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费儿那兹基估计,蒙古人的总数,当成吉思可汗逝世之时,只有一百万人左右。这一百万人以其十二三万的兵,加上若干汉军、花剌子模、钦察等各国所征召来的壮丁,竟然建立了横跨欧亚的一大帝国,确是世界历史中的奇迹。

成吉思可汗具有天才与超人的毅力,无可否认。少年时的忧患把他锻炼成一个刚强的斗士,“受命于天”的信心使得他几乎每战必胜。敌军的缺点逃不过他的眼睛;自己军队的优点他又能充分发挥。

成吉思可汗生平恩怨分明,信赏必罚,发出命令来决不收回,信任一个人以后决不怀疑,把自己所喜所恶让部下与人民完全明白,待任何人一律平等(用同一的标准加以升降、赏罚),对敌人则肯降者必生,抵抗者必死,人才不论是何族何国的人,肯为我用者一律予以重用:名义、待遇、爵位、采邑,在所不惜。像成吉思可汗这样的人,当然要成为大领袖、大皇帝、开国之君、世界性大帝国的主人。

他的帝国,是一个专制的帝国,同时也是封建的帝国。专制与封建本不相容,而在他死前这两者确是并存于蒙古及被征服的各大地区。他的话,就是法律。不是专制是什么?他在即位为可汗之时,封了三个万户、九十五个千户。这三个万户,九十五个千户,在军事上是三个万夫长,九十五个千夫长;在行政上等于是三个省长,九十五个县长;在社会的意义上却也差不多是三个部长,九十五个族长;三个侯爵,九十五个男爵。万户与千户都是世袭的爵位。其后,打下花剌子模,就把它封给了术赤。逝世以前,他又改封术赤以今日的哈萨克斯坦,封察合台以西辽的故壤,封窝阔台以今日新疆北部、额尔齐斯河下游及邻近地区,封拖雷以中部蒙古与西部蒙古。东部蒙古被封给了合萨儿等人。西夏的故壤给谁?金的北部故壤给谁?成吉思可汗不曾吩咐。他是否想把西夏的故壤给拖雷?把金的北部故壤给木华黎?我们无从考探。

蒙古在成吉思可汗未作可汗以前,原为时分时合的若干部落与民族,没有形成国家。合不勒、俺巴孩与忽图剌三位可汗只不过是一种部落联盟的盟长而已,不是一国之君。

成吉思可汗纠合了多数的部落与氏族屡屡对外作战,作战期间的生死与共,战胜以后的财物分享,俘虏分享,都足以增进各部落氏族之间的团结,与对于领袖(成吉思可汗)的拥护。

三万户与九十五千户的封设,是成吉思可汗的杰作。护卫由一千人增加为一万人,分作四班轮流服勤,而构成护卫的分子多数是各国万户与千户、百户的子弟,这些子弟事实上便是“质子”,足以防免万户、千户、百户的背叛。

护卫不论战时平时,均在可汗的身边;战时是督战队,平时是宪兵,只不过不叫做督战队或宪兵而已。护卫又等于是军官学校与行政干部学校:“全国”的年轻人才在担任护卫期间获得训练、培养与提拔。于是,护卫也产生了各部落氏族对新国家的中央的向心力。

当成吉思可汗逝世之时,全蒙古的臣民被分给诃额仑太后等皇室分子,而似乎不曾再有各部落长与氏族长提出任何抗议。诃额仑与帖木格共同分到一万帐,术赤分到九千帐,察合台分到八千帐,窝阔台与拖雷各分到五千帐,合萨儿分到四千帐,别勒古台分到一千五百帐,阿勒吉歹也分到了二千帐。总共,是四万四千五百帐。一般的蒙古人,不再是某一独立部落或氏族的分子,而是蒙古国某一皇族分子“位下”的臣民了。

一般的蒙古人在成吉思可汗之时无需纳税,只须在作战以后把战利品交出属于可汗的一份。到了窝阔台可汗之时,一般的蒙古人便须纳税:每年缴马牛羊百分之一,并且要缴母的。有一百匹马的,每年缴一匹母马,以此类推。(此外,还要捐出百分之一的羊,赈济“本部”的穷人。)从此,每一个蒙古人对国家有了纳税的义务。

图为用八思巴字书写的元代圣旨和《八思巴文百家姓》。

另一项国民义务是服兵役。旧例,十五岁以上,七十岁以下的男子,在原则上都是本部落或氏族的战斗员,直接向部落长或氏族长效忠,间接替部落长或氏族长所拥护的人拼命。在成吉思可汗设立了九十五千户以后,每一个服兵役的蒙古人都在千户的指挥之下,直接对可汗效忠,替可汗拼命。服兵役的年龄,改在二十岁以上。

