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一朝的政府,处在内忧外患之中。内忧是太平军、捻、会、教,等等。外患是英国人占广州,英法联军占京城,俄国人占伊犁,抢阿穆尔(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勒索沿海洲(乌苏里江以东)。
先说英国怎样强占广州。广州的老百姓,在鸦片战争前后对英国人无好感。自从道光二十二年的《南京条约》规定广州为通商的五口之一,外国人在其他四口都能进城居住、贸易;在广州却由于老百姓的抵抗,进不了城,只能在城外的商馆旧址居住、贸易。
咸丰二年,徐广缙调任两湖,广东巡抚叶名琛升为两广总督,兼为主办夷务的“钦差大臣”。咸丰四年,英国的香港总督兼(对华)全权公使,商务监督包令爵士,忽然邀约美国的“专使”麦克赖因与法国的代表布儿布隆,写信给叶名琛,要求见面会谈“修改条约”。
他们毫无理由,却说得振振有辞。中、英之间的《南京条约》标得明明白白是“万年和约”,并未规定在若干年之内有效,或若干年之后修改。中、美之间的《望厦条约》,与中、法之间的《黄埔条约》,虽则有“十二年以后修订”的条款,但均未到期(要再等两年)。
包令曲解中、英之间《虎门条约》(商约)的“最惠国条款”,说:既然美、法两国可以在十二年到期之时修改条约,那末,英国也应该有权要求在《南京条约》满了十二年之时修改。(恰好,此时咸丰四年距《南京条约》签订之时已有十二年。)
美、法两国的说法更妙:英国既能在此时要求修改《南京条约》,我们两国根据最惠国条款,也有权在此时(亦即条约尚未满期之时)分别修改《望厦条约》与《黄埔条约》。
叶名琛回答:见面会谈一时无暇,本人权力有限只能对条约作小更动,而现有条约亦无必须大作更动之处。
包令、麦克赖因、布儿布隆三人,在阳历9月间去上海,想和两江总督怡良谈判。结果,他们与江苏巡抚吉尔杭阿会了面。吉尔杭阿对他们很客气,但根本没有权力和他们谈判。他们表示,准备进一步北上,找中央政府的负责人交涉。吉尔杭阿劝他们不必如此。
他们不接受吉尔杭阿的劝告,决定北上,而且要乘坐兵船去,以便于必要时“示威”。然而,英美两使各有一只兵船,法使却没有兵船。于是,法使为了身份上的顾虑,改派一位职员克来思考夫斯基子爵,跟随英、美两使前往。
英、美两使与克来思考夫斯基子爵到了大沽口,等候了几天,见不到直隶总督桂良,只见到长芦盐道文谦与长芦盐政使崇纶。这两人(虽则是咸丰所派)也并无权力谈判,只能听取英、美两使及克来思考夫斯基的“意见”。于是,他们三人提出了十八项要求。文谦与崇纶当然无法答应。
这十八项要求,内容复杂,牵涉极广。其中主要的部分可以归纳为下列各点:(一)在华北沿海与长江沿岸增加通商港口;(二)让洋人可以自由到内地各城市游历、做生意、传教;(三)鸦片贸易合法化;(四)废除厘金;(五)规定华工出国办法;(六)让外国公使居住北京;(七)让外国使领人员可以直接与总督见面;(八)解释条约文字以外国文的一份为根据,不以汉文的一份为根据。
这十八项要求,在外国人看来并无不合理之处。但在当时一般中国人,尤其是咸丰皇帝看来,都是无理取闹、心存叵测。
(一)外国人以为通商不仅有利于外国,亦有利于中国;既然五口已经通商,而且成绩不坏(广州虽则有不许英国人入城之事,但贸易仍照常进行),大可以扩而充之,在华北沿海与长江沿岸也开辟几个通商的商埠。中国人却认为,五口通商是在炮火威胁之下不得已而订的城下之盟,倘若华北与长江沿岸也开放,洋人的势力益加深入,国将不国。
(二)外国人以为中国的内地很神秘,一定有值得一看的奇风异俗与搜罗不尽的宝藏,渴欲先睹、先取。中国人认为,洋人闯进大门,还要深入堂奥,甚至吸收我们的人民为教徒,显然是意存侵略,欲亡我之国、灭我之种。
(三)外国人以为,鸦片反正每年走私进口极多,与其掩耳盗铃,不如索性准许进口,合法化。中国政府可以藉此增加关税收入,外国的领事官与商人可以免掉不少麻烦。中国人认为,这真是洋人不打自招,老是在鸦片上打主意,赚我们的钱,要我们的命。
(四)外国人以为,厘金是最不合理的一种赋税。过一个卡子,好比过了一个国;中国境内有无数的卡子,等于一次关税之后又有若干次关税。外国货品因此就无法在穷乡僻壤与中国的土货竞争。中国认为,厘金之设,原为筹募对付太平军的军费与弥补正常税收之不足,是不得已的措施,也是纯粹的内政。
(五)华工准不准出国,也是中国的内政。外国人以为,与其空文禁止,不如明白放行之反而可以防止若干流弊。中国人认为,洋人把华工连骗带拐地弄出去当“猪仔”,为什么还要强迫中国政府来作帮凶。
(六)各国互派公使大使驻在京城,当时已是欧美的通例。外国人以为,清廷硬要外国公使、专使(除了俄国的以外)与两广总督办交涉,不许到北京去,是故意不想解决中国与外国之间的若干问题。中国人,尤其是咸丰皇帝自己,认为这是洋人最无聊的一种要求。有问题为什么不能找两广总督交涉?而一定要住到天朝的京城来,又不肯向皇帝磕头?分明是“骄妄倨傲”,可恨已极。
(七)(八)两项,本不是什么严重的项目。其所以变成严重,是叶名琛始终不肯赏见英、美二使与法国代表。而所谓条文解释,大概是由于《南京条约》中文本上的“万年”二字引起了洋人的不满。
文谦与崇纶告诉英使,《望厦条约》的修约条款,非英国人所能援例,所谓最惠国待遇并不是一遇别国的条约满期,英国的条约也可以视作满期。
