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杜預左傳後序、晉書·束晳傳並言紀年起自夏殷,故亦或謂「夏殷春秋」。而史記·魏世家集解引和嶠云「紀年起自黃帝」。嶠與束晳同被詔較竹書,而言各不同,若此豈編年紀事始於夏禹,而五帝之事別爲一編乎?夫同一束晳傳,王隱撰者云「紀年十二巻」,房喬修者云「紀年十三篇」。參之隋志「紀年十二巻」,注云「汲冢書同異一巻」。然則紀年正文止十二巻,所記夏殷以前事,或在竹書同異中未可知也,今所裒輯,姑以時代次之。

五帝紀

昌意降居若水,産帝乾荒。〈《山海經·海内經》注。〉

《山海經·海内經》云:「黃帝妻雷祖生昌意,昌意降處若水,生韓流。」郭璞引此而釋之曰:「乾芒卽韓流也,生帝顓頊。」璞意顓頊爲黃帝曾孫,與《史記》以爲黃帝孫者異。然《禮記·祭法》疎引張融曰:「孔子刪書求史,記得黃帝元孫帝魁之書。若五帝當身相傳,何得有元孫帝魁?」疎又引《春秋命厤序》稱:「炎帝傳八世,合五百二十歳;黃帝傳十世,合一千五百二十歳;少昊傳八世,五百歳。」次曰:「顓頊傳九世,三百五十歳;次是帝嚳,傳十四世,四百歳。」然則顓頊非黃帝孫,亦非黃帝曾孫,明矣!《水經》曰:「若水出蜀郡旄牛徼外,東南至故關,爲若水。」注曰:「若水沿流,閒關蜀土,黃帝子昌意降居斯水,爲諸侯焉。」今四川打箭爐廳西南二百八十里有鴉龍江,卽古若水,下流合金沙江。」

帝王之崩曰「陟」。〈《昌黎集·黃陵廟碑》。〉

黃帝既仙去,其臣有左徹者,削木爲黃帝之像,帥諸侯朝奉之。《〈御覽·七十九》引《抱朴子》曰:「《汲中竹書》」云云,今《抱朴子》無此文。〉

黃帝死七年,其臣左徹乃立顓頊。〈《路史》。〉

案,黃帝之後尚有少昊金天氏。顓頊繼少昊而登帝位,《左氏》有明證也,此與《史記》並略。金天一代,蓋洪荒䆳古,傳聞異詞。陳氏曰:「《路史》當是引《博物志》。」

顓頊産伯鯀,是維居陽,居天穆之陽。〈《山海經·大荒西經》注。〉

《史記索隱》曰:「皇甫謐云:『鯀,顓頊之子,字熙。』《系本》亦以鯀爲顓頊之子。……《漢書·律志》則據帝系云:『顓頊五代而生鯀。』案:鯀既仕堯,堯與舜代系懸殊,舜卽顓頊六代孫,則鯀非是顓頊之子,蓋班氏之言盡得其實。」

帝堯元年丙子。〈《隋書·律厤志》。《路史·後記十一》注。「丙」亦作「景」。〉

韓恰《紀年辨證》曰:「皇甫謐、邵康節、金仁山定爲甲辰。」羅泌《路史》在戊寅,章俊卿《山堂考索》在癸未,右曾案,《通鑑外紀》在戊辰,其論不一。又《竹書》作於魏人,去古較近,似可信也。古人不以甲子名歳,自王莽以下,書言:「始建國五年,歳在壽星,倉龍癸酉」,又云:「天鳳七年,歳大大梁,倉龍庚辰」是始變古。原古人之法,以歳星定太歳之所舍。星有超辰,則太歳亦與倶超,故不可以甲子名歳也。東漢以來,歩厤家廢超辰之法,乃以甲子紀年,以便推算,此「丙子」二字,疑荀勗、和嶠等所增也。《路史·後記》注:「《竹書》云:『堯元年丙子』,故隋袁象先云:『堯以景子受命,四十九年得上元第一紀甲子。天正十一月庚戌冬至至仁夀甲子,凡八經上元。』」然考堯以戊寅卽位,四十七年始得天正甲子,是年冬至日在虚一度,爲演紀之端。在位百年禪舜,舜五十年起戊午,自天正甲子至開元甲子,三千一年,日退三十八度,四千一百二十八分。日在斗十度,下至皇朝慶厤四年甲申,凡三千三百一十一年。日退四十二度,五千五十八分,是歳冬至在斗五度。以歳差考之,毎七十八年差一度。則堯甲子歳,日至在虚一度,于是中星皆正。皇甫謐、邵堯夫皆以堯爲甲辰卽位、舜以壬午、堯在位七十載,皆誤。

堯有聖德,封於唐。夢攀天而上。

《路史》曰:「始帝在唐,夢御龍以登雲。」注云見《夢書》。

后稷放帝朱於丹水。〈《山海經·海内南經》注。《史記·髙祖本紀》、《五帝本紀》正義兩引倶作『帝子丹朱』。〉

《尚書》逸篇曰:「丹朱不肖,舜使君丹淵爲諸侯,故號曰丹朱。」《太平御覽·巻六十三·丹水》《漢書·律厤志》稱:「帝系曰:『陶唐氏讓天下於虞,使子朱處於丹淵爲諸侯。』」蓋朱卽放,舜因封之也。《山海經》曰:「蒼梧之山,帝舜葬於陽,帝丹朱葬於陰。」郭璞曰:「丹朱稱帝者,猶漢山陽公死加獻帝之諡也。」《括地志》曰:「丹朱故城在鄧州内鄕縣西南百二十里,去丹水二百歩。」《史記正義》内鄕縣,今隸河南南陽府。

又曰:《史記·五帝本紀》正義引《竹書》云:「昔堯德衰,爲舜所囚也」,又引《竹書》云:「舜囚堯,復偃塞丹朱,使不與父相見也」亦見《路史·發揮五》注。《廣弘明集·巻十一》引《汲冢竹書》云:「舜放堯於平陽,取之帝位」,今見有囚堯城。案,《史通·雜説》引此以爲《瑣語》文,故不録,《路史》注以爲《紀年》文,妄也。卽此可知,羅長源父子亦未見《紀年》古文也。又,蘇鶚《漢書演義》引《竹書》云:「堯禪位後,爲舜王之。舜禪位後,爲禹王之。」案,此即咸邱蒙所謂「盛德之士,君不得而臣之」意,蓋亦《瑣語》文。

舜耕于歴。夢眉長與髮等。遂登庸。〈《鴻書》。郝氏《尚書正義》。〉

命咎陶作刑。〈《北堂書鈔·十七》。〉

三苗將亡,天雨血,夏有冰,地坼及泉,靑龍生於廟,日夜出,晝日不出。〈《通鑑外紀·一》注。《路史·後紀》注,小異。〉

韋昭《國語》注曰:「三苗,炎帝之後,諸侯也。堯舜之時,誅討有罪,廢絶其世,不滅其國。所以歴代常存,屢不從化。」 《戰國策》:「呉起云:『三苗氏德義不修,禹滅之。』」《墨子·非攻下篇》:「昔者三苗大亂,天命殛之。日妖宵出,雨血三朝,龍生於廟,犬哭乎市,夏冰,地坼及泉,五穀變化,民乃大振。髙陽乃命玄宮,禹親把天之瑞令,以征有苗。」

夏紀

禹都陽城。〈《漢書·地理志》注、《續漢書·郡國志》注。〉

孟子》言:「禹避舜之子于陽城。……朝覲訟獄者,不之舜之子而之禹。」 是「禹都陽城」之證也。皇甫謐言「在平陽、或在安邑、或在晉陽」,倶非是。陽城故城,今河南河南府登封縣東南告成鎭是也。

黃帝至禹,爲世三十。〈《路史·發揮三》。〉

夏禹未遇,夢乘舟月中過,而後受虞室之禪。〈《鴻書》〉

禹立四十五年。〈《太平御覽·巻八十二》。《路史·後紀十三》注。〉

《孟子》「昔者舜薦禹於天,十有七年;舜崩,三年之喪畢」,然後卽位,計卽位後二十五年崩,乃合四十五年之數。而《史記》言「禹立十年」,《通鑑外紀》云「九年」,《帝王世紀》、《通鑑前編》並云「八年」 ,未詳孰是。

啓曰會。〈《路史·後紀十四》注。〉

羅苹曰:「連山作『余』。」《太平御覽》引《帝王世紀》:「一名建,一名余。」

益干啓位,啓殺之。〈《晉書·束晳傳》。《史通·疑古篇》《雜説篇》兩引「益爲后啓所誅」。〉

《戰國策·燕策》:「或曰:『禹薦益而以啓人爲吏,及老,而以啓爲不足任天下,傳之于益,啓與友黨攻益,奪之天下。謂禹名傳天下于益,而實令啓自取之』」,是戰國時本有此異説也。

九年,舞《九韶》。〈《路史·後紀十四》注。《山海經·大荒西經》注。《山海經》注有「夏后開」三字。〉

《楚辭·天問》:「啓棘賓商,《九辨》《九辨》。」《大荒西經》曰:「夏后開上三嬪于天,得《九辯》與《九歌》以下。此天穆之野,髙二千仞,開焉得始歌《九招》。」郭璞引《開筮》曰:「昔彼《九冥》,是與帝辯同宮之序,是爲《九歌》。」又曰:「竊《辯》與《九歌》以國于下。」右曾謂「『賓商』之『商』當作『帝』『帝邱』亦作『商邱』,形近而誤。『三嬪』之『嬪』當作『儐』儐,與賓通。」趙簡子夢遊鈞天廣樂九奏,唐元宗與衞士遊廣寒宮,得《霓裳羽衣曲》,亦其比也。

二十五年,征西河。〈《北堂書鈔·巻十三》。《路史·國名紀六》注。〉

《路史·後紀》曰:「武觀以西河叛,帝征西河,以武觀歸。」武觀者,啓子,太康弟據韋昭説,亦曰五觀。《左傳》:「夏有觀扈。」《國語》:「啓有五觀。」《周書》:「其在殷之五子,忘伯禹之命,假國無正,用胥興作亂,遂凶厥國,皇天哀禹,賜以彭壽,思正夏略。」卽其事也。《水經注》:「洞過水西南流,逕武灌城西北」,今山西太原府楡次縣西南二十里有武觀城。舊説謂是東郡叛觀,恐非。

卽位三十九年陟,年七十八。〈《路史·後紀十四》注引無「陟」字,今補。《眞誥·巻十五》引作「卽位三十九年亡,年七十八」,此傳寫之譌也。大禹娶塗山而生啓,在堯老舜攝之時,則啓嗣位時,斷不止三十九歲。〉

《世紀》「啓在位十年」,《外紀》「九年」,《僞紀年》「十六年」 ,俱謬。《路史·後紀》:「啓在位十有六歳,年九十一」注引《紀年》云云,乃《今本》,反同《路史》何歟?

太康

太康居斟鄩。〈《漢書·地理志》注。《史記·周本紀》正義。〉

斟鄩故城,今河南府鞏縣之鄩中也。

乃失邦。〈《路史·後紀十四》注。〉

據《路史·後紀十四》在太康之十九年,又十歳而死。《世紀》、《外紀》倶謂「二十九年失政而崩」《刀劍録》云:「太康二十九年,歳次辛卯,春鑄一劍」,惟《時代厤》云「十二年」見《路史》注,《僞紀年》云「四年」 ,倶謬。

羿居斟鄩。〈《漢書·地理志》注:「臣瓚曰:……《汲郡古文》云:『太康居斟鄩,羿亦居之』」,據此補。〉

《左傳》所謂「因夏民以代夏政」也。

仲康

《年代厤》:「在位二十八年」,《路史》:「十八年」,《外紀前編》「十三年」,《僞紀年》:「七歲」。

〈《世紀》云:「一作『相安』」,見《路史》注。〉 后相卽位,居商丘。〈《太平御覽·巻八十二》。一本無「丘」字。〉

「商」當爲「帝」,帝丘,秦漢之濮陽,在今直隸大名府開州西。《左傳》:「衞遷帝丘,衞成公命祀相」,是也。

元年,征淮夷、畎夷。〈《太平御覽·巻八十二》。《路史·後紀十四》注。《後漢書·西羌傳》引「后相卽位,元年,乃征畎夷」。〉

二年,征風夷及黃夷。〈《太平御覽·巻八十二》。《後漢書·東夷傳》注引《竹書紀年》曰:「后相卽位,二年,征黃夷」。《通鑑外紀·巻二》引《竹書紀年》曰:「相二年,征黃夷」。〉

七年,于夷來賓。〈《後漢書·東夷傳》注引《竹書紀年》曰:「后相卽位,二年,征黃夷」。《路史·後紀十四》注。《通鑑外紀·巻二》引《紀年》曰:「相七年,征干夷來賓」。〉

相居斟灌。〈《漢書·地理志》注。《水經·巨洋水注》引薛瓚《漢書集注》云:「按,《汲郡古文》:『相居斟灌。』」〉

《通鑑外紀·巻二》:「帝相二十八年,羿八年,浞三十二年。」《路史》:「帝相八年,寒浞殺羿又二十二歲,奡弑帝相,浞革夏命,四十有二年爲伯靡所殺。」《年代厤》云:「浞四十年。」

少康

少康卽位,方夷來賓。〈《後漢書·東夷傳》注。〉獻其樂舞。〈《路史·後紀十四》注。〉

《後漢書·東夷傳》云:「夏后氏太康失德,夷人始畔。自少康已後,世服王化,遂賓於王門,獻其樂舞。」孫之騄曰:「《王會》云:『方人以孔鳥』,卽方夷也。」陶弘景《刀劍録》曰:「少康在位二十九年。」《路史·後紀十四》「四十有六歳陟,八十有八。」《前編》:「二十一年崩,年六十有一。」

〈杼或作予。《太平御覽》引作「帝宁」。宁,直呂反。又引《世紀》:「帝宁,一號后予。」〉

帝杼居原,自原遷于老丘。〈《太平御覽·巻八十二》、《路史·後紀十四》注。〉

今河南懷慶府濟源縣西北十五里有原城,開封府陳留縣北四十五里有老丘城。

柏杼子征于東海,及三壽,得一狐九尾。〈《山海經·海外東經》注。《路史·後紀十四》注,《國名紀六》云:「后杼征東海,伐王壽。」〉

《外紀》、《前編》、《僞紀年》並云:「帝杼十七歳,陟」,《路史》作「二十有七歳」。

后芬發

〈《史記》作「帝槐」。《世紀》:「或作祖武,亦作「槐」。〉

后芬發卽位,三年,九夷來御,曰畎夷、于夷、黃夷、白夷、赤夷、玄夷、風夷、陽夷。〈《後漢書·東夷傳》注。《太平御覽·巻七百八十》。《路史·後紀十四》注。《通鑑外紀·巻二》。《後漢書》注無「曰畎夷」以下是九字。《御覽》無「發」字,「二年九」作「三年干」、或作「干」、亦作「于」。〉

劉敞曰:「九夷在徐州莒魯之間。」

洛伯用與河伯馮夷鬭。〈《水經·洛水》注。〉

案,古國有有洛氏見《周書》、《史記》篇、有河氏見《穆天子傳》。《國語》言「成周之北有潞洛泉徐蒲諸國」,然則與馮夷蓋二國之君,輕身鬭狠,故史官紀之,非穀洛之鬭比也。《莊子·大宗師篇》曰:「馮夷得之以遊大川」,司馬彪注引《淸泠傳》:「馮夷,華陰潼鄕隄首人也,服八石,得水仙,是爲河伯。」《穆天子傳》曰:「陽紆之山,河伯無夷之所都居。」郭璞注曰:「無夷,馮夷也。《山海經》云冰夷。」然則馮夷者,蓋始爲國君而後爲水神者,不然,安得有都居之所乎?

