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绵长不绝的记载
若欲明了二十五史之能够写成,必须先知道中国史学的绵长。即以现存者而论,《春秋》及《左传》皆开始于鲁隐公元年(公元前七二二年),这与希腊的第一次奥林匹亚节(公元前七七六年)时代相近,吾国史籍之古不亚于希腊。何况晋朝汲郡出土的《竹书纪年》,其编年体裁与鲁国旧史《春秋》相近,而年代则始自夏朝,由此更可知中国史学当上溯至千余年前。这虽不能比埃及史由近代考古学之研究,可上溯至距今七千年,但论其绵长则世上各国皆不可能与吾邦相较。第一,比如埃及史之古多由于考古学的研究,而非因有文字的记载传至现今;而我国则今本《竹书纪年》书虽残缺,其中仍有一部分确属古代史官所记。第二,欧西各国记载或古有而后绝,或绵长不绝而开始甚晚。前者如希腊各古邦史记,开始虽早,然自希腊中衰以后,记载中绝。后者如德法各国,现今虽有国立文献馆为保存史料之机关,有精密之方法为国史之研究,然皆不过近数百年事,其最古之史料而用本国文字写的不能超过千年。故以欧西论,绵长不绝的记载绝无;而我国则几千年来有绵长不绝的记载及屡朝皆置的史官,所以能有二十五史的写成。
二 起居注、实录与国史
起居注的起始当在汉代,《汉书·艺文志》著录:“汉著记百九十卷。”唐朝颜师古的《注》说:“若今之起居注。”可见汉人所谓著记(或作注记)就等于后代所谓起居注。并且《隋书·经籍志》有“汉献帝起居注五卷”,这是至南朝(梁)尚存的最早的起居注。汉朝虽有时称为著记(或注记),有时称为起居注,名称不一而性质则似。盖皆如刘知几《史通·史官篇》所说:
起居注者,论次甲子之书,至于策命、章奏、封拜、薨免,莫不随事记录,言惟详审。凡欲撰帝纪者,皆因之以成功,即今为载笔之别曹,立言之贰职。
起居注是按月日而记载史事的,因为他是当时人所记载,对于年月等项当极真实,可以说是直接的史料。唐朝并有起居郎及起居舍人专掌管这件事,所以《史通·史官篇》又说:
每天子临轩,侍立于玉阶之下,郎居其左,舍人居其右;人主有命,则逼阶延首而听之,退而编录,以为起居注。
临轩就是临朝,郎与舍人逼近朝堂的台阶去听天子与大臣们的问答,没有能比这种再直接的史料了。所以说他是原始史料。唐以前的起居注若何记载的方法,虽不可确知,但周因殷,殷因夏,想亦不过大同小异而已。并且这种方法直沿用至清朝。
刘氏所说“凡欲撰帝纪者,皆因之以成功”,就是说撰国史及实录者,皆须根据史料,而原始史料莫过起居注,利用他亦是自然的道理。
实录是后一帝为前一帝所修的史书,国史是本朝人所修的国史。实录始自《梁皇帝实录》,《隋书·经籍志》著录有两种:一为周兴嗣撰,三卷;一为谢昊所撰,五卷。以后唐宋元明清皆按朝撰修实录。至于国史,则东汉由明帝至献帝共修六次,唐由太宗至肃宗共修八次,宋由太宗至理宗共修六次,皆包括本纪,志,表,列传,与现存正史体裁相同。盖用起居注而修为实录,更由实录参以起居注,遂成国史,这是历朝修国史大体途径。
三 后代用前朝的国史改修为前朝史
第二朝或更晚的朝代根据以前的国史改修为前朝史,这是二十五史写成的普通途径。比如刘宋时的范晔所写的《后汉书》,即系大体根据东汉官修的国史,《东观汉记》而成。这有若干明证足征。比若《明八王传》有“本书”的话,本书即指《东观汉记》而言。又若《光武本纪》有“于赫有命,系隆我汉”的话,清儒钱大昕以为范氏是宋人,不应当有“我汉”之称,这必是沿袭自《东观汉记》的旧文,亦合于东汉官修国史。此外如《旧唐书》多用唐国史及实录旧文,现尚能寻出若干痕迹。赵翼《廿二史劄记》论及这些:
今按《唐绍传》:“先天二年,今上讲武骊山,绍以仪注不合,坐斩。”今上指玄宗也,此《玄宗实录》原文也。《刘仁轨传》后引韦述论曰:“仁轨好以甘言悦人,以收物望;戴至德正色拒下,推善于君;故身后毁誉各异。”此引韦述《国史》旧文也。
赵翼另列有元修宋史多用宋国史的证据,亦见《廿二史劄记》。又明洪武“诏发秘府所藏元十三朝实录”,以为纂修元史之用,(见朱彝尊《曝书亭集·赵壎传》)是元史亦大部根据元官修实录也。其余各史大都皆然,因前朝官修国史或实录以成功。
二十五史中有两书为例外:一为《史记》,一为《新元史》。西汉之初虽尚未有官修国史,然太史公所引用的仍多官藏书及史料,《史记·自序》所谓“天下遗文古事,靡不毕集太史公”是也。至于《新元史》则除明修《元史》沿自元实录部分外,颇采用西文史料,此其异也。
吾人可以总说一句,二十五史的撰写是由起居注进而为实录及官修国史,更由是进展而成的。
(《中国一周》1955 年 8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