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淇

引言

宋以朗

宋淇的《私语张爱玲》,初载《明报月刊》一九七六年三月号,以及一九七六年三月一日、二日的《联合报》,当时署名林以亮。下面的书信节录,说明了此文的创作过程、目的,亦记录了张爱玲的读后感。

宋淇致张爱玲1976.1.19

初稿已写成,约六仟余字,现正由文美重写——浓缩、紧凑、加点人情味进去,同时并verify[核实]各事的年份日期等,所以总要月底前方可完成。在这过程中,前尘往事都上心头,如果你不嫌迷信的话,简直音容如在身边。带给我们不少回忆和欢乐。但内容绝没有香港所谓“大爆内幕”,而且绝对属于good taste[有品位],有时我的文章过份了一点,文美还要tone down[改得含蓄些]。

宋淇致张爱玲1976.3.11

最出人意外的就是《私语张爱玲》一文大受注意,连带我也吃香起来,竟然有两本杂志,两张报纸要我写专栏,因为他们一向认为我是学院派作家,想不到我也能写抒情散文,而且如此恰到好处。其实,这篇文章是为你而写,而且我只描绘了一个轮廓,其中细节都是文美的touch[润饰],至于文字她更是一句一字那么斟酌,所以看上去很流畅自然而实际上非常花时间,很deceptive[容易予人错觉],如果大家以为我拿起笔来就可以随手写出这种文章来,那就大错特错了。

张爱玲致邝文美、宋淇1976.3.14

《私语张爱玲》《明报》《联合报》都寄来了,写得真亲切动人。看到“昼伏夜行”笑了起来。引我讲陈燕燕李丽华的话是不是Mae写的?我自以为对文字特别敏感,你们俩文字上实在看不出分别来。那次见李丽华的事我忘得干干净净——只记得后来在纽约见面,还看见她午睡半裸来开门,信上一定提过,你们忘了[……]

宋淇致张爱玲1976.3.21

说起《私语》一文,令我出了一个风头,平[1]offer[邀请]我在《皇冠》写一个专栏,《中国日报》则一个每日专栏,其他还有出版社也要出我的书。其实,《私语》这种文章是极deceptive[容易予人错觉]的,看上去是随手拈来,写得很轻松自然,其实花了我们不少时间。第一,收得极紧,故意tone down[改得含蓄],任何有bad taste[恶劣品位]或betray[流露]伤感的都不写。第二,处处在为你宣传而要不露痕迹,傅雷胡适、Marquand[马昆德]、李丽华、夏氏昆仲、陈世骧都用来抬高你的身份,其余刊物、机构都是同一目的,好像我们在讲一个第三者,非常客观似的。第三,你猜得一点不错,我们二人的文章风格很难分得出,李丽华、陈燕燕是我写的,初稿大概是我的,Mae加入的是一点pathos和personal touch[情感和个人笔触],然后翻旧信,引了两句你信中的话以增加此文的真实性。然后Mae再逐字逐句的推敲,加以精简,务使文中没有废话,多余的字。这篇文章真是可一不可再,要是我们每天写得出这种文章,那还得了?我们是有自知之明的,要写这类文章,我们倒并不modest[谦逊],还真找不出几个人来。总之,此文的目的总算达到了,将你build up[壮大声势]的目的完成就算数,其余都是意外。

张爱玲致邝文美、宋淇1976.3.21

《私语张爱玲》Mae自谦只添写两处,怪不得我看着诧异Stephen这么个忙人,会记得那么许多。我一直说Mae最好帮Stephen做事,希望你们合写专栏——政论专栏有二人合作的——即使只用“林以亮”名字,你们还分家吗?

