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伏园氏,说到鲁迅思想,受托尔斯泰、尼采的影响(上文已提及),“这两种学说,内容原有很大的不同,而鲁迅却同受他们的影响;这在现在看来,鲁迅确不像一个哲学家那样,也不像一个领导者那样,为别人了解与服从起见,一定要将学说组成一个系统,有意地避免种种的矛盾,不使有一点罅隙;所以他只是一个作家、学者,乃至思想家或批评家。”所以,一定要把鲁迅算得是什么主义的信徒,好似他的主张,没有一点不依循这一范畴,这是多余的。马克思学说之进入他的思想界,依然和“托尼学说”并存,他并不如一般思想家那么入主出奴的。
依我看来,他的思想体系中,最成熟的还是他的文艺观。五四运动以后,胡适的文艺理论,虽是一颗彗星似的,光芒万丈,要说是字斟句酌,老吏断狱似的下笔有分寸,还是鲁迅。他的《中国小说史略》,便是传世之作。(鲁迅曾语笔者:《中国小说史略》,从搜集材料到成书,先后在十年以上。其书取材博而选材精,现代学人中,唯王国维、陈寅恪、周作人足与相并。)他的短论杂感,也是以谈论文艺为多。笔者且来谈他的文艺论。——不是文艺理论而是文艺批评。
我们再回到鲁迅晚年所写的一篇短论《门外文谈》上去。首先,他提出他的文艺起源论。我们听惯了一件东西,总是古时候一位圣贤所造的故事,字是仓颉造的。然而作《易经》的人,却比较聪明,他说:“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他不说仓颉,只说后世圣人,不说创造,只说掉换,真是谨慎得很,也许他无意中就不相信古代会有一独自造出许多文字来的人的了,所以,就只是这么含含糊糊地来一句。但是,用书契来代结绳的人,又是什么角色呢?文学家,的确首先就要想到他,然而并不是的。有史以前的人们,虽然劳动也唱歌,求爱也唱歌,他却并不起草,或者留稿子,文字毫无用处。据有些学者告诉我们的话来看,这在文字上用了一番功夫的,想来该是史官了。原始社会里,大约先前只有巫,待到渐次进化,事情繁复了,有些事情,如祭祀、狩猎、战争之类,渐有记注的必要,巫就只好在他那本职的“降神”之外,一面也想法子来记事,这就是“史”的开头。况且“升中于天”,他在本职上,也得将记载酋长和他的治下的大事册子,烧给上帝看,因此一样的要做文章,虽然这大约是后起的事。再后来,职掌分得更清楚了,于是就有专门记事的史官。文字就是史官的工具,古人说:“仓颉,黄帝史。”第一句未可信,但指出了文字和史的关系,却是很有意思的。
鲁迅探求到文字的来源,是这么说的:照《易经》说,书契之前,明明是结绳;我们那里的乡下人,碰到明天要做一件紧要事,怕得忘记时,也常常说:“裤带上打一个结。”那么,我们的古圣人,是否也用一条长绳,有一件事,就打一个结呢?恐怕是不行的。或者那正是伏羲皇的八卦之流,三条绳一组,都不打结是乾,中间各打一结是坤罢?恐怕也不对。八组尚可,六十四组就难记,何况还会有五百二十组呢!只有在秘鲁还有存留的“打结字”,用一条横绳,挂上许多直绳,拉来拉去的结起来,网不像网,倒似还可以表现较多的意思。我们上古的结绳,恐怕也是如此的罢。现在我们能在实物上看见的最古的文字,只有商朝的甲骨和钟鼎文。但这些,都已经很进步了,几乎找不出一个原始形态。只在铜器上,有时,还可以看见一点写实的图形,如鹿如象。而这些图形上,又能发现和文字相关的线索:中国文字的基础是“象形”。在古代社会里,仓颉也不止一个,有的在刀柄上刻一点图,有的在门口下画一些画,心心相印,口口相传,文字就多起来,史官一采集,便可以敷衍记事了。中国文字的由来,恐怕也逃不出这例子的。自然,后来还该有不断的增补,这是史官自己可以办到的,新字夹在熟字中,又是象形,别人也容易推测到那字的意义。直到现在,中国还不时生出新字来。
鲁迅从文字进化的轨迹,看到拼音文字的必然趋向。首先,他先说些和象形有关的东西。象形,“近取诸身,远取诸物”。就是画一只眼睛是“目”,画一个圆圈,放几条毫光是“日”,那自然很明白、便当的。但有时要碰壁,譬如要画刀口,怎么办呢?不画刀背,也显不出刀口来,这时就只好别出心裁,在刀口上加一条短棍,算是指明“这个地方”的意思,造了“刃”。这已经颇有些办事棘手的模样了。何况还有无形可象的事件,于是只得“象事”,也叫作“会意”;一只手放在树上,是“采”;一颗心放在屋子和饭碗之间,是“寍”,有吃有住,安宁了。但要写“宁可”的“宁”,却又得在碗下面放一条线,表明这不过是用了“寍”的声音的意思。“会意”比“象形”更麻烦,它至少要画两样。如“寶”字,至少要画一个屋顶,一串玉,一个缶,一个贝,计四样。我看“缶”字还是杵臼两形合成的,那么一共有五样,单单为了“寶”这一个字,就很要破费些工夫。不过还是走不通,因为有些事物是画不出,有些事物是画不来,譬如松柏,叶样不同,原可以分出来的,但文字究竟是文字,不能像绘画那样精工,到底还是硬挺不下去。来打开这僵局的是谐声,意义和形象离开了关系,这已经是“记音”了。所以有人说,这是中国文字上的进步。不错,也可以说是进步,然而那基础也还是画画。但古人并不是愚蠢的,他们早就将形象改得简单,远离了事实。篆字圆折,还有图画的余痕,从隶书到现在的楷书,和形象就天差地远,不过那基础还未改变,天差地远之后,就成为不象形的象形字,写起来虽然比较的简单,认起来却非常困难了,要凭空一个个的记住。而且有些字,也至今并不简单,例如“鸞”或“鑿”,去叫孩子写,非练习半年六月,是很难写在半寸见方的格子里面的。还有一层,是“谐声”字,也因为古今字音的变迁,很有些和“声”不大谐的了。他指出今日的中国文字,已成了不象形的象形字,不十分谐声的谐声字了。我们知道鲁迅是章太炎的弟子,太炎先生是清代经学家,以治文字著称的,而清代文字的研究,虽有从“形义”着手的,但他们最主要的成就,还在声韵这一方面,太炎师弟中,如黄侃、钱玄同,都专攻音韵之学,鲁迅在这方面,不仅有所感染,而且有所专攻的。所以,他的话虽是很通俗,却是先深入而后浅出的。
他对于古代言文是否一致的问题,提出特出的论断。他说,对于这问题,现在的学者们(指胡适之派)虽然并没有分明的结论,但听他口气,好像大概是以为一致的;越古,就越一致。不过我却很有些怀疑,因为文字愈容易写,就愈容易写得和口语一致,但中国却是那么难画的象形字,也许我们的古人,向来就将不关重要的词摘去了的。书经有那么难读,似乎正可作照写口语的证据,但商周人的的确确的口语,到现在还没有研究出,还要繁也说不定的。至于周秦古书,虽然作者也用一点他本地的方言,而文字大致相类,即使和口语学相近罢,用的也是周秦白话,并非周秦大众语,汉朝更不必说了,虽是肯将书经里难懂的字眼,翻成今字的司马迁,也不过在特别情形下,采用一点俗语,例如陈涉的老朋友看见他为王,惊异道:“伙颐!涉之为王沉沉者。”而其中的“涉之为王”四个字,我还疑心太史公加过修剪的。那么,古书里采录的童谣、谚语、民歌,该是那时的老牌俗语罢。我看也难说;中国的文学家是颇有爱好别人的文章的脾气的,他的推测,是以为中国的言文,一向就并不一致的,大原因便是字难写,只好节省些。当时的口语的摘要,是古人的文;古代的口语的摘要,是后人的古文。所以我们的做古文,是在用了已经并不象形的象形字,未必一定谐声的谐声字,在纸上描出今人谁也不说,懂的也不多的,古人的口语的摘要来。你想,这难不难呢?
