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时常这么反省,要进一步来探讨鲁迅的灵魂深处,他的人生观;我们还是从他的文章来接受他的表面呢,还是撇开表面来找寻他的本质呢?我总以“小人之心”来度“君子之腹”,文人的作品,乃是他们的“曼依帕”,一种精神逃避的小天地。鲁迅的文章是尖刻的,这也是他的精神补偿作用。他的为人,却可以说相当精明,却也并不怎样刻薄。我相信他的“阿Q精神”,有时和那位真的阿Q差不多的。(鲁迅有阿Q精神,也并不会减低他在中国文坛的伟大地位。)要说鲁迅怎么伟大,我也说不出来,以我所了解的鲁迅,他也实在平凡得很。那位最伟大的圣人,他只是“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而已。有一回,我要和女儿谈鲁迅,我也无从把他神化起来;我总觉得把他夸张得太厉害,反而是对他的一种侮辱呢!
那位替鲁迅考证事迹的林辰,他曾这么说过:“研究一个伟大人物,有些人往往只从他的学问、道德、事业等大处上着眼,而轻轻放过了他的较为隐晦、较为细微的许多地方,这显然不是正确的方法。因为在研究上,一篇峨冠博带的文章,有时会不及几行书信、半页日记的重要;慷慨悲歌,也许反不如灯前絮语,更足以显示一个人的真面目、真精神。因此,我们在知道了鲁迅先生在思想、文艺、民族解放事业上的种种大功业之外,还须研究其他素不为人注意的一些事迹。必须这样,然后才能从人的鲁迅的身上去作具体深入的了解。”所谓“观人于微”,这是很重要的。
有一回,笔者出席一处文艺座谈会。(笔者从来不说鲁迅是我的朋友,而且总是说我和鲁迅并不相识的。不过年轻朋友要我谈鲁迅,我也无法拒绝的。)他们要我谈鲁迅。我说:“鲁迅自己说过:‘书上的人大概比实物好一点。’许多对鲁迅的幻想太大的,一见了他,也许会失望的。英国的政治家格累维尔,他写他在霍兰公馆见到马可犁(Macaulay)那一晚的情形是很尴尬的。他想不到和他同座的容貌平常的黑衣人,竟是使他惊讶而且崇拜着的马可犁,我简直无法来说鲁迅究竟有什么伟大。不过,我对他们说,我这几年,看见了许多所谓‘大人物’,得了一个总结论,他们都是不笑的。(所谓大人物者,别人大笑,他们微笑;别人微笑,他们大笑。)而鲁迅呢?和我们谈天,一样的发笑,他会哈哈大笑的,这便是他和其他所谓‘大人物’不同之感。‘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大概说鲁迅很世故,或是说鲁迅很天真,都是很好的。”
许景宋追记鲁迅的文字,本来可以写得很好,假使她不一定把鲁迅打扮得太伟大。她有一节记鲁迅的日常生活的话,说:“偶然也会例外,那是因为我不加检查地不知什么时候说了话,使他听到不以为然了。不高兴时,会在半夜里喝许多酒,在我看不到的时候,更会像野兽的奶汁所喂养大的莱谟斯一样,跑到空地上躺下。有一次,夜饭之后,睡到黑黑的晾台上,给三四岁的海婴寻到了,他也一声不响地并排睡下,我不禁转悲为笑;而鲁迅这时便爬起身来了。他绝不是故意和我过不去,他时常说:‘我们的感情算好的。’我明白他的天真,他对一切人可以不在意,但对爱人,或者会更苛求。就这样,沉默对沉默,至多不过一天半天,慢慢雨散云消,阳光出来了。他会解释似的说:‘我这个人脾气真不好。’‘因为你是先生,我多少让你些,如果是年龄相仿的对手,我不会这样的。’这是我的答话。但他马上说:‘这,我知道。’”闺房之中,有甚于画眉者,这才显出人的真面目来。
我们知道鲁迅爱好严复翻译的《天演论》,那是介绍达尔文物竞天择的进化论的。依生物学家的慧眼看去,“自然”就是那么冷酷,任凭弱肉强食,适者生存,宇宙便是一个大修罗场。进化论带来的机械人生论,恰巧和鲁迅早年所碰到的生活环境相配合,他所看的是病人的脸、医生的脸、当铺朝奉的脸、药店掌柜的脸,以及囚犯的脸,他觉得人与人之间就是这么冷酷的、残忍的。他曾经说过:“社会太寂寞了,有这样的人,才觉得有趣些。人类是欢喜看戏的,文学家自己来做戏给人家看,或是绑出去砍头,或是在最近墙脚下枪毙,都可以热闹一下子。且如上海巡捕用棒打人,大家围着去看,他们自己虽然不愿意挨打,但看见人家挨打,倒觉得颇有趣的。”
他在阿Q大团圆上法场那一段,写道:“他省悟了,这是绕到法场去的路,这一定是‘嚓’的去杀头。他惘惘地向左右看,全跟着蚂蚁似的人,……这刹那中,他的思想又仿佛旋风似的在脑子里一回旋了。四年之前,他曾在山脚下遇见一只饿狼,永是不近不远地跟定他,要吃他的肉。他那时吓得几乎要死,幸而手里有一柄斫柴刀,才得仗这壮了胆,支持到未庄;可是永远记得那狼眼睛,又凶又怯,闪闪的像两颗鬼火,似乎远远的来穿透了他的皮肉。而这回他又看见从来没有见过的更可怕的眼睛了,又钝又锋利,不但已经咀嚼了他的话,并且还要咀嚼他皮肉以外的东西,永是不远不近地跟他走。这些眼睛似乎连成一气,已经在那里咬他的灵魂。” 社会是这么样的社会,人生也就是这么样的人生。这就是他所接受的尼采哲学的启示!