又曰:郝蘭臯謂河洛二水鬭也。案,《初學記·巻二十》引《歸藏易》曰:「昔者,河伯筮與洛伯戰而枚占,昆吾占曰:『不吉』。」據此則非河洛二水鬭,可知。

后芬立四十四年。〈《太平御覽·巻八十二》、《路史·後紀十四》。〉

《世紀》「二十八年」,《路史》、《外紀》、《前編》倶云「二十六歳,陟」。

后荒

〈《史記》作「帝芒」。《太平御覽》引作「后芒」,又引《世紀》:「帝芒,一名和」。〉

后荒卽位,元年,以玄珪賓于河,狩于海,獲大魚。〈《北堂書鈔·巻八十九》。《路史·後紀十四》注。《初學記·巻十三]]》引「珪」作「璧」。《路史》及《御覽·巻八十二》「狩」上有「東」字,《僞紀年》以狩海獲魚爲十三年事。〉

后芒在位,五十八年。〈《太平御覽·巻八十二》。《路史·後紀十四》注引作「后芒陟,年五十八」。〉

《世紀》「十三年」,《路史》、《外紀》、《前編》倶云「十有八年」。

后泄

〈《世紀》:「一名帝世,或曰世」。〉

王亥託于有易河伯僕牛。〈《山海經·大荒東經》注。〉

郭璞曰:「河伯、僕牛,皆人姓名。託,寄也。」案,王亥卽殷王子亥。子亥,《史記》作振,《世本》作核,契之七世孫也。

殷王子亥賓于有易而淫焉,有易之君綿臣殺而放之,故殷上甲微假帥于河伯以伐有易,滅之,遂殺其君綿臣也。〈《山海經·大荒東經》注。〉

「殺而放之」者,謂殺子亥而放所淫之婦也。

后泄二十一年,命畎夷、白夷、赤夷、玄夷、風夷、陽夷〈《後漢書·東夷傳》注〉,繇是服從〈《路史·後紀十四》注〉。〈《通鑑外紀·巻二》引「帝泄二十一年,加畎夷等爵命」。〉

陟〈《路史·後紀十四》注。〉

《年代厤》、《外紀》、《前編》並云「十六年,陟」,《世紀》、《路史》作「二十六年」 ,《僞紀年》作「二十五年」。

不降

〈《外紀》:「一作江成」。〉

不降卽位,六年,伐九苑。〈《太平御覽·巻八十二》、《路史·後紀十四》注。〉

立十九年,其弟立,是爲帝扃。〈《太平御覽·巻八十二》。《路史·後紀十四》注作「六十九年,陟」。〉

《外紀》、《路史》、《前編》、《僞紀年》並作「五十九年,陟」,《路史》注稱《紹運圖》云「六十三年」。

帝扃

〈《世紀》作喬,又作帝禺,或曰高陽。〉

《外紀》、《世紀》、《路史》、《前編》並云「二十一歲」,《僞紀年》作「十八年,陟」。

帝厪

〈《御覽》引《世紀》:「帝厪,一名頊,或曰董江」,《路史》作頓。〉

帝厪,一名胤甲。〈《太平御覽·巻八十二》。〉

案,《太平御覽·巻八十二》引《紀年》曰:「帝厪,一名胤甲」,而《路史·後紀》云:「帝厪子胤甲立」,注云:「見《汲紀年》。《左傳》作孔甲。」是胤甲乃帝厪子,非其名也。《文選·六代論》注引《紀年》曰:「自禹以至于夏桀,十七王。」若謂胤甲卽厪,則十六王矣。《御覽》誤也。

胤甲

胤甲卽位,居西河。〈《山海經·海外東經》注。《太平御覽·巻八十二》。《通鑑外紀·巻二》。《開元占經·巻六》引作「胤甲居西河」。《御覽·巻四》引作「胤甲居于河西」。〉

胤甲在位四十歳,天有祅孽,十日並照于東陽,其年胤甲陟。〈《路史·後紀十四》注。《山海經·海外東經》注。《開元占經·巻六》。《太平御覽·巻八十二》並引作「天有妖孽,十日並出」,與上文紀一引「十日並出」下云「其年陟」。《山海經》注無「天」字,《占經》無「妖」「十」二字。《通鑑外紀·巻二》引「十日並出,其年胤甲陟」。〉

《刀劍録》云:「孔甲四十年以九年甲辰采牛頭之鐵作劍,一銘之曰夾」。《僞紀年》云「九年,陟」,他書並作「三十一年,陟」

本有十日,迭次而出運照無窮。〈《太平御覽·巻四》。〉

案,史:「夏桀之亂,二日並出」,「商紂之世,二日又見」,故攷靈曜曰:「黑帝之亡,二日並照」。後世晉建興二年正月辛未,三日出西方;四年,三日復出;五年正月庚子,三日又見;占曰:「三四五日見,天下兵,王者如其數。」建武元年,三日並見。太興三年,五日並出。唐乾符六年十一月朔,兩日出鬭,三日乃沒。周顯德七年正月癸卯,苗從訓從太祖出師,見日上復有一日,久相摩盪。及夕,六軍推戴,然則羿彃九日未盡,寓言也。

后昊

〈他書作帝臯,《世紀》:「一名臯苟」,《路史·後紀十四》注又作臯簡。〉

后昊立三年。〈《太平御覽·巻八十二》。〉

《外紀》、《路史·後紀十四》、《前編》並云「十一年」。

后發

后發一名后敬,或曰發。〈《太平御覽·巻八十二》。《路史·後紀十四》:「帝敬發,一曰惠。」注曰:「見《紀年》。」《年代厤》作發惠,蓋所見異也。《外紀》亦云「發,一作敬。」〉

后發卽位,元年,諸夷賓于王門。冄保墉會于上池,諸夷入舞。。〈《北堂書鈔·巻八十二》。《太平御覽·巻七百八十》無「冄保墉會于上池」句。《後漢書·東夷傳》、《通鑑外紀·巻二》、《路史·後紀十四》亦無此句,又末句作「獻其樂舞」。〉

冄,與𨙻通,國名也,在湖北荊門州東南。保墉,蓋冄君之名。上池,地名也。

又曰:《世紀》云:「在位十一年」,《路史》云:「十有二歲」,《外紀》云:「十三年」,《前編》云:「十九年」,《僞紀年》云:「七年,陟」。

后桀

諸書俱以桀爲后發子,唯《路史》注引《世本》云「臯生發及履癸」,則以桀爲發弟也。

居斟鄩。〈《漢書·地理志》注曰:「太康居斟鄩,夏桀亦居之」,據此補。《水經·巨洋水》注。《史記·夏本紀》正義。。〉

畎夷入居豳岐之間。〈《後漢書·西羌傳》。〉

不窋之晜孫。〈《爾雅·釋親》注。〉

晜孫者,玄孫之孫,己之六世孫也。此云「不窋之晜孫」,不知所指意者,其公劉乎?漢劉敬對髙帝曰:「周先自后稷,堯封之邰,積德累善十有餘世。公劉避桀居豳。」然則公劉正當夏桀之世也。《周本紀》所記代系本不足信,《周語》:「祭公謀父曰:昔我先王俗本脱去『王』字,宋本及《史記》並有世后稷以服事虞夏」,云「世后稷」,則非一世可知。不窋旣非棄子,則公劉亦非棄之曾孫,可知湯伐桀至紂十七世。《世本》:「公劉至文王十六世」《史記》止十二世,世數略相當,故附著之。

后桀命扁伐岷山,岷山莊王女于桀二人,曰琬,曰琰。桀愛二人,女無子焉,斵其名于苕華之玉,苕是琬,華是琰,而棄其元妃于洛,曰末喜氏。〈《藝文類聚·巻八十三》。《藝文類聚·巻八十三》引《紀年》「后桀命扁伐岷山」作「桀伐珉山」,「愛」作「受」,「女無子焉」作「無子」,無「而棄其元妃于洛,曰末喜氏」句。《太平御覽·巻八十二》引《紀年》「岷山」皆作「山民」,無「莊王」二字,「末喜氏」作「妺喜」。《太平御覽·巻一百三十五》引《紀年》「岷山」作「蒙山」,「岷山莊王女」作「山民進女」,「愛」作「受」,「女無子焉」作「無子」,「斵」作「刻」,「玉」作「上」,「末喜氏」作「妺喜」。《北堂書鈔·巻二十一》引《竹書紀年》「后桀」作「桀」,「岷山莊王女」作「山民納女」,「桀愛」作「后愛」,亦無「而棄其元妃于洛,曰末喜氏」句。〉

《楚辭·天問》:「桀伐蒙山,何所得焉?」王逸云:「蒙山,國名。夏桀伐之,而得妹嬉也。」蒙山卽岷山,聲轉字,易耳。《左傳》:「夏桀爲仍之會,有緡叛之」,又云:「桀克有緡,以喪其國」。緡、岷,聲近,疑亦是也。《管子·輕重甲篇》:「女華者,桀之所愛。」蓋刻名於華玉,故曰女華。

築傾宮,飾瑤臺,作瓊室,立玉門。〈《御覽·巻八十二》「築」作「桀」。《路史·發揮六》「築」作「飾」,「飾」作「起」。又「築傾宮」句亦見《文選·呉都賦》注。《文選·東京賦》注引作「夏桀作傾宮、瑤臺,殫百姓之財」。《文選·七命》注「夏桀作傾宮,飾瑤臺。」〉

《路史·發揮六》曰:「關龍逄之死,《竹書》以諫瑤臺」,又云「汲冢張華之書更以爲諫長夜之宮」。今案,《博物志》曰:「夏桀之時,爲長夜宮於深谷之中,男女雜處,十旬不出聽政。天乃大風揚沙,一夕塡此宮谷。又飾瑤臺,關龍逄諫,桀言曰:『吾之有民,如天之有日,日亡我則亡。』以爲龍逄妖言而殺之。其後復於山谷下作宮在上,耆老相與諫,桀又以爲妖言而殺之。」據《路史》是《博物志》此條,本于《竹書》也,故目録也。

末喜氏以與伊尹交,遂以間夏。〈《太平御覽·巻一百三十五》。〉

《國語·晉語》「史蘇曰:『妹喜有寵,於是乎與伊尹比而亡夏。』」韋昭注曰:「伊尹,湯相伊摯也,自夏適殷。比,比功也。伊尹欲亡夏,妺喜爲之作禍,其功同也。」此所云「交」卽「比」之意。

夏桀末年,社坼裂。〈《太平御覽·巻八百八十》。《[[路史_(四庫全書本)/卷23#帝履癸是為桀}路史·後紀十四]]》注引「桀末年,社震裂」六字。〉

淮南子》云:「桀之時,植社槁而墵裂」,卽謂此也。《御覽》引此云「其年爲湯所放」。《御覽·巻八百七十七》引《史記》曰:「夏桀末年,大雨水,俄爲湯所放。」《御覽》他巻亦稱《竹書》爲《史記》,故録之。

湯遂滅夏,桀逃南巣氏。〈《太平御覽·巻八百八十》。〉

《外紀》云「桀五十一年」 ,《僞紀年》云「三十一年」。

凡夏自禹至于桀十七世,有王與無王,用歳四百七十一年。〈《史記·夏本紀》集解。《文選·六代論》注。《太平御覽·巻八百八十》。《路史·後紀十四》注。〉

《六韜》云「禹三十一世至桀」,《漢書·律厤志》、《帝王世紀》、《唐書·厤志》並云「夏后氏四百三十二年」,《路史·後紀十四》云「四百八十有三歳」,《通鑑前編》云「四百四十歳」。按,《晉書·束晳傳》云「《紀年》夏年多殷」,今據諸書所引仍殷年多夏。

殷紀

湯有七名而九征。〈《太平御覽·巻八十三》。〉

《金樓子》云:「成湯凡有七號:一名姓生,二云履長,三云瘠肚,四云天成,五云天乙,六云地甲,七云成湯。」張魯巖據《路史·後紀》注 謂「七名」當作「七年」,有字衍文,非。「九征」者,葛也見《孟子》、有洛也見《周書》、豕韋也、顧也、昆吾也、夏也見《商頌》、三朡也見《尙書·序》,餘二征未詳。然《孟子》言「十一征而無敵於天下」,《帝王世紀》言「凡二十七征」,則或不止九征也。

外丙

外丙勝卽位,居亳。〈《太平御覽·巻八十三》。〉

諸書皆云「外丙二年」。

仲壬

仲壬卽位,居亳,命卿士伊尹。〈《左傳集解·後序》。〉

伊尹祠桐宮歌曰:「日月有常,星辰有行。四時從經,萬姓允誠。於予論樂,配天之靈。遷于賢聖,莫不咸聽。鼚乎鼓之,軒乎舞之。精華以竭,褰裳去之。」{{resize|0.5em|《通鑑綱目前編·帝舜十五載》注曰:「此歌《汲冢竹書》亦有之,然誤在伊尹祠桐宮之下。」

又曰:《帝王紀》:「桐宮,蓋殷之墓地,有離宮可居。」《太平御覽·巻八十三》

仲壬崩,立大甲。伊尹放大甲于桐,乃自立。〈《左傳集解·後序》。「立大甲」三字依《路史·發揮》注增。〉

案,此條《太平御覽·巻八十三》引以爲《璅語》文。

大甲

伊尹卽位。〔放大甲〕。七年,大甲潛出自桐,殺伊尹,乃立其子伊陟、伊奮,命復其父之田宅而中分之。〈《左傳集解·後序》。《路史·發揮》注引「七年」作「太甲三年」。〉

案,此條胡三省注《通鑑》以爲《師春》文。

伊尹年百有五歳。〈《楊升菴外集》〉

大甲十二年,陟。〈《史記·魯世家》索隱:「《紀年》:『大甲惟得十二年。』」據此補。〉

諸書並云「三十三年」。

沃丁

沃丁絢卽位,居亳。〈《太平御覽·巻八十三》〉

《外紀》、《前編》並云「二十九年」 ,《僞紀年》云「十二年」。

小庚

〈《史記》作「大庚」。〉

小庚辨卽位,居亳。〈《太平御覽·巻八十三》。〉

《外紀》、《前編》並云「二十五年」 ,《僞紀年》云「五年」。

小甲

小甲髙卽位,居亳。〈《太平御覽·巻八十三》。〉

《世紀》云「五十七年」 ,《外紀》云「三十六年」,《前編》及 《僞紀年》云「十七年」。

雍己

雍己伷卽位,居亳。〈《太平御覽·巻八十三》。〉

諸書並云「三十三年」。

太戊

諸書並云「七十五年」。

仲丁

仲丁卽位,元年,自亳遷于囂。〈《太平御覽·巻八十三》。〉

囂,卽敖,在河南開封府滎澤縣西北。《小雅》:「薄獸于敖」,《左傳》:「晉師在敖鄗之間」,卽此。

征于藍夷。〈《後漢書·東夷傳》注、《太平御覽·巻七百八十》。〉

《外紀》云「十一年」 ,《前編》云「十三祀」, 《僞紀年》云「九年」。

外壬

外壬居囂。〈《太平御覽·巻八十三》。〉

河亶甲

河亶甲整卽位,自囂遷于相。〈《太平御覽·巻八十三》。〉

征藍夷,再征班方。〈《太平御覽·巻八十三》。〉

諸書並云「在位九年」

祖乙

祖乙滕卽位,是爲中宗,居庇。〈《太平御覽·巻八十三》。〉

《書序》言「河亶甲居相」不言「遷耿」,然言「祖乙圯于耿」,則遷耿者爲河亶甲,可知。《僞紀年》言「祖乙元年遷耿」,據《水經注》也。圯者,爲河水所毀也。旣圯于耿,則必他徙,可知。康成謂「因焉而不徙」,是因《史記》無文,望文生解,不知祖乙又遷庇也。晉唐諸儒當《竹書》旣出,不知援据以弼前非,使謬説相沿而不覺《竹書》旣顯而復晦,何哉?

