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 达

《魏志》二七,《徐邈传》云:

魏国初建(邈)为尚书郎。时科禁酒,而邈私饮,至于沉醉。校事赵达问以曹事,邈曰,“中圣人。”达白之太祖。太祖甚怒。度辽将军鲜于辅进曰,“平日醉客谓酒清者为圣人,浊者为贤人。邈性修慎,偶醉言耳”。竟坐得免刑。

校事报告官吏私饮沉醉,正如后世的校事报告某人跳舞,某人打牌,这也是他们的职务,所谓“视听”也。

卫臻论校事

《魏志》二二,《卫臻传》云:

明帝即位,臻……转为右仆射,典选举如前。加侍中。……是时帝方隆意于殿舍,臻数切谏。及殿中监擅收兰台令史,臻奏案之。诏曰,“殿舍不成,吾所留心。卿推之何?”臻上疏曰:“古制侵宫之法,非恶其勤事也,诚以所益者小,所隳者大也。臣每察校事,类皆如此。惧群司将遂越职,以至陵迟矣。”

卫臻虑校事侵官,将使群司越职。其实这种监视制度的结果必使群司都不敢负责办事,正与他所虑的相反。下文杜恕所论,比较近于事实。

杜恕论廉昭

《魏志》十六,《杜恕传》云:

乐安廉昭以才能拔擢,颇好言事。恕上书极谏曰:伏见尚书郎廉昭奏左丞曹璠,以罚当关不依诏,坐判问:又云,“诸当坐者别奏。”尚书今陈矫自奏,不敢辞罚,亦不敢以处重为恭。意至恳恻,臣窃愍然为朝廷惜之。……(此奏文甚长,今删存其一小部分。)陛下忧劳万机,或亲灯火,而庶事不康,罚禁日弛。岂非股肱不称之明效欤?原其所由,非独臣有不尽忠,亦主有不能使。……骑都尉王才幸乐人孟思,所为不法,振动京师,而其罪状发于小吏,公卿大臣初无一言。自陛下践阼以来,司隶校尉,御史中丞,宁有举纲维以督奸宄,使朝廷肃然者邪?今之所谓贤者,尽有大官而享厚禄矣。然而奉上之节未立,向公之心不一者,委任之责不专,而俗多忌讳,故也。……陛下……反使如廉昭者扰乱其间,臣惧大臣遂将容身保位,坐观得失,为来世戒也。……夫纠擿奸宄,忠事也。然世憎小人行之者,以其不顾道理而苟求究进也。若陛下不复考其终始,必以违众迕世为奉公,密行白人为尽节,焉有通人大才而更不能为此耶?诚顾道理而弗为耳。使天下皆背道而趋利,则人主之所最病者,陛下将何乐焉?胡不绝其萌乎?……

杜恕是杜预的父亲,他有《体论》八篇,是一个思想家。他论廉昭事,虽不明说他也是“校事”系统的一个人,他的议论似是针对那个“纠擿奸宄”“密行白人”的校事制度的。

尹 模

《程晓传》的程晓奏罢校事制的长疏中提到一件尹模大案子,说:

室于尹模公于目下肆其奸慝。罚恶之著,行路皆知。纤恶之过,积年不闻。

尹模的事,《魏志》别处没有记载,裴松之也没有注解。后来我读《晋志》三十三,《何曾传》,才发现这一条:

嘉平中,(曾)为司隶校尉。抚军校事尹模凭宠作威,奸利盈积。朝野畏惮,莫敢言者。曾奏劾之,朝廷称焉。

嘉平元年,司马懿废杀曹爽,从此以后,大权都在司马氏的手里了。嘉平三年,司马懿死,司马师为抚军大将军,录尚书事。四年,司马师为大将军。六年九月,司马师废魏帝曹芳为齐王。这个时代的“校事”,有什么事可“校”?有什么“宠”可凭?还不是至多做点小“奸利”罢了。校事制度本是为了保卫曹家政权,铲除反对势力的机关。几十年来,这个机关竟丝毫无补于曹家的政权。曹家政权完了,只消一个文官的一纸弹章,五十年的特务政治侦探机关也就无声息的销灭了。

1943,8,31 一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