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大学的时候,有一次和男友陪一位从中国来的年轻研究生共进早餐。我已经不记得他的姓名,只记得他到哈佛大学做一天左右的访问。我当时的男友大卫是个白人,他学过中文,对中国事物(包括我在内)很感兴趣,所以通过一个学术交流计划,自愿留这位研究生过夜。
剑桥市那天清晨是个典型的新英格兰大冷天,我们三人坐在几乎是空荡荡的餐厅里用餐。我心想,这又是轻松平常的一顿早饭,我可以在那儿看报纸,为即将来临的课程忧心,而且大部分时间不用和大卫或那位来访的学生交谈。我与他见面只是为了吃那顿早饭,而不是像大卫那样,觉得从中国来的人多么新鲜。
当我起身再去倒些咖啡的时候,那人用中文对大卫说:“她已经不再是中国人了。”
后来,大卫告诉我这件事,我听了勃然大怒。这个人有什么权力说那种话?他怎么知道什么叫作中国人,什么不叫中国人?难道只因为我生长于西方,不在中国长大吗?
当我阅读徐志摩在西方的求学经历时,我对这人所下的评语做了许多思考。徐志摩1918年远赴美国,一年后自克拉克大学毕业,又在纽约哥伦比亚大学取得政治学硕士学位,接着开始攻读博士。1920年10月,他凭着一股冲动放弃美国学业,漂洋过海到英国。他本来打算跟着伯特兰·罗素读点书,却发现罗素当时根本不在英国,而且因为在战时主张和平,他已经被剑桥大学除名。失望之下,徐志摩到伦敦政治经济学院注册了学籍。他在那儿遇见了狄更生,后者安排他到剑桥大学王家学院就读。
1989年夏天,我漫步于剑桥大学壮观的草坪和中世纪的纪念碑间,心中想象着徐志摩在1921和1922年间必然曾于此地造成轰动。根据记载,瑞恰慈(I. A. Richards)曾邀请徐志摩参加“异端社”(Heretics’Club)这个专门讨论韵律学和翻译的文学圈子的活动;之后福斯特(E. M. Forster)描写过,与徐志摩见面是他毕生最兴奋的事情之一;出于对徐志摩的仰慕,狄更生也一直戴着徐送他的瓜皮帽。
徐志摩的那些西方朋友一定觉得,他同时带着异国情调和堂吉诃德式的气质:一个头脑聪明、个性浪漫、在西方发现了同类质趣与传统的中国人。我认为徐志摩拥有东西方最优秀的特质,很羡慕他能如此融入西方世界,做得比我这个成长于西方的人要好。他是如何与西方人成为朋友,而不是被他们喊成“清客”、加以辱骂的?他似乎拥有一切:中国人推崇他,西方人也欣赏他。
难道他是用一种对待自己同胞时所没有的盲目态度去接纳英国人的?我大部分朋友也不是中国人,这是否意味着我和徐志摩一样,都是为白色脸孔着迷的人?
念大学的时候,我很羡慕那些只和自己人搭上关系的中国人。他们彼此以中文交谈,结成一大伙四处晃荡。他们看起来总是那么自在满足,而每当我和其他中国人在一起时,就会情不自禁地忸怩起来,担心我们在校园漫步的时候,别人会当我们是外国人或局外人。
当我与西方朋友一起走过一群中国人身边时,我又没办法不好奇他们对我持何种看法。他们会认为我鄙视自己的传统吗?我和什么人在一起都有问题。譬如说,如果我走进一家中餐馆,服务生马上跟我说起中文的话,我就会有压迫感;要是他不跟我讲中文,我也同样觉得不安。
我想和华裔男子约会,也想和西方男子交友——前提是后者对中国略有认识。而那些主要和华裔女子约会的西方男子也令我疑窦丛生。这些人认为我们华裔女性比美国女人更卑躬屈膝、有异国风情吗?更教我生厌的是那些自称对中国极感亲切,以至自认为比我们自己更了解中国人的老外。而最令我痛恨的,是那些斗胆想对我剖析我自己的人,无论男女。
