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中文名字“邦梅”是由爸那头的家里取的,英文名字“Natasha”则是取自《战争与和平》这本书里的一个人物,因为我比预产期晚了两周出来,妈就在生我之前锲而不舍地读这本书。“邦”代表“国土”的意思,“梅”代表“梅花”。虽然爸告诉过我张家的家谱,说他们的名字都是从祖传的句子中取的,但在我成长的过程中,“Natasha”才是我最认同的名字。我很喜欢写这个字,高高耸起的大“N”后面跟着三个小小的“a”。“Natasha”也很好发音。只有家人才叫我“邦梅”,每当我朋友听到这名字,都会放声大笑。
我在家和爸妈讲英语,定期忠实收看电视节目《脱线家族》(The Brady Bunch)和《鹧鸪家庭》(The Partridge Family),闲来无事会玩玩“猴子在中间”(Monkey in the Middle)、“胜利得大奖”(Bring Home the Bacon)和踢球的游戏。我认为自己和学校其他小孩(主要是白人、中产阶层爱尔兰天主教徒,还有意大利裔)一样是美国人。我到我家附近购物中心的冰激凌店,也总是知道该点什么。
我会从友好冰激凌店(Friendly’s)买咖啡口味或薄荷巧克力碎加小糖粒的冰激凌,要不就在31种冰激凌专卖店(Baskin Robbins)来份石板街冰激凌(rocky road)或杯装雅摩卡杏仁富滋(jamoca almond fudge)。
偶尔,当我一手拿着冰激凌,一手握着找给妈的零钱,走回我们的车子时,我会听到一群在街角厮混的青少年以嘲弄的声音喊着“清客”(Chink)、“华仔”(Chinaman)、“Ching chang chong”。
每当遇到这种事情,我真希望从自己生长的镇上消失算了。那些午后,每当想起我有一张和别人长得不一样的脸,我就躲在家中,躲在那高踞街旁小丘的绿色错层房子里。我可以坐在客厅的大窗边,看着其他像蚂蚁或甲虫一般的孩子从下面飞奔而过。
有一回,我和妈、姐姐在购物中心的试衣间里,姐姐穿上一件洋装,然后用沮丧的声音说:“不行,不行,这件不好,看起来太像‘清客’了。”妈听了扬起手,一副要打她的样子(妈从没打过我们)。她太震惊了。接下来,她带着深受创伤的表情转向姐姐说:“不准你再讲这种话。”
可是,我能体会姐姐的感受,我也不希望自己是中国人。
爸是教授,妈是教育家,两人十几岁就在美国念书,把中文当作第二语言。他们外表年轻标致,和我在镇上看到的其他那些驼着肩膀、拖着脚步、一开口就露出一嘴烂牙的开洗衣店和餐馆的中国人不大一样。我的朋友初次见到我爸妈,一定都会带着惊讶的语气评论:“他们不像中国人嘛!”或是:“他们讲话没有口音啊 !”那时,我就觉得很得意。
在我家车道另一头,有个爸妈还没动手美化的游戏沙场,哥哥、姐姐和我在那儿堆了个小山一般、有壮观的护城河和灌溉系统环绕的大城堡。有时候,我们帮爸在自家的地界边缘栽种枝丫伸展的桧木和紫杉。这时我们会翻动房子四周那片硬邦邦的新英格兰土壤,寻找中国。我在学校听说,我们可以在那儿搭上慢速小船,或是往下挖个洞通到地球的彼端。我常质疑那些故事的真实性,一如脑海深处也总是响起那些故事的声音。我曾假想我们把一块巨石往回拖,露出北京城中一条拥挤大街的情景,那街上挤满了人力车夫和顶着可笑帽子的人。
我老是担心那些中国人接下来会做什么,当他们看到我的大脸从天上的一个大洞盯着他们瞧时,会怎么样?
