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崇祯十三年(1640)秋后到十七年(1644)之初,这不足四年的时间里,子龙在绍兴推官任内。关于这段时间,子龙留下了比较详细的记载。

从崇祯十三年(1640)秋后到十七年(1644)之初,这不足四年的时间里,子龙在绍兴推官任内。关于这段时间,子龙留下了比较详细的记载,同时他的晚辈王沄也留下一篇《越游记》,因此我们对于这时期内他的生活,可以了解得更多一些。

子龙的官职是绍兴府推官。绍兴府治在现在的绍兴市,推官是司法官,是绍兴府专管审判、检察的官,可是因为职务的关系,他还得经常到杭州去。杭州是浙江的省会,除了一般官吏以外,还有专管盐务的内监崔磷。地方官吏到杭州的都得到他那里晋见,事实上他的地位是在巡抚或是巡按御史之上的。思宗时代内监的地位,经过几次的升降。思宗接位的时候,由于他了解到太监魏忠贤的作威作福,曾经把驻在京外的内监全部撤除,这是深得人心的,但是不久以后,他感到京城内外的大小官吏不尽可靠,不能把京外的内监全部撤除,在他的思想意识中,不断跃出这样的呼声:官吏都得为自己的子孙考虑,为了要挣下一份可观的遗产,贪赃枉法,在所难免,可是内监们是用不到为子孙考虑的,因此不可能贪赃枉法,而且随时可以调京考察,这就成为比较可靠的客观条件。思宗一朝,内监的地位,经过几次的大起大落,但是还是以重用的时期为多。由于内监们对于皇帝可以经常见面,直接进言,因此他们在当时的内外行政机构中,树立了一种坚定的威信。当然,这只是一种错误的判断,不一定可以信赖,可是形象一经完成,必然会在大小官员中产生作用。

在杭州城内,崔璘竟成为州县官膜拜的对象。晋见的时候,他们都得献礼、下跪,有的甚至转而请求崔磷的推荐。那时的词汇,称内监为内相,就是说他们在宫中的地位是当时的丞相。这也不完全违反事实,魏忠贤当权的时候,魏藻德不曾仰承他的鼻息吗?那是说,内监的地位,有时竟会远远超过当时的大学士。

可是尽管子龙经常因公到杭州,他从不去谒见崔磷。有人和他说:“还是去一下好,我们真为你担心!”

子龙只说:“要是去给内监屈膝,那倒不如回家好,多少还有一些活路。”他始终没有去,崔璘不久也离开了杭州。

推官只是一名佐贰官,随时可以由长官另行派遣的。不久诸暨县的知县官出缺了,布政司指名要子龙去署理。诸暨县在山区,接连遭到五年的水灾,因此人民的生活困难,打家劫舍的事也就层出不穷。子龙知道当地的土豪,有许多犯了罪,正蹲在监狱里。他把他们找出来,提醒他们自己所犯的赃罪,要他们检举盗贼,立功赎罪。在这里他举行保甲法,要求人民连环互保;实行连坐法,在捕获真盗以后,即行依法处理,地方逐步安定下来。

那时诸暨地方,流行着捏造罪名,进行诬陷的风气,待到官府代为申理,受害的已经家破人亡,无可挽回了。

在子龙到任的初期,一次乡间人击鼓鸣冤。他痛哭流涕地说起儿子被邻居杀了。

杀人是一件重大案件,子龙当然要立刻处理。他问是哪一天谋杀的。

“是昨天。”

“怎样杀死的?”

“用铁锥打碎脑袋的。”乡间人说。

“你家里离县城多远?”