他所刻画的灰色的人生图画,最深刻的莫如他在《伤逝》中所写的。《伤逝》的主人公涓生,是一个神经质的狷介冷僻的青年,而他的对手子君也似乎是一个忧郁性子。她的温婉,她的女性的忍耐、勇敢和坚决,使你觉得她更可爱。她的沉默、多愁善感的性格,使她没有女友,当涓生到局办事去后,她该是如何的寂寞啊,所以她爱动物,小油鸡、叭儿狗便成了她白天寂寞时的良伴。然而这种委婉的悲哀的女性心理,似乎涓生并不能了解。所以当经济的压迫终于到来时,这一对人儿的心理状态起了变化,走到了分离的结局了。“子君有怨色,在早晨,极冷的早晨,这是从未见过的,但也许是从我(小说主人公涓生自称)看来的怨色。我那时冷冷地气愤和暗笑了;她所磨炼的思想和豁达无畏的言论,到底也还是一个空虚,而对于这空虚却并未自觉。她早已什么书也不看,已不知道人的生活的第一着是求生,向着这求生的道路,是必须携手同行,或奋身孤往的了,倘使只知道扯着一个人的衣角,那便是虽战士也难于战斗,只得一同灭亡。我觉得新的希望就只在我们的分离;她应该决然舍去,——我也突然想到她的死,然而立刻自责,忏悔了。幸而是早晨,时间正多,我可以说我的真实。我们的新的道路的开辟,便在这一遭。” 涓生觉得“分离”是两人唯一的办法,所以他在通俗图书馆取暖时的冥想中,“往往瞥见一闪的光明,新的生路横在前面。她勇猛地觉悟了,毅然走出这冰冷的家,而且,——毫无怨恨的神色。我便轻如行云,飘浮空际,上有蔚蓝的天,下是深山大海,广厦高楼,战场,摩托车,洋场,公馆,晴明的闹市,黑暗的夜……觉得要来的事,却终于来到了” 。子君并没通知涓生,回到家庭,并且死了,怎么死的,不明白。涓生“要向着新的生活跨进第一步去,我要将真实深深地藏在心的创伤中,默默地前行,用遗忘和说谎做我的前导……” “她虽是想在严威和冷眼中负着虚空的重担来走所谓人生的路,也已经不能。她的命运,已经决定她在我所给与的真实——无爱的人间死灭了。” 笔者个人,最怕读这篇小说,因为他写得太真实了。
五四运动前后,对于“人生究竟”的问题是有所探求的。新文化运动对一切都在重新估定价值,人生问题也就是最有兴趣的一个。那时,鲁迅虽不作学究式的解答,他从进化论的观点,从尼采、叔本华虚无主义的观点有所启发的。他曾谦虚说:“我辈评论事情,总须先评论了自己,不要冒充,才能像一篇说话,对得起自己和别人。我自己知道,不特并非创作者,并且也不是真理的发见者。凡有所说所写,只是就平日见闻的事理里面,取了一点心以为然的道理;至于终极究竟的事,却不能知。便是对于数年以后的学说的进步和变迁,也说不出会到如何地步,单相信比现在总该还有进步还有变迁罢了。”
他说他心以为然的道理,极其简单。便是依据生物界的现象,一、要保存生命,二、要延续这生命,三、要发展这生命(就是进化)。生物都这样做,父亲也就是这样做。生命的价值和生命价值的高下,现在可以不论。单照常识判断,便知道既是生物,第一要紧的,自然是生命。因为生物之所以为生物,全在有这生命,否则失了生物的意义。生物为保存生命起见,具有种种本能,最显著的是食欲。因为食欲,才摄取食品,因有食品才发生温热,保存了生命。但生物的个体,总免不了老衰和死亡,为继续生命起见,又有一种本能,便是性欲。因有性欲才有性交,因有性交才发生苗裔,继续了生命。所以食欲是保存自己,保存现在生命的事;生命是保存后裔,保存永久生命的事。饮食并非罪恶,并非不净;性交也就并非罪恶,并非不净。饮食的结果,养活了自己,性交的结果,生出子女,前前后后,都向生命的长途走去,仅有先后的不同,分不出谁受谁的恩典。他的这种说法,显然是赫胥黎的说法,也正是尼采的说法,可说是最通达的,在当时也可说是最大胆的。
可惜的是中国的旧见解,竟与这道理完全相反。夫妇本是“人伦之中”,但却说是“人伦之始”,性交是常事,却以为不净;生育也是常事,却以为天大的大功。人人对于婚姻,大抵先夹带着不净的思想。亲戚朋友有许多戏谑,自己也有许多羞涩,直到生了孩子,还是躲躲闪闪,怕于声明;独有对于孩子,却威严十足。这种行径,简直可以说是和偷了钱发迹的财主,不相上下了。他并不是说,人类的性交,也应如别种动物,随便举行;或如无耻流氓,专做些下流勾当,自鸣得意。是说,此后觉醒的人,应该先洗净了东方固有的不净思想,再纯洁明白一些,了解夫妇是伴侣,是共同生活者,又是新生命创造者的意义。所生的子女,固然是受领着新生命的人,但他也不永久占领,将来还要交付子女,像他们的父母一般。只是前前后后,都做过一个过付的经手人罢了。
