郑■等持节收捕窦武等人。窦武不奉诏,驰入步兵营,射杀使者。召集北军数千人屯于都亭下,对军士下令:“黄门常侍反,尽力者封侯重赏。”五更时分,王甫集结讨伐人马于朱雀掖门。次日早晨,两军对阵于阙下。王甫的军士逐渐增多,对窦武之军喊道:“窦武反,汝皆禁兵,当宿卫宫省,何故随反者乎?先降有赏!”营府军士素来畏服宦官,到了中午,窦武之兵几乎散光了。最后,窦武被围,自杀,被枭首于长安都亭。他的宗亲、宾客、姻属都被杀害。家属被流放遥远的日南郡。窦太后被软禁于云台。
这时,宦官得志,士大夫丧气,原为窦武府掾的胡腾(字子升),独为窦武殡敛行丧,因此也被禁锢。
第二节陈蕃
志在清世
陈蕃(?—168),字仲举,汝南平舆(今河南汝南)人。十五岁时,曾单独住于一室,庭宇芜秽,有客来访,对他说:你为何不洒扫庭院以待宾客?他答:“大丈夫处世,当扫除天下,安事一室乎?”客知他有清世之志,非常器重之。
起初仕于郡,举孝廉,任郎中。因母去世,弃官服丧。服丧之后,为刺史周景辟任别驾从事,因谏诤不合,随即离去。
经太尉李固推荐,征为议郎,再升为乐安太守。当时李膺任青州刺史,有“威政”之名,属官闻风,多自引退,陈蕃独以“清绩”而留任。郡人周璆是个高洁之士,前后郡守招命总不理睬,只有陈蕃能请得动他,以礼待之。有个叫赵宣的平民,葬亲而不封闭墓道,居在里面,服丧二十多年,乡里称孝,地方长官多次以礼请之。郡人向陈蕃推荐此人。陈蕃与赵宣相见,问起他的妻和子,得知他的五个儿女都是丧服期间所生。陈蕃大怒,斥责其伪装孝道,表里不一,“诳时惑众,诬污鬼神”,随即判处其罪。
大将军梁冀致书于陈蕃,有所请托,“不得通”,使者诈骗求谒,陈蕃怒而杀之,因此下放为修武令。
陈蕃后为尚书。当时零陵、桂阳二郡“山贼为害”,大臣议论派兵镇压。陈蕃上疏驳之,说:二郡之民闹事,一定是地方官“贪虐”所致,应当审查地方长官,清除“在政失和,侵暴百姓者”,更选清贤奉公之人去宣布法令,安抚百姓。又提出裁减朝廷和宫中的冗员,除去奸恶。因此触忤左右,被排挤出京为豫章太守。后又征为尚书令。为人严肃,不接宾客,送人不出郭门。反对宦官陈蕃任光禄勋时,感到“封赏逾制,内宠猥盛”,乃上疏进谏,提到“近习以非义授邑,左右以无功传赏,授位不料其任,裂土莫纪其功,至乃一门之内,侯者数人”;“采女数千,食肉衣绮,脂油粉黛,不可赀计”;“夫不有臭秽,则苍蝇不飞”,但求有所改正。这主要是针刺皇帝信任宦官的。延熹六年(公元163年),桓帝到广成苑打猎,陈蕃上疏谏道:当今有田野空、朝廷空、仓库空的“三空之厄”,“兵戎未戢,四方离散”,又值农忙,不当逸游而不恤民。未被桓帝采纳。
延熹八年(公元165年),陈蕃为太尉。这时中常侍苏康、管霸复被任用,宦官得势,排挤他人。李膺及大司农刘祐、廷尉冯绲等都因忤旨而抵罪。陈蕃在朝会时为李膺等反复说情,辞意恳切。在宦官专横与反宦官专横的斗争中,有些朝臣惧不敢言,陈蕃独自上疏说:“内政不理,心腹之患。”自从除外戚梁氏之祸后,“近习(指宦官)之权,复相扇结”。他建议,应当“割塞近习豫政之源,引纳尚书朝省之事”,选任清高之士,“斥黜佞邪”之徒。桓帝不采纳。朝野怨之。宦官由此更怨陈蕃。而太学生敬重之,誉其为“不畏强御陈仲举”。
