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经济状况

目次

一、绪论

二、西汉历代的财政

三、西汉的平民生活

四、西汉的经济政策

a. 农本主义

b. 困商政策

c. 鬻爵

d. 平准

e. 征盐铁

f. 榷酒酤

五、西汉的均产政策

(一)名田

(二)王田

六、西汉的土地制度

(一)土地制度

a. 井田

b. 私田

c. 代田

d. 王田

(二)田数及土地与人口的分配

七、西汉的赋税制度

A. 赋

B. 税

C. 国家收入

D. 汉官俸禄表

八、西汉的货币制度

九、西汉的人口问题

十、西汉的都市问题

十一、西汉的农业灾害

十二、结论

附录一:西汉的黄金问题

附录二:西汉的移民统计

一、绪论

读过中国史的人,都知道西汉是中国史上的一个最重要的时代,都承认刘彻、王莽是这个时代中的最重要的代表人物。从公元前206年到22年,这二百二十八年中,一面结束了公元前1500年的旧账,一面下启至1929年的规划。截至1912年的国家设施行政,都还因循着而无大更革。刘彻是历史上空前的大创制家,王莽是历史上空前的大改革家。他们两人的创制和改革,一直影响到现在。他们使中国经济史起了空前的大变化。他们确定了当时及后代的社会命运。

从制度方面说:土地制度、货币制度、赋税制度,都在西汉时代确定规模。就经济政策方面说:征盐铁、榷酒酤,是在西汉时认为最重要的两件事。农本主义,困商政策,更为两千年所继承的根本政策。就思想方面说:名田说、限田说、王田私属法,都是两千年后平均地权说的权舆。西汉的二百二十八年中,产生了一切后代所奉行所继承的制度、政策、主义、思想。这是如何重要的一个时代啊!

但是我们不满意的,是史家记载关于这时期的社会经济不很详细,以致我们不能详确地综合观察比较、探讨。我们抱着十二分惋惜的态度,来追悼这可贵的史料,在史家的笔下轻轻失去而幻灭,而沉失在黑暗中!

二、西汉历代的财政

汉兴,承秦之敝,民作失业,流离饥馑。米石五千钱,马匹值百金,民无盖藏,大农仰屋,天子不能具醇驷,将相或乘牛车。财政的恐慌情形,可以想见,于是约法省禁,轻田租十五而税一,以期与民休息。量吏禄度官用以赋于百姓。山川园池市肆租税之人,自天子以至封君汤沐邑,皆各为私奉养,不取于国家。漕转山东粟以给中都官,岁不过数十万石。当时经济学者鉴于战国秦代本末倒置之弊,乃重本抑末,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租税以困辱之。于是农民滋殖,盖藏日富,孝惠高后之间,天下大定,复弛商贾之律,但令市井子孙,不得入仕籍。孝文初,除盗铸钱令,乃民竞逐末,弃捐农事。吴王邓通,钱遍天下,游食之民既多,淫侈之俗日长,帝乃躬历节俭,开籍田以劝农,数年之间,帑藏充实。景帝益事储蓄,诏三十而税一,为汉永制。至武帝之初,家给人足,仓库尽满。京师之钱,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红腐不可食。国用富溢,至斯极矣。乃外事四夷,内侈宫室,百姓劳苦,干戈日滋。百姓抗敝以巧法,财赂衰耗而不赡,入物者补官,出货者除罪,终武帝之世,算商车,置盐铁官,算缗钱舟车,榷酒酤,重敛诛求,民不堪命。昭帝即位,与民休息,令民以律占租。宣元成哀平五世,率由旧章,无所更革,故虽屡蠲租赋,而国用颇裕。王莽代汉,更弦易辙,农商失业,食货俱废。边兵二十万人,仰县官衣食,用度不足,数横赋敛。又一切税吏民赀三十而取一,公卿以下至郡县黄绶吏,皆保养军马,徭役繁剧,旱蝗相仍,民摇手触禁,不得耕桑。上至公侯,下至小吏,皆不得俸禄,舍私赋暴敛,无以自存。盗贼蜂起,民不聊生。然而莽败时,省中黄金且有六七十万斤,金玉财物充牣御府,朘削齐民,私自封殖。此莽之所以亡也。

三、西汉的平民生活

有人说:看完一本京师同仁堂的破账簿,可以窥见二百年前的生活状况,同样地,我们在《汉书》上、《史记》上,找到一两条不完备的断文烂句,也可以推想到汉代的平民生活,是如何地简单,如何地朴素,如何地值得后人留恋、追念。

公元前350年的平民生活—“一夫挟五口,治田百亩,岁收亩一石半,为粟一百五十石。除什一税十五石,余百三十五石,食人月一石半,五人终藏,为粟九十石。余四十五石,石三十为钱一千三百五十。除社闾尝新春秋之祠,用钱三百,余钱千五十,衣人率用钱三百,人岁终用钱千五百。不足四百五十,不幸疾病死丧之费,及上赋敛,又未与此。”这是一个非常翔实而又精确的古代农民生活状况的报告。他们辛苦了一年,可是还得亏空四百五十钱,倘若运气不好,那简直要没法应付一切的不幸事件。至于女人的生活:“冬民即入,妇人同巷相从,夜绩女工,一月得四十五日。”日夜连工,一日夜要做十八个钟头的工作。可是在任何记载上,绝对地寻不出她们的抗议或嗟怨的辞气。因为不如此便不能维持家庭最低的生活,而使男人的负担越重啊!根据上文的记述,得公元前350年农民生计支配表如下:

生活水平的高低,是视国家或社会的安谧与否而转移的。用经济学家的眼光来看,一石米价钱的高下,可以看出别的物件的价格,同时也可以知道社会之就序与否的情形。因此就我能力所及地,作西汉米价表—“秦汉时米百二十斤为石,乃权名,非量名。”—《十七史商榷》。

汉人饮食除谷类、茶酒外,有面粉。学斋呫哔:“王莽始有啖面之文。”普通制作饮食之法,率以:

盐豉见宋玉九辩》“大苦咸酸”,注及《史记·货殖传》 《前汉书·食货志》。

醋 《汉武内传》:“但醋作酢。”

蜜及蔗浆 蜜见《汉武内传》,蔗亦作柘,柘浆见宋玉《大招》,《前汉·郊祀歌》:“柘浆析朝酲。”

香料除姜桂外,多用蒜荽及脂麻。张骞使西域得荽,香菜也。

制作肉食,别有烧割之一法,刘熙释名》:“貊炙”全体炙之,各自以刀割食。

喜食犬、牛,故屠牛椎狗之事豪杰亦为之。嗜酒之风太甚,高祖初定天下,廷臣使酒争功,高祖颇厌之。武帝乃榷酒酤,非特用以防民食之不敷,亦以严费时佚事之禁也。然未几禁弛,群饮之风如故。此殆汉初军人,多来自民间,旧习未忘,遂播为风气欤!

王符潜夫论·浮侈》曰:“昔孝文皇帝躬衣戈绨,革舄韦带。而今京师贵戚衣服饮食车舆庐第,奢过王制,固亦甚矣!且其徒御仆妾,皆衣组彩牒,锦绣绮纨,葛于升越,中女布,犀象珠玉,琥珀玳瑁,石山隐饰,金银彩缕,穷极丽美,转相夸诧。”《汉书·五行志》曰:“风俗狂慢,变节易度,则为剽轻奇怪之服,故有服妖。”可知当时衣服之好尚矣。

衣服的材料多用布、绫(《西京杂记》)、罗(《地理志》及郭宪洞冥记》)、纱、段、缯(《蔡邕传》)、葛麻,有锦绣冠(《舆服志》)、帻帽(刘熙《释名》)、布巾(《急就篇》)。妇人则有冠子(《事物原始》)。衣之类有汗衫(《中华古今注》)、袄(《物原》),裳之类有袴褶(《舆服志》)、事裤(张萱疑耀)、抱腹(刘熙《释名》),履之类有履、舄、不借、伏虎头鞋(《中华古今注》),妇人之首饰,有五彩通草花(《物原》)、面花(《西阳杂俎》)。衣正色,裳间色(《玉藻》)。普通之冠用弁(《诗》:突而弁兮),贵族冠元端。夕服深衣。士不衣织,不衣狐白。裘用狐麛羔等兽皮为之。童子不裘不帛,其衣缁布,以锦缘之。带亦锦为之(《玉藻》)。凡男女之衣服,多用裘衣,短褐则为贱者之衣。

《汉书·贡禹传》师古注:裋者,谓童竖所着布长。襦也。褐,毛布之衣也。

禳衣则为厨人之服。

《汉书》:董偃绿绩青厨加禳衣见武帝,构人服也。

至贾人则因国家政策关系,不得衣锦绣绮縠罽(《汉高纪第一》),然反此则亦可知贾人前此所衣也。

衣服饮食的渐臻繁复,固为文明进化的一过程,不过其所以与所以然的结果,却处处与经济问题相表里而互为因果。换言之,民族越进化,人民生活越安适,则所要求者,常为如何能使越优美妥善之方法。于是购置为越强,而对于经济的要求越热烈也。

四、西汉的经济政策

西汉时代,去古不远。其所秉承的传统政策,多含有历史的背景及经济学说的根据。自公元前200年至20年,二百二十年中所保持的农本主义、困商政策,颇见显著的效果。至于含有时间性的经济恐慌期的经济政策,如征盐铁、榷酒酤、鬻爵、平准,以遭儒家反对,虽收暂时的成效于当时,而随设随废,未足以概论西汉一代也。今将各说之学理上的根据及其效果,分别论之如下:

a. 农本主义 《洪范》八政,首列食货,《白虎通》曰:“古之人民皆食禽兽肉,至于神农,用天之时,分地之利,制耒耜,教民农作。”农民虽不必起于神农时代,然亦可见其由来之远矣。《管子》曰:“民无所游食,必农,民事农则田垦,田垦则粟足,粟足则国余。”《食货志》曰:“食足货通,然后国实民富而教化成。”以农为富国之本,教化之原。《礼记·王制》曰:“国无九年之蓄曰不足,无六年之蓄曰急,无三年之蓄,曰国非其国也。”《食货志》曰:“余三年食,进业曰登,再登曰平,余六年食,三登曰泰平。二十七岁遗九年食,然后至德流洽,礼乐成焉。”衣食足而知荣辱,储蓄备而无饥寒,政教之本,端在于农。《易》曰:“天地之大德曰生;何以聚人曰财。”班固释之曰:“财者,帝王所以聚人守位,养成群生,奉顺天德,治国安民之本也。”神农之教曰:“有石城千仞,汤池百步,带甲百万而亡粟,勿能守也。”一切的治国安民、教育、礼乐、军事,都与农业有连带关系。农本主义为古代学者同政治家的唯一的国家政策,也是西汉及后代所奉行不二的国家政策。

大城市的集中,商业的得势,都与农本主义的发展相冲突,古代的学者都抱着同一见解,以为农商势不并进,要使农业发展,必须设法使商业失势,因此设立农业保护法以救济之,换言之,就是困商政策。

b. 困商政策 中国在公元前1500年,农业已具雏形,历来的学者及政治家都以商人的不劳而获为可鄙。《孟子·公孙丑篇》:“有贱丈夫焉,必求垄断而登之,以左右望,而罔市利,人皆以为贱,故从而征之,征商自此贱丈夫始矣。”这是征商说的起因,在这时代的民众心理,只以商人之罔利为贱。以其贱故征以税,《管子·八观篇》:“悦商贾而不务本货,则偷处而不务积聚。”以商贾为妨农之务的观念,《商君书·算地篇》:“技艺之士用,则民剽而易徙,商贾之士佚且利,则民缘而议其上。”贱工为其易徙,贱商为其议上。《垦令篇》:“重关市之赋,则农恶商……有疑惰之心,农恶商,商疑惰,则草必垦矣。”重赋税使商农交恶,以利农作,这是汉代困商政策的渊源。《汉高纪第一》:“贾人毋得衣锦绣绮縠罽操兵乘骑马。”《惠纪第二》:“应劭曰:汉律人出一算,算百二十钱,唯贾人与奴婢倍算。”《食货志》:“孝惠高后时为天下大定,复弛商贾之律,然市井子孙不得为官吏。”《汉书·晁错传》:“秦民见行,如往弃市,因以谪发之,名曰谪戍。先发吏有谪及赘婿贾人,后有常以市籍者,又后以大父母常有市籍者。”视商人等于奴婢,不能享受社会上一般人所享受的权利,商人别有贱籍,连大父母有市籍的都不免充军遣戍的苦差,在经商的时候,又是苛税横加,被人贱视,汉代商业之不振,自在意中。但是推《货殖列传·平准书》的记载,则大企业家仍复雄视一世,可知当时困商政策之施行,被排挤被淘汰的只是些小企业家、小资产阶级。据经济学原理,资本集中,则小企业不振;据社会学原理,大城市集中发展,则乡村衰落。试按元始二年(2)郡国户口统计,则二百万口以上之郡国占百分之三,百五十万口以上之郡国占百分之五,百万口以上之郡国占百分之六,五十万口以上之郡国占百分之三十,人口集中之原因,虽半由于移民之频数,其大半原因则在于商业的发展。由此可见困商政策之施行,实为失计,因为农作物的输入市场与得相当的酬报,势必有待于商人,农业与商业,实有相当的密切关系,故虽禁令频施,困辱备至,而其所因辱者,亦只肩挑贩卖的小商人与间接受损害的农人而已。

c. 鬻 爵 文帝时贾谊、晁错主张农本政策。谊劝帝躬耕籍田,以劝百姓而崇积聚。错复上重农贵粟之书,请令募天下入粟子边,得以拜爵除罪。其言曰:“方今之务,莫若使民务农而已矣。欲民务农,在于贵粟……以粟为赏罚。今募天下入粟县官,得以拜爵,得以除罪……取于有余,以供上用,则贫民之赋可损;所谓损有余补不足,令出而民利者也……爵者上之所擅,出于口而无穷,粟者民之所种,出于地而不乏,粟足支一岁以上,可时赦,勿收农民租。”文帝从之,令民入粟输边及郡县,得以取爵赎罪。景帝时复修卖爵令,而裁其价以招民。武帝时置武功爵,以奉战士。原晁错之意,以为用不值钱不费力的爵位去换豪强富民之粟,调剂贫富,着实上算。可是“豪强占田逾多,浮客输太半之赋,官家之惠,优于三代,富室之暴,酷于亡秦,虽屡蠲租税,而惠不及于齐民。其所流被,适足以豪强而已”。平民不得沾除租税之实惠,豪强转以吞并小资产阶级,豪强越富,贫民越多,与晁氏初愿,适得其反,或亦非创议者所能预料的吧!

d. 平 准 平准均输,是汉代第一大经济政策,国家穷乏,金融恐慌,社会摇动诸不安现象,都靠着平准而得暂时的救济。武帝时桑弘羊为大农中丞,令当诸所输于官者,皆令输其土地所饶,平其所在时价,官吏于他处卖之,输者便而官亦有利。元封中弘羊为治粟都尉,请置大农部丞数十人,分部主郡国,各置均输盐钱官。又令远方各以其物,如异时商贾所转贩者为赋,而相灌输,置平准于京师,尽集天下之货物,贵则卖之,贱则买之,故抑天下之物,名曰平准。一岁之中,太仓甘泉皆满,诸边有余谷,均输帛五百万匹,民不益赋而天下用饶。到昭帝时,儒家同法家曾经为施行平准而发生很激烈的争论。究之中国虽以农业立国,而商业亦与农业有相当的交互关系,大企业家过分地操纵社会,破坏农业经济,固属不可;国家经营大商业,而无保护小商人的方法或救济之于后,以国家的财富与势力和小民争利,亦属过当。平准之制,虽收效果于目前,要亦不可施之久远。否则,社会上之失业者将日益增加,社会的进步将因之阻滞,而农业将亦无兴盛之可能矣。

e. 征盐铁 齐制盐出官鬻,铁止重征。孝惠高后时,豪强大贾、得管山海之利,采铁鼓铸煮盐,富甲天下,而不佐公家之急。武帝时大兴征伐,财用匮竭,乃令管干盐铁,募民自给费,因官器做煮盐,官与牢盆,敢私铸铁器鬻盐者左趾,没入其器物。又置大农部丞数十人,分部主郡国名,往往均输盐铁官,郡不出铁者置小铁官,置盐官者凡二十八郡,置铁官者凡四十郡,除故盐铁家富者为吏,吏益多贾人,然官作盐铁苦恶,价贵,强令民买之,郡国多不便。昭帝始元六年(公元前81),诏减天下盐价,元帝时尝罢盐铁官,三年又复之。终西汉之世,盐铁专卖之利,终未下溢。原盐铁之用,无间贫富,以百分率计,贫者之数约当富豪之百倍,征富一而贫民百,贫民愈贫,而富人愈得收其操纵之效,是以现代世界各国无征盐铁者,而我国沿汉之旧,且以盐税为岁入之大宗。朘削贫民,以益国库,良为经济学者所不取也。

f. 榷酒酤 酒酤之禁,由来甚古,其义有二:A. 恶其乱性;禹恶旨酒,文王酒诰之意是也。B. 恐其糜粟以病民。武帝天汉三年(公元前98)初榷旨酒酤,昭帝始元末,丞相车千秋奏罢酒酤费酒斗四钱,始由政府专卖制一变而为征税制。王莽时始立法,官自酿酒卖之。以二千五百石为一率,开一垆以卖,月雠五十酿为准。一酿用粗米二斛麹一斛,得成酒六斛六斗。除米麹本价,计其利而什分之,以其七八官,其三及糟灰炭给工器薪樵之费,于是置命士督五均六斡而民愈病。莽败,此制亦旋废。

五、西汉的均产政策

三代的井田制度,其详虽不可得悉,要亦为一种儒家所理想的平均地权政策,则可断言者也。西汉去古未远,孝宣、孝武诸帝,表彰儒术,罢黜百家,于是儒家之徒,竞言井田之制,以为欲除兼并之弊,得均富之利,其道非井田莫由,然以井田制度,破坏已久,骤而施行,恐不得当,于是董仲舒创为名田说,师丹、孔光承其学而广之,建议于朝,虽其说不行,然亦可窥见西汉新儒家所怀抱的经济政策及其政治思想也。王莽代汉,毅然行王田私属制,平均地权,解放奴婢,其任事之勇,思想之超越时代,实足为中国文化史政治史经济思想史放一异彩。惜其操之过急,为德不卒,太趋于复古思想,缺乏创造与革新之精神,为足惜也。

(一)名 田 董仲舒说武帝曰:“古者税民不过什一,其求易供。使民不过三日,其力易足,民财内足以养老尽孝,外足以事上供税,下足以蓄妻子极爱,故民说从上。至秦不然,用商鞅之法,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买卖。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又颛川泽之利,管山林之饶,邑有人君之尊,里有公侯之富,小民安得不困……汉兴循而未改,古井田法虽难卒行,宜少近古,限民名田,以赡不足……”颜师古释之曰:“名田者,占田也,各为立限,不使富者过制,则贫弱之家可足也。”井田废而贫富之阶级成,大资本家吞并小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社会自然的均势因以打破,欲免除此种过分的不平衡与因此而发生的绝对的悬殊的现象,则过去的井田制度的恢复,实不可缓。然以其太理想化而不能施之实际,则一方面退一步而消极地限制富强,使其不得过限地操纵农村;另一方面使平民亦得相当的田产,以维持其最低的生活费用。此说代表西汉第二期的儒家经济思想,可称为消极的均产政策或社会主义。

哀帝时师丹辅政建言:“古之圣王,莫不设井田而后治乃可平,孝文皇帝承亡周乱秦兵革之后……故务劝农桑,帅以节俭,民始充实,未有兼并之害,故不为民田及奴婢立限,今累世承平,富豪吏民,赀数巨万……而贫弱愈困……宜略为限……”天子下其议,丞相孔光、大司空何武奏请诸侯王列侯皆得名田国中,列侯在长安,公主名田县道,及关内侯吏民名田,皆毋过三十顷。诸侯王奴婢二百人,列侯公主百人,关内侯吏民百人,期尽三年,犯者没入官。时丁傅、董贤用事,遂寝不行。此说继承董说而更肯定之,董说未见实施,至此丁傅、董贤仗外戚宠幸之势,兼并民田,横作威福,社会上之富豪吞并,亦已为不可掩的事实,于是明定限数,以期保持均势,完成董说之使命,使无权贵之阻,则均产之制,或不待二千年后之列宁、马克思、孙中山之平均地权说,而已在西汉实施其规划矣。

(二)王 田 王莽代汉,更名天下田曰王田,奴婢曰私属,皆不得买卖,其男口不满八而田过一井者,分余田与九族乡党,犯令法至死,后三岁莽知民愁,下诏诸食王田及私属,皆得买卖,勿拘以法。二百年来董仲舒、师丹所理想的均产政策,至莽而做更进一步的实施,收天下田为国有,民男口八得受田一井,奴婢不得买卖,虽其结果适与其愿望相反,然亦时代使然,以民众未受相当的训练,知识阶级溺于保守的陋说,其失败之咎,固非莽责也。

六、西汉的土地制度

世界上一切的文武制度,都跟着时代跑,或者跑在时代的前面,土地制度自然也不能跳出这个圈外,中国在公元前的土地制度的沿革,据说是这样的:

(一)土地制度

a. 井 田

井田制度是超越时代的,它是跑在时代的前面的,虽然在上古时候,地小民乏,或有施用的可能,不过这样完密、整齐的田制,恐怕非三代的学者或政治家所能想象,而且土地的分配,也绝不能像豆腐干似的一方块一方块地区划清楚,不过在未得到有力的反证以前,也不得不利用它来说明周秦汉间儒家所理想的一种超时代制度:

司马法

井方一里,分九方区,是为九夫,八家共之,各受私田八亩,公田十亩,是为八百八十亩,余二十亩以为庐舍,出入相友,守望相助,民受上田夫百亩,中田夫二百亩,下田三百亩,岁耕种者不易中田,休二岁者为再易下田,三岁更耕之,自爱其处,农民户人已受田,其家众男为余夫,亦以口受田如此,士工商家受田五口乃当农夫一人,若山林薮泽原陵淳卤之地,各以肥硗多少为差,民年二十受田,六十归田,七十以上,十岁以下,国家养之,十一以上,劝令习事。

b. 私 田

秦孝公用商君,坏井田,开阡陌(公元前359),急耕战之赏,倾邻国而雄诸侯,土地制度由国有一变而为私有制,庶人之富有累巨万,而贫者食糟糠,有国疆者兼州域,而弱者丧社稷,汉兴承秦之敝,民无盖藏,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兼并越甚,贫民越多,豪强之徒,武断乡曲,商贾之士,利倾朝野,在此时期(公元前359—前90),田产土地得私相买卖赠予,无所谓制度,其主有权为完全私人的而非国家的,其取得之方法,为完全经济的而非法律的。

c. 代 田

武帝末年(公元前90)以赵过为搜粟都尉,行代田法,一亩三甽,岁代处,故曰代田,古法也。后稷始甽田,以二耜为耦,广尺深尺甽曰,长终亩,一亩三甽,一夫三百甽,而播种于三甽中。其耕耘下种田器,皆有便巧,率十二夫为田一井,一屋故亩五顷亩二百四十步,用耦犁二牛三人,一岁之收常过缦田亩一斛以上,善者倍之。

d. 王 田

王莽始建国元年(9)令曰:“古者一夫田百亩,什一而税,则国给民富而颂声作,秦废井田,是以兼并起,贪鄙生,强者规田以千数,弱者曾无立锥之居,又置奴婢之市,与牛马同栏,谬于天地之性人为贵之义。减轻田租,三十而税一,常有更赋,疲癃咸出,而豪民侵陵,分田劫假,厥名三十税一,实十税五也。故富者犬马余菽粟,骄而为邪,贫者不厌糟糠,穷而为奸,俱陷于辜,刑不用错,令更名天下田曰王田,奴婢曰私属,皆不得买卖。其男口不满八而田过一井者,分余田予九族邻里乡党,故无田令当受田者如制度,敢有非井田圣制无法惑众者,投诸四裔,以御魑魅。”后三年莽知民愁,下诏诸食王田及私属,皆得买卖,勿拘以法。

(二)田数及土地与人口的分配

《汉书·地理志》元始二年(2)垦田统计,天下提封田一万万四千五百一十三万六千四百五顷,其一万万二百五十二万八千八百九十八顷,邑居道路山川林泽,群不可垦,其三千二百二十九万九百四十七顷可垦不可垦。定垦田八百二十七万五百三十六顷。汉制二百四十亩为一顷,以定垦田,约计之,得一二六四九一二〇亩。当时口数为五千九百五十九万四千九百七十八,人得约二十一亩。以可垦不可垦及定垦田计之,得四千五十六万一千四百八十三顷,人得约一百六十亩,以人得二十一亩计之,人岁入当粟十四石,以人得一百六十亩计之,人岁入当粟百石,前说失之少,后说失之多,以可垦不可垦田折半计之,益以定垦田之收入而折中之,则平均人岁入当四十石,除其终岁之养而以三十税一之则率之,则国家得岁入粟四五千万石。

