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尔衮死后,阿济格以“同母兄”的地位,企图继承他摄政王的位置。然而阿济格的实力,已不足一旗(被罚夺了不少),远比不上多尔衮当年兼制四旗的雄风。

结果,阿济格失败,被捕下狱,赐死。顺治皇帝亲政。郑亲王济尔哈朗重新得势。此人在顺治元年正月,把辅政的大权拱手让多尔衮一人独揽;在顺治四年七月,连辅政的名义也被多铎代了。(多铎在顺治六年三月去世。)

顺治皇帝恢复三个堂兄弟的亲王原位:褚英的儿子尼堪(敬谨亲王),代善的儿子满达海(巽亲王),阿巴泰的儿子博洛(端重亲王)。这三人本是多尔衮所用,分管吏、户、礼、兵、刑、工六部,被称为“理政三王”。

顺治八年(1615年)二月,济尔哈朗与理政三王,先把掌有兵权的多尔衮死党何洛会,连同何洛会的弟弟胡锡,一并凌迟处死,然后叫多尔衮的旧日亲信苏克萨哈、詹岱、穆济伦,检举多尔衮,说他曾经私制黄袍,上面装了八个“补子”(补子是衣服上的方形的装饰),与黑貂皮的马褂,又储藏了大东珠(朝鲜来的大珍珠)与素珠(纯白的珍珠)。这些,均是皇帝才能用的东西,而多尔衮却用来放在自己的棺材里面。多尔衮而且颇想把正白旗、镶白旗调驻永平,准备篡位。

济尔哈朗与理政三王及所谓内大臣(统率宫内侍卫的大臣),根据苏克哈萨等人的检举,向顺治皇帝上奏,说多尔衮确是大逆不道。他们又补充了一些罪状,说多尔衮生前所用的仪仗、音乐、侍从,以及所住的府第,完全同皇帝所用、所住的一样;说多尔衮追封了自己的生母乌拉纳喇氏为“孝武皇后”,把她的牌位放进太庙,祔享努尔哈赤之旁,僭妄之至;说多尔衮甚至说过,太宗文皇帝(皇太极)按照次序,不该继位;他拿这句话威胁“皇上”(顺治),岂不该死?至于,逼死豪格,娶豪格的寡妇,尤其“悖理”。结论是:“臣等从前畏威吞声,今冒死奏闻,伏愿重加处治。”

年方十四岁的顺治皇帝,觉得济尔哈朗等人所奏颇有理由,便下旨削去多尔衮的追尊之号(成宗义皇帝);把他的牌位与他的生母乌拉纳喇氏的牌位,搬出太庙;不许多尔衮的过房儿子多尔博(多铎所生)袭封为和硕睿亲王,把多尔衮的财产全部充公。同时,把他的所有亲信,除了苏克萨哈等三人之外,一律治罪。于是,刚林、祈充格、谭泰、巩阿岱、锡翰、罗什博尔惠等也一概处死。范文程被革职留任。可怜的是谭泰,他曾经补告多尔衮一状,却讨不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