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的家乡
1939年秋天,我们在绍兴城中逗留了一个多月;虽说是战时,那儿的朋友,贺扬灵、胡云翼、孙福熙,还有印西法师,大家对于文艺的兴致都很好。我们就拿鲁迅的小说和随笔小品作蓝本,到城内城外追寻鲁迅幼年时代的生活。鲁迅的老家,在绍兴城中东昌坊口周氏新台门内;他的外家,在城外安桥头,那是他幼年时寄食的去处。我们有时走路,有时坐乌篷船,史迹散布的所在,差不多都到过了。
鲁迅的小说,一看就知道是拿绍兴作背景的,《呐喊》和《彷徨》,其中十之六七为他本乡的故事,其他无非鲁镇、未庄、咸亨酒店、茂源酒店;其人物则无非红鼻子老拱、蓝皮阿五、单四嫂子、王九妈、七斤、七斤嫂、鲁八一嫂、闰土、豆腐西施、阿Q、赵太爷、祥林嫂;其事则无非单四嫂子死了儿子而悲伤,华老栓买人血馒头替儿子治痨病,孔乙己偷书而被打断腿,地方色彩非常浓厚。不过,我们应该接受周启明的说法:鲁迅对于他的故乡一向没有表示过深的怀念,这不但在小说上,就是《朝花夕拾》上也是如此。大抵对于乡下的人士最有反感,除了一般封建的士大夫以外,特殊的是师爷和钱店伙计(乡下叫作“钱店倌”),这两类气味都有点恶劣。但是对于地方气候和风物,也不无留恋之意。如《在酒楼上》,他坐酒楼上望见下边的废园,“这园大概是不属于酒家的,我先前也曾眺望过许多回,有时也在雪天里。但现在从惯于北方的眼睛看来,却很值得惊异了:几株老梅竟斗雪开着满树的繁花,仿佛毫不以深冬为意,倒塌在亭子边还有一株山茶树,从暗绿的密叶里显出十几朵红花来,赫赫地在雪中明得如火,愤怒而且傲慢,如蔑视游人的甘心于远行。我这时又忽地想到这里积雪的滋润,著物不去,晶莹有光,不比朔雪的粉一般干,大风一吹,便飞得满空如烟雾”。下文吕纬甫说到回乡来迁葬,也说:“这在那边那里能如此呢?积雪里会有花,雪地下会不冻。”他在这里便在称颂南方的风土,那棵山茶花更明显的是故家书房里的故物,这在每年春天总要开得满树通红,配着旁边的罗汉松和桂花树,更显得院子里满是花和叶,毫无寒冻的气味了。关于乡土的物品,在《朝花夕拾》的《小引》上也有一节云:
我有一时,曾经屡次忆起儿时在故乡所吃的蔬果:菱角、罗汉豆、茭白、香瓜。凡这些,都是极其鲜美可口的;都曾是使我思乡的蛊惑。后来,我在久别之后尝到了,也不过如此,惟独在记忆上,还有旧来的意味留存。它们也许要哄骗我一生,使我时时反顾。 (其实,“酒味很纯正,油豆腐也煮得十分好;可惜辣酱太淡薄,本来S城人是不懂吃辣的”也就是一种蛊惑。)
绍兴是水乡,(李慈铭所谓:“橹摇鲁跃际,都是故乡音。”)坐着乌篷船,卧听打桨摇橹声,自有深致。鲁迅以中年人的寥落情怀,对于秋冬间的原野,另有所感受。他那篇以《故乡》为题的,说:“时候既然是深冬,渐近故乡时,天气又阴晦了,冷风吹进船舱中,呜呜的响,从篷隙向外一望,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我的心禁不住悲凉起来了。”“我们的船向前走,两岸的青山在黄昏中,都装成了深黛颜色,连着退向船后梢去。……我躺着,听舱底潺潺的水声,知道我在走我的路。” 这都勾画得很真切、很有神的。
