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陵墓由太监司工
《纪录汇编》八十六《治世余闻》上篇卷四(原题芷沅箬陂微臣著,皆孝宗朝事):“乙丑冬,初建泰陵,时都下盛传其地有水。吏部杨主事子器直言其事。时督工太监李兴素有殊宠,势焰薰灼,遂下杨锦衣狱,莫敢救……寻遣司礼监押杨往(泰陵)……回奏实无水……”(7—8页)
案:据此,帝陵督工皆由太监任之。
乙丑为弘治十八年(1505),其年五月孝宗死。十月葬。
1953.7.3
2.明帝陵葬由宦官主之
明陈汝锜《甘露园短书》卷七“墓地”条:“我朝孝宗山陵,开穴有石,吏部郎杨子器谓石中有水,请改卜。阁臣以事出巨珰,恐获罪,曲为掩护,而武宗亦无后。”(康熙刻本,36页)
《明熹宗实录》一,天启元年正月丙戌,“命铸提督陵工内监关防”。(462/1/9)
案:时方将兴建光宗庆陵。
又,“癸巳,大学士韩爌……又言,建造奉旨一准昭陵,该内监赍有工部原绘《陵图》遍示诸臣。中加石桥一道,尤为合法……”(462/1/14)
3.修陵工程
《明史》一一三《后妃传·仁孝皇后传》:“(永乐)七年营寿陵于昌平之天寿山,又四年而陵成,以后葬焉,即长陵也。”(8页)
《明史》六《成祖本纪》永乐七年:“五月己卯,营山陵于昌平,封其山曰天寿。”(8页)
又,永乐十一年二月:“丙寅,葬仁孝皇后于长陵。”(3页)
案:据上列各条知长陵修建凡历四年。
4.山陵夫役
《明史》十《英宗前纪》:“宣德十年春正月,宣宗崩,壬午,即皇帝位……
三月戊寅,放教坊司乐工三千八百余人。辛巳,罢山陵夫役万七千人……六月……辛酉,葬章皇帝于景陵。”(1页)
案:宣宗正月死,六月葬,而其间三月有罢山陵夫役万七千人之事,说明:①宣宗山陵为预先修建,②所罢夫役乃工程之一部分而非全部,因宣宗尚未葬,③一次罢一万七千人,可知工程之大。
《明神宗实录》一六四,万历十三年八月丁卯,“户部言……又寿宫吉典方兴,工匠军夫无虑二三万人……”(382/164/8)
5.陵墓由班军建造
《明神宗实录》一五六,万历十二年十二月甲子,“兵部尚书张学颜言,寿工鼎建班军赴工应行应革事宜,合行申请京营协理,如敕奉行。报可”。(380/156/10)
又,卷一五九,万历十三年三月壬申朔,“有事于寿宫。工部议伐石需材,及调发班军番代皆万人,府尹徐元泰亦言,运石僦车,畿民重苦。御史邓錬因旱上疏曰:‘世宗皇帝即位十有七年而为此役,又迟回者数年,盖慎之也。皇上春秋方盛,且用民之力必以其时。诗曰:“我稼既同,上入执宫功。”盍姑已诸。’不报。”(381/159/1—2)
又,卷一八九,万历十五年八月辛巳,“兵部题覆本部左侍郎杨俊民咨议,大峪山做工军夫数多,要将在营副将六员,分为三班,大峪山一员,大石窝一员,各以歇操之日轮流查点催督,半月一换。山东班军,行令连工三月,中都河南班军,一月一换。各军应给粮银,本部专管司官随工给散。报可”。(387/189/13)
《明神宗实录》二一九,万历十八年正月癸丑,“巡视京营科道官洪有复等奏言,寿宫做工班军人多工少,若必待三拨工完,不惟日月稽迟,抑且月粮不继,宜及时放归,以恤军力。部议,以工程浩大,量留五百名应用……诏如议行”。(392/219/9)
6.建陵木石
《明神宗实录》一七二,万历十四年三月丙午,“工部题……至采木之役重为三省之累。乞将川贵应采办二分内,湖广未采木数内,再行量免一二……再照寿宫工程三山石料采取发运为尤难,顺德等府俱去京僻远,往返劳累,乞先行放回,以便生理。上览奏嘉纳。但以工作所需及供用难缺者俟足用之日议处,远府车辆准酌量放回”。(383/172/15)
又,戊午,“监视工程,户科给事中穆来辅奏请停不急之工,以宽民力……又言开山石匠宜算日工,庶不苦累,佥解细石工匠务要加意遴选,毋徒取盈于分数,以致贻累于贫穷。上责其轻率渎奏,石匠工食令所司议覆”。(383/172/23)
7.建陵采木免税
《明神宗实录》二一八,万历十七年十二月,“辛巳,江西道御史荆州俊劾管工部营缮司事,太仆寺少卿徐泰时受贿匿商,阻挠木税。工部覆:寿宫缺少鹰平等木,差官抗关采买,各商于正木之外每有余木,正木兼给水脚,余木止给价值,故本部向来正备兼收。至私商各木,若遇急用,亦间收买,但应抽税,不得幸免也……旨令泰时回籍听勘”。(392/218/3—4)
