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像历史长空中的一颗流星,它放出一阵耀眼的光芒以后,就迅速地消逝了。

但在秦的不太长的——与中国整个历史相比较——历史过程中,却包含着极其丰富的内容:秦人的祖先,是我们祖国土地上最早的居民中的一部分,他们进入文明时期、融入黄河流域的华夏族并不比当时其他先进的民族晚。秦人的祖先,以辛勤的劳动创造财富、推动社会向前发展。在殷商时期,他们已开始阶级分化。但是,由于周人灭商,作为商的同盟,秦人的祖先也长期地沦为周奴隶主贵族的氏族奴隶。这样,秦的内部阶级分化也就相对地停滞下来,而使秦远远落在周人后面。然而,春秋前夕,趁西周奴隶制国家衰落之机,秦又得到迅速的发展,所以在周平王被戎、狄赶走以后,秦就能够在西周故地建立一个新的奴隶制诸侯国。奴隶制的秦国,是在与其他诸侯国不同的条件下建立起来的:当时在中国的主要地区奴隶制已经开始崩溃,社会正在由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但秦国内部却刚刚发展到奴隶制阶段。所以,在其他诸侯国的奴隶制走下坡路的时候,秦国的奴隶制却显得欣欣向荣。不过,由于时代潮流的影响,秦国的奴隶制毕竟与西周时代的奴隶制不同,在政治制度、土地制度等方面均有其自己的特点。而且,秦国奴隶制“兴旺”的时间也只能是短暂的,自秦穆公以后,它也不能不随着时代潮流,而走向衰落。当战国初年,秦国奴隶制日益衰落的时候,在它东面的有些诸侯国已经进入封建制,这又使秦国落后了一步。由于落后,东方的一些先进诸侯国竟把秦视为“戎”、“狄”。秦若在此时不能图强,则有同“戎”、“狄”一样被吞并或被赶走的可能。强盛或是灭亡,两种命运摆在秦国面前。以秦献公、孝公为代表的秦国统治阶级选择了前者,他们积极变法图强,扶植开始发展起来的封建因素,使封建制在秦国确立起来,经过一百多年的时间,秦就由一个弱国变为强国,最终消灭了其他诸侯国,完成了统一中国的历史使命。秦的统一在中国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由于秦代统治阶级对劳动人民过度的剥削和压迫,迫使人民进行反抗,所以秦统一中国后不久,阶级矛盾就迅速激化。公元前209年,陈胜、吴广发动了农民大起义,秦王朝就在这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农民起义烈火中灭亡了。

这就是秦由弱小到强大、又由强大到衰落、再由衰落而复兴以至统一中国和最后秦代统治结束的简略过程。这样曲折的历史过程,当有其自身发展的一些独特原因,过去曾经有一些学者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如在研究商鞅变法何以能在秦产生较大效果时,范文澜指出:“正因为秦国的腐化势力比较薄弱,所以新制度得以实施。”(《中国通史简编》,第一册,258页,1964)侯外庐认为:“秦人的传统里并没有先王之道的严密规模,六国却不然。”因此,“战国时代的变法运动之所以发生在秦国,正是符合了历史发展的规律”(《中国古代社会史论》,352、355页)。还有一些中外学者分别对秦的历史特点作了程度不同的探讨。[1]这些研究对揭示秦的历史发展规律、以至对阐明我国古代某些历史问题都是有益的。

通过对秦史的综合、系统研究,可以使我们进一步认识到秦发展过程中的重要特点和具有普遍意义的重大规律,如:

秦国的历史表明:弱国、小国和强国、大国是可以互相转化的,不利的条件和有利的条件也能互相转化。这虽是普通的常识,但通过秦的历史,则看得更为清楚:秦原为西陲小国,立国之初处于戎、狄包围之中,境况十分困难。但这种困难条件,又促使秦国发奋,因为不努力奋斗就无存身之地,甚至灭亡。斗争的结果秦国取得胜利,“周余民”、戎、狄之人皆成了秦国劳动力的主要来源,不利条件变为有利条件,在不到一百二十年中,就由落后赶上先进,成为与齐、晋等并驾齐驱的割据大国之一。商鞅变法的前后一个时期,情况也与此相仿。