七、西汉的赋税制度

赋税是国家财政上最重要的收入。郑樵通志·食货略》曰:“计口而入谓之赋。”《汉书·食货志》:“税谓公田什一及工商衡虞之入。”赋共车马甲兵士徒之役,充实府库赐予之用。税给郊社宗庙百神之祀,天子奉养,百官禄食庶事之费。收入与消费的规定,在汉代已有具体的规划,不过这是国家承平无事的经济计划,如遇有特殊情形或兵事的时候,这固定的收入,便不能维持过量的消费,而不得不别设新的经济政策,来应付这非常的局面,有时国库充实,或行幸所过,也不时地蠲免赋税,以求减轻百姓的负担。古代的税制,大抵多用什一之法,春秋时鲁宣公初税亩—什二—秦始皇收泰半之赋—三取二—为后来赋税制之权舆。汉初民生凋敝,失业饥馑,天子不能具醇驷,将相多乘牛车,于是约法省禁,轻佃租十五而税一,量吏禄度官用以赋于民,山川园池市肆租税之人,自天子以至封君汤沐邑,皆各为私奉养,不领于天子之经费,量入为出,民得转喘。文帝用贾谊新农业经济政策,奖殖农事,身为之倡。晁错倡入粟卖爵议,抑富授贫,国用大足,十二年(公元前168)诏赐天下民租之半,十三年(公元前167)除民田租。景帝二年(公元前155)令民半出田租,三十而税一。武帝元狩元年(公元前122),董仲舒进名田之说不能用,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因左右内史地名山川源甚众,细民未知其利,令内史稻田租繁重,不与郡同,其议减之,复因祠后土,修封禅泰山之故,令所幸地毋出租赋,末年行代田法。昭帝始元元年(公元前86)诏毋令民出今年田租,始元六年(公元前81)令民得以律占租。盖武帝之时赋敛繁重,律外而取之,至是始复其旧,元凤二年(公元前79)令三辅太常得以菽粟当赋,征本色以便农人。宣帝本始元年(公元前73)赦天下租税不收,三年(公元前71)诏郡国伤旱甚者民毋出租赋,四年(公元前70)有地震,诏亦如之。元康二年(公元前64)又免被灾之郡本年租赋。继以甘泉行幸,免所过田租一年,凤鸟来,除本年租赋。元帝初元元年(公元前48)令郡国被灾害甚者毋出租赋,二年(公元前47)地动有受灾者亦如之。成帝建始元年(公元前32)郡国被灾十四以上毋收田租,鸿嘉四年(公元前17)郡国被灾十四年以上民赀不满三万勿收租赋。平帝元始二年(2)天下民赀勿满二万及被灾之郡不满千万勿收租赋。综计西汉一代,收入虽以赋税为大宗,而其余因地制宜之苛捐杂税,亦复繁重勿胜,兹举其可考者述如下:

A. 赋

(一)算赋—百二十钱为一算。

a. 平民

1. 高帝四年(公元前203)八月初为算赋。

《汉仪注》:“民年七岁至十四岁出口赋钱人二十三,二十钱以食天子,三钱者武帝加以补车骑马。人年十五以上至五十六,出赋钱人百二十为一算,以给库兵车马。贾人奴婢倍算。”

2. 孝惠六年(公元前189)令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二十不嫁五算。

3. 文帝诏人赋四十,丁男三年而一事。

4. 武帝建元元年(公元前140)制八十复二算九十复甲卒。

5. 昭帝始元六年(公元前81)罢榷酤官令民得以律占租。

6. 元凤二年(公元前79)三辅太常得以菽粟当赋。

7. 元平元年(公元前74)诏减口赋钱什三。

8. 宣帝甘露二年(公元前52)减民算三十。

9. 成帝建始二年(公元前31)减天下赋钱算四十。

10. 平帝元始元年(1)诏天下女徒已论归家顾出钱月三百。

b. 商贾

1. 汉律人出一算,算百二十钱,唯贾人与奴婢倍算。

2. 诸贾人未做贳贷卖买居邑贮积诸物及商以取利者,虽无市籍,各以其物自占,率缗钱二千而算一,诸作有租及铸率缗钱四千算一,非吏比者三老北边骑士轺车一算,商贾人轺车二算,船五丈以上一算。

(二)更赋—更迭力役之征—更有三品:

a. 卒更古者正卒无常人,皆更迭为之,一月一更。

b. 践更贫者欲得雇更钱者,次直者出钱雇之,月二千。

c. 过更天下人皆直戍边三日,亦名更律,所谓徭役也。虽丞相子亦在戍边之调,人人不能自行,又行者当自戍,三日不可往便边,故诸不行者出钱三百入官,官以给戍者,是为过更。凡民年二十而傅,给徭播役,亦五十六而除。

(三)户赋—汉制列侯封王食租税,岁率户二百,千户之君则二十万,朝觐聘享出其中,户赋征于封邑者不属中央。

(四)军赋—赋以食将吏之同居亲属及故将吏之家,吏六百石以上,父母妻子与同居,及故吏尝佩将军都尉印,将兵及佩二千石官印者,家唯给军赋,他无所与。

B. 税

a. 田 税

1. 高祖轻田租什五而税一,复以用度不足,稍稍增取之。

2. 惠帝即位,更复十五税一。

3. 景帝用晁错新经济政策,定三十而税一为永制。汉制,田租掌之大农,储为国用。

b. 山泽园池之税,掌之少府,后置水衡以分理之,所以给天子之供养,文帝后六年,弛之,王莽复设五均六管之令,采诸名山泽众物者税之。

c. 献费高帝十一年(公元前196)令诸侯王通侯常以十月朝献及郡各以其口数率人岁六十三钱,以给献费。

d. 商车武帝元光六年(公元前129)冬初算商车。

e. 海税武帝始征海税,以海丞主之,宣帝增海租三倍,以筑仓治船利漕运。

f. 马口钱武帝时租及六畜,有马口出敛钱,昭帝元凤六年(公元前75)令郡国无敛今年马口钱。

g. 关市税武帝太初四年(公元前101),徙弘农都尉治武关,税出入者以给关吏卒食。

h. 所得税王莽令诸取鸟兽鱼鳖百虫于山林水泽及畜牧者。嫔妇蚕桑织纴纺织补缝工匠医巫卜祝及他方伎商贾贩人坐肆列里区谒舍,皆各自占所为于其所在地之县官,除其本,计其利,十一分之,而以其一为贡。

i. 财产税王莽末年令一切税吏民赀三十而取一。

C. 国家收入

据平帝元始二年(2)郡国户口统计,民户一千二百二十三万三千六十二,口五千九百五十九万四千九百七十八。以户钱二百计,其岁入之户赋,约二百四十万缗,以算赋每口百二十钱计,其岁入之额,约七百万缗,约计两赋,岁入当一千万缗强弱。据《汉书·地理志》,汉提封田一万万四千五百一十三万六千四百五顷,其一万万二百五十二万八千八百九十八顷,邑居道路山川林泽,群不可垦,其三千二百二十九万九百四十七顷可垦不可垦,定垦田八百二十七万五百三十六顷。今据定垦田约计之,中熟之岁,顷获百五十石,则顷征五石(三十而税一),约计之,国家岁入当四千五百万石,至于其他之杂税,及律外之租,虽然不能有精确的统计,大概算起来,总在正当收入的十分之四以上,由此可得下列的统计:

户赋   岁入二百四十余万缗。

口赋   岁入七百余万缗。

田赋   岁入四千五百万石。

其他杂税 岁入四百万余缗。

     岁入千八百万石。

总计   岁入钱一千三百四十万余缗。

     粟六千三百余万石。

至于国家岁出,虽不可枚计,然按汉制量入为出之原则,则知岁出额当不致与岁人额相差过甚;岁出额的重要支出,约可别为三项:

1. 军费及不时的赐予。

2. 祭祀费,天子生活费,政费。

3. 建筑费,治河费,一切无名的消耗。制用之机关则有:

(一)大司农 掌属于国家之度支。

(二)a. 少府 掌属于君主个人之度支。

b. 水衡 掌君主个人之收入。

虽区限整然,不过实际上是否如此,又是另一问题了。

D. 汉官俸禄表

古时制禄之数,皆用斗斛,《左传》言:豆区釜钟,各自其四,以登于釜。《论语》:与之釜,与之庾。《孟子》:养弟子以万钟,皆量也。汉承秦制,始以石为名。

韩非子》:“王因收吏玺自三石以上皆效之。”

《管子·禁藏篇》:“民率三十亩,亩取一石,则入有三十石。”

故有中二千石,二千石、比二千石,千石、比千石,六百石、比六百石,四百石、比四百石,三百石、比三百石,二百石、比二百石,一百石,而三公号万石,按汉制百二十斤为石,然考《前汉书·百官公表》师古注:

汉制三公号称万石,其俸月各二百五十斛谷,其称中二千石者月各百八十斛,二千石者百二十斛,比二千石者百斛,千石者九十斛,比千石者八十斛,六百石者七十斛,比六百石者六十斛,四百石者五十斛,比四百石者四十五斛,三百石者四十斛,比三百石者三十七斛,二百石者三十斛,比二百石者二十七斛,一百石者十六斛。

则所谓万石,二千石以至百石者,第以为品级高下差别之称谓而已。今为表列之如下(见下页):

按石重百二十斤,与一斛之数,不甚相远—顾亭林《日知录·俸禄篇》注:“古时十斗为斛,一石即是一斛。”—则三公月俸万斛,实得乃三百五十石,佐史月俸百石,实得乃十六石,宣帝时米石五钱,若以钱计之,则三公月得千七百五十钱,佐史月得八十钱,微乎其微矣。

(1)自丞相至佐史,凡十三万二百八十五人。

(2)昭帝神爵三年诏益吏百石以下俸十五。

(3)哀帝建平元年益吏三百石以下俸。

八、西汉的货币制度

前汉的货币制度,大抵因袭周秦,没有什么显著的改革。不过中间经过吴王邓通的即山铸钱,私铸令之随禁随弛,末年王莽之法古改制,币制因之紊乱,百姓困苦不堪,现在把汉前的币制同西汉历朝的币制列如下表:

A. 太公九府圆法

a. 黄金方寸 重一斤。

b. 钱圆函方 轻重以铢为单位。

c. 布帛广二尺二寸为幅,长四丈为匹。

B. 周景王患钱轻,更铸大钱,文曰宝货,肉好皆有周郭

C. 秦并天下币为二等

a. 黄金以溢(二十两)为名上币。

b. 铜钱质如周钱,文曰半两,重如之。

D. 汉高帝令民铸

a. 英钱。

b. 黄金一斤(复周制)。

E. 高后二年(公元前186)行八铢钱

六年行五分钱。

F. 孝文五年(公元前175)更铸四铢钱,其文为半两

除盗铸令,使民放铸,吴以诸侯,邓通以权贵,即山钱,富埒天子,二氏钱遍天下。

G. 武帝

a. 皮币 以白鹿皮方尺缘以绩,值四十万。

b. 三铢钱 重如其文。

c. 白金三品

1. 白撰 重八两,之,其值三千。

2. 以重差小,方之,其文马,值五百。

3. 复小,椭之,其文龟,值三百。

d. 五铢钱 周郭其文。

e. 赤仄 以赤铜为其郭,一当五,赋官用,非赤仄不得行。

令盗铸诸金钱罪皆死。

元狩五年(公元前118),令上林三官铸钱,至平帝元始中,成钱二百八十亿万余。

H. 王莽

a. 四品并行。

1. 大钱 径寸二分,重十二铢,文曰大钱五十。

2. 契刀 其环如大钱,身形如刀,长二寸,文曰契刀五百。

3. 错刀 以黄金错,其文曰一刀,值一千。

4. 五铢钱。

b. 罢错刀、契刀、五铢钱,更做金银龟贝钱布之品,名曰宝货。五物,六名,二十八品。

1. 钱货六品,值如文(见下表)。

*:自小钱以至大钱,依次为别,不设名。

2. 黄金一品,重一斤,值钱万。

3. 银货二品,值如文(见下表)。

4. 龟宝四品,值如文(见下表)。

5. 贝货五品,值如文(见下表)。

6. 布货十品,值如文(见下表)。

莽下令,敢有非井田,挟五铢钱者,为惑众。投诸四裔,以御魑魅。

c. 天凤元年(14)复申下金银龟贝之货,颇增减其价值,而罢大小钱,改作货布。

1. 货布长二寸五分,广一寸,首长八分有奇,广八分,其圆好径二分半,足枝长八分,闲广二分。其文右曰货,左曰布。重二十五铢,值货泉二十五。

2. 货泉径一寸,重五铢,文右曰货,左曰泉,枚值一。

总校两汉一代的货币本位,以铜为元素,其余黄金、朱提为辅币,皮币、布帛、龟贝,又为次辅币。虽各朝之制度因法令而异其形式,而其所采用之币制本位,则仍因循前代,无所变革。盖货币制度的发展,与国民经济有重要关系,货币的发展变迁,与国家财政的发展变迁,恒为平行的进步。货币制度的成立,固可视为经济进步的实据,抑亦为文化成熟的特征。王莽采用龟贝,汉武采用皮币,察其外表,似为进化或复古,实则当时武功煊赫,匈奴外藩,赏赐恒以亿万计(见附录一)。现金的流出过甚,国家财政因而动摇,他若妇女的以金属物为妆饰,宫殿祠宇的以金箔涂饰,金马露台诸建筑物的消耗,社会经济的集中于大资本家及少数贵族,处处都引起金融的不安与缺乏,开矿鼓铸之术,在彼时尚未十分发达,且有时悬为厉禁;是以消耗溢出多而出产额几等于零,当局者采用代币以救济暂时的恐慌,实为经济进化应有的步骤也。

九、西汉的人口问题

人口的增殖,与社会秩序的保持平衡,有相互的密切关系,他若经济状况的稳定,天灾人祸的免除,乡村与城市发展的消长,亦为人口滋殖与减少的原因。

汉初人口,遭六国争斗,祖龙屠杀,陈吴刘项吞灭之余,不过五六百万,自公元前206年至2年,二百余年间休养生息,滋殖到六千万,二百余年中增加十倍,大城市的发展,亦与人口的增殖成正比例,考其原因,约有下面数端:

a. 移民的频数(见附录二)自高帝九年(公元前198)至成帝鸿嘉二年(公元前19)一百七十余年中前后官办的移民运动,凡十七次,其中所移为富豪大族者凡八次(公元前198—127—96—83—73—19……)。

b. 财富的增加十七次之移民运动,形成大城市的畸形发展。其中八次的富族移殖,其被移殖的资格为赀财若干以上或富豪大贾,此巨额的金钱,因流动而发施其增殖的能力,城市增加财富,其发达自在意中。

c. 城市的商业化西汉一代虽屡屡保持其护农困商政策,然法律自法律,事实自事实,大商业的发展,仍不因政府的压迫而阻其生机,商业繁盛,大城市亦因此而骤增其数量。

人口与地域的分布,如下表所示。

前汉元始二年郡国户口统计表

A.D.2—《汉书·地理志》

续前表

续前表

续前表

续前表

总计:

郡国  一〇三

县邑  一五八七

户数  一二二三三〇六二(一一八七四九一七)

口数  五九五九四九七八(五五九七二五〇六)

平均数 每户有五人

每郡国有一一八七六七户

五七八五九二口

每县邑有七七〇八户

三一二五一口

大城市之百分数:

A. 二百万口以上之郡国  三   3%

B. 百五十万口以上之郡国 五   5%

C. 百万口以上之郡国   六   6%

D. 五十万口以上之郡国  三十  30%

E. 二十万口以上之郡国  二九  29%

F. 十万口以上之郡国   二一  21%

G. 十万口以下之郡国   九   9%

秦兼诸侯,置三十六郡,其所杀伤,三分居二。犹以余力,行参夷之刑,收大半之赋。北筑长城,四十余万。南戍五岭,五十余万。阿房骊山,七十余万。陈项又肆其余烈,故新安之坑,二十余万。彭城之战,睢水不流。至汉高祖定天下,民之死伤,亦数百万。自孝惠至文景与民休息,五十余岁,民口大增;武帝承其资蓄,军征三十余岁。地广万里,天下之众,亦减半矣。及霍光秉政,乃务省役,至于孝平,六世相承,虽时征行,不为大害,民户又息。元始二年(2),郡国三百,县邑千五百八十七(《帝王世纪》作千四百八十七),民户千二百二十三万三千六十二(《帝王世纪》作千三百二十三万三千六十二,近人统作一千一百八十七万四千九百十七),口五千九百五十九万四千九百七十八(《帝王世纪》作五千九百一十九万四千九百七十八,近人统计作五千五百九十七万二千五百〇六。郑樵《通志》卷六十一《食货略》,口与此同,唯户作千二百二十三万三千,意其举整数而言耳)。西汉之盛,至斯为极。

十、西汉的都市问题

古代盖无乡市之别。《公羊传》宣十五年何注文:“民春夏出田,秋冬入保城郭。”此地所说的城郭,不过是农民积储粮糗终岁休宴的地方而已。后来人事日繁,需要尤急,工商业因此便骤形发展,于是工人、商人、官吏都把阓城阙为恒居,“国”“野”的分别遂判:野旷为村落,国衍为城市。

城市发达的原因,固有政治势力的集中,与经济状况的稳定发展。然其主要原因为农业失势,则殆不可讳言。

西汉一代的政治家及学者所最焦心痛首的问题,厥为农业与商业的轩轾欤。贾谊说汉文帝曰:

民不足而可治者未之尝闻,古之人曰:“一夫不耕,或受之饥。一女不织,或受之寒。”生之有时而用之亡度,则物力必屈……今背本而趋末,食者甚众,是天下之大残也……生之者甚少而靡之者甚多……今殴民而归之农,皆著于本,使天下各食其力,末技游食之民,转而缘南亩,则蓄积足而人乐所矣。—《汉书·食货志上》

师古注曰:“本,农业也。末,工商也。”以工商业为末事,欲殴诸农以增加生产率,游食者亦使服农,以减除耗折的消费。则汉初农业失势的情形,可以想见。晁错以为:

今农夫五口之家,其使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过百亩,百亩之收,不过百石……四时之间,亡日休息……勤苦如此,尚复被水旱之灾,急政暴虐,赋敛不时,朝令而暮改,当具有者半贾而卖,亡者取倍称之息,于是有卖田宅鬻子孙以偿债者矣。而商贾大者积贮倍息,小者列坐贩卖,操其奇赢,日游都市,乘上之急,所卖必倍。故其男不耕耘,女不蚕织。衣必文采,食必粱肉,亡农夫之苦,有阡陌之得……此商人之所以兼并农人,农人之所以流亡者也。今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矣,尊农夫,农夫已贫贱矣……而欲国富法立,不可得也。方今之务,莫若使民务农而已矣。欲民务农,在于贵粟。—《汉书·食货志上》

农业的所以失势,在于劳苦而得不偿失。商人则安坐而渔重利,一劳一拙,相形之下,或则弃农而就商,或则游食而不事事,或则终为操奇计赢的商人所兼并,以是农村衰颓,经济势力集中在大城市,农人流亡,奔赴都会以求生活,其结果则为生产率骤减,消费率的增加适与成一反比例。贾谊对于这种情形,只取了一个消极的重农主义—殴民而归之农—晁错却更进一步,主张提高粟价,使农民得有相当的生活。在态度上讲,晁错是比较地积极,但是他不知道“水涨一尺,船高十寸”的原理,粟价的高低,是与其余的生活必需品成比例的。结果依然是保持原状,而都市发展的突进,即形成于这种情况之下。

城市的成因,大概不外是受下列三种形态的影响:

a. 政治的。

b. 军事的。

c. 商业的。

其结果则成为:

a. 政治的城市。

b. 军事的城市。

c. 商业的城市。

但在古代,则无所分别。原城市之用意,盖筑为崇墉,以保积聚,以防盗寇,而商旅亦于是集焉。其后政务渐扩,大规模的攻掠亦因之而发生,即以为行政首长的所在地,为发施号令的中枢,或取军事上的便利,以为攻守的准备。故最初的都市,皆为政治的、军事的都市。

战国时旧都次第剪灭,并为七雄,政治势力,渐趋集中。而大都市亦随之而起,如:

《齐策》:“临淄之中七万户……临淄甚富而实,其民无不吹竽、鼓瑟、击筑、弹琴、斗鸡、走狗、六博、蹋鞠者。临淄之涂,车毂击,人肩摩,连衽成帷,举袂成幕,挥汗成雨,家殷人足,志高气扬。”

《史记·孟尝君传》:“孟尝君在薛招致诸侯贵客及亡人有罪者……以故倾天下之士,食客数千人……邑人不足以奉客。”“太史公曰:吾尝过薛……问其故曰:孟尝君招致天下任侠奸人入薛中,盖六万余家矣。”

越绝书》记:“吴大城周四十七里二百一十步二尺,陆门八,其二有楼,水门八,南面十里四十二步五尺,西面七里百二十步三尺,北面八里二百二十六步三尺,东面十一里七十四步一尺,吴郭周六十八里六十步。”所记里步,详细如此,想非臆造。

《越绝书》又言:“吴市者,春申君所造,阙两城以为市,在湖里。”市而阙两城为之,其大可想。

春秋前的商业,不足以成都市,商业都市盖萌芽于春秋之末,而渐盛于战国中叶以后,而大盛于汉,当时政治都市,实唯各国之都城。然自工商业勃兴,则地的交通便利,为货物集散绾毂者,自然为商旅所萃,而新都市兴焉。

《史记·吕不韦列传》:“为韦,阳翟大贾也。”

《史记·货殖列传》:“范蠡乘扁舟,游五湖,在陶为朱公,朱公以陶为天下之中。诸侯四通,货物所交易也。”

西汉盛时,长安以政治首都同时并为商业首都,壮丽殷阗迈越前古:

《三辅决录》:“长安城面三门,四面十二门,皆通逵九达,以相经纬。衢路平正,可并列车轨。三涂洞开,隐以金椎,周以林木。左出右入,为往来之迳,行者升降,有上下之别。”

三辅黄图》:“长安市有九,各方二百二十六步。六市在道西,三市在道东,凡四里为一市,致九州之人,在突门夹横桥大道,市楼皆重屋。又有旗亭楼,在杜门大道南。又有当市楼,有令署以察商贾货财买卖贸易之事,三辅都尉掌之。”

班固《两都赋》:“建金城其万雉,呀周池而成渊,披三条之广路,立十二之通门,内则街衢洞达,闾阎且千,九市开场,货别隧分,人不得顾,车不得旋,阗城溢郭,傍流百廛,红尘四合,烟云相连。”

张衡《西京赋》:“廓开九市,通圜第阓,旗亭五重,俯察百隧。”

市民品流复杂,习俗豪奢。

《西都赋》:“于是既庶且富,娱乐无疆,都人士女,殊异于五方,游士拟于公侯,列肆侈于姬姜。乡曲豪俊,游侠之雄,慕节原尝,名亚春陵,连交合众,驰鹜乎其中。”

《汉书·地理志》:“……是故五方杂厝,风俗不纯,其世家则好礼文,富人则商贾为利,豪杰则游侠通奸。濒南山,近夏阳,多险阻,轻薄易为盗贼,常为天下剧。又郡国辐辏,浮食者多,民去本就末,列侯贵人,车服僭上,众庶仿效,羞不相及,嫁聚尤崇侈靡,送死过度。”

《史记·货殖列传》所举当时大都市如下:

A. 关中区域

(一)长安关中自汧、雍以东至河、华,膏壤沃野千里……秦文孝缪居雍,隙陇蜀之货物而多贾,献孝公徙栎邑。栎邑北却戎翟,东通三晋,亦多大贾。武昭治咸阳,汉都长安,四方辐辏,并至而会,地小人众……

(二)巴蜀巴蜀亦沃野,地饶卮、姜、丹沙、石、铜、铁、竹、木之器,南御滇僰,僰僮,西近筇笮,笮马旄牛,然四塞。栈道千里,无所不通,唯褒斜绾毂其口。

(三)天水陇西北地上郡

天水陇西北地上郡与关中同俗,然西有羌中之利,北有戎翟之畜,畜牧为天下饶。

B. 三河区域

(一)河东之杨,平阳

杨,平阳西贾秦翟,北贾种代,种代石北也。地边湖,数被寇,人民矜懻忮,好气任侠;为奸,不事农商,然迫近北夷,师旅亟往,中国委输,时有奇羡……故杨平阳陈掾其间,得逐所欲。

(二)河内之温轵

温轵西贾上党,北贾赵、中山,中山地薄人众,犹有沙丘纣淫地余民,民俗急,仰机利而食。

(三)河南之洛阳

洛阳东贾齐鲁,西贾梁楚。

(四)颍川及南阳之宛

颍川南阳,夏人主居也……南阳西通武关郧关,东南受汉江淮,宛亦一都会也,俗杂好事,业多贾,其任侠交通颍川。

C. 燕赵区域

(一)赵故都邯郸

邯郸亦漳河之间一都会,北通燕涿,南有郑卫,郑卫俗与赵相类,然近梁鲁,微重而矜节,濮上之邑徙野王,野王为气任侠。

(二)燕故都燕

夫燕亦勃碣之间一都会也,南通齐赵,东北边胡。上谷至辽东,地踔远,人民稀,数被寇,大与赵代俗相类,而民雕悍少虑,有鱼盐枣栗之饶,北邻乌垣扶余,东绾貉朝鲜真番之利。

D. 齐鲁梁宋区域

(一)齐故都临淄

齐带山海,高壤千里,宜桑麻,人民多文采布帛鱼盐,夫临淄亦海岱之间一都会也……其中具五民。

(二)陶睢阳

夫自鸿沟以东,芒砀以北,属巨野,此梁宋也。陶睢阳亦一都会也……好稼穑,虽无山川之饶,能恶衣食,致其蓄藏。

E. 楚越区域

(一)西楚之故都江陵

夫自淮北沛陈汝南南郡,此西楚也。其俗剽轻,易发怒,地薄,寡于积聚。江陵故郢都,西通巫巴,东有云梦之饶。

(二)西楚之陈

陈在楚夏之交,通鱼盐之利,其民多贾徐僮取虑。

(三)东楚之吴

彭城以东,东海吴广陵,此西楚也。其俗类徐僮,朐缯以北俗则齐,浙江南则越,夫吴自阖闾春申王濞三人招致天下之喜游子弟,东有海盐之饶,章山之铜,三江五河之利,亦江东一都会也。

(四)南楚之故都寿春及合肥

衡山九江江南豫章长沙是南楚也。其俗大类西楚,郢之后徙寿春,亦一都会也。而合肥受南北潮,皮革鲍木输会也。

(五)越之番禺

九嶷苍梧以南至儋耳者,与江南大同俗,而扬越多焉。番禺亦一都会出,珠玑、犀、玳瑁、果布之凑。

据《货殖列传》所言:“关中之地,于天下三分之一,而人众不过十三。然量其富,十居其六。”故下表所谓关中区域者实占当时全国财富的过半。而其唯一大都市即京师—长安。巴蜀陇西诸地,实不过长安的贸易区域及物品供给地而已。故传中亦不数其都市之名,盖关中都市的发达,为绝对之集中状态也。此外,大都市则在今河南七,在河北山西山东安徽各二,江苏湖北广东各一,其他诸省无闻,可见当时经济状况北丰而南啬,其在北地则西部尤殷焉。然考北丰南啬而西部特盛之由,则以商业发展与城市进步的因果律为其主要原因。商业经济集中发展的成效且驾政治势力的集中而上之,亦可见贾谊晁错之农业救济政策的失败,政府贱商政策的施无成效,而西汉农村的衰颓为何如矣。

十一、西汉的农业灾害

西汉以农业立国,实行的政治家及议论的思想家,胥以农本主义为立国的宏图,而侪工商为末技。平时则奖励劝诱,驱民归农,遇有荒欠,则免赋募赈,救济多端,此读《前汉书》《食货志》及《十二本纪》,亦可以知其梗概矣。农业于西汉国家经济,既如此其重要,则农业的本身利害,其有关于国计民生可知,爰将西汉一代自高帝五年(公元前202)至平帝元始二年(2)二百年间的农业灾害列表于后。

—据《前汉书》《天文志》《五行志》《食货志》《十二本纪》。

①此行及下行年号、年代有误,似为衍文。

为灾八十九,而寇盗兵燹不与焉。案前代史家通习,每喜侈言祥瑞而匿灾馑。现代遗存的史书中所得考见者,在史学家秉笔当初,又不过用以警惕人主,另有作用,初不计其有关于一代经济史的如此其重大也。兹表所列,容有遗漏舛误,然亦可以窥见当时经济状况的一斑,今就武帝一朝而论之,则:

大旱 十

水灾 六

蝗螟 十

饥馑 三

地震 一

为灾三十,占西汉一代灾馑总数三分之一。再就武帝一朝征伐征发统计之如下:

统计五十年中,凡征伐征发建筑五十,其中:

征伐,三十二

征发,八

建筑,七

叛乱,三

约计之,则五十年中人民的受国家征召而舍弃业务,或死亡于疆场,或因而感受失业的痛苦的约五百万人,以每人的家属五口计,则得二千五百万人,以供给军需—苛税、杂捐、军役—及战区的损失者倍计之,得五千万人—“西汉人口最高数五千六百万”—以前者计,按照西汉一代的最低生活程度,约人年需钱三千(?),则因壮丁的被征召而损失的费用为钱一百五十亿。以人耕百亩计,则土地的因而荒芜不治者五亿亩。其间接受损害者的所失额当十倍于此。直接受战区的损害者的所失额当二十倍于此,其影响于国家经济为何如!其影响于社会经济为何如!其影响于人民经济为何如!

