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顺帝至正十一年(公元1351年)五月,江淮流域各地区的贫苦农民——元朝蒙汉地主阶级所特别歧视的南人,短衣草履,头包红巾,擎着鲜红的大旗,扛着竹竿锄头,长枪板斧,杀官僚,占城邑,开仓散粮食,破牢放囚犯,自立名号,敲响了元朝政府的丧钟,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红军起义。
红军的队伍,到处都是。拣重要的著名的说吧:东系在颍州发动的,头目是杜遵道、刘福通,占领了元朝的米仓朱皋(镇名,属河南光州固始县),开仓散米。一下子就发展到十几万人。攻下汝宁(今河南汝南)、光州、息州、信阳;芝麻李(李二)的队伍控制了徐州(今江苏铜山)和附近各县,以及宿州(今安徽宿县)、五河(今安徽五河)、虹县、丰(今江苏丰县)、沛、灵壁、南边到了安丰(今安徽寿县)、濠、泗(今安徽临淮)。西系起于蕲(今湖北蕲春)、黄(今湖北黄冈),由彭莹玉和尚组织,推徐真逸(寿辉)做头目,攻下德安(令湖北安陆)、沔阳(今湖北沔阳)、安陆(今湖北钟祥)、武昌(今湖北武昌)、江陵(今湖北江陵)、江西(今江西九江南昌一带)诸府。起于湘水、汉水流域的,推布王三、孟海马为头目:布王三的队伍叫北琐红军,占领了唐(今河南唐河)、邓(今河南邓县)、南阳(今河南南阳),嵩(今河南嵩县)、汝、河南府(今河南洛阳及附近各县);孟海马率领南琐红军,占领了均(今湖北均县)、房(今湖北房县)、襄阳(今湖北襄阳)、荆门(今湖北荆门)、归峡(今湖北秭归)。这几支红军都打着明王出世、弥勒佛降生的旗帜,前后不过几个月工夫,东边从淮水流域,西边到汉水流域,都插满了红旗,像腰斩似的把元皇朝拦腰切作两段。[46]
元朝政府的崩溃,是由于蒙汉官僚地主阶级对广大农民残酷的剥削和无情的压迫,农民忍无可忍,被迫拿起武器,进行长期的壮烈的阶级斗争;是由于蒙古色目贵族对汉、南人的残酷粗暴的民族压迫、掠夺和戕害,广大人民挺身而起,进行长期的英勇的民族斗争;是由于蒙汉统治阶级的腐化和阶级内部矛盾的尖锐化,分裂、对立,自相残杀,掘下自己的坟墓。斗争的开始是以被压迫阶级反对统治阶级的阶级斗争形式出现于历史舞台的,到后期,阶段斗争的实质因地主阶级的参加而被阉割了,突出地强调了民族斗争,朱元璋统一南北,建立了明朝。
蒙古灭金以后,圈占广大土地作为牧场,有的竟至千顷以至十万余顷。[47]灭宋以后,没收了宋朝的官田和一部分贵族的土地。蒙古诸王、后妃、公主和大官、将帅以及汉南人投降的文官武将,僧侣寺观,都以侵占或赏赐的方式占有大量土地,把原来耕种土地的农民抑为佃户。如诸王中晋王也孙帖木儿单是归还朝廷的地就有七千顷,没有归还的一定多于此数是没有问题的。[48]西安王阿剌忒纳失里有平江(今江苏吴县)赐田三百顷。[49]郯王彻彻秃有苏州赐田二百顷。[50]没收宋朝后妃的田地归太后所有,专设江淮财赋都总管府掌管。另一大批没收田地归皇后所有的,专设江浙财赋府掌管。[51]文宗时(公元1329—1332年)鲁国大长公主有平江等处赐田五百顷。[52]顺帝时公主奴伦引者思有地五千顷。[53]大臣如伯颜有河南赐田五千顷[54]和蓟州宝坻县稻田提举司所辖田土,[55]脱脱有松江等处稻田提领所的田土。[56]应该指出,江浙地区土地肥沃,人口稠密,几百顷就是了不起的大数目了。此外,金和宋的投降官僚不但保持有原来的田土,而且还乘机兼并,有的一年收租数量竟达到二三十万石,占有佃户二三千户之多。