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治年间的六部尚书,前后共有二十五人:
户部:李敏、叶淇、周经、佀锺、秦纮、韩文。
礼部:周洪谟、耿裕、倪岳、徐琼、傅瀚、张癉。
兵部:余子俊、马文升、刘大夏。
工部:贾俊、刘璋、徐贯、曾鉴。
在这二十五人里面,除了屠滽、徐琼、白昂、徐贯以外,其余的二十一人皆在《明史》有传。其中比较差劲的,惟有周洪谟而已。周是宪宗遗留下来的礼部尚书,到了弘治元年十月便退休了。
建树最多,是王恕、李敏、马文升、刘大夏、何乔新、贾俊、曾鉴。
王恕是陕西三原人,正统十三年进士,历官大理寺左评事、左寺副、扬州知府、江西右布政使、河南左布政使,以右副都御史巡抚南阳荆襄,巡抚河南,升左副都御史,内调为刑部右侍郎,外调以本官总督河道,转任南京户部左侍郎,又以右都御史巡抚云南,改任南京都察院“掌院”(右都御史),改任南京兵部尚书,改任右副都御史巡抚南畿,于成化二十年复任南京兵部尚书,在成化二十三年十一月被孝宗召回京师,任为吏部尚书。次月,加官太子少保。
他在巡抚南阳荆襄之时,帮助了白圭打平“大盗刘通”;在总督河道之时,疏浚了高邮湖与邵伯湖,修理了雷公塘、陈公塘与勾城塘的水闸;巡抚云南之时,对镇守中官钱能一点也不客气,一连参了钱能很多次,“直声动天下”;在巡抚南畿(南直隶,江苏安徽两省)之时,以常州的羡米(积余的税粮)六万石代补当地人民所缴的夏税的不足之数,又用其他各府的盐钞积余之数,“补”了六百万贯(?)。南畿有些地区这时候有水灾,他奏准宪宗,豁免了秋粮六十万石。宦官王敬,带了一个妖人王臣,到南畿来采买“药物珍玩”,又叫苏州的秀才抄写妖书(炼丹术之类),并且诬控了常州知府孙仁,把孙仁抓下牢里。王恕上疏救孙仁,告王敬、王臣。结果王敬坐了牢,王臣被斩首,孙仁被释放。
他回任南京兵部尚书以后,又上疏救林俊。林俊是刑部员外郎,因反对妖僧继晓而下狱。王恕在疏中向宪宗说:“天地止一坛,祖宗止一庙,而佛至千余寺,一寺立而移民居且数百家,费内帑且数十万。此舛也。俊言当,不宜罪。”结果林俊被打了若干棍,从轻发落。全国人心大快,流行了一句话:“两京十二部,惟有一王恕。”
王恕在孝宗朝中担任吏部尚书,从成化二十三年十二月到弘治六年五月。他悉心整饬吏治,在弘治六年一举而罢黜了全国大小官僚两千人左右。当时的大学士之一邱濬,颇不以为然,选了其中的九十人,请孝宗特旨保留。理由是,这九十人“非贪暴有显迹者”。孝宗准了邱濬的奏。王恕因此而一再辞职,孝宗准他退休。继任的耿裕、屠滽、马文升,均能遵守成规。
户部尚书李敏,是河南襄城人,进士出身,历官御史、巡抚、漕运总督。他在成化二十三年至弘治四年的户部任内,也做了不少事。其中最重要的一件,是把北方的北畿(河北)、山西、陕西,这三省的夏秋两税,以银折粮,按照每石一两计算。山东、河南二省的输边之饷,亦已在他巡抚大同之时,实行了这个以银折粮的办法,省掉了公家的浮费,免除了运卒的劳苦。此外,他又请准了孝宗,把充公的罪人庄田,招老百姓承租,每亩收租银三分。他颇想把当时所有的在北畿的皇庄(皇家的庄田)一万二千八百顷,与勋戚及宦官的官庄三万三千一百多顷,一概革除皇庄的名目,斥逐鱼肉农民的“庄头”(管庄),改为官田,招老百姓承租,每亩收租银三分;官庄由政府代收租银,转交田主。这一个建议,孝宗由于缺乏魄力,未肯接受。
继任的户部尚书叶淇,是山阳(淮安)人,干到弘治九年,改变了“盐商开中”的办法,准许盐商用银子交到京师的太仓库,代替米粮。这件事,利害参半。所谓“盐课”是增加了,但是边军所需要的粮食却受影响。本来,在明朝初年,边军有所谓“军屯”供应粮食,此时的军屯业已腐化。叶淇以后的户部尚书,周经、佀锺、秦纮,均想有所作为,可惜都斗不过外戚宦官的恶势力,整顿不了明朝的财政。外戚,是孝宗皇后的两个弟弟张鹤龄与张延龄;宦官,以李广为最坏。孝宗对张皇后专爱,连带地也姑息了鹤龄、延龄,准他们滥请“官地”与民地为庄田,准他们擅请长芦场的盐引(运盐的执照)十七万引之多,每引只出价银五分,以致后来的“奸商”纷纷援例,请去了两淮的所谓“旧引”一百六十万引之多。这是孝宗一生,最令人惋惜的美中不足之处。两浙的盐引,孝宗也准许管织造的宦官,每年拨走五千引。李广在盐的方面所获得收入,传说有一万万两以上。他常常矫旨发表“传奉官”,接受文武百官的馈赠,使得孝宗的政府几乎重蹈宪宗的覆辙。孝宗以为他深通画符念咒与风水之术,听他的话,造毓秀亭在宫城内的万岁山,却死了最小的一位公主;不久,太皇太后周氏所住的清宁宫又失了火,太皇太后大怒,说:“今日李广,明日李广,果然出事!”李广畏罪自杀,孝宗却颇想替他立一个祠堂,赐匾。大学士刘健竭力反对,才作为罢论。但是,孝宗仍隆重地祭了李广一番。
