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一个出生在北部中国的农民家庭,代表了当时生活在和曾经生活在宋王朝统治区域内的一切爱国农民,也代表了在苦难中的南部中国人民而置身战场上的人物,在他的禀赋当中也具有一些比较突出的特点:单纯、质直、坚定、强项。当一个惊天动地的祸变降临到他的时代和乡邦中时,要保卫乡邦、敉平祸变、拯救万千苦难同胞的强烈愿望,便冲动在他的生命脉搏当中。一念所至,勇往直前。当那些上层执政者们还在议论未定,彷徨无策的时候,他先已为这一意念所驱使,挺身走上战场,参加在对南犯金军的斗争当中。而从此以后,对于这个明确的意念和选定的道路,他始终不渝地把握着,坚持着,为它而生,为它而死。
对国家民族建立了卓越功勋的岳飞,竟被民族败类秦桧、赵构等人以“莫须有”的罪名惨酷致死。当其时,秦桧奸党凶焰炽烈,多方肆虐,以致没有人敢在岳飞惨遭横祸之后,立即把他的生平事迹和言论丰采全面系统地记载下来,写成行状或墓志铭之类。相隔六七十年后,其孙岳珂才为他编写了一部《行实编年》。其后作者继起,从13世纪前叶直到20世纪的40年代之初,先后刊布的有关岳飞传记的作品,为数确已不少。但就这些著作的内容看来,都不免具有这样那样的毛病:或则虚夸,或则诬枉,或则不尽,或则不实。而且陈陈相因,互相蹈袭。以史识论,全无“独断之学”;从史实看,全少“考索之功”。
为补正上述有关岳飞史传中的那些缺失,我在1944年就写了一本《岳飞》,努力要把岳飞传记的述写提高到学术研究的水平上来。然而那时我对于马克思主义,对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还仅仅是一知半解,在立场、观点和方法上,自然还都是陈旧、落后乃至反动的老一套。而在史实的考订方面,对于旧史籍中的谬误的纠正,为数也很有限。
全国解放以后,经过思想改造运动,经过持续的理论学习,在立场、观点、方法方面都稍稍有了一些转变和提高,我便于1954年把十年前所写的《岳飞》进行了一次改正,并改书名为《岳飞传》。对于有关阶级斗争和民族斗争的一些问题,全都做出了与《岳飞》当中大不相同的处理。对于旧史籍中的记载,也进一步做了不少订正。
“四人帮”被粉碎之后,我又把1954年所写的《岳飞传》再次改写,断断续续,亘时凡五年之久,迄今才把它修改完毕。这次修改的幅度较上次更大,粗略估计一下,改写的部分至少应占全书的百分之九十以上。
在这次改写的过程中,有一些情况、想法和问题,须在此略作交代:
——不论汉族或女真族,都是整个中华民族的一个组成部分;不论金王朝或南宋王朝,都是属于历史上的中国内部的一个割据政权,亦即国中之国。因此,汉族与女真族虽可以互相称为外族,南宋与金国虽可以互相称为外国,但这决不意味着把其中的任何一方,排斥在整个中华民族或历史上的中国之外。宋、金双方虽长时期以兵戎相见,那也只能从战争的性质上区别双方之谁是谁非,而决不能沿袭旧来的民族偏见,诬蔑说,由于女真族的本性凶狠残暴,变诈无信,所以才发动了这场战争。恰恰相反,我把发动这场侵宋战争的责任都写在女真军事贵族身上,认为他们的这些军事行动,所代表的,也仅仅是金王朝统治阶级的私利,与女真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是不相符合的。
——岳飞是中华民族历史上很多民族英雄中的一员,是南宋王朝最杰出的一名爱国将领,这不仅从他一生抗金的战斗实践中可以得到证明,从他生平的言论和他所撰作的各种体裁的诗词文章(包括经他授意而由幕僚代作的),也同样可以得到确凿证明。而通过后者,或者可以更真切地体认出岳飞的精神面貌。因此,在这次改写过程中,我除了把岳飞在抗击金军的战场上所立功勋详加记述外,还把他自己抒发爱国情操、表述雄伟胸怀的作品,也尽量引录了来,并择要作了一些阐释和分析,以期更易于理解。