张爱玲致邝文美、宋淇1976.4.2

当然我知道《私语张爱玲》是看似轻松自然,其实艰辛的作品,烘云托月抬高我的身份而毫不引起人的反感。但是专栏也不一定要写这一类的东西。Mae可以署名“林姒亮”,合写就签“以姒”,一笑。

最近大家对张爱玲的作品和研究又掀起了一片热潮,似乎是我打破沉默说几句话的时候了。夏志清在《张爱玲的小说艺术》序中,说爱玲同我们夫妇最熟,而且说她是文美的同事,这些话也有加以澄清和解释一下的必要。

当年我们在上海时和爱玲并不相识,只不过是她的忠实读者。那时,像许多知识分子一样,我们都迷上了她的《金锁记》《倾城之恋》《沉香屑——第一炉香》。听说她脾气很怪,不喜欢与人往来,根本无缘识荆。想不到后来在香港邂逅相遇,晤谈之下一见如故,终于成为莫逆之交,二十余年如一日。

很多人以为她在《传奇》和《十八春》之间没有作品。这并非事实。抗战胜利后,她编过好几个电影剧本,包括《不了情》和《太太万岁》。前者由刘琼和陈燕燕主演,我们还特地去看了一次。事后,爱玲告诉我们,拍那戏时陈燕燕刚生过孩子,导演嫌她身材不够苗条,只好老让她穿黑大衣。可气的是拍完后,她因为产后太累,人却瘦了下来。环肥燕瘦的变化完全不受导演控制,令人啼笑皆非。《太太万岁》由蒋天流等主演,据说是一出非常成功的喜剧,但我们没有机会看到。《金锁记》由爱玲自己改编成电影剧本,女主角和导演已内定,可惜始终没有开拍。

《十八春》就是《半生缘》的前身。她告诉我们,故事的结构采自J.P.Marquand的H.M.Pulham,Esq.[《普汉先生》]。我后来细读了一遍,觉得除了二者都以两对夫妇的婚姻不如意为题材之外,几乎没有雷同的地方。原作小说在美国曾改编拍成电影,成绩平平。爱玲却相当尊重这位不上不下的小说家(他的侦探小说倒反而很有销路)。五十年代中他来过香港,我们一起吃过一次饭,席间爱玲破例和他讲了许多话。他很喜欢爱玲用英文写的《秧歌》。后来爱玲移居美国后,还承他写信帮了一次忙。

《半生缘》这书名是爱玲考虑了许久才决定采用的。一九六六年十二月她来信说:《十八春》本想改名“浮世绘”,似不切题;“悲欢离合”又太直;“相见欢”又偏重了“欢”;“急管哀弦”又调子太快。次年五月旧事重提,说正在考虑用“惘然记”,拿不定主意。我站在读者的立场表示反对,因为“惘然记”固然别致,但不像小说名字,至少电影版权是很难卖掉的。“半生缘”俗气得多,可是容易为读者所接受。爱玲终于采纳了这客观的意见。《半生缘》的电影版权到现在虽然还没有人问讯,香港的电视版权却给丽的电视抢先买去了。

目前为大家所注意的迅雨那篇登在一九四四年《万象》杂志上《论张爱玲的小说》一文,引起了不少猜测。唐文标说不知作者是谁,怀疑会不会是李健吾。按李健吾写文学批评的文章一向用刘西渭为笔名,他的《咀华二集》出版于一九四二年。抗战期间他曾遭日本宪兵队拘捕,释放出来后就不再活跃于上海的文坛。仿佛记得他和法租界的话剧团体有联系,并编过几出舞台剧。那时剧运蓬勃,芦焚也在上海,化名师陀,轰动一时的《大马戏团》即他所改编。至于怎么会怀疑是李健吾呢?大抵因为迅雨的文章中引用法国作家较多。其实这篇文章,写得非常谨严,不像李健吾的文笔那样散漫噜苏,明眼人都看得出来。那么迅雨究竟是谁?原来是战前即从事翻译《约翰·克里斯朵夫》和巴尔札克小说的傅雷。那时的文化工作者多数不愿写文章,即使发表,也用笔名,而且不愿别人知道。单看名字,迅雨和雷二者之间倒不能说没有蛛丝马迹可寻。爱玲当初也不知道作者是谁,还是南来后我告诉她的。她听后的反应是惊讶,但也并没有当做一回大事,因为爱玲向来对自己的作品最有自知之明,别人的褒贬很难摇动她对自己的估价。最近我写信告知夏志清,现在更公诸于世,好让对张爱玲作品有兴趣的读者知道这件事的底细。傅雷终年埋首译作,极少写批评文章,那次破例写这样一篇评论,可见他对张爱玲作品的爱之深和责之切。

