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一九〇七年至一九一〇年,我第一次离家,住在南京江南高等学堂宿舍内,我时常找寻借口返回常州,纵然不是假期。我先去南京投考Shang Chiang Middle School和江南高等学堂,两校都录取了,我选择了后者。我被列入预科一年级,江南高等学堂实际是一所专科学校,预科等于高中。录取后,我便搬入学校宿舍等候春季始业,因为两地的交通起初是迂回而费时的。南京位在常州之西约一百英里,可是我第一次于一九〇七年三月去南京,须乘小火轮东行到苏州,然后换乘较大轮船到上海,在旅馆住一夜,再换乘扬子江大轮船(即两旁装有划水板轮,而由钻石形状的高大肱木所发动)前往二百英里之外的南京。所以我们须行三百英里,费时五天,去到一个相距仅一百英里的地方。但惟有在冬季才这样走法,冬季常州到镇江之间的运河河水太浅,不能行驶轮船。一九〇七年暑假,我便搭大轮船到镇江,换乘小轮直回常州。以后沪宁铁路逐渐扩展,交通更为便利。那年夏天,我到常州小北门第一次看火车,十一月便可以从南京乘轮船到镇江,然后第一次坐火车从镇江回常州。我一直以为那次回家是吃淡水蟹的,可是查阅日记,我发现那时南京开运动会,学校停课数天,所以我才能回家吃螃蟹。一九〇八年四月三日,沪宁铁路完成,全线通车,那年暑假我搭乘一点钟开行的火车,在镇江穿过走了五十秒钟的山洞,不到四小时(而非五天)便到达常州。
江南高等学堂位于延龄巷南端的门帘桥,杨文会(一八三七—一九一一)创立的金陵刻经处就在延龄巷。那时我毫无所知在我们学堂附近有一个女孩——杨文会的孙女——十年后我们见面并结了婚。很可能在近邻的花牌楼商店购买物品时,曾见到过她。
高等学堂校址颇为广大,宿舍几可容纳三百学生,六个人住一间,还有若干大教室、一座体育馆、一个大操场和一个池塘。高等学堂所教的课程和普通中学大致相同,惟比较高深一点。从下面一段我写的日记(中文所写,羼杂英文字),可以看出一九〇七年我初进学校时的情形:
三月廿日星期三,第一堂英文,默写。老师讲解新课,让我们读。轮到我读,我读得颇快。赵老师云:“读到fool-stop(译者按:句点之意,应为full stop),应该稍停再继续读。”每人获得一本练习簿。第二堂数学,有三种习题,一是三角,一是代数,另一是算学。我做了第一种。每人分到一厚本数学(作者附言:中文课文是直写的,代数方程式是横写的,有时整页只有一两行课文,方程式占了很宽地位,然后又是直写的课文)和一本带格子的练习簿。第三堂是历史,常熟籍的丁老师还未到,由其远房叔公丁孟舆代课。我们每人分到八本历史教科书。他并未开讲。午饭后,和Shih-Ch'un及其他同班同学去裕昌巷(Yüchang Hsiang)裁缝店量制服。体操未上课。第五堂到图书馆上绘画课。我们每人分到一册苗(Miao)老师编的《图画模范》和一枝画笔。今日老师教我们定点(make points)。我画的通过。国文课教完第一课。
整个说起来,这和一年以前在常州上学的日记,无何不同,只是一切较为高深而已。和前一年一样,若干日记由于名词及数字缩写和英文音译,颇不易明了,例如,一九〇八年八月八日的日记,我写了这么一句:“世界及世界人民在一巴拉格拉夫”[即英文paragraph(段落)之音译]。一九〇八年四月廿七日,头一句我用英文写了“In the morning I rose very late”(今晨起床甚晚),然后继续用中文写。有一天,我提出一个问题:“My father and my grandfather's only son are or is the same person?”(我父亲和祖父的独子是同一人,“是”字应该多数还是少数?)我未写出答案。
国文课程颇为高深,我们念的是《古文辞类纂》,每星期六下午,半天作文,我们认为是一件大事。我不记得是不是须要习字,不过我经常练习颜真卿的《家庙碑》,颜体字笔画粗壮,我不再练欧(欧阳询)体笔画细的字,以后短时期改习柳(公权)体《玄秘塔碑》,最后又改习颜体。几年后,我在康奈尔大学读书,主编《科学》期刊,须要写字写得快,无怪自那时起我的字被人批评颇为难认。
数学课程先是代数,后是几何,最后三角。代数老师是苏北通州的崔(Ts'ui)先生。他的家乡话母音如bee发腭音如z。代数上的字母,他都以家乡音读。a+b=c b+c=d a,b,c,d,用上海话读是ei chia bi tengyüsi,bi chia si tengyüdi,ei,bi,si,di;崔先生读成nae chia p'z'tengyüshz'p'z'chia shz,tengyüt'z nae,p'z'shz,t'z。那一整年,我们便是这样学的代数。
