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标出“闲话”二字,并非“闲话鲁迅”,也非“鲁迅闲话”,原是用比较不拘束的格调,写鲁迅二三事一类的东西。我自己反省,我并不是一个适当的写鲁迅传记的人,除了史人的态度,论事比较客观一点。我相信一个最适当的写传的人,倒是林辰。(孙伏园也说,他私心希望这位未来的传记作家是林辰。)

林辰曾经整理一份材料为《鲁迅与狂飙社》的冲突,说到高长虹、向培良、尚钺这一群青年,而长虹之仇视鲁迅,却是为了许广平;而鲁迅的《奔月》,即是讽刺高长虹,这也是一件文坛韵事。狂飙社,可以说是从北京的莽原社分裂出来,在上海成立的文艺团体,那时是1926年。社中那几个主要人中,有高长虹、向培良、尚钺、朋其、高歌等人,说起来都是反对鲁迅的。而留在北京的莽原社社友,如韦素园、韦丛芜、李霁野台静农,都是拥护鲁迅的。他们曾在《京报副刊》发表过狂飙运动宣言,说是:“我们的重要工作,在建设科学艺术,在用科学批评思想。因为目前不得已的缘故,我们次要的工作在用新的思想批评旧的思想,在介绍欧洲较进步的科学艺术到中国来。”意义是很模糊的,其实他们自以为羽毛丰了的小鸟,却卷不起什么狂飙来的,他们的影子淡得很,并不曾留下什么痕迹来。

高长虹,(他是山西人。)他曾追叙他和鲁迅最初相见的印象,说:“我初次同他(鲁迅)谈话的印象,不但不是人们传说中的鲁迅,也不很像《呐喊》的作者鲁迅,却是一个严肃诚恳的中年战士,鲁迅那时仿佛一个老人,年纪其实也只四十三四岁。他的中心事业是文艺事业、思想事业,不过因为当时的环境不好,常持一种消极的态度。写文章的时候,态度倔强,同朋友谈起话来,却很和蔼谦逊。”他的说法,也很真实真切的。在鲁迅那一面,对长虹的印象是这样:长虹“乃是我今年新认识的,意见也有一部分和我相合,而似是安那其主义者。他很能做文章,但大约因为受了尼采的作品的影响之故罢,常有太晦涩难解处”, 也可说是很不错的。鲁迅对他期望很大,为了《莽原》,有一年多时间,长虹他们时常到鲁迅家中去。有一回,为了校正长虹的稿子,鲁迅真是吐了一口血,也可说是费尽心力了。长虹第一本杂感和诗的合集《心的探险》,便是鲁迅替他编订,设计封面,编入《乌合丛书》中去的。

后来,鲁迅到厦门去了,长虹和鲁迅翻脸了,原因是《莽原》压下了向培良的剧本。于是长虹便在《狂飙》上大骂鲁迅了,说是“青年的绊脚石哪,世故老人哪,戴着纸糊帽子的思想权威者,人于身心交病之状也矣”哪,使鲁迅伤心了。到了后来,鲁迅才知道高长虹之所以骂他,向培良的稿件只不过是一个表面的缘由,真实的原因,却是“为了一个女性”。鲁迅在给景宋的一封信中,说:“那流言,是直到去年十一月,从韦漱园的信里才知道的。他说,由沉钟社里听来,长虹的拼命攻击我,是为了一个女性,《狂飙》上有一首诗,太阳是自比,我是夜,月是她。……我这才明白长虹原来在害‘单相思病’,以及川流不息的到我这里来的原因,他并不是为《莽原》,却在等月亮。” 鲁迅知道了这实际的原因以后,就做了一篇小说,和他开了一点小玩笑,寄到未名社去。这篇小说,便是《故事新编》中的《奔月》。

在《奔月》第二节中,老婆子问羿是谁,他回答“我就是夷羿”,并且说:“有些人是一听就知道的。尧爷的时候,我曾经射死过几匹野猪,几条蛇。……”但老婆子却笑起来了:“哈哈骗子,那是逢蒙老爷和别人合伙射死的。也许有你在内罢;你倒说是你自己了,好不识羞!”夷弈道:“阿阿,老太太,逢蒙那人,不过近几年时常到我那里来走走,我没有和他合伙,全不相干的。”最后,羿在回家的路上,被逢蒙一箭射中了他的嘴,一个筋斗,他带箭掉下马去了,逢蒙便慢慢躄走过来,微笑着去看他的死脸,但羿忽然张开眼睛,直坐起来,他吐出了箭,笑着说:“你真是白来了一百多回,难道连我的啮镞法都没有知道呢,这怎么行。你闹这些小玩意儿是不行的,偷去的拳头打不死本人,要自己练练才好。”这段小说,和这段故事一对照,当然十分明白了。不过,在《两地书》未出版以前,除鲁迅和景宋之外,也只有长虹和其他少数《莽原》的朋友领悟这小说的含义。

依林辰的说法,鲁迅那篇《奔月》的动机,只有他们那个三角小圈子中人体会得的。我却以为《莽原》那一群人,大概都明白的。鲁迅有一封写给李霁野的信中说:“《狂飙》停刊了,他们说被我阴谋害死的,可笑……尚钺有信来,对于我的《奔月》,大不舒服,其实我那篇不过有时开一点小玩笑,而他们这么头痛,真是禁不起一点风波。” 鲁迅的本意,以及狂飙社那些年轻人的反应,可以看得很明白了。当时,高长虹也曾自己辩白了一回,说:“一天的晚上,我到了鲁迅那里,他正在编辑《莽原》,从抽屉里拿出一篇稿子来给我看,问写得怎样,可不可修改发表。《莽原》的编辑责任,完全由鲁迅担任的,不过他时常把外面投来的稿子先给我看。我看了那篇稿子,觉得写得很好,赞成发表出去。他说作者是女师大的学生,我们都说女子能有这样大胆思想,是很不容易的了。以后还继续写稿子来,这人就是景宋。我那时候有一本诗集,是同《狂飙》周刊一时出版的。一天,接到一封信,附了邮票,是买这本诗集的,这人正是景宋。因此,我们就通起信来,前后通了有八九次信,可是并没有见面,那时,我仿佛觉得鲁迅同景宋的感情是很好的。后来我在鲁迅那里同景宋见过一次面,可是并没有谈话,此后连通信也间断了。以后人们所传说的什么什么,事实的经过却只是这样的简单。可是这种朴素的通信,也许就造成鲁迅同我伤感情的第二原因了。”

