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望之、贡禹、师丹以名儒为大臣,能高论而无济时艰。
第一节萧望之
受霍光冷遇
萧望之(?—前46),字长倩,西汉东海兰陵(今山东枣庄东南)人,徙于杜陵(今陕西西安市东南)。家庭世代以种田为业,到了萧望之开始学习儒学。他“好学”,起初学习《齐诗》,师事后仓达十年。后来到太常受业,又事同学博士白奇,还从夏侯胜问《论语》、《礼服》。京师的儒生们对他都很称赞。他还写有赋四篇②。
那时大将军霍光执政,长史丙吉推举儒生王仲翁、萧望之等几个人,都被召见。在此之前左将军上官桀等谋杀霍光,霍光杀了上官桀等之后出入都加戒备。进见他的官民都要露体被搜身,摘去兵器,由两个侍卫挟持。只有萧望之不肯听他这套摆布,自动出阁,说:“不愿见。”侍卫人员对他叫嚷乱扯。霍光知道这个情况后,吩咐侍卫人员不要乱扯。萧望之到了霍光面前,对他说:“将军以功德辅幼主,将以流大化,致于洽平,是以天下之士延颈企踵,争愿自效,以辅高明。今士见者皆先露索挟持,恐非周公相成王躬吐握之礼,致白屋之意。”霍光居功自傲,听不得这种意见。于是独不任用萧望之,而王仲翁等都补为大将军史。三年间,王仲翁官至光禄大夫给事中,萧望之以射策甲科为郎,被分配看守小苑东门。王仲翁出入,前呼后拥,趾高气扬,对萧望之说:“不肯录录,反抱关为。”意思是,你不肯循规蹈矩,得罪了执政,结果不得大官而守门。萧望之说:“各从其志。”
过了几年,萧望之因弟弟犯法受到牵累,不得宿卫,免归而做了郡吏。
魏相把他收在部下,经过考察在大行令部下做了个司礼官。
建议宣帝亲政霍光死后,霍光之子霍禹又做大司马,霍山领尚书,霍氏亲属都宿卫内侍。地节三年(公元前67年)夏,京师下雹,萧望之因此上疏,要求皇帝安排接见,当面申说灾异之意。宣帝自在民间已闻萧望之之名,决定由少府宋畸问明情况,要求不必隐讳。萧望之当即提出了看法,说:现在陛下“思政求贤”,用心很好,“然而善祥未臻,阴阳不和,是大臣任政,一姓擅势所致也。附枝大者贼本心,私家盛者公室危。”建议皇帝“亲理政”,“举贤材”,“考功能”。
这显然是针对霍氏专权而发的重要议论。宣帝任萧望之为谒者,当了朝廷接待宾客的近侍。
这时宣帝初即位,想要进用贤能之士,将官民的上书交给萧望之处理。
萧望之做得很合宣帝之意,接连提升为谏大夫、丞相司直,一年中升了三次,做到了二千石级的大官。后来霍禹竟以谋反罪受诛,萧望之则日益受到信用。①此篇材料主要依据《汉书·萧望之传》,凡引此传文字不另加注。
②参见《汉书·艺文志》。
发表政见,多所建议萧望之因通政事而被选任为平原太守。他想留在朝廷内,不愿意远出为郡守,元康六年(公元前65年)被征入朝廷当了少府。宣帝觉得萧望之“经明持重,议论有余,材任宰相”,打算试试他处理政事的才干,于元康二年任他为左冯翊。萧望之由少府左迁左冯翊,怀疑君主对己有所不满,就装起病来。宣帝听到消息,派遣侍中成都侯金安上去向他宣谕旨意说:“所用皆更治民以考功。君前为平原太守日浅,故复试之于三辅,非有所闻也。”萧望之知道了皇帝试用他的原意,马上积极处理政事。