鲁迅指出文字这一工具,被统治阶级所独占,于是文章成为奇货,可以说是他的社会文艺观。他说,文字在人民间萌芽,后来却一定为特权者所收揽。据《易经》的作者所推测,“上古结绳而治”,则连结绳就已是治人者的东西。特别落在巫史的手里的时候,更不必说了,他们都是酋长之下,万民之上的人。社会改变下去,学习文字的人们的范围也扩大起来,但大抵限于特权者。到于平民,那是不识字的,并非缺少学费,只因为限于资格,他不配。而且书籍也看不见。中国在刻版还未发达的时候,有一部好书,往往是“藏之秘阁,副在三馆”,连做了士子,也还是不知道写着什么的。因为文字是特权者的东西,所以它就有了尊严性,并且有了神秘性。中国的字,到现在还很尊严,我们在墙壁上,就常常看见挂着写上“敬惜字纸”的篓子;至于符的驱邪治病,那就靠了它的神秘性的。文字既然含着尊严性,那么,知道文字,这人也就连带的尊严起来了。新的尊严者日出不穷,对于旧的尊严者就不利,而且知道文字的人们一多,也会损伤神秘性的。符的威力,也就因为这好像是字的东西,除道士以外,谁也不认识的缘故。所以,对于文字,他们一定是要把持。欧洲中世,文章学问,都在道院里,克罗蒂亚(Kroatia) 是到了19世纪,识字的还只有教士的,人民的口语,退步到对于旧生活刚够用。他们革新的时候,就只好从外国借进许多新语来。我们中国的文字,对于大众,除了身份、经济这些限制之外,却还要加上一条高门槛。单是这条门槛,倘不费他十来年工夫,就不容易跨过,跨过了的,就是士大夫;而这些士大夫,又竭力地要使文字更加难起来,因为这可以使他特别的尊严,超出别的一切平常的士大夫之上。汉朝扬雄的喜欢奇字,就有这毛病的,刘歆想借他的《方言》稿子,他几乎要跳河。唐朝呢,樊宗师的文章做到别人点不断,李贺的诗做到别人看不懂,也都为了这缘故。还有一种方法是将字写得别人不认识,下焉者,是从《康熙字典》上查出几个古字来,夹进文章里面去;上焉者,是钱坫的用篆文来写刘熙的《释名》,最近还有钱玄同先生的照《说文》字样给太炎先生抄《小学答问》。文字难,文章难,这还是原来的;这些上面,又加以士大夫的故意特制的难,却还想和大众有缘,怎么办得到。但士大夫们也正愿其如此,如果文字易识,大家都会,文字就不尊严,他也跟着不尊严了。说白话不如文言的人,就从这里出发的。
不过,鲁迅指出文学存在于有文字之前,古代文学乃是不识字的作家所创作的。他说,文学的存在条件,首先要会写字,那么,不识字的文盲群里,当然不会有文学家的了。然而作家却有的。你们不要太早地笑他,他还有话说。他想,人类是在未有文字之前,就有了创作的,可惜没有人记下,也没有法子记下。我们的祖先的原始人,原是连话也不会说的,为了共同劳作,必须发表意见,才渐渐地练出复杂的声音来,假如那时大家抬木头,都觉得吃力了,却想不到发表的,其中有一个叫道“杭育杭育”,那么,这就是创作;大家也要佩服,应用的,这就等于出版;倘若用什么记号留存下来,这就是文学,他当然就是作家,也是文学家,是杭育杭育派。不要笑,这作品确也幼稚得很,但是古人不及今人的地方是很多的,这正是其一。就是《诗经》的“国风”的东西,有许多也是不识字的无名氏作品,因为比较的优秀,大家口口相传的。王官们检出它可作行政上参考的记录了下来,此外消灭的正不知有多少。东晋到齐陈的《子夜歌》和《读曲歌》之类,唐朝的《竹枝词》和《柳枝词》之类,原都是无名氏的创作,从文人的采录和润色之后,留传下来的。这一润色,留传固然留传了,但可惜的是一定失去了许多本来面目。到现在,到处还有民谣、山歌、渔歌等,这就是不识字的诗人的作品;他传述着童话和故事,这就是不识字的小说家的作品;他们,就都是不识字的作家。他提出一句有力的结论:“要这样的作品为大家所共有,首先也就是要这作家能写字,同时也还要读者们能识字以至能写字,一句话:将文字交给一切人。”
鲁迅也和其他进步的文艺批评家一般,相信每一种新的文艺思潮,都由汲取民众的文艺新作风而起的。他说,不识字的作家,因为没有记录作品的东西,又很容易消灭,流传的范围也不能很广大,知道的人们也就很少了。偶有一点为文人所见,往往倒吃惊,吸入自己的作品中,作为新的养料。旧文学衰颓时,因为摄取民间文学或外国文学而起一个新的转变,这例子是常见于文学史上的。不识字的作家,虽然不及文人的细腻,但也刚健清新。
这样,他就对于大众语问题有所交代了。他说到了“专化呢?还是普遍化呢?”的问题。他说,中国的言语,各处很不同,单给一个粗枝大叶的区别,就有北方话、江浙话、两湖川贵话、福建话、广东话这五种,而这五种中,还有小区别。现在用拉丁字来写,写普通话,还是写土话呢?要写普通话,人们不会;倘写土话,别处的人们就看不懂,反而隔阂起来,不及全国通行的汉字了。这是一大弊病!他的意思是:在开首的启蒙时期,各地方各写它的土话,用不着顾到和别的地方意思不相通。我们的不识字的人们,原没有用汉字互通着声气,所以新添的坏处是一点也没有的。倒有新的益处,至少是在同一语言的区域里,可以彼此交换意见,吸收智识了——那当然,一面也得有人写些有益的书。问题倒在这各处的大众语文,将来究竟要它专化呢,还是普遍化?