我们搬到一个叫作沙士顿(Sawston)的小镇,那地方离康桥大学大概有六英里远。多亏狄更生,徐志摩就要在这所大学的王家学院当文科特别生了。我们租了间有两个卧房和一个客厅的小屋,从客厅的凸窗可以俯视一条都是灰沙的小路。我们住的那条街只有三栋房子,环绕在我们四周的是羊儿吃的青草地。屋子后面通向一座高起的阳台,再走远一点儿,有个旁边长满杂草和灌木的池塘,就和张家合院后头一样。
起初,我希望学点儿东西。徐志摩请了个女老师来家里教我英文。后来英文课半途而废,因为那个女老师埋怨她要走的路太远,当时我已经学完字母表,会讲“早安”和一点点会话。我事后才纳闷,为什么我没有坚持要她或是徐志摩让我继续上课。不过,那时候有太多事要忙了:买东买西,打扫内外,还有料理三餐。
我来英国本来是要夫唱妇随,学些西方学问的,没想到做的尽是清洁房子、洗衣服、买吃的和煮东西这些事。许多年以后,我和第二任丈夫苏医生一起回沙士顿,很讶异当年自己是如何在那小屋里安排每天的日子的。我好像家乡的用人一样,坐着公共汽车去市场,再拖着食物回家里。有几个星期,我们接到徐家寄来的包裹,里头装了些中国土产和烹饪配料,可是大多数时候,我都是靠自己张罗吃的。我不晓得自己是怎么办到的。当时我啥事也不懂,又老是缺钱用,徐志摩给我的生活费几乎不够支付家用。市场离家很远,所以我大部分时候都仰仗一个把货车停在我们家门前,卖我新鲜食物的菜贩。那时候,我知道的事情真是少啊!我记得我们客厅的壁柜里有个奇怪的机器,我不晓得那是吸尘器,所以一直用扫把打扫。
那时我有没有想过我们夫妻都到西方以后,丈夫对我的态度会有所改变呢?在中国,夫妻之间应该保持距离,尤其是在公婆面前,以表示尊重。可是在西方,就我们两人一起,徐志摩和我本来可以为所欲为。不过,只有徐志摩做到了,他爱来就来,爱去就去。虽然如此,他总是在家吃午饭和晚饭,也许是因为我们太穷了吧!如果饭菜好吃,他就一句话都不讲;要是饭菜不好,他也不发表意见。他的心思飞到别处去了,放在书本与文学、东西文化上面。
今天你们年轻人知道怎么样讨论事情,像你大概就会尝试和你先生商量大小事情,可是当年我没办法把任何想法告诉徐志摩。我觉得我找不到任何语言或辞藻说出:我知道自己是旧式女子,但是若有可能,我愿意改变。毕竟我人在西方,可以读书求学,想办法变成饱学之士。可是我没法子让徐志摩了解我是谁,他根本不和我说话。我和我的兄弟可以无话不谈,他们也和徐志摩一样博学多闻,可是我和自己的丈夫在一起的时候,情况总是:“你懂什么?”“你能说什么?”他骑着自行车往返于沙士顿火车站和康桥之间,有时候乘公共汽车去校园。就算不去康桥,他每天早上也会冲出去理发,我完全不能理解他这个习惯,觉得他大可以简简单单地在家修剪头发,把那笔钱省下来,因为我们好像老在等着老爷寄支票来。可是,徐志摩还是我行我素,做了好多我无法置喙的事情。
就拿郭君作例子吧。他的名字叫郭虞裳,我搞不清楚这个人为什么会有一天出现在我们家,然后就搬进来和我们同住了。起先,我以为是徐志摩需要那笔房租。现在回想起来,又认为大概是郭君一直独居,而徐志摩告诉他,住在一间有人烧上海菜给他吃的房子,日子会好过得多;也可能是徐志摩不想和我大眼瞪小眼地独处。总之,郭君住进了另一间卧房。在这之前,徐志摩一直用那间房当书房。郭君不常去康桥,而是整天待在房里用功。所以,如果他要散步的话,有时候会和我一道去市场,或是到杂货铺帮我取些东西。我感谢有郭君为伴,至少他会和我聊聊。