生命何以必须要继续呢?就是因为要发展、要进化。个体既然免不了死亡,进化又毫无止境,所以只能延续着,在这进化的路上走。走这路须有一种内的努力,有如单细胞动物有内的努力,积久才会繁复,无脊椎动物有内的努力,积久才会发生脊椎。所以后起的生命,总比以前更有意义,更近完全,因此也更有价值,更可宝贵,前者的生命,应该牺牲于它。这也正是叔本华所说的“权力意志”的意思。但可惜的是中国的旧见解,又恰恰与这道理完全相反。本位应在幼者,却反在长者,置重应在将来,却反在过去。前者做了更前者的牺牲,自己无力生存,却苛责后者又来专做他的牺牲,毁灭了一切发展本身的能力。他也不是说,孙子理应终日痛打他的祖父,女儿必须时时咒骂她的亲娘。他是说此后觉醒的人,应该先洗净了东方古代的谬说思想,对于子女,义务思想须加多,而权利思想却大可切实核减,以准备改作幼者本位的道德。况且幼者受了权利,也并非永久占有,将来还要对于他们的幼者,仍尽义务。只是前前后后,都做一切过付的经手人罢了。
五四运动时期,新文化所牵涉的范围是很广的:我们今日所说的“反封建”,在当时,就是说到家庭革命,妇女独立自尊,争取参政权、经济权,父子伦常关系再调整,等等。就是为了胡适说了“父于子无恩”,引起了一场大辩论;而施存统的“非孝”,所激起的风波更多。其实,鲁迅当时所提出的意见,更深刻、更激进,却不曾引起一般人的注意。
鲁迅说:实际上,中国旧理想的家族关系之类,其实早已崩溃。(这一层,他懂得最透彻,所以不诉之于口号的叫喊,他只是写了许多篇小说,来剖解这个没落的封建社会的形象,使我们亲自理会的。)这也非“于今为烈”,正是“在昔已然”。历来都竭力表彰“五世同堂”,便足见实际上同居为难;拼命地劝孝,也足见事实上孝子的缺少。而其原因,便全在一意提倡虚伪道德,蔑视了真的人情。我们试一翻大族的家谱,便知道始迁祖宗,大抵是单身迁居,成家立业;一到聚族而居,家谱出版,却已在零落的中途了。况在将来,迷信破了,便没有哭竹、卧冰;医学发达了,也不必尝秽、割股。又因为经济关系,结婚不得不迟,生育因此也迟,或者子女才能自存,父母已经衰老,不及依赖他们供养,事实上也就是父母反尽了义务。世界潮流逼着,这样做的可以生存,不然的便都衰落,无非觉醒者多,加些人力,使危机可望较少就是了。但既如上言,中国家庭,实际久已崩溃,并不如圣人之徒纸上的空谈,则何以至今依然如故,一无进步呢?这事很容易解答。第一,崩溃者自崩溃,纠缠者自纠缠,设立者又自设立;毫无戒心,也不想到改革,所以如故。第二,以前的家庭中间,本来常有勃谿,到了新名词流行之后,便都改称“革命”,然而其实也仍是讨嫖钱至于相骂,要赌本至于相打之类,与觉醒者的改革,截然两途。这一类自称革命的勃谿子弟,纯属旧氏,待到自己有了子女,也绝不改善;或者毫不管理,或者反要寻出《孝经》,勒令诵读,想他们学于古训,都做牺牲。这只能全归旧道德、旧习惯、旧方法负责,生物学的真理绝不能妄任其咎。在新时代狂潮中,他的话似乎平淡得很;到今天看来,他才是真正有远见,看到了所谓激进分子的开倒车。
至于他所指出生物学的真理是这样:自然界的安排,虽不免也有缺点,但结合长幼的方法,却并无错语。他并不用“恩”,却给予生物以一种天性,我们称他为“爱”。动物界中,除了生子数目太多、爱不周到的如鱼类之外,总是挚爱他的幼子;不但绝无利益心情,甚或至于牺牲了自己,让他的将来的生命,去上那发展的长途。人类也不外此,欧美家庭,大抵以幼者弱者为本位,便是最合于这生物学的真理的办法。便在中国,只要心思纯白,未曾经过“圣人之徒”作践的人,也都自然而然地能发现这一种天性。例如一个村妇哺乳婴儿的时候,绝不想到自己正在施恩;一个农夫娶妻的时候,也绝不以为将要放债。只是有了子女,即天然相爱,愿他生存;更进一步的,便还要愿他比自己更好,就是进化。