文谦与崇纶告诉美使,修改《望厦条约》是可以的,但只能作小更动。倘欲作小更动,不妨去广州,找叶名琛交涉。
这时候,英、美二使仅各有兵船一艘,无法翻脸。英、法两国这时候(1854年10月)已经在对俄国进行克里米亚战争,分不出力量打中国;美国呢,总统非经国会同意,不能对任何外国用兵。
包令、麦克赖因、克来思考夫斯基,于是离开大沽,怏怏南下,都回了香港。
次年,咸丰五年,美国改派一位伯驾当专使;法国发表了一位柯尔息子爵当“代办”。英国的香港总督兼对华全权公使、商务监督,仍是包令。
伯驾是富于理想及幻想的人。他当过石匠、外科医生、牧师、外交家,有六任“公使馆代办”的资历。
他单独由香港去上海,准备由上海北上,向清廷提出四项要求:(一)英、美、法三使居住北京,中国也派遣使臣分驻伦敦、华盛顿、巴黎。(二)英、美、法三国商人可以在中国全境任何一处贸易。(三)全中国臣民应有宗教信仰自由(容许英、美、法教士在中国全境传教)。(四)改革中国各级法庭。
中国官吏把伯驾留在上海谈了又谈谈到冬天,大沽口已经结冰,伯驾无法实现去北京觐见皇帝的愿望,废然而返,回到香港。
咸丰六年,发生了两件后果重大的小事。一件是在正月十九日(2月24日),广西西林县的知事逮捕法国传教士马赖神父;次日,打他的屁股;二十二日叫他跪铁链,二十三日,叫他站囚笼,站到二十四日斩首。
另一件事是:九月初十日(10月8日),一艘挂着英国国旗的中国船“亚罗”号(TheArrow),停泊在广州的黄埔,被中国兵于检查之时拔下英国国旗,捕去十二名水手。
法国的代办柯尔息子爵,一时未接到有关马赖神父的报告,因此也不曾向叶名琛有何表示。到了第二年,英国人把亚罗号的事件闹大,法国的公使葛罗男爵才质问叶名琛,随即藉此而请准拿破仑第三,与英国一致行动,成立英法联军。
西林县的县官,不该虐杀马赖神父,虽则马赖神父按照当时条约无权私自深入内地。县官应该将他逮捕,送交在广州的法国领事加以审判。
关于亚罗号事件,华、英双方各有其说法。华方说,亚罗号既是中国人所有,便不该悬挂英国国旗,冒称英国船,船主苏阿成托庇洋人,居心可诛。英方说,船主不是苏阿成,而是冯阿明。冯阿明虽则是中国人,却居住在香港。香港早已准许中国人的船注册,享受英国国旗的保护,而中国当局从未抗议。
事实上,英国政府当时尚未准许香港政府将属于中国人的船在香港注册。并且,冯阿明所领的执照,早在拔旗事件以前的十一天已经满期失效。这两点,都是中国当局所不知道的,英国当局自然也乐得不说破。
英国的广州领事巴夏礼在事件发生之时,即已赶到中国的巡逻船,要求将被捕的十二名中国水手带去英国领事馆。他认为挂着英国国旗的船,便等于是英国的领土。中国兵无权在英国领土之上捕人。
中国兵拒绝他的要求。他就写“照会”给叶名琛,说公众之前的侮辱,必须以“公众之前的赔礼了事”。被捕的十二名水手必须于领事在场之时送回亚罗号,由领事带他们去领事馆,然后请叶总督派适当官员会同调查该十二名水手是否海盗。
叶名琛答复他:船是中国船,水手是中国人,其中有海盗李大明在内。李大明及其他十一名,可能是9月6日在上川岛劫船的盗犯。因此,不便送交亚罗号。
巴夏礼向叶名琛再送照会,要求:(一)书面道歉;(二)保证以后对英国国旗尊重;(三)于领事在场之时送回十二名水手至亚罗号。他并且限叶氏于四十八小时以内,亦即10月14日以前明白答复。
叶名琛在14日答复说,十二名水手之中有三人必须暂行扣留,严加察讯,其余九人先行送回亚罗号。叶名琛又说,以后中国官员对英国船船员决不无故逮捕,但亚罗号并非英国船。叶名琛而且教训巴夏礼:中国人造船,外国人不可售以执照,以免混淆不分。
巴夏礼一面拒绝接受这九名送回的水手,一面用武力夺了一艘“中国政府的船”,作为报复。叶名琛毫不生气,说:“巴夏礼所夺得的,不是中国政府的船,而是一个中国商人的船。”无非是这商人活该倒霉罢了。
一个星期以后,巴夏礼请准包令爵士,咨请驻华海军司令、“英军水师提督”席摩儿上将使用武力。
于是他三度照会叶名琛:限二十四小时内道歉,保证尊重英国国旗,正式送回十二名被捕水手。
叶名琛知道洋人动了真火,果然把十二名水手都送到英国领事馆,但说明其中的二名于送到以后须立即带回总督衙门,以便审讯。这是10月22日的事。
巴夏礼认为这两名也该留在领事馆,须由领事主审,华方官商会审,审后方能带走。因此,他拒绝接收这十二名水手。同时,他认为叶名琛既未道歉,也没有保证以后对英国国旗尊重,已无继续交涉的必要,不如让英国海军接办未完之事。
席摩儿上将指挥兵舰开炮,在23日(阴历九月二十五日)占领广州之南四英里左右的中流炮台。第二天,占领凤凰山炮台。第三天,占领海珠岛,架好了炮,对准总督衙门。
第四天,是“礼拜天”,席摩儿上将休息。
第五天,他开始对总督衙门发炮,每十分钟一次。第六天,他攻毁总督衙门前面的城墙一段有两丈宽。叶名琛搬到广州都统的衙门去住。第七天,英军进城,大踏步穿过总督衙门一次,然后退出,回海珠岛。
这七天,清军全不还手。因为叶名琛吩咐过:“不要理他们。”
叶名琛同时却希望老百姓动手。他贴出布告,悬赏购买英人的首级,每颗三十元(墨西哥币)。
他暗中也派了一位知府与席摩儿上将及巴夏礼领事会谈,询问他们目的何在。他们的答复也很妙:根据《南京条约》,英国商人有权利进广州居住;英国官吏有权利与总督会面。(关于亚罗号事件,他们似乎均已忘怀。“修约”的要求,也被搁在一边。)
