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的必亡必滅,是金人立國初年的形勢所造成的。
遼是異族,在遼人進入中國以後,直至天祚之亡,前後二百餘年,甚至天祚被俘,西遼還繼續存在八十八年,可是金人的統治,始終不足一百二十年。一個朝代存在的長短,和它的統治是否適當,以及當時的客觀形勢,是有一定的關係的。
在金存在的時候,以極少數的女真民族,用極為落後的方法統治多數文化較高的漢民族,這正是古人所説的厝火於積薪之上,其滅亡可立而待的。
現在金的統治結束了,雖然金哀宗不是一個荒淫無度的君主,但是他的統治崩潰是無可避免的。在金人北依長河、南連宋人的時候,蒙古的軍隊北叩潼關,南沿襄鄧,期在滅金,而始終被阻於豫西羣山之外,急切間找不到滅金的道路。然後始命王檝南結宋人,約定宋元會師。滅金而後,以黄河為界,蒙古在北,宋人在南,共存共榮,這纔有蔡州的會師。宋人以白米三百萬斛接濟蒙古,最後纔能取得勝利,不是如此,無論蒙古的軍隊如何長於作戰,這個本領,女真人原是共同具有的。“困獸猶鬥”,中國人這句從古相傳的老話,真是積若干代的經驗學到的真理,究竟是不可磨滅的。
“以河為界”的約定是從宋、金之間“以淮為界”的延伸。淮水淺,而且西至鄧州為止,因此潁、壽而東,經常是界址不明,涉水可慮;唐、鄧已經接近淮水的盡頭,更易於挑起南北的釁端。所以以黄河為界的新計劃,從表面上看,宋人是占到了些須的便宜。但是戰争的事,本來要冒一定的危險,既然參加戰争,不會是全無賠償的白貼人馬和軍需,這一點無論蒙古是怎樣的涉世無多,不會不理解,也是必然要在訂約的時候看得清楚的。
有了這樣的相互理解,所以金人亡國的消息一來,宋理宗端平元年(1234)六月,下詔出師收復三京。所謂三京,是宋人的南京應天(今商丘)、東京開封、西京河南(今洛陽),其實都在黄河以南。實際上是把宋、金後期交涉中宋人不斷出入淮河以北的情況,確定為黄河以南而已。丞相鄭清之力主其説,且命趙范移師黄州,刻日進兵。趙范、趙葵都主張守河據關,收復三京。當然彼時也有一些人認為:“分道而趨京洛者幾萬,留屯而守淮襄者幾萬,非按籍而得二三十萬衆,不足以事驅馳。借曰帥臣威望素著,以意氣招徠,以功賞激勸,推擇行伍,即可為將,接納降附,即可為兵,臣實未知錢糧之所從出也。興師十萬,日費千金,千里饋餉,士有飢色。今之饋運,累日不已,至於累月;累月不已,至於累歲;不知累幾千金而後可以供其費也。今百姓多垂磬之室,州縣多赤立之帑,大軍一動,厥費多端,其將何以給之?今陛下不愛金帛,以應邊臣之求,可一而不可再,可再而不可三。再三之後,兵事未已,欲中輟則棄前功,欲勉強則無多力,國既不足,民亦不堪,臣恐北方未可圖,而南方已騷動矣。中原蹂踐之餘,所在空曠,縱使東南有米可運,然道里遼遠,寧免乏絶?由淮而進,縱有河渠可通,寧無盜賊邀取之患?由襄而進,必須負載,三十鐘而致一石,亦恐未必能達。若使頓師千里之外,糧運不繼,當是之時,孫吴為謀主,韓彭為兵帥,亦恐無以為策。他日糧運不繼,進退不能,必勞聖慮,此臣之所憂者三也。願堅持聖意,定為國論,以絶紛紛之説。”這樣的考慮不能説是不正確的。
是不是應當收復三京,在當日是有争論的,後人也是有争論的。張溥《宋史紀事本末》是同情收復三京的。他的主張是這樣的:
徽宗之取燕雲,理宗之復三京,二失同譏。然燕、薊、景、檀、涿、易等十四州,石敬瑭失之;平、營、灤三州,劉仁恭失之,地雖中國,非宋壤也。河南故都,陵寢在焉,委於蒙古,吾其忍乎!童貫伐遼,白溝敗績,再與金約,師復失期,克燕五京,宋實無功,事成背約,彼或有辭。蒙古攻金,假道乞師,馬磴之戰,孟珙先驅入蔡,滅金功首在宋,謂必斂手空城,坐而不取,非人情也。且遼為宋敵,金為宋仇。敵者可以存可以亡者也,仇者可以亡必不可以存者也。八陵之辱,二帝之慘,懷而不報者百餘年矣,會有可乘,雖死不顧,必欲鑒宣和之海上而忘靖康之北狩,凡為臣子,其誰堪之?是故滅金之役,正也;三京之復,亦正也。其復而不果者,病在進之太速,守之不固,非盡始謀者過也。紹定五年,蒙古遣王檝來議攻金,帝命使往報,約功成以後,歸河南境地;孟珙與江海塔察兒入蔡州時,即痛哭與言,完顔氏滅,土地共分,自燕以上歸蒙古,自汴以下歸宋。