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很抱歉,辅仁大学的很多朋友几次要我来说几句话,可是一年以来,在外面跑了半年,很少时间,直到今天,才得和诸位见面,今天是应辅仁大学国文系之约来的,想到的“考证学方法之来历”这个题目,是和国文系有关系的,而与别的同学也有直接的或间接的关系,因为近几年来,研究考证学方法之来历的渐渐多了,而中国近三百年的学问和思想,很受考证学的影响。
考一物,立一说,究一字,全要有证据,就是考证,也可以说是证据,必须有证据,然后才可以相信。
近三百年始有科学的,精密的,细致的考察,必有所原,许多人以为是十七世纪西洋天主教耶稣会教士带到中国来的,如梁任公先生就是这样主张着。
在一千六百年左右,利玛窦来到中国,继之若干年,经明至清朝康熙雍正年间,有许多有名的学者到中国来,他们的人格学问,全是很感动人的,并且介绍了西方的算学,天文学等十六世纪,十七世纪的西洋科学,恐怕中国的思想界学术界受到他们的影响。
中国考证学家,清代考证学开山祖师顾亭林和阎若璩,全生于利玛窦来华之后,顾亭林生于 1613 年,阎生于 1636 年,利玛窦则是 1581 或 1582 年来华的,顾亭林考证古音,他的方法极其精密,例如“服”字,古音不读“服”音,而读“逼”音,他为了考证这一字,立这一说,举出一百六十二个证据来证实,在他的著书里,立一说,必要证据,许多字的考证都是这样,阎若璩考证《古文尚书》,也是这样,《尚书》有两种,西汉时候的《今文尚书》,有二十八篇,到了晋代,又出了一种《古文尚书》,有五十三篇,于前一种的二十八篇之外,又增加了二十五篇,文字好,易了解,谈政治,道德,很有点哲学味,内容丰富,因为它是用古文字写的,所以称做《古文尚书》,当时有人不相信,渐渐的也就相信了,至唐代以后,《古文尚书》成为正统,没有疑心它是假的了,到了清代,阎若璩著书《尚书古文疏证》,把假的那些篇,一篇一句,都考出它的娘家,打倒了《古文尚书》。
清代的学术,是训诂,考据和音韵,顾亭林考证音韵研究训诂,阎若璩考证古书真伪,他们两人,全是十七世纪的人,在利玛窦来华以后,这样看来,岂不是西洋的科学影响了中国的考证学了吗。
另一个证据,西洋学者带来了算学,天文等,曾经轰动一时,那时候,自己知道中国历法不够用,常常发生错误,推算日蚀和月蚀也不准确,当时的天文学有三派,一派是政府的钦天监,一派是回教的回回历,一派是中国私人魏氏历法,西洋于十六世纪后改用新历,是最新,最高,最进步的了,带到中国之后,又有了这个第四派,中国政府不能评定那一种历法准确,就想了一个法子,每一种都给他一个观象台,让他们测算日蚀,从何年何日何时开始,至何时退蚀,来考究他们,因为历法和日常生活很有关系,全中国都注意这一回事,二十年的长时间考证的结果,处处是西洋方法占胜利,并且,因为日蚀推算,如果阴雨,就不能看出来了,所以同时测算四川成都,陕西西安,山东济南和北京四个地方,清政府派人到四个地方视察报告,当然不会四个地方都赶上阴雨,结果,别几种都差得很远,而耶稣会教士的新科学方法占了胜利,明代崇祯末年,政府颁布了使用新法,而这一年,明朝就亡了,清代继续采用,直到 1912 年,民国改元之后,用了新历,而方法还是一样的,清代的考据家,没有不曾研究过算学的,如戴东原,就是一位算学家,有清一代的考证学,就是在西洋算学影响之下,算学方法,就是要有证据。