这真是旧事重提,也可说是问题的症结所在。叶名琛一向以为,德庇时在道光二十七年碰了钉子,虽则宣称“两年以后算账”,只是打打退堂鼓而已。德庇时的继任人文翰于两年到期之时,并未坚持前请,也等于是自动放弃了入城的权利。
至于中、英官员会面的问题,叶名琛心中有数。他自从接事以来,就根本不曾赏见任何一个外国外交官。英国公使包令及包令的前任文翰,美国专使麦克赖因及其前任马绣尔与继任人伯驾,法国代表布儿布隆及其继任人柯尔息,都向他求见过,而他总是藉口公务太忙,回信说“改日再约”。
这一次,虽则城墙已被轰破,衙门已被冲进,他一本初衷,仍旧给席摩儿与巴夏礼一个不理。他的架子之大,在中国历史上是少有的。
席摩儿的兵力仅有一千人左右,不敢贸然占领广州。广州的武装老百姓,即所谓“团勇”,有几万人之多。
席摩儿只能够对总督衙门断断续续地开炮,也略为占领了广州周围若干炮台,拆毁了商馆附近有碍视线的民房。
于叶名琛的劝告之下,美、法两国驻在商馆的卫兵,先后于十一月十六日及二十二日撤走。
包令不曾死了与叶名琛会面的心,在11月下旬,从香港来广州一趟,仍旧是不得要领,废然而返。
12月5日,英军藉口有一名水兵被杀,放火烧掉广州郊外的一个村庄。
14日,广州老百姓烧英国的商馆,连带烧掉十三行旧屋与美、法两国侨民的住宅。
22日,航行省城与香港之间的英国小邮轮,蓟草号(TheThistle)中途被劫。劫它的,是化装为乘客的中国兵。于是十一名外国人被砍头,其中有一名是西班牙的副领事。
1857年1月14日(咸丰六年十二月十九日),香港有一位华人面包商阿林,在面包里放砒霜。由于发觉得早,洋人不曾有一个被毒死。
在香港的洋人,人人自危。英国人固然害怕,美国人、法国人、西班牙人等,都一样地害怕。
香港此时有五万左右的华人。到了2月底,有两万以上退出香港,各回本乡。因为本乡的人写信叫他们回去,以表示对洋人不合作。
英使包令虽则一向主张强硬,比起领事巴夏礼之一味蛮干,略高一筹。他写信给闽浙总督王懿德与两江总督怡良,请他们转送一封信给咸丰皇帝,信上所述的是中国政府如何不是,叶名琛如何欺侮洋人。包令以为“告御状”可能生效。
王懿德与怡良的答复均很客气,但是他们说无法转呈告状的信,因为一切洋务交涉,只有叶名琛有权办理。
事情就这样拖下去,越拖越糟。中国政府对洋人的态度,并未因鸦片战争的教训而有所改进,仍是天朝自居,满不在乎。洋人呢,始终迷信武力,得寸进尺,侵略了别人,还希望别人对他们喜欢、尊敬、认作知己朋友!
这时候,英国的首相正是鸦片战争时期的外相帕麦斯顿(又译“巴麦尊”)。他虽则是自由党人,却是一个道道地地的帝国主义者。
在他下面当外相的,是克赖兰登勋爵。克赖兰登很欣赏包令与巴夏礼的强硬作风。
反对这种强硬作风的,在保守、自由两党之中均有。德儿贝勋爵,保守党的领袖,于1857年2月14日在上议院提议谴责包令等人处置失当。结果,以一百一十六票对一百四十六票被否决。十二天以后,这个议案在下议院表决,却以二百六十三票对二百四十七票,获得通过。
帕麦斯顿根据英国宪法,只得解散下议院,举行大选。他发表演说,强调英国国旗受了侮辱,英国国民被人暗杀,把亚罗号是中国人的船,它在香港注册的执照业已过期,英军炮轰广州、滥杀中国人民等等,一字不提。于是,被选举为新的下议院之议员,以支持他的对华政策的人占多数。
他吩咐外相克赖兰登,派一个得力的干员、曾任加拿大总督的爱尔金伯爵担任“全权钦差大臣”,负责对华的外交、军事。
爱尔金在1857年4月下旬出发,6月3日到达新加坡。这时候,印度的“土兵之叛”已经(于5月13日)爆发。印度大总督坎宁向爱尔金求救。爱尔金把所率的两团兵士(约有一千七百支枪)派去印度。此外有三团步兵与一个炮队,也是从英国开来作为征华之用的,在走到锡兰的中途,被锡兰总督格雷截留,改作对付印度土兵之用。
爱尔金等于是单身来到香港。他在香港等候到11月,才有一千五百名海军陆战队从英国开到。加上香港原有的驻防陆军一千五百名、海军二千名,与法国大使葛罗男爵所拨来的法国兵一千名,爱尔金总算凑足了五千六百多人。时间已经是12月中旬了。
爱尔金有了这五千六百多人,就敢于向中国的两广总督挑战,敢于在其后直航大沽,打进天津、北京。
他先礼后兵,写信给叶名琛,限十日内答应执行条约上有关广州的条款,包括让英国人入城居住、贸易;赔偿最近事件与纷乱中英国人所受的损失。
法国的新任“全权大使”葛罗,同时也通知叶名琛,限十日内答应让法国人入城居住、贸易,并赔偿种种损失,以及惩办西林县的知事,抚恤马赖神父的家属,等等。葛罗并且说,法国决定与英国合作,互相支持对叶名琛的要求。
这时候,英国驻华海军司令席摩儿上将,已经占领河南岛全部,完成对广州的封锁。
叶名琛在两天以后答复英、法二使,说:(一)《南京条约》是“万年”和约,无修约的条款。(二)《中法黄埔条约》虽有修约的条款,却无修约的必要。(三)英人进入广州的权利,事实上已被文翰放弃。(叶名琛说,德庇时坚持过,闹出事来,被英国政府免职;文翰不坚持,被英国政府封为男爵。爱尔金应该效法文翰,不可效法德庇时。)(四)法国传教士曾经有过八人闯入内地,都先后被押解广州,送交法国领事。马赖神父之所以被杀,由于身份不明,地方官不知道他是法国人;而且他的确罪有应得,曾经鼓动人民造反。(五)法国人最近在广州所受到的损失,应该由英国人赔偿,因为肇事的是英国人。
英、法二使爱尔金与葛罗在耶稣圣诞的前一日(阴历十一月初九)提出最后通牒,限叶名琛于二十四小时以内献城。叶名琛既不献城,亦不作守城的准备。