在绘画班,我们也有语言问题,老师是日本人,不会说中国话,翻译员不太懂绘画。可是老师看到我们的作品,都给高分。
有些学生一直想到美国留学,所以美国老师来教我们英文,我们大为兴奋。他名叫嘉化(David John Carver),田纳西州那什维尔市(Nashville)人,是我的第一位美国老师,在学生中颇孚众望,不似常州溪山学校那位沈老师,他很小心,对我们讲话很慢。在他教导之下,我们发音进步很多,惟我们也学得若干美国南方口音,如zero读成dzero,lamp读成li’amp,直到多年后,我才知道这不是美国一般标准发音。不过不久,我的中式英文便被改正。在一次非正式有唱歌有朗诵的晚会上,我诵读一首名为Clear and Cool(清与凉)的诗句,到了末尾时,我心情紧张,含混支吾了一会儿,才继续读完。事后,嘉化先生告诉我最好习读短篇而充分了解,不要习读长篇而了解不够,我觉得玩耍英文和玩弄中文,同样有趣,例如我曾问同学OICURAB是什么意思。(译者按:应为Oh l see,you are a bitch。)
另一位美国老师是查礼(Charles)先生,教我们物理。他极为羞怯、紧张,他说的话难于了解。我不记得谁教我们生物学,可是有一天,高等学堂和预科全校学生齐集在大礼堂观看解剖死狗表演,我们认为是一件了不起的大事。我在南京读书的末期,选修了德文,以后留学考试成了我的第二外国语,我觉得颇有裨益。体育是教体操和军事训练,最后使用真枪。
除正常课程之外(我在常州入学一年,觉得这里课程颇为轻松),我自己读了不少课外读物。我买了一本《马氏文通》,乃马建忠所撰之中文文法书,完全比照西方语文的文法,读起来极感兴趣。我们在校内不须作诗,惟我继续早年在北方时的课业,我早年的试作如下:
恼人最是雨绵绵
忽忽光阴又七天
转念明朝犹路泞
挑灯独坐小窗前
有一位真正说英语的嘉化先生做老师,我们全都乐于在正课之外,多学一点。我借他的World's Work一书看;读过《林肯传》。为了查生字,我以五元买了一本韦勃斯特所著的《大学字典》,现在我书桌上仍有一本(版本不同)。我最喜欢看的书是福兰克林的自传,看过之后,我决心做一个完人。我也看过迈尔所著《世界通史》,忘记是历史课本呢还是课外读物。我被书内倡议的“世界国”所强烈吸引,当即决定参加成为世界公民。我的英文诗习作不像我的中文诗那样古典,早期的习作如下:
How useful is the rain!
We'll have very much to gain.
How pleasant it will be,
In braces we'll play with thee.
(我忘记我所写的braces是什么意思。)我的课外读物绝不限于英文,我看的中文书自然要比英文书多。事实上,在溪山和高等学堂那几年,我看过许多西方小说的译本,到了美国之后,就很少再看小说。我最喜欢的小说之一是海加德爵士所著的《她》,由翻译大师林纾(号琴南)译成文言文。我极喜欢这本书,几乎看了三遍。类似常州励进社的组织在南京以“凉脑社”(Cool Brain Society)的名称建立,惟不如前者活跃。
早在北方玩弄透镜和倒影时候,我对科学事物便已发生兴趣。现在我开始在管子里安装两个或三个透镜,试造望远镜和显微镜。如今我不再在炉灶上给煤油加热,而是学习用冰块和盐做冷冻混合物,使得温度低到百度表零下二十度,即华氏表零下四度。观看星星那时一向是我最喜欢的消遣,特别是那时的街灯和屋灯还不够明亮,不足以妨害夜景。一九〇七年八月十二日及十三日夜晚,我在东方天空上看到一颗彗星,长几达十度,最近我曾查阅彗星纪录,惟不能断定是恩克彗星还是莫尔豪彗星(Morehouse Comet)。一九一〇年我在北京的时候,我曾于五月廿六、廿七、廿八连续三夜清楚看到哈雷彗星(Halley's Comet)。