(周启明说:《故乡》是一篇小说,读者自应去当作小说看,不管它里边有多少事实。我们别一方面从里边举出事实来,一则可以看著者怎样用材料,一则也略作说明是一种注释的性质。还有一层,读者虽然不把小说当作事实,但可能有人会得去从其中想寻传记的资料,这里也就给予他们一点帮助,免得乱寻瞎找,以致虚实混淆在一起。这不但是小说,便是文艺性的自叙记录也常是如此。这话正可以说是写给《鲁迅传》的王士菁听的,因为那本传记实在穿凿得太离谱了。)
在陈源(西滢)和鲁迅闹口舌的当儿,西滢写信给徐志摩说:“前面几封信里说起了几次周启明先生的令兄:鲁迅,即教育部佥事周树人先生的名字。这里似乎不能不提一提。其实,我把他们一口气说了,真有些冤屈了我们的启明先生。他与他的令兄比较起来,真是小巫遇见了大巫。有人说,他们兄弟俩都有他们贵乡绍兴的刑名师爷的脾气。这话,启明自己也好像曾有部分的承认。不过,我们得分别,一位是没有做过官的刑名师爷,一位是做了十几年官的刑名师爷。”这段讽刺的话中,有着一句大家所承认的话,即说周氏兄弟的性格与文章风格,都是属于绍兴,有点儿刑名师爷的调门的。
说到绍兴的人物,其实不必远攀舜、禹、严光和孝女曹娥的;(虽说大禹墓在绍兴,也不一定和后来的绍兴人有什么血缘关系的。)最和鲁迅的思想路向相同的,倒该说到东汉末年的王充,他所著的《论衡》,便无视孔、孟、墨、道各家的思想权威,一一剥去它们的外衣,暴露它们的弱点的。《论衡》的尖锐战斗风格,也可以说是开出后来绍兴师爷的先河。绍兴师爷究竟起于何代?我们还不曾确凿考证出来……这种幕僚制度,经过了明清两代,形成了一种特殊阶级,也可说是一种政治集团,成为支配中国政治的幕后力量,迄民国还是存在的。幕僚之中,分刑名、书启、钱谷各专业,刑名主法律,在朝便是法官,在野便是讼师。书启主文牍,便是后来的秘书。钱谷主财政,他们可以说是中下级的政治干部。这样便成为专业,也有江苏的常州、苏州人主其事的,大部分却都是绍兴人。因此,绍兴师爷成为绍兴读书人的谋生大道之一。刑名师爷,可以运用法律,却也可以玩弄法律,深文周纳,入人于罪,玩弄文句,规避刑法,这都是他们的特长。若说绍兴的文风,冷隽尖刻,则明末的徐文长、张宗子(岱),清代的章实斋、李慈铭,都有着绍兴师爷的刀笔吏的风格的。周启明谈《阿Q正传》,说讽刺小说是理智的文学里的一支,是古典的写实的作品。他的主旨是憎,他的精神是负的。然而这憎并不变成厌世,负的也不尽是破坏。在讽刺里的憎也可以说是爱的一种姿态。“摘发一种恶即是扶植相当的一种善,在心正烧的最热,反对明显的邪曲的时候,那时他就是近于融化在那哀怜与恐惧里了。据亚里士多德说,这两者正是悲剧的有净化力的情绪。”这当然是他们接受了西洋文学以后,更进一步的了解。但就绍兴文士的见地说,他们的确能够跳出世法的圈子对世俗予以冷静的批评的。(绍兴师爷,处于政治的幕后,也正使他们变成了玩世的态度,他们明白所谓政治就是这么一种玩意儿。我们读了《韩非子》,也可以知道法家文字是理智的,比较冷峻的。)
鲁迅兄弟,生长在士大夫心目中的“仕宦之家”,要不是他们的祖父介孚公(周福清)出了一点小乱子,因而削官被囚,家境突然破落了,他们的生活,一定还在书香门第中打筋斗的。他们有一时期,也曾有被送去学幕的可能;恰巧他们的本家在南京办洋务,这才为他们开辟了新世界,进入了现代化的思想圈来。不过,他们毕竟还是绍兴人,带着乡土的气息的。