我白天很少看到徐志摩,他总是在学校。不过,有一次他带我去康桥看竞舟,还有一次带我去看范伦铁诺的电影。我们必须得在白天去看电影,因为晚上没有大众交通工具可搭。我们本来打算去看一部卓别林的电影,可是在半路上遇到徐志摩的一个朋友,他说他觉得范伦铁诺的电影比较好看,徐志摩就说,哦,好吧。于是我们掉头往反方向走。徐志摩一向是这么快活又随和。他是个艺术家兼梦想家,而我却完全相反。我们本来要去看卓别林的电影,结果却去了别的地方,这让我不舒服。当范伦铁诺出现在银幕上的时候,徐志摩和他朋友都跟着观众一起鼓掌,而我只是把手搁在膝盖上,坐在漆黑之中。
我们在沙土顿的生活过得穷困潦倒。如今我一读到描写康桥的文章,就会想到当初我可以做的种种有趣的事情。我可以沿着几座古桥散步,欣赏那群建筑的结构;也可以坐在康河岸上纯粹享受自然。在硖石的时候,我渴望出门四处逛逛看看,可是家人不准我单独上街。到了沙士顿,我有出门的机会,却没有出去。
随着夏日的热浪来袭,我身上出现了有小生命的征兆。我从怀阿欢的经验确认了早上出现的反胃和虚弱的症状。在硖石的时候,我想要也需要生孩子;而在沙士顿,我不知道要怎么办。怀孕期间我要怎么料理家务?我能在这儿养孩子吗?我有必要回硖石吗?为了要怎么样把这消息透露给徐志摩,我左思右想了好几天。有天下午,我趁郭君出门时跟他说了大概。
徐志摩听了立刻说:“把孩子打掉。”
我这辈子绝没料到我会得到这种反应。就我所知,打胎是有生命危险的,只有濒临绝境的女人(有了外遇,或者家人快要饿死、喂不饱另一张嘴),才会冒险打胎。
于是我说:“我听说有人因为打胎死掉了。”
徐志摩冷冰冰地答道:“还有人因为火车事故死掉呢,难道你看到人家不坐火车了吗?”说完就没耐心地别过脸去。
“可是我要去哪里打胎?”我问。
他摇摇头说:“你会找到地方的,这种事在西方是家常便饭。”
在中国,生孩子是件有福气的事,特别是生男孩。为了延续香火和敬奉祖先,有必要生小孩。我父母和公婆知道我又怀孕了,一定会高兴得跳起来。可是徐志摩并没有考虑这些,他从西方撷取了另外一种习俗,要我把孩子打掉,好像生下这孩子是个耻辱似的。要是我们的双亲知道他把另外一个孙儿从他们手上夺走的话,他们会说些什么呢?
与我们相邻的房子住了一对姓胡的中国夫妇,两人都在康桥读书,而且是听了徐志摩的建议,搬来沙士顿的。他们家距离马路比我们家还远,所以他们经常穿过我们家后院去学校。和徐志摩谈过这件事的第二天,我在后面阳台晾衣服的时候看到了胡太太,就对她招了招手。
过了几分钟,她攀上阶梯,走到阳台和我寒暄:“你好忙啊,就跟平常一样,我方才还在想,去城里的时候要顺道问候你呢。”
那天我一整个早上都在想打胎的事,而且决定要问问胡太太,看她在这方面知道些什么。我想尽快打听到消息,以防徐志摩再问起我这件事。
胡太太漫不经心地倚着阳台的栏杆,摆出一副好像我们天天都讨论打胎的模样说:“这个,今年伦敦才刚成立了第一家节育诊所,你说不定可以到那儿打。”
我问:“可是安不安全呢?”同时烦躁地看着正在晾晒的一块桌布上假想的污点,好躲避胡太太探询的目光。
“我不晓得,”她回答,然后好像在回想某件事情似的顿了一下,“说老实话,我听说到法国打胎比在英国打安全。”
接着,她用已经要结束这段谈话的语气强调说:“所以啊,如果我是你的话,我会去法国打。”
说完,她就走下阳台阶梯继续上路了,我向她道谢。我看得出来,打胎这件事对她来讲似乎是个相当容易的决定。我很好奇她是怎么知道所有信息的。难道她自己打过胎?是不是所有中国女人一搬到西方就做这种事?
我搞不懂了。我们的小孩是老天爷送给徐家的礼物,为什么会有人想毁了他?身为这孩子父亲的徐志摩,怎么可以如此无情?如果他担心我没办法在西方抚养这孩子的话,我为什么不干脆回硖石生算了?