他说,方言土话里,很有些意味深长的话。他们那里(指浙江绍兴)叫“炼话”,用起来是很有意思的,恰如文言的用古典,听者也觉得趣味津津。各就各处的方言,将语法和词汇,更加提炼,使他们发达上去的,就是专化。这于文学,是很有益处的。它可以做得比仅用泛泛的话头的文章更加有意思。但专化又有专化的危险。言语学我不知道,看生物是一到专化,往往要灭亡的。未有人类以前的许多动植物,就因为太专化了,失其可变性,环境一改,无法应付,只好灭亡。幸而我们人类还不算专化的动物,请你们不要愁。大众是有文学的,要文学的,但绝不该为文学做牺牲;要不然,他的荒谬和为了保存汉字,要十分之八的中国人做文盲来殉难的活圣贤就并无两样。所以我想,启蒙时候用方言,但一面又要渐渐加入普通的语法和词汇去。先用固有的,是一地方的语文的大众化,加入新的去,是全国的语文的大众化。
他说:几个读书人在书房里商量出来的方案,固然大抵行不通,但一切都听其自然,却也不是好办法。现在在码头上,公共机关中,大学校里,确已有着一种好像普通话模样的东西,大家说话,既非国语,又不是官话,各各带着乡音乡调,却又不是方言,即使说得吃力听得吃力,然而总归说得出听得懂。如果加以整理,帮它发展,也是大众语中的一支,说不定将来还简直是主力。他说要在方言里加入新的去,那“新的”来源就在这地方。待到这一种出于自然,又加人工的话一普遍,我们的大众语文,就算大致统一了。(鲁迅一生游历的地方不多,他并不知道若干省与省的接境边区,如福建的浦城,江西的玉山,浙江的江山,就流行一种近于国语的普通话,而王阳明所教育出来的赣州话,更是标准的普通话。抗战时期,在西南大后方,也就因为五方杂处,产生了新的普通话,更是替他的作品作注解的。)他说:“此后当然还要做。年深月久之后,语文更加一致,和‘炼话’一样好,比‘古典’还要活的东西,也渐渐地形成,文学,就更加精彩了。”
鲁迅对于大众自己创作这一点,也有他的独到的见解。(开首,不消说,先要觉悟的读书人来做,后来就由大众自己来动手。)他嘲笑有人怕大众如果都会读写,就大家都变成文学家了。这是怕天掉下来的好人。他说:在不识字的大众里,是一向有作家的。先前是,农民还有一点余闲,譬如乘凉,就有人讲故事。不过这讲者,大抵是特定的人;他比较的见识多,说话巧,能够使人听下去,懂明白,并且觉得有趣。这就是作家,抄出他的话来,也就是作品。倘有语言无味,偏爱多嘴的人,大家是不要听的,还要送给他许多冷语、讽刺。我们弄了几千年文言,十来年白话,凡是能写的人,何尝个个是文学家呢?即使都变成文学家,又不是军阀或土匪,于大众也并无害处的,不过彼此互看作品而已。还有一种是怕文学的低落。大众并无旧文学的修养,比起士大夫文学的细致来,或者会显得所谓低落的,但也未染旧文学的痼疾,所以它又刚健清新。无名氏文学如《子夜歌》之流,会给旧文学一种新力量,他先前已经说过。现在也有人介绍了许多民歌和故事,还有戏剧。他举了他在《朝花夕拾》所引《目莲救母》里的无常鬼自传为例,说是因为同情一个鬼魂,暂放还阳半日,不料被阎罗责罚,从此不再宽纵了。“哪怕你铜墙铁壁,哪怕你皇亲国戚……”何等有人情,又何等知过,何等守法,又何等果决,我们的文学家做得出来么?这是真的农民和手工业工人的作品,由他们闲中扮演。借目莲的巡行来贯串许多故事,除“小尼姑下山”外,和刻本的《目莲救母记》是完全不同的,其中有一段“武松打虎”,是甲乙两人,一强一弱,扮着戏玩。先是甲扮武松,乙扮老虎,被甲打得要命,乙埋怨他了,甲道:“你是老虎,不打,不是给你咬死了?”乙只得要求互换,却又被甲咬得要命,乙说怨话,甲便道:“你是武松,不咬,不是给你打死了?”他说,比起希腊的伊索、俄国的梭罗古勃的寓言来,这是毫无逊色的。他主张到全国各处去收集,一定有很好的作品可以找到的。
他又指出大众并不如读书人所想象的愚蠢。(若干错误的看法,他们不但看轻了大众,也看轻了自己,仍旧犯了古之读书人的老毛病。)他说:“读书人常常看轻别人,以为较新较难的字句,自己能懂,大众却不能懂,所以为大众计,是必须彻底扫荡的;说话作文,越俗就越好。这意见发展开来,他就要不自觉地成为新国粹派。或则希图大众语文在大众中推行得快,主张什么都要配大众的胃口,甚至于说要迎合大众,故意多骂几句,以博大众的欢心。这当然自有他的苦心孤诣,但这样下去,可以成为大众的新帮闲的。说起大众来,界限宽泛得很,其中包括着各式各样的人,但即使‘目不识丁’的文盲,由我看来,其实也并不如读书人所推想的那么愚蠢。他们是要智识,要新的智识,要学习,能摄取的。当然,如果满口新语法、新名词,他们是什么也不懂;但逐渐地拣必要的灌输进去,他们却会接受;那消化的力量,也许还赛过成见更多的读书人。初生的孩子,都是文盲,但到两岁,就懂许多话,能说许多话了。这在他,全部是新名词、新语法,他哪里是从《马氏文通》或《辞源》里查来的呢,也没有教师给他解释,他是听过几回之后,从比较而明白了意义的。大众的会摄取新词汇和语法,也就是这样子,他们会这样的前进。所以,新国粹派的主张,虽然好像为大众设想,实际上倒尽了拖住的任务。不过也不能听大众的自然,因为有些见识,他们究竟还在觉悟的读书人之下,如果不给他们随时拣选,也许会误拿了无益的,甚而至于有害的东西。所以,迎合大众的新帮闲,是绝对的要不得的。”
他郑重地说:“由历史所指示,凡有改革,最初,总是觉悟的智识者的任务。但这些智识者,却必须有研究,能思索,有决断,而且有毅力。他也用权,却不是骗人,他利导,却并非迎合。他不看轻自己,以为是大家的戏子,也不看轻别人,当作自己的喽啰。他只是大众中的一个人,我想,这才可以做大众的事业。” 他所指示的途径,比上文所引的他写给我的信,更具体更积极些,也指示了那以后的文艺路向。