这年西羌反,汉朝派遣后将军赵充国去讨伐。京兆尹张敞上书建议说,现在大军出征,供给紧张,西方农业歉收,将会引起饥荒,希望命令有罪者入谷赎罪,以救急难。萧望之与少府李强发议,以为民有“好义欲利”之心,关键在于上之教化,对待义与利不可不慎,“今欲令民量粟以赎罪,如此则富者得生,贫者独死,是贫富异刑而法不一也”。他们引经据典,反对张敞入粟赎罪的建议。
宣帝又将此议交给两府商讨,丞相、御史向张敞问难。张敞说,萧望之等所言,是“常人之所守”。“窃怜凉州被寇,方秋饶时,民尚有饥乏,病死于道路,况至来春将大困乎!不早虑所以振救之策,而引常经以难,恐后为重责。常人可与守经,未可与权也。”
萧望之与李强又举出武帝时期赎罪法引起暴乱的事实,再次反对赎罪之议。当时丞相魏相、御史大夫丙吉也以羌患快要解决,军需大致相给,就否定了张敞之议。萧望之为左冯翊三年,于神爵元年(公元前61年)迁为大鸿胪。
在此之前乌孙昆弥翁归靡上书,表示要立元贵靡为嗣,要求娶汉公主,结婚内附,叛离匈奴。诏下公卿议。萧望之以为乌孙远在西域,相信他们的甜言蜜语,万里结婚,不是好策。宣帝不采纳其议,于神爵二年(公元前60年)派遣长罗侯常惠护送公主(或称少主)远嫁元贵靡。还没有出塞,乌孙昆弥翁贵靡死,他的侄子狂生负约自立。常惠从塞下上书报告,把公主留在敦煌郡,亲至乌孙,指责狂王负约,因立元贵靡,回来迎公主。诏下公卿议,萧望之又表示反对,他说:“乌孙持两极,无坚约”,建议征还少主。宣帝采纳了这个意见,此后汉不再与乌孙和亲。
神爵三年(公元前59年),萧望之升为御史大夫。五凤(公元前57—前54年)年间匈奴大乱,议者多说匈奴为害日久,可因其乱举兵灭之。诏遣中朝大司马车骑将军韩增等大臣问策于萧望之。萧望之认为,如果“乘乱而幸灾”,“彼必奔走远遁”,“不以义动兵,恐劳而无功”。他建议:“宜遣使者吊问,辅其微弱,救其灾患,四夷闻之,咸贵中国之仁义。如遂蒙恩得复其位,必称臣服从,此德之盛也。”宣帝采纳了他的建议,后来汉朝果然调兵卫护呼韩邪单于,平定其内乱。
这时大司农中丞耿寿昌建议设立常平仓,宣帝称好,萧望之却表示反对。然而推行常平仓,“民便之”①。丞相丙吉年老,宣帝对他甚为器重,而萧望之又奏言:“百姓或困乏,盗贼未止,二千石多材下不称职。三公非其人,①《汉书·食货志》。
则三光为之不明,今首岁日月少光,咎在臣等。”意思是,百姓穷困,盗贼未止,官吏无能,都因丞相不称职。宣帝因萧望之轻视丞相,就命几个官吏诘问他。萧望之知道不妙,免冠答对。宣帝从此对他不大高兴。
由太傅辅政后来丞相司直緐延寿上奏,告发萧望之对使者傲慢失礼,对丞相患病也不过问,还有擅作威福和贪财行为,触犯了法律,要求逮捕查办。宣帝于是指责萧望之“廉声不闻,傲慢不逊”,沾染污点,于五凤二年(公元前56年)左迁为太子太傅。
萧望之左迁后,黄霸、于定国等相继由御史大夫升为丞相。他却不得为相。做太傅时,以《论语》、《礼服》等教授太子。
匈奴呼韩邪单于要来朝见天子,诏公卿议接见礼仪。黄霸、于定国等认为,“其礼仪宜如诸侯王,依次在下”。萧望之则认为、对待匈奴,应当尊重,“宜待以不臣之礼”。宣帝采纳了他的意见,“以客礼待之”。
甘露三年(公元前51年),萧望之主持石渠阁会议,评议诸儒对《五经》同异的意见②。