8.建陵运科
《明神宗实录》一八八,万历十五年七月戊子朔,癸巳,“浙江巡抚温纯、巡按傅好礼会题,嘉湖二府白粮船……临清带砖费银……免征。户部覆奏……至于带砖一节,寿宫用砖方急,相应照旧,待落成之日每船量减四十块,以二百块著为定例,苏松常三府各有白粮,其免税带砖及减派船价悉照今议。报可”。(387/188/3—4)
案:此条所谓“照旧”待考。但粮船附带砖纯甚明。
9.建筑与太监欺冒
《明神宗实录》一七七,万历十四年八月乙丑,“工部都水司主事王绍元 题……参陈留永城各县丞领银买木之数各有短少,皆恃太监崔卿主之也,夤缘为奸,侵欺冒破,乞敕究问。有旨,府第工程重大……合用钱粮,通候工完之日,抚按官查覈具奏”。(384/177/3)
案:此指建筑府第,建陵工程尤大,当亦如此。
10.明帝的陵葬
明太祖,洪武三十一年闰五月乙酉死,同月辛卯葬孝陵。(《明史》卷三)
成祖,永乐二十二年七月辛卯死于榆木川,八月壬子回北京加殓,十二月庚申葬长陵。(《明史》卷七、卷八)
仁宗,洪熙元年五月辛巳死,九月壬寅葬献陵。(《明史》八、九)
宣宗,宣德十年正月乙亥死,六月辛酉葬景陵。(《明史》九、十)
英宗,天顺八年正月庚午死,五月庚申葬裕陵。始罢宫妃殉葬。(《明史》十二、十三)
宪宗,成化二十三年八月己丑死,十二月壬午葬茂陵。(《明史》十四、十五)
孝宗,弘治十八年五月辛卯死,十月庚午葬泰陵。(《明史》十五、十六)
武宗,正德十六年三月丙寅死,九月庚午葬康陵。(《明史》十六、十七)
世宗,嘉靖四十五年十二月庚子死,隆庆元年三月葬永陵。(《明史》十八、十九)
穆宗,隆庆六年五月庚戌死,九月甲午葬昭陵。(《明史》十九、二十)
神宗,万历四十八年七月丙申死,十月丙午葬定陵。(《明史》二十一、二十二)
光宗,万历四十八年(泰昌元年)九月乙亥死,天启元年九月壬寅葬庆陵。(《明史》二十一、二十二)
熹宗,天启七年八月乙卯死,崇祯元年三月己巳葬德陵。(《明史》二十二、二十三)
思宗,崇祯十七年三月丁未死。丙辰,昌平人启田贵妃墓以葬,号思陵。(《明史》二十四)
1957.7.4
11.九陵方位
朱国祯《涌幢小品》卷六“九陵”条:“天寿山九陵,长陵居中,惟景陵(宣宗)居左,献陵(仁宗)、裕陵(英宗)、茂陵(宪宗)、泰陵(孝宗)、康陵(武宗)皆在右。永陵(世宗)又在景陵之左。是左二而右五矣……昭陵(穆宗)在各陵之右,寿陵(指神宗之定陵)又在其下,未知形势如何?今曰定陵。”(说库本,2页)
12.预营陵墓
《纪录汇编》十二《天潢玉牒》:“(洪武)十五年壬戌……是年八月丙戌,皇后马氏崩。九月庚午,乃命葬孝陵之左。”(9页)
案:此言“命葬孝陵之左”,是已预营孝陵矣。《明史》同。
又,“三十一年戊寅……闰五月十日,上崩于西宫,寿七十有一,是月十六日葬孝陵。”(11页)
案:十日崩,十六日葬,知其陵墓已预营矣。日期与《明史》合。
又,“至于疾大渐,梓宫、遗诏皆预营度。山陵之制,务存节俭,器用陶瓦,服无金玉。呜呼!可谓神圣之极矣”。(14页)
《明史》卷十一《景帝纪》,景泰七年二月:“甲子,营寿陵。”(8页)
又,景泰八年“二月乙未,废帝为郕王,迁西内……癸丑,王薨于西宫,年三十,谥曰戾。毁所营寿陵,以亲王礼葬西山……成化十一年十二月……敕有司缮陵寝,祭飨视诸陵”。(9页)
案:据此可见景帝系预营陵墓。
《明史》一一三《后妃传·成祖仁孝皇后传》:“永乐五年(1407)七月,疾革……甲午,谥曰仁孝皇后。七年(1409),营寿陵于昌平之天寿山,又四年(永乐十一年,1413)而陵成,以后葬焉,即长陵也。”(8页)
《明史》一一四《后妃传·世宗孝烈皇后方氏传》:“(嘉靖)二十六年十一月乙未,后崩。诏曰:‘皇后比救朕危,奉天济难,其以元后礼葬。’预名葬地曰永陵。”(5页)
案:《明史》十八《世宗纪》,孝烈葬于嘉靖二十七年五月。
《涌幢小品》卷六“陵祭”条:“国朝谒陵亲祭,自英宗正统后,五朝不复举,盖百二十年矣。至世宗乃克亲行,穆宗一行,神宗亦如之,又以寿工亲往者三。”(说库本,3页)
案:据此,神宗陵亦预营。
又,“寿陵”条:“嘉靖……十五年三月议兴寿工……从致仕官骆用卿之言,定寿域于十八道岭,易名曰阳翠。……四月十九日,上复诣七陵,告兴工。”(3页)
