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政府奠都南京

奠都南京,本来是孙中山的遗训。国民革命军北伐,既经进展,政府自当移设北方。先是孙中山先生,主张联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的民族,共同奋斗,所以主张联俄。然认共产的办法,不适宜于中国,所以只许其党徒以个人资格,加入国民党。其后共产党徒,仍图在国民党中,扩充该党的势力。北伐军进展以后,政治会议议决迁都武汉;而武汉一带,共产党势力弥漫,国民党乃有清共之议。议决迁都南京。政府于十六年(1927)4月18日,在南京成立。宁汉之间,遂呈对立之势。到7月间,武汉亦清党,而合作才告成。

实行训政及设立五院

中山先生的革命方略,本分为军政、训政、宪政三时期。而其改组国民党,又决定以国民造党,以党建国,以党治国,然后还之国民。军政时期,务在取得政权。训政时期,由党代国民行使,治权则由国民政府操之。到宪政时期,然后还诸国民。国民政府定都南京后,已脱离军政的地方,就要实行训政了。国民政府,由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五院组成。各部均属行部院。[1]其《组织法》,为十七年(1928)所公布。二十一年(1932)5月,国民会议开会,并制定《训政时期约法》。嗣由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加以修正。国民政府,设主席一人,委员24至36人。五权由五院分别行使。院与院间不能解决的事务,则由主席团解决。[2]

收回租界

租界本不过是外国人来通商,划给他居住之处,后来喧宾夺主,管理之权,多为其所侵夺。[3]除德奥俄三国在天津、汉口的租界因欧战而收回外,其余都没有变动。国民革命军达到九江、汉口时,英人鉴于我国民气之盛,即将该地方租界交还。其后英于镇江、厦门,比于天津,亦均将租界撤废。但现在英法两国,在我国仍有几处租界,而日本尤多。[4]

实行征收二五附税

华盛顿会议《九国间中国关税条约》,许开特别关税会议,筹议实行《辛丑条约》,并许于过渡期间,征收12.5%,奢侈品5%的附加税。特别关税会议开会时,段政府提出关税自主;又要求将此项附加税,扩充至值5%,奢侈品则扩充至20%或30%,以为过渡期间的办法。未能有成。十六、十七年(1927、1928),2.5%附加税乃由各关分别先后征收。国民政府奠都南京后,就径行进行废除不平等条约,收回关税主权的运动,不再斤斤于此了。

自五口通商以来,中国和各国所订的条约,都是不平等的。损害国家的主权,国民的权利、利益,殊非浅显。所以国民党的主张,首以废除不平等条约为重。国民政府奠都南京后,即发出废除不平等条约的宣言。十七年(1928),又照会各国领事,订定三种办法:(一)旧约满期的,当然废除重订。(二)未满期的,以相当手续,解除重订。(三)旧约已满期,而新约未订的,另定临时办法。旋颁布《临时办法》七条。[5]自此和我重订条约的,就有许多国。[6]其中比、意、丹、葡、西各约,都订有撤废领事裁判权条文。[7]捷克、波兰两约,订明保留内河沿海航权。至于关税自主,则美国和我国,首先于十七年(1928)订立《整理关税条约》。声明前此各约中,和关税有关系的条文作废,应用自主原则。其后德、挪、荷、瑞典、英、法六国,亦先后成立《关税条约》。比、意、丹、葡、西五约中,亦有明文规定。政府乃将关税特别会议时所议定的七级税则公布,于十八年(1929)2月1日实行。后来裁厘之举,于二十年(1931)1月1日实现,乃将七级税废除,另定税则公布。关税自主,在形式上,就算达到目的了。但是实际的推行尽利,还要看国家的实力如何呢。[8]

加入非战公约

中国是素来以和平为职志的,所以国际事业,有裨于世界和平的,无不尽力赞助。而民国十八年(1929)加入的《非战公约》,尤足以资纪念。国际和平运动,由来很久。其设有机关,则当以海牙和平会为最早。此会成立于1899年,亦曾开会两次。第三次会未及开,而欧战起,与会各国,多数都卷入战争的漩涡了。战后,美国提出和平条件,因而成立国际联盟。然美国自身,就未曾能够加入,华盛顿会议虽亦以限制军备为议题,而其效力仅及于太平洋,且亦仅能限制军备。民国十六年(1927),法美二国,提议巩固和平的办法。后来就扩而大之,不以二国为限。由美、法、英、德、意、比、波兰、捷克、日本共同在巴黎签字,成立《非战公约》三条。约中订明各缔约国间所起纠纷,不问其性质及原因如何,均不得用和平以外的方法。先后加入的,合计共有五十余国。此约于世界的和平,可谓大有裨益。加入而又违犯的国,其当受严厉的制裁,自不待言了。