宣帝于黄龙元年(公元前49年)病重,选择可以嘱托大事的大臣,把外戚侍中乐陵侯史高、太子太傅萧望之、少傅周堪召到宫中,任史高为大司马车骑将军、萧望之为前将军、周堪为光禄大夫,都受遗诏辅政,领尚书事。宣帝去世,太子即位,是为元帝。萧望之与周堪本以师傅受到尊重,现在多次宴见,参议国家大事。萧望之又推荐刘向,擢为给事中,与侍中金敞“并拾遗左右”。四人同心谋议,劝导元帝重视古制,多所欲匡正,元帝信任并采纳他们的意见。
与弘恭、石显的矛盾以前宣帝不大重视儒术,任用法律,而中书宦官用事。中书令弘恭、石显久典枢机,明习文法。弘恭“善为请奏,能称其职”。石显“为人巧慧习事,能探得人主微指,内深贼,持诡辩以中伤人,忤恨睚眦,辄被以法”①。他们与外戚车骑将军史高互相勾结,而与萧望之等对立。萧望之与史高“有隙”②,又“患苦外戚许、史在位放纵,而中书宦官弘恭、石显弄权”③,打算建议罢免这伙人。他以为中书是为政之本,应当选用贤明之人,武帝因游宴后庭而任用宦者,这不是本朝旧制,又违古代不近刑人之义,建议罢免中书宦官,更用士人,因此与史高、弘恭、石显等的矛盾加深。元帝初即位,难于改革,议久不定,还将刘向调为宗正。
萧望之、周堪多次推荐名儒才士备用谏官,会稽人郑朋暗里打算附从萧望之,上书揭发史高、许章及其子的过错。周堪看过这个奏疏,建议让郑朋待诏金马门。郑朋当面吹捧萧望之,说萧望之如果兴周、召之业,他愿追随②《汉书·宣帝纪》。
①《汉书·佞幸传》。
②《汉书·匡衡传》。
③《汉书·楚元王传》。
效力。萧望之对此奉承颇为乐意。郑朋还多次称颂萧望之,短毁史高,说许章、史高的过失。
被宦者势力迫害而亡自郑朋的不正之风暴露之后,萧望之就与他断绝来往,周堪也不予推荐任用。郑朋为此怨恨,倒向许、史,把说许、史事的责任推给周堪等人,说:“皆周堪、刘更生教我,我关东人,何以知此?”于是侍中许章建议召见了郑朋。郑朋出外扬言说:“我见,言前将军(萧望之)小过五,大罪一。中书令在旁,知我言状。”萧望之听到这个消息,就此问弘恭、石显。弘恭、石显担心萧望之亲自申诉,会交由其他官员查办,立即勾结郑朋及其同伙华龙,命二人告发萧望之等阴谋打算罢车骑将军及排挤许章和史高,等候萧望之休假之日,上奏皇帝。于是这事交给弘恭审问,萧望之率直地对话:“外戚在位多奢淫,欲以匡正国家,非为邪也。”弘恭、石显上奏说:“望之、堪更生朋党相称举,数谮诉大臣,离毁亲戚,欲以专擅权势,为臣不忠,诬上不道,请谒召致廷尉。”意思是说萧望之等结党营私,要求法办。当时元帝初即位,不懂得“谒者召致廷尉”就是下狱,便答应了弘恭等人的建议。后来元帝召见周堪、刘向,才知萧望之已关在狱里,大惊地说:“非但廷尉问邪?”就此责备弘恭、石显,二人叩头认错。元帝说,把他们放出来照常管事。弘恭、石显唆使史高出面对元帝说,皇帝新即位,就审查师傅,既然已经下狱,应该就此罢他的官。于是元帝下诏说,萧望之辅导我八年,没有什么罪过,把他及周堪、刘更生都罢官为民。而郑朋却当上了黄门郎。