“神皇寿宫在大峪山下,先择廷臣中明堪舆者,大宗伯徐学谟举南尚书陈道基、通政参议梁子琦、听补佥事胡宥以往。子琦择献七处,皆以山厓不当上意。后命再卜,陈、胡已去,而礼部恶梁躁竟不用。改卜大峪。”(卷六,3页。)
案:据此,似定夺在礼部,然与他处所载不合,仍应权在宦官也。徐学谟任礼部尚书在万历八年十二月至十一年九月(《明史》一一二,《七卿年表》二)。
1957.7.3
13.死后建陵墓之例
《纪录汇编》卷八六《治世余闻》上篇卷四:“乙丑冬,初建泰陵,时都下盛传其地有水。”(7页)
案:泰陵为孝宗葬地。乙丑,为弘治十八年(1505),孝宗卒于是年五月。十月葬。孝宗泰陵非属预修,见卡片3页。
又案:此条亦有可疑。孝宗卒于五月,如营建于冬季,则有水无水随时可见,不应有开看验水之事,既有开看之事,必其早已营建完了。又,文内有‘太皇太后闻之’之语,太皇太后为孝宗时之太后王氏,于弘治十八年八月尊封太皇太后,则是武宗即位后之事也。孝宗葬于弘治十八年十月庚午,此文有“万一梓宫葬后有言者”之语,则事在未葬时也。既在葬前,无须开陵,则“开看”之言亦举习用名词耳,非真开视也。文中言司礼监太监萧敬,是孝宗末年人。
《明史》一一三《后妃传·英宗孝庄皇后钱氏传》:“英宗大渐,遗命曰:‘钱皇后千秋万岁后,与朕同葬。’大学士李贤退而书之册。宪宗立……两宫并尊,而称后为慈懿皇太后。及营裕陵,(李)贤、(彭)时请营三圹,下廷议……事竟寝。成化四年六月,太后崩,周太后不欲后合葬。帝(宪宗)……召大臣议……(彭)时力请合葬裕陵左,而虚右以待周太后。”(13—14页)
案:据此,裕陵似在英宗死后修建,否则即分大圹为三小圹也。
《明武宗实录》一,弘治十八年五月,“丁未,礼部左侍郎李杰、钦天监监副倪谦同司礼监太监戴义奏,于茂陵(宪宗陵)西施家台得吉地,堪以奉安大行皇帝陵寝,然山陵事重,乞别命官覆视”。(226/1/17)
案:据此,可证孝宗泰陵系孝宗死后所定。
又,卷二,十八年六月“丙辰,礼部奏,侍郎王华等覆视原择山陵,地果吉,宜行钦天监择日兴工,上从之”。(226/2/2)
又,戊午,“营建大行皇帝陵于天寿山,荐名泰陵。敕太监李兴、新宁伯谭祐、工部左侍郎李鐩提督发五军等三营官军万人供役,仍命科道官各一人点视”。(226/2/9)
1958.1.7
14.明帝重视陵墓
《杨大洪先生文集》(杨涟)卷上《郑贵妃移宫及召对并李选侍移宫两朝始末记》:“先帝泰昌八月初一日登极,是时涟在兵科……初四日闻不豫,初八日闻病甚……二十六日再召见,先帝音吐犹洪,至二十九日召见,则谓朕难了……先帝又曰:‘朕寿宫要紧。’阁部大臣共对曰:‘圣寿无疆,何念及此。’各相慰安,哽咽不能语……”(《丛书集成》本,31—33页)
1957.7.3
15.明代祔葬
《明史》一一三《后妃传·孝惠邵太后传》:“宪宗妃,兴献帝母也……嘉靖元年,上尊号曰寿安,十一月崩。帝欲明年二月迁葬茂陵,大学士杨廷和等言:‘祖陵不当数兴工作,惊动神灵。’不从。”(21页)
案:茂陵,宪宗葬所。祔葬者已有孝贞王后(正德十三年)、孝穆纪后(成化二十三年),故杨廷和言不当数兴工作。
16.皇帝葬后皇后祔葬
《明史》八《仁宗纪》,洪熙元年(1425)五月辛巳:“是日,崩于钦安殿,年四十有八。秋七月己巳,上尊谥,庙号仁宗,葬献陵。”(6页)
《明史》九《宣宗纪》:“(洪熙元年1425)五月庚辰,仁宗不豫……六月……庚戌,即皇帝位……秋七月乙亥,尊皇后为皇太后……九月壬寅,葬昭皇帝(仁宗)于献陵。”(1—2页)
《明史》十《英宗前纪》:“宣德十年(1435)春正月,宣宗崩,壬午,即皇帝位……二月戊申,尊皇太后为太皇太后。”
又,正统七年(1442)十月:“乙巳,太皇太后崩。十二月,葬诚孝昭皇后(即太皇太后)于献陵。”(6页)
案:仁宗葬已十七年(1425—1442)。
17.明成祖之葬礼
《明史》卷八《仁宗纪》:“(永乐二十二年)十二月……庚申,葬文皇帝于长陵。”(4页)
