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圣先生:
前几天收到《食货月刊》复刊二卷十一期,多谢。里面的四篇文章都很有分量,希望这个水准可以维持或再提高。
方豪(杰人)先生的《道光咸丰光绪大婚事记》,记徽州一个大姓的婚礼,资料甚可宝贵。(平民结婚而称大婚,颇有关起门来作皇上的气概,恐怕只能在偏僻地方方敢如此说。)其中有几处可以补充,有几处方先生很客气,说不十分懂。我不是“徽州老倌”,不过想试猜一猜,向方先生及读者请教。
请教我说这几次“大婚”的男家是大姓,因为这一族好像有三支:叙伦堂,居正堂,致中堂。我想这可以“解释”何以俵弗(我想是分俵与亲串之意)有亥(猪)卅斤,夹酒四十五乎(壶),米四十五筒。卅,四十五,可以用三除尽,这样就便于俵散给三堂公堂下的族人。至丁蛋卅七只,寿桃卅七只,卅七可能是廿七之误,这样也可以用三除尽。下面的“早待(杰人先生疑为招待)旦酒、饭(原注:四肴)、中索面。夜备十肴相请。兼因煖房,外加请爱(或当作煖,形近而误)堂先生一人,二弟陪。”(待旦即坐以待旦之待旦)这样与下面(同页)初十日“午刻发轿。此日通请三家(当指三堂)膳一日,早饭四肴,中索饭,夜备三席煖房”恰好相应。上面外加请的爱“煖”堂先生一人,二弟陪。一席宾主各一人,是讲究的坐法。(今日犹有坐独桌之说。)再下面迎娶人役四十名:通门一名等等,杰人先生说“共为十二名,非十四名”。我计数好像只有十一名,不过如果其中有些种人役实际是各二名,各一名,而省去或误脱“各”字,则不难算成十四名。
第四六页,“迎鸾”最为烦琐,最末一项是“生料红炒”,杰人先生说“生料下注云:丑亥各十五斤,鱼四尾。丑为牛对,四两头十对,一斤头一斤,余灯炒。灯炒之义不详,读者如能见告幸甚”。我猜想生料是生而未煮的菜料;而红炒则是加作料(特别是酱油,如今日所谓红烧)炒过的,与生料相对。灯炒疑是登炒之误,登谓登时,临时现炒。不知可通否。
上文的“中索面”是说中饭吃面条。索面二字,至迟已见于宋代。宋人林洪的《山家清供》卷下(我用的是杨家骆主编的《艺术丛编·饮馔谱录》)有“玉廷索饼”,本文说,“山药名薯蓣,秦楚之间名玉廷。……春秋采根,白者为上,以水浸,入礬少许,径宿洗净,去延(当作涎)焙干,磨筛为面,宜作汤饼用。如作索饼,则熟研,滤为粉,入竹筒,微留于浅酸(当作醋)盆内,出之于水,浸去酸味,如煮汤饼法。”按:汤饼与索饼两词用法的异同,详见李家瑞《北平风俗类征》一九二页所引明代蒋一葵的《长安客话》:
水瀹而食者,皆为汤饼:今蝴蝶面、水滑面、托掌面、切面、挂面、馎饨、馄饨、合络(有人写作河落)、拨鱼、冷淘、秃秃麻失(见《饮膳正要》)之类是也。水滑面、切面、挂面,亦名索饼。笼蒸而食者皆为笼饼,亦曰炊饼:今毕罗、蒸饼、蒸卷、馒头、包子、麻饼、薄脆、酥饼、髓饼、火烧之类是也。
我想蒋一葵这个讲法,至少大体不错。《饮馔谱录》同册有今人杨荫深的《饮料食品》,二四页说汤饼又称牢丸,而二五页引明代张自烈《正字通》云:
今俗饺饵,屑米面和饴为之,干湿大小不一。水饺饵即段成式“食品”汤中牢丸,或谓之粉角。北人读角如矫,因呼饺饵为饺儿。
杨荫深在下面说:“按《武林旧事》有诸色角儿,此角儿即今所谓饺子,在宋已有了的,惟旧不作饺,可知饺乃为明人所改。至于牢丸实为汤饼,前面已经说过了。”其说太嫌因执。唐人有笼上牢丸、汤中牢丸,笼上牢丸大略相当于今日的蒸饺,而汤中牢丸相当于水饺。不能说两种“牢丸”都是“汤饼”。
又面食在三四世纪统称为饼。晋代束皙有《饼赋》讲的全是面食。此与汉末以来水碓碾磑大行有关。用水磨破麦,磨成面粉,甚为方便,因而面食增广(古人只有麦饭)。不过饼字这个用法,到宋代已为面所代。《东京梦华录》、《汴梁录》等书,所记食品之面已是今日之面条了。汤饼之汤,原是热水开水(所以冬日则饮汤,夏日则饮水),有滋味的汤,称为羹。今人虽有汤饼宴(满月)一词,往往误解为羹汤与饼。西人译汉籍,误解的人更多。
另有一点,希望杰人先生再复查他所藏的大婚记事指示一番,即是与此大姓结婚者,共有几家。按,明清徽州人很重视门当户对,往往两姓通婚数世。这在康熙朝的《徽州府志》、《休宁县志》风俗部分,都有记载。可能此风至晚清尚存。这个大族与祁邑暘坑谢家至少有两次通婚。但是,道光十六年遣春女往往向李耕西亲翁求亲,这可不能证明是亲上加亲。因为这个“求亲”的仪式,约略相当于后来的“放小定”,是在说亲已成之后。所遣的春女及要弟,好像都是女使。不知杰人先生以为然否。敬请
学生杨联陞上
1973年4月17日
(原载《食货月刊》复刊第三卷第四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