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溥仪出宫的详情
民国十三年十一月初五日是一个可以纪念的日子,因为自这天起,多少年为清室所掌握的文物初次又归还为国家所有。这批文物固然一部分由清代诸帝所收集,但是至少其中的一部分是经由宋、元、明而传到清代的。虽然王国维曾说,清宫的古物皆为清代诸帝所收集,明代所藏的古物早已经李自成的掠夺及焚毁而失落。他并且引吴梅村的一句诗为证,大意是说:“当时北平摆地摊的多半卖的是明宫的古物。”其实这是王氏的强词夺理,目的在证明清人入关以后,明宫里的一切古物皆已一扫而空。不知我们若细研究,不只明宫遗留下若干古物,就是北南宋的宝藏亦转由元而明而至清宫。毕良史亦得古器十五种于盱眙榷场,上之秘府,其中八种亦《博古图》中物也。《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云:“绍兴十五年以毕良史知盱眙军。”按《三朝北盟会编》谓良史以买卖书画古器得幸于思陵,则良史之知盱眙当由高宗使之访求榷场古器耳(王国维《观堂集林》卷十八《书宣和博古图后》),则南宋内府文物有一部分是由北宋转来的。比如元朝翰林国史院所藏的图籍,皆由元人从临安海运而至北平。并且当时董文炳主临安留守事说:“国可亡,但史不可灭。”遂将南宋十一朝实录及起居注等,北运至燕京。这事是见于记载。我想元人搬运南宋的古物必亦在同时,所以清宫里面有一部分古物是由北南宋辗转而传至清朝的。所以我认为十三年十一月初五日是一个足可纪念的日子,它的意义不亚于双十节。双十节这天是清室让出政权的日期,而十一月初五日是清室将文物的所有权归还给民国。
当时交涉溥仪出宫的情形,各报所载多不太详细,因为当时交涉这件事的人,只有京师警察总监张玉衡、京师卫戍总司令鹿瑞伯钟麟及家叔李石曾先生三人。故外人当时不在场因而多想象其情景。我曾于民国廿年九月下半月为此特别访问张玉衡先生于他的杨梅新斜街住所楼上,最近在台湾并先后与家叔及徐次辰(永昌)先生加以印证,综合他们的谈话以成此篇。
据张玉衡先生说:民国十三年十一月初四晚八点钟,冯焕章忽然打电话来召他及鹿瑞伯同往旃坛寺,有话面谈。(按冯任陆军检阅使时即以旃坛寺为其办公处。这次班师以后,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仍在此处。旃坛寺在西安门外,其街即名旃坛寺夹道。)时鹿瑞伯患感冒,故张独往。及见焕章,他就说:“平常常谈的那一件事情,现在可以办理。”张初不解其意,为之愕然。焕章看见他的状态,就又说:“就是那个小孩子的事。”张即问彼应如何办理。他说:“汝同瑞伯便宜行事可也。”张又回答说:“这件事过于重大,应当由内阁下命令方好,否则由卫戍司令部及警察厅自行办理,恐怕引起外人的误会。”焕章说:“好好,汝立刻就去访黄膺伯。”张当晚即往见膺伯,告诉他这件事。膺伯立刻就召集内阁会议,张亦列席。议决修改清室优待条件五条,交卫戍司令及警察总监执行。及散会,时已夜半。张又至天安门内鹿瑞伯处(按当时卫戍司令部在天安门内两廊办公,瑞伯亦住其处),告以此事,并将命令留给他,又各发命令予保安队、警察及卫戍司令部所辖兵士。此出宫前一天的情形也。
次日初五早八点钟,张至瑞伯处,瑞伯曰:“就是我们两个人进去吗?”张曰:“是。”瑞伯曰:“只有我们两个人似乎不甚妥当。”张曰:“你莫非怕处于嫌疑地位?恐怕外人造谣,欲旁人来作证?”瑞伯曰:“就是为此。”张曰:“请许多人来一时在事实上做不到,只好请北京人所信仰的一两个人作证人,比如李石曾先生者。”(按驱逐溥仪出宫乃李石曾先生及一部分学术界人所主张者。且北苑会议曾请李先生做教育总长,李先生虽未答应,但国民革命军诸人对他素熟习,他且曾与他们平常谈过溥仪出宫的事。据他自己说,在最近的时候亦与黄膺伯谈到,所以张玉衡在拟议中想到他。)瑞伯亦表示赞成。乃用电话约李先生来天安门,告诉他请他作证的意思。李先生慨然应允,乃同入宫。时已九点钟矣。张等已调保安队两队及军士多名分布于神武门外。当时守卫故宫外之护军已调往北苑改编,景山已换国民革命军驻守。(清室护军大约共有一百廿名左右,平常驻守神武门护城河营房中。)
至神武门张等率警察四十余名,军士廿余名,步行由西筒子而入。(按宫中由神武门至隆宗门、景运门有两条通达的小路,不经过内朝者,名曰西筒子东筒子,其名称由来已古,见于《翁文恭日记》。西筒子系经由英华殿旁,绕春华门前而至隆宗门之路,东筒子较无曲折,傍宁寿宫直到景运门。)未到隆宗门即遇内务府之绍英、耆龄、荣源、宝熙四人,衣冠走出。盖溥仪以护军被调走颇为惊慌,故召他们入内讨论。绍英等对张等说:“诸君之来,必有缘故,请入我们的他坦坐谈何如?”(按他坦是满洲语的译音,义为办公以后休息之处,此处内务府他坦在隆宗门外北面尽西头之木板屋。后为鹿部下之段营副住室。)大家坐定后,张等就拿出阁令给他们看。绍英说:“实在说起来,旧的优待条件大而无当,甚难于实行,不如缩小范围,执行上当较容易,想上头必无不赞成之意,但需容我们进内一商。”绍英等遂入隆宗门而去。
半点钟后同回来说:“赞成,但迁往颐和园,需加修理,不是仓促所能办到的事,需容其三个月。”张曰:“三个月太长了,实在说吧,这事的主动既非我们亦非内阁,实因你们的皇上处现在的时势而享有特权,俨然在宫内做皇帝,颇为新潮流所不能容忍。教育界及军人皆不以你们为然,要求我们这样办理。我们实在是一番好意,请你们出宫以免发生意外之事,否则人情如此汹汹,我们不能担负保卫的责任。你们不见李先生在此吗?他可以证明我所说的话不假。”以后李先生亦说了若干话,并且说:“今天的事情,非今天解决不可,外面情形实在如此,并且若不解决,张鹿两位亦难交令。”于是绍英等四人又第二次入内,许久方才出来,说:“三个月搬家可以改为一个月。”张等坚持不可,荣源就说:“小户人家搬家尚且需几天,何况这种特别的局面。”张曰:“为其特别,非小户可比,所以非立刻搬家不可。”这时鹿瑞伯亦发怒曰:“方才已经说过,外面情形甚为不稳,如果今天不搬家,我即将军队撤开,荣先生敢担保不发生意外的变故么?至于我,我则绝对不敢负责任。”绍英等见鹿瑞伯发怒,即将一个月减为十天。绍英等又说:“瑾妃此后需要下葬,而瑜妃、瑨妃现在誓死不肯出宫,需慢慢劝解,这皆非立刻就能做到的事,所以搬家需较长的限期。”(瑜妃、瑨妃皆是穆宗的老妃,当时年龄皆在七十以上。)张等说:“这些事皆可缓办,只要你们的皇上一旦出宫,群情自然缓和,其余的事不妨慢慢商量。”
于是绍英等又第三次入内商量,出来回答张等说:“收拾物件需三天可以完毕,到彼时方才可以搬家。”这时李先生就说:“物品不必收拾,并且有关历史的文物,以不搬走为是,因系国宝不应该归一人一姓。你们今天出去后,只需将没有职守的太监开去,各宫殿仍由原管理人管理,并且加以封条,以专责成。”李先生这句话初次谭及文物,这对于后来的故宫博物院有很大的关系,因为当初张玉衡及鹿瑞伯始终注意令溥仪即日出宫,而未想到关于文物的处置,经李先生这句话提醒,方才明白要办的事不只令溥仪岀宫,而且更关系文物的处置。张鹿皆亟力赞成。这时已经争辩了许久,已是下午三点多钟。以前溥仪曾以电话通知摄政王载沣,至是他乘坐二人肩舆而来,直入隆宗门。他此来或能促进溥仪的出宫,因为他进神武门时,看见许多军警围守故宫,他恐怕对溥仪不利,所以沿路屡问太监等溥仪是否平安,亦因此他力劝溥仪出宫。绍英等四人见摄政王进内亦随着进去,他们会商了大约一点钟之久,出来说:“立刻即出宫,往住北府。”(按宫中习惯称摄政王府为北府,因为在德胜门城墙左近。)这才算溥仪出宫的问题解决。于是张鹿等三人乃出候于顺贞门,这时已经五点钟。(按顺贞门是对着神武门,入宫必经过之路,门在御花园之北。)未几,看见溥仪及他的后妃,后面跟随宫女太监多人,最后是绍英等四人,最后面是摄政王,步行由御花园而岀。溥仪皇后及妃、宫女、太监等手中各拿着一个小包,有的用布包的,有的用手巾包的,大概皆是珠宝之属,而不是衣服(按现在宫中所藏珠宝的精品甚少,除大批早已由溥仪抵押给盐业银行以外,皆随这些手巾包而出宫矣)。绍英等介绍张等与溥仪相见,各握手,又介绍载沣,乃各登车,鹿瑞伯一车在最前,后为溥仪及绍英一车,他的皇后等一车,载沣等一车随着,张玉衡的车最后。到了醇王府,溥仪又同大家握手。载沣又慎重地询问溥仪的保护问题,鹿瑞伯说:“不成问题,警察已经派来,立刻就到。”张璧等乃再会同绍英等入宫,巡视各宫殿,并到交泰殿拿走玉玺两颗。按交泰殿共藏有玉玺廿五颗,拿走的两颗一是“皇帝之玺”及“宣统之宝”,张鹿等就再到国务院,将两颗玉玺交黄膺伯封存,以表示已将清宫政权拿来,他们并到冯焕章处报告。这一天自早八点钟起至晚八点钟方毕,在宫中两餐皆购买烧饼及热汤面果腹,李先生不吃荤仅以咸菜烧饼充饥。这一次交涉中旗人发言最多者为绍英与耆龄,荣源较次,宝熙则始终默无一言。
初六日溥仪又以电话约张玉衡及鹿瑞伯至北府,坐在一圆桌前,张玉衡坐上边,鹿瑞伯次座,载沣末座,在桌子的另一面溥仪独坐,载涛则立在溥仪旁边,耆龄等远远侍立。溥仪对耆龄等说:“大哥,到了今天还闹这个作甚么?大家都坐下吧。”耆龄听了甚为慌恐。载涛说:“我看大家都坐下吧。”于是辈分较溥仪尊者皆坐下,余仍侍立。溥仪于是说明请张等来的意思,因为他听见北京的学生们将包围摄政王府,甚感恐慌,请张鹿等保护。张鹿等皆力安慰他。鹿瑞伯并且立刻电话召集军队来,保护北府。此时溥仪态度尚甚好,等到段祺瑞到京后,就起了变化。