驻广州的将军穆克登纳与巡抚柏贵,向他请示应付的办法。他说:“不要紧。吕祖(在乩坛上)已经告诉我,过了月半(十一月十五日)便没有事。”
英法联军(五千六百多人)在阴历十一月十三日上午六时开始进攻,攻到十四日下午两点钟,打进广州,占领了半个城。
十五日,将军穆克登纳竖起白旗,战事告终,吕祖的乩语果然灵验。叶名琛逃匿在副都统衙门的八角亭,于七天以后被英军捉住,押送香港;其后被转送到印度加尔各答,于咸丰九年三月初一日病死。
叶名琛对英、法采取强硬的态度,未可厚非。他的错误,第一是,始终不肯与英、法以及美国的专使、公使、大使会面商谈。第二是,对外国的实际情况茫然无知,而不肯虚心探听(更说不上虚心研究)。第三是,全仗空言敷衍、辩驳,而毫不设防。
然而,比起辛亥以后若干胁肩谄笑,见了洋人便满口“也是也是”(Yes, Yes!)的“西崽外交家”,叶名琛却又十分值得我们怀念。
英、法二使找出了巡抚柏贵,叫柏贵负责维持城内治安,但一切命令必须由两个英国委员与一个法国委员副署。
广州城内的老百姓,在英、法联军的高压之下无法反抗。城外有一百零三乡九十六村仍然继续奋斗,组织了一个联合办事处(团练局),设在佛山。参加的武装民众有几万人,使得英、法两国的人不敢出城。他们离城一英里(三华里),性命就难保。
爱尔金偕同葛罗离开广州去上海,并且邀约了美国公使列维廉,俄国专使普替沃丁(这时候均在香港)一齐去。
事前,他们四人分别写了“致中国首相”的照会,派人送交驻节常州的两江总督何桂清,托何桂清转交。信中要求清廷派遣全权大臣到上海谈判,否则便要北来京城。
何桂清在咸丰八年二月十七日与江苏巡抚赵德辙会衔答复(已到上海的)英、法二使,说接到来文后,已经奏奉咸丰皇帝批示,叫他们仍回广州,与新任的两广总督黄宗汉办理交涉。
何桂清与赵德辙在回答美国大使的照会上,赞许他最近于广州战事期间能守中立。但修约的事,仍该去广东找黄宗汉商量。
对于俄国专使,何、赵两人责备他不该南去香港与英、法联络,又偕同英、法二使北上,有所要挟。何、赵二人又说,他的任务是勘定黑龙江的国界,应该去黑龙江。至于修约,中、俄现有条约之中,并无准许俄国人在上海、宁波等五个口岸居住贸易的条款。
爱尔金、列维廉、普替沃丁接到何赵两位督抚的照会,把它退回。葛罗较为客气,收了下来,但仍写信告诉何、赵,复文该由“首相”签署。
在爱尔金的领导之下,一个小规模的四国联军,包括十几艘英国兵船、六艘法国兵船、三艘美国兵船、一艘俄国兵船,排好队从上海出发,浩浩荡荡向着大沽口驶去。
他们在三月上旬到达,要求清廷派出全权大臣举行谈判。清廷叫直隶总督谭廷襄出面接洽,却不给谭以全权大臣或钦差大臣的名义。结果,只有美国公使列维廉一人肯与谭见面交谈。
列、谭二人从三月十八日谈起,谈到四月初,谈不出什么道理来。列维廉的要求十分广泛,谭廷襄所能答应的,只是在广东、福建两省各增通商口岸一处。
英、法、俄三国的大使、专使等得不耐烦,就由法使葛罗出面,声称:根据中、法《黄埔条约》法国兵船有权驶进大沽口,直到天津。(这是曲解条文。条文上说,中国与他国交战时,法船仍许通行。中国此时虽则广州已被英、法联军占领,却未正式宣战。法国既已与英国在广州一致行动,又怎能自居为“中立国”?况且条约的原文分明是,法国船只能到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
爱尔金在《南京条约》与《虎门条约》里找不出任何可以曲解的藉口,但也要求清廷交出大沽口南北两岸的炮台,作为外交谈判的“序幕措施”。
四月初八日(5月20日)上午八时,英、法两国大使发出最后通牒:限两小时以内交出炮台。
上午十时,英、法兵船开火。轰到中午,把所有炮台一一占领。事实上,清军并未抵抗。
爱尔金与葛罗二人命令英、法两国的兵船,彻底清除白河的障碍物。清除完毕以后,爱尔金与葛罗邀同列维廉、普替沃丁,在咸丰八年四月十八日(阳历五月三十号)进入天津。
清廷不敢再叫爱、葛、列三人去广东找黄宗汉,也不敢再叫普替沃丁去黑龙江找地方官专谈勘界。清廷很柔顺地派出大学士桂良与吏部尚书花沙纳当钦差大臣,和爱、葛、列、普四人正式谈判。
所谓谈判,只是中国的钦差大臣聆训。施训的人不是爱、葛、列、普,而是爱的两个精通华文的翻译官威妥玛与李泰国。(威妥玛其后升到英国驻华公使,留下了一套用英文拼写汉字的办法,至今仍被通用,算是标准,称为“威氏拼写法”,TheWadeSystem。)
在所谓“谈判”期间,清廷异想天开,起用《南京条约》的签署人,此时年逾七十的耆英,试行一次侧面外交。耆英到天津,自称新任钦差大臣,拜访爱尔金与葛罗,却拿不出证件。他见到李泰国,大谈本人与英国人何等要好,托李泰国代劝爱尔金等先把兵船撤出白河,再谈一切。李泰国奚落他一顿,他羞惭而退,“私自回京”;被咸丰下诏赐死。
“谈判”在阴历五月间完成。初三,《中俄天津条约》签字。初八,《中美天津条约》签字。十六,《中英天津条约》签字。十七,《中法天津条约》签字。
俄国在此次“修约战争”前后,所获得的利益最多。单就《中俄天津条约》而论,虽则是仅仅十二条,已经包括了:(一)最惠国条款;(二)把五口通商的权利让俄国分享,再加上台湾(台南)与琼州(琼山)两港;(三)准俄国把外交文件直接送军机大臣或大学士,不必再经由理藩院。事实上,在《中俄天津条约》签字前的十几天,中、俄之间已经另行签订了《瑷珲条约》,把黑龙江以北的一大片领土(其后的阿穆尔省)拱手奉送;又在原则上答应了乌苏里江以东地区(其后的沿海州)可以商量。