这离绝了交换关系、利害关系的爱,便是人伦的索子,便是所谓“纲”。倘如旧说,抹杀了“爱”,一味说“恩”,又因此指望报偿,那便不但败坏了父子间的道德,而且也大反于做父母的实际的真情,播下乖剌的种子。有人做了乐府,说是“劝孝”,大意是什么“儿子上学堂,母亲在家磨杏仁,预备回来给他喝,你还不孝么?”之类,自以为拼命卫道,殊不知富翁的杏酪和穷人的豆浆,在爱情上价值同等,而其价值,却正在父母当时并无求报的心思;否则变成买卖行为,虽然喝了杏酪,也不异于人乳喂猪,无非要猪肉肥美,在人伦道德上,丝毫没有价值了。所以他说他心以为然的便只是“爱”。这是他的生命观与人生观的基点。
从生物学观点来看人生,“新陈代谢”这一轨辙,那是大自然安排得顺顺当当的,鲁迅早期在《新青年》写《随感录》,把这一方面的道理,说得非常透彻。他说:凡是高等动物,倘没有遇着意外的变故,总是从幼到壮,从壮到老,从老到死。我们从幼到壮,既然毫不为奇地过去了;自此以后,自然也毫不为奇的过去。可惜有一种人,从幼到壮,居然也毫不为奇地过去了;从壮到老便有点古怪,从老到死,却更奇想天开,要断尽了少年的道路,吸尽了少年的气。少年在这时候,只能先行萎黄,且待将来老了,神经血管一切变质以后再来活动。所以社会上的状态,先是“少年老成”,直待弯腰曲背时期,才更加逸兴遄飞,似乎从此以后,才上了做人的路。可是究竟也不能自忘其老,所以想求神仙。大约别的都可老,只有自己不肯老的人物:总该推中国老先生算一等一的了。万一当真成了神仙,那便永远请他主持,不必再有后进,原也是极好的事。可惜他又究竟不成,终于个个死去,只留下造成的老天地,教少年驼着吃苦。这真是生物界的怪现象。
他又说:“我想种族的延长——便是生命的连续——的确是生物界事业里的一大部分。何以要延长呢?不消说是想进化了。但进化的途中总须新陈代谢。所以新的应该欢天喜地地向前走去,这便是壮,旧的也应该欢天喜地地向前走去,这便是死;各各如此走去,便是进化的路。老的让开道,催促着,奖励着,让他们走去。路上有深渊,便用那个死填平了,让他们走去。少的感谢他们填了深渊,给自己走去;老的也感谢他们从我填平的深渊上走去。——远了远了。明白这事,便从幼到壮到老到死,都欢欢喜喜地过去;而且一步一步,多是超过祖先的新人。这是生物界正当开阔的路!人类的祖先,都已这样做了。” 这是他的人生观。也就是笔者在这本书的开端,所引鲁迅所说的“自己背着因袭的重担,肩住了黑暗的闸门,放他们到宽阔光明的地方去” [7] 那几句话的注解。
鲁迅在另外一节,引了日本有岛武郎的《与幼者》的话:“时间不住地移过去。你们的父亲的我,到那时候,怎样映在你们眼里,那是不能想象的了。大约像我在现在,嗤笑可怜那过去的时代一般,你们也要嗤笑可怜我的古老的心思,也未可知的。我为你们计,但愿这样子。你们若不是毫不客气地拿我做一个踏脚,超越了我,向着高的远的地方进去,那便是错的。人间很寂寞。我单能这样说了就算么?你们和我,像尝过血的兽一样,尝过爱了。去罢,为要将我的周围从寂寞中救出,竭力做事罢。我爱过你们,而且永远爱着。这并不是说,要从你们受父亲的报酬,我对于‘教我学会了爱你们的你们’的要求,只是受取我的感谢罢了……像吃尽了亲的死尸,贮着力量的小狮子一样,刚强勇猛,舍了我,踏到人生上去就是了。我的一生就令怎样失败,怎样胜不了诱惑;但无论如何,使你们从我的足迹上寻不出不纯的东西的事,是要做的,是一定要做的。你们该从我的倒毙的所在,跨出新的脚步去。但哪里走,怎么走的事,你们也可以从我的足迹上探索出来。幼者啊!将又不幸又幸福的你们的父母的祝福,浸在胸中,上人生的旅路罢。前途很远,也很暗,然而不要怕。不怕的人的面前才有路。走罢!勇猛着!幼者啊!” 他的见解,正和鲁迅的话相契合的呢。
鲁迅的散文诗《野草》,富有暗示意味,那是大家所知道的。许多人爱引用那首《这样的战士》;我的一位朋友,特别爱好《好的故事》。假使要了解他的人生态度,我以为还得读他的《复仇》。《复仇》有其一、其二两节,他在其二中说:
因为他自以为神之子,以色列的王,所以去钉十字架。