盟無渝也,蒙古必聽。即不然,李伯淵等既誅崔立以降,即走使蒙古,告以罪人授首,盟言可尋,汴京、洛陽,寢廟是宅,不敢不守,非有他志,蒙古之師其無出乎!又不然,彼兵直下,我兵堅守,趙葵等悉力捍城,史嵩之轉餉無"。持之數月,或犬羊坐困,捲甲北還,或行人陳辭,畫疆罷鬥,皆足相當。奈何聞風即逃,不戰而潰也。李全之叛,害由養癰,趙范、趙葵,再四請討,鄭清之力主其説,一舉殄平,遂輕視蒙古,鋭進不疑,不知韃靼強大,非金比也。守汴之計未定,而入汴之師先發,取決目前,雖得猶失,闊端分寇,益其咎耳。若謂恢復非計,專責趙、鄭,令宋師不出,蒙古日大,既擁三京,保無南牧乎?殆未可與童貫北伐、張瑴開釁同日而論也。
王夫之的《宋論》,主張又不相同。他説:
會女真以滅契丹,會蒙古以滅女真,旋以自滅,若合符契,懸明鑒於眉睫而不能知,理宗君臣之愚不可瘳,通古今天下,未有不笑之者也。雖然,設身以處之,理宗之應此也亦難矣。會女真以滅契丹,非女真之為之也,女真無藉援於宋之情,亦無遽思吞宋之志,童貫聽趙良嗣間道以往約,而後啟不戢之戎心。使宋閉關以固守,則女真不能測宋之短長,以思淩奪。且宋之於契丹也,無君父之讎,則援而存之以為外蔽,亦一策也。不此之慮而自挑之,其咎無可委也。會蒙古以滅女真,則宋未有往迎之心,而王檝自來,其勢殊矣。蒙古之蹂女真也,聞之則震,當之則迷,左馳右突,無不逞之願欲。其將渡河而殄絶之,豈待宋之夾攻而後可取必?然且間道命使,求之於宋者,其志可知矣。女真已歸其股掌,而涎垂及宋,殆以是探其情實,使遲回於為訢為拒之兩途,而自呈其善敗。故曰,宋之應此亦難矣。藉不許其約而拒之歟,則必有拒之之辭矣。有其辭,抑必有其踐之之實矣。拒之而不以其理,則其辭先詘。如其辭之不詘,而無以踐之,則為挑釁之媒,而固苶然不敢盡其辭。將應之曰:金,吾與國也,世與通妤,盟不可寒。今窮而南依於我,固不忍乘其危而規以為利。如是以為辭而我詘矣。君父囚死於彼,宗社傾覆於彼,陵寢發掘於彼,而以迫脅要盟之約為信,抑將誰欺?明恃女真為外護,以緩須臾之禍,而陽託不忍乘危以誇志義,怯懦之情不可揜,而使其謀我之志益堅,則辭先詘而勢亦隨之以詘矣。
張溥、王夫之兩人的議論都是確有所本的,但是他們的議論,因為時代正在不斷地變動,因此形勢也必然要隨著時代的變動而變動。南宋的初年,承著宣和的積衰,寬緩之至,成為孱弱,高宗蒼皇南渡,奔走海上,宗澤既老,杜充亦降,韓世忠之善戰,將兵不過五萬;岳飛之精忠,高宗又疑其欲立太子;苗傅、劉正彦,激而欲擁立周歲之高宗子旉,并改元明受,張浚奔走海上,僅而獲濟。南宋之初,不可謂非積弱矣。自茲以後,雖牝雞司晨,庸臣誤國,韓侂胄力圖晚蓋而不能,史嵩之陰執大權而未敢,但是朝野之間始終以靖康為大恥,金源為血仇。及蒙古之難作,而宋人之奮發蹈厲,幾於空前,釣魚臺之堅守,為古今歷史所未有,蒙哥之死,雖蒙古人謂為病殂,而宋人謂其死於中箭,亦無以斥之。崖山之役,宋軍以全體殉國,忠貞之至,幾於駕迦太基而上之。謂宋人為積弱,可也,謂宋人為終於積弱,不可也。持論者徒執一端之見,以為有宋三百年,南北十八君,始終出於一轍,此則偏固不經之論,尤不可也。
但是宋人收復三京之説,終於以洛陽之敗而成為空論,是歷史的事實。那又是為什麽?我們的答覆是北方的糧食空虚,一至於此,為趙葵兄弟主張收復洛陽時所不及見而已。那麽要問為什麽不能預見,不能及時發現,不能立即接濟?這樁公案是六百多年以前的事了,年代久遠,我們固難盡見,即以我們及身之時代言之:抗戰末期,河南大荒,重以反動軍隊的蹂躪,當時人民即有河南水、旱、蝗、湯四大害之説。此其一。三年自然災害,北方有守土大吏媚上壓下,河南深受其害,此其二。其後“四人幫”之害,山東、皖北、豫東大荒,及政策適當變動,人民始有温飽之望。此其三。總之,中原之災荒頻繁,為南方所少有,而其轉運之繁重,道路之困難,亦為後代所不能想像,故徐子才入洛之明日,軍食已竭,只有采蒿和麵作餅以食。麵餅皆盡,殺馬而食,終於不戰而退。蒙古兵又決黄河寸金淀之水以灌宋軍,遂致宋軍皆南退。最後是蒙古全部繼承了金人的遺業,宋金的戰争遂一轉而為宋與蒙古的戰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