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在丙申年(1896年)阴历五月间由檀香山去美国,为的是征求同志,募款再举。到了美国以后,在旧金山住了一个多月,又在萨克拉门托(Sacramento)等地分别住了若干天,最后在纽约又住了几个月,却不曾遇到多少能够接受他的革命主张的华侨。
于是,他决定去英国。到了伦敦以后,他常常去拜访自己的老师、曾经在香港西医书院担任过教务长的康德黎博士。康德黎的寓所,在清廷驻英使馆附近。有一天,他在路上遇见广东三水县人邓廷铿。其后邓廷铿在10月11日把他骗进了使馆,关在三楼的一个加了铁窗栏的房间之中。
邓廷铿之所以如此,是奉了清廷驻英公使龚照瑗的命令。龚准备包雇一船,把孙中山秘密押解回国行刑;甚至想先把孙中山毒死,装在箱子里运回中国戮尸。
所好,吉人天相,使馆的一个英国仆人柯尔渐渐表同情于孙中山的遭遇,送消息给康德黎。康德黎邀同另一位英国医士孟生把这件事在《地球报》(TheGlobe)发表,引起了英国人士对清廷使馆的公愤;又写信给当时的英国外相萨里斯伯。萨里斯伯认为清廷的公使馆没有在英国领土之上逮捕人、扣留人与押解人的权力,于九月十七日派员向龚照瑗交涉,要求将孙中山立即释放。龚照瑗只得照办。
1897年出版的《伦敦被难记》英文版封面。
孙中山被释放以后,作函申谢《地球报》及英国舆论界的支持;用英文写了一本《伦敦被难记》(Kidnapped in London),交给汉学家翟理斯(Her-bertGiles)代为发表。从此,英国朝野对于中国革命运动开始有了了解。
孙中山留在伦敦,住了几个月,到大英博物院图书馆去了五十七次,研究各国的革命史与各国现状。他深切地感觉到,西欧各国虽则已经有过相当成功的政治革命,但是社会问题仍有待于解决。中国不该仅仅有一次政治性的革命,应该一劳永逸,除了谋求国家富强与民权发达以外,还要实行民生主义,以与民族、民权问题同时解决,于是创造出三民主义。丁酉年六月初三(1897年7月2日),孙中山离开英国,乘船去加拿大,于九天以后到达蒙特利尔(Montreal)。次月初五,他离开加拿大,在维多利亚城乘船去日本,于三十几天以后到达横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