兵士们给他穿上紫袍,戴上荆冠,庆贺他;又拿一根苇子打他的头,吐他,屈膝拜他;戏弄完了,就给他脱了紫袍,仍穿他自己的衣服。
看哪,他们打他的头,吐他,拜他……
他不肯喝那用没药调和的酒,要分明地玩味以色列人怎样对付他们的神之子,而且较永久地悲悯他们的前途,然而仇恨他们的现在。
四面都是敌意,可悲悯的,可咒诅的。
丁丁地响,钉尖从掌心穿透,他们要钉杀他们的神之子了,可悯的人们呵,使他痛得柔和。丁丁地响,钉尖从脚背穿透,钉碎了一块骨,痛楚也透到心髓中,然而他们自己钉杀着他们的神之子了,可咒诅的人们呵,这使他痛得舒服。
十字架竖起来了;他悬在虚空中。
他没有喝那用没药调和的酒,要分明地玩味以色列人怎样对付他们的神之子,而且较永久地悲悯他们的前途,然而仇恨他们的现在。
路人都辱骂他,祭司长和文士也戏弄他,和他同钉的两个强盗也讥诮他。
看哪,和他同钉的……
四面都是敌意,可悲悯的,可咒诅的。
他在手足的痛楚中,玩味着可悯的人们的钉杀神之子的悲哀和可咒诅的人们要钉杀神之子,而神之子就要被钉杀了的欢喜。突然间,碎骨的大痛楚透了心髓了,他即沉酣于大欢喜和大悲悯中。
他腹部波动了,悲悯和咒诅的痛楚的波。
遍地都黑暗了。
“以罗伊,以罗伊,拉马撒巴各大尼?!”(翻出来,就是“我的上帝,你为什么离弃我?!”)
上帝离弃了他,他终于还是一个“人之子”;然而以色列人连“人之子”都钉杀了。
钉杀了“人之子”的人们的身上,比钉杀了“神之子”的尤其血污,血腥。 这是救世主的殉道故事,也就是鲁迅所理会的社会与人生。因此,鲁迅在另外一首题名为《希望》的散文诗中说:
我只得由我来肉搏这空虚中的暗夜了。我放下了希望之盾,我听到Petöfi Sándor(1823—1849)的“希望”之歌:
希望是什么?是娼妓:
她对谁都蛊惑,将一切都献给;
待你牺牲了极多的宝贝——
你的青春——她就弃掉你。
这伟大的抒情诗人,匈牙利的爱国者,为了国家而死在哥萨克兵的矛尖上,已经七十五年了。悲哉死也,然而更可悲的是他的诗至今没有死。
但是,可惨的人生!桀骜英勇如Petöfi,也终于对了暗夜止步,回顾着茫茫的东方了。他说:绝望之为虚妄,正与希望相同。
这是鲁迅透视了人生而转变为战斗的基点。
鲁迅的散文诗《野草》颇不容易懂,即如《腊叶》是一首情诗,有着他自己和许广平之间的恋爱本身,若不是他自己说了,我们就无从去体会的。(读诗者的体会,本来并不一定和作诗人的本意完全一致的。)又如《过客》所启发的人生意义,若不是看《两地书》,也不会那么透彻了。
鲁迅在一封回许广平的信中说:“现在老实说一句罢,‘世界岂真不过如此而已么?……’这些话,确是‘为对小鬼而说的’。(小鬼,指许广平,她的书信中,有这么几句话。)我所说的话,常与所想的不同,至于何以如此,则我已在《呐喊》的序上说过:不愿将自己的思想,传染给别人。何以不愿,则因为我的思想太黑暗,而自己终不能确知是否正确之故。至于‘还要反抗’,倒是真的,但我知道这‘所以反抗之故’,与小鬼截然不同。你的反抗,是为了希望光明的到来罢?我想:一定是如此的。但我的反抗,却不过是与黑暗捣乱。大约我的意见,小鬼很有几点不大了然,这是年龄、经历、环境等不同之故,不足为奇。例如我是诅咒‘人世苦’而不嫌恶‘死’的,因为‘苦’可以设法减轻,而‘死’是必然的事,虽曰‘尽头’,也不足悲哀。而你却不高兴听这类话,——但是,为什么将好好的活人看作‘废物’的?这就比不做‘痛哭流涕的文字’还‘该打’!又如来信说,凡有死的同我有关的,同时我就憎恨所有与我无关的。……而我正相反,同我有关的活着,我倒不放心,死了,我就安心。这意思也在《过客》中说过,都与小鬼的不同。其实,我的意见原也一时不容易了然,因为其中本含有许多矛盾,教我自己说,或者是人道主义与个人主义这两种思想的消长起伏罢。所以我忽而爱人,忽而憎人;做事的时候,有时候确为别人,有时却为自己玩玩,有时则竟为希望生命从速消磨,所以故意拼命地做。此外或者还有什么道理,自己也不甚了然。但我对人说话时,却总拣择那光明些的说出,然而偶不留意,就露出阎王并不反对,而‘小鬼’反不乐闻的话来。总而言之,我为自己和别人的设想,是两样的。” 从这封信中的话,我们可以知道鲁迅对于人生的真实态度。