过了几个月,元帝又下诏说,萧望之“导以经术,厥功茂焉”,赐爵关内侯,任为给事中。元帝还打算依靠萧望之用为丞相。恰巧这时萧望之之子散骑中郎萧伋为其父前事上书鸣不平,有司受理此事,反而上奏说萧望之本来有罪而不是他人诬告,现在他教子上书,失大臣之体,犯了不敬之罪,要求逮捕。弘恭、石显知道萧望之个性刚而不屈,上奏说:萧望之“不悔过服罪,深怀怨望,教子上书,归非于上”,不将他下狱,不足以解决他怏怏之心。元帝说:“萧太傅素刚,安肯就吏?”石显等人说:“人命至重,望之所坐,语言薄罪,必无所忧。”元帝于是同意了他们的建议。
石显等立即着手逮捕萧望之,并命执金吾派兵包围萧府。使者到了萧府,召萧望之。萧望之知道不妙,打算自杀,他的夫人加以阻止,以为这不是皇帝之意。他为此问门生朱云怎么对待。朱云是个好节之士,觉得不好对待,劝萧望之自己拿定主意。于是萧望之仰天叹道:“吾尝备位将相,年逾六十矣,老入牢狱,苟求生活,不亦鄙乎!”竟然饮鸩自杀。这时是初元二年(公元前47年)十二月。元帝得知消息大惊,拊掌大叫:“曩固疑其不就牢狱,果然杀吾贤傅!”他罢食不吃,直掉眼泪,近侍人员也随之哀恸。于是召来石显等责问议论不审,石显等免冠认错,过后也就作罢。
元帝对萧望之始终追念不忘,不仅让其长子萧伋嗣为关内侯,还每年派使者去扫墓。
萧望之是当时的名儒,作风上尚算正派,政治上有一定见解。史称他“身为儒宗,有辅佐之能,近古社稷臣”,似乎评价过高。他身为天子之师,官高位重,却斗不过两个中书宦者,即使有元帝关怀,也逃不脱石显等人的暗算。这个问题,扯不上什么儒法两条路线的斗争,实是两支君权附属势力的较量,由于萧望之缺乏实际才干,君主操纵无能,而对手石显等却是玩弄阴谋诡计的行家里手,以致宦者势力得胜,师傅势力失败。萧望之个人成了这场斗争的牺牲品。
第二节贡禹
建议朝廷节俭
贡禹(前124—前43),字少翁,西汉琅邪(郡治今山东诸城)人。通晓儒家经学,学习和传授《齐论》、《公羊春秋》②,被征为博士,任凉州刺史,因病去官。又举贤良,任河南县令。过了一年多,在工作上受到太守府官的指责,免冠认错。他说:“冠一免,安复可官也!”于是去官。
元帝初即位时,征用贡禹为谏大夫,在政事上多次虚心请教。这时农业歉收,地方上大多穷困。贡禹向元帝上奏,说:古时简朴,任贤使能,薄税轻徭,所以人给家足。到了本朝初年,循古节俭;后来争为奢侈,上行下效,“甚非其宜”。并指出:“方今齐三服官作工各数千人,一岁费数巨万。蜀广汉主金银器,岁各用五百万。三工官官费五千万,东西织室亦然。厩马食粟将万匹。..东宫之费亦不可胜计。天下之民所为大饥饿死者,是也。今民大饥而死,死又不葬,为犬猪食。人至相食,而厩马食粟,苦其大肥,气盛怒至,乃日步作之。..武帝时,又多取好女至数千人,以填后宫。..诸侯妻妾或至数百人,豪富吏民畜歌者至数十人,是以内多怨女,外多旷夫。及众庶葬埋,皆虚地上以实地下。其过自上生,皆在大臣循故事之罪也。”他向元帝建议“少仿古以自节”,节省费用,遣归宫女,减少厩马,将一部分苑地分给贫民耕种。元帝采纳了贡禹的建议,下诏令太仆减食谷马,水衡减食肉兽,将宜春下苑交给农民耕种,又罢角抵诸戏及齐三服官。提拔贡禹为光禄大夫。
建议减轻农民负担不久,贡禹上书,说自己年已八十一岁,血气衰竭,耳不聪,目不明,难以任职,是个“素餐尸禄餐朝之臣”,要求退休还乡。元帝不同意。过了一个多月,任贡禹为长信少府。元帝初元五年(公元前44年)六月,御史大夫陈万年去世,贡禹被提升为御史大夫,位于三公之列。