中、美之间的《天津条约》,共有三十条,其中最重要的是“最惠国条款”。关于公使驻京的一节,美国只要求“公使有事接洽,可以晋京”,但倘若别国之“使”(envoy)获得居住北京之权,美国亦应同享。中、法之间的《天津条约》也有最惠国条款,也有相同于中、美条约的关于公使、大使晋京与驻京的规定。所不同的是,元首批准以后的条约正本的互换,必须在北京举行,因此而埋伏下杀机,造成了咸丰九年的所谓“换约之战”。
中、英之间的《天津条约》,是条文最多的一件,共有五十六条。
其中最重要的是第十条与第十一条。第十条规定,在内地长江沿岸加开三个港口,作为“商埠”。第十一条规定,在沿海加开五个港口,作为商埠。
由于太平军此时尚占着南京,活动于南京、汉口之间,条约只先指定镇江一处,于一年后开埠。其余,等待太平军被消灭以后,再行由中、英双方指定。(其后,指定了九江与汉口。)
沿海的五个新商埠是:琼州(琼山)、潮州(潮阳,其后改设在澄海县的汕头)、台湾(台南)、登州(蓬莱)、牛庄(其后改设在牛庄西南的营口,但是洋人此后一直误称营口为“牛庄”)。
除了增开八个新的商埠以外,英方最坚持的是“钦差驻京”。条约的第三条规定:“大英钦差各等大员及各眷属,可在京师或长期居住或能随时往来,总候本国谕旨遵行。”第三条也说明了大英钦差觐见大清皇上“遇有碍于国体之礼,是不可行”,也就是不便磕头,只能以拜见泰西各国国主之礼,“亦拜大清皇上”。
英国钦差的地位,与中国的“大学士尚书”相等。“大清皇上特简内阁大学士尚书中一员,与大英钦差大臣文移(通函)会晤各等事务,商办仪式皆照平仪相待”(第五条)。其后,清廷创设一个“北洋通商事务大臣”专办外交,代替了以前由“两广总督负责办理”的制度。
领事裁判权,英国本已取得。在《天津条约》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三条之中,又重新详细规定。
倘若英国与其他列强在中国没有这领事裁判权,洋人在内地游历与传教便不致造成多少纠纷。洋人有领事裁判权作为护身符,把中国的法律、法庭与法官以及一切的官,都不放在眼里。出了乱子有领事保护,即使犯了罪,也会从轻发落。清朝末年的各省官吏遇到洋人就怕,原因在此。《天津条约》第八条,规定英国人可以自由(在内地)传教;第九条,规定英国人可以自由在内地游历。
领事裁判权的祸害已够严重,更严重的是“协定关税”。中国设海关,想抽多少税,自己不能作主,要“会同英员”制定,不但就税率的原则会同制定,而且把很多种的货物价格一一会同制定。一定便是十年,物价的波动一概不管。十年以后,倘若英方不同意修改,可以再拖十年,结果就这样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地拖下去。
《天津条约》的第二十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了:(一)中国进出口税的税率,维持《南京条约》的成议,一律以值百抽五为原则。(于是,机制的洋货可以在中国廉价倾销,摧毁原有的手工业,扼杀将来可能有的机器工业。)(二)各种货品的估价标准,由中国遣派户部(财政部)官员“即日前赴上海”,会同英员迅速商夺。(三)内地的厘金等税,洋货一概免纳,只缴付一次值百抽二点五的“子口税”,作为替代。“土货”却不能享受如此的优待,因此就更难与洋货竞争了。
其他各条,所涉及的都是技术上的具体问题,如“船钞”在一百五十吨以下每吨纳银四钱,一百五十吨以上每吨纳银一钱;货物潮湿减价抽税;走私货物一律充公,罪犯必须引渡,等等。
在五十六条的“正约”以外,另有一条所谓“赔款专条”,规定由中国赔偿英国“商亏”二百万两、军费二百万两,共计四百万两。所谓“商亏”,与鸦片战争时期的所谓“商欠”不同。商欠倒真是中国商人拖欠英国商人的债款(加上利息)与货款。“商亏”所指的,是在咸丰七年冬天英国进兵广州前后,英国商人因商务停顿而遭受的损失。(中国商人以及一般人民所遭受的损失更大,找谁去赔?)
军费二百万两,按照当时国际上的惯例,确也应该由战败国交出来,作为对“战胜国”认输的表示。至于英国是否真因派遣了几千兵士到中国,而花费到二百万两,那是英国自己的事,于中国无关。中国的虎门炮台、大沽炮台以及珠江、白河、广州外围各地,一切军事设备被破坏,那是中国的事,于英国无关。
咸丰皇帝在批准了《天津条约》以后,十分懊恼。他训令桂良与花沙纳不妨藉商议海关详细税则的机会,向洋人要求“翻案”,把(一)赔偿军费,(二)公使驻京,(三)内江通商,(四)内地游历这四项作为罢论,中国情愿免收洋人关税,作为交换条件。
桂良与花沙纳二人,和两江总督何桂清、江苏按察使薛焕研究了一下,认为咸丰的旨意无法遵行。第一,已经签了字而且批准了的条款与条约,怎能翻案?第二,中国不收关税,财政上的损失太大。
桂良请何桂清向咸丰皇帝上奏,说明困难。结果,何桂清被斥责一番。桂良又把薛焕强调关税不可放弃的意见向咸丰转陈,咸丰于是不再坚持。
为了挽回颜面,桂良、花沙纳在上海递给爱尔金等一个照会,内容共有六条,其中第四条说:“以后领事官遇有重大事件,应向本国上司请示,不得自作主张,恃强妄为,以免有碍和好。”(这是骂巴夏礼。)第六条说:“各国领事不得发给中国船旗号,如已发给,一律撤销,以免不法船户,恃外国旗号为护符,为非作歹。”(这等于说,亚罗号事件根本是英国不对。)