按农业灾害表所列,则西汉一代的灾馑,武帝朝占三分之一,以区域论,则关中关东一带为当时唯一的农业发展地,以灾馑的次数论,则水、旱、蝗、疫,关东所被独多。而就征伐征发表论,则旱蝗之后,继以兵事,兵事未了,灾疫又兴。或当农季而被征发,或婴饥馑而奉役运,犹复朝令夕改,巡幸不时,榨髓求浆,枯骨不厌,地主失产,流为平民,平民流转,倒毙沟壑。农村的组织,根本动摇,农业经济,完全毁灭,《前汉书·武帝本纪》:“元狩四年冬—公元前119年—有司言关东贫民徙陇西北地西河上郡会稽凡七十二万五千口。”流民转徙至于七八十万,则当时的农业状况可知矣。

农业经济的被毁灭,农村组织的被破坏,固直接受灾燹、兵事的影响,然按《前汉书·武帝本纪》天汉四年—公元前97年—发天下七科谪及勇敢士征匈奴。张晏曰:“吏有罪一,亡命二,赘婿三,贾人四,故有市籍五,父母有市籍六,大父母有市籍七,凡七科也。”则无论本身现在是商人,从前是商人,父母是商人而本身非商人,祖父母是商人而本身非商人的平民,都被谪发,与罪人亡命同列,而抛弃一切的业务,去应罪为商人子弟的兵役了。一切的商人有血统关系的准商人,都离开市场,商业市场全归灭绝,与农业同其命运。于是这无工业无商业而农业也立即归于灭绝的畸形社会,顿发生一特殊的、异常的、绝后的倾向。农人离开田野,工人抛弃工具,去过着原始时代的流民生活了,商人离开市场,被拉去当兵了,货币等于无用,制度成为赘疣。平牝马匹值二十万,例之其他日常必需品,其增加率可知,而朝廷赏赐,辄复黄金数十万斤。宫苑囿,有增无已,国库荡然,民无盖藏,西汉一代财政的竭蹶,经济情形的混乱,于此为甚。

以百分率比之,则武帝朝经济状况的不安与破坏的原因,可析之如下:

A. 农业灾害—水、旱、蝗、疫,壮丁被应兵役—30%

B. 商人失业—商人勒赴兵役—25%

C. 兵事费用—战费、赏赐费、建筑费—40%

D. 巡幸及营造—15%

由上所述,作西汉一代经济状况盈绌表:

十二、结论

自近三十年来新史学勃兴的收获,把二千年来中国恒河沙数的一切平民士大夫智愚贤不肖所盲目想象的三皇、五帝、揖让、三代至治的迷梦揭去,便骤然地把中国的历史剪断,缩短了一大部分,在未把剪去的部分审查确定以前,自公元前722年到13年,这七百多年中的史实,是比较重要而值得我们注意的。

把中国史当成世界史的一个单位看,西汉一代在历史上的意义,其重要较之任何国任何时代,均无足比拟。假使汉武帝及其子孙不倾全国的兵力财力把匈奴赶跑,现在的欧洲史的页数,无疑要缺少二分之一,也许不会引起亚尔萨斯、鹿林州的争论,也许空前的大战失其可能性,也许雅利安族因得不到新的血液而衰老,也许20世纪的欧洲还停在波斯帝国的铁鞭下而迟疑。

把中国史放在空间的立场上看,则西汉一代是从封建制度到郡县制度,从多方面经济到单纯经济,从游浪生活到固定生活的桥梁。在学术思想方面,由诸子百家而成为儒家独面。在经济生活方面,由农工商经济而成为单一的农业经济。它确定了宗法社会的规模,它建设了国家经济的地位。

从横面看,就西汉一代本身的立场来做概括的分析。如前西汉一代经济盈绌表所列:

第一时期 公元前206—前195——乱后民疲大农仰屋

——穷乏期

第二时期 公元前195—前141——国富逐渐增涨达最高点

——殷庶期

第三时期 公元前141—前86——国富逐渐贫蚀达最低点

——穷乏期

第四时期 公元前86—5——滋生休养元气渐复

——生息期

第五时期 5—13——遭新莽乱民穷财尽

——亏蚀期

其人民、社会、国家的经济情形的消长,水波状的起伏的循环率,与对内对外的军事行起及因此而造成的新经济政策与经济现状的抵牾性,法家儒家因之而引起的争论,造成两政党的轮流执政,终之王莽毅然的改革及其失败的社会的与经济的背景。凡此一切,均给予后代以永远的典型与影响。

如以现代经济学的眼光来解释中国的工、商、农业的经济的落伍的原因,在《西汉经济状况》研究终结以后,至少我们可以说,两千年来的工业、农业、商业之所以不发达的最大原因,是中了新儒家的传统思想的毒,因为当时任何一世代的执政者,几乎成为世袭的新儒家的独裁。一般新儒家谬误的经济观念,以为驱民归农,是唯一的保护农业的政策,然而他们除了于农业遭了意外的灾难之后,才去设法消极地救济,如免赋、免役、给赈等贼去关门的方法之外,从来不曾顾虑到如何去巩固农村的组织,如何去增加农事产额的比率,如何去保障农民工作者的安全,如何去改良农器与种子以求效率的增进,虽然这些比较近代化的方法,我们或者不能以此苛责两千年前的西汉人,不过从这一点出发,因循苟且,无积极思想,不负责任的劣根性的评价,西汉人实应先负其责。

至于工业、商业,从来便视为不在政府保护范围以内的职业,有时且横加以无理由的压迫,如市井子弟,不得衣绣乘马,不得入仕,有市籍或祖先有市籍者有尽先应兵役之义务,种种意外的摧残,终使才吐蓓蕾的幼稚的商业与流产的工业遭受同样的命运,而夭灭,残废。

由于新儒家对于农、工商业经济观念的歧视,两千年来的农工商业永远陷于矛盾的、稚气的、微弱的、灰色的环境中。

再就反面观察,在新儒家得势以后,“士”在社会上的地位与观念,便骤然地比以前提高了几倍,这种倒溯的趋势,使“士”的阶级成为社会上最高的目标,成为万流之壑。“士”的数量,遂依时间的比例而为级数的增加,其潜在的势力,执了二千年来政治舞台的牛耳,浸假演成为三士的人生观,即:

1. 志士—年壮有为,角力于政治舞台,即所谓劳心者。

2. 名士—事业成就,优游泉石,所谓闲阶级。

3. 居士—敛影林下,遁入虚无,所谓待死的消极者。

“士”自壮而衰,由志士而名士而居士,其对于国家、社会的有无贡献且勿论,其生活的背景则纯为劳力者的寄生虫,举凡其家庭中有血统关系的亲属,朋友辗转依就,如蛆附骨,成为寄生虫的附加物,社会上遂于无形中增加重量的经济负担,生产者的数额,因“士”的阶级与观念的形成而日渐减少;另外,机械的消费者却因同一原因而逾量地增加。两者在社会背面的关系与挣扎,经过历史上的长时间,形成了现在的僵死的局面。

综合以上所述,在经济的本身方面,在社会的畸形阶级方面,在农工商业的经济背景与思想方面,“士”的阶级与其潜势与现在的关楔,国家的政制名物,传统思想,从现在的实质以推及两千年前的种切,时时有发生密切关系的可能,所以我们如欲了解现在的“果”,那对于两千年前所造成的“因”—西汉经济状况—不能不加以注意与研究。

附录一:西汉的黄金问题

据《前汉书》《史记》作西汉黄金赏赉表:

A. 汉高祖以黄金四万斤与陈平,使为楚反间,不问其出入。

B. 娄敬说帝都关中,田肯说帝当以亲子封齐,即各赐黄金五百斤,赐太公家金五百斤。

C. 叔孙通定朝仪,赐黄金五百斤。

D. 吕后崩,遗诏赐诸侯王各千斤。

E. 陈平交亲周勃,用黄金五百斤。

F. 文帝即位,以大臣诔诸吕功,赐周勃五千斤,陈平灌婴各两千斤,刘章刘揭各千斤。

G. 吴王濞反,募能斩汉大将者,赐五千斤,列将三千斤,裨将两千斤,余将一千斤。

H. 梁孝王薨,藏府余黄金有四十余万斤。

I. 武帝以公主妻栾大,赍金十万斤。

J. 武帝赐平阳公主千斤,赐卜式四百斤。

K. 卫青击匈奴大奏凯还,军受赏二十余万斤。

L. 昌邑王赐故臣君卿千斤。

M. 宣帝立,赐霍光七千斤,广陵王五千斤,诸王十五人各百斤,赐孔霸二百斤,王霸百斤。

N. 元帝赐段会宗陈汤甘延寿各百斤。

O. 成帝赐王根五百斤。

P. 王莽聘史氏女用三万斤,赐孝单于千斤,顺单于五百斤。

Q. 莽末年省中黄金万金者为一匮,尚一百六十匮,黄门铜盾尚方处处各百数匮。

约计之,得黄金二百四十七万七千三百斤。

此多量之黄金,是在两千年前的西汉君主及贵族的家财,用以赉赐有功或别种事件的,由此类推而以十倍之,得四千五百万斤,假设此数为西汉黄金之总额,似不为过,果尔,则此数较之现代世界债权人的国富似可抗衡而无愧,然何以一到东汉—三国—魏—晋即不复出现此巨量的数额,或巨量的赏赐或费用的见诸记载?

后世黄金缺少的原因,诚不外:

A. 禁开采。

B. 妇女装饰品。

C. 殉葬,窖藏。

D. 佛教输入。

E. 流出外洋。

数因,然何以东汉去莽时未远,佛教的输入未久,而亦不见此项天文学数字式的黄金?汉前何以黄金的数字不若是之多?

就是退十步而论,即就赏赐的总数二百四十七万斤而论,开矿鼓铸的技术,在西汉的记载中,初未见十分发达,产金的区域亦未有确证可以证明西汉特多。则此数百万斤之黄金来路何自?

如谓黄金特多于西汉而置西汉以前不论,则为无来路;如谓黄金特多于西汉而置东汉及以后不论,则为无去路;如谓黄金之采铸术特精于西汉,则又无佐证以证明之;如谓西汉的黄金为金属的总称而非后世所谓的黄金,则《食货志》固明告吾人以黄金值钱万,而其他金属如铜、铁、锡,又名目俱在。

如《汉书》《史记》所记可靠,则此天文学数字式的黄金问题,且为中国史上的永久哑谜。否则,《汉书》《史记》亦不过三家村酒店老板的一篇糊涂账而已。

我希望有人注意这问题而予以详确的解决,并且希望我自己将来能发现现在假设的错误或可靠。

附录二:西汉的移民统计

上表所列(1)(2)(7)(12)(14)(15)(17)(19)八次,所移皆为富豪大族。内(2)(17)(1)三次为贵族,(7)(12)(14)(15)(17)(19)六次为富豪吏民;而其中(7)(15)(17)(19)四次且有财产须超过某项程度之规定,(2)(5)(13)(14)(15)五次则应徙者且予以田宅或金钱上之奖励。

其最足令吾人注意的,则(1)(2)(5)(7)(12)(13)(14)(15)(17)(19)十次所移之富豪大族,其所移之地点,皆在关中—京师附近。

(3)(4)(6)(8)(9)(10)(11)(16)(18)(20)十次,所移皆为平民,(3)(4)(6)(9)(10)(11)六次为被动的。(6)(9)徙以实边,(3)(4)以实关中,(10)(11)则有政治上的关系为之主动。(8)(16)(18)(20)是自动的,无量数的贫民为生活所逼,由关东流入关中,其因与果,纯为经济问题的变化。

二百余年中,移民二十一次,其中十七次纯由官办。考移民运动之发生,实导源于娄敬,因袭为汉家制度—每当易朝,其亲政之初,必先营山陵而移以拱民卫之—然自前196—前138,前64—前23—更易数代,未见记载,殆史之漏文也。

移民运动的发生,固导源于政治作用,而以政治势力中心点的长安,逐次增加巨量人口于其周围,其中有贵族、富人、官吏、豪杰,一切社会上的资产阶级,俱集中于首都附近,金融集合,购买力的增加与消费额的骤高为级数的比例,则商业经济的勃兴,商业都市的发展,自为其当然的结果也。

宋代两次均产运动—人民的历史之一章

10世纪末年(993—995)四川成都平原爆发了伟大的农民均产运动。

12世纪初期(1130—1135)湖南洞庭湖一带产米区又爆发了和上次意义相同的运动。

在地主官僚贵族的高压统治之下,有组织的正规军,犀利的武器,加上全国的财力,这两次均产运动当然是被“肃清”了。失败的鲜血在历史上写下了辉煌的一页。

宋代这两次失败的运动之所以值得现代人特别研究,是因为它们提出了明显的经济的政治的要求、改革的方案、具体的实践,是自觉的人民的呼声,是人民的历史的一章。

第一次的均产运动,宋李攸宋朝事实》卷十七记:

淳化四年(993)青城县民王小波聚徒起而为乱。谓其众曰,吾疾贫富不均,今为汝均之。贫民附者益众,先是国家平孟氏(昶)之乱,成都府库之物,悉载归于内府。后来任事者竞功利,于常赋外,更置博买务,禁商贾不得私市布帛。蜀地土狭民稠,耕稼不足以给,由是群众起而为乱。

说明了刺激这运动的两个政治经济的因素,第一是宋军平蜀,把蜀中的财赋都当作战利品运到开封。第二是新治权的统制商业行为,使人民生活陷入绝境。这两个因素造成了蜀人的心理反抗,不甘于被征服者的奴役、剥削,起来要求经济上的均等和政治上的解放。

王辟之渑水燕谈录》所记大体相同,他说:

本朝王小波李顺王均辈,啸聚西蜀,盖朝廷初平孟氏,蜀之帑藏,尽归京师。其后言利者争述功利,置博易务,禁私市,商贾不行,蜀民不足,故小波得以激怒其人曰,吾疾贫富不均,今为汝均之。贫者附之益众。

均贫富的方案和实践,宋沈括梦溪笔谈》二十五记(王明清《挥尘后录》五同):

李顺本蜀江王小博之妻弟。始王小博反于蜀中,不能抚其众,众乃推顺为主。顺初起,悉召乡里富人大姓,令具其家所有财粟,据其生齿足用之外,一切调发,大赈贫乏,录用材能,存抚良善,号令严明,所至一无所犯。时两蜀大饥,旬日之间,归之者数万人,所向州县,开门延纳,传檄所至,无复完垒。及败,人尚怀之,故顺得脱去三十余年,乃始就戮。

就是把富豪地主的过剩的、除开生活必需以外的财粟,用公开的手续,让他们自己报告,由人民调发,分配给贫民,这一新的经济措施自然获得广大的贫民阶层的支持。相对严明的军纪和合理的政治,更使这一运动获得广大的发展,虽然遭遇政府正规军,数和质都占优势的大军所围剿而消灭,然而,在几十年后,这一运动的成果仍然温暖地被保存于蜀中父老子弟的心坎中。

第二次均产运动的背景,绍兴三年(1133)伪齐尚书户部郎中兼权给事中冯长宁尚书右司员外郎许同伯同修什一税法,报告北宋的税制,给豪富地主以兼并的机会,造成贫富对立的尖锐现象说:

宋之季世,税法为民大蠹,权要豪右之家,交通州县,欺侮愚弱,恃其高赀,择利兼并,势必膏腴,减落税亩,至有入其田宅而不承其税者,贫民下户,急于贸易,俯首听之。间有陈词,官吏附势,不能推割,至有田产已尽,而税籍犹在者,监锢拘囚,至于卖妻鬻子,死徙而后已。官司摊逃户赋,则牵连邑里,岁使代输,无有穷已。折变之法,小估大折,名曰实直,巧诈欺民,十倍榨取,舍其所有,而责其所无。至于检灾之蠲放分数,方田之高下土色,不公不实,率毕大姓享其利,而小民被其害。贪虐相资,诛求不辍,朝行宽恤之诏,夕下割剥之令,元元穷蹙,群起为盗。(1)

洞庭湖沿岸是最饶足的米仓,贫富对立的现象也就特别显著。当宋徽宗正在穷奢极欲,搜敛豪取、建宫室、崇道教、求长生的时候,洞庭西岸武陵的农民钟相,相对地在宣扬等贵贱,均贫富的新教义。《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三十一记:

建炎四年(1130)正月甲午,鼎州(常德)人钟相作乱,自称楚王。初金人去潭州(长沙),群盗乃大起,东北流移之人,相率渡江……相武陵人,以左道惑众,自号天大圣,言有神灵与天通,能救人疾患。阴语其徒,则曰,法分贵贱贫富,非善法也,我行法,当等贵贱,均贫富。持此语以动小民,故环数百里间,小民无知者翕然从之,备粮谒相,谓之拜父,如此者二十余年。相以故家赀巨万,及湖湘盗起,相与其徒结集为忠义民兵,士大夫避免者多依之。相所居村曰天子岗,遂即其处筑垒浚壕,以捍贼为名。会孔彦舟入澧州,相乘人情惊扰,因托言拒彦舟以聚众。至是起兵,鼎澧荆南之民响应。相遂称楚王,改元天战,行移称圣旨,补授一用黄牒,一方骚然。遂焚官府城市寺观及豪右之家,凡官吏儒生僧道巫医卜祝之流,皆为所杀。

钟相的作风比李顺又进一步,不但要均贫富,而且要等贵贱,就现在的意义说,不只是彻底消灭地主贵族集团的经济特权,而是更进一步,消除更根本的这一集团人搜括剥削的政治特权。使人人有平等的经济享受,有过问政治,运用政权的权利。这一运动所消灭的对象,是贪污不法的官吏、武断乡曲的儒生、不劳而食的僧道和劳苦民众的寄生虫巫医卜祝,四种靠原始迷信生活的废物。所破坏的对象是特权阶级所凭借的官府和保护官府安全的城市,僧道所在的为民脂民膏所经营的寺观,以及豪右之家,农民所最痛恨的吸血鬼的巢穴。

这一运动经过几次的挫折,最后,于1135年为名将岳飞所荡平。

元代的民间海外贸易

元末南京有名的大财主沈万三秀,民间故事相传他家有聚宝盆,要什么宝贝就有什么。据《吴江县志》,原来沈万三是做海外贸易的,这一行当时叫作通番。县志说:

沈万三秀有宅在吴江二十九都周庄,富甲天下,相传由通番而得。张士诚据吴时,沈万三已死,二子茂、旺密由海道运米至燕京。

张士诚被朱元璋所灭,朱元璋深恨当地的地主富豪支持张吴抵抗,把他们都强迫搬到南京。黄《蓬窗类记》说:沈万三原来叫沈富,排行第三,吴人都称他作沈万三秀,是元末江南第一富家。明太祖定都南京以后,要沈家每年献白金千锭(锭五十两)、黄金百斤。用兵时的甲马钱粮,也要他家供给。抄家时有田几千顷,每亩定赋九斗三升,江苏田赋之重是由他家开始的。另外,一些记载还记有明太祖强迫沈家修南京城墙的故事。

14世纪时,东南沿海的民间海外贸易很发达,除沈万三家以外,陶宗仪辍耕录》卷二三中提到杭州人张存,1336年到泉州,做海舶买卖发财,1342年回到杭州,说曾在海外得到一块圣铁。卷二七中,嘉定州大场沈家,因下番做买卖成巨富。宋濂翰苑续集》四记福州海贾林家驾着大舶,往来海外诸国,舶上张列旗帜和金鼓,经常戒备着,以防海盗抢劫。南海麦全等十一人以私卖外国货坐牢。再前些时候,《元史·卢世荣传》记1285年决定在泉州、杭州市舶都转运司,由官家造船给本,招商人出海贩运,得利官有其七,商有其三,严禁私自泛海。1314年铁木迭儿建议,过去富民到外国商贩,大赚其钱,出国的人越来越多。中国商品价格低,外国货越来越贵。应该由国家统一管理,责成江浙右丞专管,发船十纲,招商给予证明文件,由官收税,私贩的货物充公。

元文类》卷四有《舶上谣》三首:

朱(清)张(瑄)死去十年过,海寇凋零海贾多,

南风六月到岸酒,花股篙丁奈乐何。

琉球真腊接阇婆,日本辰韩涉貊倭,

番船去时遗矴石,年年到处海无波。

熏陆胡椒腽肭齐,明珠象齿骇鸡犀,

世间莫作珍奇看,解使英雄价尽低。

所到的地方有琉球、柬埔寨、印度尼西亚、日本、朝鲜,等等;贩运的商品有香料、药材和珍珠、象牙、犀角,等等。

由此看来,苏州沈万三这一家之所以发财,是由于做海外贸易,所以得罪被迁到南京和后来的抄家,是因为支持张士诚和元朝,大体上是可信的。

正因为14世纪已经有了频繁的民间对外贸易,沿海人民具备了航海的知识技能和通商的经验积累,这样,就为15世纪上半期的郑和七下西洋那样规模巨大的商船队打下了基础。

宋明间统治阶级的内部矛盾

从北宋一直到明末,将近七百年时间,尽管换了不少朝代,一个统治阶级替换原来的统治阶级,一个家族推翻原来的统治家族,爬上统治的宝座,除旧布新,废止旧的某些苛政,颁布一些新的巩固统治的法令。但是,地主阶级统治的本质并没有改变,依然是占人口极少数的地主统治集团骑在广大农民头上吸吮脂膏,进行穷凶极恶的剥削。

在这期间,农民为了反抗地主阶级的压迫,举行过无数次的武装起义。

在统治阶级集团内部,也由于经济情况的变化,特别是东南地区经济的发展、繁荣、壮大,文化水平的提高,要求对束缚生产力的某些规章制度做适当的改变,要求在政治上有他们自己地区的代言人;也由于南北长期分裂、对立,南北地主阶级之间也因而形成一种互相轻蔑、不信任的心理状态。同样,由于各地区经济、政治情况的不同,统治阶级内部由于生产资料占有情况和剥削方式的不同发生了矛盾;前两者造成了地区间的相互矛盾,而后者又造成了超越地区间的矛盾、这一些人与那一些人的矛盾。政局的变化和改革的浪潮一个接着一个,南方地区和中原地区的地主阶级代表人物发生矛盾,这一群地主代表和那一群地主代表发生矛盾;形成统治阶级内部的斗争,反映在政治上是新旧党争和其他形式的政治斗争。例如,北宋前期北方豪族王旦、寇准和南方新兴地主阶级代表王钦若丁谓的斗争,中期北方豪族韩琦、富弼、司马光和南方新兴地主阶级代表王安石吕惠卿之争,后期的北方豪族代表和南方新兴地主阶级代表蔡京之争,这种斗争一直继续到南宋。中间金、元入侵,虽然情况改变了,民族压迫成为主要的矛盾,地主阶级内部矛盾退居次要地位,但是通过民族压迫,北人和南人在政治地位上的差别更显著了。

到明代,北方地主阶级和南方的地主阶级代表的利害冲突,又随着东南地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而发展,在政治上表现为当权的北方官僚有意地排斥南方的新进人物。也有时表现为当权的南方官僚有意地排斥北方的官僚。在中期倭患严重时代,更发展为沿海主张对外通商的地主和内地主张断绝通商地主的严重斗争。

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一个方面的具体表现是,掌握政权的首相地位的争夺和当时官僚主要出身门路进士的争夺。

以宋朝史事为例,如真宗朝首相王旦是大名府莘县(今山东莘县)的豪族,祖父三代都做官。王钦若是临江军新喻(今江西新喻)人。真宗要任命王钦若做宰相,王旦说:“我看祖宗朝从来没有南方人管国家大事的。虽然古人说过立贤无方,但是,也只适用于贤士啊。我做宰相,不敢排斥人。说的是公论。”真宗只好算了。王旦死后,王钦若才做宰相,他告诉人说:“王旦一句话,迟了我十年做宰相。”(2)

王钦若在宋真宗天禧元年(1017)八月被任命为左仆射平章事,由此可见在这一年以前,没有一个南方人做过宰相。宋人笔记因此臆造出宋太祖曾经立石政事堂,说南人不可为相,要后代遵守。事实上宋太祖即位于960年,这时南方有荆南、蜀、南汉、南唐、吴越五国。到963年荆南才投降,965年蜀孟昶降,971年取南汉,975年降南唐,至于吴越,直到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978)吴越王钱俶才纳土投降。王旦、寇准所指的南人,大体上指的是南唐、吴越地区的人,975年以前,南唐、吴越都没有划归宋的版图,怎么有可能让这两个地区的人做宋的宰相呢?