——宋、金的战争,距今已经八百多年,已经成为历史陈迹。今天,我们中华民族的各族人民,都正在为振兴中华这个同一目标而贡献其智能和才力,在兄弟民族之间自然再不会发生互相征战挞伐的事。因此,我们之所以对历史上的民族英雄如岳飞其人者进行述写和赞扬,决不是由于担心中华民族内部各兄弟民族之间还会发生对抗性的矛盾,希望届时能再出现一些岳飞式的人物。绝非如此。我们这样做的目的,是要把岳飞那种对民族对国家的忠贞热爱,扩而充之,发扬光大为对整个中华民族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忠贞热爱,一心一德,同仇敌忾,随时起而对付妄图侵略我国的帝国主义和大小霸权主义者,以保证各兄弟民族的安全,使其能得在安全环境中共同从事于振兴中华的大业。
——清人钱彩编写的通俗小说《说岳全传》,在乾隆时虽曾一度成为禁书,但书的内容并不好:既与历史事实相去太远,还夹杂了大量封建糟粕;文笔既不见长,虚构的情节和场面也太多,且都不见精彩;就其思想性和艺术性来说,全少可取之处,是不能像《三国演义》那样称做历史小说的。但在近几年内,却有人把它稍加删改,改称《岳飞传》,大量印行。它几乎全是从钱彩书脱胎而来,对于钱书中与历史事实颠倒错乱之处大都未予纠正,思想性和艺术性也很少提高,甚至连封建性的糟粕也未能彻底清除。倘使取名为《岳飞演义》或“外传”、“歪传”、“别传”、“野史”之类,那倒无所不可,而却偏偏取名为“其实难副”的《岳飞传》,颇不可解。因为,不论述写任何类型人物的传记,全都是属于史学领域的工作,即全应恪守史学研究方面的一些准则,决不容许肆意编造。因此,那部已经印行了的《岳飞传》,既不配称为历史著作,连历史小说(如上举的《三国演义》)的水平也够不上。而广大读者却大都误认它为一部信史。经过我三次改写的这本《岳飞传》,尽管在内容方面还可能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和缺点,但在述写过程当中,我却一直是要把它写成一本严格意义上的历史著作。所以,要想认识岳飞的庐山真面目,只应到我的这本著作中来认取。在这里看到的岳飞,固然还不可能惟妙惟肖,然而我相信是可以得其仿佛的。
——对于民族败类秦桧、赵构之流,我是要尽情加以鞭挞的。然而,我也仍须恪守史学著作的原则,以我所能够掌握并确定其为可信的史实为不可逾越的界限,既不能作任何夸张,更不敢有任何虚构。
——本书所用纪年办法为:凡属于宋或金单方面之内部问题者,即只采用宋或金之年号及年次,并于其下注明为公元某年;凡涉及宋、金双方的事件,则间有仅标出公元某年,而不再标举宋、金双方之年号及年次的。
——本书引文较多。引录时所用原则是:凡属奏章、诏令、书札、诗文,以及长篇对话(如第十九章所引录的王鹛儿的《告首状》)等皆一律照录原文,间亦加以校勘,以补正其间的讹脱。但对于简短的对话,原文语意又不甚通畅、难遽理解者,则改写为现代口语,然亦力求其能与原意全相符合。
——近些年内正在讨论中的一些重大问题,例如岳飞的《满江红》是否后人伪作,岳飞曾否在朱仙镇大败金军,等等,我均写有专文,加以考释、论证,不再在这本书中进行探讨。只有关于“拐子马”的事,谬说流传将及千载,“三人为伍,贯以韦索”的错误解释已可谓“深入人心”,牢不可破,我便特地把《有关拐子马诸问题的考释》一文作为本书的附录,以期清除这一传统的误解。
我的愿望是:通过这本书,能把岳飞生活的时代轮廓勾画出来,把他一生所建立的事功,他的形象和丰采、思想和情操,都能如实地、真切地描绘、表述出来,并对这一彪炳史册的历史人物作出正确的和公允的评价。我恳切盼望亲爱的读者,直截了当地以我的这种愿望作为衡量的尺度,把我所写成的这本书加以衡量,看看其中与我的愿望相符合或不相符合的各有几多,而凡其不相符合的地方,都请给予指明和教正。
一九八二年一月三十一日写于北京大学历史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