从手法说,高长虹不仅不十分高明,而且经鲁迅一揭穿,格外显得十分卑劣。鲁迅在另一写给李霁野的信中说:“狂飙社的人们,似乎都变了曾经最时髦的党了。尚钺坏极,听说在河南,培良在湖南,高歌长虹似乎在上海。这一班人,除培良外,都是极坏的骗子。” 而鲁迅那篇所谓《思想界先驱者鲁迅启事》,说:

《新女性》八月号登有“狂飙社广告”说“狂飙运动的开始远在二年之前……去年春天,本社同人与思想界先驱者鲁迅及少数最进步的青年文学家合办《莽原》……兹为大规模地进行我们的工作起见于北京出版之《乌合》《未名》《莽原》《弦上》四种出版物”……所用稿件,皆系以个人名义送来;对于狂飙运动,向不知是怎么一回事:如何运动,运动甚么。今忽混称“合办”,实出意外;不敢掠美,特此声明。又,前因有人不明真相,或则假借虚名,加我纸冠,已非一次,业经先有陈源在《现代评论》,近有长虹在《狂飙》上,迭加嘲骂,而狂飙社一面又锡以第三次“纸糊的假冠”,真是头少帽多,欺人害己,虽“世故的老人”,亦身心之交病矣。只得又来特此声明:我也不是“思想界先驱者”……此等名号,乃是他人暗中所加,别有作用,本人事前并不知情,事后亦未尝高兴。倘见者因此受愚,概与本人无涉。

长虹他们,一面要利用鲁迅这一招牌,一面又在明显地打击他,这也是鲁迅接近青年后,所最痛心的打击。鲁迅曾在写给景宋的一封信中说:“有青年攻击我或讥笑我,我是向来不去还手的,他们还脆弱,还是我比较的禁得起践踏。然而他竟得步进步,骂个不完,好像我即使避到棺材里去,也还要戮尸的样子。……我已决定不再彷徨,拳来拳对,刀来刀当,所以心里也很舒服了。”

不过,在恋爱场合,一个年轻人,和一个中年人竞争,看起来,中年人尽管有若干显著的弱点,然而胜利常属于中年人,这也是鲁迅所以轻取“嫦娥”的快意之举。鲁迅和许景宋的情书,以《两地书》的书名刊行,其中虽有删节之处,大体上,可以使我们看了,不觉得肉麻。鲁迅自言:“《两地书》其实并不像所谓‘情书’,一者因为我们通信之初,实在并未有关于后来的预料的;二则年龄,境遇,都已倾向了沉静方面,所以决不会显出什么热烈。冷静,在两人之间,是有缺点的,但打闹,也有弊病,不过,倘能立刻互相谅解,那也不妨。” 这话说得很老实。但一个人的情书,都可以公然出版,而使人读了,不觉得肉麻,其人襟怀坦然,可想而知了。

从鲁迅小说中的分析人性来说,他可以说是烛微窥隐,最能了解人类的灵魂的。

但是,我们仔细看看鲁迅对于真的朋友的性格分析,就没有这么真切而确当了。他是说:狂飙那一群人,除了向培良都是骗子。而向培良对他的观感究竟如何呢,这倒是有趣的对比。向培良,湖南人。在北京时,他与鲁迅往还很密切。《华盖集》所载的《北京通讯》,便是写给他的,他一直到鲁迅离开北京日止,对于鲁迅都是很推崇的。鲁迅离京前那篇《记谈话》,便是向培良所记的,他在《记谈话》前面有一段引言说:“鲁迅先生快到厦门去了,……这实在是我们认为很使人留恋的一件事。……人们一提到鲁迅先生,或者不免觉得他稍微有一点过于冷静,过于默视的样子,而其实他是无时不充满着热烈的希望,发挥着丰富的感情的。在这一次谈话中,尤其可以显明地看出他的主张;那么,我把他这一次的谈话记下,作为他出京的纪念,也许不是完全没有重大的意义罢。” 这也可以看到他对鲁迅的景仰与依恋。其后不久,为了他的稿子,引起了莽原社的分裂,而他走了知识分子的游离投机的老路,到南京去主编《青春》月刊,反对普罗文学,提倡“人类的艺术”,鲁迅才在上海讲演《上海文艺之一瞥》,对他有所指斥。鲁迅说:“在革命渐渐高扬的时候,他(指向)是很革命的;他在先前,还曾经说,青年人不但嗥叫,还要露出狼牙来。这自然也不坏,但也应该小心,因为狼是狗的祖宗,一到被人驯服的时候,是就要变而为狗的。向培良先生现在在提倡人类的艺术了,他反对有阶级的艺术的存在,而在人类中分出好人和坏人来,这艺术是‘好坏斗争’的武器。狗也是将人分为两种的,豢养它的主子之类是好人,别的穷人和乞丐在它的眼里就是坏人,不是叫,便是咬。然而这也还不算坏,因为究竟还有一点野性,如果再一变而为叭儿狗,好像不管闲事,而其实在给主子尽职,那就正如现在的自称不问俗事的为艺术而艺术的名人们一样,只好去点缀大学教室了。” (当时向培良曾在南京的一张小报上写了一篇《答鲁迅》,大意是说:叭儿狗的祖先也是狼,如果鲁迅再攻击他的话,他便要露出狼的牙齿来了。)