这照会在咸丰八年九月三十日提出。两个半月以后,英方才送来复文,在大体上表示同意。这时候所谓“通商章程”,亦即“协定关税”的详细条文都已谈好,而且把鸦片的贸易合法化,改称鸦片为“洋药”;又把很多的奢侈品包括洋烟洋酒,藉口这些只有洋人才喜欢买,一概列在免纳进口税的项目之中。
鸦片既改称为“洋药”,从此冠冕堂皇地被准进口,列在协定了的关税税则以内,每石(一百三十三磅又三分之一)抽进口税三十两。以当时的市价来核算,事实上超过了百分之五,等于百分之七或百分之八左右。这是洋人对清廷特别客气的一种表示。
这一年,咸丰八年,销在中国的鸦片,有六万二千箱左右,比之签订《南京条约》那一年(道光二十二年)的二万八千箱,超过了一倍以上。
在出口货之中,最重要的是茶与丝。茶的税率是每石抽二两五钱(相当于每磅抽一便士又三分之一),超过了百分之五,等于百分之二十左右。这是另一个“例外”,充分表示出英国人的“宽大”,虽则英国政府自己也加抽进口税每磅一先令又五便士。丝的税率,是每石抽十两,低于百分之五。这是因为法国很需要丝,为了发展法国的绸缎工业。
列入免税的进口货,包括洋烟(香烟、烟叶、雪茄烟)、洋酒、香水、肥皂、面粉、牛油、奶油,等等。
这些税则,在咸丰八年十一月成为条约,称为《上海通商章程》。中英、中法、中美三种完全相同。虽则是写明了每十年重估货价,甚至修改税率一次;事实上洋人一拖再拖,拖了四十四个年头未曾修改。中国在财政上,尤其是国民经济上,所蒙受的损失无法估计。
有了如此丰富的收获,英、法两大强国应该满意。但是,到不了一年,却又为了所谓“换约”问题再度用兵力威胁清廷,取得更多的掠夺品。
咸丰皇帝“少不更事”,也有“咎由自取”之处。他茫然于国际上互派使节的通例,总以为有了外国使节驻在北京,便是“藐视天朝”。同时,他又主张不定,时而想和时而想战,却又不懂怎样才能够和,怎样才能够战。
他竟然愚昧而幼稚到想“不动声色,使之不疑,先将天津海口预备齐全,俟其来年赴京换约,聚而歼之”。洋人留在欧洲的多得很,你咸丰能杀几十个,甚至几千个航海来天津的洋人,便算是消灭了所有的洋人么?
而且,“两国相争,不斩来使”,是中国自古已有的明训,并无须熟悉近代国际公法才能够知道。咸丰“预谋杀人”,可谓自外于文明,自居于野蛮。
然而,洋人之坚持来北京换约,而且乘了兵船、带了大炮来换约,又何尝不是迷信强权,不讲公理?咸丰九年五月二十日(6月20日),英国公使布鲁斯与法国公使布儿布隆,带了十六艘英国兵船、两艘法国兵船、一千三百名英国兵、一百多名法国兵到达大沽口,准备进入白河,溯河而上直达天津,由天津转北京“换约”。清廷通知他们:天津尚非通商港口,他们无权进入白河。他们只能在北塘登岸,由北塘去通州,由通州转北京。
所谓“换约”,是交换双方元首于批准以后所签字、盖印的条约正本。咸丰早就批准了中英、中法、中美、中俄之间的《天津条约》。剩下的手续,无非是静候英、法、美、俄四国元首批准而签字、盖印而已。
在通常的情形之下,换约只是一种例行手续,不是什么严重的大典。英、法两国在缔定《天津条约》之时,坚持列入“一年以后在北京换约”的条款,无非是为了报复清廷在过去不让英、法的使节入京,同时也是为了取得从此与中国中央政府直接打交道(而不低头与两广总督办交涉)的权利。
然而英、法二使硬要武装航行于白河,把兵船开到不属于通商口岸之列的天津,是百分之百的蛮横举动。他们不懂得“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也不懂得“天道无常”的道理,以为强者可以永强,弱者定将永弱。
他们竟然也不知道,这一次咸丰皇帝已经略有准备,吩咐僧格林沁在大沽口及白河沿岸设防。他们或许已经知道,而漫不经心昂然直入。
清廷叫他们在北塘登陆,而且派了直隶总督恒福到北塘迎候。他们偏要驶入白河。
咸丰九年五月二十三日,法国兵船首先闯进。二十四日,英、法两国的兵船炸断锁港的铁链。二十五日,英、法兵船向岸上的中国堡垒开炮,英国海军陆战队登陆作战,中国炮兵还击。打了半天,英军一千三百名之中伤亡了四百三十四人;法军一百多名之中伤亡了十六名。英、法联合舰队的十八艘兵船,被中国炮兵打沉了四艘、打坏了六艘。英军司令何伯本人也挂了彩(负伤)。
英、法二使受了这个意外的打击,恼羞成怒,驶回上海,分别向本国政府请兵。
于是,英国派了一万八千兵、法国派了七千二百兵,在咸丰十年二月到达香港。
两国的驻华使节也换了人:爱尔金与葛罗东山再起,接替布鲁斯与布见布隆。
英国政府叫英军司令何伯专管海军,加派了一个格兰特为陆军司令。法国政府也派了蒙妥榜与夏儿奈,分任陆军与海军司令。
爱尔金与葛罗在(咸丰十年)二月十七日托两江总督何桂清,转递一件照会给“中国的大学士”(首相),要求对“白河事件”道歉赔偿,同时旧事重提,仍要来北京换约,在北京驻公使。
咸丰皇帝立加批驳,认为爱、葛二人“狂悖已极”。
三月二十六日(4月16日),爱、葛提出第二次照会,声明将用武力解决,占领中国土地。咸丰软了下来,谕令各地将士“不可先行启衅”,又密令僧格林沁筹划议和。
咸丰十年四月,英、法联军开抵舟山群岛,占领定海。
五月,英、法两国的军队分别占领辽东半岛上的金州(英)与蓬莱半岛上的芝罘(法)。清军在这几处地方均未抵抗。
