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独秀撰。是陈自“八一三”事变后从南京监狱获释后,在武汉所写文章之一。1937年10月1日发表于《东方杂志》第34卷第18、19号。肯定孔子的伦理、政治学说在他的时代是有价值的,并指出其“第一价值是非宗教迷信的态度: 自上古以至东周,先民宗教神话之传说,见之战国诸子及纬书者,多至不可殚述,孔子一概摒弃之,其设教惟德行、言语、政事、文学四科”。“孔子的第二价值是建立君、父、夫三权一体的礼教。这一价值,在两千年后的今天固然一文不值”,然在当时“也有相当的价值”。又说:“我向来反对拿两千年前孔子的礼教,来支配现代人的思想行为,却从来不曾认为孔子的伦理政治学说在他的时代也没有价值”。强调孔子学说不适合于现代社会,不能把孔子“尊为万世师表”,孔子的礼教、“三纲”是“反民主的”,是“阻塞人权民主运动,助长官僚气焰的”,必须坚决废弃。指出历代封建帝王和尊孔派之所以“祀孔典礼”,“中心问题”是企图“仰仗孔子的威灵”,来压服一切“犯上作乱”。因而强调不废除孔子的礼教,则只能产生出“忠于君”、“忠于外国统监”的奴才、汉奸,不可能产生“马拉、但顿、罗伯士比尔”式的人物。后收入《后期的陈独秀及其文章选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