你问起我的童年。在中国有个传说,从前月亮上住着两姐妹,她们的哥哥住在太阳上。这对姐妹长得很漂亮,因为地上的人们晚上总是盯着她们看,她们觉得局促不安,就要求哥哥和她们换地方住。哥哥笑着告诉她们,白天的人比晚上还多,所以会有更多只眼睛仰望她们。两姐妹打包票说,她们想好了一个防止大家看她们的计划,于是三人就换了地方,两姐妹住太阳,哥哥住月亮。这样一来,如果有人想看这对姐妹,两位姑娘就立刻用七十二根绣花针,也就是太阳光,刺他们的眼睛。
传说的全部内容是这样,可是有许多讲法,有时候说成那对姐妹从没离开过月亮,有时候又说成太阳是两姐妹唯一的家。我是小时候从阿嬷和妈妈那儿听来这两个说法的。阿嬷在乡下长大,当姑娘的时候在田里干活儿。她把月亮里的姐妹指给我看,我对着她们身上随风飘扬的绫罗裙和小巧玲珑的绣花鞋,惊叹于它们的美丽。妈妈在我三岁那年,做了个改变我一生的勇敢决定,她教我想象那对姐妹住在太阳里的情形,又教我要相信视界以外的真相。
我脑子里的天空都被这两对姐妹填满了。晚上,阿嬷为我脱好衣服,再将早上她替我扎的辫子梳开的时候,我就望着窗外,寻找月亮上的姐妹;知道她们在那儿,就安心睡着了。白天我在后院玩耍的时候,头顶和背上一觉得滚烫,就晓得太阳里的姐妹也在俯视我。因为孩提时代分别听过这两部分的故事,所以两边的情节都记在心里了;我看到了太阳里的姐妹,也看到了月亮里的姐妹。
我三岁那年的农历腊月二十三日,也就是春节前六天,家里庆祝小年,这天也叫灶神节。虽然我们不是乡下人,可是也为了让相信民间神话的用人如愿而遵守这项习俗。我们一年到头都将灶神像挂在厨房的炉灶上面,每天为他烧香,供奉新鲜水果。灶神节这天,灶神爷会上天庭向玉皇大帝禀奏他掌管的人家的优缺点,为了确保灶神爷替自家说好话,用人就准备美食以示对他的崇敬,而且特地在神像前面的神案上摆上黏糊糊的汤圆,好教他吃了以后,一路闭着嘴巴抵达皇天。
因为这些包了红豆沙的汤圆软软乎乎的,所以有人以为它们也可以把小女孩的脚变软。我小时候,女人都有裹小脚的习俗,西方人叫这些小脚丫子“缠足”,可是中国人取的名字要美得多:从南唐时代李后主的一位宫嫔开了这项传统的先河以后,它们就被叫作“新月”或“莲瓣”。这位擅长舞艺的宫嫔因为长得太美了,皇帝就叫人用金属和珠宝编成一朵比真花大的莲花,连同一座池子送她;又要她以丝帛裹脚,在莲花瓣间跳舞来取悦他。她那优雅的舞步在池水映照下,就好比在云间掠过的新月,给皇帝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从此其他女子也开始仿效,把双脚拱成新月那样弯弯的形状。这就是裹脚传统的滥觞。
那缠过的脚有多小、有多美呢?把你的手给我,你大概就可以知道小脚的缠法,还有要怎么样轻轻地把脚趾弯到脚底,直碰到脚跟为止。把你的手掌想成脚底,再把手指想成脚趾,看到我怎么样把你的手指和手掌合拢,弄成一个松松的新月形拳头了吗?这就是缠好的脚。缠到后来,你得用脚后跟和趾关节来走路。如果两只脚的形状缠得完美无瑕,你就可以轻轻松松地在脚趾和脚跟之间的凹陷里塞进三根手指头。
我的母亲有双三寸金莲,她每天早上都用干净的布条把脚裹好,到了傍晚再泡在加了香料的清水里。她走路的时候,身子僵直,臀部摇摆,绣花鞋尖会轮流从裙摆下露出。出身乡下的阿嬷,脚大得像个男人。她说,如果我乖乖的,长大后就会像妈妈一样又白又漂亮,就和月亮里的姐妹一个样儿。我头一次看到月亮姐妹,是在中秋节的时候,这是农历八月十五庆祝丰收的节日。那天一家人先品尝月饼和当令的石榴,半夜再起床聚在后院,一边穿着睡衣打战,一边欣赏高挂当空的明亮满月。阿嬷第一次把我包起来放在臂弯的篮子里带出门赏月,是我两岁时候的事。她要我仔细观察月亮周围那团雾气和月亮表面那些模糊的凹痕。她说,那表示月亮姐妹在上头,声音中带着股惊叹的意味,接着我就看到两个身穿熠熠长裙、脚踩玲珑丝履的姑娘飘浮在月中。那天深夜,我闭着双眼,都还感觉得到月亮在我头脑里发出像耀眼的星子一般的光辉,而且梦见那两姐妹从我头上飘过。
我三岁那年的灶神节,阿嬷教我自己吃掉一整颗汤圆。她说,这样有助于把我变软,可是我一直到第二天早上才明白她的意思。妈妈和阿嬷带着一盆温水和厚厚的白棉布条来到我床边,她们把我的脚泡在水里,再用厚的湿布条绑起来。当布条紧紧在我脚上绕完以后,我看到眼前出现一片红,而且没办法呼吸,觉得自己的两只脚好像缩成了小虫一样。于是我开始尖叫,我以为我要死了。
“你哭什么哭?”阿嬷数落我,“每个小丫头都要缠脚的嘛!”
