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十一年岁杪(1142年1月末),在岳飞、岳雲父子和张宪惨遭秦桧赵构毒手之后,南宋王朝的刑部大理寺所宣布的《判决书》的最后一段是:

岳飞、张宪家属,分送广南、福建路州军拘管,月具存亡闻奏。编配人并岳飞家属,并令杨沂中、俞俟,其张宪家属令王贵、汪叔詹,多差得力人兵防送前去,不得一并上路。岳飞、张宪家业籍没入官,委俞俟、汪叔詹逐一抄札,具数申尚书省。

绍兴三十一年(1161)的十月丁卯(二十八日),南宋王朝下了一道诏令说:

蔡京、童贯、岳飞、张宪子孙家属,令见拘管州军并放令逐便。用中书门下省请也。于是飞妻李氏与其子霖等皆得生还焉。(《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六三)

颁发这道诏令的背景,是因为金朝皇帝完颜亮已经对南宋发动了大规模的军事行动,水陆并进,势甚凶猛。这时南宋臣僚和太学生中都有人上疏给赵构,也有人上书给知枢密院叶义问,提议雪岳飞之冤,“以谢三军之士,以激忠义之气”。赵构这时在内心的深处虽又打算着更向南方逃跑的“避狄之计”,然而终于扭不过朝野军民主张抗战的舆论和气势,因此,他又不得不极其勉强地下诏宣布要亲往建康(今南京市)去“视师江上”。而允许释放岳飞、张宪子孙家属的诏令,就是与“视师江上”的诏令同一天发布的。同一天发布的这两道诏令,虽然都是与鼓舞军民的抗金情绪有关的,然而,在这里竟把岳飞、张宪与蔡京、童贯相提并论,作为同一类人物看待,真不免把青红皂白视同一律了。这且按下不表。岳飞的被流放到广南地区、且还屡被移徒地点的妻子家属,总算因为这道诏令而又回到江州家中了。

绍兴三十二年(1162)六月初十日,宋高宗赵构禅位给他的过继儿子赵眘,自己则以太上皇帝的身份而退居于德寿宫中。

赵眘即死后庙号为孝宗的人。他是一个有志于对金用兵、收复失地、报仇雪耻的人。自从他幼年被收养在宫中之后,即对于主张抗战的文武臣僚,特别是对于岳飞,深表敬重;而对于秦桧则极为鄙视,且曾因此遭受到秦桧的忌嫉,并一度吃过秦桧的亏。

对于岳飞诸人之惨遭杀害,宋孝宗是深感痛心的。《金佗稡编》卷九,于《昭雪庙谥》一文后附载一事云:

淳熙五年五月五日,臣霖(按即岳飞第三子)以知钦州召见,赐对便殿,上宣谕曰:“卿家纪律、用兵之法,张、韩远不及。卿家冤枉,朕悉知之,天下共知其冤!”

所以,在孝宗受禅之初,便于七月初十日以仰承太上皇帝旨意为名,下令追复岳飞的原官,“以礼改葬,访求其后,特与录用。”到这年十月十六日,便以正式文告,宣布追复岳飞的“少保、武胜定国军节度使、武昌郡开国公、食邑六千一百户、食实封二千六百户”(《金佗稡编》卷十三《追复少保两镇告》)。

同年的十月十八日,岳飞的李夫人也恢复了楚国夫人的封号;儿子岳雲也追复了左武大夫、忠州防御使,以礼祔葬岳飞墓旁;次子岳雷也已亡故,也追复了忠训郎、阁门祗候;三子岳霖则恢复了右承侍郎。

宋孝宗隆兴元年(1163)七月十九日,经岳雲的儿子岳甫的奏陈,南宋王朝发还了岳飞生前在江州所置田宅房廊,计为:

钱——三千八百二十二贯八百六十三文

田——七顷八十八亩一角一步

地——一十一顷九十六亩三角

水磨——五所

房廊草瓦屋——四百九十八间(《金佗续编》卷十三《户部复田宅符》)

淳熙五年(1178)闰六月二十二日,经岳飞第三子岳霖的奏陈,南宋王朝把岳飞生前所接受到的赵构写给他的全部“御笔”、“手诏”(岳飞冤死后被拘没到南宋政府的左藏南库架阁中了),全部发还。

按照宋朝的规定,对于封爵已至王、公,或文武官僚的职位已到三品以上的,身死之后都要谥以美名。岳飞是惨遭杀害的,自然不可能再有“易名之典”。然而到孝宗即位之后,他的冤案已经得到平反昭雪,生前的职衔也全已明令恢复了,而有关“谥号”的事却迟延了十多年而犹未被人提及。乾道六年(1170)湖北转运司上书给南宋政府,要为岳飞在鄂州建立庙宇,南宋政府也只答复他说:“奉敕,宜赐忠烈庙为额”,说明这个庙额还只是临时拟定的。到淳熙四年(1177),江东转运副使颜度上奏说,应为岳飞定谥,太常寺拟请“谥以忠愍”,但孝宗未予同意,“令别拟定”。后来再由太常寺复议,又建议说:

兹按谥法,折冲御侮曰武,布德执义曰穆。公内平群盗,外捍丑虏,宗社再安,远迩率服,猛虎在山,藜藿不采,可谓折冲御侮矣;治军甚严,抚下有恩,定乱安民,秋毫无犯,危身奉上,确然不疑,可谓布德执义矣。合兹二美,以武穆谥公,于是为称。(《金佗续编》卷十四《武穆谥议》)

到淳熙五年(1178)十二月十二日,宋孝宗同意了这个意见,于是正式宣布,确定岳飞谥号为武穆。

到宋宁宗赵扩即位以后,权臣韩侂胄为了提高和巩固自身之权势地位,一心要发动对金的战争。首先使用各种方法“以作六军之气”,未经岳飞后裔或其他臣僚的陈请,便于嘉泰四年(1204)五月下诏说,岳飞“可特予追封王爵”,到六月二十日,发布了正式文告,追封岳飞为鄂王。(《金佗续编》卷二七,《封王信札》、《鄂王信札》、《追封鄂王告》)

然而昭雪事项到此还未告结束。宋宁宗于嘉定十七年(1224)去世,理宗赵昀继位之后,认为岳飞谥曰武穆,既不能完全符合孝宗的本意,也不足以概括岳飞一生的功德,便下诏说:“易名之典虽行,议礼之言未一:始为忠愍之号,旋更武穆之称。”到底还是未能尽满人意。所以决定要改用更合适的字样。最初太常寺已拟议改为忠穆,然而宋理宗觉得仍难满意。于是在宝庆元年(1225)下诏说:

爰取危身奉上之实,仍采克定祸乱之文,合此两言,节其壹惠。昔孔明之志兴汉室,若子仪之光复唐都,虽计效以或殊,在秉心而弗异。垂之典册,何嫌今古之同符;赖及子孙,将与山河而并久。……故太师追封鄂王特与赐谥忠武。(《金佗续编》卷十六《赐谥告词》)

岳飞虽从此年即改谥忠武,从此下距南宋之亡虽然还有五十余年,但岳武穆之称号一直流传于世,迄未为忠武之称号所取代,这却不知是什么原故。(在这道《告词》中还称岳飞为“故太师”,也不知岳飞是在何年赠太师的。但虽赠太师,后世却也一直称之为岳少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