从绍兴联想到老酒,也和联想到绍兴师爷一样顺理成章的。鲁迅在酒乡生长,懂得饮酒的情趣,也懂得酒人的陶然之境;若干方面,他都是阮籍、嵇康的同路人。(《在酒楼上》,他写道:“我略带些哀愁,然而很舒服地呷一口酒。酒味很纯正,油豆腐也煮得十分好,可惜辣酱太淡薄,本来S城人是不懂得吃辣的。”他是懂得喝酒的人。)
绍兴老酒,为什么味儿特别好?那得归功于泉水的清冽和酒师父的技术,还有岁月累积,火性消逝,变得很醇了;葡萄酒太腻,高粱、茅台、汾酒、大曲、竹叶青都过于辛辣,刺激性重;只有绍兴老酒是醇的,喝了有回味。酒可以陶醉我们;做工的人,傍午傍晚散了工,每每花四文铜钱,买一碗酒,靠柜外站着,热热的喝了休息,这也是无上的享受。
鲁迅笔下所写的,乃是小酒店的情趣,无论咸亨也罢,德兴也罢,反正酒店的设备都是差不多的。一间门面,门口曲尺形的柜台,靠墙一带放些中型酒瓶,上贴玫瑰烧、五加皮等字,蓝布包沙土为盖;直柜台下置酒坛。给客人吊酒时顺便掺水,手法便捷,是酒店倌本领之所在。横柜台临街,上设半截栅栏陈列各种下酒物,店的后半就是雅座,摆上几个狭板桌条凳,可以坐八九个、十来个人,就算是很宽大的了。下酒的东西,顶普通的是鸡肫豆与茴香豆;鸡肫豆乃是用白豆盐煮晒干,软硬得中,自有风味,以细草纸包作粽子样,一文一包,内有豆可二三十粒。为什么叫作鸡肫豆呢?其理由不明白,大约为的嚼着有点软带硬,仿佛像鸡肫似的吧。茴香豆是用蚕豆,即乡下所谓罗汉豆所制,只是干煮加香料,大茴香或是桂皮,也是一文起码,亦可以说是为限,因为这种豆不曾听说买上若干文,总是一文一把抓;伙计也很有经验,一手抓去数量都差不多,也就摆作一碟。此外现成的炒花生、豆腐干、盐豆豉等大略具备。但是说也奇怪,这里没有荤腥味,连皮蛋也没有,不要说鱼干鸟肉了。本来这里是卖酒附带吃酒,与饭馆不同,是很平民的所在,并不预备阔客的降临,所以只有简单的食品,和朴陋的设备正相称。(但是五十年前,读书人都不上茶馆,认为有失身份,吃酒却是可以,无论是怎样的小酒店,这个风气也是很有点特别的。)我们添上这么一幅图画,绍兴之为酒廊,与鲁迅笔下所写的酒乡背景,可以看得十分真切了。
绍兴说吃酒,几乎全是黄酒,吃的人起码两浅碗,即是一提;若是上酒店去只吃一碗,那便不大够资格;实际上大众也都有相当的酒量,平常少吃还是为了经济关系,大抵至少吃上两碗是不成问题的。在绍兴吃老酒,用的器具与别处不大一样,它不像北京那么用瓷茶壶和盅子,店里用以烫酒的都是一种马口铁制的圆筒,口边再大一圈,形似倒写的凸字,不过上下部当是一与三的比例。这名字叫作窜筒,读如生窜面的“窜”,却是平声。一窜筒称作一提,倒出来是两浅碗,这是一种特别的碗,脚高而碗浅,大概是古代的盏的遗制吧!
我和鲁迅同过许多回酒席,他也曾在我家中喝过酒,我知道他会喝酒;他的酒量究竟多少,我可不十分清楚。据周启明说:鲁迅酒量不大,可是喜欢喝几杯,特别有朋友对谈的时候,例如在乡下办师范学堂那时,与范爱农对酌。他在《在酒楼上》,写他自己上了一石居,叫堂倌来“一斤绍酒,十个油豆腐,辣酱要多!”大概是他自己的酒量了。范爱农比他喝得多,要喝两斤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