我个人是怀疑这种说法的,对于当时的西洋学者的人格,学问,我都很钦佩,他们也留下深刻的影响,前读中国的徐光启的三卷信札,更增加了钦佩之意,中国许多革新人物,全受过他们的影响,但是,要说考证学的方法,是由天主教耶稣会教士带来的,到今日为止,还没有充分的考据,前面说过的证明,还不能承认,今天所讲的,就是要特别提出个人的见解,以就正大家,请对于我们怀疑的,加以怀疑,或者更有新的收获。
前面所说的影响,很少可以承认的,顾亭林就不是算学家,阎若璩也是到了晚年算《春秋》《左传》《汉书》中的纪年和日蚀,因为那与历法有关系,才开始学算学的,所以不能受它的影响,而且是已经做了考证学家才学算学的,如王念孙也不是算学家,至少,不是受他的影响,我们只能承认算学影响历法,影响思想,而和考据学没有关系,在西洋,天文学,算学,物理学全很早就发达了,而西洋的历史,文学的考据,到十九世纪才发达,假如天文学,算学等能够影响考据,一定会很早就产生了,而西洋竟是很晚的,所以它并不能影响人怀疑和找证据,至于宗教家所提倡的是使人信,不是使人怀疑。
以时代关系来证明,是错误的,清代两考证学大师,顾亭林有他的来历与师承,阎若璩亦有他的来历与师承。
在音韵方面,顾亭林的方法是立一说,证一字,必要有证据,证据有两种,本证和旁证,如同证《诗经》字韵的古音,从《诗经》中找证据,曰本证,从《老子》《易经》《淮南子》《管子》《楚辞》等书里的方韵来证《诗经》,曰旁证,这种方法,在顾之前,有福建人陈第,作过一本《毛诗古音考》,就用了这种方法,是顾亭林的本师,《毛诗古音考》著于 1604 年,出版于1606 年,利玛窦虽已来华,而北来第一次是 1596 年,第二次是1602 年,短时期内受到影响,是不可能的,顾得自陈,毫无问题,而在陈第之前,还有崔 ,在 1580 年就考证过《毛诗》古音,再推上去,可到宋代,十二世纪,朱熹就是一位考证家。
再一个证据就是,阎若璩考据《尚书》,他的先师也来历明白,梅 ,生死年月不可考了,他是 1513 年的举人,他作过一部《古文尚书考义》,用的方法和阎的一样,一一找出伪造的娘家,那个时候,还没有利玛窦,百年之后,书籍与方法更完备了,在梅 之前,可以推上去到元代,吴澄,他死于 1333 年,已经把《尚书》今文和古文的分开,述其真假,更上可推至宋代的朱熹,吴棫,他们已经疑惑《古文尚书》和《今文尚书》的不同,到了吴澄,就不客气的一一指出了假造的各篇的来历,是东抄西借,杂缀而成的,北宋的欧阳修,王安石,苏东坡,亦曾怀疑而研究之,在唐朝韩愈和柳宗元的文章中,亦提出考证,《论语》一书,经柳宗元的考证,知道是孔子的弟子的弟子所记,那是以常识作证据的。
总之,这种考证方法,不用来自西洋,实系地道的国货,三百年来的考证学,可以追溯至宋,说是西洋天主教耶稣会教士的影响,不能相信,我的说法是由宋渐渐的演变进步,到了十六七世纪,有了天才出现,学问发达,书籍便利,考证学就特别发达了,它的来历可以推到十二世纪。
现在时间还有一点,让我说一点别的。
考证的方法是立一说,必有证据,为什么到了宋代朱熹时候才发达呢,这是很值研究的,这也是一种考据,方才说过,考证学不来自西洋,是国货,可是它是怎样来的呢。
中国历史经过长的黑暗时期,学问很乱,没有创造,没有精密的方法,汉代是做古书的注解,唐代是做注解的注解,文学方面有天才,学术方面则没有,并且,这种方法在古代是不易的,那时候没有刻版书,须一一抄写,书籍是一卷一卷的,有的长至四五十尺,读后忘前,没有法子校勘,写本又常各不相同,没有一定的标准本,唐代有了刻版书,到了宋代才发达,如同书经,有国子监的官版本,有标准本后才能够校勘其他的刻本和抄本,这必须书籍方便才可以,毫无问题。