妈妈说我慢慢会习惯的,她也无可奈何。为了转移我的注意力,她在厨房里摆了张小椅子,这样我白天就可以看厨师做饭,而昨天我还理所当然地在这块地上跑来跑去呢!缠脚那天,我竭尽全力地尖叫,房子里都是我的声音。吃午饭前,爸爸和哥哥们还过来安慰我,下午以后,就只有妈妈和阿嬷在厨房里安抚我的情绪。可我就是没办法静下来。我看到厨师的剁肉刀上上下下闪着光,听着鸡骨头在他又砍又剁之下断裂的声音。一听到那声音,我就尖叫,好像我自己的趾头被弯到脚底的时候断了一样。
缠脚要花好几年功夫,必须慢慢地、小心地把脚骨缠断。一个小姑娘的脚形就算缠得完美无缺,还是得继续缠着,才好维持那形状。她未来的公婆会问:“她缠脚那些年牢骚多不多?”如果牢骚多,他们就会重新考虑要不要把她娶过门,因为她会发牢骚,就表示她不够听话。如果我乖,妈妈和爸爸就会告诉人家,我的双脚是对形状美得不得了的金莲,在经历缠脚痛苦的那几年,性情一直平和温顺。可是如果他们没说实话,每个人都会晓得。灶神爷会告诉玉皇大帝,媒婆会警告我未来的夫家,用人会在镇上其他用人面前说我闲话。宝山县每个人都知道张家。要是我不乖,将来就会没人要,我会嫁不出去,成为张家的耻辱。尽管如此,我还是哭闹。
我一连三天坐在妈妈和阿嬷跟前忍受裹脚仪式:拆掉血淋淋的布条,泡在水里,重新绑紧。可是第四天早上,奇迹发生了:二哥再也受不了我的尖叫,告诉妈妈别再折腾我了。
“把布条拿掉,”他对妈妈说,“她这样太痛了。”
妈妈说:“要是我现在软了心肠,幼仪就会自食苦果,谁要娶她这个大脚婆?”
二哥就说现在再也没人觉得缠脚好看了。妈妈又问二哥一遍,如果她不管我的脚,将来谁要娶我。
二哥接腔:“要是没人娶她,我会照顾她。”
当时二哥才十七岁,可是从小被教导得言而有信,妈妈就动了恻隐之心,把阿嬷叫来帮忙松绑。打从那天起,我再没缠过脚。
“神经病”——阿嬷给妈妈的决定下了这么个评语。即使过了几年以后,慈禧太后通过了一连串禁止缠脚的改革,妈妈也准我两个妹妹长着一双大脚,阿嬷还是替我们的将来操心:谁要讨我们这几个大脚婆?我们真是不三不四,既不能整天待在田里干活儿,做男人的帮手,又不能像闺房里的淑女那样安安静静坐着不动。
不知不觉地,我的脚变成了我的护身符,带着我进入一个崭新、广大、开阔的世界。我在厨房里跟着厨师从砧板绕到炉灶,剥虾壳或做其他琐事的时候,可以轻松地站着。妈妈坐在远离炊火的一张椅子里,懒散地发号施令。我那两只脚的力气,也成了我的挡箭牌,使我免受堂兄弟姐妹的揶揄。他们喊我“小村姑”的时候,我就反唇相讥,然后尽快跑开。在后院追踪甲虫的时候,如果它们想逃跑,我就用脚后跟把它们踩扁。
我十二岁那年,妈妈生下第十二个,也是最后一个小孩四妹。她生产的时候昏了过去,做医生的爸爸以为我们快要失去她和娃娃了,就把七弟和八弟喊到楼上妈妈的房里,叫他们在一个钵里撒尿,然后直接端到妈妈的鼻子下面。小男孩的尿味重得像阿摩尼亚,妈妈一闻就醒了过来,可是我们都怕得要命。四妹呱呱坠地以后的几年,妈妈身体一直很弱,所以由我帮小娃娃把饭嚼烂,带她出去玩,好让妈妈在屋里静养。
有一天,我在后院和四妹玩耍的时候,不小心把她给摔在地上。她先是一愣,过了几秒才放声大哭。爸爸正巧看到她摔下来,立刻从屋里跑出来,抄起四妹,甩了我一耳光,说我应该小心一点儿,又说我东跑西颠,野得像个乡下丫头。
那是我这辈子爸爸唯一一次打我。他带着四妹回房以后许久,我还待在院中落泪。那天近傍晚时分,身子还很虚弱、几乎从不把便鞋的底子弄脏的妈妈走出屋子,坐在我旁边。她用手擦去我的泪,紧紧搂着我说,要像天上那对姐妹一般自由自在是很难的。没人能看见她们,她说,她抬起半闭的眼睛看着太阳,可是她们就在那儿,在新居里欢欢喜喜地跳舞和嬉戏。
台湾智库版译作《欢乐满人间》。——编者注
侮辱华裔的说法。——编者注
ammonia,氨水。——编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