附录修正的优待条件五条如下:
第一条:大清宣统帝从即日起永远废除皇帝尊号,与中华民国国民在法律上享有同等一切之权利。
第二条:自本条件修正后,民国政府每年补助清室家用五十万元。并特支出二百万元,开办北京贫民工厂,尽先收用旗籍贫民。
第三条:清室应按照原优待条件第三条即日移出宫禁,以后得自由选择住居,但民国政府仍负保护责任。
第四条:清室之宗庙陵寝永远奉祀,由民国酌设卫兵,妥为保卫。
第五条:清室私产归清室完全享有,民国政府当特别保护,其一切公产,应归民国政府所有。
国务院关于故宫的事曾发过两次电报,第一次是歌电,文如下:
(衔略)民国建国,十有三年,清室仍居故宫,于原订优待条件第三条,迄未履行,致民国首都之中,尚存有皇帝之遗制,实于国体民情,多所抵触。爰于十一月五日,与清室溥仪商订修正优待条件,其文曰:今因大清皇帝欲贯彻五族共和之精神,不愿违反民国各种制度仍存于今日,特将清室优待条件修正如后(第一条至五条已见院令不赘)。商订定毕,溥仪已于本日移出宫禁,政府已令行长官妥为保护。特此电闻。国务院歌印。
第二次是庚电,文如下:
(衔略)慨自晩清逊政,共和告成,五族人民,咸归平等。曩年优待条件之订,原所以酬谢逊清。然今时务所趋,隐患潜伏,对此畸形之政象,竟有不得不量予修正以卒其德者。诚以北京为政治策源之地,而宫禁又适居都会中心,今名为共和而首都中心之区,不能树立国旗,依然沿用帝号,中外观国之流,靡不列为笑柄。且闻溥仪秉性聪明,平日恒言愿为民国一公民,不愿为禁宫一废帝。盖其感于新世潮流,时戚戚然以己身之地位为虑。近自财库空虚,支应不继,竭蹶之痛,益伤其身。故当日百政刷新之会,得两方同意,以从事于优待条件之修正。自移居后海,并饬由军警妥密保护,从此五族一体,阶级尽除,其基础固如磐石。而在溥仪方面,既得自由向学之机,复苏作茧自缚之困,异日造就既深,自得以公民资格,宣勤民国。用意之深,人所共喻。缅惟荩虑,定荷赞同。至于清室财产,业经奉令由国务院聘请公正耆绅会同清室近支人员,共组一委员会,将所有物件分别公私,妥为处置。其应归公有者,拟一一编号交存于国立图书馆博物院中,俾垂久远,而昭大信,并以表彰逊清之遗惠于无穷。恐远道传闻,有违事实,特电布闻,敬祈照察。院庚印。
二、我与北大及北大研究所国学门的关系
我与清室善后委员会的关系,是由于北京大学国学门研究所主任沈兼士先生的推荐。所以我必须要说明我与北京大学及北京大学所属研究所国学门的关系。北京大学校长蔡孑民世丈是先祖文正公的朝殿门生,并且与家叔石曾先生在欧洲时间亦为至好的朋友,所以舍间与蔡府上的关系由来已远。但是我初次见蔡世丈是在民国元年四月在北京教育部,后来我在法国蒙达邑中学读书的时候,蔡世丈亦曾来过学校,到了民国四年我们曾到法国西部的大西洋上一个小岛上同蔡世丈一家度暑假,后来我又同他借正史中的几篇列传,他那时住在法国西南部的都鲁斯(Toulouse),这地方离西班牙很近,他就将一包书寄给我。这时我方才明白他对于二十四史重分类的办法,那是竹简斋石印本的二十四史,他把各朝代混在一起按类分别制订成册,比如汉代的宰相同历朝的宰相合装为一册,各儒林传合装为一册,大体上等如郑樵《通志》中的列传。我藉此以明白蔡世丈的读书方法之一。在民国十年我第一次回国,那是在暑假期中,乘的是法国邮船ANDRÉLEBON号,我们是住二等舱,二等中有大房间和小房间,大房间中五个铺位,小房间两个,我们同舱者共四人,另一法国人在西贡下船。除我以外为王雪艇(世杰)、李仲揆(四光)、皮皓白(宗石)三位先生,皆是北大请回来做教授的。到了上海就有杨端六及丁巽甫二位先生来接,遂同往一家纺织厂的宿舍。端六这时住在上海,在商务印书馆编辑所做事,他同巽甫皆是留英国的学生,而曾经到过法国的,所以我在巴黎就认识他们。巽甫当时已经在北大任教授,这次是专为接雪艇他们三位来的,因为他不知道我也回国,所以他预备的寄宿舍床位不够,他就同我到三马路的一品香旅馆,同住一个房间,第二天早晨我就乘津浦通车往天津。那时父母住在英租界仁义里,四弟惠季(宗侨)在南开中学读书。那天他正在巷子口站立,我在家住了两天,就到北京去,因为祖母及大伯母那时仍住在北京丞相胡同的后半段房子,前半段是租给晨报馆了。这一段期间有时回天津,但在北京的时间较多,在天津的时间较少。我并且向徐旭生(炳昶)先生等组织了一个法文翻译社,意在翻译法国文学方面的书,当时推北大校长蔡孑民世丈为会长,彼时旭生亦在北大哲学系任教授。到民国十年春间叔陶(宗侃)弟亦从法国回国,预备回家一看,然后再和我一同往法国。再到了巴黎以后,我特别注意研究文史方面。这一年,看的戏剧特别多,有古典派的,也有近代的。另外也常游观博物馆及档案馆,也是在这一年初次认识伯希和(P. Pelliot)及葛兰言(M. Granet)二位著名的汉学家。伯希和是有一天当我在法国国立图书馆看书遇见他的,而葛兰言我则上过两堂他讲的《左传》课。我本来预备以《左传》研究的题目同他预备博士论文,后来因为家中催我回国而作罢。
这中间我曾往德国。我那时已经补上直隶省官费,因为当时德国马克贬值,我们身上带的钱是佛郎,每天早晨到火车站或银行去兑换要用的马克,因为第二天马克的价格必定更低落。到了十月间又回到法国,因为李书华(润章)先生读完博士学位回国,我赶回去送他。
第二年我又到过一次德国,忽然接到一封家信,说我的四弟宗侨(惠季)病故,催我赶急回国。因此我在暑假前同戴修骏(毅夫)、王祖渠(子方)乘法国邮船回国。这时国立北京大学已经聘请我为法文系教授,途中曾遇见蔡孑民世丈全家往法国。
到了北京,法文系主任是李景忠,他对我这初教书的人所排的课既多且重,每门全需特别预备。就在这个时候,我初认识沈兼士先生,他是北大国学门研究所的主任。本来蔡世丈欲设立北大研究所,但是只成立了国学一门,就在北大第三院的楼上。因为他常同他谈关于考古及整理档案的事,沈主任甚引我为同调。我同他所谈的考古的事,就是后来在《古史辨》中发表的写给顾颉刚先生的信。原信附录于后:
《古史问题的唯一解决方法》(十三、十二、二七、《现代评论》一卷三期)
研究历史已是件难事,研究古史更是难上加难。我国人素来懒于动笔,所以关于近代的史料,比起欧西各国来已经算少了。加以古代世既辽远,史料真伪揉杂,研究起来,较之欧西古史似乎更难了。近来顾颉刚钱玄同诸先生审别史料,将东周至于今对于古代的错点指穿,于古史研究尽力真算不少!但现在这个问题是否算是解决?还是必须有待?这也是关心古史研究的所欲知的。
研究前人的往迹,所可藉的材料约分二种:曰载记,曰遗作品。第一类包括一切纸片的记载。近人研究古史所用的证据皆属于这一类。古代载籍去今既远,展转抄刻,错误愈多。何况中间更有人伪造呢!在用史证以前,分别真伪是件不可免的要务。前清以来,学者对于这节甚为注意,颇有重要的发现。但是我对于真伪书籍之辨颇觉怀疑。作伪的人去古比我们为近。他们所见的古书,如果我不敢说绝对比我们见的多,至少可以说他们所见的各种有与我们所见的不同。那么,他们所造伪本的全体虽然不是古人的原样,若分段看起来,也许有一两段真是古人的。或者其语出自古某人,但其意则“断章取意”。或其语虽非古人原文,其意则系古人的。我们设再前进一步讲。造伪的人是否受了种暗示?若然,则所谓某时代如此如此虽不尽然,但与某时代有关而为造伪者所可闻见的或系如此。那么,这类记载虽不足供作研究某时代的材料,但颇可为研究某时代有关的材料。譬如所谓夏礼如此,商礼如此,虽不必尽实,或系受杞礼宋礼的暗示,由于杞夏宋商的关系而涉想到礼的同样。供作夏商的史料固然不可,却可作研究杞宋的材料。在“伪书”中分出真的,这样的难。反着去看,现在所谓真书又全是真的吗?《论语》一书现在学者多半认为真的。孔子当时的言语总不能这样的简单。弟子们或觉得他话中的一二句说的好,就记在“小板”上了。这样是取其言。取其言多系断章,对于原意有否改变?取其意则所记是种改造的话,与原意是否仍合?这两件皆是甚要紧的问题。果与原意有所改变,虽不能说他是伪书,价值却减少了许多。
这分别真伪的困难既然如此,何者绝对可用作史料,何者绝对的不能用,真是个极难的问题了。所以用载记来证古史,只能得其大概——譬如西周以前的形势与西周时不同,而不能得其详情。顾颉刚刘掞藜两先生所争论的“禹的存在”,两造所引的书籍皆是那两句,实不足以解决这个问题。
载记既不能与“我们”一个圆满的回答,我们只好去问第二种材料,“古人直遗的作品”。
直遗的作品直接出自古人,古人所能看见的,除了缺破以外,我们仍能看见。所以他的价值远非传抄错误、伪作乱真的载记所可比拟。现地中藏品,除为商贾盗发者外,大半尚未发掘。设以科学的方法严密的去发掘,所得的结果必能与古史上甚重大的材料。这种是聚讼多久也不能得到的。所以要想解决古史,唯一的方法就是考古学。我们若想解决这些问题,还要努力向发掘方面走。
颉刚回答我的一封信,也登在十四、二、十四、《现代评论》一卷十期,亦登在《古史辨》第一册中。原文如下:
在本刊第三期中,读到李玄伯先生的《古史问题的唯一解决方法》,非常快乐。李先生说的“用载记来证古史,只能得其大概……要想解决古史,唯一的方法就是考古学;我们若想解决这些问题,还要努力向发掘方面走”,确是极正当的方法。我们现在研究古史,所有的考古学上的材料只有彝器文字较为完备,其余真是缺的太多。发掘的事,我们应当极端的注重,应当要求国家筹出款项,并鼓吹富人捐出款项,委托学者团体尽力去做。
但李先生这句话颇有过尊遗作品而轻视载记的趋向,我还想加上一点修正。我以为无史时代的历史,我们要知道它,固然载记没有一点用处;但在有史时代,它原足以联络种种散乱的遗作品,并弥补它们单调的缺憾,我们只要郑重用它,它的价值决不远在遗作品之下。我们现在讨论的古史,大都在商周以降,已入有史时代,载记的地位已不可一笔抹煞。要讲遗作品直接出于古人,载记何尝尽是后人写的。要讲载记多伪作难以考定,遗作品又岂纯粹无伪作而又易考定呢。所以我觉得我们若是多信一点遗作品,少信一点记载,这是很应当的。
若说惟有遗作品为可信而载记可以不理,便未免偏心了。推原从前人对于古史专主载记的弊病,只为他们用了圣道王功的见解去看古人,用了信古尊闻的态度去制伏自己的理性,所以结果完全受了谬误的主观的支配,造成许多愈说愈乱的古史。若是他们能够用了客观的态度去做整理的功夫,像他们对于名物训诂一样,他们所得的成绩当然不能菲薄。我们生于今日,初懂得用历史演进的眼光去读古书,初懂得用古人的遗作品去印证古书,乍开了一座广大的园门,满目是新境界,在载记中即已有无数工作可做。依我看,我们现在正应该从载记中研究出一个较可信的古代状况,以备将来从遗作品中整理出古史时的参考。若我们轻易跳过这个阶级,那就失去了研究的基础了。
前年,我们对于古史作过一番汗漫的论辨;承李先生称行,甚为惭感。但李先生似乎看得我们的论辨过于有力了,仿佛我们所讨论的问题已经自许为解决似的。这一点误会我不敢领受。我要在此声明一句,我作这些文字,只是想把我的假设开出一条研究的路;我固然未尝不希冀从我的假设上解决古史,但我深明白从假设到解决不知要费多少日子的研究,在研究中间不知要经过多少次的困难,我决不敢贸贸然想在半年之内所作的几万字中作一个轻率的解决。
李先生说,“载记既不能与我们一个圆满的回答,我们只好去问第二种材料,古人直遗的作品”。我对于这句话,以为在学问的目的上是无疑义的,但在我们的研究工作上则未必便应这般。学问是无穷无尽的,只有比较的近真,决无圆满的解决。另一方面,学问是随时随地可以研究的,材料多固然便于研究,材料少也应把仅有的材料加以整理,不必便尔束手。现在古史问题在载记的研究上刚才开头,面前原有许多路径可走,并不是已经碰住了死胡同里的墙脚,非退出来不可。若说因它终究不能给我们一个圆满的解决,不如把它丢过一旁,专从发掘去求圆满解决,话虽说的痛快,其如眼前放着路不走,反而伸长了头颈去待不知何年可以实现的事业,岂不是与乡下人不去种田单想着触树的兔子的办法相同呢?语云:“俟河之清,人寿几何!”我们若必等到材料完备而后去作研究的工作,恐怕永远没有工作的日子吧。所以我们在研究的工作上,对于新材料的要求加增,对于旧材料的细心的整理,有同等的重要,应当同时进行,不宜定什么轻重,分什么先后。
下面略去的一段是他自己整理古史的方法,亦就是他在自序中所简略说的:“去年我答李玄伯先生时,说自己愿意担任的工作有两项:一是用故事的眼光解释古史的构成的原因,二是把古今的神话与传说作为系统的叙述。” (《古史辨》第一册,61 页) 我这意见远在中央研究院在河南试掘以前。
三、我与办理清室善后委员会的关系
前篇已经讲到溥仪出宫之后,政府要设立一个机构,以分别公产和私产。为这个目的,黄膺伯就设立办理清室善后委员会,初六日就聘请李石曾先生为委员长,但真正设立之日期当以李委员长就职之日算起,就是说由十一月廿日,这天有办理清室善后委员会致国务院函为证。函云:
敬启者,本月六日奉钧院函开清室优待条件业经修正,所有清室善后事宜,亟应组织委员会以资处理,兹谨聘先生担任委员长一席,务希慨允,力膺艰巨,无任翘企等因,本月十四日政府公报复将是项委员会组织条例登载公布。煜瀛即遵于本月二十日就职任事,并刊木质关防一颗,文曰善后委员会章,即日启用,除分函外,理合函报钧院察核备案。谨上国务院。
中华民国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现在应当回溯到留法的时代,当时除上课以外,现很注意法国的保存古物,更于暇时参观巴黎的各大博物馆,以至于国家档案馆。我记的我游览巴黎最大的国家博物院狼宫博物院(Musee du Louvre)时,我特别喜欢那些埃及、巴比伦、希腊和罗马的古物,而对于画廊中的图画,不过轻轻地一看,这证明我对于绘画的外行。我记的有一年因为留法同学汪申伯(汪申)的一位法文教师的哥哥是当时担任法国的文物与艺术部的次长(按法国在教育部以外,设有文物与艺术部,教育部有部长,文物与艺术部只有次长,但是他的权力与部长相当,亦与教育部部长有同等出席内阁会议的权力,他专主管文物如博物院等,及艺术如剧院等),于是有一天由汪申伯的法文教师先约好,使我们同这位次长相见,这是在旧王宫中(Palais Royal)。我还记的在请教他法国保存古物的条例外,他反问我们中国由何部主管这种事务,当我们告诉他,中国没有类似的文物与艺术部,他就笑着说:“我原来在中国找不到同事。”在此以外我并同汪申、严智开(字季冲,严范孙丈的幼子)等人草拟一种中国保存古物会的章程。
等到民国十二年回到中国以后,担任北大法文系的教授,可是我常同同事们谈起保存古物的意见。这时北京大学已经成立了研究所,那时只有一部门就是文史的研究,称为研究所国学门,由沈兼士先生担任主任。我亦同他谈过保存古物的意见,沈先生颇引我为同调,他就请我做研究所国学门的委员。那时委员甚多,如陈援庵、叶浩吾、朱希祖等诸先生皆是。我们也常谈到应当开放清宫使明清两代的史料可以公开研究。因此引起上文所讲到的与王国维的辩论,王先生以为清宫的文物皆是由清帝所收,与明帝无关的议论。彼时顾颉刚亦在研究所国学门中,他正发表《古史辨》,以疑古为中心。我就写了一篇《古史问题的唯一解决方法》,大意是以研究上古史必须根据地下发掘的材料,不能只杖书本上的记载,否则甲用的也是这一句,乙用的也是这一句,只是解释不同,就发生了不同的结论,只有地下的发掘才能有真实的材料。这篇文章先登在《现代评论》中,后又由顾颉刚转载在《古史辨》第一册中,原文已抄入第一编中,兹不赘。那个时间是远在中央研究院发掘以前,沈兼士先生颇以我说为然。
(北苑会议那一天开会的情形,据徐次长(永昌)将军在台北他的永康街寓所对我说:开会时中间设了一个长案,冯玉祥坐在一头,孙岳坐在对面,两边坐着胡景翼、黄郛、鹿钟麟、张璧等,张之江最后至,随他同来的是孙连仲。讨论到教育总长问题,大家公推李石曾,但李先生当时不在场,孙岳说就这样定议,托黄膺伯转达。)
就在十一月初六的清早,沈兼士先生打电话给我,说:“我们常谈的故宫的事,已经实现了,溥仪昨天已经被轰出去,我们现在需商量接收的事,甚盼望你能够帮忙。请你即刻到干面胡同李石曾先生家,大家共同讨论讨论。”这时李先生已内定为办理清室善后委员会的委员长,因为十月十五日北苑会议由国民革命军诸将领公推李石曾先生担任教育总长,李先生当时不在场,就由黄膺伯转达。李先生就说:“我一向不愿担任政治上的甚么名义,教育总长一职我不能做,请另找人。”黄膺伯说:“那是大家的意思,公推出来的。”李先生仍坚辞,黄膺伯就提出两个条件,一请李先生推荐人选,二在黄内阁任内请李先生以在野人士的资格,在社会活动多加以支持。对这些李先生全都答应了。这就是为什么张鹿请李先生加入入宫做证,较后黄膺伯请李先生担任办理清室善后委员会委员长,李先生全都答应的缘故。(后两句话是李先生最近对我亲自说的。)
办理清室善后委员会组织条例
第一条 国务院依据国务会议修正清室优待条件议决案,组织办理清室善后委员会,分别清理清室公产私产及一切善后事宜。
第二条 委员会之组织,委员长一人,由国务总理聘任,委员十四人,由委员长商承国务总理聘任,但得由清室指定五人,监察员六人,由委员公推选任,国务总理得就委员长委员中指定五人为常务委员,执行委员会议决事项,各院部得派一人或二人为助理员,辅助常务委员分办各项事务,委员会得聘请顾问若干人,就有专门学识者选定之,委员长委员监察员助理员及顾问均系名誉职。
第三条 委员会之职务
(甲)清室所管各项财产,先由委员会接收。
(乙)已接收之各项财产或契据,由委员会暂为保管。
(丙)在保管中之各项财产,由委员会审查其属于公私之性质以定收回国有或交还清室,如遇必要时,得指定顾问或助理员若干人审查之。
(丁)俟审查终了,将各项财产分别公私,交付各主管机关及溥仪之后,委员会即行取消。
(戊)监察员负纠察之责,如发现委员会团体或个人有不法情事,随时向相当之机关举发之。
(己)委员会办理事项及清理表册清单,随时报告政府并公布之。
第四条 委员会以六个月为期,如遇必要时得酌量延长之,其长期事业,如图书馆博物馆工厂等,当于清理期内,另组各项筹备机关,于委员会取消后,仍赓续进行。
第五条 委员会办公处所设于旧宫内。
第六条 委员会所需办公费,由财政部筹拨。
第七条 委员监察员助理员之审查规则及议事细则及办事细则均另订之。