贡禹在位,多次言朝政得失,提出不少具体的建议。他说,古时民无赋算口钱,自汉武帝“征伐四夷,重赋于民,民产子三岁则出口钱,故民重困,至于生子辄杀,甚可悲痛”。他建议,当令男儿七岁才出口钱,二十岁才出算赋。
他又说,古代不以金钱为币,专意于农业。现在本朝以铜铸钱,开山采掘铜铁,斩伐林木,耗费人才,破坏生态,影响天气,势必产生水旱之灾。自从铸五铢钱以来,百姓犯盗铸罪而判刑者很多,富者愈富,贫者愈贫,商贾求利“而不出租税”,农夫劳苦而负担沉重,“已奉谷租,又出稿税,乡部私求,不可胜供”,所以百姓“弃本逐末,耕者不能半”,“穷者起为盗贼”。他指出,这是由于“末利深而惑于钱”,根子就在于“钱”。所以,他建议,取消采铜业及以铜铸钱,禁止私商活动,也不必收商贾之税,务必“使百姓一意农桑”①。
①本篇材料主要依据于《汉书·贡禹传》,凡引此传文字不另加注。
②见《汉书·艺文志》及《儒林传》。
①《汉书·食货志》。
他又说,各个离宫及长乐宫的侍卫人员可减一大半,“以宽徭役”。十万多官奴婢戏游无事,费用巨大,百姓负担很重,应当令官奴婢“代关东戍卒,乘北边亭塞候望”,即以官奴婢代替百姓负担徭戍任务。
建议纠正官场风气他又建议,令朝廷官员的家庭不得私自贩卖,与民争利,违犯者“辄免官削爵,不得仕宦”。他指出,文帝时“贵廉洁,贱贪污”,商贾、赘婿及贪官“皆禁锢不得为吏”,赏善罚恶,不阿亲戚,“无赎罪之法,故令行禁止”。武帝兴功,耗费巨大,用度不足,“乃行一切之变,使犯法者赎罪,入谷者补吏,是以天下奢侈,官乱民贫,盗贼并起,亡命者众”。地方政府以便巧书计者和勇猛酷烈者为吏,欺上瞒下,虐待百姓。所以无义而有财者显于世,欺谩而善书者尊于朝,悖逆而勇猛者贵于官。故俗皆曰:‘何以孝弟为?财多而光荣。何以礼义为?史书而仕宦。何以谨慎为?勇猛而临官。’”有些犯法受刑分子从政,行为不端,但“家富势足,目指气使”,号称为“贤”。所以说,“居官而置富者为雄杰,处好而得利者为壮士,兄劝其弟,父勉其子,俗之败坏,乃至于是!”他认为造成此政此风的原因,“皆以犯法者得赎罪,求仕者不得真贤,相守崇财利、诛不行之所致也。”所以,他建议,“宜除赎罪之法”,对于选举不实及贪赃枉法者,不但免官,还要杀头,一定要改变长期以来“舍法度而任私意,奢侈行而仁义废”的不良风气。
元帝将贡禹的建议交给群臣议论。从此开始令男儿七岁才出口钱。又省一些宫馆的侍卫人员,减诸侯王庙卫卒半数。其余贡禹的建议,则未被采纳。贡禹又建议罢郡国庙,定汉宗庙迭毁之礼,都未得施行。
能言而不能改进政治贡禹为御史大夫时,所议多与丞相于定国不合。当时关东连年遭受灾害,流民进入关中,影响京师安定,上书论政者多归咎于大臣。元帝引见于定国和贡禹,“条责以职事”,指出当时恶吏妄为,盗贼濅广,民多怨结,地方大员多不称职。并指问:“今丞相、御史将欲何施,以塞此咎。”①贡禹等无言以对,想不出什么施政良策。
贡禹任御史大夫仅几个月便去世,死时为元帝初元五年(公元前44年)
十二月九日②。他死后,皇帝追思其议,竟下诏罢郡国庙,定迭毁之礼。但刘歆以为贡禹建迭毁之议,不免“失礼意”③。
贡禹与王吉为友,都“以礼让进退”④。当时人们称道:“王阳(即王吉)在位,贡公弹冠。”①这是说他俩取舍相同。