又,卷五八《礼志十二·凶礼一·山陵》:“(永乐二十二年)十二月,礼部进葬祭仪……前一日,遣官祭金水桥、午门……并所过河桥……是夕,设辞奠,帝后太子以下,皆衰服以序致祭。司礼监、礼部、锦衣卫命执事者设大升舆,陈葬仪于午门外,并大明门外。将发,设启奠……执事者升,彻帷幙,拂拭梓宫,进龙輴于几筵殿下……设祖奠如启奠仪……内侍官请梓宫升龙輴……以次行…至午门内,设遣奠,如祖奠仪。内侍请灵驾进发……梓宫至午门外,礼官请梓宫升大昇舆。执事官奉升舆讫,礼官请灵驾进发。皇太子、亲王以下哭送出端门外,行辞祖礼。执事官设褥位于太庙香案前,皇太子易常服,捧神帛,由左门入,至褥位跪,置神帛于褥……(礼)毕,皇太子捧神帛兴,以授礼官。礼官安舆中,请灵驾进发……梓宫由大明中门出……至陵,执事官先陈龙輴于献殿门外,俟大昇舆至,礼官请灵驾降舆,升龙輴,诣献殿。执事官奉梓宫入,皇太子、亲王由左门入,安奉讫,行安神礼……遣官祀告后土并天寿山,设迁奠礼,如上仪。将掩玄宫,皇太子以下诣梓宫前跪。内侍请灵驾赴元宫,执事官奉梓宫入皇堂。内侍捧册宝置于前,陈明器,行赠礼,皇太子四拜,兴,奠酒,进赠。执事官捧玉帛进于右,皇太子受献,以授内执事,捧入皇堂安置。俯伏,兴,四拜,举哀,遂掩元宫。行飨礼,如迁奠仪。遣官祀谢后土及天寿山。设香案元宫门外,设题主案于前,西向。设皇太子拜位于前,北向……题毕,内侍奉主安于神座,藏帛箱中。内侍奏请太宗文皇帝神灵上神主……内侍启椟受主,讫,请神主降座升舆。至献殿,奏请神主降舆升座,行初虞礼……举哀,望瘗。内官捧神帛箱埋于殿前,焚凶器于野……神主将还,内侍请神主降座升舆,仪仗侍卫如仪……至京,……皇帝衰服迎于午门内,举哀,步导主升几筵殿……行安神礼……明日,百官行奉慰礼。卒哭……卒哭之明日,太常寺设醴馔于太庙……”(3—6页)
1957.11.22
18.明代葬仪·明器
《明史》六十《礼志十四·凶礼三·丧葬之制》:“丧葬之制,洪武五年定。凡袭衣,三品以上三……饭含,五品以上饭稷含珠……铭旌、绛帛,广一幅,四品以上长九尺……敛衣,品官朝服一袭,常服十袭,衾十番。灵座设于柩前……棺椁,品官棺用油杉朱漆,椁用土杉。墙翣,公、侯六……明器,公、侯九十事……志石二片,品官皆用之……二石相向,铁束埋墓中。”(15页)
又,“初,洪武二年敕葬开平王常遇春于钟山之阴,给明器九十事,纳之墓中。钲二,鼓四,红旗、拂子各二,红罗盖、鞍、笼各一,弓二,箭三,灶、釜、火炉各一,俱以木为之。水罐、甲、头盔、台盏、杓、壶、瓶、酒瓮、唾壶、水盆、香炉各一,烛台二,香盒、香匙各一,香筯二,香匙筯瓶、茶钟、茶盏各一,筯二,匙二,匙筯瓶一,碗二,碟十二,橐二,俱以锡造,金裹之。班剑、牙仗各一,金裹立瓜骨朵戟、响节各二,交椅、脚踏、马杌各一,诞马六,枪、剑、斧、弩、食桌、床、屏风、拄杖、箱、交床、香桌各一,凳二,俱以木为之。乐工十六,执仪仗二十四,控士六,女使十,青龙、白虎、朱雀、元武神四,门神二,武士十,并以木造,各高一尺。杂物,翣六,璧一,筐、笥、楎、椸、衿、鞶各一,笣二,筲二,粮浆瓶二,油瓶一,纱厨、暖帐各一,束帛青三段,掉二段,每段长一丈八尺。后定制,公、侯九十事者准此行之”。(16页)
1957.11.22
19.明俗丧礼周年除麻
《古今小说》(民国三十六年商务印书馆排印订正明天许斋本)卷一《珍珠衫》:“光阴如箭,不觉周年已到,兴哥祭过了父亲灵位,换去粗麻衣服。”(2页)
20.建陵经费
《明神宗实录》一七一,万历十四年二月丙寅朔,庚寅,“工部题……今寿宫兴造伊始,至议及开纳,亦万不得已之计。而在外采木采石一切运价,又俱倚办于此。倘日后措处不前,臣罪何赎”。(383/171/15)
又,一七五,万历十四年六月,“丁亥,上以寿宫工程浩大,未有次第,闻嘉靖年间,朝殿等工,抚按官各进有助工赃罚银两,是否可行,令工部议”。(384/175/12)
“庚寅,大学士申时行等题,先该圣谕传示工部,随该部臣题覆,蒙发下令臣等改票。仰维皇上深思国计,轸念民生,恐工作浩繁,财用匮乏,故欲多方设处,接济大工吉典……据该部奏内,见在钱粮未见不敷,若将来难继,自当查例上请,则该部固已身任其责,不至仰烦圣虑,初不藉抚按助工然后足用也。嘉靖十五年营建寿宫,并修理七陵。彼时工费甚巨,历数年而后成,然未尝搜及各处银两。至三十六年三殿被灾,彼时边费横增,帑藏虚竭,工部节年积蓄先已用尽,别无措处,遂令在京官员各捐俸助工。此则势当极困,计出无聊,故不得已而为权宜之计也……臣等审时度势,窃谓该部之言,似宜允从。助工之条似宜停罢。若以后工费不支,财用不继,而臣等当率先在京文武大小诸臣辞免俸薪,以佐公家之急……”(384/175/13)
