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武帝萧衍所撰禁止僧尼食酒肉之文,共4篇。早期佛教并无僧尼酒肉之限,传入中国后,僧尼仍可食“三净肉”,即可食不自杀、不为己杀和自死动物之肉。南朝梁武帝萧衍依《涅般经》、《四相品》等经文,认为“白衣食肉,不免地狱”,主张不著革履,断制酒肉,于天监十六年(517)撰成《断酒肉文》。文中言: “若出家人犹嗜饮酒,啖食鱼肉,是则为行同于外道,而复不及。”梁武帝于文中详述了食酒肉不及外道的9个方面,并进一步论证了出家人食酒肉不及居家人的道理。在第2篇《断酒肉文》中,梁武帝令各寺僧官: “宜自警戒,严净徒众,若其懈怠,不遵佛教,犹是梁国编户一民,弟子今日力能治制。” 梁武帝还将断禁酒肉扩大为: “凡诸辟祀,若有祈报者,皆不得荐生类。各尽诚心,止修蔬供。”据《广弘明集》卷26记载,各《断酒肉文》撰出之后,“僧尼合一千四百四十八人,并以五月二十二日五更一唱,到凤庄门。二十三日旦,光宅寺法云于华林殿前登东向高座为法师,瓦官寺慧明登西向高座为都讲……,舆驾亲御地铺席位于高座之北,僧尼二众,各以次列坐”,静听耆阇寺道澄“唱此断肉之文”。梁武帝除亲自与诸律师唱断肉律外,并日只一食,食止菜蔬。自梁以后,汉地僧尼多以素食为规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