“四十里。”

子龙立即吩咐备马,前往验尸,奇怪的是苦主再三提出,道路艰险,不敢劳驾,这就益发引起子龙的怀疑。可是他坚持要去。衙役们打着灯笼火把,子龙跨马,连夜前进,果然是一具男尸,他是苦主的儿子,但是因痨瘵病死的,已经好几天了。经过审讯,这才理解到两方本来是冤家,恰好这家的孩子死了,因此把杀人的罪名嫁祸给对方,那时重则监禁,可以趁此报复;轻则和解,也可以得到赔偿。不料子龙连夜赶到现场,做出适当的处理。

诸暨是有银矿的,矿场就有好几十处。万历年间,曾有内监到此开山,后来封闭了。矿场的周围,便成为游民麇集的所在,这时已经聚集到数千人。子龙为了预防变乱,一边对于头头进行法办,一边却对群众进行疏散。正在推进的当中,一位武官手持巡抚熊奋渭的指令,大意说是饥民无所得食,只能由他们进行淘沙,一边解决衣食的问题,一边也可为国库增加一定的收入。他最后指明“事或可行,仰该县条陈利害,即日上报”。子龙仔细一看,指令是确实的,关防也符合,可是事件还不尽可信,因此一边吩咐属员热忱款待,一边具文上报,探询是否属实。及至巡抚衙门正式公文下达,这才知道指令是捏造的,什么“救济饥民,增加收入”也是虚伪的。这才把那位冒官诈骗的犯人,依法处理。

崇祯十四年的正月,子龙到杭州贺节,回诸暨的时候,正值大雪封途,山路皆断。子龙驰车直前,一路看到饥民千百为群,肩上背着米袋,手执长刀。

子龙停下车,问道:“你们准备怎样?”

百姓认识是陈知县,可是他们并不害怕,只说:“粮食没有了,店铺也不开市,只有到大户家里分粮。”

子龙对他们进行劝解。他和他们说这样做是犯法的,可是生活正在威胁着他们。死亡就在眼前的时候,人民是不考虑犯法不犯法的问题的。在这个情况之下,子龙赶快到诸暨县,一边把为首的乱民处分,一边下令把四郊的义仓全部打开,按照米价七折出售。

那时还是17世纪的前期,子龙和人民的认识水平,都受到时代的限制。土地是私有的,土地上产生的粮食也是私有的。减价出粜是按照什么价格呢?按照生产成本减折吧,那时对于粮食的生产成本还没有估计的依据;按照当时的出售价格减折吧,那么在奸商哄抬价格以后,即使按照七折出卖,还是于囤积粮食的地主有利。从我们今日的认识看,无论子龙有怎样的好心肠,他还是站在地主立场上考虑问题。作为地主,他必然也拥护地主的利益。处分乱民,固然意味着血腥镇压;七折出售,依然维护着地主的固定利益。当然,这是从今天的认识考虑问题,子龙的认识不可能超越他的时代。要拿我们此时此地的认识衡量子龙的言行,那很可能走上时代错误的道路。

子龙初到诸暨的时候,他估计到丰收以后,必然会出现灾荒。他和当地人民讨论,认为藏在公家容易发生损失,不如藏在民间。最后确定由地主们量力储备,待到粮价暴涨以后,减价出卖。万一遇到天幸,没有缺粮的现象,那时由地主们自行出售,县官不加限制。经过这次的商谈,各乡储备的粮食,总共一万多石。崇祯十四年的正月,子龙亲自到地主家商量,其结果是有些富户把粮价压低十分之三,开仓出售;有些捐出粮食十分之三,开设粥厂,进行施粥,这些都由县内的举人、秀才们出面主持。子龙又提出几千两的公款由商人到外县购粮出售,所得利益,一半给予商人,一半举办人民的公益。

诸暨的情况安定下来,但是灾荒正向诸暨的邻县发展。浙江省的长官因此把诸暨的经验,再向邻县推广,子龙也就由诸暨调向四围,主持救灾的工作。子龙这就著了草鞋,手持竹杖,踏遍浙东的各县。人民由于生活的艰苦,由灾情的蔓延转变成为病情的蔓延,子龙创办病坊,由名医对人民进行治疗,这就是现代的公立医院。人民生活艰苦,因此孩子们更苦了,子龙创办了育婴堂,待孩子们成长以后,由其父母或他人领回抚养。据子龙的估计,在这一年的灾荒中,用米七万五千石,活人十余万;病坊施药一万余剂,救活一千余人;育婴堂救活弃婴三百余名。