一九五二年爱玲由沪来港,初期寄居于女青年会,靠翻译工作维持生活。据我所知,她前后替美国新闻处译过海明威的《老人与海》、玛乔丽·劳林斯的《小鹿》、马克·范·道伦编辑的《爱默森选集》、华盛顿·欧文的《无头骑士》等。正巧那时文美在治家之余也用笔名替同一机构译过几册书。二人曾任同事之说大概就是由此而来。爱玲对翻译的兴趣不大。她说过:“我逼着自己译爱默森,实在是没办法。即使是关于牙医的书,我也照样会硬着头皮去做的。”另一次她向我们诉苦:“译华盛顿·欧文的小说,好像同自己不喜欢的人说话,无可奈何地,逃又逃不掉。”唯一的例外,可能是海明威的《老人与海》,因她下过这样的批评:“曼斯菲尔德(Katherine Mansfield)已过时,令人想起她小说中的衣服,尤其是游泳衣。海明威就不同,虽然他也形容过第一次世界大战。”

她一方面从事翻译,一方面还在撰写和润饰第一次用英文写作的小说《秧歌》。起先她很少在我们面前提起这本书,可能初次用英文创作,成败并无把握,不愿多说,而且那时我们方认识不久,友谊还没有发展到日后无话不谈的地步。等到有一天她让我们看时,已是完整的初稿了。在寄到美国经理人和为出版商接受中间,有一段令人焦急的等待时期。那情形犹如产妇难产进入产房,在外面的亲友焦急万状而爱莫能助。我们大家都不敢多提这事,好像一公开谈论就会破坏了成功的机会似的。我们找出从上海带来的一本牙牌签书,为她求卦,说来叫人难以置信,求来求去,竟然总是这样一幅:

中下中下中平先否后泰。由难而易。

枉用推移力。沙深舟自胶。

西风潮渐长。浅濑可容篙。

解曰:

君家若怨运迍遭。一带尤昭百快先。

失之东隅虽可惜。公平获利倍如前。

断曰:

双丸跳转乾坤里。差错惟争一度先。

但得铜仪逢朔望。东西相对两团圆。

两得中下双丸之象。中下与中平相去不多。故特是占。

这种似通非通、模棱两可的话叫人摸不着边际,但其中的“西风”指英文版,“东西相对”指中、英本先后出版可谓巧合。至于一个无名作家(尤其是异国人)在美国出版界要出第一册小说,内中的甘苦自非外人所能知。爱玲居然很欣赏这本牙牌签书,以后出书、出门、求吉凶都要借重它。可惜我们后来搬了几次家,这本书已不知去向了。从这些小地方,可以看出爱玲是多么的天真和单纯。

牙牌签

《秧歌》出版后许多大报杂志都有佳评,尤其《纽约时报》本身和书评专刊连评两次,《星期六文学评论》和纽约另一张大报Herald Tribune[《先驱论坛报》]先后刊出极有利的评介文章,大可以借用“好评潮涌”之类的滥调来形容各方的反应。爱玲倒不十分在意,耿耿于怀的反而是《时代》杂志迟迟未有评论,总觉得是一种缺憾。《时代》杂志篇幅有限,选书极严,非有显著特点的书不评,而且评时以挖苦讽刺居多,词锋尖刻,往往令当之者无地自容。

有一天我从办公室带回来一本新出的《时代》杂志,先不告诉她,只说给她一个惊喜。因为那一阵我们言谈中常提及这杂志,她心中似有预感,果然开口就问:“是不是《时代》终于有了书评了?”事实上,《时代》杂志的书评并不能对一本小说的销路产生重大的影响。所以虽然这篇书评对这新作家的第一部英文小说极为赞许,也没有起甚么大作用。

《秧歌》第一版很快售完了。美国小说界有一个特殊现象,一册小说如果不能跻身畅销书之列,就要遭受淘汰,书商根本不考虑再版印行。现在谁要买《秧歌》,恐怕唯有求诸于旧书店了。后来香港有人取得再版权,印数极少,我们也没有见到。《秧歌》的外语翻译版权卖出了二十三种,还改编成电视剧,在“全国广播公司”第一映室播映。爱玲赴美后居然在荧光幕上看到,“惨来信云:不忍睹。”

