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到达旧金山,正赶上看庆祝加州于一九一〇年加入联邦日(Festivities of the California Admission Day)。当时我得到的对美国印象和以后我在纽约州伊萨卡(Ithaca)所见到的,颇不相同。我们这批清华学生由蒋梦麟等人来接,梦麟那时是加州大学四年级学生。我被安顿在斯托克顿(Stocton)街的东方旅馆(Oriental Hotel)。他们引导我们去看旧金山的景色,包括一九〇六年大地震尚未清除的废墟——不对,他们一向管那次地震称为“大火”。

不久我们这批人便被分成较小单位,分别送往各大学,大多在东部各州。我们搭乘横越大陆的火车去到水牛城(Buffalo),然后换车到伊萨卡,由一位高年级生金邦正(后为清华学校校长)来接。以前选送的第一批清华学生,大多数送到高中读书,他们觉得高中课程太过浅显,这是北京政府的错误。这次,我们全部送到大学,有些人甚至被承认具有稍高学分。我和另外十三位中国学生,获准进入康奈尔大学,做一年级生,包括胡适(当时英名为Suh Hu)和周仁,一九七三年我到上海曾见到周仁,最近他逝世了。

我对伊萨卡的第一印象是根本不像美国。以前我认为美国应该像明信片上所印的一排一排的高楼大厦,如波士顿毕康街(Beacon Street)出售的明信片,可是在这里,除了校园内的大楼外,所有房屋都是木造的——我称之为小茅舍。惟我习惯于伊萨卡的生活,一连四年住在那里,甚至未去过纽约市。

我住的第一个处所是林登道(Linden Avenue)一二七号一家寄宿舍,位于山下,距离校园多数建筑物约一英里之遥。后来我迁到卡斯卡迪拉馆(Cascadilla Hall),和我住同房间的是胡达(明复),我和他相互学方言。他是无锡人,在我家乡常州以东三十英里。外人很难分别出这两种口音,因为太近似了。胡家人那时我认识的颇有几位:明复的哥哥胡敦复一九〇九年在康奈尔毕业,是护送我们去美的三位监督之一;他俩的远房堂兄弟胡宪生一九一四年毕业;我们同班的胡适(和上述三胡无亲属关系)。因之颇有一段时期,我们的朋友难以分辨出胡是哪个胡(译者按:原文为Hu was Hu,与Who's Who声音相似)。以后在哈佛,和我住同房间的是敦复、明复的远房堂兄弟胡正修。

在康奈尔的生活,我可以引述我一天的日记。和通常一样,每个人都写文言文,甚至用文言文翻译英文,如went downtown to get eyeglasses译为“至下城取目镜”。以下是一九一〇年九月三十日我的日记:

学校今日开学。七时起床。八时前不久,(图书馆塔楼上的)悦耳钟声响起。第一课解析几何在怀特馆(White Hall)二十四室上课,史奈德(Virgil Snyder)教授提纲挈领,解释详明。胡明复与周仁及王预同在一班。第一课后,余至史密斯馆(Goldwin Smith Hall)一八三室上德文课,由波卜(R.P.Pope)教授讲解德文字母与发音。中午,校长舒尔曼(J.C.Schurman)对全体学生讲话。午饭后,去十号物理实验室,惟贴有通告,谓第一次集会于下周一举行。下午,划妥表格以志已作之工作。晚餐后,去(此处脱落一字)散步。晚读德文及演习解析几何。十一时就寝。

由于胡敦复对我解释过纯科学与实用科学的区别,于是我集中心力主要在数学与物理上,惟我得要满足课业分散的通常需要,我选修了美国史等课程,美国史我得了六十八分,是我做学生以来最低的分数。我得的最高分是数学得了两个一百分、一个得了九十九分,另外天文学得了一百分。若干年后,听说我仍然保持康奈尔历史上平均成绩的最高纪录。

一九一二年五月廿九日日记,记有我的课程表如下:

在大学上课数以百计的小时中,据我记忆所及,最富刺激性的一刻是一九一〇年十月六日在洛克菲勒馆(Rockefeller Hall)所做宇宙引力的全班实验。我在中国高等学堂学过重力和引力,惟宇宙引力的说法,即所有物体彼此吸引,在论及巨大物体和行星围绕太阳运转时,只是一种理论而已。这次,教授让我们看到物体相吸简单明了的事实。这项实验称为卡文迪许(Cavendish)试验,两个重铅球相距数英寸排列,在两球之间,用微小扭秤(torsion balance)悬挂另外两个小金属球,在细吊绳上装以反射镜。小球位在一条直线上,该直线与连接两铅球之线成直角。尼柯斯(E.L.Nichols)教授先对我们解说,然后移动两铅球数时,一铅球移近一小球,另一铅球移近另一小球,宇宙引力使得扭秤摆动,而致反射光点在墙壁上移动。这种移动情形只能在几秒钟内看到。我们兴奋得在地板上跺脚,这种动作是我到伊萨卡不久后学到的。直到今天,我仍然觉得那次实验宇宙引力是我所看到的最动人的一次物理实验。

我本来主修数学的,可是从上列的课程表,可以看出我选修的物理课程如不比数学课程多,至少也相等。在我读大学的初期,我的兴趣已扩及语言、哲学和音乐。

如我常说的,近几十年来我的主要职业是在语言方面,与其说是改变初衷,毋宁说是回到旧好。在《早年回忆》中我叙述过我对中国各地方言颇有兴趣。所以这次我修毕康奈尔需要的语文学分后,我又主动从宾州斯克兰顿城(Scranton)的国际函授学校学习法文。那真是一所学校,因为他们不只供应详尽的课本,还给你留声机片。我不但可听,且可用他们供给的设备在未录音的留声机片上录下练习,送到学校改正。不幸有一次练习未寄回来,我便录下“国函校监理他人财物”(I.C.S.was in rceivership)。那时是“世界语运动”的初期,我加入了“世界语俱乐部”,为其活跃分子。我的中国同学之一吴康,自名为Solvisto K.Wu,也这样签名。我的年长朋友胡敦复后来做(上海)大同大学校长,称自己的学校为“乌托邦大学”(Universitato Utopia)。(译者按:Solvisto、Universitato似均为世界语。)我对语言学发生浓厚兴趣是在选修戴维森教授所教音韵学之后。学了国际音韵字母,使我大开眼界,也大开耳界。以后在哈佛大学我选修更多音韵学课程,兴趣更为提高。

我对哲学方面兴趣也不小,在康奈尔第一年,兴趣就从数学转移到哲学。哲学入门是齐莱(Frank Thilly)教授教的;客座讲师协佛(Visiting Lecturer Henry M.Sheffer)给我留下深刻印象,我觉得他讲的课值得“彻底享受”(一九一二年二月十二日日记)。后来协佛在哈佛指导我写博士论文。克雷顿教授教导我逻辑学和其他课程。一九一三年五月十日晨,天气异乎寻常的冷,教室内温度是华氏表四十度,克教授一面试探微温的散热器,一面举首看窗外,顺便以实用主义对理想主义的口吻说:“我们需要的不是更多的光线,而是更多的热。”博得满堂——课堂也——彩。

在校内及校外,均使我提高对音乐的兴趣。在林登道安顿后不久,我以二百二十元买了一架二手货钢琴(原价三百五十元),分期付款,每月付三元五角。清华奖学金一个月只有六十元,全部开支(包括学费)包括在内。可是那个年头,物价便宜,我们付女房东膳宿费三元五角,早餐竟可吃到牛排大餐。现在回头来再说音乐。我常去听音乐会及私人演奏,诸如弦乐四重奏的崔沃(J.E.Trevor)教授、侯维兹(Hur Witz)博士、同学卡甫(Isidor Karp)和波飞(Perfy)先生。有些学生对于音乐兴趣极大,自排队购买每年一度“庆典音乐会”(Festival Concerts)季票一事,可见一斑。有一次我清晨四时即起床,到毛瑞尔馆(Morrill Hall)前等候开始售票,惟仍排到第三十名。又有一次我凌晨两点钟就到毛瑞尔馆排队,然后由邹秉文(一九一五班)接班,我回去睡觉,六点半我又去接替他,等候买季票。我经常去听每周在圣家堂(Sage Chapel)的风琴演奏会。第一次演奏的是姜斯东(Edward Johnstone),我跟他学谱曲;第二位是括尔斯(James T.Quarles)。我在日记上说,括尔斯教授奏的罗科哉进行曲(Rockoczy March)远不如姜斯东奏得好,惟括尔斯则是一位好教师。我跟他学弹钢琴与和声。