第八条 本条例之修正须经委员会多数议定后,呈请国务院公布之。
按在初五日溥仪出宫以后,张、鹿、李三位将玉玺两颗面交国务院,黄总理接受,当时陆军总长李书城亦在座。后来他们又往旃坛寺见冯焕章。在这时间他们与黄冯两个人已经决定了设立办理清室善后委员会,所以初六日李先生就奉到国务院的聘书,请他担任委员长。后来因为国务院在修改委员会的组织大纲,所以迟到十一月廿日方才公布,并公布委员的人名如下,连同委员长共十五人:
汪兆铭(易培基代)、蔡元培(蒋梦麐代)、鹿钟麟、张璧、范源濂、俞同奎、陈垣、沈兼士、葛文濬、绍英、载润、耆龄、宝熙、罗振玉(自绍英以下五人为清室方面委员)
至监察员一项,除以京师警察厅、高等检察厅、北京教育会为法定监察员外,并由会特聘三人,其姓氏如左(下):
吴敬恒、张继、庄蕴宽
这个委员会可以说是半官性质,而李先生亟力反对把它组织成一衙门,所以对各委员皆用聘书,不用命令。委员以下另有各部派的助理员,每部有的派二人,有的派四人,不太一致,大约由各部自送津贴。由委员会自行聘任的是顾问,顾问不支薪,支薪者称为事务员,但薪水甚低。顾问中做事最出力者为胡鸣盛君,胡君湖北人,北大毕业,他等于担任出组的事宜(按出组是故宫专用名词,所以十三年十二月廿日议决的清室善后委员会点查清宫物件规则的第二条,就说点察时分组,每组分为执行及监视二部,其职务之分配,临时定之。又第六条说,每组人员派定后于禁内执务前,集聚在办公处签名,并需佩带徽章。又按禁内是指由内右门进内点查的范围,内右门在乾清门之西)。而助理员中亦不乏勤劳者,如司法部参事汤铁樵君即是。
我接到沈兼士先生电话后就往干面胡同,那时已经聚了北京大学的若干同事。当时谈两件事,一件是关于清室善后委员会事,我就与其他的北大研究所国学门的委员们一样,接受了顾问的职务。这一天讨论的另外一件事,就是关于教育总长的事。上文已说到黄膺伯请李先生推荐教育总长的人选,李先生就找到顾孟余,顾孟余也不肯做。他另推荐方由广州来的易寅村,易先生方来北方做孙中山先生的代表,拿着汪精卫的介绍信,来见北方教育界的人,所以顾孟余想到他。但是易先生与北方教育界皆无深长的关系,所以蒋梦麐就提出赞成的交换条件,是以马叙伦为次长。于是这天就由在场的北大同人,写了一封公函致易寅村,推荐马叙伦,后来他答应了,所以马叙伦作了教育次长。
四、外朝与内廷
北京城是分为内外城的,内城修建于明永乐年间,外城是到了明嘉靖年间后修的。在内城之中又有两道城,一大一小,小的套在大的里面,大的名为皇城,小的名为紫禁城。皇城的南门曰天安门,北门曰地安门,俗称为后门,东曰东安门,西曰西安门,城墙皆涂上红色。紫禁城的南门曰午门,后曰神武门(原名玄武门,后因避清圣祖讳而改为神武),东曰东华门,西曰西华门,城墙同普通墙用厚砖建成,不涂颜色。午门之内为太和门,其中有太和、中和、保和三殿,东有文华,西有武英两殿,此地所谓外朝也,不过明清两代对于各殿的用途不同,明朝普通上朝皆在太和殿。《日下尊闻录》卷二说:
每岁元日、冬至、万寿三大节及大庆典则受贺,凡大朝会燕飨,命将出师,临轩策士及百僚除授谢恩皆御焉。圜丘大祀前一日祀祝版,祈谷常雩亦如之。
因为明代诸帝虽不常上朝,如神宗万历年间常几年不上朝接见大臣,但上朝必在太和殿(明最早称为皇极殿),而以乾清宫为寝宫。清朝诸帝,几乎每天上朝,虽然非大典不御太和殿,平常总是在乾清宫的东西暖阁及养心殿,而寝宫已不在乾清宫,而在养心殿。这是两朝的大变化。
外朝自袁世凯称帝以来已被接受,为预备他将来登基之用,后来他称帝未成,民国就改为古物陈列所,包括太和、中和、保和及武英、文华等殿属于内政部。在保和殿后修了一道围墙,隔绝内外,围墙以北仍归溥仪,以南就归民国所设的古物陈列所。另外在围墙以南而为清室所管理者为内阁大库,及文华殿以北的文渊阁。另外在东华门以内的清史馆,即从前的国史馆,既不属于清室,成一个独立的机构。谈起接受文渊阁的事,亦颇可笑,因为每次清室善后委员会点查文渊阁必须出神武门,绕道入东华门,然后方能达到文渊阁,路远且不方便。于是有一天,我就想出一个主意,预先由北京大学借来测量仪器,在文渊阁后墙北面,用仪器测出文渊阁的中心,并用粉笔在后墙上做一记号,然后就请工匠在正中间墙上开一长洞。并约好鹿钟麟的军队来帮忙运砖,排成长列,一手一手地搬运砖头,另由工人在文渊阁之南砌上一道长墙。等到我们的公函送到古物陈列所,长墙已经砌的半人高了。于是以后再点查文渊阁的书的时候,就由我们新开的门而进,不再绕道。第二天正式的门就修好了。
自从溥仪岀宫以后,后面一部分是由清室善后委员会所接收,另附有几处亦由清室善后委员会从清室接收来,就是文渊阁及实录等大库,这是最晚为民国所接收的。至于故宫各处,清室不肯合作交待,就由清室善后委员会会同军警机关陆续点查,经过了数年之久,出版有《故宫点查报告》共五编,至北伐成功尚未点查完毕。最初是由北政府国务院各部派人名为助理员,另有故宫所请的人员,名为顾问,参加点查,后来国民军撤出,就由内政部所派的警卫人员参加,这种现象一宜到奉军代尽守卫的责任,如是直到北伐成功。
长墙的北面,即保和殿后门恰对着内廷的乾清门,乾清门宽广五楹,东为内左门,西为内右门,皆南向。清代内左门不常开,凡军机处、南书房、上书房等处官与懋勤殿、弘德殿行走各官,及在养心殿、乾清宫召见的各官,皆由内右门出入。至清室善后委员会接收以后,点查各人员出入皆由此门。乾清门之南,东出者为景运门,西出者为隆宗门,皆是顺治十二年重修的,门各五楹,东西向。方清室善后委员会点查时,所有助理员、顾问、事务员等皆在隆宗门聚餐。在乾清门与隆宗门之间,路北由东向西为乾清门侍卫处、内务府、军机处各值房,点査时即以这排房子为办公室,而以南面之旧军机章京办公室为委员会。
乾清门之内,为乾清宫、交泰殿及坤宁宫。乾清宫之东为日精门,对面坐西向东为月华门。乾清宫之东而坐北朝南为昭仁殿,按《国朝宫史》说,高宗另检内府书,宋金元明旧版四百部存于殿内,名曰“天禄琳琅”,后有书目十卷,嘉庆中又有续书目二十卷。后殿为五经萃室,因为藏有南宋岳珂所刻五经。但是我记得点查昭仁殿时,见那些个小书架每层皆用纱为帘,但是其中并没有“天禄琳琅”初编的书,我们很觉得奇怪。到后来偶然在内务府档案里发现嘉庆二年的奏折,就是在那年的一天晚间因为宫中用的炭盆火没熄灭,太监将它移到乾清宫最西边的那间殿里,这间殿恰与昭仁殿相连,于是夜半起火,遂将乾清官、昭仁殿、交泰殿焚毁,坤宁宫南面的门窗被熏焦了,于是整个的昭仁殿的书,及乾清宫的“石渠宝笈”所载书画亦被波及,于是方才明白昭仁殿的书所以只有续编者而很少初编的原因在此。续编是因为初编的书籍焚毁以后,方才编定,两编并非同时撰修的。当时是有名的王世贞所藏的北宋本“两汉书”上面画有高宗的像,亦于这时毁掉。昭仁殿亦是圣祖寝息之处,高宗御制昭仁殿诗序:“乾清宫之东簃为昭仁殿,皇祖在御时,日夕寝兴之温室也,朕弗敢居焉,乃贮天禄琳琅宋元镌本于内,时一徘徊,曷胜今昔之思!”清帝住在养心殿,是由世宗开始。
乾清宫之西与昭仁殿部分相对的为弘德殿,清穆宗读书于此。有祁文端寯藻所进《弘德殿铭》,点查时仍在。
昭仁殿之南,坐东向西有殿三楹,曰端凝殿,端凝殿之对面为懋勤殿,明世宗嘉靖中始定这两殿名称。端凝殿用端冕凝流之意,盖以为贮藏衣冠之处。懋勤殿则用德懋勤学之意,圣祖常读书于此,后来成为南书房的附庸,因为南书房地方小,翰林们写好了对联匾额后无处晾干,所以利用懋勤殿。懋勤殿亦是皇帝藏日用书籍及碑帖之处,拙老人蒋衡所写的十三经原稿亦藏在殿中,刻本就是清石经,就立在国子监内。据抗战前北平研究院由我所主持的坛庙调查时,其中有一块已经毁裂了。
在乾清门之西,为南书房,屋三楹。中间一屋有匾额曰南书房,为刘石庵(刘墉)所书。宫中惯例,除御笔以外,为臣工所书者皆须上加臣字,唯此匾无之,为宫中独有之一例。西间有宝座,备皇帝临幸之用,据《啸亭续录》卷一说:
本朝自仁庙建立南书房于乾清门右阶下,拣择词臣才品兼优者充之,康熙中谕旨皆其拟进,故高江村权势煊赫一时。仁庙与文士赏花、钓鱼、剖晰经义,无异同堂师友,如张文和、蒋文肃、厉尚书廷仪、魏尚书廷珍等,皆出其间,当代荣之,列圣遵依祖制宠眷不衰,为木天储材之要地。
当溥仪未出宫以前,宫中尚保留两个机构,一是内务府,等于清室账房,它办公的弄门在造办处以南,职员甚多,所以吴稚晖先生那一篇《危哉溥仪先生》特别指出内务府是吃溥仪的痨病虫。在接收故宫的时候,有一天我在往点查内阁大库的路上,同内务府的笔帖式闲谈,我说:“外人皆说你们对于付商人的钱,拿到倒二八的回扣(按倒二八是指拿八成的回扣)。”他笑着回答我:“没有那么多,不过倒三七罢了。”可见内务府之赚钱。另外一机构就是南书房行走,比如溥仪拿走的那一批精品字画善本书籍,即所谓“赏溥杰”者,先曾经南书房行走的袁励准、王国维等,选择出来的。袁励准并曾经注了一部书,名曰《中秘日录》,北平图书馆曾借到他这部稿本,用晒蓝纸晒出,共四本,所以我亦曾见到过。
前面说在未设立军机处以前,圣祖尝令南书房的人代撰上谕,这本来是内阁的职务,不过内阁在太和门外,离皇帝所居太远,当时圣祖住在昭仁殿,距离南书房甚近,所以南书房的人就得到这种权力。在乾清宫门以东,部位与南书房相对称,坐南向北五楹为上书房,皇子读书之处也。据《啸亭续录》卷一说:
雍正中初建上书房,命鄂文端、张文和二公充总师傅,二公入,诸皇子皆北面揖,二公立受之。定制,卯入申出,攻五经、史、汉、策问、诗赋之学,虽穷寒盛暑不辍,较往代皇子出阁讲读,片刻即退,徒以饰观者,不啻霄壤也。
关于上书房的掌故,吴振棫《养吉斋丛录》卷四有下列各条,今汇录于此:
(1)我朝家法,皇子皇孙六岁即就外傅读书。寅刻,至书房先习满洲蒙古文毕,然后习汉书。师傅入直率以卯刻。幼稚课简,午前即退直。退迟者至未正二刻或至申刻。惟元旦免入直,除夕及前一日巳刻准散直。
(2)雍正元年谕诸皇子入学之日,与师傅备杌子四张高桌四张,将书籍笔砚表里安设桌上。皇子行礼时尔等力劝其受礼,如不肯受,皇子向座一揖,以师儒之礼相敬。如此则皇子知隆重,师傅等得尽心教导,此古礼也。至桌张饭菜,尔等照例用心预备。
(3)上书房楹联云:“念终始,典于学,于缉熙,单厥心。”高宗御书。
(4)曩时自大学士以下皆称入直上书房,至乾隆二十二年以礼侍介福,兵侍观保,刑侍蔡新为总师傅。于是有总师傅之称。
(5)上书房总师傅以贵臣为之,或一人或二三人无定制。有事则至,或月日一至,非日日入直也。书房行走之员初被命,则总师傅率以至。又总谙达亦以贵臣充。
(6)上书房师傅曩时由掌院学士拣选,会同内阁带领引见。乾隆五十五年命大学士公同拣选。近亦有由总师傅保荐或圣意特简者。
(7)内廷宫员时荷珍赐。凡食物不谢,用物则谢,或命弗谢则止。其谢则于引见人员未带领之先,诣殿阶下叩头而退。
(8)岁终赐总师傅、师傅荷囊各二枚,囊贮银锞,其轻重以官阶为等差。
(9)乾清门每日夕进门单、某人某时入直,某时散直,或因事不至,皆一一注明。故侍读者工夫严密无间断。
(10)师傅之外别有谙达,教满蒙书者,由八旗翻译出身人员选派,教弓箭者,由各旗营参佐领选派。每一皇子各三员,轮日一员入直。此外有谙达五员,管理马匹鞍鞯及教演鸟枪等事,每日亦一员入直。如皇子有事他往,则五员皆随往。又皇子各有哈哈珠塞八人(亦称哈哈珠子),由八旗年幼闲散人内挑派,每日二人入直,司奉茶进食之事。又或云内谙达、外谙达共五人。内谙达教内蒙书,由八旗翻译人员选派;外谙达教弓箭骑射等事,由八旗参佐领选派,轮日入直。哈哈珠子或八员,或六员,由八旗大员子弟内选派,亦轮日入值。按清语哈哈男也,珠塞小孩也。
(11)皇子亲郡王已分府或仍命入书房,无定课。大约午刻即散,别有差使即不至。派上书房行走一人谓之照料。未分府以前有功课者谓之授读。
五、点查的预备
由十一月初六日起,第一是放出宫内一千余名太监及宫女,因为留他们在宫内有许多种不方便:第一得供给他们饮食费用,第二是对他们的出入稽查,第三人多难保不发生火险,这些皆使防卫故宫的军警增加了责任。于是由初六日起,就将他们放出宫去,每人只准许带随身用的行李。为慎重起见,清室善后委员会的职员不能不会同军警,在神武门出门的地方加以检查,以防备他们将公物私行带出,这种工作连续做了大约三天,就是由初六日到初八日。最初,只留下南书房的两个太监,因为想留他们以备咨询南书房掌故,但是后来鹿瑞伯说这种办法对军队的稽查出入甚不方便,因为就是两个人亦需要每天出去购买食物,所以较后亦把他们遣散了。至此宫中只留下鹿瑞伯所派去的一连军队,就是国民革命军第一军(军长鹿钟麟)属下的第一师(师长韩复榘)第一旅第一团第一营第一连,由丁营长率领。另外有京师警察厅内六区的警察若干人,驻守在神武门内路西边的三间小室中。
当时由委员会与清室代表商妥,每一处宫殿之太监宫女等遣出后就由国务院、清室善后委员会、京师卫戍司令部及清室代表会同将这一处查封,以备将来的点查。
同时两面更商以下各事:第一,瑾太妃出殡的事情,商妥仍照原定日期,于阴历本月二十三日举行,出殡时仪仗应一律改从民国制度,执事人等一律改穿便服,大约共需三百人,皆由委员会发给特别徽章,由慈宁宫起赴什刹海广化寺,由军警沿途护送。
第二是瑜瑨两妃出宫的问题,最先她们两人声明不愿出宫,后经履次商量,先将两人合住在一处,即由重华宫合住于启祥宫之太极殿然后再搬到宫外,先经决定暂住北兵军司大公主府西花园。后遂决定阴历十月二十五日出宫。
第三,因为筹备两太妃出宫,清室人员讲无钱做此项事,遂要求将藏于库内的元宝归还清室,经清室善后委员会允准,遂于十一月十七日下午一时由清室善后委员会及清室代表,两方面共同监视过秤,计该库银两共六千三百三十三斤,合十万一千三百二十八两,内中颇有明代的年号,除遗留数颗为将来陈列之用外,其余的悉数发还,当即由鹿总司令饬兵士当众代为装包,并书明数量于包上,俟全部装齐,当由鹿总司令派士兵,清室善后委员会及清室人员,会同押送至盐业银行,清室代表请以一千两为犒赏搬运银两兵士之用,但鹿总司令则璧谢未收。
除此三事以外,清室善后委员会另预备点查事项,比如点查报告册及出组单等,皆由我及沈兼士、陈援庵两先生所计划。因为当时李委员长不过问委员会中琐事,这些皆由我们办理。我独记得点查清册在两页相联处,必盖上清室善后委员会的骑封,以免有人掉换一页,这是出之我的建议。
兹附录清室善后委员会点查清宫物件规则(十三年十二月二十日议决)。
第一条 点查事项,以左列人员担任之。
甲 委员长、委员 或其指定之代表。
乙 监察员(京师警察总监、京师高等检察厅长、北京教育会长及聘请员等或其代表)。
丙 各院部所派助理员。
丁 委员会聘请之专门家及事务员。
戊 守卫军警。
己 前清内务府人员(由委员会中代表清室者指定之)。
第二条 点查时分组,每组分为执行及监视二部,其职务之分配临时定之。
第三条 每组人数及组长由委员长临时指定之。
第四条 每日应分若干组,每组应执务之地点,由委员长先一日指定。
第五条 每人应隶何组,按各部分人员分配,用抽签法抽定。
第六条 每组人员排定后,于进内执务前,均须在办公处签名,并须佩带徽章(签名单见前页)。
第七条 登录时,每种物品上均须粘贴委员会特制之标签,一面登记物品之名称及件数,凡贵重物品并须详志其特异处,于必要时或用摄影术或用显微镜观察法或其他严密之方法以防抵换。
第八条 点查物品时,以不离物品原摆设之地位为原则,如必不得已须挪动地位者,点查毕后,即须归还原处,无论如何不得移至所在室之门外。
第九条 室内工作时,得视必要情形,更将组员分为小组,以免拥挤。
第十条 室内工作时,不得单独游憩,不得先进或后退。
第十一条 室内工作时,监视人员,须分立于执行事务人员之间,不得自由来往于事务地之外。
第十二条 室内工作时不得吸烟。
第十三条 组员有违背规则时,监视人员得报告于委员长及监察人员处理之。
第十四条 点查时间每日两次,上午自九时起、十二时止,下午一时起、四时止,作息均不得逾法定时间,遇必要时,星期日亦可点查。
第十五条 各组组员只须勤务半日,以节劳逸,第一处物品开始点查后,即由某组始终其事,以专责成,故每点查时间,每日只须三小时,如组员愿终日在内勤务者,可声明志愿,得附隶于上下勤务之两组。
第十六条 各组进屋勤务,无论已毕未毕,出屋时每次必须加以封锁,由本组会同军警签字,或作别种符号于上,点查未完之箱柜亦照此办理。
第十七条 本会每日应将点查情形,编出报告公布之。
第十八条 本规则遇有必要修改时,应由委员会开会行之。
按点查办法,曾经详细讨论,所以执行多年仍然美满。后来段祺瑞曾想法干涉点查。当时内政部组长龚心湛曾有一手折呈给段祺瑞,关于此事以后当详细述说。兹只述他的手折如下:
敬呈者:窃查奉谕查止清室善后委员会查点清宫物件一案,当经本部分别转行警卫司令暨该委员会查照。惟本部详查该委员会所订点查规则,如第一条点查人员之组织,定有监察员及军警机关人员参列其内;第七条登录办法以严密方法预防抵换;第八条物品原设地位不得挪移;第九至第十三条限制查点人员进退往来监视各项办法;第十六条封锁房屋会同军警签字;第十七条公布点查情形等各节,以及其他各条规定,均尚慎密周妥,并经委员会函约心湛随时莅场察视,据此不妨仍照该会原议办理。如蒙钧允,拟即由部转行知照,是否有当,伏乞鉴核批示。心湛谨呈执政。附呈点查规则一份。
原折呈所说甚详,足证明以段内阁立于反对清室善后委员会之地位,他的总长亦不能不说几句公道的话。又按点查规则第五条每人隶何组,按各部分人员分配,用抽签法抽定。是则每人不一定每天准在那一组,而且点查并非审查,审查者对于一器一物必须断定其真伪及年代,而这必须专家为之。而点查者,不过有一物品就登记一物品,因为故宫原是帝王的办公处和住宅,每一宫殿内,真是百物杂陈,可能有一个宫内既有书籍又有字画,既有瓷器又有铜器,有些地方甚而有一包包的洋烛,甚而有的地方是做厨房用的,就堆的内院的煤球,所以每一个点查的人在未进入某一宫殿以前,颇难悬想里面有何物件。每次出组的时间规定三小时,既无时间能供详细研究,况一组所有的人员不一定恰有这天所要点查的这么复杂的物品的每一类专家,所以也无从审査。审查的工作必须留待以后各馆的专门委员办理。
每一次出组皆预先领一个印好的出组单,用竹纸,上面印着红字,大家的签名用墨笔,其大略形状如下:
月 日(星期)午 第 组点查
担任职务签名单
组长
执行部
查报物品名称
物品登录
写票
贴票
事务记载
照像
监视部
监视
本组共 人
组长 签名
每次点查所有物品皆登记在点查清册中。清册式样如下:
物品登录人签字盖章
另外每组点查完毕,有一事务记载报告,由记载人签字盖章。
六、点査的中间被阻止