又曰:諸書並云「祖乙在位九年」。

祖辛

《外紀》、《前編》並云「十六年」 ,《僞紀年》云「十四年」。

開甲

〈《史記》作「沃甲」。〉

帝開甲踰卽位,居庇。〈《太平御覽·巻八十三》。〉

《外紀》云「二十年」 ,《前編》云「二十有五祀」, 《僞紀年》云「五年」。

祖丁

祖丁卽位,居庇。〈《太平御覽·巻八十三》。〉

《外紀》、《前編》並云「三十二年」 ,《僞紀年》云「九年」。

南庚

南庚更自庇遷于奄。〈《太平御覽·巻八十三》、《路史·國名紀四》。〉

奄,今山東兗州府曲阜縣也。《尙書·盤庚》曰:「不常厥邑,于今五邦」,《釋文》引馬南郡曰:「五邦,商丘、亳、囂、相、耿也」,《正義》謂「鄭玄、王肅皆數商亳囂相耿爲五邦」。海鹽崔應榴曰:「蔡氏以下文,今不承于古文。勢揆之,似盤庚之前,當有五遷。」此言良是,而引《史記》「祖乙遷邢」,因疑祖乙兩遷。不知《索隱》云祖乙遷于邢「邢,音耿」,則耿卽邢,不可分爲二,以當五遷之數也。《紀年》云「祖乙自耿遷于庇」句見《今本紀年》,《古本》但云「祖乙居庇」,南庚自庇遷奄,則祖乙實兩遷,而所謂五邦者,指囂相耿庇奄而言,非特不數後之遷殷,幷不數前之居亳。唐孔氏引《汲冢書》取奄不取庇,以亳囂相耿奄爲五邦,亦未合。右曾案,崔氏之言是也,抑更有説焉。《殷本紀》云:「河亶甲崩,子祖乙立。……崩,子祖辛立。……崩,弟沃甲立。……崩,祖辛之子祖丁立。……崩,沃甲之子南庚立。……崩,祖丁之子陽甲立。……崩,弟盤庚立。」是盤庚爲河亶甲之玄孫,南庚之從子。康成言:「《盤庚上篇》陽甲時作經言『我王來,旣爰宅于茲』。『我王』者,親之之詞,正指南庚遷奄之事。説者以『我王』爲祖乙,失其解矣。商世所都亳囂奄在河南,耿在西河,相與殷在河北。《盤庚下篇》云『古我先王,將多于前功,適于山』,謂遷囂、遷奄也庇地未聞,故闕之。又云『肆上帝將復我髙祖之德,亂越我家』,謂河亶甲也。河亶甲始居河北新邑,與相密比,故云爾也。而説者謂殷在河南,不得不以髙祖爲湯。郢書燕説千古同迷,可衰也已。盤庚旣遷于殷,而奄遂爲國。成王時,與三監同叛,遂誅之而封魯。」

陽甲

〈一作「和甲」。〉

陽甲卽位,居奄。〈《太平御覽·巻八十三》。〉

和甲西征,得一丹山。〈《山海經·大荒北經》注。〉

郭璞曰:「今所在亦有丹山。丹出土穴中。」

又曰:《世紀》云「在位十七年」,《外紀》、《前編》云「七年」, 《僞紀年》云「四年」。

盤庚

盤庚旬卽位,自奄遷于北蒙,曰殷。〈《路史·國名紀四》。《水經·洹水》注引無「旬」字。《史記·項羽本紀》索隱、《太平御覽·巻八十三》無「卽位」字。《索隱》、《漢書音義》、《路史》「蒙」俱作「冢」。按,《說文》:「冡,從同從豖。莫公反。」與「冢」相似,故誤。《漢書·地理志》:「梁國有蒙縣,在河南。」此在河北,故云「北蒙」。〉

《尙書·序》:「盤庚五遷,將治亳殷」,正義曰:「束晳云:……孔子壁中《尙書》云『將始宅殷』,……是與古文不同也。」段懋堂《〈尙書〉今古文撰異》云:「《晉書》所謂『晳在著作,得觀《竹書》。隨疑分釋,皆有義證。』《正義》又曰:『「亳」字摩滅,容或爲「宅」。壁内之書,安國先得,「始」皆作「亂」,其字與「始」不類,無縁誤作「始」字。』懋堂案:宋槧本云『始』皆作『乿』。『乿』字見汗簡《集韻》。束廣微,當晉初未經永嘉之亂,或孔壁原文尙存。祕府所説殆不虚。鄭注《尙書》或依今文,讀『始宅』爲『治亳』,如『徵庸三十』易爲『二十』,未可知也。廣微所見壁中本作『始』,而他本作『治』,正與《咎繇謩篇》『治滑』、『治曶』相類。」右曾案,盤庚自河南徙都河北,而漢以來咸謂「自河北徙河南」者,蓋旣不知圮耿之後有遷庇、遷奄之事。又以此「治亳」二字誤之,遂謂亳殷在偃師,不知偃師有亳之名無殷之目。殷墟自在洹水之南,不可假借也。

殷在鄴南三十里。〈《尙書·盤庚·序》正義。《史記·項羽紀》集解。〉

《漢書·項羽傳》:「盟于洹水南殷虚上。」應仲瑗曰:「洹水在湯陰界殷虚,故殷都也。」師古曰:「洹水出林慮縣東北,至于長樂,入淸水。」《史記集解》:「瓚曰:『洹水在今安陽縣北,去朝歌殷都一百五十里。然則此殷虚非朝歌也。《汲冢古文》曰:「盤庚遷于此汲冢,曰殷虚。南去鄴三十里。」是舊殷虚,然則朝歌非盤庚所遷者。』」右曾案,故鄴城在河南彰德府臨漳縣西,殷虚在彰德府安陽縣北。

自盤庚徙殷,至紂之滅,二百七十三年,更不徙都。紂時稍大其邑,南距朝歌,北據邯鄲,皆爲離宮別舘。〈《史記·殷本紀》正義。〉

《殷本紀》曰:「(紂)益收狗馬奇物,充牣宮室。益廣沙丘苑臺,多取野獸蜚鳥置其中。」又云:「武王殺紂……封紂子武庚、祿父,以續殷祀,令脩行盤庚之政。殷民大説。」《呂氏春秋·愼大覽》:「武王克殷,……又問衆之所欲,殷之遺老對曰:『欲復盤庚之政。』」夫紂之前賢聖之君六七作,而武王獨令脩行盤庚之政者,豈不以其地盤庚始居之,其政爲民所習而安焉者乎?《戰國策》:「紂昔聚兵百萬,左飲淇水竭,右飲洹水不流。」《太平御覽·巻一百六十一》引《圖經》:「安陽,紂都也,在淇洹二水之間,本殷墟所謂北冡是也。」此二條尤爲盤庚至紂「更不徙都」之明證。《僞紀年》乃云「武乙遷河北,……自河北遷于沬」,襲《史記》之謬,遂幷將此「不徙都」之正文刪而不録,何其妄哉?朝歌故城在河南衞輝府淇縣東北;邯鄲故城在直隸廣平府邯鄲縣西南。《括地志》:「相州安陽縣本盤庚所都,卽北冡殷墟,南去朝歌城百四十六里。……沙丘臺在邢州平鄕縣東北二十里。」今屬直隸順德府。{{resize|0.5em|《太平御覽·巻一百七十八》引《郡國志》曰:「衞州苑城北十四里,沙丘臺也,俗稱妲己臺。去二里有一臺,南臨淇水,俗稱爲上宮也。 」此別一沙丘臺。

又曰:《水經·滍水》注、臣瓚《漢書·地理志》注並云:「《汲郡古文》:『殷時已有應國。』」《路史·國名紀》亦云爾,然則《今本紀年》云「盤庚七年,應侯來朝。」或是《竹書》本文,但未見古籍,援引未敢信也。

另曰:諸書並云:「二十八年,陟」。

殷時已有應國。〈《水經·滍水》注。《漢書·地理志》注。《史記·梁孝王世家》正義。《輿地廣記·巻九·汝州葉縣》。〉

小辛

小辛頌卽位,居殷。〈《太平御覽·巻八十三》。〉

《外紀》、《前編》云「二十一年」, 《僞紀年》云「三年,陟」。

小乙

小乙斂居殷。〈《太平御覽·巻八十三》。〉

《外紀》云「二十一年」,《前編》云「二十八祀」, 《僞紀年》云「十年,陟」。

武丁

諸書並云「五十九年」。

祖庚

祖庚曜居殷。〈《太平御覽·巻八十三》。〉

《外紀》、《前編》云「在位七年」, 《僞紀年》云「十一年」。

祖甲

〈《外紀》云「一作『帝甲』」。〉

帝祖甲載居殷。〈《太平御覽·巻八十三》。〉

《外紀》云「十六年」,《前編》、 《僞紀年》並云「三十三年」。

〔和甲西征,得一丹山。〕

馮辛

馮辛先居殷。〈《太平御覽·巻八十三》。〉

《外紀》、《前編》云「六年」, 《僞紀年》云「四年」。

庚丁

庚丁居殷。〈《太平御覽·巻八十三》。〉

《世紀》云「二十三年」,《外紀》云「六年」,《前編》云「二十有一祀」, 《僞紀年》云「八年,陟」。

武乙

武乙卽位居殷。〈《太平御覽·巻八十三》。〉

《文選·典引》注稱:「《紀年》:『武乙卽位,周王季命爲殷牧師也。』」案,據《後漢書·西羌傳》則牧師之命在太丁四年,李善誤也,故不録。《西羌傳》曰:「武乙暴虐,犬戎寇邊,古公避于岐下。」又《東夷傳》曰:「武乙衰敝,東夷浸盛,遂分遷淮岱,漸居中土」云云。疑亦據《竹書》爲説,惜今不可攷矣。

三十四年,周王季歴來朝,王賜地三十里,玉十瑴,馬八匹。〈《太平御覽·巻八十三》。〉

三十五年,周王季伐西落鬼戎,俘二十翟王。〈《後漢書·西羌傳》注。二十,《外紀》作「其」。〉

《外紀》、《前編》並云「武乙在位四年」, 《史記》云「打獵于河渭之間,暴雷震,死」。

太丁

〈一作「文丁」。〉

大丁二年,周人伐燕京之戎,周師大敗。〈《後漢書·西羌傳》注。〉

《水經注》稱:「《十三州志》曰:『汾水,出武州之燕京山,亦管涔之異名也。』」今在山西寧武縣西南六十里。《左傳》「燕亳」卽燕京之異文。

三年,洹水一日三絶。〈《太平御覽·巻八十三》。〉

四年,周人伐餘無之戎,克之,周王季命爲殷牧師。〈《後漢書·西羌傳》注。〉

七年,周人伐始呼之戎,克之。〈《後漢書·西羌傳》注。〉

十一年,用人伐翳徒之戎,捷其三大夫。〈《後漢書·西羌傳》注。〉

文丁殺季歴。〈《晉書·束皙傳》、《史通·疑古篇》、《雜説篇》。〉

《六韜》:「文王祖父壽百二十而歿,王季百年而歿,文王九十七而歿。」{{resize|0.5em|《太平御覽·巻三百八十三》。

又曰:《外紀》、《前編》云「太丁在位三年」, 《僞紀年》云「十三年,陟」。

大丁十一年,陟。〈《通志·巻三》。〉

帝乙

帝乙居殷。〈《太平御覽·巻八十三》。〉

二年,周人伐商。〈《太平御覽·巻八十三》。〉

《世紀》、《外紀》、《前編》並云「帝乙在位三十七年」, 《僞紀年》云「九年,陟」。

帝辛

帝辛受居殷。〈《太平御覽·巻八十三》。〉

受,一名受德。《尙書·立政》曰:「其在受德暋」,《周書·克殷》曰:「殷曰殷末孫受德」,《呂覽》曰:「其次受德」,是也。鄭康成、孔鼂、張守節並以爲「紂」字。

周大曀。〈:《開元占經·巻一百一》。〉

《説文》曰:「曀,陰而風也。」

〔六年,〕周文王初禴于畢。〈《通鑑前編》。〉

畢西于豐三十里。〈《漢書·劉向傳》注。《通典》。〉

作瓊室,立玉門。〈《文選·呉都賦》注。〉

《世紀》:「紂造傾宮、作瓊室,七年乃成。」《六韜》:「紂作瓊室、鹿臺。」《呂覽》:「作爲璇臺,築爲傾宮。」《韓非子》:「文王見詈于玉門,顏色不變。」《賈子》:「紂死,棄玉門之外。」

又曰:《太平御覽·巻八百七十九》引《史記》:「紂末年,大旱,俄爲武王所殺滅也。」又《巻八百七十六》引《史記》:「殷紂末年,大風飄牛馬,壞屋,拔樹飛颺數十里,周滅之。」未知是《紀年》本文否?

另曰:《外紀》云「紂在位三十三年」, 《世紀》、《前編》並云「三十二祀」, 《僞紀年》云「十二年,周始伐殷」。

湯滅夏,以至于受,二十九王,用歳四百九十六年。〈《文選·六代論》注。《史記·殷本紀》集解。〉

案,本書有三十王。《史記》以下諸書並同,今云二十九王,不可攷矣。大戊、祖辛、武丁三王不見引于古籍。《漢書》:「《三統厤》云『殷六百二十九年』」,《通鑑外紀》引殷厤云「起丙戌,終甲申,四百五十八年」,《帝王世紀》云「自己未,至戊寅,凡六百三十一年」,惟《易緯稽覽圖》亦云:「殷年四百九十六」,與此同。{{resize|0.5em|據周武王十一年庚寅逆推之,則湯卽天子位,當在甲戌,禹起癸未,堯起癸丑,與本書不合。癸丑在丙子後三十八歳。

周紀

武王

十一年庚寅,周始伐商。〈《唐書·暦志》。〉

《書·序》曰:「惟十有一年,武王伐殷,一月戊午,師渡孟津。」案,戊午者,是年周正月之二十八日也。

王率西夷諸侯伐殷,敗之于坶野。〈《水經·淸水》注。〉王親禽帝受于南單之臺,遂分天之明。〈《水經·淇水》注。《初學記·巻二十四》。〉

西夷諸侯,卽《牧誓》之庸蜀羌髳微盧彭濮也。牧與坶同在朝歌南七十里。南單之臺,卽鹿臺也,在朝歌城内。《御覽·巻一百七十八》引《郡國志》曰:「南單之臺,蓋鹿臺之異名也。糟丘、酒池去城南一里,基跡猶存。」

王陟,年五十四。〈《路史·發揮四》。〉

《周書·明堂》:「旣克紂六年而武王崩」,《管子·小問篇》:「武王伐殷克之,七年而崩」,《作雒》曰:「乃歳十有二月,崩鎬」,是武王以十七年冬崩也。《度邑》:「惟天不享于殷,自發之未生至于今六十年。夷羊在牧,飛鴻滿野。」是言「六十年前天降妖孽以警殷,時武王猶未生也」,乃漢儒言「文王十五而生武王,武王尙有兄伯邑考。武王九十三而終,時成王衹十三而尙有母弟叔虞。」文王生子何其早,武王生子何其晩?孔仲遠、金仁山、陳經歸皆疑而辨之。今以《竹書》推之,則文王卽位十四年而生武王,時文王年六十一矣。《詩》言「親迎」,明是諸侯之禮,言纉女則太娰爲繼室本鄒氏説,皆的然無疑者。文王崩,武王年三十七,卽位五年而生成王,又七年而克殷,時年四十八。特以克殷後六年而崩,故《中庸》云「末受命」,末猶晩也,非老之謂也。

成王

《三統厤》云:「周公攝政七年,成王卽政,後三十年,崩。」《外紀》注引鄭康成曰:「成王二十八年,崩。」又《路史·發揮》注:「成王時,雨金于咸陽」,不言所出。

康王

六年,齊大公望卒。〈《金石録·跋尾·晉盧無忌大公碑》。《困學紀聞·巻八》。〉

晉侯築宮而美,康王使讓之。〈《北堂書鈔·巻十八》。〉

成康之世,天下安寧,刑錯四十餘年不用。〈《文選·武帝賢良詔》注。《太平御覽·巻八十五》。〉

《外紀》曰:「康王在位二十六年《世紀》同,年五十七。」

昭王

六年,伐楚荊,渉漢,遇大兕。〈《初學記·巻七》。〉

昭王末年,夜淸,五色光貫紫微。其年王南巡不反。〈《太平御覽·巻八百七十四》。《路史·發揮三》注「淸」作「有」。《繹史》注作「有星孛見」。〉

十九年,天大曀,雉兔皆震,喪六師于漢。〈《太平御覽·巻九百七》。《初學記·巻七》。《開元占經·巻一百一》。〉

穆王

元年,築祇宮于南鄭。〈《穆天子傳》注。〉

案,南鄭故城在陝西漢中府南鄭縣東,計北去豐鎬九百餘里,中阻南山,疑非穆王所都。今鳳翔府鳳翔縣南七里有雍縣故城,卽秦德公所居大鄭宮城也。又今同州府華州北有鄭縣故城,未知孰是。