笔者有一回,在同济大学的文艺研究会讲演鲁迅的文艺观。我说:鲁迅的杂感不可以呆看,那是因人因地而发的,时地不同,批评的对象也不同,他的说法也就不同了。正如孔子的《论语》,其中弟子问仁,他对每一个弟子有每一种的答案,并不拘于一说的。鲁迅虽曾说过从古语中借用成语的话,但当时人提倡整理国故,读古书古文,要从庄子文选找词汇的时候,他就提出了异议。周氏兄弟,他们对于中国古书古文的研究,可以说是已经修炼成仙,吐纳天地之精华,脱胎换骨的了。鲁迅的文章,从庄子、楚辞中来,但他是消化了诸子百家的文辞,并不为屈原、庄周所拘束,所以他并不要青年们步他的后尘的。
周作人曾在讲演中国近代文学的源流的结尾上说:“向来还有一种误解,以为写古文难,写白话容易。据我的经验,却不如是,写古文,较之写白话容易得多,而写白话实有时是自讨苦吃,白话文的难处,是必须有感情或思想作内容,古文中可以没有这东西,而白话文缺少了内容便作不成。白话文有如口袋装什么东西进去都可以,但不能任何东西不装。而且无论装进什么,原物的形状都可以显现出来。古文有如一只箱子,只能装方的东西,圆的东西则盛不下,而最好还是让它空着,任何东西都不装。大抵在无话可讲而又非讲不可时,古文是最有用的,譬如远道接得一位亲属写来的信,觉得对他讲什么都不好,然而又必须回答,在这样的时候,若写白话,简单的几句便可完事,当然不相宜的,若用古文,则可以套用旧调,虽则空洞无物,但八行书准可写满。”
他又说:“因为思想上有了很大的变动,所以须用白话。假如思想还和以前相同,则可仍用古文写作,文章的形式是没有改革的必要的。现在呢,由于西洋思想的输入,人们对于政治、经济、道德等的观念,和对于人生、社会的见解,都和从前不同了。应用这新的观点去观察一切,遂对一切问题,又都有了新的意见要说要写。然而旧的皮囊盛不下新的东西,新的思想必须用新的文体以传达出来,因而便非用白话不可。”这些通达的见解,我们可以说是他们所共同的。(周氏兄弟的文言文,都是写得很好的;但他们所以成为文学家,并不由于熟读古书精于古文之故,所以他们并不要青年们开倒车。)
鲁迅有一篇题为《作文秘诀》的短论是讲这个道理的。他说:“那么,作文真就毫无秘诀么?却也并不。我曾经讲过几句做古文的秘诀,是要通篇都有来历,而非古人的成文;也就是通篇是自己做的,而又全非自己所做,个人其实并没有说什么;也就是‘事出有因’,而又‘查无实据’。到这样,便‘庶几乎免于大过也矣’了。……这是说内容。至于修辞,也有一点秘诀:一要朦胧,二要难懂。那方法,是:缩短句子,多用难字。譬如罢,作文论秦朝事,写一句‘秦始皇乃始烧书’,是不算好文章的,必须翻译一下,使它不容易一目了然才好。这时,就用得着《尔雅》《文选》了,……到得改成‘政俶燔典’,那就简直有了班马气,虽然跟着也令人不大看得懂。……我们的古之文学大师,就常常玩着这一手。班固先生的‘紫色鼃带,余分闰位’,就将四句长句,缩成八字的;扬雄先生的‘蠢迪检柙’,也将‘动由规矩’这四个平常字,翻成难字的。《绿野仙踪》记塾师咏‘花’,有句云:‘媳钗俏矣儿书废,哥罐闻焉嫂棒伤。’自说意思,是儿妇折花为钗,虽然俏丽,但恐儿子因而废读;下联较费解,是他的哥哥折了花来,没有花瓶,就插在瓦罐里,以嗅花香,他嫂嫂为防微杜渐起见,竟用棒子连花和罐子一起打坏了。这算是对于冬烘先生的嘲笑。然而他的作法,其实是和杨班并无不合的,错只在他不用古典而用新典。这一个所谓‘错’,就使《文选》之类在遗老遗少们心眼里保住了威灵。……不懂当然也好的。好在哪里呢?即好在‘不懂’中。” 他们兄弟两人的说法,是相互发挥的,所以鲁迅也说:“(白话文的)‘白描’,却并没有秘诀。如果要说有,也不过是和障眼法反一调:有真意,去粉饰,少做作,勿卖弄而已。”
1933年,那正是林语堂提倡闲适情调之年;鲁迅曾写了《重三感旧》的杂感文,这篇杂文所激起的波澜是很广大的。他所说的“感旧”,乃是回忆清光绪末年的事。他说:“所谓过去的人,是指光绪末年的所谓‘新党’,民国初年,就叫他们‘老新党’。甲午战败,他们自以为觉悟了,于是要‘维新’,便是三四十岁的中年人,也看《学算笔谈》,看《化学鉴原》;还要学英文,学日文,硬着舌头,怪声怪气地朗诵着,对人毫无愧色,那目的是要看‘洋书’,看洋书的缘故是要给中国图‘富强’,现在的旧书摊上,还偶有‘富强丛书’出现,就如目下的‘描写字典’‘基本英语’一样,正是那时应运而生的东西。连八股出身的张之洞,他托缪荃孙代做的《书目答问》也竭力添进各种译本去,可见这‘维新’风潮之烈了。然而现在是别一种现象了。有些新青年,境遇正和‘老新党’相反,八股毒是丝毫没有染过的,出身又是学校,也并非国学的专家,但是,学起篆字来了,填起词来了,劝人看《庄子》《文选》了,信封也有自刻的印版了,新诗也写成方块了,除掉做新诗的嗜好之外,简直就如光绪初年的雅人一样,所不同者,缺少辫子和有时穿洋服而已。” (“老新党”们的见识虽然浅陋,但是有一个目的,图富强,所以他们坚决切实。学洋话虽然怪声怪气,但是有一个目的,求富强之术,所以他们认真热心。现在是我们又有了新的企图,要以“古雅”立足于天地之间了。)
当时,鲁迅所讽刺的,乃是一般文人的风尚,有林语堂、施蜇存在内,当然也有周作人。当时,施蛰存的说法是这样(他写给《大晚报》编辑的答案,是介绍《庄子》《文选》为青年文学修养之助):“第一,我应当说明我为什么希望青年人读《庄子》和《文选》。近数年来,我的生活,从国文教师转到编杂志,与青年人的文章接触的机会实在太多了。我总感觉到这些青年人的文章太拙直,字汇太少,所以在《大晚报》编辑寄来的狭狭的行格里推荐了这两部书。我以为从这两部书中可以参悟一点做文章的方法,同时也可以扩大一点字汇(虽然其中有许多字是已死了的)。但是我当然并不希望青年人都去做《庄子》《文选》一类的古文。第二,我应当说明我只是希望有志于文学的青年,能够读一读这两部书。我以为每一个文学者必须要有所借助于他上代的文学,我不懂得‘新文学’和‘旧文学’这中间究竟以何者为分界的。在文学上,我以为‘旧瓶装新酒’与‘新瓶装旧酒’这譬喻是不对的。倘若我们把一个人的文学修养比之为酒,那么我们可以这样说:酒瓶的新旧没有关系,但这酒必须是酿造出来的。我劝文学青年读《庄子》与《文选》,目的在要他们酿造。”他又举了鲁迅为例证。(鲁迅乃是以“丰之余”的笔名写那篇杂文的。)“像鲁迅先生那样的新文学家,似乎可以算是十足的新瓶了。但是他的酒呢?纯粹的白兰地吗?我就不能相信。没有经过古文学的修养,鲁迅先生的新文章,绝不会写到现在那样好。所以我敢说,在鲁迅先生那样的瓶子里,也免不了有许多五加皮或绍兴老酒的成分”。
