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继承了隋朝的科举制度,加以发扬光大。科举是君主、朝廷选拔人才的主要途径,及第者构成了官僚主要的候补队伍。这个制度,奠定了其后一千多年政治人才选拔的基础。
科举就是以科目进行考试,其分常举和制举两类。
常举,每年进行一次。举子有各级学校中的生徒,由校方保送推荐给尚书省登录。还有未经过学校台阶的自学者,先在州县中报名,经地方初步考试,然后由地方长官每年带往长安,这称为“乡贡”。起初由吏部员外郎主持,后因举子闹事,唐玄宗认为吏部员外郎官望太低,不能慑服举子,而改由礼部侍郎主持。
考试内容主要是儒家经典以及史籍等,如《礼记》、《春秋左氏传》、《诗》、《周礼》、《仪礼》、《易》、《尚书》、《春秋公羊传》、《春秋穀梁传》,此外还有《孝经》、《论语》、《国语》、《说文》、《尔雅》等。
考试的形式,有帖文、口试、策问、诗赋等。帖文,是取经文中几字为题,举人需将上下文贯通背出,以背出多少字而定等第。口试,也即墨义,举子口头应对考官所出题目,以答出十分之九为合格。策问,也即命题作文,考官根据举子之文的程式、内容来定等第。诗赋,由考官出题,并限音韵,举子据此作诗作赋。
常举的科目主要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一史、三史、开元礼、三礼、三传、童子、道举等。
秀才科需试方略策五道,成绩以上上、上中、上下、中上四等为合格。因考试程度太难,时间不长,到唐高宗年间就被废除。
明法、明书、明算三科,为专门科目考试。
一史、三史二科,在前四史《史记》、《前汉书》、《后汉书》、《三国志》中按数目选定。
开元礼科,考《开元礼》。
童子科,专试十岁以下的少儿,凡能通一经以及《孝经》、《论语》者,给试诵文十道,全部通过的可授官,通过七道的,给予出身。
道举科,由崇玄学生徒为举子,考道家经典《老子》、《庄子》、《文子》、《列子》,考试方式同明经科。
各种科目的设置或时间较短,或不定时,或参加与录取的人数较少,都影响不大。其中惟有明经、进士二科,是最为重要的科目。
明经科,有五经、三经、二经、学究一经、三礼(《礼记》、《周礼》、《仪礼》)、三传(《春秋左氏传》、《春秋公羊传》、《春秋穀梁传》)、史科等分科。考试形式是:先贴文,然后口试大义十条,再答时务策三道。
进士科,考试形式是:试时务策五道,贴一大经,作诗赋。
明经科考试内容较为固定而较易,进士科要求博通古今而较难。此外,两科录取人数也相差甚远,明经科录取十之一二,进士科则录取百之一二。再者,明经及第后授官较低,升迁较慢,进士科则反之。久而久之,进士科地位远远超过明经科。故时谚说:“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意谓三十岁考上明经已经太老,而五十岁考上进士犹算少年得志。
进士和主考官之间在考试完毕后,结下了一层特殊的关系,及第的进士称主考官为“座主”,主考官称及第的进士为“门生”。同榜及第的进士,彼此之间互称“同年”。进士及第是件极为风光的事,进士在及第后,每每在长安举行“雁塔题名”、“曲江会饮”等相庆仪式。
常举及第,经吏部复核,给予授官。
制举,起源于汉代皇帝因某方面事务亲自策问人才制度。入唐后,演变为由皇帝亲自主持,或以皇帝名义另指派官员主持的特殊科举考试。
制举考试地点于长安设在中书省,或随设在皇帝封禅、巡幸途中,武则天时改在殿廷举行。考试对象极广,科举及第者、名士、隐士、高士、力士、谋士、奇士、艺士、在职官员等等。考试科目由皇帝随时、随意设置,其中最为著名的,有贤良方正直言极谏、博通坟典达于教化、军谋宏远堪任将率、详明政术可以理人等科。
制举及第者,直接授予不同的官职,并多为要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