自周受命至穆王享國百年。〈《晉書·束皙傳》。〉

武王十七,成王三十七,康王二十六,昭王十九,至穆王元年,適得百年。

穆王以下都于西鄭。〈《漢書·地理志》臣瓚注。〉

北唐之君來見,獻一驪馬,是生騄耳。〈《穆天子傳》注。《史記·秦本紀》索隱。〉

《周書·王會》曰:「北唐以閭」,孔鼂云「戎之在西部者。騄耳,八駿之一。」

鄭宮、春宮。〈《初學記·巻二十四》。《太平御覽·巻一百七十三》。〉

鄭宮,蓋卽祇宮。《拾遺記》曰:「穆王三十六年,東巡大騎之谷,詣春霄宮。」疑卽春宮。

王北征,行流沙千里,積羽千里。〈《山海經·大荒北經》注。《穆天子傳》注引「穆王北征,行積羽千里」九字。〉

《大荒北經》云:「有大澤,方千里,羣鳥所解。」《穆天子傳》云:「北至曠原之野,飛鳥之所,解其羽。」乃于此中,「鳥獸絶羣,載羽百緷」,卽謂此。

征犬戎,取其五王以東〔,王遂遷戎于太原〕。〈《穆天子傳》注。〉

《後漢書·西羌傳》亦引此而云「王遂遷戎于太原」,疑亦《竹書》本文,而注不詳,未敢羼入。

十三年,西征,至于靑鳥之所憩。〈《藝文類聚·巻九十一》。《山海經》注「憩」作「解」,無「至」字、「之」字。〉

《西山經》云:「三危之山,三靑鳥居之。」注曰:「今在敦煌郡,三靑鳥主爲西王母取食者,別自棲息于此山也。《藝文類聚·巻九十一》引郭璞贊曰:「山名三危,三鳥所憩。往來崑崙,王母是隸。穆王西征,旋軫斯地。」案,今甘肅安西州敦煌縣東南有三危山。

十七年,西征崑崙丘,見西王母,西王母止之曰:「有鳥𧮹人。」〈《穆天子傳》注。《藝文類聚·巻七》。《太平御覽·巻三十八》。〉

字書無「𧮹」字,以「𢖊」字之譌。《説文》:「𢖊,使也」,通作「甹」。《爾雅·釋訓》:『甹夆,掣曳也。』

西王母來見,賓于昭宮。〈《山海經》注、《穆天子傳》注。〉

此亦十七年事,郭氏注作「五十七年」,《路史·餘論》引作「七年」,並傳刻之誤。

穆王西征,還里。天下億有九萬里,〈《穆天子傳》注。〉東征二億二千五百里,南征億有七百三里,北征二億七里。〈《開元占經·巻四》。〉

留昆氏來賓。〈《穆天子傳》注云「留昆國見《紀年》」。〉

三十七年,大起九師,伐紆,東至于九江,叱黿鼉以爲梁。〈《文選·恨賦》注。《初學記·巻七》。《廣韻·二十二元》注引作「十七年」,《太平御覽·巻七十三》引作「七年伐越」、「叱」作「架」,《路史》注及《御覽·巻三百五》引作「四十七年」、「叱」亦作「架」。《藝文類聚·巻九》「紆」作「楚」,《恨賦》注、《太平御覽》又作「伐紂」。《北堂書鈔·巻十六》、《御覽·巻七十三》「叱」並作「架」。〉

紆,當作「紓」,形似而譌。「紓」、「舒」通用。今安徽廬州府古羣舒地。九江,《漢志》:「在廬江尋陽縣南」,今湖北黃州府黃梅、廣濟二縣地。

又曰:諸書皆云「穆王在位五十五年」。

共王

《世紀》云:「在位二十五年《御覽·巻八十五》引作『二十年』,年八十四」,《外紀》云「十年」,《前編》及《僞紀年》並云「十二年」。

懿王

元年,天再旦于鄭。〈《事類賦》注。《太平御覽·巻二》。《開元占經·巻三》引作「天再啓」,無「于鄭」二字。〉

《世紀》云:「在位二十五年,年五十」,《外紀》、《前編》、《僞紀年》並云「二十五年,崩」。

孝王

七年,厲王生,冬大雨雹,牛馬死,江漢倶凍。〈《通鑑外紀》。《太平御覽·巻八百七十八》引作《史記》。。〉

《外紀》、《前編》並云「在位十五年,年六十五」,《僞紀年》並云「九年,陟」。

夷王

二年,蜀人、呂人來獻瓊玉,賓于河,用介珪。〈《北堂書鈔·巻三十一》。《太平御覽·巻八十五》。〉

三年,王致諸侯,烹齊哀公于鼎。〈《太平御覽·巻八十五》。《史記正義》引作「翦齊哀公昴」。案,《世家》:「齊哀公,名不辰」,《世本》:「名不臣」,「昴」蓋「鼎」字之譌。〉

案,《公羊傳》用「紀侯之譖」也。

獵于桂林,得一犀牛。〈《太平御覽·巻八百九十》。〉

桂,一作「社」。《南州異物志》:「犀如象大,色黑,頭似豪豬,食草木也。」郭璞《贊》曰:「犀之爲狀,形兼牛豕,無不傾呴無不靡。」並見《御覽》。

命虢公率六師伐太原之戎,至于兪泉,獲馬千匹。〈《後漢書·西羌傳》。〉

太原,卽《詩》所謂「薄伐玁狁,至于太原」者也,顧氏亭林 謂「今平涼府固原州地」 。平涼南接鳳翔府界鳳翔西汧陽縣東八里,有喩麋澤,疑卽兪泉也。

七年,冬雨雹,大如礪。〈《初學記·巻二》、《太平御覽·巻十四》。〉

《世紀》云「在位十五年,年六十」《前編》「六十五」,《僞紀年》云「八年,陟」。

厲王

〔淮夷入寇,王命虢仲征之,不克。〕〈《後漢書·東夷傳》。〉

《後漢書·東夷傳》:「厲王無道,淮夷入寇,王命虢仲征之,不克。」所據當亦《紀年》文也。《外紀》云:「厲王在位四十年」,《前編》:「三十八年,王出居于彘」,《僞紀年》:「十二年,王亡奔彘」。

共伯和干王位。〈《史記·周本紀》索隱。《莊子·讓王篇》釋文。〉

《束晳傳》曰:「厲王旣亡,有臣名共伯和者,攝行天子事,非二相共和也。」案,《竹書》未出,《莊子·讓王篇》、《魯連子》、《呂氏春秋》已載其事。《魯連子》曰:「共伯名和,好行仁義,諸侯賢之,請立焉。後歸于國,得意共山之首。」《莊子》、《呂覽》並言「共伯得志於共首」。司馬彪曰:「共伯和修行而好賢。厲王之難,天子曠絶,諸侯知共伯賢,請立爲天子。共伯不聽,弗獲免,遂卽王位。十四年,天下大旱,舍屋焚。卜于太陽,兆曰:『厲王爲祟』,召公乃立宣王。共伯歸,逍遙得意于共山之首。」《漢書·古今人物表》:「厲王後有共伯和」,孟康謂其入爲三公。《十三州志》曰:「共伯後歸國,逍遙得意於共山之首。」已上並見《路史·發揮》注。 《左傳》雖未明言共伯,然云「諸侯釋位以閒王政」,則固指畿外之諸侯也。若周召二公,衹可謂之卿士。卿士攝政,豈得云「釋位以閒」。史遷之謬,莫此爲甚。共國,今河南衞輝府輝縣也。

共和十四年,大旱,火焚其屋。秋,又大旱。其年周厲王死,宣王立。〈《太平御覽·巻八百七十九》。〉

右《御覽》引《史記》不云《紀年》,然他巻引「孝王七年,大雨雹,牛馬死」、「曲沃莊伯八年,無雲而雷,十月,莊伯叛」,並云《史記》。以《通鑑外紀》及《水經注》校之 ,則確是《紀年》本文,故録之。

宣王

四年,使秦仲伐西戎,爲戎所殺。〈《後漢書·西羌傳》。〉

《史記·秦本紀》:「秦仲立二十三年,死于戎。」

秦無厤數,周世陪臣,自秦仲之前,本無年世之紀。〈《廣弘明集》。〉

王召秦仲子莊公,與兵七千人,伐戎破之。〈《後漢書·西羌傳》。〉

三十年,有兔舞于鎬。〈《初學記·巻二十九》。《太平御覽·巻九百七》。〉

〔三十一年,〕王師伐太原之戎,不克。〈《後漢書·西羌傳》。〉

三十三年,有馬化爲狐。〈《開元占經·巻一百十八》。《廣韻·四十禡》。〉

孫子駿曰:「《搜神記》云『是年幽王生』。」

〔三十六年, 〕王伐條戎、奔戎,王師敗績。〈《後漢書·西羌傳》。〉

《西羌傳》伐太原戎在秦仲伐西戎後二十七年;條戎之役在伐太原戎後五年;下敗北戎、滅姜邑,在此後二年。據此差次以補之。

〔三十八年,〕晉人敗北戎于汾隰。〈《後漢書·西羌傳》。〉

章懷太子曰:「汾隰,二水名。」案,《地志》汾旁無隰水,然隋開皇初改長壽縣曰隰川,改西汾州曰隰州,疑今山西隰州境本有隰水,輿志家失其名耳。

戎人滅姜侯之邑。〈《後漢書·西羌傳》。〉

《水經注》曰:「岐水東逕姜氏城南爲姜水《帝王世紀》:『炎帝……長于姜水』」,卽斯處也。今陝西鳳翔府岐山縣東有姜氏城。

〔三十九年,〕王征申戎,破之。〈《後漢書·西羌傳》。〉

自武王滅殷,以至幽王,凡二百五十七年。〈《史記·周本紀》集解。《通鑑外紀》。〉

周自共王至夷王四世年紀不明,是以《三統厤》依魯爲正,然而《三統厤》所載魯年與《史記·魯世家》亦有不同。《魯世家》考公四年,煬公六年《三統厤》作「六十年」,幽公十四年,魏公五十年《三統厤》作「微公」,厲公三十七年,獻公三十二年《三統厤》作「五十年」,眞公三十年《三統厤》作「愼公」,武公九年《年表》作「十年」,《三統厤》作「二年」,懿公九年,伯御十一年,孝公之十四年而宣王崩幽王立,共二百一十六年依《三統厤》爲二百八十一年,計衍六十五年。《世家》無魯公年數,《三統厤》云「成王元年,命伯禽俾侯于魯之歳也」此親政之初,年實成王八年矣。魯公伯禽推卽位四十六年至康王十六年而薨皇甫謐説同,以四十六年加周公攝政七年、武王克商後六年,凡五十九年,並二百一十六年,統爲二百七十五年。然則此云「二百五十七年」者,「五」「七」二字傳鈔倒誤耳依《三統厤》爲三百四十年,尤不合。特其誤已久,裴駰、劉恕亦不能正作,《僞紀年》者見駰、恕倶引此條,推之,不合,乃妄撰云「武王滅殷,歳在庚寅。二十四年,歳在甲寅。定鼎洛邑至幽王,二百五十七年」。使《紀年》本文果自定鼎起算,駰、恕何得云「自武王滅殷以至幽王」乎?或曰「是則然矣」,然安知幽王十一年不在此數乎?《竹書》于宣王之末,特紀晉國,「幽王二年,王子多父伐鄶」,而《水經·洧水》注引「晉文侯二年」,是知幽王之事在殤叔、文侯冊中無疑也。自幽王元年至平王四十八年,爲五十九年,然則春秋以前凡三百三十有四年,下至赧王三年,孟子去齊之歳,共七百五十五年,故《孟子》曰:「由周而來,七百有餘歳」。江永《羣經補義》曰:「以邵子《皇極經世》、金吉甫《通鑑綱目前編》考之,周武王伐殷己卯距赧王三年己酉,八百十一年,與《孟子》言不合。蓋周初自共和庚申以前有誤衍之年,其誤衍始於劉歆《厤譜》也。共和庚申以前之年,史遷不能紀,惟《魯世家》自考公以下有其年,……至眞公之十四年,厲王出奔彘,……凡一百五十七年。魯公伯禽,《史記》未著卒年,《厤譜》謂『成王元年,爲命魯公之嵗』。魯公四十六年至康王六年而薨,以四十六加一百五十七,則成王元年,至厲王己未,二百單三年耳。而《厤譜》累推七十六年之朔旦冬至數、諸公之年,……煬公衍五十四年,獻公衍十八年,共衍七十二年,則自成王元年至厲王己未,有二百七十五年。今經世諸書……正承劉歆之誤也。……前計武王己夘至赧王己酉,八百一十一年,除去七十二年,實得七百三十九年,正與《孟子》語『七百有餘嵗』合矣,否則孟子生於周室,豈不知其年數,乃缺去七十餘年耶?」右曾案,劉歆《厤譜》所謂「成王元年」者,乃武王崩後之八年,周公攝政七年之明年也。依《厤譜》,則克殷之歳至成王元年,凡十五歳;依《經世》諸書,克殷之歳至成王元年,凡七歳;又《厤譜》稱魯武公二年,《世家》則武公九年,江氏説殊未分明。今所攷定較《經世》諸書,實少五十有六年。

晉紀

殤叔

〈唐叔八世孫穆侯之弟也。元年當周宣王四十四年。〉

〔四年。〕

是年,周幽王之元年也。《左傳·後序》曰:「《紀年》無諸國別,惟特記晉國,起自殤叔,次文侯、昭侯,以至曲沃莊伯」云云,據此補。

文侯

〔元年,周〕幽王命伯士帥師伐六濟之戎,軍敗,伯士死焉。〈《後漢書·西羌傳》。〉

據傳在宣王征申戎後十年,當在此歳。《僞紀年》繫之幽王六年,非是。

二年,周厲王子多父伐鄶,克之,乃居鄭父之丘,名之曰鄭,是曰桓公。〈《水經·洧水》注。周厲,一作「同惠」。〉

《史記·世家》言:「鄭桓公友以宣王立二十二年,封于鄭。封三十三歳,爲司徒。一歳,謀于太史伯,東徙其民雒東,而虢鄶果獻十邑,竟國之。」則在幽王九年也。韋昭《國語》注又以爲「桓公子武公東徙虢鄶」,倶與此異。友,古文作「㕛」,與「多」相似。鄶在河南開封府密縣東北五十里,鄭在開封府新鄭縣西北三里。