“(辛卯)谕内阁……卿等内言,用若不敷,欲照嘉靖故事率百官捐俸助工……其捐俸助工之事,朕所不取……”(14页)
“(辛卯)工部覆查议助工之旨……今查本部库内积贮,尚有事例银六十万金,仅足目前支费,将来若复难继,自当查例上请借用……有旨:着用心经理,如有不敷,预先查议题请,以济大工。”(384/175/15)
《明神宗实录》一七六,万历十四年七月丙辰,“户部覆,应天巡抚王元敬本,今岁寿宫方兴,工部钱粮用费颇巨,而东南小民连年灾困,加派又难,合行浒墅钞关将万历十四年分见收船税银两动支六千三百六十一两,姑准奏给造……不许援此为例”。(384/176/17—18)
又,一八九,万历十五年八月乙酉,“工部题,将节慎库事例银两另雇炉头量行添铸,专济大工。每月一次约钱二百万文解发工所,候工有次第,夫匠数少,即行停止。报可”。(387/189/14)
又,“上以大工繁重,钱粮不敷,命兵部于太仆寺,南京工部于苇课等银,各动支三十万两协济。从工部尚书石星之请也”。(同上)
又,“丙戌……户部覆议……工部事例原为大工而设,前因关中灾甚,虽借开一年,今大工用银方急,相应停止……上从之”。(同上)
案:据此,当时为大工尚有事例征取。(此覆南京户科给事中吴之鹏请“将户兵二部事例照旧许令附近地方米谷麦菽随便上纳”之议。)
《明神宗实录》一九一,万历十五年十月庚午,“工部题,寿宫开纳事例,从之”。(387/191/10)
《明神宗实录》一九三,万历十五年十二月乙卯朔,甲子,“南京工部署部事户部右侍郎方弘静言,准工部题奉钦依于南京工部库贮银两动支协济寿宫,查得本部钱粮除节年各项正支外,止有堪动银九万二千三百二十一两八钱一分零,及铁牛皮张料价银一十八万八千七百二十二两六钱五分零,共银二十八万一千四十四两四钱六分,尽数解济。工部覆,再将苇课银内动支一万八千九百五十两有余,凑足钦定三十万之数解部济工。从之”。(388/193/4)
1957.12.31—1958.1.2
21.庆陵工费
《明光宗实录》泰昌元年九月,“丁酉,上以陵工缺费,准发帑币五十万两,其余令该部措处”。(460/9月/35)
案:此题(书头)《光宗实录》,实非也。首泰昌元年九月,则光宗已死矣。书中亦无《光宗实录》字样。
此云陵工,不知所指,应为光宗之庆陵也。庆陵择吉兴工见泰昌元年十一月丙子(4页),规制仿昭陵。
案:庆陵相度在天启元年正月戊子,此时尚未兴建,则此言缺费仍似定陵也。其时神宗正将安葬。
1958.1.6
22.陵寝营建
《明史》五八《礼志十二·凶礼一·山陵》:“明自仁宗献陵以后,规制俭约。世宗葬永陵,其制始侈。及神宗葬定陵,给事中惠世扬、御史薛贞巡视陵工,费至八百余万云。”(9页)
23.建陵赏赉
《明神宗实录》一六五,万历十三年九月,“辛巳,谕兵部取银十万两。司礼监太监张诚传奉朕阅视寿宫,赏赉不足,尔部可于太仆寺马价内进十万两。户科右给事中杨芳言马价系京边买马之用,与别项可以挪借者不同……不听”。(382/165/5—6)
又,丁亥,“谕户兵二部。朕兹阅视寿宫,赏扈卫围宿将军并官军及山后守巡在工各官军共银五万两,御马监勇士、内官监拽船、东厂锦衣卫围宿官旗银一万两。户兵二部各出三万两支给”。(382/165/6)
24.山林规制
《明史》六十《礼志十四·凶礼三·谒祭陵庙》:“初,成祖易黄土山名天寿山。”(4页)
又,“(嘉靖)十七年,改陵殿曰祾恩殿,门曰祾恩门。又建成祖圣迹亭于平台山”。(5页)
又,“凡山林规制,有宝城,长陵最大,径一百一丈八尺。次永陵,径八十一丈。各陵深广丈尺有差。正前为明楼,楼中立帝庙谥石碑,下为灵寝门。惟永陵中为券门。左右墙门各一楼。明楼前为石几筵,又前为祾恩殿、祾恩门。殿惟长陵重檐九间,左右配殿各十五间。永陵重檐七间,配殿各九间。诸陵俱殿五间,配殿五间。门外神库或一或二,神厨,宰牲亭,有圣迹碑亭。诸陵碑俱设门外(祾恩门),率无字。长陵迤南有总神道,有石桥,有石像人物十八对,擎天柱四,石望柱二。长陵有《神功圣德碑》,仁宗御撰,在神道正南。南为红门,门外石牌坊一。门内有时陟殿,为车驾更衣之所。永陵稍东有感思殿,为驻跸之所。殿东为神马厂”。(6—7页)
1957.11.22
25.神宗发引用八千人