中俄绝交

从国民党“清共”以后,苏俄在中国,仍有宣传其主义之举。十六年(1927),北京政府派员搜查俄国的使馆,俄国因此撤回其代理公使。南方亦因广州共产党暴动,撤销其领事的承认。苏俄的国营商业机关,在南北亦都遭勒停,唯东三省仍属例外。十八年(1929)7月,东三省当局,又派员搜查哈尔滨的俄领事馆,并改派中东路督办,撤换俄籍职员。苏俄因此对我绝交,其兵并侵入我国沿边,攻陷同江、满洲里等处。后由中央派员与俄会议,先将中东路回复原状,订定明年再开正式会议。正式会议开后,久无进展。直到二十年(1931)东北形势大变后,中俄乃于二十二年(1933)岁杪复交。

【小结】

(一)国民政府定都南京,在于何时?

(二)试述军政、训政、宪政三时期的区别。

(三)何谓五院?

(四)试将已收回及尚未收回的租界,列为一表。

(五)何谓二五附税?关税自主的交涉,经过如何?现在是否完全实现?

(六)国民政府废除不平等条约的办法如何?现在办到什么地步?

(七)领事裁判权的取消,现达何种程度?

(八)何谓《非战公约》?《非战公约》的效力如何?

(九)中俄绝交的经过如何?后来为什么要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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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 现设内政、外交、军政、海军、财政、实业、教育、交通、铁道、司法行政十部。又有蒙藏、侨务、禁烟、劳工四委员会。

[2] 国民政府,于十四年(1925)7月改组,废大元帅,行委员制,已见前章。其制:设委员若干人,推一人为主席,若干人为常务委员,其下分设各部。十七年(1928)10月,公布《组织法》,五院次第成立,各部均属行政院。到训政时期约法,乃改设主席。主席不负实际政治责任。

[3] 外人管理租界,其法律上有根据的,系1896年的中日《通商口岸议定书》(旧称《公立文凭》)。将管理道路和稽查地面之权,明定其属于该国领事。事实上,妨害我国主权最甚的,是上海租界。上海租界的市政,属于工部局。其根据,系1896年的《洋泾浜章程》(工部局译为《上海洋人居留地界章程》)。此章程由外人纳税会通过,各国领事认可,驻扎北京的公使批准。工部局董事,由纳税人选举,而纳税人年会,则由领事团召集,是领事和公使,干涉起中国的市政来了,真正岂有此理

[4] 英在广州、天津、营口;法在广州、汉口、上海、天津;日在天津、营口、沈阳、安东、厦门、杭州、苏州、沙市、福州、重庆,均有租界。又鼓浪屿、上海、芝罘,有共公租界。上海公共租界,系1854年将英、美租界合并而成,但实权实在英人之手。

[5] 外交官、领事,与以国际公法赋予的待遇。在华外人,受中国法院管辖。关税在国定税则未实行以前,照现行章程办理。华人所纳税项,外人亦应一律交纳。未规定事项,照国际公法及中国法律处理。

[6] 见附表。唯法国所订,系《越南通商条约》。

[7] 诸约均附有条件。其中最紧要的,是外人得杂居内地,经营工商业,享有土地权。有人以为以外人的内地杂居,换领事裁判权的撤废,殊不值得。因为外人财力雄厚,我国的工商业很难和他竞争,而土地也有被他大量收买的危险。但条约上订明外人此项权利,仍得“以法律或章程,加以限制”,所以也看我们的运用如何。各国与我订约,亦有本无领判权的。又有虽有而条约亦已满期的。其墨西哥一国,则条约虽未满期,而该国于十八年(1929)11月,自愿放弃。现在条约还未满期,有领判权而未曾放弃的,为英、法、美、荷、那、巴西六国。

[8] 十九年(1930)所布税则,含保护本国产业之意最多。唯中日间在是年订有《关税协定》,附表规定若干货物,彼此不得加税。所以日货进口,有课税极轻的。二十二年(1933),协定满期,政府乃加以订正。然二十三年(1934)所公布的新税则,则又和此意相背。这是迫于外交形势,不是法律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