成吉思可汗留下一部法典,汉文称做“青册”,蒙古文称做“札撒”(Jassaq)。

“札撒”这个字的本义,是普通的命令或法令;变成专门名词,就专指成吉思可汗留下来的法典。为了方便起见,我们不妨学欧洲人称他为“大札撒”。

大札撒的全部,有人说是在成吉思可汗逝世以前完成,而更可靠的说法是:定本的颁布是在窝阔台可汗即位以后。所谓颁布,并非颁布给一般蒙古人,而是颁布给有治民之责的贵族与官吏。被征服的民族的分子,根本不许知道大札撒的内容。

大札撒的主要部分,脱离不了蒙古人社会的习惯法的影响,却也显然地经过成吉思可汗与最高断事官失吉刊·忽秃忽的一番考虑、选择、更改。大札撒的一小部分,则纯粹是成吉思可汗与失吉刊·忽秃忽两人的创作。

今天我们已经找不到大札撒的全文。保存了大札撒的片断的,以志费尼的《世界征服者传》为最多,其次为阿布勒·法喇机的著作,再其次为拉施特的著作。

根据这些片断,我们可以约略了解大札撒的精神:很严,而处刑不分贫富,不分贵贱。偷马的,如果缴不起罚金,便要处死。马在蒙古,当然值得如此重视。杀人的,用不着抵死,能缴罚金就可以了。这不是说死了的人不重要,而是说活着的人更重要,能叫活着的人免死总是好的。

大札撒规定了每一壮丁永久属于某一牌子头、百户、千户的麾下。离开了自己的隶属的单位而混到另一单位去的:处死。军官接受不属于自己单位的壮丁的,也要处死。

大札撒也规定了:蒙古人对于可汗,只须在可汗的名字之后,加呼可汗一词,不必像伊斯兰教国家的人,对他们君主称呼一大串尊号。皇室分子对可汗可以仅仅称呼他的名字,连“可汗”一词都可以省略。而且,皇室分子犯罪,不处死刑,只能处监禁或流放。

留下来的大札撒片断,极少是属于民法范围的。其中有一条很有意思:破产了第三次的人,处死。

有了大札撒作为举国一致所遵循的法典,蒙古这新建的国家可谓有了基础。

在这一方面帮助成吉思可汗最多的,是最高断事官,失吉刊·忽秃忽。此人是可汗的“过房弟弟”,为诃额仑太后的养子。他打仗不行,审案子却内行,而且颇为好学。他拜塔塔统阿为师,把畏吾儿字母练得很熟,并能用畏吾儿字母写蒙古话。大札撒的原本,可能是他写的,或是由他监督若干书记写的。

塔塔统阿是畏吾儿人,起先在乃蛮太阳汗那里当“掌玺大臣”。太阳汗被成吉思可汗击败,塔塔统阿带了乃蛮的金玺逃命,被成吉思可汗的兵捉住,解到成吉思可汗面前。可汗对他说:“乃蛮的人民与土地都已入于我手,你带着这件东西想去哪里?”塔塔统阿说:“我是想找故主,找到他便把这件东西还他。”可汗说:“你是忠臣。这件东西有什么用处?”塔塔统阿说:“收支粮食金钱,委派大小官吏,都用得着这件东西作为凭据。”成吉思可汗于是便叫塔塔统阿替自己当掌玺大臣。(可能把乃蛮的旧玺磨了,重新刻上“蒙古”或成吉思可汗的名字。)

成吉思可汗对玺上的字很有兴趣。塔塔统阿解释给他听。不久,他就想到叫塔塔统阿用畏吾儿字母写蒙古语。塔塔统阿遵命办理。于是,蒙古人开始有了文字。(在此以前,与蒙古人血统相同、语言相同的契丹人,有过拼音的方块字。)

畏吾儿的字母,是横行的,由右向左。塔塔统阿在写蒙古语的时候把它改为直行,由上而下。有若干曲线的笔画,也改成了直线。塔塔统阿之所以作如此更改,可能也是奉了成吉思可汗的命令。

一个国家有了军队,有了政府,有了法典,又有了文字,实在已经是一个很像样的国家。(成吉思可汗在塔塔统阿试验用畏吾儿字母写蒙古语而成功了以后,立刻叫自己的儿子与大臣跟塔塔统阿学习。失吉刊·忽秃忽是学习得很成功的一个,也许是最成功的一个。)

这个差不多是成吉思可汗所一手创造的国家,却有一个极严重的缺陷:皇位的继承法没有规定,只是依仗贵族大会(忽里台)来公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