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着发行再版的机会,我把初版之中,心有未安之处,重新求证。

最重要的一点,是关于黎元洪所统率的第二十一混成协之内的马炮工辎各单位的番号。李廉方与张难先均说是“二十一”;而蒋翊武在作战命令中、熊秉坤在“回忆”的一篇文章中,均说是“十一”。我在初版出书了以后,特地又访谒了万武樵(耀煌)先生,承万先生告诉我:“十一”才是对的。原因是,清廷计划把第二十一混成协在将来扩编为“第十一镇”,所以马炮工辎四个单位的番号就提前用了“十一”。

于是,我在这再版里面,都把沿袭自李、张二人的“二十一”改为“十一”。

我所感耿耿于怀的,是仅仅把各省光复的事列成了一个表。将来,我希望能有时间专写一书,而题之为《辛亥年》,以广州与武昌两次起义为主,把各省各地同胞以及海外华侨的革命运动与立宪运动,都写在里面。

初版之中有若干我自己所不曾校出的错字,也都在再版里改正了。

1966年7月30日

1996年12月12日加以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