《秧歌》英文版封面

《秧歌》英文版内页签名

爱玲住在女青年会,虽然独居一室,但译书写作渐为人所知,偶然也会有人找她。身份泄露之后,不免受到注意。她生平最怕就是这一点,所以后来托我们在我们家附近的一条横街租了一间斗室暂住。这房间陈设异常简陋,最妙的是连作家必备的书桌也没有,以致她只能拘束地在床侧的小几上写稿。说她家徒四壁并非过甚其词。她一直认为身外之物都是累赘,妨碍一个人生活的自由。好的书她宁可借来看,也不愿意买,因为“一添置了这些东西,就仿佛生了根”。这一段时期,她正在写《赤地之恋》,大纲是别人拟定的,不由她自由发挥,因此写起来不十分顺手。我们时常抽空去看望她,天南地北的闲聊一阵,以解她创作时不如意的寂寞和痛苦。有时我工作太忙,文美就独自去。她们很投缘,碰在一起总有谈不完的话。但是不论谈得多么起劲,到了七点多钟,爱玲一定催她回家,后来还索性赠她My 8 O’Clock Cinderella[我的八点钟灰姑娘]的雅号,好让她每晚和家人聚天伦之乐。在这种地方,爱玲对朋友是体贴入微的。这也可以说是我们同她往来最密切的时期。

她对《赤地之恋》并没有信心,虽然写时态度同样的认真。为这本书求得的一签是:

勋华之后。降为舆台。安分守己。仅能免灾。

书成后,美国出版商果然没有兴趣,仅找到本港的出版商分别印了中文本和英文本。中文本还有销路,英文本则因为印刷不够水平,宣传也不充分,难得有人问津。

这次经验更坚定了她的信念:决不写她不喜欢、不熟悉的人物和故事。

那时候我在电影界从事剧本审查工作。李丽华和我认识颇久,知道爱玲在香港,而且同我们相熟,再三要我代约爱玲一见。她当年在上海大卖其座的《假凤虚凰》等片与爱玲所编的电影剧本属同一公司出品,慕名已久,此刻刚组织了丽华影业公司,打算自资拍片,恨不得快些请到第一流人才为她编剧以壮声势。她听说爱玲性情孤僻,绝不见生客,因此托我想办法安排。这明明是出难题给我做,叫人伤透脑筋。一方面,李丽华的水磨工夫是出名的,而且她又是红得发紫的天皇巨星,肯亲自出马,等于纡尊降贵,实在难以推辞;另一方面,这话却不能和爱玲直言相谈,否则强其所难,可能为她断然拒绝。只好多费时间用文火炖、慢火熬,终于获得爱玲首肯,约定了一个日期。

记得那天下午,李丽华特地从九龙过海来我家,打扮得非常漂亮,说话也特别斯文,等了相当久,爱玲才施施然而来。她患深度近视,又不肯戴眼镜,相信李丽华在她眼中只不过是一片华丽的光影。坐了没多久爱玲托词有事,连我们特备的茶点都没吃就先行告退了。

爱玲那时把全副精神放在《赤地之恋》上,同时在申请移居美国,根本没有心思写剧本。日后虽然写了几出电影剧本,也没有一部由李丽华主演。二人的缘份仅止于这惊鸿一瞥似的短聚。可是爱玲的观察力是另有一功的,她虽然只坐了一忽儿,对李丽华的印象却很深刻。次日见面时她告诉我们:

“越知道一个人的事,越对她有兴趣。现在李丽华渐渐变成立体了。好像一朵花,简直活色生香。以前只是图画中的美人儿,还没有这么有意思。”

后来我将这话讲给李丽华的弟弟听,他摇头表示爱玲可欺以方:

“究竟是书呆子!她要是看见我姐姐早上刚起床时的清水面孔,就不会这样说了。”

