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褒的《僮约》以主与僮的劳务合同的形式,说明了当时田庄中处于底层的劳动者的繁重负担。他必须承担农耕、渔采、伐木、制作等劳作,同时还有卫戍田庄安全的责任。

汉光武帝刘秀外祖南阳樊重的田庄中,据说配备“兵弩器械”,其价值竟然至于百万。

据《四民月令》记载,在豪强地主的田庄中,有“警设守备”,“缮五兵,习战射”的武装活动。

东汉墓葬普遍出土的陶制庄宅模型,许多都有碉楼高墙等防卫设施,有的还可以看到表现田庄主的私兵以弩机居高四望,严密戍守田庄的细节。

东汉墓葬出土画像多有放置兵器的架子,即所谓“兰锜”,也可以说明当时豪族地主私家武装的普遍存在。

地主的田庄,往往成为内聚力相当强的社会群体,因为拥有自己的武装,在适当的条件下很容易演变成一种军事集团。

地方豪强往往筑起坞壁,缮治甲兵,成为地方武装集团。这种武装集团多有危害社会的恶行。史书中经常可以看到关于豪强大行奸暴不能禁止的记载。豪强的恶霸行为,经常表现为放纵和指使下属的“客”频繁犯法横行。

豪强武装势力也常常成为与政府相对抗的力量。他们或者各拥部曲,害于贫民,或者自为营堑,不肯应发调。甚至往往有逃避国家司法检察,“财赂自营,犯法不坐”,甚至收养刺客死士,为之效命的情形。

北海大姓公孙丹新造居宅,卜人以为因此当有死者,公孙丹竟然指使其子杀害道上无辜行人,置尸体于房舍之中。北海相董宣处死公孙丹父子,其宗族亲党三十余人竟然携兵器前往北海相府武装骚扰。

武威大姓田绀子弟宾客为人蛮横残暴,伏法后,其少子田尚竟然纠集轻薄少年数百人,自号“将军”,夜攻郡城,最终方被政府军击破。

东汉末年,有的豪族武装甚至“阻兵守界”,拒绝郡级行政机关委派的地方官员入境。

东汉末年纷起于各地的军阀势力,许多就是由拥有较强悍的宾客部曲的地方豪强势力发展起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