在我们整个婚姻生活里,徐志摩和我从没有深切交谈过。可是,因为是我哥哥帮我挑上他的,而且我知道他的家庭教养和背景,所以我信赖他。我认为他是个值得尊敬、对家人和宗亲诚实无欺的人,所以我期望自己下半辈子都顺着他。在徐志摩告诉我去打胎以前,我心里从没动过怀疑他的念头。
可是,过了这些日子以后,我发现自己怀疑起这个让我怀了他孩子的男人。难道我一直看错了徐志摩,一厢情愿假想他是个以学术才华光宗耀祖、事父母至孝、为人正直的丈夫吗?如果是这样,那么四哥、老爷和老太太也走眼了。我没法子相信这点。
假如徐志摩的一言一语暗示了他的想法或态度的话,他就不是我所嫁的那个人,也不是那个为了尽孝道而写家书给父母、顺从他们的愿望待我如妻子的人了。他变得完全不一样了,不只是衣着西化,连想法也洋化。我被他这种转变搞糊涂了。这变化是怎么发生的?难道是他的朋友,比如狄更生,还有其他我不认识却听到他和郭君谈及的人造成的吗?还是他求学和读书造成的?这是令徐志摩改变的原因吗?
二哥在西方待的时间比徐志摩久,他的态度并没有变这么多。这也许不是时间的问题,而是个人的问题,是一个人接不接受改变的问题。从小,我就听二哥说我生在一个变迁的时代,如果是这样的话,也许现在正是我应该积极寻求内在改变的时机。假如我不想让徐志摩与我愈来愈疏远的话,我应该做的也许是:抛开信仰,打掉孩子。我决定这么做,不是为了顺从他,而是为了体谅他。我要尽最大努力去打胎,即使冒生命危险也在所不惜。
9月初的时候,我还没去打胎。老爷和老太太按月寄来的支票到了,过了没多久,还随船运了一个冬瓜和别的中国蔬菜来。打胎的费用太贵了,我开始显怀,心想徐志摩会处理这事吧。虽然我已经准备好打掉这孩子,可是徐志摩却没再提起。我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我希望他已经改变心意。不过,另外一件从我到西方以后就一直隐藏在幕后的事情,这时候碰巧浮现到幕前了。
有天早上,徐志摩对我宣布:“今天晚上家里要来个客人,她是从爱丁堡大学来的一个朋友,我要带她到康桥逛逛,然后带她回来和我一道吃晚饭。”
我们家里从没来过客人,所以我很惊讶。可是我只对徐志摩点了点头,问他想要什么时间开饭。
他说:“早一点儿。”我就告诉他五点吃饭。
他说:“好。”然后匆匆忙忙理发去了。
我那一整天都在打扫、买菜、准备晚饭。你知道我脑子里有什么念头吗?我以为我要和徐志摩准备娶来当二太太的女朋友见面了。
打从我到西方的第一刻起,还有看到徐志摩和他朋友在公共汽车里聊天的样子时,我就知道他心里藏了个秘密。后来住沙士顿的时候,看到他每天一吃完早饭就赶着出门理发,而且那么热心地告诉我,我也不知怎么搞的,就猜到他这么早离家,一定和那女朋友有关系。
几年以后,我才从郭君那儿得知徐志摩之所以每天早上赶忙出去,的确是因为要和住在伦敦的女朋友联络。他们用和理发店在同一条街上的杂货铺当他的地址,那时伦敦和沙士顿之间的邮件送得很快,所以徐志摩和他女朋友至少每天都可以鱼雁往返。他们信里写的是英文,目的就在预防我碰巧发现那些信件,不过我从没发现过就是了。
当时我并不知道有这回事,只晓得徐志摩要带个年轻女子回家吃晚饭。我只猜到他有女朋友,而且想知道他会不会试图对我吐露这事实。他大可以干脆一点儿,向我宣布她是谁,然后叫我接受她:这是中国人的一套。就算我给他生了儿子,他还是有资格拥有别的女人,不管是像老爷那样和她们玩玩了事,还是娶来做小老婆都行。
徐志摩要我们这两个女人碰面这件事情,给了我这样的暗示:她不光是他的女朋友,而且很有可能变成他第二个太太,我们三人会在这异国他乡同住一个屋檐下。梁启超的小太太就是他在日本求学的时候嫁进他家的,徐志摩显然也会如法炮制。
我那一整天都面临着徐志摩女朋友的威胁。她正在英国一所大学读书,所以比我有学问多了。我料想她会讲流利的英文,也可能和徐志摩一样雅好文学。那她家人是谁?是哪个地方的人?他们认识谁?她兄弟又是何许人?