我们再来看鲁迅所指出的《过客》。这位“过客”约三四十岁,状态困顿倔强,眼光阴沉,黄须,乱发,黑色短衣裤皆破碎,赤足着破鞋,胁下挂一个口袋,支着等身的竹杖。那老翁问他是怎么称呼的。他说:“称呼?——我不知道。从我还能记得的时候起,我就只一个人,我不知道我本来叫什么。我一路走,有时人们也随便称呼我,各式各样的,我也记不清楚了,况且相同的称呼也没有听到过第二回。”那老翁又问他是从哪里来的?到哪里去的?他又说:“我不知道。从我还能记得的时候起,我就在这么走,要走到一个地方去,这地方就在前面。我单记得走了许多路,现在来到这里了。我接着就要走向那边去,(西指)前面!”老翁告诉他,前面是坟,劝他还不如回转去,因为前去也料不定可能走完。他说:“那不行!我只得走。回到那里去,就没有一处没有名目,没有一处没有地方,没有一处没有驱逐和牢笼,没有一处没有皮面的笑容,没有一处没有眶外的眼泪。我憎恨他们,我不回转去。”“是的,我只得走了。况且还有声音常在前面催促我,叫唤我,使我息不下。可恨的是我的脚早已经走破了,有许多伤,流了许多血。因此,我的血不够了;我要喝些血。但血在哪里呢?可是我也不愿意喝无论谁的血。我只得喝些水,来补充我的血。一路上总有水,我倒也并不感到什么不足。只是我的力气太稀薄了,血里面太多了水的缘故罢。今天连一个小水洼也遇不到,也就是少走了路的缘故罢。” 后来,他终于向前走了,向野地里跄踉地闯进去,夜色跟在他后面。
他这首散文诗,我们最好是连着尼采的《苏鲁支语录》一同看,苏鲁支说:“人的生存的确可伤,而且永远无意义:一个丑脚也成为他的晦气。我将教人以生存之意义,那便是超人,浓云中的闪电人。”就是这个意思。
我们在孙伏园先生追记的《往事》中,可以看到一段有趣而不容易了解的话。他说:鲁迅先生的复仇观念最强烈:在日本时,每于课余习些武艺,目的就在复仇。幼年被人蔑视与欺压,精神上铭刻着伤痕,发展而为复仇的观念。后来鲁迅回国,见仇人正患不名誉的重病,且已到了弥留。街谈巷议,并传此人患病的部分,已经脱落,有人在茅厕中发现。鲁迅只好苦笑,从此收拾他那一把匕首。鲁迅常常从书架上拿下那把匕首来当裁纸刀用,刀壳是褐色木质的,壳外横封着两道白色皮纸,像指环一般。据鲁迅自己解说,刀壳原为两片木头,只靠这两片纸的力量,才封成整个的刀壳。至于为什么不用整片的木头,或用金属的钉子或圈子,使刀壳更为坚固呢?鲁迅说,因为希望它不坚固,所以只用两道皮纸:有时仇人相见,不及拔刀,只要带了刀壳刺去,刀壳自然分为两半飞开,任务就达成了。鲁迅复仇的事,虽只剩了一声苦笑,但关于匕首的解说,往往使他引动少年豪气,兴趣极为浓厚;如在微醺以后,更觉有声有色。伏园已经听过这一故事了,一天到鲁迅书斋中去,看见桌上放着匕首,许广平等七八位青年在座。鲁迅对他说:“这故事你是听过了的,我又在这儿对着青年自称英雄了。”伏园的故事追述,就到这儿为止,他也并不加任何按语。我们且用变态心理学的说法,鲁迅的辛辣文字,也可说是精神上的补偿作用,而他的倔强性格,正不妨说是对于他幼年所受恶劣环境压迫的一种反应。所以他在遗嘱的最后一条,还说:“损着别人的牙眼,却反对报复,主张宽容的人,万勿和他接近。”他对他的仇敌是这样:“让他们怨恨去,我是一个都不宽恕的。”(相反的,其实鲁迅的性格是和善的,他只是笔下不中庸而已。)
这样,我们可以来看鲁迅另外一篇短论,题为《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提倡“费厄泼赖”的是林语堂,以为此种精神,在中国最不易得,我们只好努力鼓励,又谓不打落水狗,即是以补充“费厄泼赖”的意义。鲁迅也用幽默的口吻在说:“落水狗有三种,大都在可打之列”。“若与狗奋战,亲手打其落水,则虽用竹竿又在水中从而痛打之,似乎也非已甚。”“倘是咬人之狗,我觉得都在可打之列,无论它在岸上或在水中。”“叭儿狗……它却虽然是狗,又很像猫,折中,公允,调和,平正之状可掬,悠悠然摆出别个无不偏激,惟独自己得了‘中庸之道’似的脸来。