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四十三条
一、臣民倚法为奸,二、进士监生不悛,三、公侯佃户,四、沽名肆贪,五、空引偷军,六、违诰纵恶,七、李茂实胡党,八、陆和仲胡党,九、指挥林贤胡党,十、秀才刴指,十一、作诗诽谤,十二、造言好乱,十三、苏州人材,十四、妄举有司,十五、冯睿累贪不悛,十六、逃囚,十七、县官求免于民,十八、递送潘富,十九、官吏长押卖囚,二十、巡阑害民,二十一、著业牌,二十二、医人卖毒药,二十三、安庆解课,二十四、团槽喂驴,二十五、王子信害民,二十六、私牙骗民,二十七、农吏,二十八、揭籍点吏,二十九、王锡等奸弊,三十、工匠顶替,三十一、代人告状,三十二、诡名告状,三十三、有司逼民奏保,三十四、民拿害民该吏,三十五、库官收金,三十六、民违信牌,三十七、朋奸匿党,三十八、戴刑肆贪,三十九、御史刘志仁等不才,四十、排陷大臣,四十一、拖欠秋粮,四十二、驿丞害民,四十三。颁行三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