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友定,一名有定,和陈友谅不是弟兄,陈友谅是湖北沔阳人,他是福建福清人,寄籍在汀州路清流县。
他是农家子弟,在一个姓罗的家里当佣工,娶了罗家的女儿。丈人爷给他钱,让他做买卖。他赔了本,投身到“明溪寨”里当一名忠于元朝的所谓“义兵”,对本地的“妖贼”(弥勒教的分子)作战有功,被任为明溪乡的巡检(警官)。其后,升官,做了清流县的县尹(县长)。《明史》是这样说的。《新元史》不说他当了县尹,而说他当了“县尉”(尉是专管军事的官)。这一年,是至正十七年(1357年)。
次年,他升为汀州路总管(知府)。这也是根据《明史》。倘若依照《新元史》,我们便应该说他是在“延平”当总管了。至正二十一年,陈友谅派了一个邓克明来打福建,破了汀州(长汀)与延平(南平),围攻建宁(建瓯)。陈友定击败邓克明,收复这三处地方。元朝政府升他为“福建行省参知政事”。
其后,他吞并了福清路宣慰使陈端孙的地盘,平定了兴化与泉州两路蒙古将帅的内讧,又消灭了据有漳州的福建行省“左丞”罗良,便被元朝政府顺水推舟,升为“福建行省平章政事”,当了全福建的长官了。(左丞,不是左丞相,而是参知政事下面的官。元朝的行省可以设右左二丞相,也可以不设,平章政事总是设的,平章政事之下,有参知政事;参知政事之下,有右丞与左丞。)
至正二十三年,陈友谅对朱元璋作战,阵亡。至正二十五年,陈友定派人进攻朱元璋的处州(浙江丽水),失败,朱元璋叫胡深还击,打下了浦城与建阳,中伏被俘,陈友定将胡深放在一个铜制的驴子上,用火烤死。
至正二十七年十月,朱元璋大举讨伐陈友定,陆路由胡廷瑞率领,从江西进入杉关,拿下邵武、建阳。水路由汤和率领,出温州台州海口,进入福州海口,占领南台,受守将陈同之降,在福州的蒙古人曲出,不战而走,柏帖木儿战死。
次年,明朝洪武元年(1368年)正月,莆田等十三县都降了汤和,胡廷瑞也攻下了建宁(建瓯)。这时候,陈友定已在延平(南平)准备坚守。汤和派了人去说降,被陈友定杀了,用血渗在酒中,与部将同饮。汤和由福州西进,把延平围了十天,破城。陈友定自杀未死,被捉,押到应天(南京)。朱元璋问他:“元朝已经亡了,你替谁守?你又为什么杀了我的胡将军(深)与我的使者?”他说:“完了,不必多谈。除了叫我死而外,你更能把我怎样?”于是,朱元璋就将他处斩。福建的其他地方,不久都入于朱军的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