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八年五月三十日

沅浦九弟左右:

正七归,接一信。启五等归,又接一信。正七以疟故,不能遽回营。启五求于尝新后始去,兹另遣人送信至营,以慰远廑 〔一〕 。

三代祠堂或分或合,或在新宅,或另立规模,统俟弟复由吉归家料理。造祠之法,亦听弟与诸弟为之,落成后,我作一碑而已。余意欲王父母、父母改葬后,将神道碑立毕,然后或出或处,乃可惟余所欲。目下在家,意绪极不佳。回思往事,无一不惭愧,无一不褊浅。幸弟去秋一出,而江西、湖南物望颇隆,家声将自弟振之,兹可欣慰。“靡不有初,鲜克有终”,望弟慎之又慎,总以克终为贵。

家中四宅大小平安。廿三四大水,县城、永丰受害颇甚,我境幸平安无恙。

弟寄归之书皆善本,林氏续选《古文雅正》,虽向不知名,亦通才也。如有《大学衍义》、《衍义补》二书可买者,买之。学问之道,能读经史者为根柢,如两《通》、 杜氏《通典》、马氏《通考》。 两《衍义》及本朝两《通》, 徐乾学读礼通考》、秦蕙田五礼通考》。 皆萃《六经》诸史之精,该内圣外王之要。若能熟此六书,或熟其一二,即为有本有末之学。家中现有四《通》而无两《衍义》,祈弟留心。弟目下在营,不可看书,致荒废正务。天气炎热,精神有限,宜全用于营事中也。

余近作《宾兴堂记》,钞稿寄阅。久荒笔墨,但有间架,全无精意。愧甚!愧甚!

〔一〕 廑:奇訚切,谓注念之殷也。

咸丰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澄侯、沅甫、季洪三位老弟左右:

温弟之事,家中不知如何举动?至今犹无手信,尚忍言哉?昨希庵接霍山王令信 〔一〕 ,言迪庵及筱石遗骸 〔二〕 业经寻得,兹钞付回。不知我温弟尚能返葬首邱否 〔三〕 ?

吾往年在外,与官场中落落不合,几至到处荆棘,此次改弦易辙,稍觉相安。去年在家,兄弟为小事争竞,今日温弟永不得相见矣!回首前非,悔之何及!

洪弟明年出外,尚须再三筹维。若运气不来,徒然怄气。帮人则委曲从人,尚未必果能相合;独立则劳心苦力,尚未必果能自立。如真能受委曲,能吃辛苦,则家庭亦未始不可处也,望与沅弟酌之。

再,此次寄银百两与刘峙衡之嗣子 〔四〕 。我去年丁艰时,峙衡青布衣冠来代我治丧事,至今感之,故以此将意。或专使送去,或交纪泽正月带去,祈酌之。葛培因昨归,于玉山解围案内,保举主簿。兹将饬知付回,望专人送去;并望写一信,言明年不可再来投效,来则决不再收,须切实言之,使通境皆闻也。古人言:“今日之恩窦即异日之怨门。”其理深矣。

〔一〕 希庵:姓李,名续宜,湘乡人,续宾弟,威名与塔齐布相颉颃,官至安徽巡抚。卒谥勇毅。

〔二〕 迪庵:名续宾,受学于罗泽南,转战江西、湖南、湖北等省,援庐州,以众寡悬绝,陷阵死。赠总督,谥忠武。

〔三〕 首邱:《礼》:“古之人,有言曰,狐死正邱首,仁也。”今人以返葬故乡为归正邱首。

〔四〕 刘峙衡:名腾鸿,湘乡人,咸丰间以直隶州攻瑞州,没于阵,有名将风。

咸丰八年十二月二十日

澄侯、沅浦、季洪老弟阁下:

十五日接叔父患病之信,十六日专王法六送鹿茸回家,限年内赶到。十七日早接澄弟二信,沅弟一信,叔父病势已愈。大幸!大幸!

温弟之事日内计已说破,不知叔父与温弟妇能少节哀否?温弟妇治家最贤,而赋命最苦,不知天理何以全不可凭?十八夜接希庵信,知沅弟所派六弁已回,皆未寻得,而迪庵遗骨于初一日已搬至霍山县。同一殉节,而又有幸不幸若此。余又专五人去寻,中有二人系城中逃出者,言必可至三河故垒。其三人则杨名声、杨镇南、张唫也。能寻得遗蜕,尚是不幸中之一幸,否则吾何面目见祖考妣及考妣于地下哉?

咸丰九年八月二十九日武昌

澄侯四弟左右:

袁漱六亲家之胞弟袁铁庵自松江归来,将我京中书籍概行带送湘乡,实为可感。前由京搬至松江,此次由松搬至湘乡,共万余里,吃尽辛苦。到我家时,望加意款待。至要!至要!其书交纪泽细心清厘。此外尚有存松之书,并营中之书,将来开单再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