点查规则已如上篇所说的通过,我们就预备开始点查了,但这期间段祺瑞已来到北平,就了执政的位置,他这执政是由张作霖、冯玉祥在天津会议公推出来的。我在前几年曾问过徐永昌将军,他说因为他没有同去天津,所以会议的情形他不知道。至于要他做执政的是冯玉祥,因为彼时国民革命军的势力只限于河北、河南及察哈尔等数省,对于东南各省及两湖是无法统治的,据说段最初不肯答应,冯玉祥求他几乎叩头,段的头脑甚旧,所以对于冯玉祥将溥仪驱逐出宫一事,根本不以为然。(在段到京后,他亦曾表示对故宫事的不满。)所以段来京以后,清室遗老非征服比,优待条件全球共闻,虽有移往万寿山之条,缓商未为不可,迫之,于优待不无剌谬,何以昭大信于天下乎?望即从长议之可也。云云。按电中所述皇宫锁闭迫移万寿山一节殊非事实,想一经解释,当可了然也。
天津六日电云,溥仪出宫消息传到天津,一般前清遗老复辟党人,闻之颇为震骇,当即召集会议,闻推定铁良、升允、袁大化、罗振玉等,先行到京提出抗议,作为第一步骤云。
我们若把日本电通社的电报及段祺瑞放走了溥仪,以及溥仪逃往日本使馆,再加以以后的“满洲国”等等一幕一幕的事件联系起来,使我们颇疑心这件事不只那么简单,恐怕不只段祺瑞想拥护从前的皇帝,就是日本人自从溥仪出宫以后,也想利用他了。
现在再以罗雪堂先生《年谱》为证,《年谱》引《集蓼编》:
十月而值宫门之变。冯玉祥军入城,于景山上驾炮直指皇居,益知变且亟。乃诣日本使馆,商附国车赴津,向夕始抵津。一日,日本司令部参谋金子君遽至,谓得京电,冯军鹿钟麟部入宫迫改优待条件。乃急诣司令部,请司令官为介,往见段祺瑞,令发电止暴动。司令官许诺,出刺为介。持刺往,段如命发电而谢面见。翌晨附车入都,知圣驾已幸醇邸矣。上谕已派贝勒载润及绍英耆龄宝熙及予为皇室善后委员,与国民军折冲。时鹿钟麟派兵一营围行朝……是日初与鹿钟麟辈相见,议定诸臣出入,不得禁止,及御用衣物须携出两事。
予以鹿不肯撤兵,乃商之段祺瑞,请由段饬鹿撤兵。段允饬,乃一日午后撤兵。又越日,予与陈太傅密商,谓撤兵亦至危,非速移使馆不可。议定由陈太傅借英文师傅庄士敦汽车,赴北府迎上微行。至日本使馆;公使夫人亲洒扫馆楼,并命书记官池部君(政次)常川照料。当皇出北府时,风霾大作,官道中不辨行人,故沿路军警皆无知者,遂得安稳出险。(载《大陆杂志》)
由罗振玉这段自己的述说,可见得溥仪出宫以后他的部下如罗振玉等,就暗中与日本有接洽,所以我们的假设并不只是假设,而有事实为证的。
在段祺瑞没来以前,鹿瑞伯曾派他的士兵保护北府,各义上是保护,实在是在防备溥仪逃走,但是段祺瑞来了以后,清室就要求段命令鹿瑞伯撤退他的士兵,于是就在这时间溥仪逃往东交民巷日本使馆。据马夷初(叙伦)说曾往日本使馆去过,见使馆中空屋上有的贴着内务府,有的贴着南书房。这证明日本使馆已临时作了溥仪的行宫了。
另外清室善后委员会即决定十二月廿一日开始点查,乃执政府秘书厅有公函致内务部略云:
径启者,奉执政谕,据报清室善后委员会于本月二十三日点查清宫物件,现清室善后之事,政府正在筹议办法,该委员会未便遽行点查,著内务部暨警卫司令查止,等因,相应函达贵部,希即查照办理可也。此致内务部。
中华民国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下午在神武门旁开点查预备会议,当时出席者有李委员长、庄思缄先生、吴稚晖先生、易寅村先生、鹿总司令及善后委员会各委员、各监察员、各顾问、各院部助理员等,人数甚多。开会前内务部所转来执政府之公函亦送到。首由李委员长主席。当时《社会日报》载其演讲词,大意如下:
民国优待清室条件,本已载明溥仪暂居宫中,不料我国人民素性宽大,竟任其延长至十三年之久,此次国民军回京,摄政政府代表大多数国民意见修改优待条件,并令溥仪迁出宫禁,本属极正当极自然之事。况民六复辟,清室显已违反优待条件,决非张勋一人之罪,有张勋死后,清室赐谥忠武之事可以为证。且在民国统治之下,京中满街翎顶补服,宫中并有宣统十几年上谕,非清室违反优待条件之证明而何?是此次摄政政府举动,虽仍觉得过于和缓,然吾人对此种办法,亦可认为比较的满意,今查封手续既告完竣,急宜从事开始点查,即自明日起开始办事。惟有一言为到会诸君告者,今日忽接内务部转来执政府公函,大意对于清室善后问题正在考虑,应从长讨论,所有清室善后委员会检查物件等事,暂缓进行等语。查本会系由委员会委员、监察员、各部所派助理员及本会所聘学术专门家组织而成,非如其他行政机关,可以随时听候政府命令者可比,且查点系本会内部手续,本会既已承受保管,决不能不知其中究有何物,共有若干,正如受人委托保管一包银钱,决不能不知包中所有的银钱数目,而贸然负此责任也,故个人对于原则上主张反抗政府此种违反民意不合手续之命令,至于事实方面若何办理,则请到会诸公详细讨论云云。
以后各委员、助理员及顾问等相继发言,吴稚晖先生发言尤多,在场人的意见似乎全体一致,遂决议照旧点查,推吴先生及国务院所派助理员杨千里先生(杨天骥)起草答覆内务部,文曰:
敬覆者,准贵部函开本日准临时执政府秘书厅函开,奉执政谕,据报清室善后委员会于本月二十三日点查清宫物件,现清室善后之事,政府正在筹议办法,该委员会未便遽行点查,著内务部暨警卫司查止等因,相应函达贵部希即查照办理等因,除函知京畿警卫司令部外,相应函达查照,务将查点清宫物件事宜从缓办理,等因。查本会于本月二十日议决于二十三日点查清宫物件,系会内应有手续,又本会点查规则,系会同军警各机关,及各项专门学术人员分组办理,亦系本会会议决定,似非单纯行政机关可比,万难中止。除由京畿警卫司令部另行函覆外,相应函覆,希即查照为荷。此致,内务部。
中华民国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晚间内务部以此事已成僵局,意欲和平解决,乃由其次长王君夜间往见庄思缄先生,庄先生因告诉他会中主张之正当,并托其致一函予龚心湛总长,因彼时龚方卧病,未到部办公。庄致龚函如下:
仙翁先生总长大鉴:闻公偶抱采薪,昨经电访,夜间复与王次长晤谈,敬悉政躬即占勿药,敬以为颂。清室善后委员会一事,弟本不与闻,乃因公推为监察员,用函聘请,询其何故,谓弟夙有公正虚誉,一再相邀,故勉从其约。及到会后,知诸人皆清白乃心,刻苦从事,乃大异于新闻。昨忽见贵部传谕之函,窃疑当局有所误听而发。点查之举乃会中因鹿总司令负责过重(亦鹿司令所自请)(原文旁注)亟亟行此,期昭信于国人,且各部院均派助理员,事属公开,绝不违法,尽可由政府派员查察,何止之有?会中如李、易、吴诸君皆民党清白之人(稚晖亦阁下素识,不待弟言)(原文旁注),其发言或有激昂,但理则甚正,弟之所说较近官僚,意在融和不生窒碍,闻警察中有人报告执事,目弟为发言激烈之至,此等名字,弟所肯承,唯办事辨明正当与否,且亦必有各种手续,不可不于各方面着想。段公性质,弟所略知,左右宜匡救而弥缝之,若以回护而生枝节,影响所关非细(满人之胡涂,皆一偏之见耳,其言可听耶)(原文旁注),高明以为然乎。事上,敬颂愈安,诸维详察。次长同此。弟宽顿首。
民国十三年年底,中山先生抵北京,清室内务府又上书对于修改优待条件责难,中山先生乃由其秘书处回答一函如下:
瑞辰、越千、寿民、钟权诸先生均鉴:近奉惠书,关于十一月间修改清室优待条件及清室移宫一事,已呈请中山先生阅悉,中山先生对于此事之意见,以为由法律常理而论,凡条件契约,义在共守,若一方既已破弃,则难责他方之遵守。民国元年之所以有优待条件者,盖以当时清室既允放弃政权,赞成民治,消除兵争,厚恤民生,故有优待条件之赏报,然以国体既易民主,则一切君主之制度仪式必须力求芟除,一以易民群之观听,一以杜帝制之再见,故于优待条件第三款载明大清皇帝辞位以后,暂在宫禁,日后移居颐和园,又于民国三年,清皇室优待条件善后办法第二款,载称清皇室对于政府文书及其他履行公权私权文书契约,通行民国纪元,不适用旧时年号,第三款载称清皇帝谕告及一切赏赐,但行于宗族家庭,及其属下人等,其对于官民赠给以物品为限,所有赐谥及其他荣典,概行废止,凡此诸端,所以杜渐防微,至为周至,非但以谋民国之安全,亦欲使清皇室之心迹有以大白于国人也。乃自建国以来,清室既始终未践移宫之约,而于文书契券仍沿用宣统年号,对于官吏之颁给荣典赐谥等,亦复相沿弗改,是于民国元年优待条件及民国三年优待条件善后办法中清室应废行之各款,已悉行破弃。逮民国六年复辟之举,乃实犯国体之大眷,优待条件之效用,至是乃完全毁弃无余,清室已无再请民国政府践履优待条件之理。虽清室于复辟失败以后,自承斯举为张勋迫胁而成,斯言若信,则张勋乃为清室之罪人,然张勋既死,清室又予以忠武之谥,实为奖乱崇叛,明示国人以张勋之大有造于清室,而复辟之举,实为清室所乐从,事实俱在,俱可覆按,综斯数端,则民国政府对于优待条件势难再继续履行,吾所以认十一月间摄政内阁之修改优待条件及促清室移宫之举,按之情理法律,皆无可议,所愿清室诸公省察往事,本时代之趋势,为共和之公民,享受公权,翼赞郅治,以消除向者之界限,现五族一家之实赡,若于此时肄力学问,以闳其造就,则他日之事业,又讴可限量,以视跼蹐于深宫之中,瞢然无所闻见者,为益实多,尤望诸公之高瞻远瞩,以力务其大也。将命代为奉覆,希裁察为幸。此颂公祉!