笔者当时是牵入这一场论争之中的,我当时写给施蛰存的信中,是说对青年推荐这两部书是不一定对青年语文学习有什么益处的,而且在一般文士正在钻牛角尖之际,这样的提倡,容易变成开倒车的。鲁迅在《“感旧”以后》中也说:“施先生说我用瓶和酒来比‘文学修养’是不对的,但我并未这么比方过,我是说有些新青年可以有旧思想,有些旧形式可以藏新内容。我也以为‘新文学’和‘旧文学’这中间不能有截然的分界,然而有蜕变,有比较的偏向,而且正因为不能有‘何者为分界’,所以也没有了‘第三种人’的立场。” 这场论争,后来双方有点近于意气之争,但鲁迅反对开倒车的意向是很明显的。
鲁迅和施蛰存,关于推荐《庄子》与《文选》的论争,因为双方都在用反语来相讽刺,倒把本意隐晦掉了。其实,鲁迅并非不懂得从古书中汲取词汇的益处,但以复古的态度来爱好古书,则害多而利少。他在《难得糊涂》那篇杂文中,有着很尖锐的批判。他说:“对于人生的倦怠并不糊涂!活的生活已经那么‘穷乏’,要请青年在‘佛家报应之说’,在‘《文选》《庄子》《论语》《孟子》’里去求得修养。后来,修养又不见了,只剩得字汇。‘自然景物,个人情感,宫室建筑,……之类,还不妨从《文选》之类的书中去找来用。’从前严几道从什么古书里——大概也是《庄子》罢——找着了‘幺匿’两个字来译Unit,又古雅,又音义双关的。但是后来通行的却是‘单位’。严老先生的这类‘字汇’很多,大抵无法复活转来。现在却有人以为‘汉以后的词,秦以前的字,西方文化所带来的字和词,可以拼成功我们的光芒的新文学’。这光芒要是只在字和词,那大概像古墓里的贵妇人似的,满身都是珠光宝气了。人生却不在拼凑,而在创造,几千百万的活人在创造。” (还有一篇杂文,题为《古书中寻活字汇》,也是发挥这一方面的意见的。)当时,他所批判的,不仅是施蛰存那一种主张,而是对着林语堂“《人间世》派”正在标榜公安竟陵派的小品,奉袁中郎为祖师的复古空气来加以扫荡的。
五四运动以后,许多反对新文学运动的“遗老遗少”,一向有几种有趣的论调:一种是说:“要做白话由于文言做不通”。又一种是说:“要白话做好,先须文言弄通。”(鲁迅也常被用作例证,说是:他的新文艺作品所以那么杰出,就因为他的古文做得很好的缘故。)后来章太炎先生又有一种说法:“你们说文言难,白话更难。理由是现在的口头语,有许多是古语,非深通《小学》就不知道现在口头语的某音,就是古代的某音,不知道就是古代的某字,就要写错。”鲁迅说:“太炎先生的话是极不错的。现在的口头语,并非一朝一夕,从天而降的语言,里面当然有许多是古语,既有古语,当然会有许多曾见于古书,如果做白话的人,要每字都到《说文解字》里去找本字,那的确比做任用借字的文言要难到不知多少倍。然而自从提倡白话以来,主张者却没有一个以为写白话的主旨,是在从‘小学’里寻出本字来的,我们就用约定俗成的借字。诚然,如太炎先生说:‘乍见熟人而相寒暄曰“好呀”,“呀”即“乎”字;应人之称曰“是唉”,“唉”即“也”字。’但我们即使知道了这两字,也不用‘好乎’或‘是也’,还是用‘好呀’或‘是唉’。因为白话是写给现代的人们看,并非写给商周秦汉的鬼看的,起古人于地下,看了不懂,我们也毫不畏缩。所以太炎先生的第三道策,其实是文不对题的。这缘故,是因为先生把他所专长的小学,用得范围太广了。” (让专家去研究文字源流是一件事,而提倡口头语来普及教育,又是一件事,章先生的话,本来不切实际的。)鲁迅又说:“太炎先生是革命的先觉,小学的大师,倘谈文献,讲《说文》,当然娓娓可听,但一到攻击现在的白话,便牛头不对马嘴。……还有江亢虎博士,是先前以讲社会主义出名的名人,他的社会主义到底怎么样呢,我不知道。只是今年忘其所以,谈到小学,说‘“德”之古字为“悳”,从“直”从“心”,“ ”即直觉之意’,却真不知道悖到哪里去了,他竟连那上半并不是曲直的直字这一点都不明白。这种解释,却须听太炎先生了。” 其实专门家除了他的专长之外,许多见识是往往不及博识家或常识者的。
鲁迅在另外一篇题为《古书与白话》的杂文中,有一段正面的话:“用老手段的自然不会长进,到现在仍是说非‘读破几百卷书者’,即做不出好白话文,于是硬拉吴稚晖先生为例。……其实吴先生的‘用讲话体为文’,即‘其貌’也何尝与‘黄口小儿所作若同’。不是‘纵笔所之,辄万数千言’么?其中自然有古典,为‘黄口小儿’所不知,尤有新典,为‘束发小生’所不晓。清光绪末,我初到日本东京时,这位吴稚晖先生已在和公使蔡钧大战了,其战史就有这么长,则见闻之多,自然非现在的‘黄口小儿’所能企及。所以他的遣辞用典,有许多地方是惟独熟于大小故事的人物才能够了然,从青年看来,第一是惊异于那文辞的滂沛。这或者就是名流学者们所认为长处的罢,但是,那生命却不在于此。甚至于竟和名流学者们所拉拢恭维的相反,而在自己并不故意显出长处,也无法灭去名流学者们的所谓长处;只将所说所写,作为改革道中的桥梁,或者竟并不想到作为改革道中的桥梁。”
笔者曾经说过,鲁迅的杂感文,都是反映当时当地的实际问题的。他的杂文中,谈论文艺问题以及牵涉文坛人物的,和笔者有关的,就有那么多,我每翻读他晚年那十多本杂感集,不禁感慨系之。
