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明朝的,是朱元璋,朱元璋最初“反元”,毫无自创朝代的雄心,只是迫于环境而不得不投身于一个“反元复宋”的武装团体而已。
他是贫农家庭的“安分守己”的子弟。在他十七岁的一年,元顺帝至正四年(公元1344年),旱灾、蝗虫与瘟疫,先后降临到他的家乡,濠州钟离县(安徽凤阳)。父亲朱世珍,母亲陈氏,大哥朱兴隆,在几天以内相继去世。家里的现款极少,买不起三口棺材,更买不起坟地。幸亏有邻居刘家心好,准他和二哥朱兴盛,把父母大哥三人的尸首,用旧衣服裹了,埋在刘家坟地的一个角落。
大哥二哥均已结了婚。大哥留下了一个寡妇,两个孤儿,二哥自己又有一个妻、一个儿子,需要吃。三哥朱兴祖呢,虽则出赘别家,不再是二哥的负担,但也没有力量帮二哥的忙。
他自己当时的名字,叫做朱兴宗,读过几个月书,略微认得一些字,也做过几年活(农田工作),不文不武;年纪轻,力气小,找工作不容易。一家八口,全仗二哥撑持,二哥实际上也是失业在家。朱家的几亩田地,荒了;附近家家的田地都是荒了的。谁还需要佃户?更有谁需要长工?
他帮助二哥苦撑。向亲戚朋友借贷,借贷得没有几时,那些能有一点财力施借的人,渐渐地都离开了太平乡,离开了钟离县,离开了濠州,远走高飞,去别处“逃荒”了。于是他和二哥便只得剥树皮,掘草根,挨一天算一天。
就这样,从(阴历)四月挨到九月。九月里,他进了皇觉寺,受戒,当和尚。
寺里有粥。寺的主持人(住持)高彬法师,在十年八年以前受过朱家的一笔施舍,也收过他,朱兴宗,当了一个“记名徒弟”。他于毫无办法之中,想出这个“旧事重提”的办法,进了寺,正式受戒。在他以为,这应该是“一劳永逸”的归宿了。
他不曾料到,寺里的米只够煮一个多月的粥。寺里的和尚也正如其他的“较有办法”的饥民一样,纷纷逃荒,各奔前程。最后,只剩下他一人。他也只得托了钵子,追步师父与师兄们的后尘。
从此朱兴宗(元璋)作了一个“游方”的小和尚。在实际上,他只是身披袈裟的小叫花子。
他当游方和尚,当了差不多四年,在至正八年回到家乡的皇觉寺。这四年,他走过不少地方:向南,到合肥;转而向西,进河南,到固始、光州(潢川)、息州(息县)、罗山、信阳;又转而向北,到汝州(临汝)、陈州(太康);最后,转而向东,到鹿邑、亳州(亳县)、颍州(阜阳)——回钟离皇觉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