到了鲁迅去世了,向培良当然可以畅所欲言了。他曾在《狂飙周刊题记》中说:“十六年初,狂飙社与鲁迅先生决裂,那时候,我们的思想已与鲁迅先生渐渐分离。他性情狷急,睢眥不忘,又不肯下人,所不知觉中被人包围,当了偶像渐渐失去他那温厚的热情,而成了辛辣的讽刺者和四挥戈的,不能自已的斗士。此后鲁迅先生全部的精力消耗于打击和防御中,琐屑争斗猜疑自苦,胸襟日益褊狭,与青年日益远离,卒至于凄伤销铄以死。”我们拿这段题记来和徐懋庸最后写给鲁迅的信对照着看,那更觉得有趣。“知人则哲”,鲁迅也毕竟是不十分了解人性的呢。

鲁迅在厦门时期,似乎情绪上很消沉,而莽原社的分裂,也给他精神上以很深重的打击。他在一封写给景宋的信中,说:“我的涵养工夫太浅了,有时总还不免有些愤激,因此又常迟疑于此后所走的路:(一)死了心,积几文钱,将来什么都不做,顾自己苦苦过活;(二)再不顾自己,为人们做些事,将来饿肚也不妨,也一任别人唾骂;(三)再做起一些事,倘连所谓‘同人’也都从背后枪击我了,为生存和报复起见,我便什么事都敢做,但不愿失了我的朋友。第二条我已行过两年了,终于觉得太傻。前一条当先托庇于资本家,恐怕熬不住。末一条则颇险,也无把握(于生活),而且又略有所不忍。所以实在难于下一决心,我也就想写信和我的朋友商议,给我一条光。” 他自己已经把底牌翻给知心人看了。

但就鲁迅所分析的莽原社那些青年的人品来说,尚钺是他所最讨厌的,结果倒对鲁迅并不怎么坏;而向培良则是在鲁迅印象中,比较好一点的,其后却一直对鲁迅打击得很厉害。且说,尚钺这位河南的青年,北京大学学生,他曾听鲁迅的教课,先后凡三年。他曾到鲁迅家中去,受过鲁迅的指导。他说:“我记得先生说,不拘是创作是翻译或校对,都要十分精细,别无诀门。他的大意是在两个字:忍耐。只有忍耐才能对问题和材料有周详的思考和观察,因技术是需要忍耐才能练习纯熟的,认识是需要忍耐才能锻炼敏锐的;只有忍耐,观察才能由皮肤更深地挖到血肉里边去,也只有忍耐才能使浮在意识中的字句,得到恰到好处的适宜运用,在人物的动作上,在背景和感情的表现上,没有作者深切忍耐的观察,人物自身便会现出二重或多重人格的分裂现象。更厉害的,作者如果缺少了深切忍耐的功夫,不是人物逃出了作者所要把握的范围,便是许多人物因作者的复杂经验而互相对立起来。比辜鸿铭先生到北大来讲皇恩更使人觉着不调和,这就是各个人物自处置的不得当,各人都在干自己的事,说自己的话,与全场无关。这样,一篇作品的全景,便因一句或一字,而使人感着灭裂,文字虽是小的缺点,但却大有作用。他一面说着,一面在我过去的作品中举实例,使我深深认识了此后创作所应严格注意的方向。”他对鲁迅的指导,可以说是由衷地敬佩的,而且,鲁迅有时也在物质予以补助。有一回,他在病后去看鲁迅,鲁迅像医生一样仔细问明了他的病状和经过之后,便开始给他一个曾经试验有效的药方,由于他的问价,鲁迅觉察他穷困,便在他告辞时,从抽屉中取出三块钱给他,慎重叮咛着:“你刚好,不能多跑路,坐车子去,有三块钱,大概差不多了。”这使得他的心立刻被惊喜和羞赧的感情压榨得不安震颤起来了。毕竟他是对着鲁迅的热忱指导与诚恳地扶助,十分感动的,所以他后来怀念鲁迅,就说:“因有着不断有意地将事实加以曲解,和第四者的挑拨离间,我青年的轻信性,便因之伴着空洞的自信心,抹杀着许多事实而走向误解的道路。这样便使我与先生发生了某种程度的麻哑的抵触,这抵触使我将编配好的《斧背》小说集,从先生所编的《乌合丛书》中抽出来,给予上海泰东书局出版了。”他自认对鲁迅的误解,“至今仍然是得心中一个苦痛伤痕”,不像高长虹、向培良那样于鲁迅死去以后,继续在“鞭尸”的。

鲁迅对青年的看法和态度,并不如一般人所想所说的那么天真的,他也曾对景宋说过:“你说我受学生的欢迎,足以自慰么?不,我对于他们不大敢有希望,我觉得特出者很少,或者竟没有。但我做事是还要做的,希望全在未见面的人们;或者如你所说:‘不要认真!’”“我现在对于做文章的青年,实在有些失望,……他们多是挂新招牌的利己主义者。” 这就记起他和我几次谈到青年问题时那几句最深刻的话了。(这几句话,留到将来有适当的机会再说吧。)