子龙的本职工作是绍兴府推官。这是现代司法官的工作,现代分为审判和检察,处理民事和刑事审讯的工作,旧时代是不分的。既然是官,当然就有官的身份,经常是威灵显赫,舆从森严,老百姓看到,都感到毛骨悚然。子龙是官,但是他还没有忘去自己是从人民中出身的。可能他还记得江南的一位老名士归有光做官时的态度吧。有光在处理诉讼案件的时候,有时竟把原告、被告喊到面前,和颜悦色地和他们叙述家常。他是昆山人,在长兴做官,这两地都属于吴语区域,在方言上本来没有太大的区别,可是由于他反复唠叨,因此他的絮语出了名,成为一时的话柄。子龙也曾经叙述自己的经过:

……越李历数人,大约欲以风裁见,不无稍自倨重。舆从多光丽,掾史舆台因以耀小民,见者恒惴惴。予性既坦易,少威仪,不立章程,小民可以不时见,讼狱以数言决,每以善言解谕之,使各悔过以去。苟非大过,鞭扑之声,竟月不闻也。又不轻拘摄,虎冠者眈眈无所事,终日假寐,或荷锄去耳。出则禁呵殿,前导不过五人。时游山泽,与诸生高论清言,人不知为官长也。唯奸吏、刁奴之戕民者,逆子、傲弟、妒妇之败伦捍化者,虽豪户大家,必破柱求之,穷治乃已;朔望集啬夫、三老,讲圣谕六言,则令其人跪听,必宗党邻里保其改过始释。吴越邻壤,饔飧之需半给于家,官厨萧然,门多鸟雀,民颇信之,故时行度外事,开隙权势,卒不能夺众论也。

在绍兴推官任内,子龙虽然署理过诸暨县知县,不过这是偶然的,他的大部分时间,还是在绍兴度过。旧时代的官衙,一般都是比较宽大的,除了审案的大堂以外,有书房(清代称为签押房),有内宅。行政官还有幕友(清代称为师爷)办公和自己寄宿的住房。推官只是知府的属官,可是同样也有内宅和书房。崇祯十六年,子龙的学生王沄曾经到过绍兴,在子龙衙内住过数月,留下一篇《越游记》,因此我们对于子龙当时的生活,可以了解一些。

绍兴知府的公署在城内卧龙山之下,推官的衙门在其西,称为宛委斋。子龙到任以后,在斋前建立清音堂,堂额是黄道周用八分书题的。抱柱是一副对联,上联“爱物若驺虞”,下联“指佞如屈轶”,也是道周写的。清音堂一排五间,子龙住在上首,王沄到了,在下首住下。满屋都是书籍,由于推官的公事不多,因此子龙清早起身,很快就把公事处理完毕,这就回到清音堂,开卷读书,依然是书生本色。在他读到高兴的时候,他就把王沄喊过来,两人共读。有时需要检书的时候,他经常吩咐王沄去检。子龙说是某书某卷,很少有错误的。

子龙有时也要著作诗文,他经常是端坐凝神,一些声音也没有。间或徘徊一下,随即下笔疾书。那时他就得高喊一声,王沄随即过来,他们同时朗诵,总得把这一篇作品仔细玩味一下。有时子龙对王沄说:

“来呀,这一次你代我拟一篇。”

王沄当然不敢轻易接受,可是子龙还得让他下笔。在诗文定稿以后,他对王沄着实称道一下。

这时,绍兴府的一位刘宗周罢官家居,他是当时的大臣,和黄道周齐名的。崇祯十四年建州的军队对于明朝发动又一次的进攻,思宗临朝而叹,当时宗周任左都御史,他提出几项主张:一、表扬死守畿南的总督卢象昇;二、追戮误国的大臣杨嗣昌;三、逮捕不服调遣的悍将左良玉。其次他请思宗要做几件事:一、防守山海关以备反攻;二、防守潞州以备李自成的偷渡;三、防守通州、天津、临清、德州以备南下。特别是最后一条,因为当时从长远利益考虑问题的人,认为北方已经成为国外、国内双重进攻的目标,附近的山东、山西、河南随时受到威慑,京城既然无形地成为孤岛,不如向南京撤退,以江南、闽浙、湖广等比较完善的区域,作为后方,形成负隅之势,可以随时出击,保证中央的安全。