也应该指出,这个故事虽然是臆造的,并无其事,但是,在政治上轻视、排斥南人,不使南人当国执政,却是当时北方地主阶级的比较普遍的企图。这个故事是正确地反映了当时的统治阶级内部斗争情况的。

寇准是华州下邽(今陕西渭南市东北)人。和王旦一样,极力排斥南人。1015年的进士考试,照规矩,要由皇帝召见考取前几名的进士,根据各人的仪表语言,决定谁是第一名。这次被召见的有新喻人萧贯和胶水(今山东平度)人蔡齐。蔡齐仪状秀伟,举止端重,真宗一见就喜欢他。寇准又说:“萧贯南方下国人,不应该放在第一。”蔡齐就考第一了。真宗很高兴。寇准自命很高,很讨厌南方人轻巧。召见以后,他出来告诉同事说:“又给中原夺得一个状元了。”(3)

不只是文官、进士,连武官也是如此。1006年,有人建议诸路巡检要选择武勇、心力强明的,请不要用福建、荆湖、江浙、川峡地方的人。真宗也觉得不对,对王钦若说:“人的勇怯,不一定是南人北人的关系,用这办法区别,不是用人之道。”(4)因为武官是不参与政治的,因此,真宗没有采纳。

元代的台省重要官员,绝大多数是北方人。汉人、南人在万数人中找不到一两个。(5)

明初有科场案,洪武三十年(1397)会试发榜,泰和(今江西泰和)人宋琮考第一,北方人一个也没有录取。北方的举人大闹,说主考官刘三吾等都是南方人(刘三吾湖南茶陵人),有私心。明太祖大怒,叫侍讲张信等检阅考卷,结果不满意,考生又攻讦说是刘三吾故意拿不好的卷子复阅。明太祖越发生气,把张信等考官杀了,刘三吾以年老充军。状元宋琮也被罚充军。明太祖亲自出题另考,取了六十人,全是北方人。当时叫作南北榜,又叫春夏榜。(6)

明英宗时的吏部尚书王翱,盐山(今河北盐山)人。性不喜南士,引用的多是北方人。(7)北方人很喜欢他。到后来桐庐(今浙江桐庐)人姚夔做吏部尚书,又反过来,多引荐南人了。(8)

明武宗时首相焦芳是泌阳(今河南泌阳)人。他深恶南人,每退一南人就高兴。连谈到古人,也是破口骂南人,只要是北方人就称赞。作了一幅南人不可为相图送给当权的太监刘瑾。(9)

后期的东林党争,也包含有地方的因素。1654年清世祖和汉臣谈话,指出明末北人南人各自为党,把明朝搞坏了。(10)东林书院在江苏无锡,东林党人多是南人,魏忠贤是北方人,他的主要爪牙如冯铨等也多是北人,顺治的话是有些道理的。

这七百年间统治阶级的内部斗争,表现的一个方面是北方地主阶级和南方地主阶级代表人物间的斗争,这一批地主代表和另一批地主代表之间的斗争。

宋、元的统治者都是从北方用武力统一南方的,首都也在北方,自然而然地构成了以北人为主的官僚集团。明代虽然从南方起事,统一北方,但是明太祖从政治上考虑,有意识地扶植北方人出身的官僚,到明成祖迁都北京,情况改变,北人在政治上就越发吃得开了。

从宋到明,东南地区的经济情况逐步改变,生产更加发达了,对外贸易发展了,念书识字的人多了,文化水平在不断提高。相反,中原地区由于战争的破坏,生产下降,经济重心逐步转移到东南地区。特别是从宋太宗以后,进士科扩大考取名额,从唐朝的每科三五十人,扩大到几千人以至万人。同时,印刷术的发明和书籍的商品化,结合东南地区的经济上升,就使进士科的地区比例发生变化,南人越来越占较大的比重,官僚集团的地区比例也随之而发生相应的变化。通过考试加入官僚集团的南人,不能不代表本地区新兴的地主阶级和以地主阶级为中心的对外贸易集团的利益,要求变革一些不符合他们利益的规章制度,建立保护他们利益的新制度新办法。这种变革的要求就被中原的地主阶级斥责为“轻巧”,斥责为变乱祖宗成法,坚决反对。道理站不住时就只好拿天变来吓唬了。

宋代新法派的领袖王安石的名言:“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就是针对这种情况发出的抗议。

三百年前的历史教训

今年(1944年——编者注),假如我们不太健忘的话,正好是明代亡于外族的三百周年纪念。

历史是一面镜子,三百年前,有太多的事情,值得我们追念。

三百年前,当明思宗殉国以后,李自成西走,清人借吴三桂的向导,占领北平分兵南下的时候,南京小朝廷领袖弘光帝,正在粉饰升平,兴建宫室,大备百官,征歌选舞,夜以继日。他的父亲死于非命,原配离散不知下落,国君殉国,国土一部分沦于“流寇”,另一部分被异族兵威所蹂躏,人民流亡离散,被战争所毁灭,被饥饿瘟疫所威胁,覆巢之中无完卵,即使是禽兽也该明白当前危机的严重。然而这位皇帝还是满不在乎,人生行乐耳,对酒当歌,南京沦陷的前夕,他还在排演当代有名的歌剧《燕子笺》!

三百年前,当南京小朝廷覆亡的前夕,清兵迫近江北,流寇纵横晋陕,民穷财尽,内忧外患交迫的时候,宰相马士英凭了一点拥立的私恩,独擅朝权,排斥异己,摈史可法于江北,斥刘宗周黄道周于田野,迎合弘光帝的私欲,滥费国帑,搜括金帛,卖官鬻爵,闹得“职方多似狗,都督满街走”!左良玉举兵东下,以清君侧为名,他才着了急,尽撤防江的军队来堵住西兵,给清军以长驱深入的机会,他宁可亡国于外族,也不肯屈意于私争。到南京沦陷以后,他却满载金帛,拥兵到浙江,准备再找一个傀儡皇帝,又富又贵,消遣他的余年。

三百年前,当国家民族存亡系在一发的严重关头,过去名列阉党,做魏忠贤干儿子,倒行逆施,为士大夫所不齿的阮大铖勾结了马士英,奉承好了弘光帝,居然做了新朝廷的兵部尚书,综全国军政,负江防全责,在大权在握的当儿,他的作为不是厉兵秣马、激励士气,也不是构筑工事、协和将帅,相反地,他提出分别邪正的政策,他是多年来被摈斥的阉党,素来和清流对立的,趁时机把所有在朝的东林党人一一摈斥,代以相反的过去名在逆案的阉党。他造出十八罗汉五十三参的黑名单,把素所不快的士大夫留在北都不能出来的和已经逃亡南下的,都依次顺列,定以罪名。对付一般读书人,他也不肯放松,咬定他们与东林和左良玉有关,开了名单,依次搜捕。天不如人意,这些计划都因南都倾覆而搁浅。他只好狼狈逃到浙江,清军赶到,叩马乞降,不久又为清军所杀,结束他不光明的一生。

三百年前,当外族铁蹄纵横河朔,“流寇”主力恣张晋豫,国破民散、人不聊生的时候,拥兵数十万虎踞长江上游的左良玉,却按兵不动,坐观兴亡。他看透了政局的混乱,只要自己能保全实力,舍出一点贿赂当局,自然会加官晋爵、封妻荫子。在这个看法之下,他不肯用全力来消灭“流寇”,却用全力来扩充队伍。政府也仰仗他全力对付“流寇”,不肯调出来对付外敌。驻防在江北的四镇,又是一种看法,一面用全副精神勾结权要,一面用全副力量来争夺防区,扬州是东南最繁荣的都会,也就是这些军阀眼红的目标。敌人发动攻势了,他们自己还发动内战,杀得惊天动地。好容易和解了,指定了任务,北伐的一个被部下暗杀了,全师降敌,其他两个,清兵一到,不战而降,只有一个战死。左良玉的部队东下,中途良玉病死,全军都投降了清朝,做征服两浙闽广的先头部队。

三百年前,当前方战区的民众,在被敌人残杀奴役,焚掠抢劫,辗转于枪刀之下,流离于沟壑之中的时候,后方的都市,后方的乡村,却像另一个世界,和战争无关,依然醉生梦死、歌舞升平,南京的秦淮河畔,盛极一时,豪商富贾,文人墨士,衣香鬓影,一掷千金,画舫笙歌,穷奢极欲。杭州的西湖,苏州的阊门,扬州的平山堂,都是集会的胜地,文人们结文社,谈八股,玩古董,捧戏子,品评妓女,研究食谱,奔走公堂,鱼肉乡里。人民也在欢天喜地,到处迎神赛佛,踏青赏月,过节过年,戏班开演,万人空巷。商人依旧在计较锱铢,拿斤拈两。在战区和围城中的,更会居奇囤积,要取厚利。大家似乎都不知道,也不愿意知道当前是什么日子,更发生什么变局。他们不但是神经麻木,而且患着更严重的痿痹症。敌人一到,财产被占夺了,妻女被糟蹋了,引颈受戮,似乎是很应该的事情。《扬州十日记》和《嘉定三屠记》所描写的正是这些人物的归宿,糊里糊涂过活的结局。

三百年前,从当局到人民,从将军到文士,都只顾自己的享受、儿女的幸福,看不见国家民族的前途,个人的腐化,社会的腐化,宣告了这个时代的毁灭。虽然有史可法、黄道周、刘宗周、张煌言、瞿式耜、李定国、郑成功,一些代表民族正气的人物,却都无救于国家的沦亡、民族的被奴化!

三百年后,我们想想三百年前的情形,殷鉴不远,在夏后氏之世。

后金之兴起

一、建州三卫之分设

当明太祖崛起于濠泗,用兵力统一中国时,清代皇室的始祖童猛哥帖木儿(肇祖孟特木)也正在朝鲜境内活动。二百年后,他的后人努尔哈赤吞并海西、蒙古诸部,起而和明对抗。二百五十年后,经山海关守将吴三桂开门请入,就定都北京,继承了明室的统治权。

童猛哥帖木儿属于女直族中之建州部。女直分三种:分布于松花江以北一带者为海西女直,居住于自依兰县(三姓)至瑚尔喀江沿岸,绵亘于长白山一带者为建州女直,在东方沿海州一带者则为野人女直。海西以松花江一名海西江得名,建州则以依兰县旧为渤海时代之建州,野人则指其文化之落后。前两种明人称为熟女直,后者称为生女直,又以此部族皆行猎于黑龙江支流之忽剌温江沿岸,亦称为忽剌温野人(清人记载亦称为扈伦)。熟女直为金人后裔,生女直则或为东北西比利亚族之一种。以上所说的女直原名女真,因避辽兴宗讳更名女直。

女直诸族分布东北,东滨海,西接兀良哈,南邻朝鲜,北至奴儿干。三面强邻。明太祖建国后,更和辽东都司接壤。以此,在明代几百年中,女直诸族始终介在明和蒙古、朝鲜的三方关系中,利用三方面的不同关系,时而归附朝鲜,时而归明,时而助蒙古攻明,又时而助明征蒙古,周旋于三大国之间,慢慢地养成一股不可侮的实力,起而收服蒙古诸部,征服朝鲜,入主中国。在这长期活动中的主角和成功者是自称为后金的建州部。

建州前期之史事,始见于朝鲜《李朝实录》及《龙飞御天歌》,《实录》太祖十二年(1379)条。

东北一道本肇基之地也,畏成怀德久矣。野人酋长,远至移阑豆漫,皆来服事。常佩弓剑,入卫潜邸,昵侍左右,东征西伐,靡不久焉。如女真则斡朵里,豆漫夹温猛哥帖木儿,火儿阿豆漫古论阿哈出,托温豆漫高卜儿阏……等是也。上即位量授万户千户之职。

《龙飞御天歌》卷七第五十三章记:

斡朵里,火儿阿,托温三城,其俗谓之移阑豆漫,犹言三万户也。盖以万户三人分领其地,故名之。自庆源府西北行一月而至。

移阑女真语数词ilan即“三”,豆漫Tumen意为万,移阑豆漫即三万户之译文。此三万户所领斡朵里地在海西江(松花江)之东,火儿阿江(瑚尔喀江)之西。火儿阿地在二江合流之东,即今依兰县。托温地在二水合流之下流地点,和元代水达达路的五万户的比对,恰当其中的三万户。上记三酋长中,猛哥帖木儿为后来明廷所设建州左卫酋长,阿哈出则为建州卫军民指挥使司指挥使。

当女直三万户臣服于朝鲜李朝时,明廷也正在努力经营东北,绥抚女直诸族。洪武四年(1371)元平章刘益以辽东降附后,即设定辽都卫于辽东,列戍置将,着手经营。洪武五年(1372)三路出师北伐后,蒙古人远窜西北,明廷得以全力经略东北,置金、盖、复三州,收复开原、铁岭之地。六年(1373)置辽阳府县。八年(1375)改定辽都卫为辽东都司,废所属州县悉隶卫所,一切均以军政行之。时高丽政府仍和北元交通,明将周鹗、徐玉、陈玉等乃深入经略,直至鸭绿江右岸以北至辉发河流域之地,断绝高丽与北元之交通路,强迫高丽降服。洪武十六年(1383)元海西右丞阿鲁灰率众内附,二十年(1387)命冯胜率军征服盘踞金山和北元呼应的纳哈出。二十一年(1388)复击溃元军于捕鱼儿海,元主脱古思帖木儿仅以身免,寻为其臣也速迭儿所弑,自是蒙古遂分东西二部,不复能与明抗。东虏诸将相继降明,明为置全宁卫于今巴林地,泰宁卫于今洮南附近,福余卫于今齐齐哈尔地,朵颜卫于今儿洮河上源,应昌卫于达里泊湖畔以安置之,全宁、应昌二卫寻叛去,泰宁、福余、朵颜则仍服属于明,是为兀良哈三卫。又置大宁卫于热河,寻改为北平行都司,封宁王于此以镇之。又置广宁、义州诸卫,封辽王于广宁,封韩王于开原,沈王于沈阳,经略东北未附诸地。

元在辽东之势力既尽颠覆,明廷乃于东北三姓方面置三万卫以镇抚北部,东南朝鲜境置铁岭卫以统御南部。《明太祖实录》洪武二十年(1387)十二月庚午条:

置辽东三万卫指挥使司,以千户侯史家奴为指挥佥事。

三万卫原设于建州部所在之斡朵里,后以粮饷难继,退设于元开元故城(在珲春东,与辽河之开原不同地)。又承元旧置兀者野人乞列迷女直军民万户府以招抚野人,所辖区域包含今黑龙江下流一带。同时依元以合兰府为中心统辖女直野人之制,于朝鲜咸镜南道南端,江原道界上之铁岭置铁岭卫。铁岭原为元代极盛时之南边界线,但此时已成为朝鲜内地,深入设卫,在事实上发生困难。《明太祖实录》洪武二十年(1387)十二月壬申条录记要求高丽归还元代旧疆,仍以铁岭为两国界线:

命户部咨高丽王,以铁岭北东西之地,旧属开元,与土著军民女直、鞑靼、高丽人等辽东统之。铁岭之内,旧属高丽,人民悉听本国管属。疆境既正,各安其守,不得复有所侵越。

又二十一年(1388)三月辛丑条:

先是诏指挥佥事刘显等至铁岭立站,招抚鸭绿江以东夷民。

《高丽史》卷一三十《辛禑传》亦记:

西北面都安抚使崔元沚报:辽东都司遣指挥二人,以兵千余,来至江界,将立铁岭卫。帝豫设本卫镇抚等官,皆至辽东。自辽东至铁岭,置七十站,站置百户。

高丽君臣大震,以崔莹为八道都统使,领兵五万攻辽。大将李成桂行至威化岛,回军虏崔莹,废辛禑,不久即自立为王,是为李朝之始。同时明军来设卫者亦阻于事实上的困难,不能深入高丽腹地,仅于高丽江界(满浦)对岸之黄城(洞沟)附近进行招抚工作。未几又以后方之联络困难,移卫址于奉集堡。《明太祖实录》洪武二十一年(1388)三月辛丑条:

置铁岭卫指挥使司。先是元将校金完哥等率其部属金千吉等来附。至是遣指挥佥事李文、高镇抚杜锡置卫于奉集县,以抚安其众。

洪武二十六年(1393)四月又再徙于沈阳、开元两界古嚣州今铁岭地。

明设三万卫、铁岭卫后,和女直部族发生直接关系,火儿阿万户阿哈出入朝南京,纳女于燕王(11),至成祖即位,阿哈出复入朝,赐姓名为李思诚(12)。永乐元年(1403)十一月诏设建州卫军民指挥使司,以阿哈出为指挥使。并遣千户王可仁等至朝鲜招抚女直。继由阿哈出之进言,永乐三年复遣使至斡朵里(13)招谕童猛哥帖木儿,时朝鲜官猛哥帖木儿为上护军,并令其弟及养子与妻弟均入宿卫,极力以爵赏笼络,不使归明。继又官猛哥帖木儿为庆源等处管事万户,使当守边之任。但猛哥帖木儿仍随明使入朝,受职为建州卫都指挥使,是为建州左卫之始。

另外,永乐元年(1403)遣行人邢枢于黑龙江流域,招抚奴儿干诸部野人酋长来朝,二年(1404)置奴儿干卫,七年(1409)四月又置奴儿干都指挥使司,先后置卫所一百八十四,兀者托温千户等所二十,又于开原设安乐州,于辽阳设自在州以处降人,量授以官,听其耕牧自便。极力用分化政策,因地设卫,各领敕书印绶,予以定期入贡及互市之权利,使不致团结入寇,为患边境。

建州卫自归明后,极为忠顺,除遣子弟入侍外,并调军随从征伐。永乐八年(1410)八月阿哈出子释家奴以从征阿鲁台功,由建州卫指挥使升为都指挥佥事,并赐姓名为李显忠。时黑龙江一带野人经明廷之招抚,骤然得势,南下压迫西南方面之建州女直,李显忠遂舍去原住之依兰地,永乐十年(1412)十一月得明廷准许,悉众南下移卫所于今吉林北面之乌拉街。永乐末年复受忽剌温野人之侵逼,李显忠子李满住再率众南徙于婆猪江(佟家江、佟佳江)沿岸怀仁县附近。时朝鲜英主世宗努力向北边拓地,建州卫不堪其逼胁及忽剌温野人之扰害,正统三年(1438)复远徙灶突山(呼兰哈达)东南浑河之上,赫图阿拉之地。忽剌温野人则随建州卫之退徙而进展,据有吉林及乌拉之地,是为后来之海西四部。

左卫童猛哥帖木儿时在朝鲜境内亦大肆活动,朝鲜受其威胁,至废庆源府,移王室祖墓德陵、安陵于咸州以避之。永乐九年(1411)以避朝鲜之攻击,移住于前代开元路之凤州(辉发江上流之房州,山城子)。永乐末年福余卫及忽剌温受蒙古之排击而南下,凤州感受威胁,左卫又复还至会宁旧居。宣德八年(1433)明廷进猛哥帖木儿官为右都督,其弟凡察为都指挥使。同年七月开阳(开原)女直阳木答兀纠合七姓野人(东海兀狄哈诸部野人女直之一派)攻杀猛哥帖木儿及其长子权豆(阿古),左卫部众多死。朝鲜乘机经营东北面,恢复旧地,猛哥帖木儿弟凡察及其子董山谋徙入朝鲜内地被拒,且被压迫,于是遂谋西徙,正统五年潜从会宁逃出,辗转西奔至赫图阿拉和建州本卫合住,傍明塞下安居。分处多年的两卫到此因意外之结果而重复合流团结,这在建州女直发展史上是一件特别值得注意的大事。

左卫西迁后,凡察和董山又因争掌卫印,发生内讧。

初猛哥帖木儿死后,凡察代领其众,以卫印亡失,请明廷另给新印,时董山深得部众之望,又获已失之旧印,遂和凡察争为酋长,明廷几度调停,凡察和董山仍不相下,正统六年(1441)八月辽东总兵官曹义提出一个折中办法,解决左卫的争端,始得无事。《明英宗实录》记:

丁丑,辽东总兵官都督佥事曹义言:此奉敕旨,以凡察、董山争掌卫印,宜审其所部人情所属者授之,臣即遣人奉宣诏旨,而二人各执一词,纷纷不已。遂同至开原,臣反复谕以朝廷法制,凡察乃黾勉出其新印,且欲身自入朝陈论。已省令暂还本卫,至秋后赴京,臣窃观其部落意响,颇在董山,而凡察怏怏。终难安靖。永乐中野人恼纳塔失叔侄争印,太宗皇帝令恼纳掌忽鲁哈卫,塔失掌弗提卫,其人民各随所属。今兹事体,与彼颇同,请设建州右卫以处凡察,庶消争衅,以靖边陲。上命俟其来朝议之。

至次年二月遂下令分建州左卫、设建州右卫,升都督佥事董山为都督同知,掌左卫事,都督佥事凡察为都督同知,掌右卫事,董山收掌旧印,凡察给新印收掌。从此建州始分为二,凡察仍居赫图阿拉,董山则复南下移住佟佳江流域。至万历时右卫酋长王杲及其子阿台跋扈,为名将李成梁所灭,左卫董山的后裔叫场及其子他失实为明军向导,他失子努尔哈赤即后来之清太祖,其母即为右卫酋长王杲(阿古)的孙女,明人因此称之为“王杲遗孽”。

从此建州三卫都近明边,和辽东接壤,接受中原文化,奠定了后来发展的基础。

二、明之贡市政策与成化三年之役

明廷对东北的治理方法,在洪武时代取积极的招抚政策,以三万卫和铁岭卫为南北两大军事中心,于辽东置东宁卫及安乐、自在二州,安置来降的夷人。这政策的施行遭遇到两种困难:第一是所拟设的军事中心和后方距离太远,运输粮饷及补充军实均感困难;第二是降人的安置耗去国家过大的费用,不能持久。因此这两个预期深入女直所处地带的军事中心不能不渐次移近塞下,对于安置降人的特别区的兴趣也逐渐冷淡下去。到永乐时代,改取消极的招抚政策,利用东北的大族和女直的名酋做中心,用赏赐爵禄去招抚各地的土人,每一个来朝的酋长都给以敕书和印绶,因地而立卫所的名称,即以其酋长为指挥使、指挥佥事、镇抚等官,统率其部服属于明。凡卫所移徙及酋长承继必须得政府许可。他们对明廷的义务是“忠顺看边”“约束部下安居乐业”。所得的权利是入贡和互市。这样,明廷不费巨大的军力和粮饷,每年耗费一些照例的赏赐,便得以保持东北一带的统治权和维持辽东边塞的安全。同时,因卫所的个别设立,无形中分化了女直诸族的团结,使其个别独立,成为一盘散沙的局面,不能起来和明廷为难,这政策在当时收到了显著的功效,保持了几十年的安定局面。

入贡和互市的名义虽然不同,其实都是一种特许贸易。这两种不同名义的贸易,都须证明确属某卫酋长的派遣方许入关,证明的手续是呈验明廷所颁的敕书。因此,凡欲和明贸易的夷人,必须先在政治上服属于明,方能领得敕书,得到通商权利。女直诸族的文化比较落后,他们需要铁器、农具、丝织品、衣料诸工艺品,不能不以东北所产的人参、貂皮、药材、牲畜诸天然产品来和明人交易。在这种正常的通商关系之下,维持了两个民族间之和平。反之,在这种关系破裂,不能换取他们所需要的生活必需品的时候,便不惜用武力来侵袭边塞,掳掠熟谙耕种方法的农民和工人去为他们做生产劳动者。据《朝鲜李朝实录》的记载,此项被女直种人所掳的汉人,不堪虐待,秘密逃奔朝鲜,由朝鲜政府护送回国者为数极多,其大部分无法逃脱者便永远被留,成为女直种人的奴隶和生产技术的教师。被掳者中的知识分子便成为他们的文化教师和谋主,直接促进女直诸族的文化和经济生活的发展。同样地,朝鲜边民也遭受了此种厄运,朝鲜政府并且因为转送逃亡汉人,引起女直诸族的愤恨,边境屡被攻击。

入贡和互市都有了严密的规定,入贡时每卫人数和贡路都由政府指定。《明会典》记:

建州卫、建州左卫、建州右卫、毛怜卫每卫岁许一百人,建州寄住毛怜达子岁十二人。其余海西各卫并站所地面,每处岁不过五人。其都督来朝许另带有进贡达子十五人同来。贡道由辽东开原城。近年定海西每贡一千人,建州五百人,岁以十月初验放入关,十二月终止,如次年正月以后到边者边臣奏请得旨,方准验放。

贡物则规定为马、貂鼠皮、猞猁狲皮、海东青、兔鹘、黄鹰、阿胶、殊角(海象牙)。所得到的代价是称为“回赐”的彩缎绢布,按贡物的价值偿还相当的货物。其入贡人员自都督以下照各人的身份别有缎绢衣服的给赐。贡事完毕后许于特设的国际商场会同馆开市三日,和商民交易。

入贡之贸易对象为政府,互市则为定期之边地贸易,明廷开设市场之目的在求马匹,故通常称为马市。王世贞《弇州史料》记:

永乐三年(1405)立辽东、开原、广宁马市,定价上上马八匹、布十二匹,上马绢四匹、布六匹,中马绢三匹、布五匹,下马绢二匹、布四匹,驹一匹、布三匹。其互市一于开原城南以待海西女直,一于开原城东,一于广宁以待朵颜三卫,各去城四十里。

开原一市为女直诸部之指定市场,距海西较近,而建州诸部则须北上经广顺、镇北二关,始能入市。自三卫合住后,建州女直已逼处明塞下,天顺八年(1464)经建州左卫都督董山之请求,特开抚顺关,专为建州入贡及互市之入口。《明宪宗实录》天顺八年(1464)四月乙未条:

敕辽东镇守总兵等官,遇有建州等卫女直到边,须令从抚顺关口进入,仍于抚顺城往来交易,务在抚谕得宜,防闲周密,以绝奸宄之谋,毋或生事阻当,致失夷情,及纵令窥瞰,致引边患。