我将中国一首老调《老八板》谱了和声,他于一九一四年五月十八日风琴演奏会上予以演奏,那是我的“作品”第一次公开表演。我在日记中说“听起来非常美好”。我第一次印行的曲谱是《和平进行曲》(March of Peace),刊在一九一五年在上海出版的(中文)《科学》第一卷第一期一百廿一页,那首曲子像以后多数我谱的曲子一样,完全是东方格调。我的另一位钢琴教师是宋雅·席佛曼(Sonya Paeff Silverman),她是我数学老师路易·席佛曼(Louis Silverman)的太太。上文提到我数学两门学科得了一百分,其中一门是“方程论”,我想就是他给的。我从席佛曼太太先学弹“布尔格弥勒一百首”(Burgmuller 100),然后学弹莫扎特的钢琴曲(Mozart's sonatas)。时至今日,因为常弹贝多芬和肖邦的曲子,而少练习布尔格弥勒,我的手指仍照着布尔格弥勒曲谱滑动。我和席佛曼一家的关系继续了另一个世代。起初,在席佛曼太太指示给我看,某些调子该如何在钢琴弹奏时,我用奶瓶为小拉费尔(Raphael)喂奶。拉费尔长大以后以奚礼尔(Raphael Hillyer)之名为邱拉德四重奏(Juilliard Quartet)的大提琴手,演奏多年。一九四三年他在哈佛选修我的广府话课程。一天,我带领全班同学到波士顿侨香餐馆(Joy Hong Restaurant),侍者用广州话问他:“先生,你是什么时候从中国回来的?”他的音调感一定对他学习九种广州音,颇有帮助。

我叙述在常州和南京读书的那几年,曾说我看西方小说中译本,大多在中国,出国之后,从未看过任何小说;惟我对于各种课外读物,以及到戏院观剧则颇有兴趣。米尔(John Stuart Mill)的“自传”和福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的“自传”给我留下极深印象,想要像他们那样生活。以后侯维兹教授介绍我看《奇异国》(Wonderland)丛书的奇妙世界,我被这些书吸引住,看上了瘾,没有几年,我便将卡罗尔(Lewis Carroll)所写的两部名著译成中文:《爱丽丝梦游仙境》(Alice in Wonderland),一九二二年上海出版;《爱丽丝镜中奇遇记》(Through the Looking Glass),一九三八年在上海出版。我常去看戏,但从未喜好过歌剧。我常常觉得在歌剧里,音乐搅扰了动作,动作又搅扰了音乐,可是爱好歌剧的人则觉得两者相辅相成。我喜欢看电影和话剧,像买“庆典音乐会”入场券一样,我也排队买罗伯森(Forbes Robertson)所写的《哈姆莱特》(Hamlet)话剧。我对戏剧兴趣这样浓厚以致加入中国学生戏剧活动,英文教授桑浦生(M.W.Sampson)曾指导我们演出邓桑尼爵士(Lord Dunsany)撰写的《失掉的帽子》( The Lost Hat)。我甚至试写剧本,那是一出独幕剧,名为《挂号信》(The Hang-Number Letter),大意是说明中国学生在美国讲英文的苦恼。这是我写的而在舞台上演的第一个剧本,惟系由学生主办。

在康奈尔大学的中国学生创办《科学》月刊以后,需要远较严肃的写作。这个刊物后来成为一项重要的事业,值得在此叙述一下创办的经过。一九一四年六月十日,我在日记上写道:“晚间去任鸿隽(叔永)房间热烈商讨组织科学社出版月刊事。”我们都用文言撰文,安排《科学》月刊在上海出版,由朱少屏先生任总编辑。第一期于一九一五年一月出版,共一百廿一页,十一篇文章、科学消息,和一件附录,即我作的《和平进行曲》。除出版月刊外,不久又组织了“中国科学社”,以任鸿隽为会长,杨铨(杏佛)为编辑。因为这个月刊不似《东方杂志》那样大众化的刊物,我们得要用从奖学金中特别节省下来的钱,支持这个刊物。有一段时间,我以汤和苹果饼作午餐,以致得了营养不良症。可是不久,这个刊物发展成为组织完善的科学社,当其多数在美活跃会员毕业还国之后,科学社迁到上海,继续发扬光大,直到一九五〇年左右,别的同类刊物使其无必要(如任鸿隽所说)倡导科学的重要性。