次年,李膺等以“党人”案下狱考实。陈蕃上疏极谏,为李膺、杜密、范滂等伸冤,说他们“正身无玷,死心社稷。以忠忤旨,横加拷案,或禁锢闭隔,或死徙非所。杜塞天下之口,聋盲一世之人,与秦焚书坑儒何以为异?”并指责桓帝“遇贤何薄?待恶何优?”桓帝讳其言切,借口说陈蕃征用下属不当,罢了他的官。
灵帝时,陈蕃为太傅,录尚书事。窦太后因陈蕃在桓帝时坚决拥立她为皇后,又因陈蕃与窦武共参朝政,此时欲封其为高阳乡侯,食邑三百户。陈蕃上疏辞让。窦太后不许,陈蕃固辞,“章前后十上,竟不受封”。
“党人”失败这时中常侍曹节、王甫等宦官谄事太后,膨胀势力,“多行贪虐”。陈蕃恨之,志诛宦官,而窦武也有此谋。他自以为德于太后,一定可以如愿,先向灵帝上疏,指出宦官侯览、曹节、王甫等是“元恶大奸”,如不急诛,必生变乱,并希望皇帝宣示自己的奏章。窦太后不采纳,朝廷闻者莫不震恐。陈蕃因与窦武合谋,决心诛除曹节、王甫等宦官;并立即起用原被废黜的“党人”李膺、杜密等,共定计策。
建宁元年(公元168年)五月,陈蕃劝窦武上书窦太后,要求立即诛除专横的宦官。窦太后不同意。窦武和陈蕃先诛了专制宫内的中常侍管霸和苏康,又多次要求诛除曹节等人,窦太犹后豫不决,故久未动手。到了八月,陈蕃与窦武准备对曹节等下手。九月,曹节等人发觉,矫诏收捕窦武等人。窦武抵抗不力而失败,自杀。陈蕃时已七十多岁,闻知事发,带领属官及诸生八十余人,持刀冲出承明门,攘臂大呼“黄门(指宦官)反逆”。终因势小力弱而被捕,关进黄门北寺狱,被害。家属被流放,门生、故吏都被免官或禁锢。
第三节李膺(附杜密)
受士人仰慕
李膺(110—169),字元礼,颍川襄城(今属河南)人。祖父李修,安帝时为太尉。父李益,赵国相。李膺生性高傲,交结不广,只是和同郡荀淑、陈寔等师友往来。
他起初举孝廉,得到司徒胡广征召,举高第,升任青州刺史,地方长官怕他严明,多望风弃官而去。后为渔阳太守,不久转为蜀郡太守,调任护乌桓校尉。鲜卑来骚拢时,他常亲自率军迎击。后因公事免官,退居于颍川郡纶氏县,教授学生常达千人,为世人所仰慕。南阳人樊陵求为他的学生,他不接受。樊陵后来因阿附于宦官,当上了太尉,仍为志节之士所羞。荀爽拜谒李膺时,因能为他驾驭车马而特别高兴,并宣传此事。有的士人以被李膺接待过为荣,名为“登龙门”。可见对他为人仰慕之一斑。
永寿二年(公元156年),鲜卑寇掠云中郡,李膺任为度辽将军,担任抵御任务。由于他抵御得力,寇掠者惧怕,放还一些被掠的人口,边郡得以稍稍安宁。
延熹二年(公元159年),为河南尹。当时宛陵大姓羊元群从北海郡罢官归来,偷偷地带回“奇巧”财物。李膺揭发之,并想查办其罪。羊元群向窃据大权的宦官行贿,反使李膺坐罪,罚到左校(官署名)做苦工。
起初,李膺与廷尉冯绲、大司农刘祐等共同立志纠罚奸倖之徒,而这时冯绲、刘祐也因获罪在做苦工。司隶校尉应奉了解其情,上疏桓帝为李膺等说情,认为李膺等人素有功绩,秉公执法,百姓称许,反而受罚,应当宽恕,以免激化矛盾。李膺等人才得以免刑。
使宦者畏惧李膺又被任为司隶校尉,与太学生首领郭泰等结交,反对宦官专权,有“天下楷模李元礼”之誉。这时宦官张让之弟张朔为野王县令,贪残无道,甚至杀害孕妇,闻知李膺严厉,惧罪逃至洛阳,藏匿在张让宅中。李膺知道张朔的罪状,亲自带着从吏到张让宅中搜捕张朔,交付洛阳狱,取得供辞,立即处决。张让为弟向桓帝诉冤,桓帝诏李膺入殿而亲自诘问为何擅自诛杀官员。李膺据理对答,还要求给五日期限,追查首恶分子。桓帝觉得李膺无罪,不再追问,便让他退出。从此宦官都小心翼翼,不敢再出宫门。桓帝觉得奇怪而问其原因,都说害怕李膺。