有一会儿,我想到徐志摩的女朋友说不定是个洋女人。他认识不少洋妞,说不定迷上了她们豪放的举止,大笑时把头往后一甩的姿态,还有穿着露出脚踝的裙子的模样。可是我很快又打消了这念头:不,那不可能,没有外国女人会同意以二太太的身份嫁进一个家庭的。
于是我发誓,我要以庄重高贵的姿态超脱徐志摩强迫我接受的这项侮辱,对这女人的态度要坚定随和,不要表现出嫉妒或生气。我从早到晚不得不一再给自己吃定心丸:我在徐家的地位是不会改变的。我替他生了个儿子,又服侍过他父母,我永远都是原配夫人。
说也奇怪,我竟然想不起那晚来访的女人的名字,干脆叫她明小姐好了。我唯一真正记得的一件事,是她的外表。她非常努力地想表现得洋里洋气,头发剪得短短的,擦着暗红色的口红,穿着一套毛料海军裙装。我顺着她那穿着长袜的两条腿往下看,在瞧见她双脚的时候,惊讶得透不过气来,那是双挤在两只中国绣花鞋里的小脚。原来这新式女子裹了脚!我差点儿放声大笑。
所以,她根本不是我盼望看到的那种女人,我还以为她百分之百的新潮呢。后来的事实证明,我猜得没错。只不过,徐志摩的女朋友是另外一位思想更老成、长相更漂亮、双脚完全自由的女士。这个明小姐根本不是徐志摩的女朋友,但我当时并不知道这件事。
我们四人(连郭君在内)坐在一起吃晚饭。明小姐说她也是在上海市郊长大的,而且提到了我认识和不认识的几家人。她父亲在外交部任职,可是我没听说过他。我只有一个想法:如果明小姐家里这么新潮,肯让她只身到海外求学,为什么还把她的脚缠了?
后来,徐志摩、明小姐和郭君开始讨论英国文学,言谈间中文里夹满了英文词,所以我几乎没法听懂他们的谈话。我注意到徐志摩说话的时候不停地看着地板,偷窥明小姐的脚。于是我不由自主焦躁地把我的大脚伸到桌子底下,差点儿就踢到徐志摩。他为什么如此平起平坐地对待她?她看起来是这么特异,那身外套和裙子与她的小脚摆在一起,完全不相称,而且根本不成比例。她父母看到她那样子把两只脚露在外面,会做何感想?
徐志摩把我给弄糊涂了,这难道就是他到伦敦两年来一直约会的女人吗?为什么是她?他老是喊我“乡下土包子”,如今他带回来这么个女人——光看她那双脚,就显得比我落伍了。是,她受过极好的教育,可假如徐志摩打算接受这种女人的话,他为什么不鼓励我向学?为什么不让我学英文?为什么不帮我变得和普通大脚女子一样新潮?
为什么徐志摩想要这个女人进门?他没有小心看紧荷包,现在家里又多了张嘴要喂。我脑海突然掠过一个念头:徐志摩要我去打胎,是不是想把这女人带进家里取代那孩子?想到这儿我都想哭了。这女人对家里会有什么超过孩子的贡献吗?她是谁呀?我看她才不三不四。有了那双小脚,她只会给我制造更多家务事,我还是得一手包办买菜、打扫等种种事情,而且得像服侍老太太那样伺候她。
吃过晚饭以后,徐志摩把明小姐送到火车站,郭君回房休息。我被那个晚上搞得心烦意乱,笨手笨脚慢吞吞地洗着碗盘。徐志摩回到家的时候,我还在厨房洗碗。他一副坐立难安的样子,在我身边转来转去。我对他气愤、失望、厌恶之至,差点儿说不出话来。我洗好碗盘以后,徐志摩跟着我走到客厅,问我对明小姐有什么意见。
虽然我已经发誓要采取庄重随和的态度,可是因为脑子里有太多念头在打转了,就冲口说出心里出现的第一个想法。因为我知道我应该接受他挑选的小太太,我就说:“这个,她看起来很好,可是小脚和西服不搭调。”
徐志摩不再绕着客厅走来走去,他把脚跟一转,好像我的评语把他的烦躁和挫折一股脑儿宣泄出来似的,突然尖叫说:“我就知道,所以我才想离婚!”
这是徐志摩头一次对我提高嗓门。困惑、惊讶、恐惧一起袭来,我从后门逃了出去。我得好好想想,一个人静静。夜晚冰凉的空气冲进了我的肺里。
徐志摩一路追着我到阳台,气喘吁吁地出现在我身边说:“我以为你要自杀!”