〔七年,〕幽王〈八年〉立褒姒之子,曰伯服,爲太子。〈《太平御覽·巻八十五》。《太平御覽·巻一百四十七》。〉

伯服,《左傳正義》引作「伯盤」。盤,古文作「般」,與「服」相似。

平王奔西申。〈《左傳·昭二十六年》疎。〉

〔九年,幽王十年九月,桃杏實。〕〈《太平御覽·巻九百六十八》。〉

〔十年,〕申侯、魯侯及許文公立平王于申,以本太子故,稱天王。〈《左傳》疎。〉

伯盤與幽王俱死于戲。虢公翰立王子余臣于攜,周二王竝立。〈《左傳》疎。〉

〔三十一年,〕文侯殺王子余臣于攜。〈《左傳》疎。〉

〔三十五年。〕

是年,文侯卒,次昭侯立。

昭侯

〔元年。〕

是歳,周平王二十六年也。曲沃恆叔始立。

〔七年。〕

潘父弑昭侯,次孝侯立。

孝侯

〔元年。〕

是歳,平王三十二年,卽昭侯之七年也。

〔六年。〕

曲沃恆叔成師卒,子鱓立,是爲莊伯。

曲沃莊伯

〔曲沃莊伯〕元年,不雨雪。〈《太平御覽·巻八百七十九》引《史記》。《今本》作「春大雨雪」。〉

是歳周平王三十八年,晉孝侯之七年也。《史記·年表》在平王四十一年,與《左傳·後序》所推不合。

二年,翟人〔俄〕伐翼,至于晉郊。〈《太平御覽·巻八百七十九》引《史記》。〉

翼,晉所都也,在山西平陽府翼城縣東南。

八年,無雲而雷。十月,莊伯以曲沃叛,伐翼。公子萬救翼,荀叔軫追之,至于家谷。〈《太平御覽·巻八百七十六》引《史記》。《水經·澮水》注。〉

曲沃在山西絳州聞喜縣東北。家谷,在平陽府翼城縣西南。

〔十年。〕

曲沃伐翼,弑孝侯,晉人立鄂侯。

〔十一年。〕

是歳十一月,魯隱公之元年正月也。

十二年正月,魯隱公及邾莊公盟于姑蔑。〈《左傳·後序》。〉

姑蔑在山東兗州府泗水縣東五十里。

翼侯焚曲沃之禾而還。〈《水經·澮水》注。〉

〔十四年。〕

周平王崩,次桓王立。

〔十六年。〕

晉鄂侯卒,次哀侯立。

〔十八年。〕

莊伯卒,次武公稱立。

武公

〔晉武公〕元年,尙一軍。芮人乘京,荀人、董伯皆叛。〈《水經·河水》注。〉

芮國,在今陝西同州府大荔縣也。京,蓋曲沃之邑,未詳。荀國,在山西絳州西。董國,在蒲州府榮河縣東。

翼侯伐曲沃,大捷,武公請成于翼,至桐乃返。〈《水經·涑水》注。〉

《涑水》注不引何年,以文勢論之,當在此。今聞喜縣西南有桐鄕故城。是歳周桓王之五年,魯隱公之八年也。

〔六年。〕

冬,武公伐翼,獲哀侯。晉人立小人侯。

七年,芮伯萬之母芮姜逐萬,萬出奔魏。〈《水經·河水》注。《路史·國名紀五》注。〉

服虔曰:「魏在晉之蒲坂」,今蒲州府永濟縣東南有蒲坂故城。

八年,秦侵芮。〈《路史·國名紀五》注。〉冬,周師、虢師圍魏,取芮伯萬而東之。〈《水經·河水》注。冬,從《路史·國名紀五》注補。〉

九年,戎人逆芮伯萬于郊。〈《水經·河水》注。〉

〔十一年。〕

〔十三年,〕楚及巴滅鄧。〈《路史·國名紀五》注〉

楚國,在湖北荊州府江陵縣。巴國,今四川重慶府巴縣。鄧國,在湖北襄陽府襄陽縣東北。

武公滅荀,以賜大夫原氏黯,是爲荀叔。〈《水經·汾水》注。《漢書·地理志》注。〉

此未詳何年事,姑附于此。

〔十九年。〕

周桓王崩,次莊王立。

〔二十三年,〕齊襄公滅紀郱鄑郚。〈《史記·秦始皇本紀》正義。〉

紀國,在山東靑州府壽光縣南。郱邑,在靑州府臨朐縣東南。鄑邑,在萊州府昌邑縣西北。郚邑,在靑州府安丘縣西南。

〔三十四年。〕

周莊王崩,次釐王立。

〔三十七年。〕

曲沃滅晉。

〔三十八年。〕

周釐王命武公爲晉侯,自曲沃始封至此六十八年。

〔三十九年,〕齊人殲于遂。〈《唐書·劉貺傳》。〉

是年,周釐王崩,次惠王立。晉武公卒,次獻公立。遂國,在山東兗州府寕陽縣東北。

獻公

〔元年。〕

是歳,周惠王元年,魯莊公十八年。

二年春,周惠王居于鄭。鄭人入王府,多取玉焉,玉化爲蜮,射人。〈《開元占經·巻一百二十》、《太平御覽·巻九百五十》。〉

〔十七年,〕鄭棄其師。〈《唐書·劉貺傳》。〉

衞懿公及赤狄戰于洞澤。〈《左傳·後序》。〉

杜預曰:「『洞』當爲『泂』,卽《左傳》之『熒澤』也」,今河南彰德府臨漳縣東南有泂溝。

十九年,獻公會虞師伐虢,滅下陽。〈《左傳·後序》。《水經·河水》注。下,《路史》注作「夏」。〉虢公醜奔衞,公命瑕父、呂甥邑于虢都。〈《水經·河水》注。《路史》注。〉

下陽,在山西解州平陸縣東北。虞國,又在其東北。虢都,今河南陝州也。

〔二十一年,〕重耳出奔。〈《史通·惑經篇》。〉

《史通》曰:「《汲冢》所紀多與魯史符同。……獲君曰『止』,誅臣曰『刺』,殺其大夫曰『執我行人』,『鄭棄其師』,『隕石于宋五』。」多是古史,今止「刺」、「殺」、「執」,俱無可考。

二十五年正月,狄人伐晉。周陽有白兔舞于市。〈《水經·涑水》注。〉

周陽邑,在山西絳州聞喜縣東。是年,惠王陟,襄王立。

〔二十六年。〕

獻公卒。晉亂,秦納夷吾,立之。

惠公

〔元年。〕

周襄王之二年,魯僖公之十年。

〔二年,〕秦穆公〈十一年〉,取靈丘。〈《古文苑》注。《廣川書跋》。〉

雨金。〈《太平御覽·巻八百七十七》引《史記》。〉

《路史·發揮》注:「秦穆公時皆雨金于櫟陽,又成王時雨咸陽,襄王三年雨于晉」,不言所出。

六年,秦穆公渉河伐晉。〈《太平御覽·巻八百七十七》引《史記》。〉

惠公見獲。〈《史通·疑古》。〉

〔十一月,〕隕石于宋五。〈《史通·惑經》。〉

十四年,秦穆公帥師送公子重耳,渉自河曲。〈《水經·河水》注。〉圍令狐、桑泉、臼衰,皆降于秦師。狐毛與先軫禦秦,至于廬柳,乃謂秦穆公使公子縶來與師言,退舍,次于郇,盟于軍。〈《水經·涑水》注。四,一作「五」,誤。〉

是年九月,惠公卒,子懷公圉立。冬,文公入,殺懷公于高梁。鄭環曰:「狐毛因父突見執而先歸,故毛時在晉。」

文公

〔元年。〕

周襄王之十六年,魯僖公之二十四年。

〔五年,〕周襄王會諸侯于河陽。〈《左傳·後序》。〉

河陽,在河南懷慶府孟縣西南。

文公城荀。〈《漢書·地理志》注。〉

齊師逐鄭大子齒奔張城、南鄭。

以上二條不詳何年。張,卽東張故城,在山西蒲州府虞鄕縣西北。南鄭,疑華州之鄭縣故城也。

〔九年。〕

文公卒,次襄公立。

襄公

〔元年。〕

是歳,周襄王二十五年,魯僖公三十三年也。

六年,洛絶于泂。〈《水經·洛水》注。〉

《水經注》云:「洛水又北,陽渠水注之。《竹書》云云」,卽此處也。蓋在河南府偃師縣南。

〔七年。〕

襄公卒,次靈公立。

靈公

〔元年。〕

是歳,周襄王三十三年也。明年,襄王崩,次頃王立。八年,頃王崩,次匡王立。

〔十四年。〕

靈公弑,次成公立。是歳,周匡王崩,次定王立。

成公

〔元年。〕

是歳,周定王元年,魯宣公三年也。

〔七年。〕

成公卒,次景公立。

景公

〔元年。〕

是歳,周定王八年,魯宣公十年也。

〔十一年,〕齊國佐來獻玉磬、紀公之甗。〈《左傳·後序》。〉

〔十九年。〕

景公卒,次厲公立。

厲公

〔元年。〕

是歳,周簡王六年,魯成公十一年也。

楚共公與宋平王會于湖陽。〈《水經·比水》注。〉

案,楚共王立於晉景公九年,卒於晉悼公十四年。宋平公立於晉厲公五年。檢《春秋》,是時宋皆從晉,惟魯成公六年,魯衞兩以晉命侵宋,然是宋共公之世,非平公也。當闕疑。《今本》繫之簡王十二年,當晉厲公七年,非是。湖陽故城在河南南陽府唐縣南。

〔七年。〕

厲公弑,次襄王之孫悼王立。

悼公

〔元年。〕

是歳,周簡王十三年,魯成公十八年也。

〔十六年。〕

悼公卒,次平公立。

平公

〔元年。〕

是歳,周靈王十五年,魯襄公十六年也。

〔六年,〕有五黑氣如日。〈《太平御覽·巻八百七十七》引《史記》,在靈王二十年。〉

〔七年。〕

是年八月庚子,孔子生,上距文王歿年五百十九歳。

〔二十六年。〕

平公卒,次昭公立。

昭公

元年,河水赤于龍門三里。〈《水經·河水》注。〉

是歳,周景王十四年,魯昭公十一年也。龍門山,在山西絳州河津縣西北與陝西韓城縣龍門山夾河對峙。

六年十二月,桃杏華。〈《太平御覽·巻九百六十八》。〉

是年,昭公卒,次頃公立。

頃公

〔元年。〕

周景王之二十年,魯昭公之十七年也。

〔十四年。〕

頃公卒,次定公立。

定公

〔元年。〕

周敬王之九年,魯昭公之三十一年也。

六年,漢不見于天。〈《太平御覽·巻八百七十五》。〉

楚囊瓦奔鄭。〈《春秋啖趙集傳纂例·巻一》。〉

十八年,靑虹見。〈《太平御覽·巻十四》。〉淇絶于舊衞。〈《水經·淇水》注。或作「二十八年」,茲依戴東原校本。〉〔燕簡公卒,次孝公立。〕〈據《史記·燕世家》索隱補。〉

《索隱》曰:「王邵案,《紀年》,簡公後次孝公,無獻公。」據《十二諸侯年表》,簡公卒于是年。姑據以補。

二十年,洛絶于周。〈《水經·洛水》注。〉

二十五年,西山女子化爲丈夫,與之妻,能生子。其年,鄭一女而生四十人,二十死。〈《開元占經·巻一百十三》。〉

三十一年,城頓丘。〈《水經·淇水》注。〉

頓丘故城,在河南衞輝府濬縣。是年,魯獲麟。

〔三十三年。〕

二月己丑,孔子卒。

〔三十五年,〕宋殺其大夫皇瑗于丹水之上。宋大水,丹水壅不流。〈《水經·獲水》注。〉

丹水,卽汳水也。據《左傳》在此年。

〔三十七年。〕

定公卒,次出公立。

出公

〔元年。〕

周元王二年,魯哀公二十一年也。

五年,澮絶于梁。〈《水經·澮水》注。〉丹水三日絶不流。〈《水經·沁水》注。〉

案,《澮水》注:「虒祁宮,背汾面澮,西則兩川之交會也。」《汾水》注:「汾水西逕虒祁宮北,橫水有故梁,截汾水中。」蓋晉平公之故梁也,今在山西絳州南。《漢書·地理志》曰:「上黨髙都縣莞谷,丹水所出,東南入絶水。」《水經注》曰:「丹水至河内山陽縣,入沁」,今山西澤州府鳳臺縣東有丹水,東南合泫水,又南至河南懷慶府境入沁水。

六年,齊鄭伐衞。〈《水經·泲水》注。〉城宅陽。〈《水經·泲水》注。〉,一名北宅。〈《史記·穰侯列傳》正義。〉

《括地志》曰:「宅陽,一名北宅,在鄭州滎陽縣東南十七里」,今在開封府滎澤縣界。是年,周元王崩,次貞定王立。

十年十一月,於越子句踐卒,是爲菼執,次鹿郢立。〈《史記·越世家》索隱。〉

鹿郢,《史記》作「鼫與」,樂資曰:「《越語》謂鹿郢爲鼫與也。」

〔衞悼公〕卒于越。〈據《史記·衞世家》索隱補。〉

《世家》曰:「出公季父黔攻出公子而自立,是爲悼公。悼公五年卒。」《索隱》引《紀年》云:「四年卒于越。」洪氏依《史記·年表》補于晉出公二十三年,周貞定王之十七年。右曾案,越魯宋伐衞,納出公,出公不敢入,師還,立悼公,事見《左傳·魯哀公二十六年》,當晉出公之六年,則悼公之卒,應在晉出公之十年也。

十二年,河絶于扈。〈《水經·河水》注。〉

河南懷慶府原武縣西北有扈城。

十三年,智伯瑤城髙梁。〈《水經·汾水》注。〉

山西平陽府臨汾縣東北有髙梁城。

〔十六年,於越子鹿郢卒,次不壽立。〕〈據《史記·越世家》索隱。 〉

元文作「鹿郢立六年卒」。

荀瑤伐中山,取窮魚之丘。〈《水經·巨馬水》注。《初學記·巻八》。《太平御覽·巻六十四》。〉

此未詳何年。道元曰:「廣昌縣有西射魚城、東射魚城」,「窮」、「射」字相類,疑卽此也。《太平御覽·巻六十四》引《水經注》曰:「窮魚水出魚山,山石若巨魚,水發其下。」今直隸易州淶水縣西南有射魚城。

十九年,晉韓龍取盧氏城。〈《水經·洛水》注。龍,一作「龐」。〉

盧氏縣,今隸河南陝州。

〔二十年,燕成侯載立。〕〈據《史記·燕世家》索隱補。〉

案,《世家》曰:「孝公十二年,韓趙魏滅智伯,十五年,孝公卒,成公立。」《索隱》曰:「《紀年》:『智伯滅,在成公三年。』」又曰:「案,《紀年》:『成侯名載。』」

〔二十二年,魏桓子、韓康子、趙襄子共殺智伯,幷其地。〕〈據《史記·晉世家》索隱補。〉

《世家》:「哀公四年,趙襄子」云云。《索隱》曰:「如《紀年》之説,此乃出公二十二年事。」洪氏頤煊、章氏平並據此補。

二十三年,出公出奔楚,乃立昭公之孫,是爲敬公。〈《史記·晉世家》索隱。〉

《晉世家》:「出公十七年,……奔齊,道死。故知伯乃立昭公曾孫驕爲晉君,是爲哀公。……哀公四年,魏韓趙共殺知伯。……十八年,哀公卒,子幽公柳立。」《年表》則出公十八年,哀公忌二年,懿公驕十七年。此見《年表》正義,今本《年表》又脱去懿公。自相乖迕,準之《竹書》,則懿公卽敬公,然亦非知伯所立,疑敬公之父忌未卽位而追諡,史遷遂誤衍一代,《竹書》以魏史記晉事,自可信據。

敬公

〔元年。〕

周貞定王二十八年。

〔三年,〕於越子不壽〈立十年〉,見殺,是爲盲姑,次朱句立。〈《史記·越世家》索隱。〉

〔十一年,〕田莊子卒。〈《史記·田敬仲世家》索隱。〉

元文:「齊宣公十五年,田莊子卒。明年,田悼子立。」案,是年爲魯悼公二十七年,後三十七年,悼子卒,當魯繆公之五年。《禮記·檀弓》云:「陳莊子死,赴于魯,繆公召縣子而問焉」,亦誤以悼子爲莊子也。

〔十二年,〕田悼子立。〈《史記·田敬仲世家》索隱。〉

《索隱》曰:「悼子卒,乃立田和。是莊子後有悼子,蓋立年無幾,所以作《系本》及記史者不得録也。案,悼子立三十六年,不得云『立年無幾』。而莊周及鬼谷子亦云:『田成子殺齊君,十二代而有齊國。』今據《系本》、《系家》,自成子至王建之滅,唯祗十代,若如《紀年》則悼子及侯剡,卽有十二代。」右曾案,莊周當齊威宣之時,鬼谷書蘇秦所述不應豫知湣襄王建。據本書,齊康公二十二年,田侯剡立,田之稱侯自剡始,則有齊國者當亦指剡。剡以前有十二世也。攷敬仲完生穉孟夷,夷生湣孟莊,莊生文子須無,須無生桓子無宇,無宇生僖子乞,乞生成子恒,恒生襄子盤,盤生莊子白,白生悼子,悼子生田和,和生剡,適十二世也。