从此不必再绕道从镇北关出入,直接西向入关,距辽沈密迩,独处关门要地,通辽人,输辽货,和汉人同化,奠定了建州本部发展的基础。

正统以前,明国力充裕,边备整饬,女直慑于明之威力,虽间有寇扰,不为大害。至正统末年宦官王振当国,贿赂公行,政事废弛,土木之变,英宗被掳,瓦剌也先入寇京师,别部脱脱不花犯辽东,建州诸酋李满住、董山等并从为乱,抄略边境,在连年混战中,许多大酋死于兵乱,尽失所赐敕书,以此其子孙不得袭职,在入贡时不能享受卫所高级官吏的待遇,只能用舍人名义入关,“在道不得乘驿传,赐宴不得预上席。赏赐视昔又薄”。所进土产质地不好的立为边臣所退还,不能享受“给赐”的权利,由此对明廷发生反感,边警因之日增。同时,因受兵乱的影响,不但丧失了许多部落的领袖和证明身份的文件,而且无形中使许多卫所自然消灭,许多卫所因之而流移迁徙,和原住地不生关系,给予少数的强酋以兼并强大的机会。

另外,女直诸部贪于入贡之利,来朝人数渐多,明廷不胜供给之费,下令限定人数。《明宪宗实录》记:

天顺八年(1464)十月乙巳,会昌侯孙继宗、吏部尚书王翱等议奏:自古抚御外夷,来则嘉其慕义,固不厌其多而拒之,亦不病其少而招之。今野人女直僻在东荒,永乐间相率归附,时月有期,名数有限。近来络绎不绝,动以千计。彼所贪得者宴赏之优厚,而豺狼之心,亦何厌之有哉。若不限其来数,中国劳费实多,限之太狭,则失其向化之心,合酌量事体,建州、毛怜等卫,卫许百人,海西、兀者等卫,卫许三五(十)人,不得重复冒名,审验然后入关,从之。

女直诸部骤然失去一批进益,多不平。在边关互市时,又时为地方官吏克减抚赏盐物,更挑起他们的愤恨,由此时时阑入盗寇,在成化二年(1466)一年中,建州、海西两部寇边至九十七次,杀掠至十余万人。这时辽东长吏也已深知边患的起因,奏请戒饬守臣,勿过为拣选贡物。《实录》又记:

成化二年(1466)十月甲寅,整饬边备左都御史李秉言:建州、毛怜、海西等诸部落野人女直来朝贡,边臣以礼部拟定名数,验其方物,貂皮纯黑,马肥大者始令入贡,否则拒之。且貂产于黑龙江迤北,非建州、毛怜所有。臣闻中国之待夷狄,来则嘉其慕义,而接之以礼,不计其物之厚薄也。若必责其厚薄,则虏性易离,而或以启衅,非圣朝怀远人厚往薄来之意。今年海西、建州等夷人,结构三卫,屡扰边疆,进贡使臣,一介不至,凡以此也。今边报日开,若不更定其制,恐边患日甚一日,所系非轻。礼部因请戒饬辽东守臣,自后夷人来朝入贡,验数放入,不得过为栋择,以起边衅,从之。

可是这时的海西、建州已经是“进贡使臣,一介不至”,起而“结构三卫,屡扰边疆”,明廷虽然命令边吏改善态度,也不能制止他们的侵掠了。

女直诸部从土木之变后,对明廷已失去过去之敬畏态度,桀骜恣肆,不大肯听约束。经景泰至天顺中,愈形活动。同时朝鲜英主世祖登极,极力笼络诸名酋,李满住、董山及其亲属纷纷入朝,受朝鲜官职,乞取盐粮及赏赐;朝鲜方面,也采取和明廷同样的政策,厚抚入朝诸酋,保持边境的安宁。事为明廷所知,遣使严词诘问,不许双方私交。彭孙贻《山中闻见录》九记:

天顺二年(1458)董山潜结朝鲜,授中枢院使。巡抚都御史程信令自在知州佟成阳廉他事,得朝鲜授山制书以闻,上遣给事中往朝鲜,锦衣译者往建州,各支吾,出制书,始慑服,贡马谢。

自后明廷虽屡次敕禁朝鲜私通中国属夷,但朝鲜仍在明人监视下秘密和建州诸部交通,建州三卫则取两属的形式,向双方维持有利的关系,向时又乘机入寇,攻明则昵鲜,攻鲜则又昵明,贡使和武装的游击队往往同时出发,两国边境连年被扰,结果有成化三年(1467)之役。

明廷深知董山为寇边之祸首,特派都督佥事武忠往建州招谕,董山虽悔罪入朝,但仍桀骜无礼,其部落仍寇边不绝。明廷因决定大举入剿,成化三年(1467)五月命左都御史李秉提督军务,武靖伯赵辅佩靖虏将军印,充总兵官,往辽东调兵征建州女直。七月礼部主事高冈请拘留董山于辽东,时董山已还至广宁,复倔强不听敕谕,因被拘系。同时,又遣使朝鲜令从后路夹攻。

朝鲜方面亦正苦于建州之攻掠,在明兵未出前,已定分五路捣巢剿灭之计。但恐为明廷责其擅杀属夷,因迟迟未发,八月得李秉、赵辅移咨云:

建州三卫世蒙国恩,授予官职以荣其身,拨与土地以安其居。迩者悖逆天道,累犯辽东边境,致廑圣虑。特命当爵等统领大势官军,将以捣其巢穴,绝其种类,以谢天神之怒,以雪生灵之忿。但缘建州后路与朝鲜国地方相连,虑有残贼败走,遁入彼国边方逃命投生。为照朝鲜国乃礼义之邦,自祖敬顺朝廷,好善恶恶,彼此同心。纵有前贼奔入边境,必能拒而擒捕。已经议奏请敕朝鲜国王随机设备,截其后路……倘遇建州穷寇奔遁到彼,就便截杀。(14)

因即乘机出兵,命大将康纯、南怡、鱼有沼等分两道,以九月二十六日由满浦入攻婆猪江,斩李满住及其子古纳哈等,候明兵不至,焚掠而还。明军五万人分三道以九月二十四日出兵,沿途遇强烈抵抗,至十月初四五日始抵建州三卫之根据地,屠古城(灶突山),收所掳男妇一千二百余人。以冰雪班师。于是诛董山于广宁,建州名酋一时并灭。

建州经此打击后,虽势力骤衰,但其实力则并未全被歼灭,余众声言为董山复仇,仍入寇不已。明廷仍不能不致力于防边,筑抚顺、叆阳、清河诸堡,设兵戍守。朝鲜则特设仇宁万户,备建州入侵。时董山子脱罗(土老)继起领诸部,明廷因使袭职为都指挥同知,李满住孙完者秃、凡察后人卜哈秃亦并袭职,仍时时寇边。成化末年太监汪直用事,边吏邀功,几度出塞剿杀,俱无成功,会建州方面亦渐趋衰微,不能为大患,脱罗以下之世系至不见于记录。嘉靖初海西诸部骤强,替代了建州的地位,和明廷接触。

三、南关与北关之仇杀与努尔哈赤之兴起

建州名酋董山在成化初年谋连合海西女直对明作战,董山被诛后,海西诸部仍纠合建州残部为明边患,其最著者为叶赫、哈达、乌拉、辉发四部。

叶赫出于明初之塔鲁木卫,正德初酋长速长加以寇边被斩于开原,其子祝孔革(15)就抚,官都督。至嘉靖初塔山前卫酋长速黑忒(16)以杀山贼猛克,通诸夷贡路功,进官左都督,是为哈达族之祖。叶赫初据吉林近旁之山地,后移进开原,于镇北关通贡市,明人称为北关。哈达为建州语山峰之义,即野人女直中之山夷,初据离开原四百里之松花江边,后移至开原东南之哈达城,于广顺关通贡市,明人称为南关。其别部据吉林北方之乌拉街为乌拉(乌喇、兀拉)部。辉发(灰扒)出于黑龙江岸之尼麻察部,渐移至松花江上支流之辉发江,因以为族名。清人合称为扈伦四部,扈伦即朝鲜记录之忽剌温,亦即今内蒙古呼伦贝尔。原住开原附近之海西女直为野人女直所侵逼,弃地南下,海西地带为扈伦四部所有,由是野人女直之扈伦四部,转而为海西女直。

嘉靖二十二三年(1543—1544)前后,哈达酋长王忠(速黑忒子)以叶赫酋长祝孔革寇扰明边,执而戮之,以功进都督佥事。其侄王台(17)继掌卫事,对明益恭顺,为明御边陲数十年,忠勤不懈,时祝孔革遗孽逞加奴(18)、仰加奴(19)亦对明臣服,取得由镇北关入贡之特权。王台恐其报怨,以女妻仰加奴,又纳祝孔革女温姐为妾。至万历三年(1575)擒杀建州酋长王杲,威势越盛。

王杲(20),为凡察后裔,袭任建州右卫都指挥使,好乱数盗边,自嘉靖三十六年(1557)以后,前后杀明边将数十人,万历四十一年(1613)副总兵黑春捣杲巢,杲诱伏媳妇山,生得春磔之。常深入辽阳,掠孤山,掳抚顺汤站。万历二年(1574)复诱杀守备裴承祖,辽东总兵李成梁提兵攻破其所居红力寨,杲逃奔哈达,王台奉明廷命执送阙下,诏赐爵为龙虎将军,以其二子为都督佥事,由此哈达所属东尽辉发乌拉,南尽清河建州,北尽叶赫,延袤千里,内属堡塞。时明廷亦努力于辽东之拓殖事业,徙长宽奠六堡(宽奠、长奠、永奠、大甸、新甸、张其哈喇甸),逐出占住之建州女直,尽收鸭绿江下流沃土之利,屯田殖边。东建州酋长王兀堂等环跪请市,自此开原以南,抚顺、清河、叆阳、宽甸皆有市场,悉从明约束。

王台晚年势渐不振,叶赫仰加奴谋报父仇,结婚蒙古以与哈达及明抗,王杲遗子阿台(21)亦时时谋报复。台子虎儿罕(扈尔干)又嗜杀,部下多叛投叶赫,辉发乌拉及建州多不受节制,所辖二十余寨仅余五寨。诸子又生内讧。万历十年(1582)台竟以忧愤死,诸子虎儿罕、猛骨孛罗、康古陆争父遗业,康古陆遂亡命叶赫,未几虎儿罕死,遗子歹商幼弱,猛骨孛罗得袭,康古陆复归,妻其父妾温姐,三分遗业,猛骨孛罗以其母温姐故,亦助康古陆攻歹商,哈达势益衰。叶赫乘机勾引蒙古诸族来攻,明廷以哈达为中国藩屏,谕令罢兵,不听。辽东巡抚李松与总兵李成梁因设计伏兵中固城,叶赫二酋入关索赏,擒斩之。又出兵围叶赫本部,勒令听南关约束,哈达以此得少安息。可是不久逞加奴子卜寨、仰加奴子那林孛罗收拾余烬,又日夜谋报仇,勾引蒙古恍忽太攻掠不已,猛骨孛罗、康古陆反投叶赫攻歹商(猛骨孛罗为仰加奴婿)。万历十六年(1588)李成梁复出兵助歹商攻叶赫降之,分海西敕书九百九十九道,以五百道归南关、四百九十九道归北关,令无相侵犯。未几康古陆、温姐相继死,歹商乃结婚于新兴之强酋建州部努尔哈赤以自固,万历十九年(1591)为叶赫所刺杀。其部下尽属猛骨孛罗,又日与北关构怨,势益孤。那林孛罗复纠蒙古族攻南关。猛骨孛罗不能抵抗,质子女于建州求援,努尔哈赤执杀之,以次尽杀王台遗裔,遂灭南关。

王杲死后,其子阿台亡命叶赫,诱其攻明及哈达报父仇。数深入辽东掳掠,万历十一年(1583)春复入寇沈阳。李成梁用阿台婿他失父子为间,举兵剿灭之。《明史钞略·李成梁传》记:

春,阿台复纠虏大举,分道入至沈阳城,南临浑河,成梁引军驰至虎皮驿援之,阿台方拥千骑掠抚顺,徐引去。成梁闻阿台有婿曰他失,其父曰叫场,乃使叫场给阿台而潜以兵袭之,从抚顺出塞百余里,直捣古勒塞,寨三面壁立,壕堑甚设,成梁火攻之二昼夜,射阿台死,而秦得倚已自他道捣其党阿海寨诛之,凡得级三千三百有奇。我军死伤亦略相当。王杲子孙至是无噍类。已而并杀叫场、他失于阿台城下。他失子即清太祖也,以幼得不死,留置帐下。

阿台清人称为阿太章京,阿海为毛怜卫夷,清人称为阿亥章京。叫场《清实录》作觉昌安,称景祖,他失《清实录》作塔克世,称显祖,叫场为建州左卫都督佥事,嘉靖三十九年(1560)叩关入贡,至此遂为明军做间谍诱杀阿台,功成后父子并为明军所杀。

他失子努尔哈赤自幼即以质子入侍大将李成梁门下,濡染汉人文化,阿台灭后,成梁俾为都指挥,领祖父遗众,时时于抚顺二关诸堡送还所掠人口,以自结于明,复听命斩叛夷克五十以献。万历十五年(1587)筑居城于哈阑哈达,尽收苏子河流域诸部,次年佟佳江边之董鄂部来归后,势力骤盛。万历十七年(1589)以功升都督,骤跻崇阶,与南关将,借中国名号耀东方,势越强。《皇明从信录》记:

又因贡夷马三非,述祖父与图王果珂台,有殉国忠。今复身率三十二酋保塞,且钤束建州、毛怜等卫,验马起贡,请得升职长东夷。时开原参政成逊、辽海参政栗在廷会查,本夷原领敕三十道,系都指挥。伊祖父为乡导剿王杲,并死兵火,良然。今努尔哈赤屡还汉人口,且斩克五十有功,得升都督制东夷使。总督侍郎张缙彦以闻,报可。是时万历十七年(1589)九月也。

时南北关构怨,战争无虚日,努尔哈赤因操纵其间,收渔人之利。至万历二十年(1592)日本侵朝鲜,明廷征全国兵往救,努尔哈赤因请出兵征倭自效,虽为明及朝鲜所拒,但仍以保塞功,于万历二十三年(1595)进秩为龙虎将军,继王台而雄长东方。

努尔哈赤崛起之际,正明廷内忧外患交迫之时,万历十七年(1589)播州宣慰司使杨应龙反,用兵数十万,相持十年,西南大部糜乱,至二十八年(1600)始为刘所平。万历二十年(1592)二月宁夏土达拜反,至九月始平。五月日本丰臣秀吉大发兵侵朝鲜,明倾全国力发兵往救,用兵七年,明倾全国均为之疲敝。经过这接连而来的几次大战争,财政陷入破产,不能支持,再加上皇室的过分豪奢,滥用国库的款项,诸王大婚、宫殿营造等费用,更增加了国民的负担,弄得民穷财尽,于是到处派遣矿使开矿。《明史·陈增传》记:

(万历)二十年(1592)宁夏用兵费帑金二百余万,其冬朝鲜用兵,首尾八年费帑金七百余万,二十七年(1599)播州用兵又费帑金二三百万,三大征踵接,国用大匮。而二十四年(1596)乾清、坤宁两宫灾,二十五年(1597)皇极、建极、中极三殿灾。营建乏资,计臣束手,矿税由此大兴矣。其遣官自二十四年(1596)始,其后言矿者争走阙下,帝即命中官与其人偕往,天下在在有之……珰小监纵横绎骚,吸髓饮血,以供进奉,大率入公帑者不及什一,而天下萧然,生灵涂炭矣。

这一倒行逆施的举动,更促进了整个社会的经济破产,到处因矿使和税监的残暴和过分剥削,引起民变和兵变,派驻了辽东的税监高淮专横尤甚,任意陷害地方官吏,扣除军士月粮,和边将争功,山海关内外咸被其毒。同时御边名将李成梁也因年老位高,暮气渐深,其诸子及将均习于奢靡,不能作战。在这情形下,给予努尔哈赤一个自由发展的机会。

努尔哈赤统一东北部族的方法:结婚政策和武力讨伐并用,一面和叶赫、哈达、乌拉缔结多方面的婚姻关系,更进一步和蒙古科尔沁札鲁特诸族通婚,利用血缘关系扩展其势力和联络许多有力的部族;一面用其卓越之军力征服其敌人,万历二十一年(1593)击破来袭之北关南关乌拉辉发及蒙古诸族之联军于古勒寨下,杀卜寨,擒乌拉会长卜占台,其势力遂达松花江上流之地。二十七年(1599)又乘南北两关之争,执杀猛骨孛罗,二十九年(1601)遂并南关,和明廷正式立于敌对的地位,三十五年(1607)灭辉发,四十一年(1613)灭乌拉,其酋长卜占台逃奔北关,又以兵力招抚东海长白山及瑚尔喀江流域散居之瓦尔喀渥集虎尔哈等女直部族,征发其壮丁为兵。至万历四十三年(1615)时,辽东边墙外东北全境之大半,统统为他所统一了。

在内治方面,因平定诸部兵数增加之结果,万历二十九年(1601)创定兵制,以三百人为一牛录(niau),以额真(ejen)一人为其长,至四十三年以牛录为单位,五牛录为甲喇(jujo),置甲喇额真,更合五甲喇为固山(Gnsa),置固山额真,固山额真之下又置左右梅勒(Meise)额真。初设四固山,以旗区别为四旗统兵三万,后增为八旗(红、黄、白、蓝、镶红、镶黄、镶白、镶蓝)统兵六万,以亲族任固山额真谓为固山贝勒,后来兵力发展,又加入蒙古人和汉人的军队,别出为蒙古旗、汉军旗,奠定了一代兵制基础。民政方面的设施也和兵制的创定相表里,万历四十三年(1615)六月下令各牛录额真,部内各出十人和四牛屯田,开垦荒地,贮谷以备不时之用。别设哈番(haian)官十六员,笔帖式(bijeei,书记)八员以掌会计,置理政听讼大臣五人,札尔固齐(Jarugllcl,断事官)十人佐理国事。在工艺方面,因武器和农具之需要增加,为求自给自足计,于万历二十七年(1599)始开金银矿及铁冶。同年又命额尔德尼和噶盖以蒙古字合女真语创制新字,颁行国中,经著名学者达海之修改,成为后来之“满”文。

万历四十四年(1616)正月,努尔哈赤以国内粗定,自称为覆育列国英明皇帝,建元天命。自以为金之后人,命国号为后金,定姓为爱新觉罗,爱新(Aishin)意为金,觉罗(Giols)意为族,表明其承金而起,以收揽女直诸部之人心。两年复遂誓师攻明,做更进一步之发展。

四、后金国与明之冲突及其发展

万历初年李成梁所开拓之宽奠六堡,包括鸭绿江下流之沃土,二十余年后,招集屯垦户数至六万余家。时受建州侵袭,辽东兵力疲敝,不能维持。至万历三十三年(1605)竟弃地予敌,《明史钞略·李成梁传》记:

清太祖(努尔哈赤)以保塞功加龙虎将军,奄有建州、毛怜诸卫,侵朝鲜,并灰扒黑龙江上诸夷,拓地数千里,数使人来言新疆,新疆者成梁所开宽奠六堡也。成梁乃谋于巡抚赵楫,谓鸦鹘关外,鸭绿以西,宽奠以东数百里居民逼建州耕所市易,请弃其地予之,而招其民内徙,楫以闻。副总兵刘应棋争之曰:今张其佃哈喇泊之间,居民输租屯粮,乐业已久,一旦迁徙,惊扰居民。况边地尺寸不可弃,敌心何厌,亏边境,损国威,无甚此者。成梁大怒,应棋抑郁成疾告归。冬十一月成梁招谕居民不以,使其侄婿韩宗功率军数千驱之内徙,遂焚其庐舍器物皆尽。时天寒冰雪,哭声动地,多僵馁不支及堕水缢死者无算,弃新疆,予建州。复屡请金缯,即以叆阳、清河缘边田税赏之,坐得膏腴地数百里,益富强,轻中国。

此后又为参假及越境采参,车价诸问题发生纠纷,万历四十二年(1614)和明边将定立界碑,明不越界屯种,建州不越界为盗。但此种约言双方均不能实行。至四十六年(1618)遂以七大恨誓师,大举攻明。所谓七大恨主要的几条是:“二祖无罪见杀,曲护北关,越界采参,自称其祖宗与南朝看边进贡,忠顺已久……怀此七恨,莫可告诉,辽东都司既已尊若神明,万历皇帝复如隔于天渊,踌躇徘徊,无计可施,于是告天兴师,收聚抚顺,欲使万历皇帝因事询情,得申冤怀。”四月十五日以入市为名,勒众三万,诱陷抚顺,降游击李永芳,总兵张承胤自广宁往援,中伏全军陷没。七月自鸦鹘关入陷清河城,守将邹储贤战死,辽东大震。

在明廷方面,这时朝廷正忙于党争,大臣纷纷去位,库藏空虚,生灵涂炭。万历三十六年(1608)十月大学叶向高曾疏言此时情形说:

今日九卿大僚,缺乏已极,每衙门不过一人,而又或以真病,或以被言,皆杜门求去。其见在供职者,唯戎政尚书李化龙、礼部侍郎杨道宾、工部侍郎刘元霖三人,而道宾又欲给假,化龙又偶感寒疾,尚未出户,长安道上,遂无九卿之迹。又户部尚书赵世卿以边饷匮乏,无可设处,困苦悲号,几无生处。工部又以夷赏无措,兵部光禄寺又以供应难支,求借户工二部,彼此束手,相怨相尤。又京民困苦,逃亡流窜,每闻号诉,尽为酸心,叩其受害之故,半为铺垫,半为奸胥,与国家曾无分毫之利,而徒竭民脂膏,填此沟壑,其亦倒置之甚也。倘有风尘之警及于国门,九列无官,仓库无钱,京师无民,即有民亦不肯为我用,臣不知何所恃也。

神宗高拱深宫,三十年不和廷臣见面,齐、楚、浙三党极力排斥东林党人,因京察和梃击问题互相攻击排挤。边饷则累年积欠,将士解体,内地则饥歉连年,盗贼蜂起。努尔哈赤一起兵袭击,便手足无措,到处显示崩溃的现象。可是党争仍不因之稍息,反借封疆为题目,边臣守御大计受制于朝中不谙事故的言官,边臣的起黜以党论为依归,军事的进退亦以朝臣的纸上文章为依据,于是辽东遂一坏而不可收拾。

清河陷没后,以杨镐为经略,整理边备。万历四十七年(1619)二月二十一日分四路出师,各将两万五千人,总兵马林出靖安堡趋开原铁岭与叶赫兵南下攻后金之北,杜松出抚顺趋沈阳攻其西,李如柏出鸦鹘关趋清河攻其南,刘出晾马佃趋宽奠攻其东,以朝鲜都元帅姜弘立、金景瑞所统兵万三千为诸后援。时军饷兵器均未经充分筹备,将又多起自废籍,忽促出征,未能招集其久经训练之部下精锐,李如柏为经略杨镐所亲信,和杜松、刘不和,刘为南将,又和西将杜松不相下,朝廷则恐师老财匮,强迫即日出兵,于是草率部署誓师,同日于辽阳出发。

后金于事先得明兵四路来征之情报,窥定抚顺方面为明军主力所在,以全力抵抗,三月一日大破杜松军于浑河之萨尔浒山,杜松战死,一军皆没。二日复乘胜败马林军于尚间崖,马林遁还,叶赫兵闻败退走。后金既败西北二路之明兵,急还兴京(赫图阿拉)守御,时刘军转战深入,已迫兴京,四日为后金军所包围,全军皆覆,亦战死。朝鲜军不战降。李如柏军逗留不进,三路败报闻急撤还。在四日中明三路军皆覆没,将吏死者三百余,丧师四万六千。在后金方面,则几无损失而获得非常之胜利。同年六月后金乘胜取开原,七月屠铁岭,破蒙古喀尔喀部,八月遂灭叶赫,除去明廷最后之东北边藩。自此东北除辽东辽西一部分外完全为后金所统治。

三路覆没后,明廷以熊廷弼为辽东经略,廷弼锐意兴复,极力整军设备,图保辽阳。他在赴任前《赴边甚急疏》中刻画当时廷臣的疲缓心理说:

往抚顺之败,诸臣尝急矣,及贼去则缓,以致清河之陷,而诸臣又急,贼去则又缓,以致三路之败,而诸臣又急,贼去则又缓,及致开原之陷,而诸臣又大急矣,及闻贼去,又私幸可旦夕无事也,此诸臣之情也。当其急而议兵议饷,门面之语,岂不通融,而及其缓,则争执如故。当其急而议调议募,纸之数岂不好看,而及其缓,则寝阁勿提,当其急而用臣催臣,相需之意,岂不甚殷,而及其缓,则推卸不顾,此又于诸臣之情也……贼急而急,贼缓而缓……以致有今日之祸,则听缓急于贼而不能自急之效也。

当时辽东的兵备情形,他在《辽左大势久去疏》中也很沉痛地说道:

辽东见在兵有四种:一曰残兵,以主将赵甲逃阵,甲死而归钱乙,又以钱乙逃阵,乙死而归孙丙,或七八十人,或二三百人,身无片甲,手无寸械,随营糜饷,装死扮活,不肯出战,此残兵之形也。一曰额兵,开原一道,全额已亡,辽阳道所属清、宽、抚、叆一带全额亦亡,即臣标下左右翼两营亦并亡,至于阖镇额兵或死于征战,或图厚饷逃为新兵者又皆亡去其大半,此额兵之形也。一曰募兵,佣徙厮役,游食无赖之流,或能弓马惯熟、或能膂力过人,朝投此营,领出安家月粮而暮逃彼营;暮投河东,领出安家银两,而朝投河西,点册有名,及派工役而忽去其半;领粮有名,及闻贼犯而又去其半,此募兵之形也。一曰援兵,各镇挑选,谁肯以强人壮马来?谁肯以坚甲利刃来?每一过堂,弱军羸马,朽甲钝戈,不堪入目。而事急需人,又不暇发回以另换其精壮,此援兵之形也。皇上以为有兵如此,能战乎?能守乎?自丧败以来,总兵以下副忝游都备守以至中军千把总指挥千百户死者五六百员。降者百余员,辽将援将已是一扫净尽。今残兵零碎皆无人统率,而赞画(刘国缙)募兵万数千人即求一世职为中军千把总分布管领亦不可得,况今一二见在将领,皆屡次征战存剩及新纠废之人,一闻贼至,无不心惊胆丧,皇上以为将如此,能战乎?能守乎?良马数万,一朝而空……坚甲利刃长枪火器,丧失俱尽……军皆闻贼而逃,望贼而逃,先贼而逃……民则沈阳先已逃尽,辽阳先逃者已去不复返,见在者虽畏不敢逃,而事急之时,臣安能保……