《明实录》460册,泰昌元年九月,“壬寅,神宗显皇帝、孝端显皇后梓宫发引”。(40页)
又,“癸卯,大学士方从哲等题,昨因梓宫甚重,举动极难,出大明门已近午矣。且营中军夫虽拨八千人,而素不惯习……以致沿途稽迟,入夜方抵德胜门。臣等不胜惶惧,随同护丧奠献诸臣传示五城,更添人夫六百名,今蚤始得前行”。(41页)
26.定陵修建事例
《明神宗实录》一五三,万历十二年九月辛丑,“礼部题……臣等会议预建(寿宫)事宜……谨遵照嘉靖十五年事例参以今所应行,逐一议拟,开列上请:
一、(兴工日期)
一、(伐木祭告)
一、(兴工祭告)
一、(祝文)(翰林院)
一、(祭品——太常寺)
一、请敕命知建造事勋臣一员,内阁辅臣一员;总拟规制,礼部堂上官一员;总督工程,工部堂上官一员;提督大石窝及催攒物料,工部堂上官一员;总督官军,兵部堂上官一员;巡视工程,锦衣卫堂上官一员;监收物料,点闸官军、科道各一员。
一、敕命内官监总督提督工程官二三员。
案:据此,总督工程仍属内监。
一、寿宫规制,礼工二部会同内官监区划,图上,请钦定。
案:据此,规制区划亦由内监参与。
一、(做工官军——兵部拨)
一、(处办物料——工部)
一、(审穴定向——钦天监)
一、(调治军匠。太监院随带药饵)
诏从之。”(380/153/11—12)
《明神宗实录》一五四,万历十二年十月,“己酉,工部以寿工营建事宜请敕定国公徐文璧、大学士申时行知建造;兵部尚书张学颜、工部尚书杨兆总督工程;侍郎何起鸣、提督王友贤催攒;阴武卿专管;礼部尚书陈经邦总拟规制。又太监张宏总督,刘济提督,张清、王昇、马良管理,钦定寿宫式样丈尺”。(380/154/3)
1957.11.25
27.定陵
《明史》二十一《神宗纪》:“(万历四十八年)七月……丙申,崩,年五十有八……九月甲申,上尊谥,庙号神宗。葬定陵。”(12页)
《明史》二十二《熹宗纪》:“(泰昌元年即万历四十八年)十月丙午,葬显皇帝、孝端显皇后(王氏)于定陵。”(2页)
案:神宗以万历四十八年七月二十一日死,同年十月初三日葬。
《明史》一一四《后妃传二·孝靖王太后传》:“孝靖王太后,光宗生母也……(万历三十九年)病革……葬天寿山。光宗即位……熹宗即位……迁葬定陵。”(11页)
又《神宗孝端王皇后传》:“神宗孝端皇后王氏,余姚人……万历六年册立为皇后……四十八年四月崩……熹宗立……合葬定陵。”(10页)
案:定陵祔葬者二,一孝端王皇后,一光宗生母王恭妃。
《明神宗实录》一:“母孝定贞纯钦仁端肃弼天祚圣皇后,以嘉靖癸亥(四十二年,1563)八月十七日酉时生上。”(354/1/1。神宗生日。)
《明史》二十《神宗纪一》,万历八年(1580):“三月辛亥,奉两宫皇太后如天寿山,谒陵。”(5页)
《明神宗实录》九七,万历八年三月,“甲辰,上将谒山陵,钦定防守扈卫诸臣……”(372/97/2)
又,“辛亥,上奉两宫皇太后率后妃发京……甲寅……回京”。(案:自巩华城御龙舟回京,百官迎于西直门,可知当时水可通舟。372/97/7—8)
案:此神宗第一次至天寿山,与自营陵墓无关。
《明史》二十《神宗纪》,万历十一年(1583)闰二月:“乙丑。如天寿山,谒九陵。”(6页。甲寅朔)
《明神宗实录》一三三,万历十一年二月,“丁酉,谕礼部,闰二月十二日朕躬谒山陵,行春祭礼,率后妃同行,一应礼仪事务,着各衙门俱照万历八年例行”。(377/133/8)
《明神宗实录》一三三,万历十一年二月,“戊戌,礼部题,据祠祭司员外郎陈述龄会同工部都水司主事阎邦、钦天监监副张邦垣等,及带在京谙晓地理人连世昌,先诣天寿山四顾相视,择得永陵东边一地名潭峪岭,昭陵北边一地名祥子岭,东井南边一地名勒草洼,俱为吉壤。乞钦命文武大臣同臣学谟,工部署印侍郎何起鸣,领该司郎中并各该员役详加选择。上命公徐文璧、大学士张四维、司礼监太监张宏同去相择。内外大小官员有谙晓地理见在京的,尔部里开来,令同去”。(377/133/8。此条连上条)
《明神宗实录》一三四,万历十一年闰二月,“癸亥,大学士张四维等言,风霾陡作,黄沙蔽天……伏望……今次春祀山陵,照常遣官行礼。上温词答之,仍谕礼已将成,不敢中止”。(377/134/3)
又,“闰二月,甲寅朔,以圣驾诣山陵,命靖远伯王学礼等分守皇城”。(377/134/1。此条应在上条之前)
