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国志·刘先主志》:建安五年,公东征先主。先主败绩,妻子及关羽见获。公壮羽勇锐,拜偏将军。初,羽随先主从公围吕布于濮阳,时秦宜禄为布求救于张杨。羽启公:“妻无子,下城乞纳宜禄妻。”公许之。及至城门,复白。公疑其有色,自纳之。后先主与公猎,羽欲予猎中杀公,先主为天下惜,不听,故羽常怀惧。公察其神不安,使将军张辽以情问之。羽叹曰:“吾极知曹公待我厚,然我受刘将军恩,誓以共死,不可背之,要当立功以报曹公。”公闻而义之。
案关羽壮士,与刘备誓共死,不肯背之,其夙心也,然其怀惧不安,则自以初求秦宜禄妻,而曹公自纳之,及尝欲杀曹公之故。
《三国志·关羽传》于此均未叙及,则情节漏略矣。注引《蜀记》与《华阳国志》之事略同,然但言公留宜禄妻,而羽心不自安,更不言羽因欲杀曹公而怀惧,情节亦为不全。羽初欲取宜禄妻,其当怀惧,固不如尝欲杀公之深也。唯云:“猎中,众散,羽劝备杀公。”众散二字,又可补常璩之阙。知古人叙事,多不甚密,欲求一事之真,非互相校勘不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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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篇选自吕思勉著《论学集林·蒿庐札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