他以为我太保守,所以担心我会一头撞到阳台栏杆上。我望着外面黑暗的夜色,又回头看着徐志摩那张被客厅透出来的灯光照亮的脸。那一刹那,所有事情——我们之间的痛苦、误解、分歧——好像都荒唐地凑在一起了。
当天晚上我上床的时候,徐志摩还在客厅用功。不过,到了三更半夜,他蹑手蹑脚进了卧房,在低下身子爬上床的时候拽了拽床单。他背对着我睡下,身体轻轻擦到我。我虽然知道他是不小心的,却有一种这是我们身体上最后一次接触,也是在向我们那段可悲的亲密关系挥手告别的感觉。
事后我们有好些天没说话。虽然这一点儿也不新鲜了,可是我还是觉得那种死寂快教人受不了了,徐志摩那天晚上说话的声音在我脑中回荡不已。以前他从没那样发过脾气,这很明显地表露了他沮丧的程度;而他在要求我离婚的那一刻,已经把我们生活的次序破坏掉了。我现在没办法拿捏他的脾气了。他说话的时候,我怕他会再提高嗓门;不说话的时候,我又担心他什么时候会再那样。我仔细察言观色,注意他一举一动。每当他离开饭桌跨出大门的时候,他好像急躁、紧张,又怀有目的似的。有天早上,他头一次完全没碰早饭就走了,我从屋子前面的大窗看着他踩着脚踏车踏板顺着街道离开,心想不晓得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
他要离婚?为什么?难道他觉得我没好好服侍他或是他父母吗?他是不是以为我不愿意接受小太太?我觉得和徐志摩谈离婚的事一点儿意义也没有,有人会谈钱的问题或是早饭要吃什么,可是不会商量离婚的事情。如果徐志摩已经说了他要离婚,商量也为时已晚。
这样大约过了一星期,有一天,徐志摩就像他当初突如其来要求离婚那样不告而别了。他第一天、第二天,甚至第三天没回家,我都还以为他可能去伦敦看朋友了。陪我买菜的郭虞裳虽然还住我家,可是连他也不知道徐志摩的行踪。我的丈夫好像就这样不见了。他的衣服和盥洗用具统统留在家里;书本也摊在书桌上,从他最后一次坐在桌前以后就没碰过。我知道,要是徐志摩早就计划离家出走的话,至少会记得带他的书。
一个星期过完了,他还是不见人影。郭君好像猜到事有蹊跷,有天一大早便带着箱子下楼说他也非离开不可了,说完就走。
这时候,怀孕的身体负荷让我害怕。我要怎么办?徐志摩哪里去了?我没法子睡在与他共枕过的那张大床上;穿过屋里的房间时,总觉得自己会尖叫失声。我完全孤立无援。
待在那屋里的那些日子太恐怖了。有一回我从后窗往外瞄了一眼,看到邻居从草地过去,竟然吓了一跳,因为我有好几天没看到别人或跟任何人讲话了。我也不想过去告诉他们这件事,因为我不觉得这件事情与他们有什么相干。
回想在硖石的时候,当日子一天天变暖,附近的西湖出现第一只游船后,我们就会换上轻薄的丝绸衫或棉纱服,用人也会拿来一堆家人在夏天用来纳凉的扇子。托盘里摆着用牛角、象牙、珍珠和檀木制成的折扇:九骨、十六骨、二十骨或二十四骨的扇子是专给男士用的,因为女士从不使用少于三十根扇骨的扇子。有的扇面题了著名的对子,有的画着鸟、树、仕女和各种东西。
我们整个夏天都用扇子在空中扇着,天气逐渐转凉以后,就把扇子收在一边。所以中文里面有个说法,可以拿来形容被徐志摩孤零零丢在沙士顿的我:我是一把“秋天的扇子”,是个遭人遗弃的妻子。
就在这个时候,我考虑要了断自己和孩子的性命。我想,我干脆从世界上消失,结束这场悲剧算了,这样多简单!我可以一头撞死在阳台上,或是栽进池塘里淹死,也可以关上所有窗户,扭开瓦斯。徐志摩这样抛弃我,不正是安着要我去死的心吗?后来我记起《孝经》上的第一个孝道基本守则:“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于是我打断了这种病态的想法。这样的教诲好像一辈子都挥之不去。
还是在这段艰难的时期,有天早上,我被一个叫作黄子美的男人敲门的声音吓了一跳,他说他知道我一个人在家,又说他从伦敦带了个徐志摩的口信给我。我就请他进门,倒了杯茶给他,以紧张期待的心情与他隔着桌子对坐。
“他想知道……”黄君轻轻皱着眉头,好像正在一字不漏地搜索我丈夫说的话那样顿了一下,“……我是来问你,你愿不愿意做徐家的儿媳妇,而不做徐志摩的太太?”