十一世纪,北宋后期,程颐、程灏提出格物致知来,一部一千七百五十字的《大学》,是有很大的关系的书,几百年来,受着它的约束,程氏兄弟发现了一千七百五十字里有五个字最重要,就是“致知在格物”,《大学》中,每一句话都有说明,惟独这五个字没有,什么是格物,没有人知道,当时有五六十种“格物说”,有解“格”为一个一个的格子的,有解“格”为“格斗”的,程氏兄弟提出重要的解释,格是到的意思,格物就是到物,所以说“格物即物,而穷其理”,今天格一物,明天格一物,今天格一事,明天格一事,然后才可以致知,至于物的范围,由一身之中至天地之高大,万物之所以然,均在其内,这是当时的“格物说”,有了中国的科学理想与目标,而没有科学方法,无从着手,中国从来的学术是(一)人事的,没有物理与自然的解释,(二)文字上的解释,而无物据,所以有理想,不能有所发展,如王阳明和一个姓钱的研究格物,对着一棵竹子坐了三天,毫无所获,王阳明自己对坐了七天,也是一样,于是很幽默的说了,圣贤是做不成了,因为没有那么大的气力来格物了,这个笑话可以证明当时有科学目标与理想而没有方法,这完全不同于西洋,从埃及,希腊,就和自然界接触,亚里斯多德于研究论理之外,自己采集动植物的标本做解剖实验,而孔夫子不过读《诗》而知鸟名罢了,中国没有这样背景,仅能像王阳明对竹而坐了。
程子,朱子感到这种格物办不通,就缩小了物的范围,由无所不包小到三件事:(一)读书穷理,(二)上论古人,(三)对人接物,朱子以后,就丢弃了大规模的格物而缩小,读书穷理也仅是读古经书了,所以士大夫就拿格物方法来研究古书了。
至于程朱格物的背景,我想,那时候没有自然科学,大概是由于科举时代,于做文章之外,还须研究“判”,考试的时候,拿几种案件,甲如何,乙如何,丙又如何,由士子判断是非,这样,必须多少有法律的训练,程明〔道〕送行状中记载着,他做县尉的时候,有听诉的训练,有今日的法官,律师,侦探的天才,从刑名之学得到找证据的方法,考,据,证,例,比等等全为法律上的名词,这方面的训练,在朱熹亦是有的。
朱熹亦是一个考据家,他三十岁的时候,校勘了一册语录,用三种钞本和一种刻本,他发现了刻本中多了百余条,其中五十多条是假的,就删去了,到他三十八岁的时候,找到了证据,就写了一篇跋,说明他的删掉的理由,他的注书也极审慎,他主张研究古书须学法家的深刻,才能穷究得进,他自己说,他的长处没有别的,就是肯用功,考证也是用法律方法,研究了一件,再研究了一件,不曾精细研究一本书,而牵引了许多别的,是一件错误。
他还有许多故事,可以证明他是受了律法的影响,做福建同安县主簿,知漳州,处理案件,是和考证一样的。
简括起来说,中国古代没有自然科学的环境,士大夫与外边无由接近,幸有刑名之学,与法律相近,科举时考“判”,做官时判案,尤须人证物证,拿此种判案方法应用在判别古书真伪,旧说是非,加以格物致知之哲学影响,而为三百年来考证学之来历,故纯为国货考证学,不会来自西洋的,将来有研究天主教耶稣会教士东来的历史专家提出新证据,我当再来辅仁大学取消我今天的话。
天主教研究神学,有一很好的习惯,就是凡立一新说,必推一反对论者与之驳辩,此反对论者称做“魔鬼的辩护师”,今天,我就做了一次“魔鬼的辩护师”。
(本文为 1934 年 1 月 11 日胡适在辅仁大学的演讲,路絮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