这当然是开玩笑的话,其实小咪(熟人都这样叫李丽华)脸部轮廓极好,工作态度更是有口皆碑,无怪走红影坛历久不衰,有“长春树”之称。我们同她相熟后,知道她坦率风趣,说话刮辣松脆,有时三字经都会出口。那天见爱玲,颇有“强盗扮书生”之感,也真难为她了。

一九五五年秋,爱玲乘搭“克利夫兰总统号”邮轮离港赴美,到码头送行的只有文美和我。船到日本,她寄出一封六页长信,其中有些话:“别后我一路哭回房中,和上次离开香港的快乐刚巧相反,现在写到这里也还是眼泪汪汪起来。”使我们读了很心酸。她说赶紧写信详告旅途一切,是因为“有许多小事,一搁下来就觉得不值一说了,趁有空的时候便快写下来”。此后她一直守着这个原则,事无巨细都在脑子里向我们“絮絮诉说不休,就连见面也没有这么大的劲讲”,然后一有机会就写信寄来。她的信长短不一,语调也随着环境和心情的不同而变化,可是每一封都是她的心声。她认为世事千变万化,甚么都靠不住,唯一可信任的是极少数的几个人,因此再三嘱咐我们:“一有空就写信来……但一年半载不写信我也不会不放心的。惦记是反正一天到晚惦记着的。”这位天性内倾、不喜与人交游的才女,一旦和我们缔了深交,竟毫无保留的付出她真挚的友情,只能称之为缘份吧。二十几年过去了,她的旧信已积成一大堆,我们偶而翻阅,读到那些富于“张爱玲笔触”的字句,又像在斗室中晤对清谈了。

她在美国的写作生涯并不顺利。长篇小说Pink Tears(即后来在英国出版的The Rouge of the North[《北地胭脂》]和在台北出版的《怨女》)改了又改,始终找不到出版者。另一本爱情小说,因为人物太多,外国人搅不清中国人姓名的“三字经”,也没有人要。如果改用中文写,又怕其中人物有影射之嫌和近乎红楼梦的“碍语”,不愿轻率下笔。据我所知,这小说的主题很有吸引力,搁在那里实在可惜。但愿时来运到,慢慢有见天日的机会。至于短篇小说和论文,发表过的仅为Stale Mates(后译成中文为《五四遗事》)和A Return to the Frontier[《重访边城》],都登载于The Reporter[《通讯者》]杂志。

五十年代后期,我曾安排爱玲为电影懋业公司编几个剧本,详细数目和片名,因事隔多年已记不清了。还能想起来的是:林黛主演的《情场如战场》(当时打破国语片卖座纪录),李湄和陈厚主演的《人财两得》和叶枫主演的《桃花运》,都是本轻利重的上乘喜剧。一九六一年她到香港来搜集写作资料,另外赶写了两个剧本,其中之一是《南北一家亲》(《南北和》的续集),也极受欢迎。

爱玲曾获“The Edward MacDowell Colony”[爱德华·麦道伟文艺营]及“Huntington Hartford Foundation”[亨亭顿·哈特福基金会]奖金,得以在专供作家、音乐家和画家等居住的优美环境中专心创作,后来又获选为“住校作家”,先后在迈亚美大学和哈佛大学的女校莱克莉夫学院内从事写作。在MacDowell Colony期间,她与美国小说家Ferdinand Reyher[费迪南·赖雅]相识,情投意合,不久闪电结婚。爱玲来信说婚后生活美满,我们自是高兴。她还告诉我们:“我和Ferd常常谈着手边稍微宽裕点就到欧洲东方旅行……相信几年内我们会见面。那一定像南京的俗语:‘乡下人进城,说得嘴儿疼。’”可惜几年后Ferd的健康日渐衰弱,终于在一九六七年十月病逝,我们始终没有机会认识他。

《五四遗事》英文版

爱玲在莱克莉夫学院时,於梨华曾请她去纽约州立大学讲演过一次。她居然去了,也算是奇事一桩。这段时期,她的主要工作是翻译用苏白写的小说:《海上花》。为甚么要译这样一本冷僻的小说?说起来又是一段文学因缘。以前爱玲写过信给胡适,胡适很快覆信,并将《秧歌》细读和批注,使爱玲非常感动。后来《秧歌》英文版问世,胡适买了多册推荐给友好,并且在爱玲到纽约后,还去她的居所探视她。二人对《海上花》有同嗜,这可能是促使她翻译《海上花》的主要原因之一。