……这些就应该先行打它落水,又从而打之,如果它自坠入水,其实也不妨又从而打之,但若是自己过于要好,自然不打亦可,然而也不必为之叹息。” 他举例子暗喻:“现在的官僚和土绅士或洋绅士,只要不合自意的,便说是赤化,是共产;民国元年以前稍不同,先是说康党,后是说革党,甚至于到官里去告密,一面固然在保全自己的尊荣,但也未始没有那时所谓‘以人血染红顶子’之意。可是革命终于起来了,一群臭架子的绅士们,便立刻惶惶然若丧家之狗,将小辫子盘在头顶上。革命党也一派新气,——绅士们先前所深恶痛绝的新气,‘文明’得可以;说是‘咸与维新’了;我们是不打落水狗的,听凭它们爬上来罢。于是它们爬上来了。伏到民国二年下半年,二次革命的时候,就突出来帮着袁世凯咬死了许多革命人,中国又一天一天沉入黑暗里,一直到现在,遗老不必说,连遗少也还是那么多。这就因为先烈的好心,对于鬼蜮的慈悲,使它们繁殖起来,而此后的明白青年,为反抗黑暗计,也就要花费更多更多的气力和生命。”他说:“‘犯而不校’是恕道,‘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是直道。中国最多的却是枉道:不打落水狗,反被狗咬了。但是,这其实是老实人自己讨苦吃。俗语说:‘忠厚是无用的别名’,也许太刻薄一点罢,但仔细想来,却也觉得并非唆人作恶之谈,乃是归纳了许多苦楚的经历之后的警句。”
许寿裳论鲁迅的人格,说鲁迅之所以伟大,“就在他的冷静和热烈双方都彻底。冷静则气宇深稳,明察万物;热烈则中心博爱,自任以天下之重。其实这二者是交相用的。经过热烈的冷静,才是真冷静,也就是智;经过冷静的热烈,才是真热烈,也就是仁。鲁迅是仁智双修的人。唯其智,所以顾视清高,观察深刻,能够揭破社会的黑暗,揭发民族的劣根性,这非有真冷静不能办到的;唯其仁,所以他的用心,全部照顾到那愁苦可怜的大众社会的生活,描写得极其逼真,而且灵动有力。他的一支笔,从表面看,有时好像是冷冰冰的,而其实是藏着极大的同情,字中有泪的。这非有真热烈不能办到的。”这段话,说得极好。(周作人也说:讽刺是最冷隽的,却是出于最热烈的爱。)偏是那位替许氏编《我所认识的鲁迅》的王士菁,说许氏这一段的评论,并不恰当。这位编者,实在很低能,他所下的按语,实在可笑得很。
许氏又说到鲁迅的思想,虽跟着时代的迁移,大有进展,由进化论而至唯物论,由个人主义而至集体主义,但有为其一贯的线索者在,这就是战斗的现实主义。其思想方法,不是从抽象的理论出发,而是从具体的事实出发的,在现实生活中得其结论。他目睹了父亲重病,服了种种奇特的汤药而终于死掉,便悟道中医骗人;目睹了身体茁壮而精神麻木的中国人,将要被日军斩首示众,觉得人们的愚昧,无药可医,乃毅然弃医而习文艺。鉴于两个小白兔的失踪,生物史上不着一点痕迹,便感到生命的成就和毁坏实在太滥。鉴于人力车夫扶助一个老女人,及其自我牺牲的精神,便悟到人类之有希望。鉴于汉字学习的艰难,全国文盲多得可怕,便大声疾呼地说:汉字和大众势不两立,必须改造,用新文字。看穿了孔教的专为统治者们和侵略者们利用,而毅然说,现在中国人民,对于孔子并无关系,并不亲密。因之,鲁迅的著作中,充满着战斗精神、创造精神以及为劳苦大众请命的精神。
上文,笔者说到鲁迅的读佛经,他承认释迦牟尼是大哲人,他平常对人生有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释迦居然大部分早已明白启示了。但他明白佛教和孔教一样,都已经死亡,永不会复活了。所以他对于佛经,只当作人类思想发达的史料看,借以研究其人生观罢了。别人读佛经,容易趋于消极,而他独不然,始终是积极的。