在这样的情形下,他深知除固守边疆外,别无办法。对方之努尔哈赤亦深知廷弼之难侮,不轻出兵。辽东复转危为安,暂保苟安的局面。可是辽东一安,朝中又复鼎沸,交章责备廷弼不事进取,以为廷弼不罢,“辽东之存亡未可知也”。赞画刘国缙、御史冯三元、给事中姚宗文等结党攻廷弼,罢任,以袁应泰代。

熊廷弼去辽东后,天启元年(1621)闰二月后金长驱陷沈阳,复进陷辽阳,尽收辽河以东七十余城。天启二年(1622)于辽阳东太子河右岸营东京城,自兴京迁都来,做进据辽西之计。

沈辽相继陷没,明廷又大急,又起熊廷弼经略辽东,以王化贞为巡抚。化贞前守辽西,怀柔蒙古稍有成效,受任后即联络蒙古,用蒙古兵攻后金,结李永芳为内应,分兵守三岔河。又用毛文龙领游兵恢复镇江,谋克期大举,廷弼则坚主守定而后可以进战,建三方布置策,广宁用步骑兵,于辽河沿岸列坚垒,以控制敌之全势,天津及山东之登州、莱州置海军,乘虚冲敌南部以分其势,而于山海关设经略,节制三方。又以为蒙古人不可用,李永芳不可信,进兵非时机,和化贞议论不合,因失和。时廷议多右化贞,主进战,廷弼名虽经略,实无兵可用。廷中议论未决,后金兵已于天启二年(1622)正月渡河逼广宁,围西平堡,化贞尽发广宁兵往救大败,部下孙得功以广宁降,化贞单骑出奔,与廷弼俱逃入关,并下狱论死。天启五年(1625)后金复迁都沈阳,《清太祖实录》记迁都之理由云:

三月己酉朔,上欲自东京迁都沈阳,与贝勒诸臣议。贝勒诸臣谏曰:迩者筑城东京,宫室既建,而民之庐舍尚未完缮,今复迁移,岁荒食匮,又兴大役,恐烦苦我国。上不许曰:沈阳形胜之地,西征明由都尔鼻渡辽河,路直且近。北征蒙古,二三日可至。南征朝鲜,可由清河路以进,且于浑河、苏克苏浒河之上流伐木顺流下,以之治宫室为薪,不可胜用也。时而出猎,山近兽多,河中水族亦可捕而取之。

在明廷方面则自广宁陷没后,廷议纷纭,朝令夕改,经略亦不能久任,数数更易,终于尽弃山海关以外地,用全力守关,关外唯袁崇焕守宁远孤城,誓死不去。天启六年(1626)正月,后金以倾国兵来攻宁远,时明由澳门之葡萄牙人输入西洋大炮,用于守城,炮发后金军小挫,努尔哈赤亦受伤,乃焚掠觉华岛而班师,至七月努尔哈赤因伤死(1559—1626),是为清太祖。

五、朝鲜蒙古之征服与明清之对立

太祖死后,第四子皇太极自立,更积极向外发展。过去和明作战后,失去天然产物之输出市场,同时又杜塞国内必需品之输入,国民生计甚感困难。同时朝鲜为朝廷东方所余之唯一藩国,如继续向明用兵,则必须先征服朝鲜,以免后顾之虑。太祖时代曾努力和朝鲜交涉,以求得贸易上之利益,又因朝鲜降将姜弘立等之关系,和朝鲜通好。但因明将毛文龙以皮岛为根据地,活动于海上,监视朝鲜,攻击后金,数数进出于沿海一带,天启六年(1626)至出浑河袭萨尔浒城,后金和朝鲜的交通因被阻隔,时朝鲜发生政变,叛党韩润等逃入金国,劝金兵入侵,皇太极得悉半岛内情形后,即于天启七年(1627)正月举兵逼朝鲜,分兵讨毛文龙于铁山,文龙避入岛中。侵韩军连陷朝鲜义州、安州、平壤,朝鲜仁祖遁于江华岛,后金军进围江华,朝鲜乞和,在去明天启年号,以王弟为质,约为兄弟的条件之下,于三月三日交换江都誓文,缔结和议,次年二月开市于中江,十月开市于会宁,输入米谷以济军食。

朝鲜降服后,后金之兵锋又转向蒙古。先是,从万历二十一年(1593)科尔沁诸部和扈伦四部联军来攻建州,败于古勒城下后,战胜的努尔哈赤即和科尔沁喀尔喀通婚,发生密切关系。到萨尔浒役后,又败喀尔喀兵擒宰赛,因和喀尔喀族订攻守同盟的誓约,合力对明。天启四年(1624,后金天命九年)科尔沁欲脱察哈尔林丹汗之羁绊,努尔哈赤则谋讨察哈尔以并内蒙古,又订攻守同盟,合力对察哈尔。天启五年(1625)林丹汗出兵嫩江围科尔沁,后金闻讯往援,林丹汗遂解围西奔,后金与科尔沁因之和好益密。天启六年(1626)努尔哈赤又以弟舒尔哈赤孙女妻科尔沁酋长奥巴,奠定经营内蒙古的基础。

察哈尔之林丹汗(明人称为虎墩兔,即林丹汗尊号库图克图之译音)为元昭宗后第十九代合罕,成化嘉靖间达延汗(明人称小王子,北元第十五代合罕)统一内外蒙古,分其所属地于诸子,至林丹汗继位,拥有东蒙部族,欲恢复达延汗之祖业,声势极盛。林丹汗与努尔哈赤同娶于叶赫,努尔哈赤灭叶赫后,其余众逃奔察哈尔,明廷谍知此种关系,因厚赂林丹汗,使与其他喀尔喀诸酋联络抵抗后金。林丹汗志在统一蒙古,谋阻后金西迈,万历四十七年(1619,后金天命四年)遣使后金争广宁,其国书云:

统兵四十万众巴图鲁成吉思汗问水滨三万众金国主无恙。明与吾二国仇雠也,闻自午年来汝数苦明国,今年夏我已亲往明之广宁,招抚其诚,收其贡赋。倘汝兵往广宁,吾将牵制汝。汝吾二人非素有衅端也,但以吾已服之城为汝所得,吾名安在。若不以吾言,则吾二人是非,天必鉴之。先时二国使者常相往来,因汝使臣谓吾不以礼相遇,构吾二人,遂不复聘问。如以吾言为是,汝其令前使来,复至我国。

两方由此决裂。至天启七年(1627,后金天聪元年)蒙古敖汉奈曼诸部归金,次年老哈河上流之喀喇沁部亦来会盟,林丹汗遂陷于孤立的地位。同年九月后金主亲率兵讨察哈尔,后金之势力遂达西剌木伦河域,从此北京东北方之藩篱被撤,后金攻明之路线不必再经险阻难攻之山海关,可直由东蒙古入明,在战略上益占最利之形势。崇祯四年(1631,天聪五年)十一月林丹汗出兵西剌木伦河上流,后金主得报,大会内蒙古诸部于西剌木伦河上,遂过兴安岭,出多伦诺尔北方之达里泊,潜兵往袭,林丹汗知之,率所部人畜十余万遁去,经归化城西走入西藏,病死于距青海十日程之大草滩。后金乘机兼并其所属诸部,至崇祯八年(1635,天聪九年)多尔衮收服林丹汗之子额哲及其部众,得传国玺而还,内蒙古诸部至是遂为后金所统一,明之左翼全被切断了。

后金于朝鲜与蒙古征讨之时,同时又经略黑龙江一带地域,或遣使招谕,或派兵征服,萨哈连(鹅尔浑之东,黑龙江北)萨哈尔察部,嫩江流域之卦尔察部,黑龙江边之索伦部,喀木尼堪部先后归附,至崇德末年黑龙江全境索伦诸部均属版图。

朝鲜蒙古既定,同时和皇太极争权的从兄弟阿敏、莽古尔泰先后幽死,其他拥有实力之兄弟如代善、济尔哈郎、多尔衮多为皇太极之兵力所慑服,在政治上皇太极已获得独裁的地位,于是崇祯九年四月即帝位,受宽温仁圣皇帝之尊号,改元为崇德,改国号为大清。同时又因满住(建州酋长之尊称,由佛教文殊一名词转来)之旧称,伪造满洲一新名词为族号及国号,极力隐讳建州旧称,以表明其始终为一独立民族,从未臣服于明。又以后金一名词含有复兴女真族之金朝之意义,予汉人以不良影响,废去不用,将过去一切文件涉及后金处都改为满洲。在政治方面于崇祯四年(1631,天聪五年)依汉制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执行政务,以诸王为其长。崇祯九年(1636,天聪十年)又分旧设之文馆(掌记注及翻译)为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弘文院三院。内国史院掌记注诏令及用兵行政诸人事,纂修国史及排次一切机密文稿。内秘书院掌外国往来书札拟各衙门奏疏及词状之敕谕。内弘文院掌御前进讲及制度之颁布。在实际上三院为当时之最高行政中枢。

朝鲜虽因兵败屈服,和后金结为兄弟之国,但对明则因万历壬辰之役及历史关系,始终忠顺,谨守臣节。皇太极即帝位前,遣使至朝鲜吊丧,同时做承认尊号之交涉,改变原来之兄弟关系为君臣关系,朝鲜朝野大愤,儒生多上疏请焚虏书斩虏使,政府为所动,下谕八道绝和备战。内谕平安道之教书为后金吊使英俄尔岱所夺。至举行登极典礼时,朝鲜使臣罗德宪、李廓又不肯参与,归国时又遗弃后金所发国书于中路,于是两国关系突然恶化。

崇祯九年(1636,清崇德元年)十二月朔日,清集诸部之兵十万于盛京,翌日发程南下,十四日进围朝鲜京城,国王李倧遁入南汉山城,为清军所围,诸道勤王师多逡巡不进。至次年正月清兵陷江华岛,王族及大臣家属均被掳,不得已出城降服,传送主战论领袖吴达济、尹集,缔结称臣纳贡去明年号助兵攻明之降约,正月三十日国王出降于三田渡受降坛,朝鲜从此为清属国。清军凯旋时命新降之汉军及朝鲜水军攻陷毛文龙余部所据之皮岛。自此清军无东顾之忧,得一意向明进攻。

努尔哈赤死后,后金欲用兵于朝鲜,乘明宁远巡抚袁崇焕遣使来吊之机会,遣使议和,袁崇焕亦利用议和之机会,暂缓敌兵之入侵,但双方均无诚意,几度交涉后即告破裂。天启七年(后金天聪元年)正月金兵降朝鲜后,即谋大举攻宁远,报努尔哈赤创死之恨。五月皇太极亲率兵直陷辽西诸堡,进攻锦州不下,乃西向宁远,又为红夷炮(葡萄牙炮)所击败,死伤极多,七月退还沈阳图再举。

袁崇焕于宁锦大捷后,触忌于太监魏忠贤,告病去。至思宗登极,魏党尽被诛逐,复召崇焕为兵部尚书督师蓟辽,时毛文龙守东江,牵制后金后路,勾结朝廷权要,跋扈自恣,不听命令,崇祯二年六月崇焕以巡海为名,诱致文龙于双岛,数以十二罪斩。文龙死,东江骤衰,后金兵因乘机入侵,这时蒙古喀喇沁部已和后金同盟,用为向导,以宁远山海方面不能突过,取道大凌河上流出西剌木伦河上流,突破喜峰口破遵化,复由顺义至通州,进围北京。督师袁崇焕奉诏入援,后金用反间计构之下狱死。因祭金太祖世宗陵于房山,降固安,屠良乡,复趋北京城外,斩名将满桂,转掠通州及张家湾。崇祯三年(1630)陷永平府,拔迁安、滦州诸县,时孙承宗守山海关,兵力极厚,乃留贝勒阿敏守永平,大军于三月由冷口关还沈阳,永平孤立无援,不久即为孙承宗所攻陷,守将阿敏逃归。在此役中最值得注意的两件事,第一是充分证明兵力之衰退,无抵抗能力。第二是四方勤王之师,因兵饷不发,一部分哗变溃散,加入陕甘的流寇集团,流寇声势由之愈大,直接毁坏了明廷的政治经济基础。

毛文龙被诛后,其部下孔有德、耿仲明、李九成等走山东,依登莱巡抚孙元化。崇祯四年八月后金兵围大凌河急,元化遣有德等赴援,中途哗变,还兵攻掠山东诸州县,至崇祯六年(1633)四月为明军所包围,由登州浮海至旅顺,说守将尚可喜同降后金,后金由此成立汉军,为入侵之向导。同时孙元化奉命专铸红夷炮,孔有德等降金后并携此项最新式军器来归,后金军力因之骤增数倍。

崇祯四年(1631)从孙承宗议修筑大凌河城为恢复辽东之根据,后金大发兵围攻,至十月以粮尽被陷。孙承宗被抢去。崇祯七年(1634,后金天聪八年)后金复分兵四路由内蒙入犯,山西省东南一带尽被残破。崇祯九年(1636,清崇德元年),又越石口(山西省有一石口,此处之石口疑为独石口之误,独石口在居庸关之北,清军入关常由此路),入居庸关,过昌平,逼北京,过保定,大小五十六战,陷十二城,俘获人畜十八万。《山中闻见录》记清兵凯旋时情形说:

九月壬寅朔,清兵出冷口,命取所掠子女,皆艳妆乘骑,奏乐凯归。砍塞上木白书之榜于道曰:官兵免送。守将崔秉德请率兵遏归路,总监高起潜不敢进,扬言当半渡击之,侦骑报清师已尽行四日,起潜始进石汀山,报斩三级。

崇祯十一年(1638)九月清兵又大举入墙子岭,转掠直隶、河南、山东三省,陷济南府,掳德王,俘虏人口六十四万,白金百余万。督师卢象升为兵部尚书杨嗣昌及太监高起潜所扼,力战贾庄死之,象升死后,清兵遂如入无人之境,纵掠至次年二月始出青山口凯旋。

清军虽几度入明内地,以为山海关所阻,除掳掠子女玉帛外,不能得尺寸地。崇祯十四年(1641)三月出兵用全力攻围锦州,为攻取山海关之计,明遣蓟辽总督洪承畴率吴三桂等八总兵以步兵十三万骑兵四万来援,进驻松山,为清兵所大败,八总兵之兵皆溃,松山被围,至十五年(1642)二月松山陷,洪承畴被擒降敌,锦州、塔山、杏山继陷,明廷大震。

时流寇声势愈炽,李自成陷河南,杀福王,张献忠陷襄阳,杀襄王,陕督傅宗龙败没于项城,汪乔年败没于襄城,腹地无处不被兵,情势极为危殆。松山败后,内外交迫,明廷不得已,向清求和,由兵部尚书陈新甲密遣兵部职方司员外马绍愉至沈阳商和约。《东华录》记清所提出条件如下:

(一)两国有吉凶大事,须当遣使交相庆吊。

(二)每岁明馈兼金万两,银百万两。清馈人参千斤,貂皮千张。

(三)清满洲蒙古人及朝鲜人等有逃叛至明者当遣还,明人有逃至清者亦遣还。

(四)以宁远双树堡中间土岭为明国界,以塔山为清国界,以连山为适中之地,两国俱于此互市。

(五)陆道自宁远双树堡土岭界北至宁远北台直抵山海长城一带,海道自宁远双树堡中间土岭沿海至黄城岛,以西属明,以东属清,两国人有越境者均处死。

明廷方面对议和事严守秘密,不意因偶然之机会泄露于外,朝野哗然,主持和议之陈新甲下狱处死。《明史·陈新甲传》记:

初,新甲以南北交困,遣使与大清议和,私言于傅宗龙。宗龙出都日以语大学士谢升,升后见疆事大坏,述宗龙之言于帝,帝诏新甲诘责,新甲叩头谢罪,升进曰:倘肯议和,和亦可恃。帝默然。寻谕新甲密图之,而外廷不知也,已,言官谒升,升言:上意主合,诸君幸勿多言。言官骇愕,交章劾升,升遂斥去。帝既以和议委新甲,手诏往返者数十,皆戒以勿泄。外廷渐知之,故屡疏争,然不得左验。一日,所遣职方郎马绍愉以密语报新甲,新甲视之置几上,其家僮误以为塘报也,付之抄传。于是言路哗然,给事中方士亮首论之。帝愠甚,留疏不下,已,降严旨斥责新甲,令自陈。新甲不引罪,反自诩其功,帝益怒。至七月给事中马嘉植复劾之,遂下狱……弃市。

新甲死,和议遂告中止。同年十月清军再由界岭黄崖口毁边墙入犯,时明于关内并建二督,又设二督于昌平、保定,又有宁远、永平、顺天、保定、密云、天津六巡抚,宁远、山海、中协、西协、昌平、通州、天津、保定八总兵,星罗棋置,无地不防,而事权反不一,互相观望。警报至,急征诸镇入援,而清兵已趋蓟州,分道南向,河间以南多失守,至山东下兖州诸州,鲁王自杀,连下三府十八州六十七县,获金银数百万,俘人民三十六万余口,至崇祯十六年(1643)四月始北还,自山东至近畿,车驼亘三十余里,渡卢沟桥,十日犹未尽。时大学士周延儒自请督师,驻通州不敢战,唯与幕下客饮酒娱乐而日腾章奏捷。督师范志完龙惬怯甚,不敢一战,所在州县覆没,唯尾而呵噪,兵所到剽虏。蓟督赵光忭于清兵入犯时,奉命兼督诸路援军,诸援军观望,河间迤南皆失守,光忭不敢救,尾而南,已闻塞上警,又驱而北。至清兵北还时,光忭合八镇兵邀截于螺山,又大败。至五月清兵复折墙子岭数里,徐拥辎重出关,行二日始尽。

八月清帝皇太极死,是为清太宗(1627—1643)。子福临继位,睿亲王多尔衮摄政。至次年三月流寇李自成破北京,明思宗殉国,山海关守将吴三桂遣使乞师破贼,开山海关迎入清兵,清兵不费一矢而入多年不能攻下之关门,定鼎北京,接受了明廷的统治权,建立了第二次女直统治的大帝国。

王茂荫与咸丰时代的币制改革

在五年前,有几个朋友用几种不同文字的底本译《资本论》。他们在译到第一篇第三章注八十三提及中国的史事这一段时,写信问我书中Wan-Mao-in的原名是什么。他们因这一译名,有人还原为王猛殷,又有人还原为王孟尹,甚至有人译为万卯寅,要我想法查出他原来的名字,我答应了。因为《资本论》所说的Wan-Mao-in是中国财政大臣,猜想必是户部的堂官,1854年是咸丰四年,就查《清史稿·部院大臣年表》,果然一翻就着。在表七上户部汉右侍郎格咸丰三年(1853)格说:“何桂清,十一月癸卯迁,王茂荫户部右侍郎。”在咸丰四年(1854)格:“王茂荫,三月辛亥迁,翁心存户部右侍郎。”时代恰好相合,Wan-Mao-in和王茂荫音也全对,他的前任是何桂清,后任是翁心存。再查《清史稿·王茂荫传》,传中也说到他曾提议施行钞法,为皇帝所申斥。和《资本论》的脚注完全符合。

最近一两年,从头读《东华录》和《清史稿》两书,又不时地看到有关王茂荫的史料。同时也因为清华图书馆的便利,读到王茂荫的《王侍郎奏议》和其他有关的一些史料,对于王茂荫的事迹和思想,算是比几年前清楚多了。

几天前,在《光明》二卷二号中有一篇郭沫若先生的《资本论中的王茂荫》,读了很感兴趣。可惜郭先生因为手头用书的缺乏,也不能把王茂荫的事迹说清楚。郭先生希望国内能有人对这问题下一点功夫。王茂荫对我是熟人,在读了郭先生的文章以后,更觉得有必要把有关王茂荫的史料整理一下。同时也感觉到,一些对于自己很平常的史料,因为环境的关系,对于别人,却正是求之不得的东西。郭先生假如是在本国,也在北平的时候,他一定能看到我所见到的史料,王茂荫所酌议的“章程四条”,在《东华录》没有详载,在《清史稿》本传也没有详载,可是在他的奏议中却是录有全文的。郭先生说:“王茂荫所酌议的‘章程四条’可惜在《东华续录》中没有详载,这层是有到清史馆查的价值的。我希望读了我这篇短文的人,尤其是北平的朋友们,请顺便去查一下,并请趁早查,如不趁早,恐怕要先被不知道中国的罗马字拼音的日人搬到海外去了。”因为材料都在手头,写此短文,回答郭先生的建议。文中引用材料大部分都依本来面目,不加删节,为的是一般手头书籍缺乏的读者的方便。

《资本论》第一卷第三章注八十三前半的原文是:

“Der Finanz Mandarin Wan-mao-in liess sich beigeben, Dem Sohn des Himmels ein projekt zu unterbreiten, welches versteckt auf Verwandlung der Chinesischen Reichsassignaten in konvertible Ban- knoten hinzielte.

Im Bericht des Assignaten Komitees Vom April 1854 erhält er gehörig den Kopf gewashen. Ob er auch die obligate Tracht Bam- bushiebe erhielt, wird nicht Gemeldet.‘Das Komitee’,lautet es am schluss des Berichts,‘hat sein projekt aufmerksam erwogen und findet, dass alles in ihm aufden vorteil der kaufleute ausgeht und nichts für die krone vorteilhaft ist.’”(Arbeiter der Kaiserlich Russischen Gesandtschaft zu Peking über China,Aus dem Russischen von Dr.K. Abel und F. A. Mecklenburg. Berlin 1858, Bd. I. S. 47 ff.)

郭沫若先生译作:

中国的财政大员王茂荫上一条陈于天子,请将官票宝钞暗渡为可兑现的钱庄钞票。在一八五四年三月钞法核议会的奏呈中,王茂荫为此大受申饬。然其曾受法定的笞刑与否,则无明文。该奏议之结尾有云:“本核议员等曾将其条奏详加审核,觉其中所言专利商贾,于朝廷毫无一利。”

原文中的Reichsassignate日本高畠素之译本第一卷页九六译作帝国纸币,陈启修译本作大清帝国纸币,郭译作官票宝钞,都是错的。前两个当时根本无此名词,郭译错了一半,对了一半。因为官票和宝钞是两种东西,Reichsassignate指宝钞而言,并非官票。原文中的Assignaten Komitee高畠素之和陈启修都译作帝国纸币委员会,郭译作钞法核议会,也都是错的,因为在有清一代,并没有这样名称的机构。清制管理钱币的机关名钱法堂,钱法堂有两个,一由户部右侍郎兼管,二由工部右侍郎兼管。所属的造币厂有宝泉、宝源二局,宝泉属户部,宝源属工部。《光绪会典》卷二十四《户部·钱法堂》条记:

管理钱法侍郎,满洲一人,汉一人,掌宝泉局鼓铸之政令。凡铜铅进于局,验而收焉。缺者补之,铜不足色者抵以耗。凡铸钱月定其卯,验而解于部。附铸亦如之。考其式法,给其工料,越岁则奏销。

卷六十二《工部·钱法堂》条记:

管理钱法侍郎,满洲一人,汉一人(以本部右侍郎兼管),掌宝源局鼓铸之政令。凡铜铅之岁输于部者定其额,至则以时验收焉。凡鼓铸分其炉座,核其缗数,出卯则尽数报解户部,搭放兵饷。

职掌大体上相同。王茂荫在咸丰三年(1853)迁户部右侍郎兼管钱法堂事务,关于钱法和钞法的兴革是他的专责。他在咸丰四年(1854)三月初五日上《再议钞法折》,提出办法四条,当日即奉严旨申斥,并谕:“此折着军机大臣详阅后,专交与恭亲王、载铨速行核议,以杜浮言。”初八日复有上谕:“谕内阁:恭亲王奕䜣亲王衔定郡王载铨奏:遵议王茂荫条陈钞法窒碍难行一折,着即照所奏均无庸议。”所谓帝国纸币委员会或钞法核议会都是指交王大臣议奏而言。清制国家大政和臣工条议照例由皇帝交王大臣议奏,审核其可行与否,将意见贡献与皇帝做最后决定。

在《资本论中的王茂荫》文中有下列一段:

再看王茂荫“自请严议”,可以知道这种不兑换纸币的发行,本是出于他的建议。王茂荫在咸丰三年(1853)三月还在御史职,但他对于国家财政很是关心。我疑心三年五月铸大钱的办法都是出于他。他是那年的十一月初二日升为户部右侍郎的。四年(1854)三月的第二谕中有“经朕洊擢侍郎”之语,这“洊擢”一定是对于他的某种建议的报酬。“官票宝钞”的施行在后,铸造大钱之事在前,从论功行赏的程序上说,连大钱铸造的建议,恐怕也是出于这位理财家的吧?