孙伏园的《鲁迅先生二三事》,有一节专说鲁迅那篇未完成的杰作杨贵妃的。他说:“关于鲁迅先生的未完成的作品,其中以剧本《杨贵妃》为最令人可惜。鲁迅对于唐代文化,也和他对于汉魏六朝的文化一样,且有深切的认识与独创的见解,他觉得唐代的文化观念,很可以做我们现代的参考,那时,我们的祖先们,对于自己的文化抱有极坚强的把握,绝不轻易动摇他们的自信力;同时对于别系的文化抱有极恢廓的胸襟与极精严的抉择,绝不轻易的崇拜或轻易的唾弃。这正是我们目前急切需要的态度。拿这深切的认识与独到的见解作背景,衬托出一件可歌可泣的故事,以近代恋爱心理学的研究结果作线索:这便是鲁迅在1921年左右计划着的剧本《杨贵妃》。他的原计划是三幕:每幕都用一个词牌为名,我还记得它的第三幕是《雨淋铃》。而且据作者的解说,长生殿是为救济情爱逐渐稀淡而不复不有的一个场面。除此以外,先生曾和我谈过许多片段计划,但我现在都说不上来了。所感到遗憾的只是鲁迅先生还须到西安去体味一下实地的风光。计划完成以后,久久没有动笔,原因就是这里。”

后来,鲁迅借了到西安讲学的机会,毕竟体味到唐代故都生活了。他体味了以后的实感如何呢?孙氏追述道:“我们在黄河船上望见灵宝城,濯濯的丘陵上现出一丛绿树。我已经受了感动,对鲁迅先生说:‘宜乎美人出生是这里了。’鲁迅静静地望着,没有什么表示。我知道先生的脾气,没有表示或者是大有所感,或者是毫无所感,绝不是有了平平常常的感想。到了西安之后,我们发现了一种极平凡的植物,为数实在可观,几乎每个园子里都有的,便是白色的木槿花。木槿花本是极平凡的植物,但是别处只看见一株两株,而且是红色的居多,从未有像西安的木槿花那样白色的一片。我也已经受了感动,对鲁迅说:‘将来《杨贵妃》的背景中,应该有一片白色木槿花。’鲁迅静静地望着我,没有什么表示。这时候,我渐渐有了警觉,担心着《杨贵妃》的计划难免会有根本的变动了。我们看大小雁塔,看曲江,看坝桥,看碑林,看各家古董铺,多少都有一点收获。在我已觉得相当满意,但一叩问鲁迅先生的意见,果然是我意中,也出我意外地答复我说:‘我不但什么印象也没有得到,反而把我原有的一点印象也打破了。’”

照孙氏的说法:“鲁迅少与实际社会往还,也少与真正自然接近,许多印象都从白纸黑字得来。在先生给我的几封信中常说到这一点。从白纸黑字中所得的材料,构成了一个完美的第一印象;如果第二印象的材料,也从白纸黑字中得来,这个第二印象,一定有加强或修正第一印象的价值。如果第二印象的材料来自真正自然或实际社会,那么它的加强或修正第一印象的价值,或者要大大的减低,甚至会大大地破坏第一印象的完美也是可能的。对于鲁迅的失望,我想第一步,或者可以适用这样一个解释。鲁迅怕看《黛玉葬花》这一类戏,他对我说过,就为的不愿破坏他那从白纸黑字得来的完美的第一印象。那么真实的灵宝城等等,怎么会不破坏他那想象中《杨贵妃》的完美呢?其次,那时的西安也的确残破得可以。残破还不要紧,其间因为事有所未尽而呈现着复杂、颓唐、零乱等等征象,耳目所接触的几无一不是这些,又怎么会不破坏他那想象中的《杨贵妃》的完美呢?在我们的归途中,鲁迅先生几乎完全无意再写《杨贵妃》了。所以严格的说:杨贵妃并不是未完稿,实在只是一个腹稿。这个腹稿,如果作者仍有动笔的意思,或者可以说,因在西安而破坏的印象,仍有复归完美的可能;那么《杨贵妃》在作者逝世前,共十二三年的长时间内,不是没有写作的机会。可见那一次完美印象的破坏一定是相当厉害了。”孙氏的话,可以给一般奉鲁迅为“写实主义”或“现实主义”大师的人以最痛切的批判呢,说起来,鲁迅的作品,还是带着理想主义的念头的。

鲁迅陕西之行,在若干随笔杂感中,有着他自己的感慨。我们从孙伏园的《杨贵妃》《长安道中》,和张辛南的《追忆鲁迅先生在西安》等文篇中,可以知道鲁迅当时由北京赴陕西途中及在西安的情形。(林辰就曾做了这一工作。)那年是1924年7月7日,他们从北京登程,同行的有王桐龄、李济之、夏元瑮、孙伏园、胡小石蒋廷黻等人。他们从北京乘火车到河南陕州,由陕州改乘黄河民船至潼关,计水程百八十里,一共走了足足四日。第一日刚下船,晚上便大风大雨,彻夜不息,船倒行十余里,十分危险。据船主在第二天说:“如果倒行到鬼门,那就没救了。”原来陕州近处黄河,有砥柱山,兀峙中流,分河为人、神、鬼三门,唯人门可通舟楫,异常危险。幸而以后的天气便很晴朗,鲁迅常在舱中盘腿而坐,对旁人讲述故事。如讲他初到北京时去会江叔海,寒暄数语后,江便谈起天气,接着就哈哈大笑,风声寄类刻画人情世态的故事。潼关以西,又走旱道,一直到14日,才抵西安。到西安后,他们便开始演讲。关于鲁迅的演讲内容,张辛南说:“在西安讲学的时候,鲁迅先生所讲的总是小说史。对于学生及教职员讲小说史,对于督省两署和各厅处的职员也讲小说史。刘雪雅先生(陕督)想请鲁迅对西安的下级军官士兵讲演一次,教我向他商议一个士兵能了解并感觉兴味的题目,鲁迅回答道:‘我向士兵讲话是可以的,但是我要讲的题目仍然是小说史,因为我只会讲小说史。’”照孙伏园的解释:“将我所想,小说史之讲法,本来可浅可深,可严正,亦可通俗。”这话最为近理。在讲演之暇,鲁迅便常和孙伏园们到各处游动,他们看大小雁塔,看曲江,看坝桥,看碑林,看各家古董铺。在昭陵上,他看见刻着带箭的骏马,还有一只鸵鸟。使他想起唐人魄力的开放雄大,有不至于为异族奴隶的自信心,对于外来事物,自由驱使,绝不介怀。在游孔庙的时候,他看见其中一间房子,挂着许多印画,李二曲像,有历代帝王像,其中有一张是宋太祖,或是什么宗,穿了一件长袍,而胡子向上翘起的。这又使他想起一般昏昧顽固的人,连本国历史也毫无所知,而偏要保存国粹的可笑。长安的大多数的古迹,大抵都已零落破败,或为后人重修,并不能引起他的好感,所以孙伏园叩问他的意见,他以为“看这种古董,好像看梅兰芳扮林黛玉、姜妙香扮贾宝玉,所以本来还打算到马嵬坡去,为避免看后的失望起见,终于没有去”。