那几年间,以《自由谈》《言林》《文学》《太白》《芒种》《现代》《人间世》这些报刊为中心,所讨论的问题,如“京派与海派”“第三种人”“文人相轻”,鲁迅都发表了他的意见。关于“文人相轻”,他首先引了笔者在《自由谈》所说的话:“曹丕之所谓‘文人相轻’者,是‘文非一体,鲜能备善,是以各以所长,相轻所短’。凡所指摘,仅限于制作的范围。”他接着就说:“一切别的攻击形体,籍贯,诬赖,造谣,以至施蛰存先生式的‘他自己也是这样的呀’,或魏金枝先生式的‘他的亲戚也和我一样了呀’之类,都不在内。倘把这些都作为曹丕所说的‘文人相轻’,是混淆黑白,真理虽然大哭,倒增加了文坛的黑暗的。” 他的本意,就在另外一段话中提出:“我们现在所处的并非汉魏之际,也不必恰如那时的文人,一定要‘各以所长,相轻所短’。凡批评家的对于文人,或文人们的互相评论,各各‘指其所短,扬其所长’固可,即‘掩其所短,称其所长’亦无不可。然而那一面一定得有‘所长’,这一面一定得有明确的是非,有热烈的好恶。假使被今年新出的‘文人相轻’这一个模模糊糊的恶名所吓昏,对于充风流的富儿,装古雅的恶少,销淫书的瘪三,无不‘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一律拱手低眉,不敢说或不屑说,那么,这是怎样的批评家或文人呢?——他先就非被“轻’不可的!” 他是主张“一定得有明确的是非,有热烈的好恶”的。这是他的文艺批评观。
他的论《文人相轻》,一直引申到“七论”才完结。他首先指出今之所谓“文人相轻”,不但是混淆黑白的口号,掩护着文坛的昏暗,也在给有一些人“挂着羊头卖狗肉”的。“真的各以所长,相轻所短”的能有多少呢?我们在近几年所遇见的,有的是“以其所短,轻人所短”。例如白话文中,有些是佶屈难读的,确是一种“短”,于是有人提了小品或语录,向这一点昂然进攻了;但不久就露出尾巴来,暴露了他连对于自己所提倡的文章,也常常点着破句,“短”得很。有的却简直是“以其所短,轻人所长”了。例如轻蔑杂文的人,不但他所用的也是“杂文”,而他的“杂文”,比起他所轻蔑的别的杂文来,还拙劣到不能相提并论。那些高谈阔论,不过是契诃夫所指出的登了不识羞的顶巅,傲视着一切,被轻者是无福与他们比较的,更从什么地方“相”起?他的三、四论,就在和魏金枝的论辩中(魏氏曾在笔者主编的《芒种》半月刊,和鲁迅互相论难)发挥“分明的是非和热烈的好恶”之意,此不具引。
到了他的五、六、七三论中,鲁迅批评了文人相轻的卑劣手法。他说:“‘轻’之术很不少。粗糙地说,大略有三种。一种是自卑,自己先躺在垃圾里,然后来拖敌人,就是‘我是畜生,但是我叫你爹爹,你既是畜生的爹爹,可见你也是畜生了’的法子。这形容自然未免过火一点,然而较文雅的现象,文坛上却并不怎么少见的。埋伏之法,是甲乙两人的作品,思想和技术,分明不同,甚而至于相反的,某乙却偏要设法说明,说惟独自己的作品乃是某甲的嫡派;补救之法,是某乙的缺点倘被某甲所指摘,他就说这些事情不是某甲所具备,而且自己也正从某甲那里学了来的。此外,已经把别人评得一钱不值了,临末却又很谦虚地声明自己并非批评家,凡有所说,也许全等于放屁之类,也属于这一派。一种是最正式的,就是自高,一面把不利自己的批评,统统谓之‘谩骂’,一面又竭力宣扬自己的好处,准备跨过别人。……还有一种是自己连名字也并不抛头露面,只用匿名或由‘朋友’给敌人以‘批评’——要时髦些,就可以说是‘批判’。尤其要紧的是给与一个名称,像一般的‘诨名’一样。……现在却大抵只是漫然地抓了一时之所谓恶名,摔了过去:或‘封建余孽’,或‘布尔乔亚’,或“破锣’,或‘无政府主义者’,或‘利己主义者’……;而且怕一个不够致命,又连用些什么‘无政府主义封建余孽’,或‘布尔乔亚破锣利己主义者’;怕一人说没有力,约朋友各给他一个;怕说一回还太少,一年内连给他几个;时时改换,个个不同。” 这些话,我们再参看鲁迅那几种杂文集的前言后记,就格外可以了然了。
鲁迅在各种文字中,表示对于文艺批评的蔑视,他要青年作家无视批评家的议论。他在“文人相轻”的六——《二卖》、七——《两伤》两论做最尖刻的反击。有人说他“倚老卖老”。(鲁迅的文章,真是锋利无比,很少人敢和他交手的,却也有对他作讽刺的,如太阳社几位青年作家,《人间世》谈闲适的伙友,以及一些所谓的民族主义文人,就从“老”字上做文章。)他反击说:“其实呢,罪是并不在‘老’,而在于‘卖’的,假使他在叉麻将,念弥陀,一字不写,就决不会惹青年作家的口诛笔伐。如果这推测并不错,文坛上可又要增添各样的罪人了。” “‘老作家’的‘老’字,就是一宗罪案,这法律在文坛上已经好几年了,不过或者指为落伍,或者说是把持,……总没有指出明白的坏处。这回才由上海的青年作家揭发了要点,是在‘卖’他的‘老’。那就不足虑了,很容易扫荡。中国各业,多老牌子,文坛却并不然,创作了几年,就或者做官,或者改业,或者教书,或者卷逃,或者经商,或者造反,或者送命……不见了。‘老’在那里的原已寥寥无几,真有些像耆英会里的一百多岁的老太婆,居然会活到现在,连‘民之父母’也觉得稀奇古怪。” 他所说的都是反语,我们体会其微意,也就可以知道中国文坛之寂寞了。
他的《两伤》篇,对于若干文人的旁观看热闹的袖手态度加以冷酷的抨击。那是由于天津《大公报·小公园》的炯之的《谈谈上海的刊物》的报道文字而起。炯之文中是这么说的:
说到这种争斗,使我们记起《太白》《文学》《论语》《人间世》几年来的争斗成绩。这成绩就是凡骂人的与被骂的人一股脑儿变成丑角,等于木偶戏的互相揪打或以头互碰,除了读者养成一种“看热闹”的情趣以外,别无所有。把读者养成欢喜看“戏”而不欢喜看“书”的习气,“文坛消息”的多少,成为刊物销路多少的主要原因。争斗的延长,无结果的延长,实在要说是中国读者的大不幸。我们是不是还有什么方法可以使这种“私骂”占篇幅少一些?一个时代的代表作,结起账来,若只是这些精巧的对骂,这文坛,未免太可怜了。