燕成公〈十六年〉,卒,燕文公立。〈《史記·晉世家》索隱。〉

十八年魏文侯初立。〈《史記·晉世家》索隱。〉

是年,周考王七年、秦躁公九年、齊宣公廿二年、楚惠王五十五年、燕文公六年、趙襄子四十一年,韓康子年未詳,而《史記·年表》以文侯初立在晉幽公十四年,《晉世家》又謂在幽公十五年,《魏世家》亦云「文侯元年,秦靈公之元年也」。較《竹書》卻後十年,《僞紀年》繫之考王元年,倶誤。

〔二十二年。〕

敬公卒,次幽公立。

幽公

〔元年。〕

是歲,周考王十二年,魯元公二年。

三年,魯季孫會晉幽公于楚丘,取葭密,遂城之。〈《水經·泲水》注。〉

楚丘城,在山東曹州府城武縣西南。葭密城,在曹州府菏澤縣西南。

七年,晉大旱,地生鹽。〈《北堂書鈔·巻一百四十六》。〉

陰司馬敗燕公子翌于武垣。〈《元豐九域志》。〉

此未詳何年事。武垣,在直隸河間府河間縣西北。

九年,丹水出,相反撃。〈《水經·沁水》注。〉

十二年,無雲而雷。〈《太平御覽·巻八百七十六》引《史記》。今《史記》無之,當是《紀年》文也。《通鑑外紀》在考王十三年。〉

十四年,於越子朱句〈三十四年〉滅滕。〈《史記·越世家》索隱。《路史·國名紀》注引作「朱句卅年」。〉

《漢書·地理志》言:「騰封三十一世,爲齊所滅。」杜預《釋例》言:「春秋後六世而齊滅之。」《水經注》亦同。唯《戰國策》作「宋滅」,《通鑑》繫之赧王二十九年。蓋前滅于越後滅于齊宋,若陳蔡之絶而復封,封而後滅也。滕故城,在山東東兗州府滕縣西南十四里。

燕文公〈二十四年〉卒,簡公立。〈《史記·燕世家》索隱。〉

〔十五年,〕於越子朱句〈三十五年〉滅郯,以郯子鴣歸。〈《史記·越世家》索隱。《水經·沂水》注引「晉烈公四年」,疑傳刻譌也。〉

郯故城,在山東沂州府郯城縣西南。

〔秦靈公卒。〕〈據《史記·秦始皇本紀》索隱補。〉

《史記》作「肅靈公」,《索隱》曰:「《系本》及《紀年》無『肅』字,立十年。」

〔十七年,〕於越子朱句〈三十五年〉滅郯,以郯子鴣歸。〈《史記·越世家》索隱。《水經·沂水》注引「晉烈公四年」,疑傳刻譌也。〉

郯故城,在山東沂州府郯城縣西南。

十八年,晉夫人秦嬴賊公于髙寢之上。〈《史記·晉世家》索隱。〉

《世家》云:「十八年,幽公淫婦人,夜竊出邑中,盜殺幽公。魏文侯以兵誅晉亂,立幽公子止,是爲烈公。」語與此異,傳聞之辭不足爲據。

烈公

元年,趙簡子城泫氏。〈《水經·沁水》注。〉韓武子都平陽。〈《水經·汾水》注。〉

是年,周威烈王十五年、魏文侯廿四年,趙獻侯十三年,韓武子十四年也。泫氏,今澤州髙平縣。平陽故城,在平陽府臨汾縣西南。

二年,趙城平邑。〈《水經·河水》注。《初學記·巻八》作「四年」。。〉

平邑故城,在直隸大名府南樂縣東北七里。

三年,楚人伐我南鄙,至于上洛。〈《水經·丹水》注。《路史·國名紀六》。〉

上洛,在今商州也。

晉烈公五年,田公子居思伐邯鄲,圍平邑。〈《水經·河水》注。〉

趙都邯鄲,《世家》在敬侯元年,當魏武侯十一年,此蓋追書也。邯鄲縣,今隸直隸廣平府。

〔六年,〕秦簡公〈九年〉卒,次敬公立。〈《史記·秦本紀》索隱。〉

七年,田悼子卒,〔次田和立。〕〈據《史記·田敬仲世家》索隱補。〉田布殺其大夫公孫孫,公孫會以廩丘叛于趙。田布圍廩丘,翟角、趙孔屑、韓師救廩丘,及田布戰于龍澤,田師敗逋。〈《水經·瓠子河》注。〉十二月,齊宣公薨。〈《史記·田敬仲世家》索隱。〉

是年,爲齊宣公五十一年見《索隱》。《呂氏春秋》曰:「齊攻廩丘,趙使孔靑將死士而救之,與齊人戰,大敗之。齊將死。得車二千,得屍三萬以爲二京。甯越謂孔靑曰:『惜矣,不如歸屍以内攻之……』」卽此事也。廩丘故城,在山東曹州府范縣東南七十里。龍澤,疑卽雷澤,在曹州府濮州東南。

〔九年,〕三晉命邑爲諸侯。〈《史記·燕世家》索隱。〉

是歳,周威烈王二十三年、燕簡公十三年、秦敬公三年、齊康公二年、楚聲王五年、魏文侯三十二年、趙烈侯七年、韓景侯六年也。

十二年,王命韓景子、趙烈子、翟員伐齊,入長城。〈《水經·汶水》注。〉景子,名虔。〈《史記·韓世家》索隱。〉

長城,卽《左傳》防門,《戰國策》所謂鉅防也,在山東泰安府平陰縣境。齊威王因其址築爲長城。《呂氏春秋·下賢篇》:「魏文侯……東勝齊於長城,虜齊侯,獻諸天子,天子賞文侯以上卿」,謂是役也。

〈齊康公五年,〉田侯午生。〈《史記·田敬仲世家》索隱。〉

午者,田和之孫,田侯剡之子,諡曰桓公,卽威王之父也。

國大風,晝昏,自旦至中。明年,太子喜出奔。〈《太平御覽·巻八百七十九》引《史記》以爲晉烈公二十二年,誤衍一「二」字耳。〉

〔十五年,〕魏文侯卒。〈《史記·魏世家》索隱。〉

《索隱》云:「《紀年》:『文侯五十年卒。』」考文侯立於晉敬公十八年,《史記·晉世家》索隱有明文可據。是歳當周考王七年,至此歴三十八年,當周安王五年,《魏世家》云:「文侯三十八年卒」,是也。若果有五十年,則文侯初立當晉敬公六年,又與《史記·晉世家》索隱所引不合,應闕疑。

魏紀

武侯

元年,封公子緩。〈《史記·魏世家》索隱。〉

是歳,周安王六年、秦敬公十年、齊康公九年、楚悼王六年、燕簡公二十年、韓烈侯四年、趙烈侯十四年、田齊太公和十年也。公子緩,武侯之子、惠成王之弟公仲緩也。

〔三年,〕秦敬公〈十二年〉卒,乃立惠公。〈《史記·秦本紀》索隱。〉

〔七年,晉烈公卒,次桓公立。〕〈桓公,《韓非子》作「桓侯」,《世本》作「孝公傾」,見《史記索隱》。〉

據《晉世家》索隱:「魏武侯以桓公十九年卒」,推校補此。

十一年,城洛陽及安邑、王垣。〈《史記·魏世家》索隱。〉

洛陽,當爲洛陰,《史記》:「文侯攻秦還,築雒陰」,是也。故城,在陝西同州府大茘縣西。安邑故城,在山西解州夏縣北。王垣故城,在山西絳州垣曲縣西。

宋悼公〈十八年〉卒。〈《史記·宋世家》索隱。〉

〔十四年,〕〈齊康公二十二年〉〔,〕田侯剡立。〈《史記·田敬仲世家》索隱。〉

〔十七年,〕於越子翳〈三十三年〉遷于呉。〈《史記·越世家》索隱。〉

二十年,趙與中山公戰于訪子。〈《太平寰宇記》。〉〈越王翳三十六年〉七月,於越太子諸咎弒其君翳。十月,越殺諸咎越滑,呉人立孚錯枝爲君。〈《史記·越世家》索隱。〉

訪子,《史記》作「房子」,故城在直隸趙州髙邑縣西南。《呂氏春秋·審己篇》:「越王授有子四人。越王之弟曰豫,欲盡殺之,而爲之後。惡其三人而殺之矣,國人不説,大非上。又惡其一人而欲殺之,越王未之聽。其子恐必死,因國人之欲逐豫,圍王宮。」髙誘曰:「越王授,句踐五世之孫」,畢秋帆曰:「五世之孫,則王翳也」。

〔二十一年,〕越大夫寺區定越亂,立初無余之。〈《史記·越世家》索隱。〉

初無余之,卽《史記》王之侯也。是年,安王崩,烈王立。

〔齊康公卒,次幽公立。〕

《魏世家》索隱引《紀年》:「幽公十八年而威王立」,今據此補。

二十二年,韓滅鄭,哀侯入于鄭。〈《史記·韓世家》索隱。〉

《戰國策》曰:「鄭恃魏而輕韓,魏攻秦而鄭亡。」

齊田午弑其君及孺子喜而爲公。〈《史記·田敬仲世家》索隱。〉

《索隱》曰:「在田侯剡立後十年」,又云「梁惠王十三年當齊桓公十八年」,又引《春秋後傳》曰:「田午弑田侯及其孺子喜而兼齊,是爲桓侯」。是所弑者,卽侯剡也。

二十三年,晉桓公邑哀侯于鄭。韓山堅賊其君哀侯,而韓若山立。〈《史記·韓世家》索隱。〉

韓山堅,《史記》作韓嚴。若山,懿侯也。案,使聶政刺韓傀者,嚴遂也,在烈侯三年。弑哀侯者,韓嚴也,上距韓傀被刺二十四歳,或以爲一人一事也。

趙敬侯卒。〈《史記·晉世家》索隱。〉

《索隱》曰:「《紀年》:『桓公十五年,韓哀侯卒,趙敬侯卒。』」今推校是桓公十六年。

〔二十四年,宋桓侯璧兵立。〕

《宋世家》:「休公二十三年卒,子辟公辟兵立」,《索隱》曰:「《紀年》作『桓侯璧兵』」,據此補。《莊子》曰:「桓公出前,驅呼『辟』,蒙人以爲狂。」又案,休公十二年卒,《史記》云「廿三年」,非也。

〔二十五年。〕

周烈王四年,孟子生,上距孔子卒百有八歳。據金孫弼《孟子墓記》。

二十六年,武侯卒〈《史記·魏世家》索隱〉,燕簡公〈四十五年〉卒〈《史記·燕世家》索隱〉。

梁惠成王

元年,韓共侯、趙成侯遷晉桓公于屯留。〈《水經·濁漳水》注。《史記·晉世家》索隱。〉

是歳,周烈王六年、晉桓公二十一年、秦獻公九年、楚肅王十一年、燕恒侯元年、齊幽公四年、田齊桓公五年、韓懿侯四年、趙成侯四年。共侯卽懿侯也。屯留故城,在山西潞州府屯留縣南十三里。

晝晦。〈《開元占經·卷一百一》。〉

趙成侯偃、韓懿侯若伐我葵,惠成王伐趙,圍濁陽。〈《水經·沁水》注〉鄴師敗邯鄲之師于平陽。〈《水經·濁漳水》注。〉

《史記·魏世家》:「武侯卒,子罃與公中緩爭爲大子。公孫頎謂韓懿侯曰:『魏罃得王錯,挾上黨,固半國也。因而除之,破魏必矣。』乃與趙成侯合軍幷兵以伐魏,戰于濁澤」,卽此事也。《索隱》引此,「偃」作「種」,「伐我」下有「取」字。葵城,在河南懷慶府河內縣北。濁陽,疑卽濁鹿,在懷慶府修武縣北。徐廣謂在社,非是。平陽,在河南彰德府臨漳縣西。

二年,齊田壽帥師伐趙,圍觀,觀降。〈《水經·河水》注。〉

今山東曹州府觀城縣西有畔觀故城。

魏大夫王錯出奔韓。〈《史記·魏世家》集解。〉

案,《國策》王錯,惠王之黨也。

三年,鄭城邢丘。〈《水經·泲水》注。〉

自此,韓改稱鄭。邢丘故城,在懷慶府河内縣東南。

秦子向命爲藍君。〈《水經·渭水》注。〉

今陝西西安府藍田縣西有故城。

四年,河水赤于龍門三日。〈《水經·河水》注。〉

五年,公子景賈帥師伐鄭,韓明戰于陽,我師敗逋。〈《水經·泲水》注。〉

陽地,未詳。據《水經注》似在長垣之境。

六年四月甲寅,徙都于大梁。〈《水經·渠水》注。《漢書·高帝紀》注。《史記集解》。《孟子》疎引作「九年」。〉

《魏世家》徙都在三十一年,説者據之,以爲惠王初年,公子卬未虜,安邑未邊秦,不應徙都。愚謂惠王之徙都,非畏秦也,欲與韓趙齊楚爭強也。安邑迫于中條、太行之險,不如大梁平坦,四方所走集,車騎便利,易與諸侯爭衡故也。趙之去耿、徙中牟、又徙邯鄲,志在滅中山以抗齊燕韓;之去平陽、徙陽翟、又徙新鄭,志在包汝潁以抑楚魏,豈皆爲避秦哉?且《孫子列傳》云:「梁趙相攻,輕兵鋭卒竭于外,老弱疲于内。不若引兵直走大梁,……田忌從之,……戰于桂陵」,事在惠王十八年。本書在十七年。又馬陵之戰在惠王二十八年,《孫子傳》亦云「直走大梁」。使尙未遷都,彼胡爲批亢擣虚之計乎?《秦本紀》:「(孝公)十年,衞鞅爲大良造,將兵圍魏安邑,降之。」秦孝公十年卽魏惠王志十九年,使時尙未遷都,魏已亡矣。《通鑑》于周顯王十七年書「秦大良造伐魏」,不書「安邑降秦」,爲《魏世家》所惑也。《東周策》:「秦興師臨周而求九鼎,……齊王大發師五萬人以救之,秦兵罷。齊將求九鼎,……顏率曰:『……夫梁之君臣欲得九鼎,謀之暉臺之下,沙海之上,其日久矣。鼎入梁,必不出。』」是時爲東周惠公,惠公薨于梁惠王十一年見後,則梁之徙都在前,彰彰明矣。暉臺、沙海皆大梁地。本書三十一年爲大溝于北郛以行圃田之水,傳聞者乃以爲溝之歳爲遷都之年,而史遷又巧爲「安邑近秦」之説,遂不知《竹書》之爲實録矣。