当时,鲁迅最感兴趣的还是古董铺。孙伏园说:“一天同鲁迅先生去游古董铺,见有一个石雕的动物,辨不出是什么东西,问店主,则曰‘夫’。这时候,我心中乱想:犬旁一个夫字罢,犬旁一个甫字罢,豸旁一个富字罢,豸旁一个付字罢,但都不像。三五秒之间,思想一转变,说他所谓匚㐅者也许是厶㐅罢,于是我的思想又要往豸旁一个苏字等处乱钻了,不提防鲁迅先生忽然说出:‘呀,我知道,是鼠。’”张氏也说:“鲁迅先生有工夫时,常到街上遛遛。有一回他约了我们上街去买‘鲁吉’,我以为他所要买的是‘卤鸡’。但到了南院门一家古董铺,先生就问人家要‘鲁吉’,人家答说‘凤有’,又跑到北院门,看了几家古董铺,也没找到。”后来据孙氏说:当年与鲁迅先生到西安街上所买音同“卤鸡”之物,乃是“弩机”。此为一种黄铜器,看去机械性十足,鲁迅先生爱其有近代军器之风,故颇收藏了好几具(自北京古董铺购得),形似今日之手枪,铜线斑斑,极饶古味。唯用法则始终未明。据鲁迅先生所云:当时必有若干皮带与铜连系,今已腐朽,无可辨认,即“弩机”之名,亦为赞赏家所安云。鲁迅在西安的那些日子里,总穿一条黑布裤,一件白小褂,上街的时候,再穿件白小纺大褂,头发不常剪,面带黄黑色。他们没有满约的日期,便离开西安了,大约在七月尾。他们回京时,自西安来潼关一段,改走渭河水道由距西安三十里的草滩起东行二百五十里,费时四天半抵潼关。再取道黄河达陕州,然后登陇海车东行,经洛阳返北京。

有一回,笔者在上海同济大学文艺学会讲演鲁迅的文艺修养,我说鲁迅若干方面和曹雪芹颇相似,他们的文笔,都是得力于《庄子》和《离骚》的,他们的词汇,很多是从这两部书中来的。我的友人丁君,说我的话颇有见地。其后我看见郭沫若的《庄子与鲁迅》,也说了类似的话,又看见了许寿裳的《屈原和鲁迅》,也是这么说的。这倒不约而同了。

许氏说:鲁迅在弘文学院时,已购有不少的日本文书籍,藏在书桌抽屉内,如拜伦的诗、尼采的传、希腊神话、罗马神话等,他看见了这些新书中间夹着一本线装的日本印行的《离骚》,稍觉有点奇异。这也是他早期的印象之一。鲁迅曾对他说过:“《离骚》是一篇自叙和讥讽的杰作,《天问》是中国神话和传说的渊薮。”所以他的《汉文学史纲要》上,关于《离骚》有这样的话:“其辞述己之始生,以至壮大,迄于将终,虽怀内美,重以修能,正道直行,而罹谗贼,于是放言遐想,称古帝,怀神山,呼龙虬,思佚女,申纾其心,自明无罪,因以讽谏。……次述占于灵氛,问于巫咸,无不劝其远游,毋怀故宇,于是驰神纵意,将翱将翔,而眷怀宗国,终又宁死而不忍去也。” 他的《中国小说史略》,关于《天问》,说:“若求之诗歌,则屈原所赋,尤在《天问》中,多见神话与传说,如‘夜光何德,死则又育?厥利惟何,而顾菟在腹?’‘鲧何所营?禹何所成?康回凭怒,地何故以东南倾?’‘昆仑县圃,其凥安在?增城九重,其高几里?’‘鲮鱼何所?鬿堆焉处?羿焉彃日?乌焉解羽?’是也。” 许氏也就从鲁迅的旧诗中的用词,来证明“熟于屈子”;其中有全首用《离骚》的,如:“一枝清采安湘灵,九畹贞风慰独醒;无奈终输萧文密,却成迁客播芳馨。”又如鲁迅采作《彷徨》的题词,是:

朝发轫于苍梧兮,夕余至乎县圃。欲少留此灵琐兮,日忽忽其将暮。

吾令羲和弭节兮,望崦嵫而勿迫;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这八句正写升天入地,到处受阻,不胜寂寞彷徨之感,又鲁迅在北平阜成门内,西三条胡同寓庐书室,所谓“老虎尾巴”者,壁上挂着一副他的集骚句,请乔大庄写的楹联,其文为:“望崦嵫而勿迫,恐鹈鹄之先鸣!”这表明格外及时努力,用以自励之意。他又说,他早年和鲁迅谈天,曾经问过他,《离骚》中最爱诵的是哪几句?鲁迅不假思索,答出下面的四句:

朝吾将济于白水兮,登阆风而緤马。忽反顾以流涕兮,哀高丘之无女。

依许氏想,“女”是理想的化身。这四句大有求不到理想的人誓不罢休之意,所以下文还有“折琼枝以继佩”之句。

照这样看来,鲁迅的文字,是从旧的文学遗产中孵化成熟出来了;然而,他对《京报副刊》所征求的青年必读书,交了白卷,他的附注中说:“我以为要少——或者竟不——看中国书,多看外国书。少看中国书,其结果不过不能作文而已。但现在的青年最要紧的是‘行’,不是‘言’。” 因此,在当时,便引起了有些人的反感,他们说:“他们兄弟(自然连周二先生也算在内了)读得中国书非常的多。他家中藏的书很多,家中又便易,凡想看着而没有的书,总要买到。中国书好的很多,如今他们偏不让人家读,而自家读得那么多,这是什么意思呢?”鲁迅自己怎么解释呢?他说:“我的确是读过一点中国书,但没有‘非常的多’,也并不‘偏不让人家读’。有谁要读,当然随便。只是倘若问我的意见,就是:要少——或者竟不——看中国书,多看外国书。就是这么一个意思——我向来是不喝酒的,数年之前,带些自暴自弃的气味地喝起酒来了,当时倒也觉得有点舒服。先是小喝,继而大喝,可是酒量愈增,食量就减下去了,我知道酒精已经害了肠胃。现在有时戒除,有时也还喝,正如还要翻翻中国书一样。但是和青年谈起饮食来,我总说:你不要喝酒。听的人虽然知道我曾经纵酒,而都明白我的意思。我即使自己出的是天然痘,决不因此反对牛痘;即使开了棺材铺,也不来讴歌瘟疫的。就是这么一个意思。”

鲁迅对于中国文艺界的重要贡献,不仅在他的文艺创作,也不仅在他的文艺批判,也在于他的翻译。许寿裳回忆鲁迅,有杂谈翻译的一节,说:鲁迅自从办杂志《新生》的计划失败以后,不得已而努力译书,和其弟作人开始介绍欧洲新文艺,刊行《域外小说集》,相信这也可以转移性情,改造社会的。他们所译,偏于东欧和北欧的文学,尤其是弱小民族的作品,因为它们富于挣扎、反抗、怒吼的精神。鲁迅所译安特列夫的《默》和《谩》,迦尔洵的《四日》,他曾用德文译本对照过,觉得字字忠实,丝毫不苟,无任意增删之弊。实为译界开一个新时代的纪念碑。其序言所云:“弟收录至审慎,移译亦期勿失文情,异域文术新宗,自此始入华土。”这实在是诚信不欺之言。鲁迅译厨川白村的《苦闷的象征》时,曾对许氏说:这是一部有独创力的文学论,既异于科学家似的玄虚,而且也并无一般文学论者的繁碎。作者在去年大地震里遭难了。我现在用直译法把它译出来。许氏就将原文对照一读,觉得鲁迅的直译功夫较前更进步了。虽说是直译的,却仍然极其流畅,真非大手笔不办。鲁迅将以中国文法的简单,一个“的”字的用处,日本文有“ノ”“处”“的”等等,而中国文只有一个“的”字。于是他创造出分别来:“其中尤须声明的,是几处不用‘的’字,而特用‘底’字的缘故。既凡形容词与名词相连成一名词者,其间用‘底’字,例如Socialbeing为社会底存在物,又形容词之由别种品词转来,语尾有tive、tic之类者,于下也用‘底’字,例如romantic就写为罗曼底。”

鲁迅译《小约翰》,也是一部大作。本书著者荷兰望·蔼覃,本来是研究医学,具有广博的知识的;鲁迅的学历很有些和他相似,所以他生平爱读这部象征写实的童话诗。他有意把它译成中文,发愿很早,还在他留学日本时代,而译成则在二十年以后。初稿系在北平中央公园的一间小屋中,鲁迅和他的朋友齐寿山,二人挥汗着笔,到了第二年,鲁迅又在广州白云楼中整理成书。许氏说鲁迅真是孜孜矻矻,夜以继日手不停挥的。至于鲁迅晚年译果戈理的《死魂灵》,更是一件艰苦的奇功。(鲁迅受果戈理的影响最深,他在《狂人日记》里,便是用了果戈理的原名。)鲁迅曾在病中,对许氏说:“这番真弄得头昏眼花,筋疲力尽了。我一向以为译书比创作容易,至少可以无须构想,哪里知道是难关重重。”鲁迅曾在《“题未定”草》中说:“于是‘苦’字上头。仔细一读,不错,写法的确不过平铺直叙,但到处是刺,有的明白,有的却隐藏,要感得到;虽然重译,也得竭力保存它的锋头。里面确没有电灯和汽车,然而十九世纪上半期的菜单,赌具,服装,也都是陌生家伙。这就势必至于字典不离手,冷汗不离身,一面也自然只好怪自己语学程度的不够格。” “动笔之前,就先得解决一个问题:竭力使它归化,还是尽量保存洋气呢?日本文的译者上田进君是主张用前一法的。他以为讽刺作品的翻译,第一当求其易懂,愈易懂,效力也愈广大。所以他的译文,有时就化一句为数句,很近于解释。我的意思却两样的。只求易懂,不如创作,或者改作,将事改为中国事,人也化为中国人。如果还是翻译,那么,首先的目的,就在博览外国的作品,不但移情,也要益智,至少要知道何地何时,有这等事,和旅行外国,是很相像的:它必须有异国情调,就是所谓洋气。其实世界上也不会有完全归化的译文,倘有,就是貌合神离,从严辨别起来,它算不得翻译。凡是翻译,必须兼顾着两面,一当然力求其易解,一则保存着原作的丰姿,但这保存,却又常常和易懂相矛盾:看不惯了。不过它原是洋鬼子,当然谁也看不惯,为比较的顺眼起见,只能改换他的衣裳,却不该削低他的鼻子,剜掉他的眼睛的。我是不主张削鼻剜眼的,所以有些地方,仍然宁可译得不顺口。” 他对于译介工作是十分认真的。