除了在上海出版《科学》外,我和中国的联系并不多,只经常和我堂表兄弟姊妹以及我最喜欢的姑母侬姑通信。那时中国最振奋的事件是一九一一年推翻帝制的革命。十月十日之后不久,同班同学王预叫住我说:“好消息!好消息!”那是我第一次听到革命的事,我便提醒他在南京的时候,我们这些醉心革命的学生在追悼光绪皇帝和慈禧太后奉命“举哀”之际,实际高声大笑,因为我们全跪在祭坛前,没有人能听出有何不同。

那些年另一件重要大事是一九一四年的欧洲大战。我们并未认清那次战争的重要性,我在一九一四年七月卅一日的日记上只记“欧战迫近,何等荒谬!”继续忙于科学社开会等等。八月二十日我记“见到飞机”,那些双翼飞机还不能用于作战。

除了编辑《科学》月刊等活动及听音乐会和看电影之外,在运动方面我也颇为活跃,中国学生很少有长得身高体壮足可加入美国队的,惟我们有自己的各项球队。“中国学生联盟”分东、西两部,东部包括中西部,每年夏季(有时还加冬季)举办一次讨论会,除讲演、音乐会及其他文化活动外,通常还有运动会。一九一三年八月二十五日,我获一英里竞走冠军,成绩是十分四秒,那时的世界纪录是九分钟。一九一五年我又获胜,成绩是九分五十一秒,惟一九一八年切除盲肠后,便未获胜过。

在康奈尔的中国以及美国学生在运动方面表现颇佳。我们不但每星期须有两次走或慢跑两三英里,且必须能游泳六十英尺方可毕业,就是每天在校园走上走下也算是一项运动,特别是冬天在一英尺深的雪里跋涉。外国学生免除游泳的规定,但我仍然学会游泳。

溜冰是我们中国学生学习的另一项体育活动,琵琶湖(Beebe Lake)近在校园旁边。一种变态溜冰,是从图书馆斜坡前冰冻的人行道上滑溜而下,学生多喜欢这么做。整个冬季,斜坡光滑如镜。出乎我们想象之外,出事率极低。

尽管纽约州中区气候严寒,我感冒的次数反比平常减少。我住进学校疗养院只有一两次。我听从校医韦礼斯(T.W.Willis)的劝告,镶上假牙,使得我健康有了进步,也对我的心理发生有利的影响。如前文所述,我年轻时候跌掉两颗门牙,以后便羞于言笑,别的孩童常取笑我说:“谁拿走你的前门?”我讲话虽仍发音明晰,可是遇到f及唇音,我得以上唇盖住下齿,发出唇齿音,而非齿唇音。牙齿镶好之后,经过一段短时间才完全适应,我觉得我是一个勇敢的新人,完全具有面对世界的信心。(译者按:本文第二部分第三节谓系在上海装上义齿。)

我在伊萨卡时常长程散步,最长的一次是和任鸿隽、杨铨、邹秉文及其他人,于一九一三年七月廿二日往返陶哈欧瀑布(Taughanough Falls),来回二十三英里。初到美国四年之间,我从未离开伊萨卡,直到一九一四年七月四日,我才搭乘火车前往水牛城,参观设在尼亚加拉瀑布城(Niagara Falls)的晒待得小麦公司(Shredded Wheat Co.)。我既然开始旅行,在寒暑假期总要长途旅游,有一次曾远至波士顿。