我没立刻作答,因为这句话我听不懂。最后我说:“这话什么意思?我不懂。”
“如果你愿意这么做,那一切就好办了。”黄君接腔,一副没听见我说什么的样子,然后慎重地吸了口气说,“徐志摩不要你了。”
他说这些话的时候,我试着不在他面前露出僵硬的表情,又重问了一遍我的问题:“这话是什么意思?”我问,“假如徐志摩要离婚,我怎么可能做徐家的儿媳妇?”
黄君喝了一小口茶,若有所思地打量我的头发、脸孔和衣服。我晓得他准备回去向徐志摩报告结果,一念及此,我就火冒三丈,突然顶起下巴对着他发言:“徐志摩忙得没空来见我是不是?你大老远跑来这儿,就是为了问我这个蠢问题吗?”
然后我看着他到门口,坚定地在他背后关上门。我知道徐志摩不会回来了。
早在徐志摩提起离婚的事以前,二哥曾经来沙土顿小屋看望过我们一次。我本来一直在屋后准备午饭,正在点炉火的时候,觉得有什么事要发生了。
“有人来了。”我跟徐志摩说,一边关上瓦斯,一边从厨房跑到客厅窗前,发现是二哥;光看他走路,我就知道是他。他花了整整五分钟从路上走过来,我也在门边站了整整五分钟等他。我离开中国不久,他也离开中国到巴黎求学。他并没说要来探望,可是对于二哥,我会有这种预感。我们就是亲近到那种程度。
黄君离开以后,我终于转向二哥求救。我坐在餐桌前写了封信说明一切,信上提到我怀了三个月身孕,徐志摩要我去打胎;他说我们两个就像小脚配西服,所以他想离婚;现在他下落不明,可是刚刚差遣了一个朋友来,问我愿不愿意“当徐家儿媳妇,而不当他太太”。我问二哥,我该怎么办?
信写完以后,我走到楼上卧房,把手伸进梳妆台最上面一个抽屉的后头,拿出薄薄的一叠信,那都是二哥写给我的,和他写给我跟徐志摩的信分开放着。我瞄了一眼信封背面所写的字,就回到楼下,费劲地把二哥的地址抄在一张信封的正面。因为我跟以前那个女老师短时间地学过英文,所以我才有办法把英文字母抄下来。不过,我的字迹还是歪曲零乱,非常难看又显得没学问。想当初,我还以为我会到欧洲求学呢。
我披上一件外衣,走到小杂货铺去寄信。回到家时,天都黑了。我给自己烧了顿白饭加包心菜的简单晚饭,然后打开所有电灯独自坐在屋里,从徐志摩离开以后,第一次落泪。
几天以后,二哥来信了,我赶忙把信撕开。二哥劈头就用一句中国老话表达他对离婚消息的哀痛:“张家失徐志摩之痛,如丧考妣。”由此可见二哥热爱徐志摩的程度,就和爱自己的父母一样。
二哥指点我:“万勿打胎,兄愿收养。抛却诸事,前来巴黎。”
有了这句话,我就在一个秋天的早上离开沙士顿了。我关上身后的门,尽量把东西都带在身上,从那条沙土飞扬的小路走到火车站,就和徐志摩一样一走了之。唯一让我一想起来还觉得遗憾的,是把老爷和老太太大老远从家乡运来的冬瓜丢下了。
美籍英国文学评论家。——译者注
英国小说家。——译者注
约合9.7公里。——编者注
鲁道夫·范伦铁诺(Rudolph Valentino),1895—1926,意大利裔美国电影演员。——编者注
本书英文版中,这对夫妇的姓拼作“He”。——编者注
英文版作“daughter-in-law”,智库版译作“媳妇”,因英文版中另有“adopted daughter”表示“干女儿”,则此处译为“儿媳妇”。——编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