笔者曾经有一机会,和鲁迅谈到阿Q的,因为有一位朋友编了《阿Q正传》的剧本,要我去问鲁迅的意见。依我的意见,这剧本应该以赵太爷为主题,阿Q只是在那背景上的角色之一,因为鲁迅的本意,原是讽刺赵太爷那一社会,并不是要讽刺阿Q的。鲁迅也同意我的说法。后来,《阿Q正传》剧本在《戏》周刊上刊出了。鲁迅曾写了两封信,他说:“对于戏剧,我是毫无研究的,我的最可靠的答复,是一声也不响。”他个人的意见是这样:“阿Q在每一期里,登得不多,……断断续续的看过,也陆陆续续的忘记了。现在回忆起来,只记得那编排,将《呐喊》中的另外的人物也插进去,以显示未庄或鲁镇的全貌的方法,是很好的。但阿Q所说的绍兴话,我却有很多地方看不懂。现在我自己想说几句的,有两点——一、未庄在哪里?《阿Q》的编者已经决定:在绍兴。我是绍兴人,所写的背景又是绍兴的居多,对于这决定,大概是谁都同意的。但是,我的一切小说中,指明着某处的却少得很。中国人几乎都是爱护故乡,奚落别处的大英雄,阿Q也很有这脾气。那时我想,假如写一篇暴露小说,指定事情是出在某处的罢,那么,某处人恨得不共戴天,非某处人却无异隔岸观火,彼此都不反省,一班人咬牙切齿,一班人却飘飘然,不但作品的意义和作用完全失掉了,还要由此生出无聊的枝节来,大家争一通闲气——《闲话扬州》是最近的例子。为了医病,方子上开人参,吃法不好,倒落得满身浮肿,用萝卜子来解,这才恢复了先前一样的瘦,人参白买了,还空空的折贴了萝卜子。人名也一样,古今文坛消息家,往往以为有些小说的根本是在报私仇,所以一定要穿凿书上的谁,就是实际上的谁。为免除这些才子学者们的白费心思,另生枝节起见,我就用‘赵太爷’,‘钱太爷’,是《百家姓》上最初的两个字;至于阿Q的姓呢,谁也不十分了然。但是,那时还有发生了谣言。还有排行,因为我是长男,下有两个兄弟,为豫防谣言家的毒舌起见,我的作品中的坏脚色,是没有一个不是老大或老四,老五的。上面所说的那样的苦心,并非我怕得罪人,目的是在消灭无聊的副作用,使作品的力量较能集中,发挥得更强烈。果戈理作《巡按使》,使演员直接对看客道:‘你们笑自己!’(奇怪的是中国的译本,却将这极要紧的一句删去了。)我的方法是在使读者摸不着在写自己以外的谁,一下子就推诿掉,变成旁观者,而疑心到像是写自己,又像是写一切人,由此开出反省的道路。但我看历来的批评家,是没有一个注意到这一点的。这回编者的对于主角阿Q所说的绍兴话,取了这样随手胡调的态度,我看他的眼睛也是为俗尘所蔽的。” 鲁迅觉得许幸之这一剧本(田汉也是如此),在讽刺意味上是失败了的。

“但是,指定了绍兴也好。于是跟着起来的是第二个问题——二、阿Q该说什么话?这似乎无须问,阿Q一生的事情既然出在绍兴,他当然该说绍兴话。但是,第三个疑问跟着又来了——三、阿Q是演给那里的人们看的?倘是演给绍兴人看的,他得说绍兴话无疑。绍兴戏文中,一向是官员秀才用官话,堂倌狱卒用土话的,也就是生,旦,净大抵用官话,丑用土话。我想,这也并非全为了用这来区别人的上下,雅俗,好坏,还有一个大原因,是警句或炼话,讥刺和滑稽,十之九是出于下等人之口的,所以他必用土话,使本地的看客们能够彻底的了解。那么,这关系之重大,也就可想而知了。其实,倘使演给绍兴的人们看,别的脚色也大可用绍兴话,因为同是绍兴话,所谓上等人和下等人说的也并不同,大抵前者句子简,助词和感叹词少,后者句子长,语助词和感叹词多,同一意思的一句话,可以冗长到一倍。但如演给别处的人们看,这剧本的本用却减弱,或者简直完全消失了。……我想:普遍、永久、完全,这三件宝贝,自然是了不得的,不过也是作家的棺材钉,会将他钉死。……我的意见……总括一句,……这剧本最好是不要专化,却使大家可以活用。” 在这一方面,那一剧本也是完全失败了的。

阿Q的样儿,究竟该是怎么的?鲁迅也曾在答复《戏》周刊的信中说过一点。他说:“在这周刊上,看了几个阿Q像,我觉得都太特别,有点古里古怪。我的意见,以为阿Q该是三十岁左右,样子平平常常,有农民式的质朴、愚蠢,但也很沾了些游手好闲之徒的狡猾。在上海,从洋车夫和小车夫里面,恐怕可以找出他的影子来的,不过没有流氓样,也不像瘪三样。只要在头上戴上一顶瓜皮小帽,就失去了阿Q,我记得我给他戴的是毡帽,这是一种黑色的,半圆形的东西,将那帽边翻起一寸多,戴在头上的;上海的乡下,恐怕也还有人戴。”