贡禹的言论,多切中时弊,揭露社会矛盾及政治风气较为尖锐,有一定的进步性;但他的建议不是基于对社会深刻的分析及有力的措施,不切实际①《汉书·于定国传》。
②《汉书·元帝纪》。
③《汉书·韦贤子玄成传》。
④《汉书·王贡两龚鲍传·序》。
①《汉书·王吉传》。
而近于迂,所以无能挽救世道习俗。班固评道:“春秋列国卿大夫及至汉兴将相名臣,怀禄耽宠以失其世者多矣!是故清节之士于是为贵。然大率多能自治而不能治人。”②此评不无道理,但尚欠深刻。儒者往往能揭露矛盾,但大多无能解决矛盾。
②《汉书·王贡两龚鲍传·赞》。
第三节师丹
多所建议
师丹(?—3),字仲公,西汉琅邪东武(今山东诸城)人。治《诗》,受教于匡衡。举孝廉为郎。
元帝末,为博士,免职。成帝建始(公元前32—前28年)年间,州举茂材,又补为博士,出任东平王太傅。鸿嘉四年(公元前17年),河水溢流,造成水灾,群臣对修堤与不修堤争议不休,结果不修,师丹等多次论说百姓可哀,朝廷才派使者去灾区抚慰百姓④。稍后,丞相翟方进、御史大夫孔光认为师丹议论深博,廉正守道,大力推举。于是师丹被征召入朝,任光禄大夫、丞相司直。过了几个月,又以光禄大夫给事中,从此任少府、光禄勋、侍中,“甚见尊重”①。绥和元年(公元前8年),师丹为诸吏散骑光禄勋。是年十一月,成帝立定陶王刘欣为皇太子,以师丹为太子太傅。同时王莽为大司马②。刘欣即位,是为哀帝,师丹任左将军,赐爵关内侯,食邑,领尚书事,于是代王莽为大司马,封高乐侯。不久,徙为大司空,辅政。
自成帝以来,外戚王氏已逐渐掌握朝政。哀帝刘欣为定陶王时,看到成帝将政事付托于外家,王氏权重,内心常常忧虑。自做了皇帝之后,打算对时政有所改革。他封丁、傅两个外家,而稍抑王氏之权。如:封舅丁明为阳安侯,舅之子丁满为平周侯,封皇后之父傅晏为孔乡侯③;外遣曲阳侯王根于封地,罢免成都侯王況为庶人,又免去王根等人所推荐的官员④。师丹以师傅居三公之位,得到哀帝的信任。他以为哀帝处理政事猝急,上书说:古时父死子承,有“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先帝去世不久,竟然封拜舅氏与后家,而放出王氏。频繁地发下诏书,变动政事,猝急而不慢稳。如今各地并不安定,阴阳失调。他向哀帝建议,多看多想,“不宜仓卒”。
提出限田法,议而不行师丹辅政时,看到土地兼并与贫富悬殊所引起的社会矛盾极为严重,欲救社会之急,想出了个限田法。他向哀帝建议:古之圣王莫不设井田,然后治乃可平。孝文皇帝承亡周乱秦兵革之后,天下空虚,故务劝农桑,帅以节俭。民始充实,未有并兼之害,故不为民田及奴婢为限。今累世承平,豪富吏民皆数巨万,而贫弱愈困。盖君子为政,贵因循而重改作,然所以有改者,将以救急也。亦未可详,宜略为限。
哀帝把师丹的建议交给群臣议论。丞相孔光、大司空何武等支持师丹的建议,并向哀帝提出了限田、限奴婢的具体办法:“诸侯王、列侯皆得名田国中。列侯在长安,公主名田县道,及关内侯、吏民名田皆毋过三十顷。诸侯王奴婢二百人,列侯、公主百人,关内侯、吏民三十人。期尽三年,犯者③此篇材料主要依据于《汉书·师丹传》,凡引此传文字不另加注。