也是一半对、一半错的。宝钞的建议者第一个是王茂荫,可是他的建议并未通过。后来所施行的钞法并不是根据他的建议来的,他以为那办法不对,所以提出四条意见,结果反被申斥。至于铸造大钱,恰好相反,王茂荫是当时最坚决的一个抗议者、反对者。他说当时的钞法应改良,不应铸造大钱,他的意见没有被采纳,结果是大钱果然行不通,钞法也失败了。

王茂荫字椿年,一字子怀,安徽歙县人。生于嘉庆三年(1798)三月,卒于同治四年(1865)六月,年六十八岁(1798—1865)。

在科第上说,王茂荫是早达的,他在三十四岁那年就中了举人,第二年连捷成进士。这两年清廷下令禁止鸦片输入。

相反地,在官阶方面说,他却是一个晚达的人。成进士后,即官户部主事。十五年中三次请假回家省视父母。鸦片战争起来时,他正在乡间闲居。一直到道光二十六年(1846)才回朝补授户部云南司主事。这时他已是快到五十岁的人了。第二年升任贵州司员外郎,第三年遭父忧,又回家守制,三年后服满回朝时,清宣宗死,文宗继位,太平天国起义。

从咸丰元年(1851)到八年(1858)这八年中,是太平天国的全盛时期。经过了二十年浮沉郎署生活的王茂荫,在这时期中才踏上仕宦的坦途。咸丰元年(1851)补授户部江西司员外郎,八月官江西道监察御史,三年四月官太常寺少卿,六月擢太仆寺卿。因为他是户部出身,在这三年中不断地对当时财政情况提出意见。同年十一月官户部右侍郎兼管钱法堂事务。在任户部侍郎时,他坚决地提出反对当时新币制的意见,和同僚不合。次年三月调补兵部右侍郎。不久转左。到咸丰八年(1858)七月以病请开缺。同治元年四月起署左副都御史,改授工部侍郎。二年调吏部。丁继母忧归,四年六月卒于家(《清史稿》列传卷二〇九《王茂荫传》;方宗诚《柏堂集后编》卷一一《光禄大夫吏部右侍郎王公神道碑铭》)。

王茂荫在咸丰元年(1851)初拜监察御史以后,一直到去官,十年中不断上书陈述意见。当时的言官方宗诚在《光禄大夫吏部右侍郎王公神道碑铭》中曾说:

时天下承平久,吏治习为粉饰因循,言官习为唯阿缄默,即有言多琐屑,无关事务之要。其非言官,则自以为吾循分尽职,苟可以寡过进秩而已,视天下事若无与于己,而不敢进一辞,酿为风气。军国大事,日即于颓坏而莫之省。(22)

王茂荫在这趋势下是例外。他对于“朝政之得失,人才之贤否,军事之利害,知无不言,言无不详”。清文宗也很看重他的意见:“往往虚衷以受,或即时谕行,或付之公议。或始虽留中,既而思其言然,卒皆听用。”(《神道碑铭》)

王茂荫虽然是科举出身,却并不以为这制度是合理的、有用的。他指出这制度的弊端:

臣窃见今日之聪明才力,悉专致于摹墨卷,作小楷,而深惜其无用也。自来非常之才,有不必从学出者,然从学出者千百,不从学出者一二。即后汉臣诸葛亮亦有学须静、才须学之言。今一专功于墨卷,则群书遂束之不观;专功于作字,则读书直至于无暇。二者之废学,以作字为尤甚。而士子之致力,则于作字为尤专。合天下之聪明才力尽日而握管濡毫,尚安得济实用!(《王侍郎奏议》卷一《振兴人才以济实用折》)

他以为科举人才是未来的官,官是要能作史论的,至少也要懂得历史。可是科举制度的积弊是使所有未来的官都用全力于摹墨卷,作小楷。结果是每人都写得一笔好字,可是内容什么都没有,既不知过去,更不知现在。让这一批人来当国,“尚安得济实用”。他提出三点办法来补救。第一是改革科举的内容。策问五道分五门发题:一曰博通史鉴;二曰精熟韬钤;三曰制器通算;四曰洞知阴阳占候;五曰熟谙舆地情形。第一科是史学,一个未来官必需的学识;第二科是军事学;第三科是实用科学;第四科是天文学;第五科是地理学。应考的人可以自己选一专门的科目考试。这意见原来是道光二十二年(1842)两广总督祁提出的,这一年正是鸦片战争结束,订立南京条约,开五口通商的一年。祁所提出的意见显然是受了西方文化的影响,代表中国士大夫中的维新分子的意见。可是他的提议被当时的守旧派反对,不能通过。王茂荫却完全接受了他的意见,在咸丰元年(1851),第一次上折请求按祁的办法改革。后来又上折尖锐地对反对者加以驳问,他说:

当时部议之驳五门发策也,称士子淹博有素,不必专门名家。试问今曰制器通算者为谁?精熟韬钤者为谁?(《王侍郎奏议》卷九《请刊发海国图志并论求人才折》)

第二是考试务重文义。他说:

近来殿试朝考之后,考列前十卷与一等者,但传其字体之工,曾不闻以学识传者。考列在后之卷,又但传闻某书极劣,某笔有误,曾不闻以文艺黜者。此士子所以专务作字也。作字必无间断而始工,读书遂以荒芜而不顾,士习空疏,实由于此。请嗣后令读卷阅卷大臣,勿论字体工拙,笔画偶疏,专取学识过人之卷。进呈钦定以后,即将前十卷与一等卷所以过人之处,批明刊发,使天下晓然于朝廷所重在文不在字,庶士子咸知所向。(《王侍郎奏议》卷一《振兴人才以济实用折》)

他要求以后考试不重表面形式上的书法,着重在实学—学识过人。

第三是广保举以求真才。他是反对现行的科举制度的。他以为在这样的制度下,绝不能招揽所有的人才:“若伏处在野,或不工制义,或力难应举,则虽有怀奇负异之士,恐终淹没。”他要求“令各省州县并教官留心察访,或博古通今、才识非常,或专门名家、精通一艺,或膂力过人,胆勇足备者”,保举。经考试后,送部引见,随材酌用,以济科举制度之穷。(《王侍郎奏议》卷一《振兴人才以济实用折》)并反驳部议说:

部议之驳广保举也,称文武各有乡会试,凡才学出众、武艺精通者,皆已甄拔无遗。试问年来杀贼攻城诸将,如罗泽南、王鑫、杨载福、李续宾等,均非得自科举,甄拔何以有遗?前议之未尽有明征。今议之当详,自可见此为长久得人之法。(《王侍郎奏议》卷九《请刊发海国图志并论求人才折》)

综合他的意见,一方面改革科举制度,除去专重小楷的弊端,注重真才实学。所谓实学,分历史、军事、科学、天文、地理五科。另一方面求人才于科举之外,只要有专长的都可在朝廷做事。在八十年后的现代人看来,这样的意见是平淡无奇的。可是在八十年前,在科举制度下,尤其他本人也是从科举出身的,提出这样的意见,是很值得注意的。

关于他的品性行谊,方宗诚在《神道碑铭》中说

公识量沉宏,事无巨细,必研究原委,不敢苟且迁就。居官数十年,未尝挈妻子侍奉,家未尝增一瓦一陇。粗衣粝食,宴如也。故海内称大臣清直者必曰王公。

王茂荫是安徽歙县人。歙县人多外出经商,徽商在清代后期在全国商业界很有地位,很活跃,有徽帮之称。徽帮的经营业务,主要是茶商、钱庄和典铺。王茂荫生长在徽商的社会里,又长期家居,他的生活和思想意识深受徽商的影响,在政治上自然而然成为商人阶级的代言人,特别是以开钱庄、典铺为主的徽商的代言人,维护他们的利益。在讨论官票宝钞和大钱的时候,处处为商人特别是开钱庄、典铺的徽商说话。正因为如此,咸丰四年(1854)三月上谕申斥他“专为商人指使,且有不便于国而利于商者,亦周纳而附于条款内”“只知以专利商贾之词,率行渎奏,竟置国事于不顾,殊属不知大体”。被传旨严行申饬。

他的著作有《王侍郎奏议》十一卷(御史任内为台稿三卷,太仆寺卿任内为寺稿二卷,侍郎任内为省稿四卷,起用后为续稿一卷。又补遗一卷)。前十卷其门人易佩绅刻于四川藩署,后一卷刻于苏州。

在王茂荫的一生政治经历中,最主要的一件事便是他和咸丰时代币制的关系。他主张施行钞法来救济当时的财政困难,他极力反对“大钱”制度。

关于钞法的施行,王茂荫是咸丰时代的第一个提议人。他在咸丰四年(1854)三月所上《再议钞法折》中说:“现行官票宝钞,虽非臣原拟之法,而言钞实由臣始。”其实在咸丰时代以前,钞法的施行不但有人提议,并且在顺治时代曾经一度颁行。《清史稿·食货志》五记:“顺治八年(1651)岁造钞十二万八千有奇,十年而罢。嘉庆间侍讲学士蔡之定请行钞。”道光二十三年(1843)御史李恩庆又奏请行纸钞:

时以两河连年漫溢,制用甚繁。御史李恩庆奏请制造纸钞,发工次招商民交给。……敬徵奏言:……楮币之法,见于唐之飞券,宋元以来始有交子会子宝钞之制。前明洪武时行钞法,数年即坏。今需用孔亟,若待部颁印钞,招募商民交钱应用,实缓不济急。且事涉创办,商民未必乐从,所奏应无庸议。(《清史列传》卷四一《敬徵传》)

以“缓不济急”和“商民未必乐从”两大理由被驳不议。

咸丰时代是一个对外屈辱、对内镇压的时代,在这时期以前,全国通用的货币是银和钱。银因对外贸易入超的关系,尤其是鸦片的输入,逐年大量地流出,国内存银日渐减少,银价日高。钱是用铜铸的,铜的最大出产地是云南,太平军起义后,云南和北京间的交通被阻断,铜运不达,铸钱的原料成为问题。同时因为内战的关系,一部分地方被太平军所占领,另一部分地方截留税收做地方军费,还有一部分地方因受战事影响收入减少,中央财政越发不能支持。收入一天比一天少,支出却一天比一天多。在这种情形下,政府中的财政家和史论家便引经据典地提出两种解决办法,一是行钞法,二是铸大钱。在政治上也分成两派,一是钞法派,二是钱法派。王茂荫是前一派中的主要人物。

洪秀全起义后的第十五个月,王茂荫上《条议钞法折》。他以为“粤西之军务未息,河工之待用尤殷,国家经费有常,岂能供额外之用。从历史上观察,补救财政困难的办法有二,一曰铸大钱,二曰行钞币。二者之利同,而其难以经久,亦略相似。比较两者的得失,则计钞之利,不啻十倍于大钱。而其弊则亦不过造伪不行而止”。他在提出具体的新钞法之前,指出过去行钞的十种弊端:

一则禁用银而多设科条,未便民而先扰民;二则谋擅利而屡更法令,未信民而先疑民;三则有司喜出而恶入,适以示轻;四则百姓以旧而换新,不免多费;五则纸质太轻而易坏;六则真伪易淆而难识;七造钞太多则壅滞,而物力必贵;八造钞太细则琐屑,而诈伪滋繁;九则官吏出纳,民人疑畏而难亲;十则制作草率,工料偷减而不一。

这都是从研究过去行钞的历史所得的结论。接着他提出九条办法,都是针对所举十种弊端加以纠正的。第一是拟钞之值:因为当时银贵钱贱的关系,定钞以银为本位,以两计算,分十两、五十两二种,十两以下仍以钱行使。第二是酌钞之数:滥发钞币的结果必然会使钞值低落,物价抬高。要保持钞值的固定,必须限有定数。他主张仿顺治时代的成例,“每年先造钞十万两,计十两者五千张,五十两者一千张。试行一二年,计可流通,则每岁倍之,又得流通,则岁又倍之。极钞之数以一千万两为限”。这一千万两的定数是根据国家岁入酌定的,国家岁出岁入总数不过四千万两,发钞总数不过每年岁出入的四分之一,是不会不流通的。第三是精钞之制:为防止十弊中的第四、第五、第六、第八、第十诸弊,他提议立一制钞局:“选织造处工人,以上等熟丝织如部照之式,分为两等,方尺有五寸者为一等,方尺有二寸者为一等。四围篆织花纹,中横嵌大清通行宝钞六字满文于额,直嵌大清宝钞天下通行八字汉文于两旁。按每岁应制钞张数造办,以方尺五者为库平足色纹银五十两,尺二者为库平足色纹银十两。选能书吏于钞中满汉合璧作双行书,每年拟订数字,每字一千号,编为一簿。钞之前按簿上每张填某字某号,钞之后书某年月日户部奏准大清宝钞与银钱通行使用,伪造者斩,告捕者赏银若干两,仍给犯人财产。诬告者坐。皆汉书。再请饬另铸大清宝钞印一枚,于中间满汉文银数上钤以印。前某字某号上钞与簿钤骑缝印。钞质必厚实如上等江绸;篆文必细致;满汉书必工楷一律;印文必完整;印油必鲜明。监造各官有草率不如式者治以罪。禁民间不得私织如钞花样,有犯必惩。再请饬于制钞局特派一二有心计之员,另处密室,于每钞上暗设标识数处,所设标识,唯此一二人知之。仍立一标识簿载明每年之钞标识几处,如何辨认,封藏以便后来检对。其识按年更换,以杜窥测。一切均不得假手书吏,以防泄露。”第四是行钞之法:丝钞织成后即交各银号官盐店典铺,给以微利,每库平五十两者只令缴市平五十两,库平十两者只令交市平十两。银号领钞缴银后,许加字号图记花字于钞之背面,听各处行用。许作捐项及办解钱粮,与银各半交纳。第五是筹钞之通:宝钞发出后,因为许作捐项和钱粮交纳,结果是仍旧回到部库和藩库。为求周转流通,所有中央地方发出款项都酌量以钞搭放。仍许持钞人向银号兑取现银。如银号故意勒掯,不肯兑换,扣减不肯如数,许民人指控,治之以罪。第六是广钞之利:钞利轻赍和行远,又无成色与重轻,应鼓励民人行用,听向银号兑换,并随处上纳钱粮。天下州县均于城内立一收钞银号,持钞人或作交钱粮或兑换银钱,均即如数兑交。京外各行钞银号均饬于招牌上加钞字。为防止造伪起见,行使宝钞人许于钞背记明年月收自何人,或加图记花字,遇有伪钞,不罪用钞之人,唯究钞所由来,逐层追溯,得造伪之人而止。第七是换钞之法:部库设人专司钞之出入,各地行钞但钞之背面图记花字已满者即付送制钞局,将钞截角,另贮一库。遇有伪钞,便可对明。第八是严钞之防:法行之后,不得另有更张。造钞之制,不得渐减工料,致失本来制度以坏法。民人有伪造者,即照钞文治罪,不得轻纵以坏法。第九是行钞之人:商民交易力为设法,不经官吏之手,同时严防官吏舞弊,阻钞行用。尤贵经国大臣相时之轻重而收发操纵之。(《王侍郎奏议》卷一《条议钞法折》)

综合以上各点,他的主要意思是发行一种仿明洪武宝钞以银为本位的丝织宝钞,交银号流通,商人方面可得些少利益,持钞人可用于缴纳国税。各地方均设收钞处,持钞人可以随时兑换银钱。钞本身用丝织,并设暗记,行使人可在背面记钞之由来,以防伪造。虽然没有钞本,但因发行有定额,总数不过每年收入四分之一,且可兑现,流通自然不成问题。这条陈提出以后,朱批大学士会同户部议奏,便无下文。虽然没有结果,王茂荫却因这条陈而被政府注意,以为他的历史知识很够得上做一个理财家了。

一年后福建巡抚王懿德又奏请行钞法。他说:

自海防多事,销费渐增,粤西军务、河工,拨款不下千数百万,目前已艰,善后何术!捐输虽殷,仅同勺水,督催稍迫,且碍闾阎。与其筹划多银,不若改行钞引。历考畿辅山左,以及关东,多用钱票。即福建各属,银钱番票,参互行使。便于携取,视同见金。商民亦操纸币信用,况天下之主,国库之重。饬造宝钞,尤易流转。唯钞式宜简,一两为率,颁发藩库,通喻四民,准完丁粮关税,自无窒滞。或疑库银溢出,悉成钞引,银日以少,钞日以贱。岂知朝廷不蓄为宝,以天下之财,供天下之用,能收能发,自能左右逢源也。(《清史稿》列传卷二一四《王懿德传》)

主张发行一两的宝钞,与王茂荫所提的十两、五十两两种票面价值不同。这一提议也同样被驳。《东华录》记:

咸丰二年(1852)六月丁未,先是福建巡抚王懿德奏筹行钞法,以济军需。令军机大臣同户部议奏。至是奏称:民间行用铺户银钱各票,乃取银取钱之据。若用钞则钞即为银,钞即为钱,与铺户各票之持以取银钱者不同,必致民情不信,滞碍难行。该抚所请改行钞法之说,应无庸议。报闻。(潘颐福《咸丰朝东华录》卷一五)

同年九月署镶红旗蒙古都统花沙纳也上疏请行钞法。他说:

查前代行钞皆不能无弊:盖钞用纸质,易于作伪,弊一;朝令夕改,民不信从,弊二;官项不收,自相矛盾,弊三;禁银禁铜,抑勒滋扰,弊四;积年添造,壅滞难行,弊五;不议更换,昏烂辄废,弊六。谨拟造钞之法:一、钞质以缓为之,连用二印志书迹于其中,则真伪易辨。一、钞式织成,按千文编号,以免混淆。一、钞绫用正黄色,印花用上等朱砂,印板用精铜铸就。一、银钞数目,自一两、五两、十两至五十两分四等,每张计费银五钱。一、宝钞之费,一千七百张共需银八百五十两,即可当万金使用。一、钞分四等,钞式则一。一、钞皆准银,较准钱为简便。一、钞银拟造满一万万两为止。一、造钞除五六十年后奏请更换外,或大工大役,估计所需,必须添造,工竣停止。一、法律宜严治伪造者,宽待误收者。一、造钞伊始,先将行钞条例颁示天下。将来帑项极充,毋庸再用,准其抵交入库。其行钞之法:一、请银钱与钞并用。一、请设督理钞局官。一、外省用项由钞局会同户部酌给银半钞半,或搭放宝钞二成,依次递增,半钞而止。一、内自京城,外至各省督抚州县乡市各钱店一律畅行,不准阻挠。一、民间交易,银钞听其自便,唯交官银两,必须银钞各半。一、钞宜上下通行,凡完粮纳税捐项统用银钞各半。一、凡以钞完粮纳官者,概免倾熔火耗。一、宝钞既行,不必禁银禁铜,徒滋纷扰。(《清史列传》卷四一《花沙纳传》)

花沙纳也主张用银钞。和王茂荫的主张不同的是:钞用绫制;钞额分一两、五两、十两、五十两四种;钞只能做交官项用,不能兑现;发行额多至一万万两。

经过王茂荫、王懿德、花沙纳三人接连上疏请行钞法后,清廷正苦于无法解决财政困难,也就怦然动心,让原提议人妥商办法。王懿德这时在福建,不能预议。便特派左都御史花沙纳和陕西道监察御史王茂荫妥议钞法,奏明办理。两人虽都主张行钞,但是所提的办法不同,在政治地位上又高下悬绝,虽然表面上是两人会同户部堂官妥议,并拟定简明章程,绘具钞式具奏,实际上全是花沙纳和户部的主张。王茂荫的提议要点全被搁置。据《花沙纳传》:

三年(1853)二月会议行钞章程。略云:理财之道,固贵相时济用,尤宜慎始。请定简明章程,于京师先为行用,俟流通,各省一律遵办。不必袭用钞名,即称为票,使商民日用相安。如所议行。(《清史列传》卷四一《花沙纳传》)

《东华录》记:

咸丰三年(1853)二月辛丑谕内阁:兹据花沙纳等公同酌议(钞法)具奏,并绘具官票式样进呈。朕详加披览,所拟章程各条,尚属周密,着即照所请定为官票名目,先于京师行用。俟流通渐广,再行分颁各省,一律遵办。官票之行,与银钱并重,部库出入,收放相均。其民间银钱私票行用,仍听其便,商贾交易,亦无抑勒,洵为裕国便民良法。总期上下相信,历久无弊,即使国用充裕,官票照旧通行。(《东华录》卷一九)

官票面额有一两、三两、五两、十两、五十两五种。“钞制以皮纸,额题户部官票,左满右汉,皆双行。中标二两平足色银若干两。下曰户部奏行官票,凡愿将官票兑换银钱者与银一律,并准按部定章程搭交官项,伪造者依律治罪。边文龙。”(《清史稿》卷一〇五《食货志》五)花纹字画均蓝色,银数有用墨戳钤印,也有临时填写的,字都特大。写或印银数处印朱方印,文曰户部官票永远通行,左满右汉。骑缝处钤户部官票所关防长方朱印,亦左满右汉。用千字文编字,或印或写,号数年月均用墨笔写。边钤每两比库平少六分小墨戳。左下端有黑花押。背面或钤私印或写前手行用人名铺号。经过几个月的筹备,于咸丰三年(1853)五月戊申正式颁行。(23)

王茂荫是极力反对户部的方案的,户部原方案经批准的主要两点是:第一,提取各州县所存谷价银两,给以银票,为将来买补之用;第二,于各省当杂各商生息帑本内,酌提十分之三,解交藩库报部候拨。户部核明银数,应造一百两、八十两、五十两之票若干张,汇发各省,按原提本银数目,分给各该商;准令该省捐纳封典职衔贡监之人,向各商买票报捐,归还原提银款。其各商应缴息银,仍如其旧。关于第一点他认为可行。第二点损害钱庄、典商原有利益,他大声疾呼,以为亏商病国,绝对难行。他说:

各省州县皆有典规,岁数千两至万两不等。即平居无事,而已视典商为鱼肉。今令州县以提帑本发部票,则必以火票脚价部费为借口,而收银有费,发票有费,费之轻重,固视官之贪廉,然官即能廉,吏亦断无空过之事。此商之亏一也。商之缴银也,限以三月,由州县而藩司,而报部,不知几月。迨部中核明银数,造票有时,发票有时,由该省以行至州县,分给各商,又不知几时。窃计自商缴银之日,以至领票之日,至速亦须一年。此一年中该商等本银已缴其三,而息银仍如其旧,此息竟从何来。此商之亏又一也。商领银票,准令该省捐纳封典职衔贡监之人向各商买以报捐,归还原款。窃计捐生有银报捐,何为必欲买票。且买票入手,不知有无真伪,持票上兑,不知有无留难,何如持银上兑之可恃。苟非与该商素识,委曲代计补亏,断不向买。设领票年余,而素识中竟无欲捐之人,其票必悬而无着,则商之亏又一也。由前二亏,亏固难免,由后一亏,亏更无期。于此而谓于商无亏,恐未可信。夫提取存本,固商之本分,亦商所乐从,今欲济急需,则竟提用,俟度支充裕,再行发给可耳。若如部议提本给票买票三层周折,而仍归于报捐,名避勒捐而实较捐之费为更甚矣。(《王侍郎奏议》卷三《条奏部议银票银号难行折》)

同日他又上奏请求把他前次所上钞法条陈再行详议:

再查部臣议行银票,意谓票与钞相关,欲以此试钞之行否。臣窃谓此意似未深思也。诚欲试钞法,当如其法而用之,方为试行。若变易其法,则行与不行,皆各自一事,安得因此而概彼。夫行钞首在收发流通,唯收之能宽,斯发之不滞。今银票之发,唯以抵存本,而收唯以报常捐,上下均隘其途,安得而流通乎?(《王侍郎奏议》卷三《请将钞法前奏再行详议篇》)

由此可见,所谓官票纯然是一种不兑换的债券,政府收回各地钱庄、典商生息本银十分之三后,发出同样价值的官票,这种官票又只能用于报捐,和王茂荫所提议的办法完全不同。政府的威权也不能强迫民间乐于行用。结果颁行新纸币的消息一经传出,京城内的市面立刻混乱,商铺纷纷歇业倒闭。据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文瑞奏:

民间于钞法不知其利,而宣传其害,竟畏之如虎。十余日来钱铺已关闭三十余处。昨日内外城一昼夜间陡然关闭者又不下二百余处之多。即素日资本富厚,最著名之钱铺亦皆关闭,粮店亦间有关闭者。街市扰攘,人人惊危。(罗尔纲先生藏钞本《道咸奏稿》)

兵科给事中吴廷溥奏,钱铺之关闭,主要原因是挤兑:

新正以来,警报交至,富商挟资出京,不可胜计。都城关闭钱铺每日三五家或七八家不等。讵本月十五日一日之内,关闭钱铺七八十家,通计前后所关有百数十家。道路宣传,惶骇失措。推原其故,盖由户部张贴行钞告示,外间传闻各铺私票一律禁止。存票之家,争往钱铺取钱,络绎奔走,到处挤闹,逐队成群,嚣然不净。奸徒借端滋扰,势所难免。(罗尔纲先生藏钞本《道咸奏稿》)

同时军营中也不愿行使新钞:

咸丰三年(1853),时议行钞币。翁心存疏言:“军营搭放票钞,诸多窒碍。钞币之法,施行当有次第,此时甫经颁发,并未试用,势难骤用之军营。”(《清史稿》列传卷一七二《翁心存传》)

官票颁行未久,接着又发行钱票,此议起于文瑞,《清史稿》记:

咸丰三年(1853)疏言:“钞法之弊,放多收少,半为废纸。放少收多,民间钞无从得。若收放必均,是与之甲而取之乙,徒扰无益。非易银钞为钱票不可。拟就道光年间所设官号钱铺五处,分储户工两局卯钱,京师俸饷照公费发票之案,按数支给,以钱代银。”并具条目六事。疏入议行。(《清史稿》列传卷二〇九《文瑞传》)

《东华录》卷二十三记:

咸丰三年(1853)九月庚申,谕内阁:“惠亲王等会奏请颁行银钱钞法一折,据称银票以便出纳,钱钞以利流通,请令京师及各直省,均由户部颁行银票钱钞,任听民间日用行使,并完纳地丁钱粮盐关税课及一切交官等项;俾文武官员军民人等咸知银票即是实银,钱钞即是制钱;核定成数,搭收搭放,以期上下一律流通等语。自来制用常经,银钱并重,用楮作币,历代通行。现在银价昂贵,需用浩繁,民间生计维艰,必须与时通变,使钞票与银钱兼权并用,以冀裒多益寡,日益充盈。……询谋佥同。着即照所议,由户部制造钱钞,颁发中外,与现行银票相辅通行。其应如何搭收搭放,酌定成数,以昭限制,总期官民两便,出纳均平。所有一切应办事宜,着户部详细酌核,妥议章程具奏。”

可见钱钞是与官票相辅而发行的。合钱钞与官票简称钞票,是现在钞票一词的语源。两个月后户部议定钞式和搭收搭放成数钞票比率,经批准颁行:

十一月乙丑谕内阁:“比年以来,银价日昂,民生愈困,小民输纳税课,每苦于银贵,而转运制钱,又多未便。朕……酌古准今,定为官票宝钞,以济银钱之不足,务使天下通行,以期便民裕国。着照部议,凡民间完纳地丁钱粮关税盐课及一切交官解部协拨等款,均准以官票宝钞五成为率。官票银一两抵制钱二千,宝钞二千抵银一两,与现行大钱制钱相辅而行。其余仍交纳实银,以资周转。京库应放之项,官票宝钞亦以五成为限。……并准五城殷实铺商具结承领宝钞,俾民间自行通用。即由五城御史随时支发验收。……如有伪造等弊,即行按例治罪。其有阻挠不肯行使者,以违制论。”(《咸丰朝东华录》卷二四)