案:据此,神宗陵寝,在十一年春已开始相择。据下文“乙巳,以元辅张四维往择寿宫吉地还,赏银五十两,纻丝斗牛胸背四表里(12页)”的记载,这些人当月就去看了。
《明史》二十《神宗纪》,万历十一年:“九月甲申,如天寿山,谒陵。己丑,还宫。”(7页。此条移在8页)
《明神宗实录》一三四,万历十一年闰二月,“(阙)上诣长陵……戊辰。上诣昭陵……大学士张四维等题,今早文书官宋坤传示圣意,明日欲登长陵、永陵、昭陵主山绝顶,瞻眺毕然后诣钦天监所奏寿宫吉地 相择……乞止行相择吉地。上命文书房传谕:先到祥子岭,次到杨翠岭,次到潭峪岭,次到勒草洼,次到东山口,圣迹亭,长陵、昭陵不去了”。(377/134/4)
又,“己巳,上亲诣祥子岭、潭峪岭、勒草洼相择寿宫”。(377/134/4)
又,“辛未,驾发功德寺,还京”。(377/134/5)
案:据上列各条可知此次谒陵是为了相择墓地。
又据下文,此次所相各地均未满意,仍谕再相。(壬申条)又“通政使司左参议梁子琦言,监副张邦垣不谙地理,臣领术士别相择。阙”(丙子条6页),即《涌幢小品》所记事也。
其后三月张邦垣又择三处,连世昌择三处,二处与张同,梁子琦择八处,见卷一三五,11页。四月,徐学谟在此数处中又选三处,见卷一三六,2页。仍命徐文璧、张四维、张宏于秋后覆阅。七月辛丑,命申时行、徐文璧、张宏覆阅天寿山寿宫。(378/139/8)
《明神宗实录》一三九,万历十一年七月,“壬寅,谕礼部,朕于九月内躬诣天寿山行秋祭礼”。(378/139/9)
又,“戊申,礼部题……陵祭毕,恭请圣驾于相择寿宫处躬诣阅视”。(378/139/11)
又,卷一四〇,万历十一年八月,“庚午,命定国公徐文璧、大学士申时行、司礼监太监张宏同礼工二部堂上官恭诣天寿山,覆择寿宫吉地”。(378/140/10—11)
又,“癸酉,定国公徐文璧、大学士申时行题,臣等……看得该监所呈形龙山、大峪山二处……候圣驾诣陵之日重加睿阅裁定”。(378/140/11)
案:其后甲戌梁子琦上书争,夺俸。(12页)
《明神宗实录》一四一,万历十一年九月:“甲申。上率后妃发京(师)。”(378/141/3)
又,“丁亥,上亲诣形龙山、大峪山等处相择寿宫。谕内阁,寿宫吉地用大峪山,卿等传示礼部并钦天监知道”。(378/141/4)
案:据以上各条知此次谒陵仍为相择寿宫,盖以此行决定定陵所在。
又,“(丁酉)礼部题,寿工吉地大峪山动工兴工吉期,行钦天监选择。上曰:‘待朕恭请两宫圣母看阅毕,尔部钦天监便择日具仪来看。’”(378/141/8)
案:据此可知许多事仍属内定,权不在部也。
1957.11.22
《明史》二十,万历十二年,“九月丙戌,奉两宫皇太后如天寿山,谒陵。己丑,作寿宫。辛卯,还宫”。(7页)
案:据此,相择地点后一年始兴工。证以《实录》所载梁子琦与张邦垣(代表徐学谟)两人不同意见之争,以致徐学谟致仕,梁子琦降职闲住,可知当时异议必多,迟迟兴工当亦以此。徐于本年十月为邹元标所劾,课为山陵回居,物议沸腾。
又,万历十三年闰九月,“癸卯,如天寿山,阅寿宫。戊申,还宫”。(8页)
往返六日。
又,万历十六年八月,“乙未,诏取太仓银二十万,充阅陵赏费。九月……庚申。如天寿山阅寿宫……乙丑,还宫”。(9页)
《明神宗实录》一五二,万历十二年八月庚戌,“谕礼部,九月十三日躬谒山陵,行秋祭礼,奉两宫圣母率后妃同行”。(380/152/3)
又,丙辰,“文书官刘恺口传内阁拟旨,取户部太仆寺银三十万两充赏。大学士申时行等反覆请减,语甚切至。上从之,即减其半。是日谕户兵二部,秋祭山陵,赏赐各项人等,取太仓银五万两,太仆寺马价银十万两应用。兵部复持不可,不听”。(380/152/5)
又,“丙戌,上奉两宫圣母率后妃诣天寿山,行秋祭礼,至清河行宫”。(7页)
又,“戊子……上祭陵毕,幸九龙池,次幸神仙洞、东山洞口,奉圣母及后妃亲阅寿宫。己丑,上奉两宫圣母登望大峪山,遂定寿宫”。(380/152/8)
1957.11.26
案:据此,定陵之决定,实在此时,去年九月礼部之奏请兴工所以未准,亦待此行。
又,“辛卯,驾还宫”。(340/153/9)
又,“甲午,谕礼工二部,朕奉两宫圣母阅定大峪山吉地,兹仰承慈命,遵皇祖故事,预作寿宫,一应营建事宜,礼工二部会同择日来行”。(340/153/9)