④《汉书·沟洫志》。
①师丹于永始三年(公元前14年)由少府为光禄勋,过二年迁侍中光禄大夫。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下。②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下。
③参见《汉书·哀帝纪》。
④参见《汉书·元后传》。
没入官。”这对各个等级的人,都作了限田、限奴婢的规定。所谓“名田”,即以私人名义占有土地;名田若干,就是限田多少。
这种建议,算不得什么社会改革方案,只是权宜之计,对权贵和豪富“略为限”而已。但即使如此不能针砭社会弊病之议,居然也引起当时社会小小波动及部分权贵的反对。此议传开,顿时田宅与奴婢的价格下降,丁氏、傅氏等用事之外戚,董贤等隆贵之大臣,都感到“不便”,因为此议如果付诸实施,自然对于正在大肆兼并土地和追求奢侈的他们有点碍手碍脚。哀帝此时举棋不定,诏书“且须后”,即等待以后再办,于是限田、限奴婢之议“遂寖不行”①。
因持异议而被罢官哀帝即位之初,称成帝之母王氏为太皇太后,称成帝的赵皇后为皇太后,而自己的祖母傅太后与母丁后都在定陶王国邸。傅太后“为人刚暴,长于权谋”,教养刘欣“至于成人”①。她知道成帝无子为嗣,通过向赵昭仪及帝舅骠骑将军王根行贿的办法,使刘欣得以立为皇太子②。因此,刘欣即位后,她自以为应当尊贵,“欲求称尊号,与成帝母齐尊”③。这时,高昌侯董宏“希指”上书,引秦华阳夫人称太后之史例,建议“宜立定陶共王后为皇太后”,即以哀帝生母为皇太后。师丹以左将军的身份和大司马王莽共同弹劾董宏,以为董宏“称引亡秦以为比喻,诖误圣朝”,犯了“大不道”之罪。哀帝因为刚刚即位,脚跟未站牢,羽毛不丰满,于是表示谦让,违心地采纳了王莽和师丹的意见,罢免董宏为庶人。傅太后闻知大怒,要挟哀帝必称其尊号,哀帝于是追尊定陶共王为共皇,尊傅太后为共皇太后,丁后为共皇后。郎中令泠褒、黄门郎段犹等又乘机上奏,建议定陶共皇太后、共皇后等都不宜冠以“定陶”藩国之名,车马衣服及立官置吏也宜称“皇”之意,还应当为共皇立庙于京师。哀帝将此议交给群臣讨论,不少官员表示赞同,只有师丹表示异议。师丹认为,必须明尊卑之礼,正人伦之序。如今定陶共皇太后、共皇后以“定陶共”为号,合乎“母从子、妻从夫之义”,打算将其车服与立官置吏,比同于太皇太后王氏,“非所以明尊卑无二上之义”;定陶共皇的号谥前已决定,也不必再改;今帝既然继承成帝,“义不得复奉定陶共王祭入其庙”。哀帝本欲通过这个行动树立自己的权势,以抑制王氏;而师丹却高谈阔论表示反对,实际上是倾向王氏,自然这对君臣之间有了隔阂。从此师丹逐渐不合哀帝之意。
适值此时有人向哀帝建议改革币制,说古代以龟贝为货,现在改用为钱,百姓因此贫困,应当改币才好。哀帝征询师丹的意见,师丹答对可改。哀帝将此案交给有司再议,都以为钱已用了很久,难以猝然变易。师丹因年迈健忘,忘了前之所语,后从公卿之议。又一次,师丹命属吏代写奏疏,属吏私自留下草稿,因而传了出去,丁氏、傅氏的子弟听到这个消息,派人上书告发师丹,说他一方面向皇帝上书言事,一方面让外人也得到其书。哀帝因此①本节依据于《汉书·食货志》上。
①《汉书·孔光传》。