鲁迅是主张有明白的是非的,所以对炯之所持的乡愿式调停两可的说法,不予赞同。(这种斗争,炯之曾作一界说,即是“向异己者用一种琐碎方法,加以无怜悯、不节制的辱骂”。此语也刺痛了鲁迅的心。)他讽刺着:“前清有成例,知县老爷出巡,路遇两人相打,不问青红皂白,谁是谁非,各打屁股五百完事。不相轻的文人们纵有‘肃静’‘回避’牌,却无小板子,打是自然不至于的,他还是用‘笔伐’,说两面都不是好东西。……于是乎这位炯之先生便以怜悯之心,节制之笔,定两造为丑角,觉文坛之可怜了,虽然‘我们记起《太白》《文学》《论语》《人间世》几年来’,似乎不但并不以‘文坛消息的多少,成为刊物销路多少的主要原因’,而且简直不登什么‘文坛消息’。不过‘骂’是有的;只‘看热闹’的读者,大约也一定有的。试看路上两人相打,他们何尝没有是非曲直之分,但旁观者往往只觉得有趣;就是绑出法场去,也是不问罪状,单看热闹的居多。由这情形,推而广之以至于文坛,真令人有不如逆来顺受,唾面自干之感。到这里来一个‘然而’罢,转过来是旁观者或读者,其实又并不全如炯之先生所拟定的混沌,有些是自有各人自己的判断的。所以昔者古典主义和罗曼主义者相骂,甚而至于相打,他们并不都成为丑角,左拉遭了剧烈的文字和图画的嘲骂,终于不成为丑角;连生前身败名裂的王尔德,现在也不算是丑角。” 他的结论是这样:“至于文人,则不但要以热烈的憎,向‘异己’者进攻,还得以热烈的憎,向‘死的说教者’抗战。在现在这‘可怜’的时代,能杀才能生,能憎才能爱,能生与爱,才能文。” 笔者在这儿整理鲁迅的史料,可说十分小心,不敢带一点主观的成分,只怕歪曲了鲁迅的本来观点。我们也曾讨论过鲁迅的政治主张,他只能说是自由主义者,正义感很强烈,不一定是社会主义的前驱战士。假使大革命来了,他也只是同路人,不一定参加什么政团的。因此,笔者重新把先前所笔录的《文艺与政治的歧途》,重新翻读一遍,加以引证与注解。
照鲁迅那回在暨南大学的演讲来看,他是说他每每觉得文艺和政治时时在冲突之中;文艺和革命不是相反的,两者之间,倒有不安于现状的同一。唯政治是维持现状,自然和不安于现状的文艺处在不同的方向。不过,不满意现状的文艺,直到19世纪以后才兴起来,只有一段短短历史。政治家最不喜欢人家反抗他的意见,最不喜欢人家要想,要开口。而从前的社会也的确没有人想过什么,又没有什么人开过口,在部落里,他们有一个酋长,他们跟着酋长走,酋长的吩咐,就是他们的标准。酋长要他们死,也只好去死。那时没有什么文艺,即使有,也不过赞美上帝(还没有后人所谓GOD那么玄妙)罢了!哪里会有自由思想?后来,一个部落一个部落你吃我吞,渐渐扩大起来,所谓大国,就是吞吃那多多少少的小部落;一到了大国,内部情形就复杂得多,夹着许多不同的思想,许多不同的问题。这时,文艺也起来了,和政治不断地冲突,政治想维系现状使它统一,文艺催促社会进化使它渐渐分离;文艺虽使社会分裂,但是社会这样才进步起来。文艺既是政治家的眼中钉,那就不免被挤出去。外国许多文学家,在本国站不住脚,相率亡命到别个国度去;这个方法,就是逃。要是逃不掉,那就被杀掉,割掉他的头;割掉头那是最好的方法,既不会开口,又不会想了。俄国许多文学家,受到这个结果,还有许多充军到冰雪的西伯利亚去。他的说法,从人类思想史的往迹来看,可说是十分正确的。(英国柏雷教授J.P.Bury的《思想自由史》,也是这么说的。)笔者的笔录,有没有误解他的本意加以歪曲呢?这篇文章,曾经经过鲁迅自己的校阅,编入《集外集》去的,可见他生前并没有否定他自己的观点的。
而最有力的旁证,是鲁迅回答冬芬的信,冬芬是看看我的笔录才写信给他的。鲁迅的回信中,对于冬芬所提到的《文艺与革命的歧途》,并不加以任何解释。他只说:“我是不相信文艺的旋乾转坤的力量的,但倘有人要在别的方面应用他,我以为也可以,譬如‘宣传’就是。美国的辛克来儿 说:一切文艺是宣传。我们的革命的文学者曾经当作宝贝,用大字印出过,而严肃的批评家又说他是‘浅薄的社会主义者’。但我——也浅薄——相信辛克来儿的话。一切文艺,是宣传,只要你一给人看。即使个人主义的作品,一写出,就有宣传的可能,除非你不作文,不开口。那么,用于革命,作为工具的一种,自然也可以的。但我以为当先求内容的充实和技巧的上达,不必忙于挂招牌。‘稻香村’‘陆稿荐’,已经不能打动人心了,‘皇太后鞋店’的顾客,我看也并不比‘皇后鞋店’里的多。一说‘技巧’,革命文学家是又要讨厌的。但我以为一切文艺固是宣传,而一切宣传却并非全是文艺,这正如一切花皆有色(我将白也算作色),而凡颜色未必都是花一样。革命之所以于口号、标语、布告、电报、教科书……之外,要用文艺者,就因为它是文艺。” 这话就说得很明白了,政治宣传可以用文艺为工具,但文艺并非一定要成为政治的工具,而宣传文字,又不一定是文艺。所以我们说鲁迅是自由主义者,一点也不带附会的成分的。
他在那回讲演中还有一段深刻的话:“文艺家的话其实还是社会的话,他不过感觉灵敏,早感到早说出来。(有时,他说得太早,连社会也反对他,也排轧他。)……政治家认定文学家是社会扰乱的煽动者,心想杀掉他,社会就可平安。殊不知杀了文学家,社会还是要革命;……文学家生前大概不能得到社会的同情,潦倒地过了一生,直到死后四五十年,才为社会所认识,大家大闹起来。政治家因此更厌恶文学家,以为文学家早就种下大祸根。”“革命成功以后……这时,也许有感觉灵敏的文学家,又感到现状的不满意,又要出来开口。从前文艺家的话,政治革命家原是赞同过;直到革命成功,政治家把从前所反对那些人用过的老法子重新采用起来,在文艺家仍不免于不满意,又非被排轧出去不可。” 这话说得太明白了,要歪曲也不可能的呢!