孙中山先生秘书处启 十四年一月六日
七、开始点查乾清宫记
上篇讲的是段祺瑞阻拦点查的事情,后来因为阻拦不住,我们就在十二月廿二日开始点查。据《故宫博物院前后五年经过记》著者吴瀛所记:
次晨(二十)再往神武门,同人意兴犹未衰,舅氏(庄思缄)亦至,时见有白皙而文之少年蓄有草色遥看之微须,往来声说即日出组点查之不可以已,大有千万吾往之慨,其勇锐为尤甚。异而询之,则石曾先生之犹子李玄伯先生是也。余因联想及于往日吾辈学生时代,因教职员之不称职及抵制美日货等事而发生风潮时,每有不顾饥寒策励同人,誓灭此而朝食,犹恐自泄其气而为敌所乘者,其声势亦然。一行作吏,十余年不复睹此盛事。年来索薪风潮,或有几微相类,然一则天真纯挚,一则为饥驱利诱所致,且杂以种种内幕,污浊时亦与对方相等,其相去真不啻天壤。故余于此等运动,辄仍惘惘然去之,不能有所歆动。今日之事,则大与当日学生时代之情形相近;而同人年事均长,余亦已入中年,其举动无论如何,总嫌凝重而欠流利之致,一有玄伯点缀其间,大足补此缺憾,故余与玄伯识面之始,其神情至今犹留脑际。当时舅氏亦掀髯微笑,或亦联想及于秀才闹考之趣矣。于是以陈佩忍(去病)先生为组长,舅氏与蒋梦麟先生、玄伯先生均列监视,偕其他同人职员再度出组于乾清宫。
吴景洲所记当时的情形,对我亦许有过分夸奖之处,但实在说起来,我那天所说的话,第一确是极端激烈,恐怕若不是这几句话,亦不会激起同人的兴奋,所以我对于点查能开始,自信未尝没有大功劳。我当时是说,清室所派的代表若不出席点查,就算是他们自己放弃权利。至于内六区的警察不参加,我们尚有鹿瑞伯的军队,条例上说的“军警”,现既有军,虽然没有警,亦不算违背条例。
记至此,我应该述说内六区的本质。北京警察厅分为若干区,除外城有若干区外,内城是一至六区,而内六区在内城的正中间。其中包括故宫在内。署长叫延庚,他不只是旗人,而且是肃亲王的女婿。据说他当警察署长亦由于清室替他运动的,并且指定要做内六区的署长。可见清室的计划,由来已远,所以在曹锟时代以赏溥杰的名义将精品书画一包一包的拿出神武门,而看守神武门的警察置之不问,以及故宫博物院成立后,对于院里的事情,延庚知道的很清楚,也就由于警察对他常有报告,就是这次警察不参加点查,也是受了延庚的命令。所以延庚在故宫博物院中,布列了无数的暗探。后来曾调他到庐山去受训,因为他素来有鸦片烟瘾,急急忙忙地戒掉,以致得病而死。
在叙说乾清宫点查以前,我将先详述出组的情形及领出组单的地点。因为自从这时起,出组的办事处,移设在军机处、内务府等处,这一排办事处,由西边起,迫近隆宗门的墙是军机处,稍东就是内务府,再东迫近乾清门西面的内右门是禁卫处。这一排共十二间。对面在隆宗门的南面,坐南向北共五间是从前军机处章京办公室,“章京”两字是满文的音译,意思是军机处的书记。章京共分四班,满汉各两班,每几天一轮流。章京的办公室除中间的一间堂屋,左右各两间大约满章京办公室在东边,汉章京办公室在西边。现在改为清室善后委员会委员的办公室。章京屋子的后面就是保和殿的后墙。章京的办公室清代俗称为南屋,因为军机大臣的办公室在北面。在乾清门以东由内左门起一直到景运门,也有一排十二间房子,为文武大臣奏事待漏之处,这是在景运门以北。景运门以南,部位与军机章京房子东西对称,也是五间,为宗室王公奏事待漏之处。内右门与内左门之间为乾清门,门凡五间,台阶中左右各一,各有九层。由圣祖到高宗有时在门下陈设御座,各部院以次启事,内阁在此面奉御旨,这是沿自明朝的习惯,后来就不常实行。但嘉庆十八年林清党徒攻入宫禁平后,仁宗下罪己诏,王公大臣皆集乾清门下跪听。
点查的办公处设于旧军机处,每天早晨及下午助理员及顾问等顺着西筒子走进。有时遇到刮风的天,筒子是条长巷并无树木,冒着北方的朔风虽然重袭亦是感觉到寒烈彻骨。在上午九点以前,或下午两点以前,参加查点的人必须到办公室,否则只有在办公室坐候,因为组已进去,个人不能独身出入,这是见于出组条例。
有一件巧合的事情,内左门与内右门皆在乾清门的两旁,但自清朝起,内左门不常开启,凡太监及承应人等出入皆由内右门。军机处大臣、南书房翰林、内务府大臣官员出入亦由此门。如遇在养心殿召见大臣之年老者亦由此门进(皆见乾隆朝所编《国朝宫史》)。军机处的办公室共三间半,由最东边那两间进去,两间北边是大木炕;靠南墙的窗子底下有一张方桌两把椅子,窗上边悬着世宗的御笔木刻匾“一堂和气”;东墙下亦摆着一张桌子两把椅子,上面悬着文宗御笔木刻匾“捷报红旌”,这大约是当时征伐太平天国时所写。再往西边的一间,南北皆有木炕,为军机大臣商量公事的地方,更西边的半间是苏拉们预备茶水之处(“苏拉”是满文音译,意思是供使唤之人,而非太监)。这半间最初在没有盖南屋之前,据赵翼《簷曝杂记》说就是章京的办公室。
在领到出组单以后,并领有封条锁钥,人员皆由内右门进去。我上文所说巧合者即是点查也由内右门出入,而不由内左门。最初只有一组,但这时间甚短,后来组数逐渐增加,为不得不防备是否各组皆已退出,就将各组编成号头,各组在退组的时候把号头挂在内右门的钉子上,等到办理出组的人员点明然后将内右门封锁,由最后退出的一组的组长在封条上签名,填上年月日。在下次再开内右门时必须先验明封条的完整与否。
我所讲的这一天,是指点查乾清宫。进了内右门之后,将门由里面关上,顺着西一长街前进至月华门。月华门在东,它的对面坐西的是遵义门,遵义门是通养心殿的门,而月华门则通往乾清宫。由月华门往北走,沿着懋勤殿等处游廊,游廊北头有一石筑的斜坡,直上到乾清宫;当然由月华门下台阶到院中,然后走一段路,再由乾清宫前面北边的台阶上去也可通行,但是上台阶又下台阶在遇见雨天,经过院子甚不方便,不如由游廊转上斜坡比较直捷简单。从前军机大臣们召见时候也常由这斜坡走,但是普通召见的人就不准许。由乾清门到乾清宫中间有条御路,将到乾清宫时,台阶是由一块石头雕花而成,这名为丹墀。在御路的底下有一条曲折的小路,可以由西面走到东面,这是为的太监们暗走的路,遇见皇帝坐在殿上可以看不见。路是大石块砌成,我当时常笑说这是一处很好的防空避难室。
十二月廿二日那天首次点查乾清宫,是由乾清宫的东面门进入(按乾清宫共九楹,深五楹)。我所说由东边门进入,是指这正中三间最东头的那扇门。当时内务府并没有交出钥匙,所以我们自己每回岀组,必须带着锁匠临时配制钥匙开锁,等着查点以后,就换上新锁,各宫殿大约皆如此,就是进了东边门以后,大家商量应该由何处点查起,于是我就提议,由右首第一件物品点起,以后就永远用这方法。但是这间不巧的很,第一号物品恰好是顶门用的大木墩子。因为乾清宫的编号是用千字文中的天字,所以天字第一号就是大木墩子。宫正中设有宝座,宝座高处悬有世祖御笔匾曰“正大光明”,圣祖跋云:“皇考世祖章皇帝御笔正大光明四字。结构苍秀,超越古今,仰见圣神文武精一执中,发于挥毫之间,光昭日月,诚足媲美心传,朕罔不时为钦若,敬摩勒石垂诸永久,为子孙万世法。康熙十五年正月吉旦恭跋。”两楹悬有圣祖御笔联曰:“表正万邦,慎厥身修思永。弘敷五典,无轻民事惟难。”北两楹高宗御笔联曰:“克宽克仁,皇建其有极。惟精惟一,道积于厥躬。”按圣祖御笔联于嘉庆二年于乾清宫同毁于火,现所存者为高宗所临摹。在东西暖阁门前,各有天象仪、地球仪各二,靠东墙长案上,列有《图书集成》若干木匣,在第一匣中缺了头两本,有太监写的黄纸条说是在庚子年某年某月某日为洋人拿走两本。这一部是开化纸初印本,每匣上并刻有“图书集成△△典”。我们当初点查的方法甚笨,一匣匣的编号点查,开匣点册数,费了很多时间。等到第二次点查到西面桌子上的《图书集成》,我们就改变了方法,将《图书集成》编成一个总号,每个匣子成一分号。总号用正楷写的,分号用罗马字写的。这是我们头一次用总号分号。以后凡在一箱子或一柜子的物品,箱或柜用总号,物品就用分号。这是由点查乾清宫的经验得来的。