王發蓬、忌之藪以賜民。〈《漢書·地理志》注。《左傳·哀公十四年》疎。蓬,一作「逄」。〉

蓬陂、忌澤,在開封府祥符縣南,舊爲禁苑,今弛以與民,惠王之所以爲「惠」也。

於越寺區弟思弒其君莽安,次無顓立。〈《史記·越世家》索隱。〉

《索隱》曰:「初無余之十二年也。」《莊子》云:「越人三弑其君,王子𢯱患之,逃乎丹穴,不肯出。越人薰之艾,乘以王輿。」亦見《呂覽》樂資曰:「卽無顓也」。

七年,雨碧于郢。〈《太平御覽·卷八百九》、《廣韻·二十二昔》、《路史·發揮二》注。〉地忽長十丈有餘,髙尺半。〈《太平御覽·卷八百八十》。〉

公子緩如邯鄲以作難。〈《史記·魏世家》索隱。〉

齊桓公〈十二年〉弒其君母。〈《史記·田敬仲世家》索隱。〉

八年,伐邯鄲,取列人,伐邯鄲,取肥。〈《水經·濁漳水》注。〉

雨黍于齊。〈《太平御覽·卷八百四十二》、又《卷八百七十七》。〉雨骨于赤髀。〈《路史·發揮二》注。〉

《路史》注引此又云「後國饑兵疫,《内記》云『是謂陽消』。」

九年,與邯鄲楡次、陽邑。〈《水經·洞渦水》注。〉晉取泫氏。〈《太平御覽·卷一百六十三》。《太平寰宇記·卷四十四》。《路史·國名紀七》注。〉

楡次故城,在太原府楡次縣西北。陽邑故城,在太原府太谷縣東南。晉,卽魏也。以楡次、陽邑易泫氏也。

王會鄭釐侯于巫沙。〈《水經·泲水》注。〉

《史記索隱》引作「昭侯」,武昭侯卽釐侯也。《莊子》、《呂覽》稱昭釐侯,是歳爲釐侯之二年。

十年,入河水于甫田,又爲大溝而引甫水。〈《水經·渠水》注。〉

《水經注》曰:「渠水自河與泲亂流,東逕滎澤北,東南分濟,歴中牟縣之圃田澤,北與陽武分水。……浦水盛則北注,渠溢則南播。……又有一瀆,自酸棗受河,導自濮瀆,歴酸棗逕陽武縣南出,世謂之十字溝而屬于渠,或謂是瀆爲梁惠之年所開,而不能詳也。」甫田卽圃田,在開封府中牟縣西北。

瑕陽人自秦導岷山靑衣水來歸。〈《水經·靑衣水》注。〉

瑕,音近「雅」,雅山之南,梁州之邊徼也。《水經》云:「靑衣水出靑衣縣西蒙山,東與沫水合也。至犍爲南安縣,入于江。」靑衣故城,在四川雅安縣北蒙山,北距岷山千里峰巒緜亙,實一山也。南安故城,在四川嘉定府夾江縣西北。瑕陽人浮靑衣水至蜀,自蜀至秦,又自秦來梁也。

十一年,鄭釐侯使許息來致地,平丘、戸牖、首垣諸邑及鄭馳道。我取軹道,與鄭鹿。〈《水經·河水》注。〉

平丘,在大名府長垣縣西南五十里。戸牖,在開封府蘭儀縣東北二十里。首垣,卽長垣故城,在長垣縣東北三十里。馳道,近刻《紀年》及《水經注》並作「馳地」,王引之《經義述聞》以爲「馳地者,弛地也」,弛,易也。見《爾雅》。軹道,在懷慶府濟源縣南。鹿,未聞,或謂在濬縣界,遠,疑。

東周惠公傑薨。〈《史記·六國表》集解。〉

《史記》:「考王封其弟于河南,是爲西周桓公。桓公子威公,威公子惠公,惠公封其子于鞏,號東周惠公。」《世本》「名班」,與此異。

秦師伐鄭,次于懷〈《水經·沁水》注〉,城殷。〈《水經·沁水》注。〉

此未詳何年事。懷,在武渉縣西南。殷,在武渉縣東南。

十二年,龍賈帥師築長城于西邊。〈《水經·泲水》注。〉

《魏世家》云:「築長城,塞固陽。」《秦本紀》云:「魏築長城,自鄭濱洛以北,有上郡。」蘇秦説魏在惠王後元二年云「西有長城之界」,卽此。

楚師出河水以水長垣之外。〈《水經·河水》注。〉

酈道元曰:「河水舊于白馬縣南泆通濮、濟、黃溝。」白馬縣,今衞輝府滑縣地,其東南卽長垣縣界也。

鄭取屯留、尙子、涅。〈《水經·濁漳水》注。《太平寰宇記·卷四十五》引「尙」作「長」。〉

尙子,卽長子也,今隸潞安府。涅氏故城,在沁州武鄕縣西。

十三年,王及鄭釐侯盟于巫沙,以釋宅陽之圍,歸釐于鄭。〈《水經·泲水》注。〉

釐城在開封府滎澤縣東。

〔齊桓公卒,次威王立。〕

《田完世家》索隱曰:「梁惠王十三年當齊桓公十八年,後威王始見。」今據補。

十四年,魯恭侯、宋桓侯、衞成侯、鄭釐侯來朝。〈《史記·魏世家》索隱。〉

是年,爲恭侯二十年、桓侯十七年、成侯五年、釐侯七年也。

於越子無顓〈八年〉薨,是爲菼躅卯。〈《史記·越世家》索隱。〉

次無彊立。

十五年,遣將龍賈築陽池以備秦。〈《太平寰宇記·巻九》。〉

陽池,卽九藪之陽華,在同州府華陰縣東南,長城起此北至固陽。

鄭築長城自亥谷以南。〈《水經·泲水》注。〉

《續〈漢書〉·郡國志》曰:「長城自卷逕陽武到密」,今在原武、陽武、滎澤、鄭州密縣界也。

魯恭侯來朝。〈《史記·六國表》集解。〉

邯鄲成侯會燕成侯于安邑。〈《史記·六國表》集解。〉

今保定府髙陽縣西南有安都城,正定府無極縣東南晉州東並有安鄕城,未知誰是。

十六年,秦公孫壯帥師伐鄭,圍焦城,不克。〈《水經·渠水》注。〉秦公孫壯帥師城上枳、安陵、山民。〈《水經·渠水》注。民,一作「氏」。〉

此一役也,覆舉「秦公孫壯帥師」者,引書者之辭耳。焦城,在開封府中牟縣西南。上枳,未聞。安陵,在開封府鄢陵縣西北。山民,當在中牟縣境。

邯鄲伐衞,取漆富丘,城之。〈《水經·泲水》注。〉

漆富丘,二邑,俱在長垣縣境。

齊師及燕戰于泃水,齊師遁。〈《水經·鮑丘水》注。〉

泃水逕順天三河縣、寶坻縣合鮑丘水。

邯鄲四曀,室多壞,民多死。〈《開元占經·卷一百一》。〉

十七年,韓姬弑其君悼公。〈《史記·韓世家》索隱。〉

《《索隱》云:「韓昭侯之十年則梁惠成王之十七年也。」姬,一作「𤣱」,梁玉繩曰:「悼公卽晉靜公」。

東周與鄭髙都、利。〈《水經·伊水》注。〉

髙都,在河南洛陽縣南。利,未聞。

宋剔成肝廢其君璧而自立。〈《史記·宋世家》索隱。〉

洪氏本在烈王六年、惠王元年,然惠王十四年,宋桓侯朝梁,則洪氏誤也。今移于此,俟攷。

鄭釐侯來朝中陽。〈《水經·渠水》注。〉

《韓策》曰:「昭釐侯執圭而見梁君,非好卑而惡尊也……申不害曰:『我執圭於魏,魏君必得志於韓,必外靡於天下矣,是魏敝矣。……俛於一人之下,而伸於萬人之上也。……』」中陽,在開封府鄭州。

齊田期伐我東鄙,戰于桂陽,我師敗逋。〈《水經·泲水》注。〉宋景㪨、衞公孫倉會齊師,圍我襄陵。〈《水經·淮水》注。〉徐州子期。〈《史記·田敬仲世家》索隱。〉

《魏世家》曰:「惠王圍邯鄲,拔之。趙請救于齊,齊使田忌、孫臏救趙,敗魏桂陵。」《田齊世家》:「魏惠王圍邯鄲,趙求救于齊。……段干朋曰《齊策》作『段干綸』:……『救趙而軍其郊,是趙不伐而魏全也。故不如南攻襄陵以弊魏。』」《齊策》又曰:「『……邯鄲拔而承魏之敝,是趙破而魏弱也。』田侯曰『善』,乃起兵南攻襄陵。七月,邯鄲拔。齊因承魏之弊,大破之桂陵。」蓋魏拔邯鄲還,齊邀敗之于桂陵,遂趨襄陵,而宋衞會之也。《史記正義》曰:「桂陽在曹州乘氏縣東北。」襄陵,今歸德府睢州也。田期,卽田忌,《索隱》曰「田臣思,《紀年》謂之徐州子期」,未知其文云何,姑附于此。

十八年,王以韓師敗諸侯師于襄陵。〈《水經·淮水》注。〉齊侯使楚景舍來求成。〈《水經·淮水》注。〉王會齊宋之圍。〈趙一淸本《水經·淮水》注。〉

《戰國策》曰:「邯鄲之難,……楚因使景舍起兵救趙。邯鄲拔,楚取睢濊之閒。」濊,音近渙。睢濊之閒出文章,見《水經注》。

敗韓于馬陵。〈《史記·魏世家》索隱。〉

許州長葛縣北三十里有馬陵岡。

邯鄲之師敗我師于桂陵。〈《史記·魏世家》索隱〉

十九年,晉取玄武、濩澤。〈《水經·沁水》注。〉

玄武,未詳。濩澤,在澤州府陽城縣西。

二十年,齊築防以爲長城。〈《水經·汶水》注。《史記·蘇秦傳》正義。〉

《括地志》曰:「長城西北起濟州平陰縣,縁河歷太山北岡上,經濟州、淄州,卽西南兗州博城縣北,東至密州琅邪臺入海。」今平陰、肥城、章丘、萊蕪、博山、淄川、沂水、安丘、諸城各縣界中並有長城遺址。

衞將軍文子爲子南彌牟,後有子南勁朝于魏。惠成王如衞,命子南爲侯。〈《史記·周本紀》集解。《漢書·武帝紀》注。《水經·汝水》注。〉

子南者,衞靈公子昭子郢之字也。將軍文子者,郢之子子木彌牟也。彌牟以父字爲氏,猶魯之仲嬰齊耳。《韓非子》曰:「衞子南勁之爲臣,上逼君,下亂治,援外以撓內,侵下以謀上」,則其人可知矣

魏殷臣、趙公孫裒伐燕,還取夏屋,城曲逆。〈《水經·滱水》注。〉壬寅,孫何侵楚,入三戸郛。〈《水經·丹水》注。〉

此二上條未詳何年。夏屋城,在保定府唐縣北。曲逆城,在保定府完縣東南。三戸城,在南陽府内鄕縣西南。

〔二十四年,〕楚伐徐州。〈《史記·越世家》索隱。〉

《索隱》曰:「無顓薨後十年」,則楚宣王之二十三年、齊威王之十一年也。《楚世家》云:「威王七年,齊田嬰欺楚,楚威王伐齊,敗之于徐州」,與此不合,蓋兩事也。

魏章率師及鄭師伐楚,取上蔡。〈《水經·汝水》注。〉孫何取㶏陽。〈《水經·潁水》注。〉

未詳何年事。上蔡,在汝寧府上蔡縣西南。㶏陽城,在許州臨潁縣東南。

二十五年,絳中地坼,西絶于汾。〈《水經·汾水》注。〉

絳,今平陽府曲沃縣也。

二十七年十二月,齊威王〈十四年〉,田朌伐我。〈《史記·孫呉列傳》索隱。《田敬仲世家》索隱。〉 二十八年,,與齊田朌戰于馬陵,〈《史記·魏世家》、《孟嘗君傳》、《田敬仲世家》、《孫呉傳》索隱。〉〔我師敗逋。〕〈據王邵説補。〉

《孫臏傳》:「魏與趙攻韓,韓告急齊。齊王用孫子計,使田忌將而伐魏,敗之馬陵,虜太子申,殺魏將龐涓。」《戰國策·齊策》:「南梁之難,韓氏請救于齊。田侯召大臣而謀,此是威王十五年事,未稱王,故曰田侯,《史記》以爲宣王,豈不謬哉?……因起兵撃魏,大破之。」馬陵,卽此馬陵,在曹州府濮州東北。

穰疵帥師及鄭孔夜戰于梁赫,鄭師敗逋。〈《水經·渠水》注。〉

《呂覽·無義篇》:「秦惠王立,……欲加罪公孫鞅。鞅以其私屬與母歸魏,襄疵不受。」髙誘注:「襄疵,魏人也。」其卽此穰疵歟?梁赫,大梁城西南之赤城也。

二十九年,秦孝公會諸侯于蓬澤。〈《水經·渠水》注。《史記·六國表》集解。蓬,亦作「逢」。〉

孝公二十年也。天子致伯諸侯畢賀。

五月,齊田朌及宋人伐我東鄙,圍平陽。〈《水經·泗水》注。《史記·魏世家》索隱。《泗水》注無「五月」二字。《索隱》無「及宋人」三字。。〉

平陽故城,在兗州府鄒縣西三十里。

九月,秦衞鞅伐我西鄙。十月,邯鄲伐我北鄙。王攻衞鞅,我師敗績。〈《史記·魏世家》索隱。〉

《史記》:「魏使公子卬將而撃鞅,鞅詐魏,虜公子卬,襲破魏軍東地至河。」

三十年,城泲陽。〈《水經·泲水》注。〉

泲陽故城,在開封府蘭儀縣東五十里。

秦封衞鞅于鄔,故名曰商。〈《水經·濁漳水》注。〉

鄔,卽商於之於。《水經注》曰:「丹水逕南鄕縣之間,歷於中之北,所謂商於者也。」《漢書·王莽傳》曰:「鄔亭西通武關」,亦卽此矣。今在南陽府淅川縣西南。《漢書·地理志》「鉅鹿郡有鄡縣」,字亦作「郻」,音苦堯反,故城在保定府束鹿縣東,六國時爲趙地,非鞅所得封也。祇以字形相亂,《水經注》、《後漢書》注于鄡縣並引《竹書》、《僞紀年》亦改作「鄡」,謬矣。

三十一年三月,爲大溝于北郛,以行圃田之水。〈《水經·渠水》注。〉

《水經注》曰:「渠水又東南而注大梁,……左則故瀆出焉。秦始皇二十年,王賁斷故渠,引水東南出以灌大梁。」然則惠王所爲大溝當逕大梁城北,東注汳水,後爲王賁所斷,故曰故瀆。

邳遷于辥,改名徐州。〈《水經·泗水》注。《史記·魯世家》索隱。《孟嘗君列傳》正義。〉

邳,齊騶忌之所封也。上邳城,在兗州府滕縣南。故薛城在滕縣東南四十四里,或曰在滕縣東北四十里辥山下,故魯辥邑非辥國也。

〔三十二年,〕與秦戰岸門。〈《史記·秦本紀》索隱。〉

《六國表》在秦孝公二十三年。《括地志》曰:「岸門,一名西武亭,在許州長社縣西北二十八里。」

秦胡蘇帥師伐鄭,韓襄敗秦胡蘇于酸水。〈《水經·泲水》注。〉

酸水故瀆,在衞輝府延津縣北。此未詳何年事。

三十六年。

元文曰:「惠王三十六年改元,從一年始至十六年,而稱『惠成王卒』」。是惠王前元終于三十六年,後元終于十六年,章章也。《僞紀年》以「改元稱一年」五字仞作正文,遂使前元迄于三十五年,後元終于十七年。承《史記索隱》之誤,而洪氏、章氏亦莫之糾正也。

一年。〈《左傳·後序》。〉

是歳,周顯王三十五年,梁始與齊稱王。後十年,秦稱王。又二年,韓燕稱王。稱王改元,與秦惠文王同。

〔二年,〕鄭昭侯武薨,次威侯立。〈《史記·韓世家》索隱。〉韓昭侯之世,兵寇屢交。〈《史記·申不害列傳》索隱。〉

《世家》無威侯一代,又《韓非傳》索隱:「《紀年》:『韓昭侯之世,兵寇屢交』」,是小司馬隱括之語,未敢羼入正文。

〔三年,〕齊師伐趙東鄙,圍中牟。〈《水經·渠水》注。《左傳·定九年》疎。〉

諸書未引何年,洪氏補在顯王三十一年惠王三十三年。陳氏云「當是趙肅侯十八年事」惠王後元三年,今從之。中牟,在彰德府湯陰縣西。

〔九年,〕鄭威侯〈七年〉與邯鄲圍襄陵。五月,梁惠王會威侯于巫沙。十月,鄭宣王朝梁。〈《史記·韓世家》索隱。〉

章氏平曰:「《紀年》威侯之年,蓋析宣惠王一君之年爲二君之年,而《史記》誤以爲皆宣惠王年矣。下『敗韓舉』在威侯八年者,或當爲宣惠王元年也。」洪氏曰:「宣王卽威侯」,未知孰是。