六月十五(8月1日),英、法联军在北塘登陆。这时候,英军的实力只有一万零五百人,因为已经留下七千七百人左右分驻香港、福州、定海、上海、金州。此外,有招募得来的所谓“广东苦力”二千五百人。法军的实力在六千三百人上下,有七百人留在芝罘。
英军有中级兵船七艘、小兵船三十四艘、运输船一百四十三艘,共计携带大小炮位三百六十一尊。法军的船数与炮数,不详。
联军在北塘顺利登陆,僧格林沁在事前已将北塘撤防。一方面咸丰皇帝有旨不许先行开衅,一方面僧格林沁以为英、法长于海战,不长于陆战,存心让联军登陆,然后再用蒙古马队将他们消灭。
联军由北塘转而向南,于六月二十六日与僧格林沁的蒙古马队战于新河。蒙古马队不懂得什么叫做“掩护”,骑在马上吃联军的枪弹、炮弹,结果全军覆没,三千人被杀得只剩下七个。
两天以后,新河之南的塘沽入于联军之手。七月初五,大沽口北岸的第一炮台与第二炮台相继失陷。当天下午,南岸炮台的守军两千不战而降。联军在这一天先后俘获清军五百门炮。清军伤亡在二千以上,英军伤亡二百,法军伤亡一百三十。
七月初七,英、法联军的兵船进入大沽口,直航天津将天津占领。清廷派大学士桂良与直隶总督恒福为钦差大臣,与爱、葛二人在天津谈判。七月二十日把条件谈妥:(一)加开天津为商埠。(二)把对英赔款由四百万两增加到八百万两;对法赔款由二百万两增加到八百万两。(三)英、法二使可以带几十名武装卫士进北京换约。
这三项议和条件,咸丰皇帝不肯接受。因此,在七月二十三日(9月8日)应该签字的一天,桂良与恒福不敢签字,却又不肯向英、法二使说明,只是藉口“全权诏书”未曾带来搪塞一番。英、法二使于是动了火,当天就下令向通州前进。
五天以后,联军到达武清、香河二县之间的河西务。僧格林沁也在河西务西北、通州东南的张家湾严阵以待。
咸丰皇帝改派怡亲王载垣与兵部尚书穆荫继续与英法讲和。他们驻节通州,写信给英、法二使,说皇上已有谕旨,完全接受桂良与恒福所承诺的条件。
英使爱尔金于是派遣翻译官巴夏礼与威妥玛前往通州,于已有的议和条件之外,添提三项条件:(一)联军进驻张家湾之南五华里处;(二)英、法二使各带一千名兵士进京;(三)咸丰皇帝亲自接见英使,接受英国女王维多利亚的国书。
载垣与穆荫对爱尔金的要求,婉拒了一番,无效,只得接受,写了两封信分致爱尔金与法使葛罗,交给巴夏礼等带回。
两天以后(9月16日),巴夏礼再度到通州,与载垣、穆荫相见。这一次,威妥玛没有来,和巴夏礼偕来的有爱尔金的私人秘书骆克,英军的代表瓦勒克上校,伦敦《泰晤士报》记者波勒拜,六名英国骑兵、二十名印度骑兵,及统率这二十六名“卫队”的上尉安得生。
巴夏礼等人此次的任务,是再转一封爱尔金写给载垣、穆荫的信,信中表示对载、穆二人接受条件甚为满意,不妨即行由巴夏礼等人与中国当局开始作具体的准备工作。
巴夏礼不曾料到,载垣、穆荫的态度忽然改变,不像上一次那样客气。(原因是,咸丰皇帝已经申斥他们,说他们不应该答应爱尔金亲自向咸丰皇帝递维多利亚女王的国书,也不应该准许英、法二使各带一千卫队进京,至多只能准带四百人。)
载、穆二人不敢告诉巴夏礼咸丰皇帝的谕旨如此如此。倘若他们这样说,等于自认并无“全权”,爱尔金与葛罗就不肯以他们为交涉对手,和议就要破裂。
载、穆二人只能向巴夏礼委婉说劝,举出亲递国书在事实上的不方便,亦即“磕头”问题。虽则《天津条约》原文早已写得相当明白,以后英、法使节觐见,行欧洲各国通行的礼仪(只屈一膝鞠躬,而不作三跪九叩首),但是清廷君臣糊里糊涂地仍以为洋人觐见不磕头,是对于中国皇帝一大侮辱。
载、穆二人也用同样的语调,劝巴夏礼转告爱尔金:一千名卫队带到通州以后,把其中的多数留在通州,只带少数人进京较为省事。
这些“遁辞”,巴夏礼听来极不顺耳。分明是早已接受的条件,而且写成白纸黑字、用“交换函件”的方式加以确定了的,怎么又变起卦来?
又过了两天,八月初四,巴夏礼偕同瓦勒克上校、骆克秘书与一位中国军官,去张家湾以南五华里处,选择可以驻扎英、法军队的地方,却看到上万的中国军队(僧格林沁的,加上北京调来的马步官兵)已经先到。
巴夏礼怒不可遏,又去通州责备载垣“背信”,然后就离开通州回天津,去向爱尔金报告。刚走到张家湾,他就被中国兵围住逮捕,押送到僧格林沁面前,捺在地上。
僧格林沁问他:“怎么敢对怡亲王(载垣)口出不逊?”同时命令他写信给爱尔金,停止进军。
巴夏礼不肯。于是就被上了手铐脚镣押解北京,先后关在刑部大牢与高庙两地。
和巴夏礼同时被捕的,有二十六名英国人、十三名法国人,包括卫队长安得生上尉,《泰晤士报》记者包尔贝与法国天主教德吕克。
僧格林沁向咸丰皇帝报告,竟说:“巴夏礼善能用兵,各夷均听其指挥,现已就擒,该夷兵必乱。乘此剿办,谅可必操胜算。”
把敌人的翻译官看成统帅,无知至于如此安得不败!就在巴夏礼等人被捕的这天,英、法联军发动攻击,僧格林沁大败,丢掉七十四门大炮。
三天以后,八月初七(9月21日),又在八里桥打一仗,僧格林沁再败。临阵督战的八旗禁军指挥胜保面部中弹,当场跌下马来。
清军于是放弃通州,退守北京。联军这时候已经把弹药几乎用光,无力再向前进,便假意续开谈判,暗中加紧由天津运来接济。咸丰皇帝指定恭亲王奕訡与爱尔金通函交涉。
谈到八月二十一日(10月5日),联军准备完成,立刻翻脸不谈,绕过北京城的北边,向海甸与圆明园进攻。次日,英军占领海甸,法军占领圆明园。
联军以为僧格林沁驻扎在海甸,咸丰皇帝住在圆明园,然而他们扑了空。僧格林沁已经拔营而去,咸丰皇帝呢,早就在八月初八(9月22日),八里桥之战的次日,即已离开北京,出狩木兰(逃去热河承德)了。