经历两次党锢事件延熹九年(公元166年),李膺等捕杀与宦官勾结的卜者张成之子。宦官集团乘机反扑,指使张成的弟子牢修控告李膺等人交结生徒,“共为部党”,“诽讪朝廷,疑乱风俗”。桓帝随从宦官的要求,下令逮捕党人,李膺也被捕。审查此案经过三府(汉代的太尉、司徒、司空所设的府署,合称三府)时,太尉陈蕃认为李膺等颇有声誉,罪名不实,不肯“平署”(联合签署)。桓帝大怒,将李膺等人关进了属于黄门署的北寺狱,株连达二百多人。外戚窦武等出面援救,桓帝才将李膺赦免,“禁锢终身”,不许做官。官府中还记录有党人名单。这是第一次“党锢”事件。李膺回乡后,居于阳城(今河南登封东南)山中,士人“皆高尚其道,而污秽朝廷”。
等到陈蕃免了太尉,朝野之人都属意于李膺。荀爽担心李膺因名高而致祸,写书劝告他明哲保身。不久,桓帝死,灵帝立,外戚窦武为大将军,名臣陈蕃为太傅,两人共掌朝政,合谋诛除宦者,重新任用名士,任李膺为长乐少府。但因宦官势大,一时未曾动手。宦官却在建宁二年(公元169年)先发制人,迫使灵帝收捕窦武。窦武兵败自杀后,宦官得势,又肆意逮捕“党人”。乡人劝告李膺逃匿,李膺毫不畏惧。结果,李膺及杜密等百余人被捕入狱处死。同时受株连而被处死、迁徙、禁锢者“六七百人”。这是第二次“党锢”事件。
李膺的妻子迁徙边地,门生、故吏及其父兄并被禁锢。李膺的门徒景顾因漏名而未被处治,其父景毅不愿苟安,上书请求免去侍御史的官职而返回家乡蜀郡。
时称“李、杜”
杜密(?—169),字周甫,颍川阳城(今河南登封东南)人。据传,“为人沈质,少有厉俗志”。为司徒胡广所辟,升至代郡太守,再任泰山太守、北海相。宦官子弟为其属县长官有奸恶行为者,都收捕查办之。
后来杜密去官还乡,常去拜谒地方长官,多所请托。同郡刘胜(字季陵)从蜀郡告归乡里,闭门修养,不大交往。郡太守王昱对杜密说:“刘季陵清高士,公卿多举之者。”他知王昱激己,答道:刘胜官位高,您待为上宾,但他知善不荐,闻恶不言,“隐情惜己,自同寒蝉”,这是罪人;我知善必举,知恶必纠,使您“赏罚得中”,这不是显然的高低之分吗?王昱惭愧而佩服,待之弥厚。
桓帝时,杜密任为尚书令,迁河南尹,转为太仆。“党人”事起,被免官还本郡,与李膺一同坐罪,两人齐名,故时人称为“李、杜”。太学生誉之曰“天下良辅杜周甫”。
灵帝时,陈蕃辅政,杜密又任太仆。“党锢”事件再起,被迫自杀。
第四节范滂、张俭、贾彪
范滂严整疾恶
范滂(137—169),字孟博,汝南征羌(今河南郾城东南)人。少时因“清节”为州里所佩服,举孝廉、“光禄四行”(敦厚、质朴、逊让、节俭)。冀州因饥荒而百姓闹事时,范滂由朝廷任命为清诏使,前去审理之。他登车前往,慨然有“澄清天下之志”。待到了州境,地方官自知贪赃枉法,闻风而弃官逃跑。他对朝廷的报告,都能合乎众议。
任光禄勋主事之时,他对光禄勋陈蕃以“公礼”相待颇为不满,乃弃官而去。郭泰批评陈蕃未曾优礼对待范滂,陈蕃承认欠妥。