〔十年,〕齊田朌及邯鄲、韓舉戰于平邑,邯鄲之師敗逋,獲韓舉,取平邑、新城。〈《水經·河水》注。〉

此事《水經注》引作「晉烈公十年」,《索隱》云「當韓威王八年」,計相距七十八歳,不應有兩田朌、兩韓舉。攷《趙世家》云:「(肅侯……)二十三年,韓舉與齊魏戰,死于桑丘」,肅侯元年當梁惠王二十二年,下逮後元十年,爲肅侯之二十五年,蓋《趙世家》誤「五」爲「三」,《水經注》誤「惠成後元十年」爲「晉烈公十年」也。至《韓世家》以韓舉爲韓將,則更舛矣。

十一年,王會韓昭侯、齊宣王于平阿。〈《史記·孟嘗君列傳》索隱。〉

趙紹祖曰:「昭侯當爲威侯,宣王當爲威王」。愚案,是年,韓稱王,會以相命也。平陽故城,在鳳陽府懷遠縣西北,迂遠,當依《史記·孟嘗君列傳》作東阿。

〔衞平侯卒,子孝襄侯立。〕〈洪氏據《史記·衞康叔世家》索隱補。〉

王國維案:《史記·衞康叔世家》索隱:「樂資據《紀年》以嗣君卽孝襄侯。」

十三年,會齊威王于鄄。〈《史記·孟嘗君列傳》索隱。〉

曹州府濮州西二十里,鄄城故城也。

四月,齊威王封田嬰于辥。十月,齊城辥。〈《史記·孟嘗君列傳》索隱。〉嬰初封彭城。〈《史記·孟嘗君列傳》索隱。〉

《國策·齊封田嬰》及《靖郭君將城辥》二篇,不言齊是何王,《靖郭君善齊貌辨》一篇明言後「數年,威王薨,宣王立」,是封嬰者爲威王矣。自《史記》誤以爲湣王封,鮑彪遂改威爲宣,改宣爲閔,習迷同醉千古不覺矣。

十四年,薛子嬰來朝。〈《史記·孟嘗君列傳》索隱。〉

十五年,齊威王薨。〈《史記·孟嘗君列傳》索隱。〉

江氏永《羣經補義》曰:「孟子見梁惠王,當在周愼靚王元年、惠王後元之十五年。至次年,惠王卒,襄王立。孟子一見卽去梁矣。……《通鑑考異》……于愼靚王二年……載『孟子一見而出語』,是矣。乃于顯王三十三年書『鄒人孟軻見梁惠王』,豈孟子在魏十八年乎?誤矣!」陳氏逢衡《紀年集證》曰:「讀《孟子》者,不可不先讀《竹書》。若梁惠尙未稱王,而孟子以王稱之,曾不儀秦若矣。」右曾案,《孟子》七篇初不及齊威王,而梁惠之薨、梁襄之立,適當齊宣王元年,則孟子遊蹤斷非先齊後梁,可知也。

燕人伐趙,圍濁鹿,趙武靈王及代人救濁鹿,敗燕師于勺梁。〈《水經·滱水》注。〉

元文不引何年,今姑附此。是歳,燕王噲元年、趙武靈王六年也。《水經注》曰:「望都縣東南三梁亭,卽勺梁也。……廣昌東嶺之東有山名濁鹿邏。」望都,今保定府慶都縣也。廣昌縣,今屬易州。

十六年,惠成王卒。〈《左傳·後序》。〉

今王

《史記集解》曰:「《世本》『惠王生襄王』而無哀王,然則今王者,魏襄王也。」荀朂《穆天子傳·序》亦云:「《紀年》今王於《世本》蓋襄王也。」

〔元年。〕

周愼親王三年、秦惠文王後七年、楚懷王十一年、燕王噲三年、齊宣王二年、趙武靈王八年、韓威侯十五年或宣惠王八年,疑。

四年,鄭侯使韓辰歸晉陽及向。二月,城陽、向更名,陽爲河雍,向爲髙平。〈《史記·秦本紀》、《趙世家》集解。《范雎傳》正義。《水經·泲水》注。〉

韓已稱王,而書鄭侯,未詳。今懷慶府濟源縣東南有陽樊城、西南有向城。

碧陽君之諸御産二龍。〈《開元占經·巻一百十三》。〉

諸御,妾也。

〔五年,〕燕子之殺公子平。〈《史記·燕世家》索隱。〉齊人禽子之而醢其身。〈《史記·燕世家》集解。〉

《燕策》:「燕王噲旣立……三年,……舉國屬子之。……子之三年,燕國大亂,……將軍市被、太子平謀攻子之。儲子謂齊宣王曰:『因而仆之,破燕必矣。』……王因令章子將五都之兵,因北地之衆,以伐燕。……燕王噲死,子之亡。二年,而燕人立太子平,是爲昭王。」《齊策》:「韓齊爲與國,張儀以秦魏伐韓,齊將救之。田臣思曰:『……不如聽之。子噲與子之國,百姓弗戴,諸侯不與,秦伐韓,楚趙必救之,是天以燕賜我也。』王曰:『善。』……因起兵攻燕,三十日而舉燕國『三』當作『五』。」則伐燕之爲齊宣,本自明白。自太史公作《史記》于齊之世系奪去兩代,遂使齊宣不與燕噲相當,自不得不以伐燕屬之齊湣。生史遷後者,唯遷是從,於是《荀子》之文可以改《王霸篇》齊湣敗燕,蓋劉向所改,《孟子》之書不可讀。自宋以來,紛如聚訟,若《黃氏日抄》以《梁惠王篇》伐燕,爲易王初立齊取十城;《公孫丑篇》伐燕,爲湣王乘子之之亂。不知燕文公卒于梁惠王後二年,乃齊威王之二十五年,則取燕十城者,是威王,非宣王也、《資治通鑑》移宣王之年以就《孟子》,或節外生枝、或斷鶴繼鳧,豈知眞古文《紀年》確乎伐燕者,是宣非湣也。此《紀年存眞》之所以不可不輯也!請爲讀《孟子》者正告曰:「伐燕之役,在周赧王元年、燕王噲七年、齊宣王六年。」

趙召燕公子職于韓,立以爲燕王,使樂池送之。〈《史記·趙世家》文。徐廣曰:「《紀年》亦云爾。」據此補。〉

裴駰曰:「趙聞燕亂,遙立職爲燕王,雖使樂池送之,竟不能就。」梁玉繩《史記志疑》曰:「竊意職爲王,在噲死之後,昭王未立之先。職立二年,卒,乃立昭王。昭王並非太子,太子已同君噲、子之死于齊難矣。」施彦士《讀孟質疑》曰:「『使趙立職事,竟不就』,縱書于趙史,必不書于魏史。徐廣等所見《紀年》有此,必是當時實録。」《趙策》:「齊破燕,趙欲存之,樂毅曰:『……不如請以河東易燕地于齊。』……王曰:『善。』乃以河東易齊,楚魏憎之,令淖滑、惠施之趙,請伐齊而存燕。」

六年,秦取我焦。〈《路史·國名紀五》。〉

《秦本紀》:「(惠文王後元)十一年,樗里疾攻魏焦,降之。」較此前一年。焦城在河南陝州南。

齊地暴長,長丈餘,髙一尺。〈《太平御覽·巻八百八十》引作「周隱王二年」。〉

七年,韓明帥師伐襄丘。〈《水經·泲水》注。〉

韓明,韓將。襄丘,魏邑,當在大名府開州境。

秦王來見于蒲阪關。〈《水經·河水》注。〉

《六國表》:「魏哀王六年,與秦王會臨晉。」較此前一年。臨晉渡,一名蒲津,在陝西同州府朝邑縣東三十五里,對岸卽山西蒲州府永濟縣,古之蒲阪關也。

四月,越王使公孫隅來獻乘舟,始罔及舟三百,箭五百萬,犀角、象齒。〈《水經·河水》注。〉

始罔,舟名。

齊宣王〈八年〉殺其王后。〈《史記·田敬仲世家》索隱。〉

楚景翠圍雍氏。〈《史記·韓世家》集解。〉

《六國表》:「韓宣惠王二十一年,秦助我攻楚,圍景痤。」痤,卽翠也。雍氏,在開封府禹州東北。

秦助韓,共敗楚屈匄。〈《史記·韓世家》集解。〉

案,《楚世家》:「(張儀誑楚,楚攻秦,)與秦戰丹陽。秦大敗我軍,斬甲士八萬,虜我大將軍屈匄。楚懷王十七年。」《韓世家》:「與秦共攻楚,敗楚將屈匄,斬首八萬于丹陽。宣惠王廿一年。」然則《紀年》當云「韓助秦」,今云「秦助韓」,傳鈔譌也。《大事記》以此爲卽雍氏之役,大謬。

韓宣王卒。〈《史記·韓世家》集解。〉齊宋圍煑棗。〈《史記·韓世家》集解。〉

今大名府東明縣東南有煑棗城。

八年,翟章伐衞。〈《史記·魏世家》索隱。〉

《世家》云「拔列城二」。

秦楮里疾圍蒲,不克。〈《史記·樗里子傳》索隱。〉秦惠王薨。〈《史記·樗里子傳》索隱。〉

蒲邑,在陝西隰州南。

九年,洛入成周,山水大出。〈《水經·洛水》注。〉五月,張儀卒。〈《史記·張儀傳》、《韓世家》索隱。〉楚庶章帥師來會我,次于襄丘。〈《水經·泲水》注。〉

十年十月,大霖雨,疾風,河水溢酸棗郛。〈《水經·泲水》注。〉

酸棗城,在衞輝府延津縣北十五里。

十二年,秦公孫爰帥師伐我,圍皮氏,翟章帥師救皮氏圍,疾西風。〈《水經·汾水》注。〉

皮氏城,在絳州河津縣西。疾,蓋人名。西風,地名。《魏策》:「秦楚攻圍皮氏,楚背秦而與魏,樗里疾怒,欲與魏攻楚。」《大事記》曰:「赧王九年,秦甘茂、樗里疾伐魏。皮氏未拔,甘茂棄軍奔齊,疾與魏和,罷兵。」赧王九年,梁襄王之十三年,較差一年耳。

十三年,城皮氏。〈《水經·汾水》注。〉

十四年,秦内亂,殺其太后及公子雍、公子壯。〈《史記·穰侯傳》索隱。〉

《秦本紀》云:「(昭王)二年,……庶長壯與大臣、諸侯、公子爲逆,皆誅,及惠文后皆不得良死。」《穰侯傳》云:「昭王卽位,以冄爲將軍,衞咸陽。誅季君之亂」,《索隱》曰:「季君卽公子壯。」然則太后卽惠文后、武王之母、昭王之嫡母也。公子雍、公子壯皆武王弟、昭王兄也。

十五年,楚吾得帥師及秦伐鄭,取綸氏。〈《水經·伊水》注。《後漢書·黃瓊傳》注。《路史·後紀十三》。〉

元文未引何年,今從雷氏本移此,當楚懷王與秦盟黃棘之後。右曾案,《渚宮舊事》:「張何謂吾得曰:『何能令公貴于三柱國,請爲公説王曰:「吾得出于晉國,好廉而善劍,不如使其掌客。」』遂言于懷王,王從之。」是吾得爲懷王時人也。綸氏城,在河南府登封縣西七十里。

翟章救鄭,次于南屈。〈《[[|漢書·地理志]]》注。《水經·河水》注。〉

元文未引何年,今從雷氏本。

十六年,秦拔我蒲坂、晉陽、封谷。〈《史記·魏世家》索隱。」〉

晉陽城,在蒲州府虞鄕縣西。封谷,卽風陵,在蒲州府永濟縣南。

十七年,邯鄲命吏大夫奴遷于九原,又命將軍、大夫、適子、戍吏皆貉服。〈《水經·河水》注。〉

吏大夫奴者,吏大夫之奴也。九原故城,在蒙古呉喇忒所駐鐵柱谷北。《趙世家》胡服之令在武靈王十九年當梁襄王十二年,而二十五年云「使周紹胡服傅王子何」,然則前此議之未行,至此始皆貉服。貉服,卽胡服也。《趙策》云:「賜周紹胡服衣冠,具帶黃金師比」,注曰:「具帶,猶具劍。……或曰『以貝飾帶』」。《漢書》「黃金犀毗」,師古曰「胡帶之鉤也」。《淮南子》云「武靈王貝帶獬冠而朝」,《大事記》引胡廣曰:「趙武靈王改胡裝,以金璫飾前,前施貂,名鵕䴊冠。今之鞾亦武靈王所製云。」

救中山,塞集胥口。〈《史記·蘇秦傳》集解。〉

未詳何年事。《趙世家》武靈王二十、二十一、二十三年倶攻中山,當魏襄王之十三、十四、十六年也。蘇代説燕王曰「決宿胥之口,魏無虚頓丘」,徐廣引此以證。張守節曰:「淇水東至黎陽,入河。」《魏志》云『武帝于淸淇口東,因宿胥故瀆開白溝,導淸淇二水入焉。』案,今衞輝府濬縣西南有宿胥故瀆。

十九年,薛侯來,會王于釜丘。〈《水經·泲水》注。〉

釜丘,陶丘也,在曹州府定陶縣西南。

楚入雍氏,楚人敗。〈《史記·韓世家》集解。〉

徐氏曰:「《大事記》:『韓襄王十二年,太子嬰死,公子咎、公子蟣蝨《國策》作幾瑟,爭爲太子。時蟣蝨質于楚,楚欲內之,故圍雍氏。』」《史記·甘茂傳》:「(楚懷王)以兵圍韓雍氏,韓使公仲侈告急于秦,……乃下兵于殽以救韓。楚兵去。」卽其事也。

二十年。〈《左傳集解·後序》。〉

元文曰:「今王終二十年」,謂《紀年》終于此也。後三年,襄王始薨,作《紀年》者不及見,故不舉其諡,而司馬貞云「《紀年》終于哀王二十年。昭王三年,喪畢,始稱元年」,誤矣。《僞紀年》遂以「今王終二十年」六字爲《竹書》正文,豈非誤之誤者歟?又案,是歳爲周赧王十六年、秦昭王八年、楚懷王三十年、燕昭王十三年、齊閔王三年、趙武靈王二十七年、韓襄王十三年也杜預據《史記》推校,故謂爲齊湣王二十五年,非也,餘同,上距周幽王元年,凡四百八十三歳,通武王克殷歳,至此共七百五十八年。

周年表序

朱右曾曰:「自汲冢古文亡,而夏商之年不可攷矣。周之年,共和以後,説者多依《史記》;共和以前,率祖劉歆《厤譜》,未有據《紀年》者。夫《紀年》,魏史所作,未經秦火,學者顧不信而信馬遷、劉歆,何邪?其在今日散軼之餘,貫恰爲難,欲知眞《紀年》之可信,不得不借證于他書,而亥豕之譌,非鉤稽之,亦莫能見。如幽王以前之年,司馬貞引《竹書》云『二百五十七年』,今以《魯世家》推之,則爲二百七十五歳,知今本《索隱》傳刻譌也。何以言之《國語》言『武王伐紂,歳在鶉火』?又晉公子重耳以魯僖公五年出奔狄,董因曰「君之行,歳在大火」。魯僖公五年上距周幽王元年,凡一百二十七歳,合幽王之前二百七十五歳,總得四百有二年,除歳星積次一百四十五,二,不盡一百十二,以歳周十二除之,不盡四,自午至卯,適合也。又文王薨後十一年而克殷,下至景王二十一年,孔子生,凡五百一十八歳,故《孟子》曰:『由文王至于孔子,五百有餘歳』。若依《索隱》,減去十八年,不得言『有餘』也。以此兩證,知眞古文定作二百七十五年矣。至春秋已後,太史公《年表》《世家》往往自相乖迕,乃如田恆之十二世而有齊,越之三弑其君,魏文侯、武侯之年,惠王改元稱王,齊威宣二王之前卻十餘載,不有《竹書》,孰補其闕而正其失?愚故旣集《竹書》爲《古文存眞》,又別爲《周年表》如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