礼部的尚书,从弘治元年十月开始,到正德二年闰正月,先后为耿裕、倪岳、徐琼、傅瀚、张癉。耿裕为人方正,劝孝宗驱逐番僧,孝宗虽则未能完全接受他的意见,却也只准一百八十二人留下,把成千的番僧逐走。倪岳于继任礼部尚书以前,先作了若干年礼部右侍郎与左侍郎,对明朝的制度典章十分熟悉。当了尚书以后,他奏准孝宗规定王府建筑的格式,不许僭越,略为纠正了当时朝野的奢侈之风。礼部奏陈“灾异”一向是每年一度的例行公事,倪岳把这些灾异按月按日排列,博引经史,让孝宗知道警惕。徐琼,不是一个正人,全靠与张皇后有亲戚关系,而获得了尚书的位置。傅瀚很好,但在任不到两年,于弘治十五年死在任上。张癉是成化五年的状元,他位卑职小,仅为詹事府庶子之时,便敢于上疏直指大学士刘吉之奸。当了礼部尚书以后,勇气不减当年,终于在孝宗死后斗不过刘瑾,在正德二年告老回家。
兵部的三位尚书,余子俊、马文升、刘大夏,最了不起。关于余马二人,笔者已经写了专节介绍。余在弘治二年二月病故,马文升在兵部主持了十二年又八个月,到弘治四年十月转任吏部。刘大夏作到正德元年五月,退休。
马文升才兼文武,历任封疆,对当时兵政的症结,了然于胸中,颇想大有作为,虽由于明朝积弊已深,不能一一照他的理想去做,却也保住了边界,整饬了军队。达延汗对他无可奈何,吐鲁番侵略哈密,被他派遣许进、彭清等人申讨,予以膺惩。他对于培养民力,十分关心,劝孝宗节用薄税。
刘大夏也是出身进士,他在兵部先当小官,由职方主事(管地图等项工作的科员)做到郎中(司长),被余子俊倚为左右手。其后,由于一时气愤,打了宦官阿九,被宪宗关下诏狱,几乎送命,为另一位(好的)宦官戴怀恩所救,罚打二十棍了事。再其后,历官福建参政,广东布政使,于弘治六年以右副都御史的官职,到河南治河。那时候,黄河在张秋镇决口。他先疏浚了贾鲁河,孙家渡与四府营的上流,分掉水势,然后又在胙城至徐州之间,造了三百六十里长的河堤。在明朝的历史之中,他是治河最成功的一人。孝宗升他为左副都御史,转户部左侍郎,又兼左佥都御史,到宣府整理兵饷。最后,于升任兵部尚书以前,被任命为“右都御史,总制两广军务”。
刘大夏在兵部尚书任内,颇想痛施一番改革。他坦白地告诉孝宗,天下已经民穷财尽。孝宗大为惊讶,问他说:“祖宗以来征敛有常,何今日至此?”他回答:“正谓不尽有常耳。如广西岁取铎木,广东岁取香药,费固以万计,他可知矣。”孝宗又问他军人的情形。他说:“穷与民等。”孝宗说:“居有月粮,出有行粮,何故穷?”他回答:“其帅侵克过半,安得不穷。”
于是,孝宗下旨严禁军帅的侵克。
以前汪直所赖以跋扈的御马监,养着四个卫的“勇士”。这四卫的“虚额”最多,刘大夏便从这四卫下手,同时也请孝宗停办了不少的“织造”与“斋醮”。他向孝宗上疏痛陈“兵政十害”,把漕军、番上(轮流入京侍卫的兵)、边军,各方面的积弊一一报告。孝宗接受了他的很多建议。不过,凡是牵涉到权贵与近幸的,大都“留中”(搁在宫中,没有批示下来)。
他主张把布在各地的“镇守中官”,一律撤召回京。孝宗不肯。武宗即位以后,他参劾最贪残的几个镇守中官(在江西的董让,在苏州的刘琅,在陕西的刘云,在山东的朱云),碰了武宗的大钉子,告老退休。
刑部的尚书是何乔新、彭韶、白昂、闵皀。何乔新是一个正人,不见容于刘吉,被刘吉的党羽御史邹鲁诬告受贿,而孝宗竟然准他辞职。这是孝宗糊涂的地方。彭韶也是一个正人,也是被刘吉挤走的。白昂在《明史》之中无传。闵皀敢于向孝宗犯颜直谏,执法不阿不苛,倒始终获得孝宗的优容,到了武宗正德二年才致仕还乡。
工部的尚书是贾俊、刘璋、徐贯、曾鉴。贾俊很知道节用,也敢于反对当时动辄调用京军作工的陋例。他认为政府的大工程,应以修造仓库与城池为限。诸王的府第与坟墓,应由诸王就自己的收入担负费用的一半。过去,全部是由政府担负。刘璋继任,对贾俊颇能萧规曹随。徐贯在《明史》中无传。曾鉴的作风,与贾俊、刘璋相仿,也是一个替国家省钱的人。宫内的针工局,要招收“幼匠”一千名,他竭力反对,向孝宗说:尚衣监、军器局、司设监,都已经收了一千名匠人,兵仗局而且收了二千名,现在针工局又来援例,这样下去,“其流无已!”孝宗因此而只准针工局招收五百名。(其实,五百名依然太多。)孝宗在弘治十六年一度召还所有的“织造中官”,不久却又听了邓镕的话,恢复这些中官的织造使命。曾鉴拼命反对,孝宗才勉强减少了织造的名额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