除了我尚不认识的将来妻子住在离校不远之外,我在南京不觉生疏的原因是所有的教师极为友善,还有若干同学来自溪山学校。此外,几个亲属也在南京,大哥就读于两江师范(东南大学的前身,以后改称中央大学)。一位远房叔父——Chin-Sheng Third Uncle在高等学堂本部,几乎每隔一天便看到他。国文老师之一是我的远房表叔公,对我极好,可是他思想颇为保守,批评省长核准开运动会,浪费人民的精力与金钱,而使学者成为玩物。和我住在同一房间的同学之一Shao Sheng-Wu是福州人,我们两个互教方言,我学福州话,他学常州话。我从阿姆娘已经学了一点福建话,阿姆娘在回常州以前住在福州。现在我完全学得一个新的第六种方言,这种方言和我以前所知的毫不相同。就像德文和英文不同一样。嘉化老师对我及同班章元善同学特别好。在他返美结婚回到南京后,常请我们两个到他家吃晚饭,有时私下做礼拜,由嘉太太奏风琴,以后弹钢琴,那是我第一次看到钢琴。在平日,他介绍我们唱《甜美的家庭》(Home Sweet Home)和《别离歌》(Auld Lang Syne)。在嘉化家,我遇到裴达斯(W.B.Pettus)太太,几年后,我才第一次晤见裴先生,当时他是“华北语文学校”(North China Language School)校长。天津青年会的罗勃生(C.H.Robertson)先生两次来江南高等学堂演讲,一次是在一九〇九年三月,一次是在十月,他说得一口纯粹北方话,略带天津口音,但毫无美国口音,使我印象颇深。
我们这群高等学堂学生比溪山学校学生要顽皮得多,我们常在餐厅起哄,菜肴要是不好,我们便用筷子敲碗,叫侍役调换。有时厨房不换,全体学生当即站起来散开,直到新菜摆好为止。我在那里读书三年之间,这种事发生过三次。
和以前在溪山一样,我们这个年龄的学生大多数向往革命,认为清政府为日无多。一九〇八年十一月,光绪皇帝和慈禧太后相继去世,我们得俯伏在灵堂前叩头,赞礼人高呼“举哀!”时,我们全都低着头,齐声大笑,没有人能分辨出我们是在笑还是在哭。
在南京,我们当然不完全生活在校内。在初到南京的某一天,我和大哥及堂兄K’o-An走上北极阁去看四周美丽的风景,二十七年后,我主持的中研院语音实验室就建在那里,每天我都观赏那儿的景致。我们常去的另一个地方是南门外的雨花台。每逢雨后,我们可以在那座小山上捡到半透明的美丽有色卵石,这是南京著名的事物之一。市内火车由城中心通到江边下关,往返家乡更为便捷。那条支线通车时,我去到车站附近,将一枚铜板放在轨道上,让火车轧过,车轮把铜板一面花纹轧平,我将它翻转来再让另一列火车轧过,另一面也便平滑,我就说我找到一枚古钱。校园面积很大,无须走出校外便足够玩耍。在操场一边水池旁,我常和同学比赛在水面上漂掷石子或瓦片玩,看谁掷的石子碰到水面的次数多。我常在宽阔的庭院散步,有一晚,迅雷震耳欲聋,幸而我未在雷击到的地点。雷电击毁了秋千架(我们刚刚玩过荡秋千),我拾了几块碎片,作为纪念品。我也常玩单杠,由此谈到我那几年的健康情形。
那时我仍然时常心跳,一发病便万念俱灰,而且想家,尤其想侬姑。有一天,如我前面所说,我决心做一个完人,戒除一切恶习,如吸烟、喝酒、手淫,并开始按时锻炼身体。我买了一本桑道所著的《力量培养法》。在日记中我常记载做深呼吸、长距离散步、跳高、练哑铃、荡秋千、在单杠上引体上升和翻筋斗,有时这些动作在一天之内都做。我也和同学比赛吃饭,有一次午餐我吃了四碗,另一次我吃了两碗,第一个吃完,当时在餐厅用餐的同学共为二百七十三人,惟多数不晓得我在比赛快吃。直到今天,我虽然吃得不多,通常我第一个吃完。我的体育活动有一天出了事,我在单杠上做前后摆动动作,不幸松手跌落,胸部着地。幸而地面填有松土,我还能自己站起来,当时无人在场。我似乎并无不良后果,惟以后有一年左右我屡次发生肋膜炎现象。整个说起来,在南京修业三年,我身心发育颇为良好。
由于交通改善,自南京旅游的次数增多,不但在假期,且在其他时机。一九〇九年一月,我去苏州为我外婆拜寿,一月十八日是她七十寿辰。我还去常熟看“大寄爹”姑母。是在一九〇八年,我从表哥庞敦敏学会uε-fen即倒转的反切,并非一九〇六年,以前我记错了。假期在家中,我们玩得很愉快。有一次我甚至和堂兄K’o-An到上海在Kelley & Walsh,Ltd. 买外国书,并买碘酒,当时碘酒对我们尚颇新鲜。二叔父Li-Ch'ing(正式姓名为赵Hang-Nien)自新加坡返家,带来许多有趣的物品,其中之一是立体透视镜和特制眼镜与幻灯片。每个人当然争着使用特制眼镜。可是我以前从注视壁纸图案上学过两眼遂心所欲自不同角度斜视,不须戴上特制眼镜便能看出幻灯片的立体景象。二叔因我说过要去国外留学,还给我一本Rules and Manners of Good Society(《善良社会之规范与礼仪》),艾宓莱·波斯特(Emily Post)的前驱(译者按:波斯特为美国女作家,写过社会礼仪的书籍,逝于一九六〇年)。所以下一节将叙述去美前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