这一天的点查参与者甚苦,因为北方到冬天朔风烈烈,乾清宫同太和殿一样高大,平常上朝时是用炭盆取暖。宫中的炭盆形式同民间的不太一样,下边是一个真正的炭盆,为燃烧木炭之用,上面是一个很高大的景泰蓝的雕花的罩子。大约一个殿里不只一个,但是点查规则限制出组的人不得抽烟,更说不到生炭盆,所以大家都是一边点查,一边受冻。可见故宫的点查,是由很多的人坚强努力而成的。在《图书集成》书案以南是东暖阁的门,有匾曰“抑斋”,对面的西暖阁匾曰“温室”。在东暖阁门的南边,靠着东墙有雕花两层的大木柜,对着的西面也有同样的布置。柜里皆藏有清代实录的小红绫本,是由太祖一直到穆宗的。因为清朝的祖训每天皇帝早晨要读两册实录。
并且在中间东西两扇门前,即东西两暖阁的门前,以及中间左右的后门前皆有大玻璃穿衣镜,这大约是乾隆时代外国人进贡的,因为在那个时间中国还不会制造这么大块的平板玻璃,所以认为是异宝。这是中间三大间的大概状况。
东暖阁进去在南边是一个大砖炕,北面是两层,前面摆着宝座,左右各有高大的宫扇。上面的一层是一个小阁,点查时有的里面一无所有,有的只有一两件皇子们所画的手卷。看来这暖阁最初也是存贮精品字画之所在,后来溥仪将精品拿走,偶摆上一两件次要的充数。小阁的上下是用活动的梯子。南面的砖炕左右皆有无数层的架子,每层皆盖有纱帘,每层并有描金花的大木匣,从前这里面当然就是《石渠宝笈》及《秘殿珠林》初编所载的书画,但在嘉庆二年起火以后大多数被焚毁。到了嘉庆年间编《石渠宝笈》及《秘殿珠林》续编的时候,这里面就换上续编所载的书画。续编的目录中与初编目录间或有重复,那就是在乾清宫中或者没有烧到的,或者当时就不在乾清宫,而陈列在旁处的,所以续编中有和初编重复的地方。但是到我们点查的时代,各描金花大匣子仍旧存在,我们当然认为至少可以看到续编所载的书画,可是等到打开一看,大失所望,里面全是历代清帝的御笔,大约这也是溥仪拿走精品以后换上来的。东暖阁的窗户台上有几本抄写的穆宗的诗文集。那一天恰好碰到钱玄同先生也参加点查,他就笑着对我说:“这里面恐怕有高阳相国的诗文不少。”因为先祖担任过穆宗的师傅,玄同故有此戏言。东暖阁的北面的桌子上,尚有两轴清帝的御容,一是文宗的,一是穆宗的。这两件后来故宫博物院成立,皆在宁寿宫由文献馆展出。
(原载《李宗侗自传》,中华书局,2010 年)
杨叔峤光绪戊戌致张文襄函跋
昔在北平,颇喜购名人信札,所积至万余件,带至台者不过数百札耳,此劫余之一也。吾所注意与收藏家不同,收藏家偏重人与字,而吾则重内容,若内容重要,即片简断篇亦所不计。文襄遗物多经后门外估人之手,以其故宅在白米斜街,去诸肆甚近,忆曾购得两木箱,杂有诸人致文襄信札及文襄所批文件与亲笔电稿若干件,现回忆之,皆可谓为至宝矣。
杨叔峤先生锐,四川绵竹人,举人。文襄自同治十二年督四川学政,直至光绪二年。二年按试眉州,苏东坡祠竣工,有文记之,有《登楼诗》:
共我登楼有众宾,毛生杨生诗清新。范生书画有苏意,蜀才皆是同乡人。自注:仁寿学生毛席丰,绵竹学生杨锐,华阳学生范溶,皆高材生。召之从行读书,亲与讲论,使研经学。
光绪三年离蜀至西安,又致书谭学使,推举四校官五少年,杨叔峤亦列入五少年中,可见文襄对他的重视。
后至北京遂担任文襄的“坐京”。坐京者,等于民国初年之各省驻京办事处,不过后者为公开挂牌之办事处,而前者为秘密的,各省督抚皆有之。“坐省”为府县派驻省城的人,见于雍正朱批谕旨,则“坐京”一名称亦必甚早。“坐省”、“坐京”皆指其人而言,并无机关,其职务以向省中报告京中政府的动态为主。文襄的坐京现可知者,除杨叔峤外,尚有黄仲弢绍箕、吴菊农敬修,皆文襄侄婿,张黄楼彬则其侄也。梁任公《戊戌政变记·杨锐传》说:
张公之洞督学四川,君时尚少,为张所拔识,因受业为弟子。张爱其谨密,甚相亲信。光绪十五年以举人授内阁中书。张出任封疆将二十年,而君供职京僚。张有子在京师,而京师事不托之子而托之君。张于京师消息,一切借君;有所考察,皆托之于君,书电络绎,盖为张第一亲厚之弟子,而举其经济特科,而君之旅费亦张所供养也(据《戊戌政变记》原刊本)。
“京师消息,一切借君”,即所谓坐京职务也。
此札即报告消息者,中云:“公入对之举,前沮于常熟,昨日之电则出刚意,何小人之必不能容君子耶!”足证是光绪戊戌所写。许同莘《张文襄公年谱》:
光绪二十四年闰三月初四日奉旨:“张之洞著即来京陛见,有面询事件。”十七日,交卸篆务。二十一日,乘舟起程。二十五日,行抵上海,奉二十四日电旨:“现在沙市有焚烧洋房之案,恐湘鄂匪徒勾结滋事。长江一带呼吸相连,上游情形最为吃重,著张之洞即日折回本任,俟办理此案完竣,地方一律安静,再行来京。”四月初一日即自上海启程,初八日返抵武昌。
曾闻吴菊农丈言,此次内召,孝钦实欲文襄入军机。当时先祖文正公已故,常熟翁文恭同龢独揽大权,雅不欲文襄入枢府,遂谓沙市教案紧要,非张在湖北坐镇不可。孝钦闻之以为有理,遂有回任之命。此与札中所谓沮于常熟相合。又易顺鼎《抱冰师入觐》诗序亦言“戊戌入觐,以沙市有交涉之案,中道折回。知其事者,谓翁文恭实尼之”。足见此事当时人知者甚多。至于刚(刚毅)沮之事不见于他记载,当亦戊戌间事,较翁事为晚,疑在五月间,见下文。
翁不只反对文襄入枢府,且对湖北各种建设皆以少拨款为尼沮,盖文恭长户部二十余年,财权皆在其手。《张文襄年谱》中记载此者不下数次。其中有汪荃台凤瀛跋文襄致文恭信札,对二人性格亦有详细研究:
常熟极修边幅,与文襄行径本不相同。然作京官时,虽踪迹较疏,而同在清流,未尝不互相引重。迨文襄开府粤楚,兴作繁多,规模宏大。常熟局量较隘,视文襄举动不无挥霍之疑。汉阳铁厂开端,中国创举,事事借重客卿,糜费所不能免。常熟时筦度支,文襄请款,动遭驳诘,赖醇贤亲王一意维持,厂事得不中辍。卒以预估之数一再追加,用至六百余万,仍不足用,始奉旨招商承办,非文襄本意。此函词意虽极推崇,实望其维持到底。筱山(按此指文恭侄曾桂)传述之言,盖以搏节为规,故篇末云云,即申明无可撙节之意耳。此事始末,文襄亲为余言之。要之,事皆因公,初无私怨,则可一言决也。
汪跋中有两事错误,即(1)“同在清流”,盖将中日战争时之清流混同治末年光绪初年之清流为一谈,同光间之清流固不数翁在内也。(2)文襄对文恭固无私怨,然文恭的态度并不如此。《广雅堂诗集》卷二《送同年翁仲渊殿撰从尊甫药房先生出塞》诗自注,略言予与翁氏交谊极密,而叔平协揆必欲置予于死地,诚不可解(此非原文,手边无定本《广雅堂诗集》,余刻本皆无此注)。文襄盖不无怨而文恭颇有有意为难之嫌,皆于此注见之。
司农牵掣,遂使中国实业建设受极大影响,受害者不只湘鄂也!读此札可为叹息。
札中又言“公条陈科举一奏,立奉谕旨,一切允行,天下仰望”。当指五月十六日与陈宝箴会奏改革科举之奏折,由此可知此札事在五月末六月初,更可确定刚毅沮文襄入对之举,亦在翁文恭离枢府以后,在五月间矣。
(原载《大陆杂志》第 19 卷第 5 期,1959 年 9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