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的学校,分为中央和地方二类。

中央学校,有七学: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律学、书学、算学、崇玄学;有三馆:弘文馆、崇文馆、广文馆。

各类学校均隶属国子监,各校设博士、助教,教授学生。学生时称生徒,年龄限制十四到十九岁,律学十八到十九岁,未完学业者不得毕业。

国子学,生徒名额为三百人,入学的资格是,文武三品以上官员的子孙,从二品以上官员的曾孙,勋官二品、县公、京官四品带三品勋封的官员之子。

太学,生徒名额为五百人,入学的资格是,文武五品以上官员的子孙,勋官三品以上官员之子。

四门学,生徒名额为一千三百人,入学的资格是,其中五百人为文武七品以上官员之子,八百人为平民中的优秀者。

以上三学均学儒家经典。经典分大、中、小三等,《礼记》、《春秋左氏传》为大经,《诗》、《周礼》、《仪礼》为中经,《易》、《尚书》、《春秋公羊传》、《春秋穀梁传》为小经,其下还有《孝经》、《论语》二经。各经学习时限不等,一经读毕再读另一经。除此之外,还学习时务策,读《国语》、《说文》、《字林》、《三苍》、《尔雅》。

律学,生徒名额为五十人,学法律的律、令、格、式。

书学,生徒名额为三十人,主要学书法,兼学《说文》、《字林》。

算学,生徒名额为三十人,学算术,教科书有《孙子》、《五曹》、《九章》、《海岛》、《张建丘》、《夏侯阳》、《周髀》、《五经算》、《缀术》、《缉古》、《记遗》、《三等数》。

以上三学的入学资格是,文武八品以上官员之子,以及平民中有此专长者。

崇玄学,于唐玄宗开元二十九年(公元741年)设置,京、都二学各百人,地方学校无常员,学道家经典,主要是《老子》、《庄子》、《文子》、《列子》。

弘文馆,隶属门下省,武则天以后,以宰相兼领馆事,号“馆主”,由给事中一人主持常务,号“判馆事”。生徒名额三十人,入学的资格是,皇帝、皇后的至亲,宰相、大臣之子,学习内容除儒家经典外,还要学史,主要是前四史史记》、《前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另有生徒名额二十四人,条件须是京官五品以上之子,且有着高超的书法造诣,入学后,学习由宫廷所藏的名家书法。

崇文馆,隶属东宫,所收生徒二十名,招收生徒条件、学习内容以及过程基本与弘文馆相同。

广文馆,唐玄宗天宝九年(公元750年)设置,生徒主要学习进士科的内容。

地方学校,按地区行政级别设置。

各校招收生徒的名额是:京都学(长安、洛阳两地学校)八十人,大都督府、中都督府、上州六十人,下都督府、中州五十人,下州四十人,京县五十人,上县四十人,中县、中下县三十五人,下县二十人。

生徒毕业后,不能立即做官,优秀者需由校方推荐,到吏部进行考试,合格者才可被授官职。

唐朝学校,唐太宗时生徒已达八千多人,其中有高丽、百济、新罗等大量留学生。到盛唐时期,学校更是兴旺发达。然经安史之乱后,学校多被关闭,生徒流散。至唐宪宗时,才有所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