所以,笔者觉得读他的《无常》,当有所会心的。他说:我们所最愿意看的,却在活无常。他不但活泼而诙谐,单是那浑身雪白这一点,在红红绿绿中就有鹤立鸡群之概。只要望见一顶白纸的高帽子和他手里的破芭蕉扇的影子,大家就都有些紧张,而且高兴起来了。人民之于鬼物,唯独与他最为稔熟,也最为亲密,平时也常常可以遇见他。他说,他没有研究小乘佛教的经典,但据耳食之谈,则在印度的佛经里,焰摩天是有的,牛首阿旁也有的,都在地狱里做主任。至于勾摄生魂的使者的这无常先生,却似乎是于古无征,耳所习闻的只有什么人生无常之类的话。大概这意思传到中国之后,人们便将他具象化了。这实在是我们中国人的创作。鲁迅慨然道:“想到生的乐趣,生固然可以留恋;但想到生的苦趣,无常也不一定是恶客。无论贵贱,无论贫富,其时都是‘一双手见阎王’,有冤的得伸,有罪的就得罚。然而虽说是‘下等人’,也何尝没有反省?自己做了一世人,又怎么样呢?”他说他“至今还确凿记得,在故乡的时候,和‘下等人’一同,常常这样高兴地正视过这鬼而人,理而情,可怖而可爱的无常;而且欣赏他脸上的哭或笑,口头的硬语与谐谈……” 他,看起来,正是“无常”的知己。
鲁迅的文字中,时有晶莹可喜、类似箴言的佳句,宋云彬曾于病中,统看《鲁迅全集》,辑为《鲁迅语录》一书。有人也就断章取义,当作“语录”来应用。其中有一句,最为时人所爱引用,便是说“路是人走出来的”,这也可以代表他的人生态度。
但我们得看鲁迅自己的话。他在另一节短论,题为《生命的路》中说:“想到人类的灭亡是一件大寂寞大悲哀的事;然而若干人们的灭亡,却并非寂寞悲哀的事。生命的路是进步的,总是沿着无限的精神三角形的斜面向上走,什么都阻止他不得。自然赋与人们的不调和还很多,人们自己萎缩堕落退步的也还很多,然而生命决不因此回头。无论什么黑暗来防范思潮,什么悲惨来袭击社会,什么罪恶来亵渎人道,人类的渴仰完全的潜力,总是踏了这些铁蒺藜向前进。生命不怕死,在死的面前笑着跳着,跨过了灭亡的人们向前进。什么是路?就是从没路的地方践踏出来的,从只有荆棘的地方开辟出来的。以前早有路了,以后也该永远有路。人类总不会寂寞,因为生命是进步的,是乐天的。昨天我对我的朋友L说:‘一个人死了,在死者自身和他的眷属是悲惨的事,但在一村一镇的人看起来不算什么;就是一省一国一种……’L很不高兴,说:‘这是Nature(自然)的话,不是人们的话。你应该小心些。’我想,他的话也不错。” 这也正是尼采《苏鲁支语录》的话。
苏鲁支向人们如是说:
我教你们超人的道理。人是一样应该超过的东西。你们作了什么以超过他呢?
一切存在者至今皆创造了超过自己的东西;你们愿为这大波浪的退潮,宁愿退到禽兽,而不愿超过人吗?
猿猴于人类是什么?可笑的对象或痛苦的羞辱。人于超人亦复如是:可笑的对象或痛苦的羞辱。
你们从爬虫进到人类,你们内里许多地方还有爬虫。有个时期,你们是猿猴,但至今人比任何猿猴还仍然为猴类。
你们中间最智慧者,也还是植物与鬼物的不和合生与杂种性生。但我叫你们化为鬼物或植物么?
看呵,我教示你们超人,超人是土地的意义说:超人必定是土地的意义。
鲁迅的思想,受老庄自然哲学的影响很深,他是可以接受进化论的观点的,所以,他对于尼采的人生哲学,也能相契无间的。“生命”,从自然的观点与从个人的观点,是可以有两种不同的看法,而又是可以相反相成的。
另外有一句鲁迅的诗,叫作“俯首甘为孺子牛”。依时人的说法,好似鲁迅是无条件地为社会服务的。其实,鲁迅并不是一个摩顶放踵以利天下而为之的墨家之徒。依他自己的说法,他这条牛的“甘为”,有一定的限度的。他说,他有一种自害的脾气,是有时不免呐喊几声,想给人们去添点热闹。“譬如一匹疲牛罢,明知不堪大用的了,但废物何妨利用呢?所以张家要我耕一弓地,可以的;李家要我挨一转磨,也可以的;赵家要我在他店前站一刻,在我背上贴出广告道:敝店备有肥牛,出售上等消毒滋养牛乳。我虽然深知道自己是怎样瘦,又是公的,并没有乳,然而想到他们为张罗生意起见,情有可原,只要出售的不是毒药,也就不说什么了。但倘若用得我太苦,是不行的,我还要自己觅草吃,要喘气的工夫;要专指我为某家的牛,将我关在他的牛牢内,也不行的,我有时也许还要给别人家挨几转磨。如果连肉都要出卖,那自然更不行……即使因此忽而从深刻变为浅薄,从战士化为畜生,吓我以康有为,比我以梁启超,也都满不在乎,还是我跑我的,我躺我的,决不出来再上当。” 所以,只凭一句诗,以为鲁迅真是天真得那么可笑,那未免显得自己太天真。但若鲁迅只一肚子世故,那又忽略了他的天真的一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