②参见《汉书·外戚传》下。
③《汉书·傅喜传》。
问大臣有何意见,都答对说:大臣奏事不应当漏泄,使吏民传写流闻四方。应当交付廷尉查办。于是事下廷尉,廷尉劾师丹犯了“大不敬”之罪。事尚未了,给事中博士申咸等人上书为师丹辩护,说他品行出众,积极言事,使人写书,漏泄之过不在其身;以此贬黜,可能众心不服。尚书劾申咸等人说,这些人以儒者身份受到重用,对师丹这样的国家重臣议罪处罚本是慎重的事,他们起初附会经义以为当治,一旦事已公之于众,又上书妄誉师丹,前后矛盾,实属“不敬”。哀帝降了申咸等人各二等,随即下了罢免师丹大司空之职的策书①。策书上说:三公是我的腹心大臣,应当起到“辅善相过,匡率百僚,和合天下”的重大作用。我因不明,委政于您。近来阴阳不调,寒暑失常,变异很多,灾害严重,百姓困苦流亡各地,司空之职没有尽到。您既不与我同心,何以率示臣下?我想到您“位尊任重”而不称职,但您曾为我太傅,未忍治理,已诏有司赦而勿治。马上交出大司空高乐侯印绶,免官归去。
尚书令唐林以为哀帝对师丹处治过重,上疏说,师丹为世儒宗,德高望重,亲傅于帝,位在三公,过失不大,而处治过重,京师有识之士都以为应当恢复其爵邑。哀帝采纳了唐林的建议,下诏赐师丹爵关内侯,食邑三百户。师丹免官之后,哀帝采用朱博的建议,尊其祖母傅太后为皇太太后,其母丁后为帝太后,与太皇太后王氏及皇太后赵氏同样尊贵,“各置少府、太仆,秩皆中二千石”①;又为其父共皇立寝庙于京师,仪式如同元帝。朱博迁升丞相后,又与御史大夫赵玄上奏说,应将师丹免为庶人,复封董宏为高昌侯。哀帝同意。于是师丹废归乡里。
随外戚派系波动而沉浮平帝即位,王氏权势重新膨胀。新都侯王莽报告太皇太后王氏,发掘了傅太后、丁太后的墓,剥夺了她们的玺绶,更以庶民身份葬之,隳废了共皇庙。原来提议尊定陶共王为“皇”者泠褒、段犹等人都迁徙到合浦,又免高昌侯董宏为庶人。征师丹诣公车,赐爵关内侯,食故邑。元始三年(公元3年)二月②,太皇太后王氏下诏大司徒、大司空说:褒有德、赏元功乃百王不易之道。故定陶太后造称僭号,悖于义理。师丹为人忠节,分明尊卑,可谓社稷之臣。应根据“章有德、报厥功”之道,对他增加封赏。于是封师丹为义阳侯,赐以二千一百户。过了一个多月,师丹去世,谥曰节侯。其子业嗣侯,随王莽之亡而绝爵。
西汉自元、成以后,外戚权重,直接影响刘氏政权兴亡,也影响社会安乱,外戚丁氏、傅氏与王氏互相争权夺利,有派别之分,但无优劣之别,师丹与董宏依此倚彼,更为胜败,无足称道,不必褒贬。班固说:“(师)丹与董宏更受赏罚,哀哉!”①师丹与董宏的表演,确可悲啊!师丹限田之议,触及了当时社会的主要矛盾,但不是个积极改革的良法,从当时限田之议一风吹的史实来看,且不论其主客观原因,就说当事者吧,哀帝不象个锐意改①师丹为大司空“一年免”,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下。
①《汉书·外戚传》下。
②参考《汉书·外戚恩泽侯表》。
①《汉书·何武王嘉师丹传·赞》。
革之主,师丹也不是改革大家,最多只是个空想的小改良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