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立军起事以前,宫崎寅藏在五月下旬随同孙中山到达香港,奉孙之命进广州与刘学询会面,探询李鸿章对脱离清廷有无决心;又奉孙之命带三万元港币到新加坡,劝康有为与孙中山合作;不料到了新加坡,便被康有为指为刺客,通知当地英政府,逮捕下狱。

宫崎寅藏与同行的一位志士吞宇(化名,真姓名待考)被关了几天,提出受审。法官问他:“你是不是一个有钱人家的子弟?”他说:“不是。”法官说:“怎么你身边有三万元(港币)之多?”他说:“本人虽穷,朋友不穷。这三万元是朋友送给我的。”法官说:“你答应给朋友什么利益,才换得了这么多银子?”他说:“利益的交换,是商人的行为。我们志士之间,不讲利益,只讲义气。”法官说:“怎么你的行李也有刀剑?”他说:“这叫做大和魂。”

孙中山在西贡接到宫崎寅藏被捕的消息,特地来新加坡营救,亲自走告英国驻在新加坡的海峡殖民地总督,说宫崎寅藏所携带的三万元是孙中山自己所有,委托宫崎寅藏携带的。总督因此而恍然大悟,晓得了宫崎寅藏是热心于中国革命的日本人,决非李鸿章所派来的刺客。

于是,法官又把宫崎寅藏提出来审问。法官说:“那三万元是你自己的么?”宫崎寅藏说:“既然朋友送了给我,当然是我自己的了。”法官笑着说:“有一位孙逸仙,却说这三万元是他的呢!”宫崎寅藏这才知道,孙中山已经向法院如此自陈。法官继续说:“议政官一致认为你和吞宇是企图暗杀中国改革家,怎么办?”宫崎寅藏表示不服,吞宇也大声抗辩。法官说:“你们的这个罪名,要将来才能判定。现在只判你们妨害治安,驱逐出境五年。”

两人出狱以后,随同孙中山再去香港。这一次所乘的,是日本船佐渡丸。不料到了香港以后,孙中山与宫崎寅藏均不能登陆。原因是,新加坡当局已经打了电报来,告诉香港当局说,孙中山等三人带了三万元在身边,意图革命。(事实上,1895年香港当局对孙中山的五年放逐令业已期满,而且新加坡的法院判决也不该适用于香港。)

孙中山原来的计划,是要在香港登岸,设法进入大陆,到惠州三洲田,亲自率领郑士良所聚集的武装同志起事。受了香港当局的如此阻碍,他只得于阴历六月二十一日在佐渡丸船上召集了一次会议,议决武装同志由郑士良统率,孙中山自己去台湾,找自称同情中国革命的台湾总督儿玉源太郎,接济军火。

在未去台湾以前,孙中山先和宫崎寅藏、吞宇同回日本。

回到日本以后,孙中山住在横滨,宫崎寅藏与吞宇住在东京芝浦,分头筹划一切。自立军起事之前不久,孙中山经由上海,去了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