又,“辛丑……礼部题,臣等查得嘉靖十五年世宗皇帝预择寿宫,既得吉兆,随命官营建,以故规制尽善,福祚无疆。今我皇上……亲卜大峪山吉地……敕臣等会议预建事宜……谨遵照嘉靖十五年例参以今所应行,逐一议拟,开列上请:一,钦天监选择预建寿宫,开山伐木用十月初六日卯时吉,动土兴工用十一月初六日辰时吉……(共十二条,参看定陵修建卡片)诏从之”。(380/153/11—12)
《明神宗实录》一五六,万历十二年十二月丁巳,“工部侍郎何起鸣条陈营建大工十二事。一、议办物料砖须有声无孔,石须色鲜体坚……”(380/156/6)
案:十月庚申“工部覆,司礼监太监张宏传砖料内粗糙,着申饬。烧造官务亲查验,敲之有声,断之无孔,方准发运。”(380/154/5)
“领台官及植等所知精堪舆人前往拣择数处,以俟朕至亲阅。”(382/165/8)
《明神宗实录》一六六,万历十三年闰九月,“癸卯,上率后妃发京师”。(2页)“乙巳。上率后妃亲谒长陵、永陵、昭陵毕,上亲阅寿宫于大峪山。是日九卿……皆有疏,请勿改卜。”(2—3页)“丙午。上阅黄山一岭至于宝山,及复遂升大峪山覆阅,至于东井平冈地。阅竟,于幄次召四辅臣入。谕曰:‘朕遍阅诸山,惟宝山与大峪相等。但宝山在二祖陵之间,朕不敢僭分,还用大峪,传与所司,兴事无辍。’”(3页)“(同日)上以部院诸疏授(申)时行等曰:‘兹事朕自主张,而纷纷如此,竟是何意?’……上意未释。(3页)”(382/166/2—3)
“谒长陵、永陵、昭陵毕,亲阅寿宫。从官于殿前朝见。命辅臣及在工大臣随行。历阅宝城、玄堂毕,御帷次进茶。……大学士申时行等奏,仰维皇上亲动銮舆,临观寿域。规模宏壮,经营悉出于圣裁;风气美完,旋斡总由于玄造……上报闻……”(4页)“乙丑……还京……”(5页)(389/203/4、5)
《明神宗实录》二百三,万历十六年九月,“甲戌,谕:朕亲阅寿宫,工程已有次第,朕心嘉悦……”(389/203/7)
又,二百七,万历十七年正月己酉朔,丁丑,“提督工程尚书曾同亨等以寿宫工程已有次第,事务渐简,请裁减内外各项员役二百四十七员名廪马盐粮等项住给。以后每厂作遇事完,次第撤回,以节冗费之给,止留锦衣卫催工官六员”。(390/207/14)
《明神宗实录》二百八,万历十七年二月戊寅朔,丙戌,“上欲奉两宫圣母阅视寿宫。工科都给事中张养蒙等言,皇上于去年九月内亲阅,今仅四月耳,费用不资,已病于给发之不继矣。若两宫并驾,万乘再临,芦殿、道途、掓掖、近侍、羽林、甲士、从官、屯军赏赉费用,无端可减。顷纠劾计吏,皇上免朝,为动火静摄也;春风多厉,奈何山路驰驱,不思静摄乎?永陵、康陵,顷两被盗,虽行宫驻跸,虎豹当关,而戒在垂堂,可无虑乎?伏乞銮舆暂传,俟大工告竣,通请阅临,报闻”。(390/208/7)
《明神宗实录》二一三,万历十七年七月丙午朔,辛亥,“寿工就绪,命管工尚宝司卿葛昕回司管事”。(391/213/2—3)
又,二二四,十八年六月辛未朔,“庚辰,以寿宫成,升监督工程官穆来辅为通政司右通政,洪声远为大理寺右少卿”。(393/224/3)
又,二三六,十九年五月辛巳,“命春秋两班官军同管军歇操之日一体撤放,将每年五月十一日班军应支行粮及寿宫军三千名、城工军七千名应支盐菜照数折银解送工部,酌量工程缓急,雇募精壮应役。从户科给事叶初春之请也”。(395/236/6)
又,二三八,十九年七月丁亥,“(福建佥事)李琯奏大学士申时行十罪……(中有‘攻李植’……〔未完〕)”
1958.1.6
28.明十三陵附近的其他陵
光绪八年六月十七日京报,见同年六月二十九日《益闻录》第一百七十九号:“署理直隶总督两广总督臣张树声,都督院左都御史兼管顺天府府尹臣华道远,顺天府府尹臣周家楣跪奏,为昌平州明陵附近民地查明并非私垦,碍难一概封禁,请变通限制,分别办理,恭折仰祈圣鉴事:窃臣树声准前督臣李鸿章咨称……旋据该员(侯补知府)陈庆滋、(霸昌道)恩良禀称:‘明代十三陵曰:长陵、景陵、永陵、德陵、献陵、庆陵、裕陵、泰陵、茂陵、康陵、定陵、昭陵、思陵,各有宝城宫墙围护;又嘉靖后悼陵一处,多曰大宫;又东井、西井、银雀山小宫、东小宫、苟妃冢六处,每处亦各有宫墙围护。’”(四册28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