夏济安和夏志清昆仲都帮过爱玲不少忙,尤其是志清,古道热肠,常为她生活发愁,自动替她写信谋事。爱玲的中英文也真是拿得出去,可以先写中文,然后自译成英文,例如《赤地之恋》和《金锁记》等;也可以先写英文,然后自译为中文,例如《秧歌》和《五四遗事》等。二者同样的自然,看不出翻译的痕迹。济安虽以中文为第一语言,但第二次去美国后,用英文写的论文,篇篇平实中见机智,令人刮目相看。志清一向用英文写作,其精辟较诸西方名学者未遑多让,近年出其余绪写的白话文也非常流畅。他们二人对爱玲这种随心所欲中英文互译的本领很是钦佩。爱玲的《五四遗事》寄到《文学杂志》去发表时,济安说完全看不出是从英文翻译过来的——除了一时疏忽,把女主角“范小姐”写成了“方小姐”之外。

《重访边城》英文版

一九六五年春爱玲听到济安的噩耗,惊震之余写信给我们,提到在一个场合中遇见济安,济安很突兀地说:“I’m your competitor,you know.”[你知道的,我是你的竞争对手。]弄得她莫名其妙。其实,这颇合济安的性格,故作惊人,说一句自以为很“帅”(漂亮)的话,令对方不知所措。那时济安写过两篇短篇小说,其中一篇曾在极有地位的《宗派评论》上发表,爱玲根本不知其事。济安无意以写小说为专业。做一个江湖隐侠,多练一门武功不足为奇,但小说并非他本门擅长的功夫。爱玲呢,一向独来独往,对别人写不写小说,写甚么小说,从不放在心上。所以,这句话的效果,正如济安平时自我检讨言行的得失时一样,一点也不“帅”。济安死后,志清推荐爱玲给陈世骧,陈世骧又是个爱才的人,就把她安插在加州大学中国研究中心做研究员。可惜爱玲昼伏夜行,与同事们极少接触,大家无从知道她的才华,陈世骧突然去世,她的职位也就不保了。

到了这时,爱玲已习惯于美国西岸的气候,就搬到了洛杉矶一个小公寓去定居,重新埋头写作。另一方面,承唐文标和水晶等因要深入研究她的作品,把她的陈年宿货都挖掘了出来,再度引起了大家对她的兴趣。爱玲不是一个多产作家,更不是一个快速作家,好多故事要在心中酝酿很久才能写出来。当年她在上海红极一时,以她坚强的个性,都难却别人的盛情,硬着头皮在杂志上一期期地赶稿。无怪日后看到自己这些旧作,不由得大叫:“咦,这是我写的吗?”我笑她的旧作之被发掘,犹如古墓被盗,她觉得字眼不免太重了一些,自嘲地称之为“古物出土”。其实《创世记》和《连环套》都是她当初自己腰斩的,因为觉得不满意,故意不收在小说集中。为了这事,她还特地写了一篇解释性的文章。

她最近写完了一篇短篇小说[2],其中有些细节与当时上海的实际情形不尽相符,经我指出,她嫌重写太麻烦,暂搁一旁,先写成《二详红楼梦》和一个新的中篇小说:。现在《二详》已发表,《小团圆》《小团圆》正在润饰中。

多年前我劝过爱玲不妨先写一本畅销的小说奠定了文坛上的地位再说,并且还自作聪明向她建议一个容易讨好的题材,只要动笔写就行。她的答案是斩钉截铁的“不!我绝不写自己不想写的人物和故事”。现在她又在专心创作,她的忠实读者和友好听见了这喜讯,辗转相告,向我们打听消息的人源源不绝,所以为了报导一点“古物出土”的真相,征得她本人同意草此小文。有些话也许是不应该说的,既然说了出来,只好借用爱玲的书名,把本文名为《私语张爱玲》了。

注释

[1]编按:“平”指平鑫涛。

[2]编按:“短篇小说”指《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