鲁迅的文章,有时候要因时因地因人,从各种不同的角度去看。他对于“革命”并不觉得怎样乐观的。(这道理,上文已经说过。)对于革命文学,也不觉得有多大的意义的。(事后,要替他附会起来,好似他早就是革命文学的前驱,也可不必。他对于文学的作用,也并不十分看重的。)他从北京南下,在厦门住了半年,又在革命策源地的广州住了九个月,对于所谓“革命”与“革命文学”,更看得透了。
因此,鲁迅替“革命”与“革命文学”书出了这么两幅图画:他说:“欢喜维持文艺的人们,每在革命地方,便爱说‘文艺是革命的先驱’。我觉得这很可疑。或许外国是如此的罢;中国自有其特别国情,应该在例外。现在妄加编排,以质同志——(一)革命军。先要有军,才能革命,凡已经革命的地方,都是军队先到的:这是先驱。大军官们或许到得迟一点,但自然也是先驱,无须多说。(这之前,有时恐怕也有青年潜入宣传,工人起来暗助,但这些人们大抵已经死掉,或则无从查考了,置之不论。)(二)人民代表。军官们一到,便有人民代表群集车站欢迎,手执国旗,嘴喊口号,‘革命空气,非常浓厚’:这是第二先驱。(三)文学家。于是什么革命文学,民众文学,同情文学,飞腾文学都出来了,伟大光明的名称的期刊也出来了,来指导青年的:这是——可惜得很,但也不要紧——第三先驱。外国是革命军兴以前,就有被迫出国的卢梭,流放极边的珂罗连珂。” 这当然是讽刺文学,然而使我体会到他所见的国民革命,正是辛亥革命的翻版,“走狗教不会新把戏”的。
而“革命文学”这一概念的模糊,他看了觉得十分可笑。他会举了如此的事实:“最近,广州的日报上还有一篇文章指示我们,叫我们应该以四位革命文学家为师法:意大利的唐南遮 ,德国的霍普德曼,西班牙的伊本纳兹 ,中国的吴稚晖。两位帝国主义者,一位本国政府的叛徒,一位国民党救护的发起者,都应该作为革命文学的师法,于是革命文学便莫名其妙了,因为这实在是至难之业。于是不得已,世间往往误以两种文学为革命文学:一是在一方的指挥刀的掩护之下,斥骂他的敌手的;一是纸面上写着许多‘打,打’,‘杀,杀’或‘血,血’的。如果这是‘革命文学’,则做‘革命文学家’,实在是最痛快而安全的事。从指挥刀下骂出去,从裁判席上骂下去,从官营的报上骂开去,真是伟哉一世之雄,妙在被骂者不敢开口。而又有人说,这不敢开口,又何其怯也?对于无‘杀身成仁’之勇,是第二条罪状,斯愈足以显革命文学家之英雄。所可惜者只在这文学并非对于强暴者的革命,而是对于失败者的革命。……我以为根本问题是在作者可是一个‘革命人’,倘是的,则无论写的是什么事件,用的是什么材料,即都是‘革命文学’。从喷泉里出来的都是水,从血管里出来的都是血。‘赋得革命,五言八韵’,是只能骗骗盲试官的。” 他的文章,经过许多岁月,还是值得重看一回的。
鲁迅对于当时的“革命文学”不做过多的期待,直到他回到上海以后,还是如此。他曾在答冬芬的信中说:“现在所号称革命文学家者,是斗争和所谓超时代。超时代其实就是逃避,倘自己没有正视现实的勇气,又要挂革命的招牌,便自觉地或不自觉地必然要走入那一条路的。身在现世,怎么离去?这是和说自己用手提着耳朵,就可以离开地球者一样地欺人。社会停滞着,文艺决不能独自飞跃。” 他是要投入现实社会去的。
时下若干现代文学史中,把1933年在上海所开展文艺自由论争,作为鲁迅所领导的方向之一。那次论争是由胡秋原所开始的:他发表了艺术非“至下”论,认为“艺术虽然不是至上,然而绝不是至下的东西。将艺术堕落到一种政治的留声机,那是艺术的叛徒。”“文化与艺术之发展,全靠各种意见互相竞争,才有万华缭乱之趣;中国与欧洲文化,发达于自由表现的先秦与希腊时代,而僵化于中心意识形成之时。用一种中心意识独裁文坛,结果只有奴才奉命执笔而已。”接着发表了钱杏邨(阿英)理论之清算,喊着要求文学的自由,其中引用了普列汉诺夫的理论。另外,当时一位青年作家杜衡(苏汶)他发表《关于“文学与胡秋原的文艺论辩”》攻击“左联”是目前主义,只有策略,不要真理,说:“在知识阶级的自由人和不自由的、有党派的阶级斗争着的文坛的时候,最吃苦的却是这两种之外的第三种人,这第三种人便是所谓作者之群。作者,老实说,是多少带点我前面所说起的死抱住文学不肯放手的气味的,终于,文学不再是文学了,变为连环图书之类,而作者也不再是作者了,变为煽动家之类。死抱住文学不放手的作者们是终于只能放手了。然而你说他们舍得放手吗?他们还在恋恋不舍地要艺术的价值。”当时,苏汶曾辑有《文艺自由论集》,其中有瞿秋白(易嘉)的《文艺的自由与文学家的不自由》,周起应的《到底是谁不要真理、不要文艺?》,都是替“左联”在辩护。鲁迅也发表了《论第三种人》说:“左翼作家并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神兵,或国外杀进的仇敌,他不但要那同走几步的‘同路人’,还要招致那站在路旁看看的看客也一同前进。” 他的用意,还是和后来主张组织文艺界的统一战线是相同的,也和他当年参加新青年的新文艺运动是一样的。笔者回想当年鲁迅的议论以及他在论文中,对于革命文学的批判,他也不一定主张“文学”成为“政治工具”,要“文学家”去奉侍“政治”集团的。但文学家并不能遗世独立,我们生在这个时代环境,对黑暗的政治统治,不能不斗争,对外来的日本军阀的侵略,不能不反抗,文学不能不用为“斗争”与“反抗”的工具。鲁迅心目中,自己也只是革命的同路人,只是愈来愈和中共相接近就是了。因为从鲁迅答复徐懋庸的信来看,他对于“左联”的宗派主义也不一定十分赞同,几乎可以说是不赞同的。他的一生,无论对辛亥革命、五四运动以及后来的解放运动,都只是革命的同路人。所以,他参加了“左联”,并不加入共产党。胡秋原最近发表了关于这一论争的回忆文字,他当时从莫斯科参加共产国际的文化联合战线回来,他和杜衡所谓“第三种人”,假使不标新立异的话,也还是革命战线的同路人。这些地方,笔者希望读者不要从文章表面接受它的价值。
鲁迅关于文艺自由论争,发表过两篇短论,他说:“我相信(苏汶的)这种预感是会有的,而以‘第三种人’自命的作家,也愈加容易有。我也相信作者所说,现在很有懂得理论,而感情难变的作家。然而感情不变,则懂得理论的度数,就不免和感情已变或略变者有些不同,而看法也就因此两样。苏汶先生的看法,由我看来,是并不正确的。……生在有阶级的社会里而要做超阶级的作家,生在战斗的时代而要离开战斗而独立,生在现在而要做给与将来的作品,这样的人,实在也是一个心造的幻影,在现实世界上是没有的。要做这样的人,恰如用自己的手拔着头发,要离开地球一样,他离不开,焦躁着,然而非因为有人摇了摇头,使他不敢拔了的缘故。……这确是一种苦境。但这种苦境,是因为幻影不能成为实有而来的。即使没有左翼文坛作梗,也不会有这‘第三种人’,何况作品。但苏汶先生却又心造了一个横暴的左翼文坛的幻影,将‘第三种人’的幻影不能出现,以致将来的文艺不能发生的罪孽,都推给它了。……总括起来说,苏汶先生是主张‘第三种人’与其欺骗,与其做冒牌货,倒不如努力去创作,这是极不错的。” 他的意见是很明白的,时代环境如此,我们是离不开的,唯一的办法,便是努力去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