后又被太尉黄琼辟为掾属。皇帝诏令三府掾属“举谣言”,即举报地方长官贤奸、百姓苦乐。范滂举奏刺史、二千石(即州郡长官)、权豪之党二十余人。掌举奏的尚书责备他举劾猥多,怀疑他有私心。他说:我的举劾,如果不是针对奸暴而为民除害,那还有什么必要!现在只是先举所急,还有待充实材料。“农夫去草,嘉谷必茂;忠臣除奸,王道以清。”如果我言之不实,愿受处治。但他察觉情况复杂,本意难以兑现,便投劾而去。
郡太守宗资曾闻范滂之名,任其为功曹,委以政事。他在位,“严整疾恶”。如有不遵孝悌之行、仁义之道者,一概斥逐之。荐举清节隐居之士。他的外甥李颂,本是公族子孙,但未被乡里荐举,中常侍唐衡为其向宗资说情而拟用为吏。范滂以为推荐者人品不正,便不召李颂。宗资知之,迁怒而责打办事小吏,小吏以为范滂决定正确而不可违背。宗资只好作罢。郡中之人对此颇存看法,指范滂亲信任用之人以为“范党”。
后来范滂被诬为“党人”,被捕关进了黄门北寺狱。狱吏将拷打审问囚犯,范滂因为同囚者大多病弱,乃要求先受审,遂与同郡袁忠争受刑。中常侍王甫审问拷打囚犯时,范滂等颈、手、足上都戴着刑具列于阶下,王甫审问他:你为臣不忠,“共造部党,自相褒举,评论朝廷,虚构无端,诸所谋结,并欲何为?皆以情对,不得隐饰。”范滂对答:我只知道孔子“见善如不及,见恶如探汤”之言,政治上要求分清贤奸,奖善惩恶,不懂得什么是“党”。王甫说:你拔举用人,合则相好,不合则排斥,什么意思?范滂仰天而叹,自觉问心无愧。王甫无法,只好解下他的刑具。
范滂因无罪而释放,南归。从洛阳出发,汝南、南阳二郡士大夫迎接者数千辆。同囚乡人殷陶、黄穆也免罪俱归,并侍卫于范滂,应对宾客。范滂对两人说:你俩相随,是加重吾罪,遂遁逃还乡。
建宁二年(公元169年),大诛“党人”。诏令急捕范滂等。郡内督邮吴导来到县里,手捧诏书,紧闭传舍,伏床而泣。范滂听说此事,知道必为自己,随即主动投狱。县令郭揖大惊,出解印绶,要和他一同逃走。范滂说:我死则祸了,怎敢连累于你,又使老母流离呢!其母与他诀别。他对老母说:我死得其所,只是希望大人“割不可忍之恩”,不要增加悲伤。老母道:“汝今得与李、杜齐名,死亦何恨!既有令名,复求寿考,可得兼乎?”范滂跪下受教,再拜而辞。对他的儿子说:“吾欲使汝为恶,则恶不可为;使汝为善,则我不为恶。”路人闻之,莫不流涕。这时范滂才三十三岁。
张俭举劾侯览张俭(115—198),字元节,山阳高平(今山东邹县西南)人。父张成是江夏太守。张俭初举茂才,因刺史不是正经人,推说有病而不起。
延熹八年(公元165年),任山阳郡东部督邮。这时中常侍侯览家在山阳郡属县防东(今山东金乡南),残暴百姓,所为不法。张俭举劾侯览及其母罪恶,请求诛之。侯览扣押其章表,使不得上达朝廷,从此结怨。乡人朱并本是佞邪之徒,因被张俭冷落而怀恨在心,上书告发张俭“与同郡二十四人为党”,于是欲诛捕之。张俭逃跑,所到之处,都因重其名行而收容之。后来流转到东莱郡,躲在李笃家。外黄县令毛钦带着武器来到,李笃对毛钦说:张俭天下闻名,无罪而躲匿,你忍心捕他吗?毛钦劝李笃不必要做老好人。李笃说:我好义,你如今也有一半。毛钦叹息而去。张俭由李笃设法逃亡出塞,故得以免祸。据说,张俭逃难所经历之处,“伏重诛者以十数,宗亲并皆殄灭,郡县为之残破”。《党锢传·论》对此救贤扶危精神大加表扬,说:“张俭见怒时王,颠沛假命,天下闻其风者,莫不怜其壮志,而争为之主。至乃捐城委爵、破族屠身,盖数十百所,岂不贤哉!”
