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七十四条
一、君臣同游
二、官亲起稿
三、胡元制治
四、荐举首领官
五、谕官之任
六、军人妄给妻室
七、刑部追问妄取军属
八、尚书王峕诽谤
九、陜西有司科敛
十、山西运粮
十一、凌说山塲竹木
十二,五府州免粮
十三、武进县夏税
十四、庐州府夏税
十五、张梦弼私递贼私
十六、吏殴官长
十七、皂隶殴旗军
十八、皂隶殴舍人
十九、揽纳户虚买实收
二十、雨泽奏启本
二十一、勾取逃军
二十二、婚姻
二十三、卖放浙西秋粮
二十四、谕官生身之恩
二十五、开州追赃
二十六、朝臣优劣
二十七、问赃缘由
二十八、京民同乐
二十九、官民犯罪
三十、僧道不务祖风
三十一、民不知报
三十二、水灾不实
三十三、奸吏建言
三十四、仓库虚出实妆
三十五、行人受赃
三十六、民陈有司贤否
三十七、籍没揽纳户
三十八、安保过付
三十九、诡寄田粮
四十、冒解罪人
四十一、折粮科敛
四十二、重科马草
四十三、谕官无作非为
四十四、社学
四十五、耆民奏有司善恶
四十六、文引
四十七、民知报获福
四十八、伪钞
四十九、郭桓造罪
五十、扬州鱼课
五十一、吏属同恶
五十二、纳粮入水
五十三、纳豆入水
五十四、造册科敛
五十五、积年民害,逃回
五十六、差使人越礼犯分
五十七、祭祀不敬
五十八、乡饮酒礼
五十九、乡民除患
六十、沉匿卷宗
六十一、马站
六十二、开谕粮长
六十三、妄告水灾
六十四、奸贪诽谤
六十五、设立粮长
六十六、征收不时
六十七、户部行移不实
六十八、御史汪麟等不才
六十九、刑余攒典盗粮
七十、和州鱼课
七十一、教官妄言
七十二、成造马船
七十三、冒解军役
七十四、颁行大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