一个政权的强、弱和盛、衰,社会发展的迟、速,起决定性因素的是生产力,是经济基础的状况。秦在建国后,在关中无立足之地,自襄公统治时期至文公统治时期五十余年没有很大的发展,根本原因就是秦的经济落后。自文公以后秦国迅猛发展,到穆公时“遂霸西戎”,其兴盛的基础就是秦国的经济已由于吸收“周余民”和戎、狄俘虏而得到改造和空前的发展,使秦国拥有足够的粮食和武器装备,以进行扩大领地的战争。商鞅变法前后的情形也是如此,尤其在战国末年,秦国取得统一战争的胜利,同秦国封建经济的发展关系非常明显。而统一后的秦王朝,之所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就灭亡,最根本原因就在于地主阶级的压榨使社会经济濒于崩溃,生产力遭到严重破坏。秦的历史发展,再次证明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是完全正确的。

秦国历史还证明了下列的原理:当不改变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生产力和经济基础就无法向前发展的时候,对于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的变革就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即使是统治阶级实行的某些具体政策和措施,在一定时期都可能对社会的发展,起加速或延缓的作用。春秋时期秦穆公的统治政策、战国时期商鞅的变法改革,以及统一前夕秦国的政治、军事策略,对秦国的胜利都起过决定性的作用。秦始皇在统一后实行的一些措施,一方面对此后的几千年产生深远影响,另一方面其残暴统治和超过极限的压榨,则加速了秦王朝的灭亡。秦国的胜利和秦王朝灭亡的历史,对统治阶级是一部重要的教科书,它提醒当政的人们:慎重地对待每一项统治政策。事实说明,如果要维护他们的统治,必须能够适时地调整不适于生产力和经济基础发展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秦的盛、衰、兴、亡的历史告诉人们,人民群众是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一个国家、一种制度如果得不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早晚必然灭亡。春秋时期秦国的奴隶制,商鞅变法以后秦国的封建制,都是由于有广泛的阶级基础,才得以确立起来的。在秦穆公时代,支持秦国奴隶制政权的不仅是奴隶主阶级,这一制度在当时还能调动起广大群众作战和生产的积极性。没有广大奴隶的生产斗争和踊跃参加同戎、狄、晋国的战争,就不会出现奴隶制兴盛的局面。同样,没有广大劳动人民“勇于公战”(《史记•商君列传》),“归心于农”(《商君书•农战》),秦国也不可能在商鞅变法以后迅速富强起来,以致最后统一中国。而人民群众一旦起来,反对压在他们头上的统治势力时,貌似强大的统治者就显得不堪一击,不管这些统治者对人民防范得多么严密,拥有金城汤池,长戟利兵,最后终究抵不过被压迫人民手中的白梃矜棘,因为统治者不过一小撮,其本质是虚弱的。秦末农民大起义的生动实例,就再一次证明: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历史的根本动力。

还有许多重要的历史经验教训,不可能亦不必要一一列出。总之,秦史是我们伟大的中华民族历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们祖国漫长历史的一个侧面、一部分缩影。通过对秦史的系统、深入研究,必将丰富人们的中国古代史知识,加深对古代社会的认识,从中得到有益的营养。

注释

[1]如日本学者好隆并司在其《秦汉帝国史研究》一书中就提出:应当考虑秦国同其他诸侯国地域的差别,以及由此而对秦国发展带来的影响。他写道:“由许多族混合而形成的、其生产以农为主以牧为副的秦国,具有同东方诸国不同的、保持着戎、犾风习的独特的社会结构。”(以上引文系笔者根据日本东京大学出版《史学杂志》第八十八编第四号永田英正教授介绍好隆并司《秦汉帝国史研究》的文章摘引的原文翻译)这种看法虽还值得进一步研究,但作者力图阐明秦国与其他诸国不同的特点,这是十分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