张俭历经磨难,到中平元年(公元184年)“党事解”,才返回乡里。
建安年间逝世,终年八十四岁。
贾彪同气相求贾彪,字伟节,颍川定陵(今河南舞阳北)人。少时游洛阳,志节慷慨,与同郡荀爽齐名。起初与郭泰同为太学生首领,结合李膺等人,评论朝政,褒贬人物,与“党人”同气。
初举孝廉,补为新息县长。平民贫困,多不养子女,贾彪订了严厉的制度,凡不养子女者与杀人同罪。有一次,他出城巡视,城南有盗劫害民者,城北有妇人杀子者,掾吏想引他往南。他怒道:“贼寇害人,这是常有之事;母子相残,实是逆天违道。”随即驱车北行,查办其罪。因此几年间,民养子者数以千计,都说这是贾彪治理的效果。
延熹九年(公元166年),党事发生,太尉陈蕃谏诤无效,朝臣惊惧而不敢言。贾彪对同志者说:“吾不西行,大祸不解。”于是到了洛阳,劝说窦武等人向皇帝报告情由,桓帝因此大赦“党人”。李膺释放后,说:“吾得免此,贾生之谋也。”
先前岑蛭因党事逃亡,亲友大多收匿之,贾彪独闭门不纳,为众人所怨。他解释说,岑蛭触犯皇帝而获罪,咎由自取,吾既然不能捕捉他,又怎能收容他。众人都服他处理有原则。
后以“党人”禁锢,死于家中。
第五节郭泰
郭泰(128—169),字林宗,太原界休(今山西介休)人。家庭世代贫贱。早孤,母亲想要他到县府做点事。他说,大丈夫不能为“斗筲之役”。从师就学三年,博通典籍。善于谈论。游学于洛阳。与河南尹李膺相友善,于是名震京都。后归乡里,官吏诸儒送至河上,车数千辆。他只与李膺同舟而济,众宾望之,以为“神仙”。
司徒黄琼征辟,太常赵典推举,有人劝郭泰乘机仕进,他认为世将大乱,一概不应。他有知人之明,奖训士类,容貌魁伟,褒衣博带,周游各地。曾在陈、梁间行路遇雨,头巾一角下陷,时人仿效而折巾一角,称为“林宗巾”。可见其为人仰慕。有人问范滂:“郭泰何如人?”范滂答:“隐不违亲,贞不绝俗,天子不得臣,诸侯不得友,吾不知其它。”他虽然善于交游,但不“危言核论”,所以宦官擅政而不能伤他。等到党事发生,知名之士多被其害,只有他和袁闳得免。于是闭门授徒,弟子数以千计。
建宁元年(公元168年),陈善、窦武等为宦官所害,郭泰痛哭于野,深为国家前途担忧。
次年春,郭泰死于家,时年四十二岁。远近许多士人奔丧而来,同刻石立碑,由蔡邕撰文。郭泰同“党人”有广泛联系,并寄予同情,故附传于此。
第六节“党人”
评论“党锢”人物,首先,以反对宦官专横侈恣为“同志”;次之,多数人员是士人或太学生,自持清高,又要求仕进;再者,多出身于世族和豪族,骨干是官吏与贵戚,故当宦官侵犯其利益、损害其权势、阻碍其仕进时,便群起反对,形成一股反“浊流”的社会势力。范晔《后汉书》盛称“党人”的行为和精神,曰:“桓、灵之时,若陈蕃之徒,咸能树立风声,抗论惛俗。而驱驰崄厄之中,与刑人腐夫同朝争衡,..以仁心为己任,虽道远而弥厉。..功虽不终,然其信义足以携持民心。”又曰:“李膺振拔污险之中,蕴义生风,以鼓动流俗。激素行以耻威权,立廉尚以振贵势,使天下之士奋迅感慨,波荡而从之,幽深牢破家族而不顾,至于子伏其死而母欢其义。壮矣哉!”甚至还将“党人”与宦者区分为“泾渭”、“玉砾”、“兰莸”,比其为“清”与“浊”,而极称“党人”志行高尚,这未免言之过当,然却也不无一点道理。宦者专权确是最腐朽的势力,而有些“党人”实是企图针弊治世的贤者。
但在封建帝制而皇帝又被宦者挟持的情况下,“党人”既难以得到皇帝支持,又无严密组织和政治军事实力,更未鼓动和争取民众,自然难以消灭宦官势力,反而为其所迫而禁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