法军进入圆明园,把园内的历代玉器、瓷器、铜器、金银器恣情抢掠。英军来迟一步,却也检得不少。(他们把古物带回去,卖给有钱人。有钱人死了以后,子孙每每又卖出来或捐出来,于是大多数古物都间接、直接进入博物院。)
负责办交涉的恭亲王奕訡,在圆明园失陷以后,躲在长辛店不肯露面。
留在北京城内的王公大臣,一面联名请奕訡回京,一面叫恒祺以奕訡的名义和爱尔金、葛罗办理交涉。
爱、葛二人要求:(一)立即释放巴夏礼等被捕人员;(二)交出北京一个城门。恒祺在八月二十四日(10月8日)放出巴夏礼等英人十四名、法人五名(其余的人已被杀死);又在八月二十九日撤走北京安定门的守卒,让英、法联军加以占领。
联军“狂歌而入”,又在城楼上架起大炮,把整个北京置于炮口之下。
为了进一步表示威风,爱尔金在九月初五(10月18日)叫英军烧毁圆明园,烧了六七天。这堂皇富丽,综合了西洋巴洛克式艺术与中国庭园技巧的伟构化为废墟。乾隆皇帝泉下有知,应悔心血白费。
关于圆明园的繁华,我们今天仅能就美国马隆教授所著的博士论文,而想象其一二了。笔者于三十五年前进去凭吊,只看到几处断柱残垣。
恭亲王奕訡于咸丰皇帝的一再催促之下,在九月初四回京。他和爱尔金及葛罗会面,答应加赔英军三十万两、法军二十万两,作为被捕人员的赔偿与被杀人员的抚恤;同时也答应英方,拆毁圆明园之尚未烧光的部分,答应法方,交还各地天主堂与天主教的墓地。
爱尔金不再提起觐见咸丰皇帝、面递女王国书的要求。
九月十一日(10月24日),中、英、法三方在礼部衙门举行换约典礼,把《天津条约》的批准本互相交换。同时,又签了新的《中英北京条约》与《中法北京条约》。
四天以后,新约送达热河行宫,咸丰皇帝赶紧将它们批准。
《中英北京条约》的要点是:(一)赔款增加八百万两;(二)加开天津为商埠;(三)加割九龙半岛;(四)准许英使驻京;(五)准许华民出国做工;(六)对英国就大沽事件道歉;(七)将《天津条约》与《北京条约》在各省刊刻公布。
《中法北京条约》的要点,在大体上与《中英北京条约》相同,所不同的是多了一款准许人民自由信教,处分“滥行查拿”的地方官吏,让法国传教士在各省“租买田地建筑”。
英法联军于达到目的以后,分批自北京撤退。英军继续占领大沽炮台与芝罘、北海、广州,直至八百万赔款付清以后才走。
因“修约”要求、亚罗号事件、广州入城问题、法国神父被杀案等而惹起的“修约战争”与“换约战争”,到此结束。
美、俄两国也修了约、换了约,但不曾卷入对华的战争。
负责修约的美国第一任驻华全权公使列威廉于签好新约以后辞职。负责换约的继任公使瓦儿德于咸丰九年阳历7月28日到达北京。由于清廷坚持觐见必须磕头,他就离开北京,改在北塘举行换约手续(8月16日)。他不屑与迷信武力的爱尔金、葛罗混在一起。
俄使普替沃丁也是签了《中俄天津条约》便回了国。当时,黑龙江以北的一大片中国领土,已由木喇费埃夫用了《瑷珲条约》,轻轻取去。普替沃丁只须在《中俄天津条约》之中,列入一个“最惠国条款”,便可算是完成了他的任务。
俄国的换约特使,不是那负责修约的普替沃丁,而是另一人伊格那提埃夫将军。
伊格那提埃夫是在咸丰九年五月间由恰克图经陆路到达北京的,到了不久便办好换约的手续,又创立了俄国驻华公使馆。
他留在北京不走,不断地向清廷要求割让乌苏里江以东的中国领土。
他很会说骗话。他说:“英、法两国是中国的敌人,俄国是中国的朋友。东北沿海的部分倘若不交给友好的俄国,一定落入英、法的手中。况且这沿海地方人烟稀少,荒凉得很,中国留着它没有什么用处。”
清廷的答复是:请俄国不必操心,如果英、法联军来抢这东北沿海地方,中国自有办法。
伊格那提埃夫又向清廷表示:(一)准备赠送中国若干大炮与小型武器,帮助中国在大沽口对英、法设防;(二)准备叫俄国海军开来大沽口。
他如此表示,兼有威逼与利诱两重作用,清廷仍旧对他婉辞敷衍。他便转而向英、法二使建议:对中国必须采取强硬手段。
等到英、法的联军占领北京,他又向清廷表功,苦心调停。事实上,他的确也劝过英、法二使不可把清朝一脚踢翻,以免失掉交涉的对象,然而英、法本就没有把清朝一脚踢翻的意思。
恭亲王年纪很轻,被他一再恫吓,渐渐感觉到必须先把他打发走,才能专心向英、法二使请求,将联军撤出北京。于是,在中英、中法的《北京条约》签字以后,恭亲王就和伊格那提埃夫签订了《中俄北京条约》(11月14日)。
这《中俄北京条约》共有十五条之多。其中的第一条最重要,把咸丰八年四月二十一日的《瑷珲条约》有关黑龙江以北的文字重新确定,又把原定“共管”的乌苏里江以东,改为完全割让给俄国。
条文说:“此后两国东界,定为由什勒喀、额古纳两河会处,即顺黑龙江下流,至该江乌苏里河会处,其北边地属俄罗斯国,其南边地至乌苏里河口所有地方属中国。自乌苏里河口而南,上至兴凯湖,两国以乌苏里及松阿察二河作为交界。其二河之东属俄罗斯国,二河之西属中国。自松阿察河之源……逾兴凯湖……直至白棱河……瑚图布河……珲春河……至图们江口,其东皆属俄罗斯国,其西皆属中国。”
《中俄北京条约》的第二条,规定新疆的西北边界,以所谓“常驻卡伦”为据,原有的以“边外卡伦”为据的真正边界被无形中取消。
俄国不费一兵一卒,白得了大过东北诸省加上浙江的土地,比起英、法二国,其侵略的手腕更加厉害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