我在美国的第五年和前四年颇有不同,主要的变更是改变我的主修课程,从数学转到哲学,我获得哲学研究奖学金。我曾读过罗素(Bertrand Russell)的著作,我在一九一四年七月十日的日记上说罗素的《哲学论文集》(Philosophical Essays)“极符合我的想法”。我对柏拉图的《共和国》和休谟的《论文集》等等,也曾多方涉猎。因为我一直选修哲学课程,我觉得转系并不是太大的改变,仍有余暇做课外活动,甚至在寒暑假出外旅行。一九一五年一月及二月,我去斯克内克塔迪(Schenectady)拜访达维一家人(Wheeler P.Daveys)、奇异公司(C.E.Co.)和联合学院(Union College)。这是我第一次拜访美国人家庭。在纽约中央大火车站(Grand Central Station),我的老同学路敏行来接我,并引导我各处观光。我参观了哥伦比亚大学,看了莱因金(Rheingold)——我第一次看的歌剧——爱达(Aida),并听了喜好音乐社演出的音乐会(Philharmonic concert)。在侯夫曼(Joseph Hoffman)钢琴演奏会上,坐在我旁边的女孩深受乐声感动,每演一曲后,她必悲伤叹气。我登上伍尔沃斯大厦(Woolworth Building),那时帝国大厦(Empire State Building)尚未建造,参观了格兰特(Grant)墓、水族馆及大都会博物馆,在布鲁克林(Brooklyn)桥上走了一段路,总而言之,像任何观光客一样,游历了纽约。我随着搭乘浮尔河轮船(Fall River Line)经由科德角运河(Cape Cod Canal)前往波士顿及剑桥。南京同学吴康来接,我和他已有四年未见。我晤见了数学教授亨廷顿(E.V.Huntington)和哲学教授伍德斯(J.U.Woods),这两人后来对我在哈佛学业助力颇大。这次我拜访的贝夫(Paeff)一家人,以后我常去走动,索尼亚·贝夫(Sonia Paeff)(译者按:上文拼为Sonya)在伊萨卡曾教我弹钢琴(她丈夫是路易·席佛曼,我的数学教师),我多次看到她的姊妹,贝丝(Bessie)、安娜(Anna)和小“瑞娃”(Reeva),实际上是Reba,以后我称她为瑞葩。那一学年,除了正课之外,我读了许多罗素的著作。我写一篇哲学论文,竟得了奖。中文《科学》月刊“创刊”号于二月出版后(译者按:上文谓于一月出版),我撰稿、编辑,颇为忙碌。四月,我从哈佛听到我获得了乔治与马莎·德贝哲学奖学金(George and Martha Derby Scholar)。六月十一日,我在康奈尔上了最后一课——形而上学研讨。临行之前,我参加了一九一四年六月十六日康奈尔第四十七届毕业典礼。在典礼中,有首任校长怀特(Andrew D.White)在史密斯馆前塑像揭幕式,怀特校长说,在自己塑像前讲演,颇觉尴尬。

在静止四年之后,我既然惯于在各地走动,离开康奈尔前往哈佛之际,我旅游所到之地颇多。一九一五年夏,我和上班同学(康奈尔一九一二班)Robert W.King拜访葛兰(Watkins Glen),后来在一九三八年中日战争期间,我曾将日记和我拍摄的四千五百张照片从中国寄与我这位金同学托他保管。在纽约时,胡适与我的共同朋友威廉斯(Clifford Williams)小姐请我晚餐,我第一次到哥伦比亚特区的华盛顿市,和清华学生监督黄佐庭以及后来在一九二〇年代任清华大学秘书的李冈发生接触。那年暑期对我来说最重要的一件事,是前往巴尔的摩(Baltimore)拜访嘉化,他是一九〇八年在南京时候我的第一位美国老师。这是我第二次拜访美国家庭,第一次是半年前访问达维家,上文我曾提到过。我对小玛格丽特·达维的幽默感留有深刻印象。我们大部分时间谈论在南京的往事。同年夏天,中国学生会议在康州中城(Middletown)举行,我参加一英里竞走,成绩是九分五十一秒。其他我访问的城市有哈特福(Hartford)、春田(Springfield)和普洛维腾(Providence)等,在普洛维腾,我看到康奈尔同学郝斯(Raymond P.Hawes)。最后我到达麻州剑桥,暂时和胡刚复(我多年同住一室的胡明复之弟)住在一起,不久迁于哈佛广场附近的“学院寄宿舍”(College House),我住在把角的一间房,正对“一神教堂”(Unitarian Church)的钟楼。于是在一九一五年九月十日,便展开我在哈佛的三年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