“钞额题大清宝钞,汉字平列,中标准足制钱若干文。旁八字为天下通宝,平准出入。(24)下曰此钞即代制钱行用,并准按成交纳地丁钱粮一切税课捐项,京外各库一概收解。”(《清史稿·食货志》五)“每钱钞二千文抵换官票银一两”,边文如票。花文字画均蓝色。钱数有刻印的,也有临时填写的。中钤“大清宝钞之印”朱方印,骑缝处钤圆形印,年月下有黑色长方印。编号用千字文,与号数均用木戳印。钱钞行后从三年(1853)十二月到四年(1854)三月几个月中“已发百数十万。于是兵丁之领钞者难于易钱市物,商贾之用钞者难于易银置货,费力周折,为累颇多”(《王侍郎奏议》卷六《再议钞法折》)。

王懿德和王茂荫都是主张行钞法的,却都反对当时所行的办法。王懿德以为收钞不应限以成数,政府发钞目的是在民间流通,但是一面要叫人家乐于行用,一面却只收一半,百姓交纳官项时,一定要一半银子,一半票钞,自己只肯收回一半,如何能叫人乐于行用。他说:

钞之能行,不在于发,而在于收。内自部库以及各关税务,外则丁耗钱粮盐典契纸各税,果能悉收钞票,不限成数,且示以非钞不用,则百姓争相买钞:有银之家以钞轻而易藏,纳课之氓以率定而无损,贸迁之商以利运而省费。部臣见未及此,唯恐解钞而不解银,故限以成数。夫以为无用,则钞银均非可食可衣;以为有用,则钞银不能畸轻畸重。今于领钞之时,区以一省,由部知照,方能行用,己不自信,人岂可强,徒开借端渔利之门。请饬部臣及各省督抚,以此发即以此收,无论各项度支,示天下非钞不用。新收买钞银两积于部库藩库,以为母金。行钞不分畛域,则银日丰而本源厚。(《清史稿》列传卷二一四《王懿德传》)

户部的人主张发行钞票的目的是拿它当作银子给人,却不愿意商民当真把它完全作银子交回。王懿德的见解是他们所不能接受的,这条陈自然不能通过。王茂荫比他更进一步,主张票钞都应兑现。兑现的方法特别提出应给商人以相当利益。因为照规定的法制,票钞只能按成数交纳官项,在京师则放多而收少,在军营则简直有放无收,在直省州县则又有收而无放。这原因是政府和民间直接发生收放关系,缺少一个中间交互流通的枢纽。这枢纽应该是商人。要商人来做枢纽,必须给以相当的利益才行。他在这原则下提出四条办法:

一、拟令钱钞可取钱也。查市行钱票,与钞无异,而商民使用者以可取钱也。宝钞准交官项,本自贵重,而人总以无可取钱,用多不便。若于准交官项之外,又准取钱,自必更见宝贵。

二、拟令银票并可取银也。现行银票钱钞,均属天下通行,而行远要以银票为宜。欲求行远,必赖通商,欲求通商,必使有银可取。人疑无如此现银以待取,而不知各省之钱粮关税,皆现银也。今既准以银票交官矣,此抵交之银不归之商人乎?既可准其抵交,何妨准其兑取。自上计之,二者初无所殊,而自商视之,则二者大有所异。盖抵交迟而兑取速,抵交滞而兑取灵。凡州县征收钱粮,必有银号数家,将钱统易为银,将银统镕为锭,以便解省。今使商人持钞至倾镕钱粮之银号,准其兑取现银,则商人之用钞便;而得钞不待倾镕,即可解省,于银号亦便。在各州县收钞于商与收钞于民,初无所异,而零收之与整兑,亦有较见为便者。今若于准交之外,再加准兑取一层,则钞益贵重。处处可取银,即处处能行用,而不必取银。

三、拟令各项店铺用钞可以易银也。各店铺日卖货物,惯用市票,何独惮于用钞,以市票能易银以置货,宝钞不能易银,即不能置货。此虽强令行用,将来货物日尽,宝钞徒存,市肆必至成空,不独商人自虑,即国家亦不能不为代虑。查银钱周转,如环无端,而其人厥分三种:凡以银易钱者官民也;以钱易银者各项店铺也;而以银易钱,又以钱易银,则钱店实为之枢纽焉。各店铺日收市票,均赴钱市买银,而钱店则以银卖之。今请令钱市凡以票买银者必准搭钞,则各店铺用钞亦可易银,而不惮于用钞矣。各店铺不惮于用钞,则以银易钱之人,无非用之于各店铺,凡令钱店开票者,亦可准令搭钞矣。各钱店开票亦可搭钞,则以银买各店铺之票而亦不惮于用钞矣。凡以三层关节为之疏通,使银钱处处扶钞而行,此各行互为周转之法。

四、拟令典铺出入均准搭钞也。查现在典铺取赎者用钞不敢不收,而当物者给钞率多不要。使典铺之钞有入无出,将来资本罄而钞仅存,不能周转,必至歇业。典铺歇业,贫人益无变动之方。应请令嗣后出入,均许按成搭钞,此一行自为周转之法。

在这四条办法中,后两条是专门替商人特别是银号、钱庄、典铺说话的。第二条银票兑现即以州县钱粮各地关税所收之银为准备金,这是户部万不肯答应的。第一条钱钞兑现,他也另筹了一个具体办法。这办法是让户部宝泉局把逐月所加铸的钱提出积存,作为兑现的准备,约计半年后可存三十余万串,即刻出示许民人于半年后兑现。如钱将尽而钞仍纷来,竟不能给,则不妨示期停止,令半年后再取。这半年一兑现的办法,虽然是不彻底,到底比完全不兑现强些,宝钞的信用也许经明令准许兑现而稍好。但是,这办法也是要政府拿出本钱的,政府自然又是不肯。在折尾王茂荫又说:

现行官票宝钞,虽非臣原拟之法,而言钞实由臣始。今兵丁之领钞而难行使者多怨臣,商民之因钞而致受累者多恨臣。凡论钞之弊而视为患害者莫不归咎于臣,凡谕钞之利而迫欲畅行者莫不责望于臣。

他是户部右侍郎,专管钱法,但是所施行的办法,却并不是他的主张。他的意见也不为上官所采纳,他在折中明白地说:

臣既在户部,凡有所见,必取决于总理祁雋藻尚书文庆,乃所商多未取决,而设想更已无方。……(《王侍郎奏议》卷六《再议钞法折》)

他明知现行币制的不合理,却又被朝野人士指为这新制度的负责者,怨恨集于一身。为着皇朝的前途,为着个人的责任,他不能不提出这补救的办法。结果因为折中第二条银票兑现的办法,和政府的政策抵触,政府的本意是要集中现银,他却提出让商人可以随时兑现,在政府看来,这办法是会把所有现银都分散到商人手上去的。因此王茂荫大被申斥。咸丰四年(1854)三月甲辰上谕:

王茂荫身任卿贰,顾专为商人指使,且有不便于国而利于商者,亦周纳而附于条款内,何漠不关心国事,至如此乎?

并令交奕䜣、载铨速行核议。三日后上谕:

恭亲王奕䜣亲王衔定郡王载铨奏:……遵议王茂荫条陈钞法,窒碍难行一折;着即照所奏,均无庸议。宝钞之设,原以裕国便民。王茂荫由户部司员,经朕洊擢侍郎,宜如何任劳任怨,筹计万全。乃于钞法初行之时,先不能和衷共济,只知以专利商贾之词,率行渎奏,竟置国事于不顾,殊属不知大体。……王茂荫着传旨严行申饬。(《咸丰朝东华录》卷二六)

几天后就调他做兵部右侍郎,解除他对新币制的发言权。

钞法颁行后不到两年,票面价格日低,钱价愈高,票银一两宝钞一千只值制钱四五百文。主要原因除不能兑现外,还有官吏的舞弊,一方面不顾法令,不收民间票钞;另一方面又向民间收现银现钱,却另买票钞缴解。《咸丰朝东华录》卷三十五记:

五年(1855)九月癸酉谕内阁:……兹据李钩奏称:河南省州县于征收钱粮时专收银钱,不收票钞。解司之时,则收买票钞,按五成搭解。以致商民于钞票不知宝贵。现在票银一两宝钞一千均止易制钱四五百文。河工领款,系八成票钞,二成现银,所领票钞,难于行使,每遇险工,无从抢护。山东省藩库,于各领款则照二成搭放,而于州县解款,并不搭收票钞,更形壅滞。

五年后京城市价银票一两,仅值钱二百余文,实银则值钱六千有余。银票二十余两始能抵银一两。钱票到咸丰十一年(1861)时也跌到每千仅值当十钱一百余文。《清史稿·食货志》五说:

钞法初行,始而军饷,继而河工,搭放皆称不便,民情疑阻。直省搭收五成,以款多抵拨,既艰搭放,遂复不肯搭收。民间得钞,积为无用。京师持钞入市,非故增值,即匿货。持向官号商铺,所得皆四项大钱,不便用。故钞行而中外兵民病之。其后京师以官号七折钱发,钞直益低落,至减发亦穷应付,钞遂不能行矣。

施行钞法的本意是补救军饷和河工的费用,所得的结果却是军营不要,河工不要,百姓不要,商人不要,连地方政府也不要了。

银票颁行后,钱法派提议鼓铸大钱。同年五月辛未铸当十大钱,八月庚子铸当五十大钱,四年二月甲午铸当百、当五百、当千大钱。三月铸铁制钱当十大钱。六月铸铅制钱(《咸丰朝东华录》卷二〇—二六)。铜“大钱当千至当十凡五等,重自二两递减至四钱四分。当千、当五百净铜铸造,色紫。当百当五十当十铜铅配铸,色黄。百以上文曰咸丰元宝,以下曰重宝。幕满文局名”(《清史稿·食货志》五)。

在当十、当五十大钱颁行以后,当国的王大臣又请铸当百、当五百、当千大钱,王茂荫上折极力反对。他说:

当五十之钱,市人已多私议,奸人已多私铸,第为时未久,尚未见大阻格耳。今王大臣奏请添铸当百当五百当千三种,而当千但以重二两为率,其余以次递减。为裕筹经费起见,诚为至计。此法果行,岂非大利。顾臣考历代钱法,种类过繁,市肆必扰,折当过重,废罢尤速。……若当千之钱重二两,非所谓折当太重,分量过悬殊耶?论者谓折当太重,谓其嫌于虚耳。大钱虽虚,视钞票则较实,岂钞可行而大钱转不行!不知钞法以实运虚,虽虚可实,大钱以虚作实,似实而虚。故自来行钞可数十年,而大钱无能数年者,此其明征也。论者又谓国家定制,当百则百,当千则千,谁敢有违!是诚然矣。然官能定钱之值,而不能限物之值,钱当千民不敢以为百,物值百民不难以为千。自来大钱之废,多由私铸繁兴,物价涌贵,斗米有至七千时,此又其明征也。……顾使当千当百虽不行,而当十、当五十犹可行,似不妨于一试,而臣又虑其不能也。信为国之宝,现行大钱钞票,皆属权宜之计,全在持之以信,守而不改,庶几可冀数年之利。今大钱分两式样甫经奏定,颁行各省,大张晓谕,刊刻成书,未及数月,全行变更;当五十者较向所见而忽大轻,当一百者较向之五十而犹见轻,且当五百、当千纷见错出,民情必深惶惑,市肆必形纷扰,而一切皆不敢信行。钱为人人日用所必需,裕国便民,所关甚重。万一如臣所虑,诚恐贻悔。(《王侍郎奏议》卷六《论行大钱折》)

制钱一文重一钱二分,当十钱重四钱八分,算是以四制钱的重量当十钱之用。相差尚不甚远。当千钱只重二两,则以十六制钱的重量当一千钱之用,这折当未免太悬殊了。王茂荫指出通货膨胀和物价的关系:“钱当千民不敢以为百,物值百民不难以为千。”因为“官能定钱之值,而不能限物之值”。这是很有道理的。奏入政府置之不理。接着他又第二次上书反对,指出大钱之病国病民的三难二弊。他说:

今行当百以上三种大钱,与原行当五十大钱分两式样,无甚可辨。若恃字为辨,则此何以贵?彼何以贱?愚民莫解,恐致瞀乱。此其一难。钱本以便零用,今一钱而当五百当千,窃恐以易市物,难以分析,以易制钱,莫与兑换。此其二难。大钱虽准交官项,然现在准以五成搭交者有官票,有宝钞,再加大钱,何能并搭。此其三难。

然此犹其小也。最大之患,莫如私铸。论者以为私铸正可增官铸之用,可以无患。不知官钱以当千发之,以当千收之,故可无亏。若奸人以四两之铜,铸两大钱,即抵交一两官银,其亏国将有不可胜计者。旧行制钱每千重百二十两,熔之可以得六十两,以铸当千,可抵三十千之用。设奸人日销以铸大钱,则民间将无制钱可用,其病民又有不可胜言者。即此二弊,已无法杜,无论其他。

最后,他明知政府绝不肯取消认为有利可图的当五百和当千大钱,只好提出两种补救办法:第一是在当千和当五百、当百三种大钱上加钳银点,“当千者十点,当五百者五点,当百者一点”,以示贵重,辨别较易,造伪较难;第二是请求把户工两局所铸当十、当五十两种大钱划一重量。原来这两局是各自为政的,户局铸当五十钱重一两八钱,工局铸的却只重一两五钱;户局铸当十钱重六钱,工局铸的却只重五钱。请一律照工局重量改铸,使“新钱旧钱式样无甚悬殊,市肆行用,不致瞀乱”(《王侍郎奏议》卷六《再论加铸大钱折》)。这奏折政府也还是置之不理。

王茂荫所指出的大钱制的流弊和必然的后果,不久即由事实证明了。咸丰四年(1854)七月户部奏:“当千、当五百大钱,甫经行使,即形壅阏者,以折当过多,私铸益众,利之所在,法难尽除。……请将宝钞发钱行经纪,验明局铸大钱,如数收回。”并停铸当二百、三百、四百大钱。又以当百以下大钱,有奸商折算等弊,严令照钱面数目行使,不准折减(《咸丰朝东华录》卷二八),但仍壅滞不行(《清史稿》列传二〇九《文瑞传》)。咸丰五年(1855)八月扬州军营以大钱不便兵民交易,奏请停收停放(《咸丰朝东华录》卷三四)。至咸丰九年(1859)当十大钱仅值制钱一文,据袁希祖奏:

咸丰初以道梗铜少,改铸大钱。未几当百、五十皆不行,唯当十行之。始直制钱三五,近则以十当一。银直增贵,百物腾踊,民间重困。……向日制钱重一钱二分,大钱重四钱八分,以之当十,赢五钱四分。今以十当一,是反以四钱八分铜作一钱二分用也。民间私镕改铸,百弊丛生。今天下皆用制钱,独京师一隅用大钱,事不划一。请悉复旧规,俾小民易于得食,盗源亦以消弭。(《清史稿》列传二〇九《袁希祖传》)

大钱制行不通,只好“悉复旧规”,不再讲币制改革了。

论戊戌变法

一、做不了官怎么办

清德宗光绪二十四年(1898),以康有为梁启超为中心的变法运动,全盘失败,到今年(1948年——编者注)恰好是五十周年。这一桩历史公案,虽然是半世纪前的事情了,但在今天,似乎还很新鲜,具有现实意义。

这一年是戊戌年,通常叫这一次失败的革新运动为戊戌政变。梁启超曾著有《戊戌政变记》一书,是这次运动最主要的史料。

这一年二月德国胶州湾租借条约签订,三月帝俄租借旅顺、大连,四月许英国在广东九龙设立租界,对日承诺福建省不割让于他国,英国租借威海卫。

往前推,光绪二十年(1894)中日战争,二十一年(1895)订了割地赔款求和的《马关条约》。

再往前,光绪十年(1884)的中法战争,法国占安南。同治八年(1869)的帝俄占伊犁。咸丰七年到十年(1857—1860)的英法联军,订了《天津条约》和《北京条约》。道光十九年到二十二年(1839—1842)的鸦片战争,订了《南京条约》。

外侮纷至沓来,主权日蹙一日,士大夫中的进步人物康有为着急了,光绪二十三年(1897)十二月,德占胶州后,驰赴北京,上书极陈事变之急说:

昔者安南之役,十年乃有东事,割台之后,两载遂有胶州,中间东三省龙州之铁路,滇粤之矿,土司野人山之边疆尚不计矣。自尔之后,赴机愈急,事变之来,日迫一日,教堂遍地,无刻不可起衅,矿产遍地,无处不可要求,骨肉有限,剥削无已。且铁路与人,南北之咽喉已绝,疆臣斥逐,用人之大权亦失。浸假如埃及之管其户部,如土耳其之柄其国政,枢垣总署,彼皆可派其国人,公卿督抚,彼且将制其死命,鞭笞亲贵,奴隶重臣,囚奴士夫,蹂躏民庶,甚则如土耳其之幽废国主,如高丽之祸及君后,又甚则如安南之尽取其土地人民,而存其虚号,波兰之宰割均分,而举其国土,马达加斯加以挑水起衅而国灭,安南以争道致命而社墟,蚁穴溃堤,衅不在大。唯恐自尔之后,皇上与诸臣,虽欲苟安旦夕,歌舞湖山而不可得矣,且恐皇上与诸臣求为长安布衣而不可得矣!

士大夫的利害和皇上的利害是一致的,再不想办法,不能“苟安旦夕,歌舞湖山”,甚至不能为“长安布衣”,怎么得了?第二年三月廿七日,京官二百余人在北京粤东会馆召开保国会,主张保地保民保权保教,康有为演说,于列举过去四十天内,失地失权二十事之后,接着说:

贾谊所谓何忍以帝王尊号为戎人诸侯。二月以来,失地失权之事,已二十见,来日方长,何以卒岁?缅甸安南印度波兰,吾将为其续矣。观分波兰事,胁其国主,辱其贵臣,荼毒缙绅,真可为吾之前车哉!必然之事,安能侥幸而免乎!印度之被灭,无做第六等以上人者。自乾隆三十六年至光绪二年(1771—1876),百余年始有议员二人。香港隶英人,至今尚无科第,人以买办为至荣。英人之窭贫者皆可为大班,吾华人百万之富,道府之衔,红蓝之顶,乃多为其一洋行之买办,立侍其侧,仰视颜色,呜呼哀哉!及今不自强,恐吾四万万人,他日之至荣者不过如此也!

元人始来中国,尝废科举矣。其视安南之进士,抱布贸丝,有以异乎?故我士大夫设想他日,真有不可言者。即有无耻之辈,发愤做贰臣,前朝所极不齿者,而西人必不用中人,以西人之官必有专门,非专学不能承乏也。若使吴梅村在,他日将并一教官不能得,安敢望祭酒哉!即欲如熊开元做僧,而西教专毁偶像,佛像佛殿,将无可存,僧于何依?即欲蹈东海而死,吾中国无海军,即无海境,此亦非干净土矣。做贰臣不得,做僧不得,死而蹈海不得,吾四万万之人,吾万千之士大夫,将何依何归何去何从乎!

痛哭流涕说了一场,说的是如中国成为波兰、印度,士大夫便做不成官了,即使发愤做汉奸,人家也不要,做和尚没有庙,投海没有海,怎么办啊!怎么办啊!结论只有一条路,“不责在上而责在下,而责我辈士大夫”,也就是韩文公“天王圣明,臣罪当诛”的译文。他要求士大夫向日本高山正芝学习,学他要求变法,学他“在东京痛哭于通衢,见人辄哭”,终于哭出明治维新来。

士大夫的利益寄托于皇家的存在,要保绅权、官权,其前提为保皇权。皇帝是无可责备的,蚩蚩庶民轮不到责备,因之该责备,该挺身而起,为皇家画一蓝图,指出一条“新路”的,也就义不容辞,是士大夫之责了。

可惜,康有为早生了五十年,要不,看看今天的希腊、西班牙、日本以及无数的典型例子,他实在用不着担心。而且,在今天,不但不以买办为辱,有若干士大夫还巴不上这地步呢。吴梅村如在,一定可以做祭酒,熊开元可以做外国和尚。至于蹈海,华盛顿之豪华旅舍,巴商之橡树园,“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二、其唯变法乎

当年所谓变法,也是今日所谓革新。

时代不同了,当然名目不同。时代变了,这些人没有变,没有变的是“不责在上”。

关于变,康有为主张:“观万国之势,能变则存,不变则亡,全变则强,小变仍亡。”又说:“不变则已,若决欲变,则势当全变。”就理论说,主张全变,就事实说,所谓全变是相对的,即在上不变,士大夫之利益不变,人民之被剥削、被虐待、被屠杀不变。

何以明之?

第一,所谓戊戌变法,是少数士大夫抬着清德宗实行新政,是以清德宗为主体的自上而下的变而不乱的改良运动。光绪二十三年(1897)十二月康有为上书:

伏愿皇上因胶警之变,下发愤之诏,先罪己以励人心,次明耻以激士气,集群才咨问以广圣听,求天下上书以通下情,明定国是,与海内更始……最要者,一曰采法日俄以定国是,二曰大集群才以图变政,三曰听任疆臣各自变法。

并且指出要:“自兹国事付国会议行,采择万国律例,定宪法公私之分。”次年正月上书:“日本维新之始,大誓群臣以定国是,立对策所以征贤才,开制度局而定宪法,皇上若决定变法,请先举此三者。”一句话,他的主张是君主立宪,立宪是为了保障君主的权益,巩固士大夫的权益。等到皇家被推翻了,这批改良主义者逻辑上自然就成为保皇党。

假定用今天的说法来分析五十年前的局面,慈禧太后、荣禄、袁世凯这个穷凶极恶、反动顽强的集团,宁可将中国送给外国,不与家奴的主张,当然是极右派。孙中山即被清廷称为匪徒叛逆,改名“孙汶”所领导的革命党,主张推翻君主,把专制独裁政体连根挖掉,主张实行民主立宪政体的,当然是极左派。至于康有为站在皇帝的立场,反对慈禧的昏庸淫虐,反对满洲亲贵的昏聩无能,是和右派对立的;站在士大夫的立场,对外要保国保权保土保士大夫的利益,对内保皇保教,尤其是保皇这一点,是和左派完全相反的;就保皇而论,和右派一致。所不同的,一个是保有位无权的青年皇帝,一个是保有权无位的慈禧太后;一个无权,所以要变法,一个有权,所以不许变法,因而引起正面冲突,造成所谓政变。就立宪而论,又和左派一致,所不同的,康派主张在皇帝领导之下行宪,而革命党则认为立宪的前提为推翻万恶的君主专制独裁制度。正当君主立宪派奔走呼号、大声喊变、开学会、办报馆、演说、请愿的时候,革命党在丢炸弹、搞会党、组民众、声讨那拉氏,正面和清廷斗争。

君主立宪派也就是后来的保皇党,既要宪法又要君主的,正是所谓中间路线。

历史的记录证明孙中山先生所领导的路线是正确的,那拉氏和君主立宪派而今安在哉!

第二,如何变呢?据梁启超《新政诏书恭跋》编一简表:

很明白,变的是形式,把书院改学堂,没有提及经费、设备、师资、图书、仪器。废了八股文,改为新式时务八股。练新军以用西法操练为要。振兴实业,多添了若干新式衙门。兴办农务,创办学堂,建立工厂,都用一纸谕旨交绅士去做。果然,如康有为所建请的“诏令日下”,算是“百举”并不维新。

改革不但限于形式,而且只是文字上的。五月二十八日谕旨:“当兹时事多艰,朕宵旰焦劳,力图振作,每待臣下以诚,而竟不以诚相应。各该疆臣身膺重寄,具有天良,何至告诫谆谆,仍复掩饰支吾,苟且塞责耶!”七月初十日上谕:“近来朝廷整顿庶务,如学堂、商务、铁路、矿政,一切新政,迭经谕令各将军督抚切实筹办,乃各省积习相沿,因循玩懈,虽经严旨敦迫,犹复意存观望。”说明新政的推行,只限于文字,没有丝毫现实的意义和作用。

新政一方面只是形式上、文字上的蓝图;另一方面当时最重要的问题,人民的痛苦,没有一字提到,人民的要求,没有一句话说到。谈改革而不顾到人民,设新政而不为人民生活福利着想,即使退一步说,没有政变,这一连串的所谓新政,果真着着推行,也无救乎清皇朝的覆灭,也无法抵抗外来的侵略,这批士大夫还是不免“求为长安布衣而不可得”,只好到海外去保皇!

三、摇身一变

五十年前的士大夫,今天叫作知识分子,摇身一变,人名变了,本质没变。他们仍然主张变,主张变而不乱,主张“不责在上而责我辈士大夫”。五十年的时间不算长,戊戌这一段史实,在今天看起来,还是新鲜的、现实的、具有教育意义的。

* * *

(1)参见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六十五。

(2)参见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九〇;《宋史》卷二八二,《王旦传》。

(3)参见《长编》卷八四。

(4)参见《长编》卷六三。

(5)参见叶子奇:《草木子》卷三,《克谨篇》。

(6)参见《明史》卷一三七,《刘三吾传》。

(7)参见《明史》卷一七七,《王翱传》。

(8)参见《明史》卷一七七,《姚夔传》。

(9)参见《明史》卷三〇六,《焦芳传》。

(10)参见《顺治东华录》二三。

(11)参见《李朝太宗实录》四年十二月庚午条。

(12)此据叶向高《四夷考》,《明实录》作李诚善。

(13)吾都里、斡朵怜,在朝鲜会宁境内斡木河地。童猛为兀狄哈所侵,南下出珲春平野,入居朝鲜境内,所住地仍系旧名。

(14)参见《李朝世祖实录》卷四十三。

(15)《明实录》作竹孔革,清人记录作褚孔格,《山中闻见录》作祝孔革。

(16)《清人纪录》作绥屯,又作锡赫忒。何乔远名山藏》作速黑武,此据《全边略记》及《山中闻见录》。

(17)《清实录》作万汗。

(18)《清实录》作清嘉努。

(19)《清实录》作杨吉努。

(20)《清实录》作阿古都督。

(21)《清人纪录》作阿太章京。

(22)这一篇《神道碑铭》是王家请李鸿章写的,李鸿章又请方宗诚代笔。所以文中述说是用李鸿章的口气。除收入《柏堂集》,此文又见缪荃孙编《续碑传集》卷一一。

(23)《清史稿》本纪卷二〇:“咸丰三年(1853)五月戊申始制银钞。”银钞即官票,亦即银票。

(24)按罗尔纲先生所藏宝钞,旁八字为“天下通行,均平出入”。《清史稿》所记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