宗周毅然地说:“十五年来,皇上处分未当,造成今日的败局。不追求祸根,改弦易辙,要以一切苟且的政策,补救现今的缺漏,不是长治久安之道。”

思宗的脸色变了,可还是忍耐着。他问道:“以往的无从追悔了,现在要考虑善后之道。”

“善后之道,”宗周继续说,“要请求皇上开诚布公,以好恶公诸天下,以人才问诸国人,进贤才,开言路,次第与天下更始。”

“目下烽火直逼北京,国家败坏已极,那应当怎样办?”

宗周说:“武备必先练兵,练兵必先选将,选将必先择总督和巡抚,择督、抚必先择吏、兵二部尚书侍郎。宋人说过:‘文官不要钱,武官不惜死,则天下太平。’这两句话在今天还有深刻的意义。一般的言论,只论才望,不问操守,可是没有操守不谨而遇事敢前、军士畏威者。若徒以议论便捷,举动恢张,称曰才望,取爵位则有余,论事功则不足,于成败没有什么作用。”

思宗又说:“事变之中,先才后守。”

“前人败坏皆由贪纵使然,所以从济变言,更应当先守后才。”

“大将别有才局,不是仅凭操守可以成功的。”思宗说。

宗周接下又说:“他不具论,即如范志完从辽东总督进为督师,担负着对建州作战的重任,可是操守不谨,大帅偏将,无不以贿进,所以三军解体。由此看来,还是操守为主。”

说到这里,思宗的颜色转得平和了,只是说:“知道了。”

宗周因为给事中姜埰、行人熊开元以建言下锦衣卫狱,他提出“二臣以建言获罪。本朝没有言官下狱的,有之自二人始。皇上度量卓越,狂妄如臣宗周,赣直如臣黄道周,蒙皇上之恩,不加贬斥;可是二人不幸,不蒙法外之恩”。

思宗说:“道周有学有守,非二人可比。”

“是的,二臣诚不及道周,但是朝廷待言官有体,言可用用之,不可用当置之。即有应得之罪,亦当付法司。今遽下诏狱,终于国体有伤。”

宗周的言论,直接触犯了思宗。思宗怒声道:“法司、锦衣卫,同样是刑官,何公何私?还有,对于一二言官,加以处分,何至遽伤国体。有如贪赃枉法,欺君罔上,都可以不问吗?”

“锦衣卫都是膏粱子弟,”宗周说,“听内监们指使,懂得什么礼义?皇上对于贪赃枉法,欺君罔上,同样也应当交给法司处分的。”

思宗蓄怒已久,现在再也忍耐不下去了,大声说:“刘宗周这样偏执,怎么当得起左都御史之职?着即革职拿办。”

皇上的震怒是无法挽回的,可是宗周的声望,在当时是众心所归,怎么办呢?内阁大臣在思宗面前再三解救,最后给予革职为民的处分。

崇祯十六年,宗周回到山阴,进行讲学。明代是一个讲学盛行的时代。所谓讲学,都是讲的立身处世之道,和我们这个时代所说的讲学是不一样的。刘宗周回到山阴故乡,由于乡里故旧的进见,他和他们讲了些做人的道理,以后在大戢山立证人书院。称为戢山书院。黄宗羲明儒学案》卷六十二有《戢山学案》,这里录取宗周语录一条:

古人济大事,全靠脚跟定,只是不从身家名位起念,便是。凡可夺处皆是此等作祟也。诚极则精,精极则变,一切作用皆从此出。诚中之识见是大识见,诚中之担当是大担当。故君子非有才之难而诚之难。

这实在是有见之言。明代末年,黄道周、刘宗周确实已经做到有胆有识、忧国如家的地步。他们为了国家的前途,献出了自己的生命,这是道学家的两面光辉的旗帜。子龙受教于黄道周;到了山阴,又从宗周讲学的当中,亲受教益,这就必然把他的思想意识极大地推进了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