周作人追述鲁迅的故家,说到了阿Q的蓝本,便是阿桂,阿有的弟弟。“阿有,他姓谢,以给人家舂米为业;他给人家做短工,因为舂米费力,可以多得一点工钱,反正也多不到哪里去,但比起他兄弟来总好得不少了。阿桂本来也是做短工的,可是他不能吃苦,时常改卖旧货,有的受了败落人家的委托,有的就不大靠得住,这样就渐渐的降入下流,变成半工半偷的生活了。有时跑到哥哥那里来借钱,说近来生意不顺手,这便是说偷不到,阿有怒喝道:‘你这什么话?我要高声说给人家听了。’阿桂于是张皇的从大书房逃了出去,其实这问答的话,大书房的人已经听见,已不是什么秘密了。鲁迅小说《在酒楼上》的主人公吕纬甫叙述奉母亲之命,买两朵剪绒花去送给旧日东邻船户长富的女儿顺姑,等到找着了的时候,才知道她已病故了。这长富就是阿有,顺姑的伯父偷鸡贼长庚自然是阿桂了,不过阿有的女儿的病不是肺病,乃是伤寒初愈,不小心吃了石花,以致肠出血而死。小说里说长庚去硬借钱,顺姑不给,长庚就冷笑说:‘你不要骄气,你的男人比我还不如呢?’这也是事实,虽然并没有发生什么影响,因为她的未婚夫是个小店伙,本来彼此都知道的,无论如何总不会比不上阿桂的。”

鲁迅的文字之中,经过了这一回的整理,大体都可以了解,只有关于艺术这一部门,我实在是门外汉,只能赞叹,无法判断。他曾送我几部艺术性的书,一部是《死魂灵一百图》,一部是《引玉集》,又一部是《木刻纪程》。当时,他只怕朋友们受了签名之累,所以那几本画册上都没有他的签名。前年,上海文物馆要征集这几种画集,因为没有他的签名,所以卖不起钱,我却说,这样也好,总算把这几种书留下来了。

《死魂灵一百图》是一部很好的插图,(我的女儿,为了这部插图的出卖,也颇怅怅然。幸而没有卖成,留在上海了。)据鲁迅说:关于《死魂灵》的有名的图画,据里斯珂夫说,一共有三种,而最正确和完备的,是阿庚的百图。这图画先有了七十二幅,未详何年出版,但总在1847年之前,去现在也快要九十年;后来即成为难得之品,新近苏联出版的文学辞典里,曾采它为插画,可见已经有了定评的文献了。虽在它的本国,恐怕也只能在图书馆中相遇,更何况在我们中国。有年秋末(1935年),孟十还君忽然在上海的旧书店里看到这画集,便像孩子望见了糖果似的,立刻奔走呼号,总算弄到手里了。是1893年印的第四版,不但百图完备,还增加了收藏家蔼甫列摩太所藏的三幅,并那时的广告画和第一版封纸上的小图各一幅,共计百〇五图,这大约是“十月革命”之际,俄国人带了逃出国外来的;他该是一个爱好文艺的人,抱守了十六年,终于只好拿它来换衣食之资;在中国,也许未必有第二本。看了这一段,我也颇有点怅然,因为为了衣食之资,我也几乎把鲁迅送给我的这本插图,卖掉了呢,这插图在我身边也留了十五年之久呢!

当我们提倡讽刺的杂文的时期,同时也提倡了漫画。生活书店也曾由文学社、太白社刊行了《小品文与漫画》的专刊。当时,鲁迅曾经提示了如次的话:“漫画的第一件紧要事是诚实,要确切的显示了事件或人物的姿态,也就是精神。漫画是Karikatur的译名,那‘漫’,并不是中国旧日的文人学士之所谓‘漫题’‘漫书’的‘漫’。当然也可以不假思索,一挥而就的,但因为发芽于诚实的心,所以那结果也不会仅是嬉皮笑脸。这一种画,在中国的过去的绘画里很少见,《百丑图》或《三十六声粉铎图》,庶几近之,可惜的是不过戏文里的丑脚的摹写;罗两峰的《鬼趣图》,当不得已时,或者也就算进去罢,但它又太离开了人间。漫画要使人一目了然,所以那最普通的方法是‘夸张’,但又不是胡闹。无缘无故的将所攻击或暴露的对象画作一头驴,恰如拍马家将所拍的对象做成一个神一样,是毫没有效果的,假如那对象其实并无驴气息或神气息。然而如果真有些驴气息,那就糟了,从此以后,越看越像,比读一本做得很厚的传记还明白。关于事件的漫画,也一样的。所以漫画虽然有夸张,却还是要诚实。‘燕山雪花大如席’是夸张,但燕山究竟有雪花,就含着一点诚实在里面,使我们立刻知道燕山原来有这么冷。如果说‘广州雪花大如席’,那可就变成笑话了。‘夸张’这两个字也许有些语病,那么,就是‘廓大’也可以的。廓大一个事件或人物的特点固然使漫画容易显出效果来,但廓大了并非特点之处却更容易显出效果。矮而胖的,瘦而长的,他本身就有漫画相了,再给他秃头,近视眼,画得再矮而胖些,瘦而长些,总可以使读者发笑。但一位白净苗条的美人,就很不容易设法,有些漫画家画作一个髑髅或狐狸之类,却不过是在报告自己的低能。有些漫画家却不用这呆法子,他用廓大镜照了她露出的搽粉的臂膊,看出她皮肤的褶皱,看见了这些褶皱中间的粉和泥的黑白画。这么一来,漫画稿子就成功了,然而这是真实,倘不信,大家或自己也用廓大镜去照照去。……因为真实,所以也有力。” 这一番话,对于我们写杂文的,也同样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