[57]他们和蒙古色目地主联合一起,奴役人民。由于元朝尊信宗教,寺观也往往占田几百顷、千顷,最多的如大承天护圣寺前后两次共赐田三十二万五千顷。[58]大护国仁王寺有水陆田地十万多顷,佃户三万七千五十九户。[59]白云宗和尚沈明仁强夺民田二万顷。[60]江南寺院佃户多到五十万户有余。[61]尽管上边这些土地占有情况不是同一个时候发生的,也不是这一大片土地在元朝整个历史时期都归最初占领的这一家一族所有的,但是,就凭这些材料,也可以看出元朝蒙汉地主阶级贪婪无厌的占有土地情况,大量的土地被高度集中的情况,佃户数目较过去历史时期大量增加的情况,也就是阶级斗争的日趋激烈的不可避免的情况。
蒙古诸王、后妃、大臣还有食邑,从几千户到几万户不等,也有从一县十几县到一路以至三路的。最多的如孛儿帖可敦有真定食邑八万户。[62]元成宗以安西、平江、吉州三路为皇太子的食邑。[63]食邑的地方官由领主推荐,农民要向领主缴纳五户丝和钞,还要向元朝政府缴纳赋税。[64]
就这样,土地大量集中在少数蒙汉贵族官僚手里,广大农民和中小地主失去土地,或者被迫降为佃户,或者被迫逃亡他乡。江南的佃户按地主定下的规矩和地主对半或者四六分收成,赶上青黄不接、水旱灾伤,不得已向地主借贷口粮,立下契约,连本带利,写上数目,候收割时验数归还。才到秋收,所收粮食,除交给地主一份以外,有的佃户把自己应得的一份全数拿来还债,还不够付清本利,被迫抵当人口,折合家具作数,甚至连锄头、镰刀也给折走了,活不下去,只好逃走。佃户逃亡的越多,田土荒废的也就多了,生产的粮食也就少了。[65]另一等佃户缴纳高额地租,还要承当地主家的杂泛差役,赤贫化的结果买不起农具、肥料,地里收成一少,就被地主夺佃,失去活路。即使家里人力多,侍候得地肥了些了,收成稍多,地主就要加租,交不起,还是种不成地。有些地方的佃户,生男供地主奴役,生女则为地主婢妾,甚至计口立契,随田地买卖下和买卖牲口一般。[66]北方的农民比南方的受苦也不轻,剥削的名目更多,种的桑枣禾稼经常被蒙古驻军和官僚地主的牧马作践,有的田地索性被占作牧场,靠近大都(今北京)的畿内一带地方,为了长马草,时常禁止农民秋耕。[67]农民养的马匹、耕牛一碰上有战争,就被官府抢走,有时给低价,有时不给一个钱。[68]淮河以北一带以至河南、河北的农民,千百成群地逃向南方,元世祖至元二十年(公元1283年)一次逃亡的农民十五万户。[69]二十三年以汉民就食江南者多,特派使臣尽徙北还。还专派官员在黄河、淮河、长江的关卡津渡检查,凡汉民没有通行公文的,一律不许通过。又立下法令,逃民必须押解还乡,并禁止聚众到千人,犯禁的罚杖一百。[70]顺帝元统元年(公元1332年)京畿大水,饥民四十多万人。第二年江浙大饥,饥民五十九万多户。[71]地主阶级的剥削越重,农民的日子过得越苦。地主兼并土地的速度越快,农民反抗的手段——逃亡也就越多。田地荒废的数目越大,粮食的产量就越少,闹灾荒的次数、面积,越多越大,阶级矛盾就越发尖锐,达到不可调和的地步,爆发了一次接着一次的农民革命战争。
为了缓和阶级矛盾,元朝政府也曾经使用减轻赋税,赈济,设立常平仓,派遣劝农官等办法,但是免赋只免到地主和自耕农,佃户还是得照样向地主交租。[72]赈济呢,佃户也还是轮不到。甚至像至元四年(公元1344年)河南北大饥,第二年又大疫,十成人死了五成那样大灾荒,朝廷说要赈济灾民,出卖官爵得了若干钞和粮食,但后来听说还有几成收成,就不赈济了,把赈款吞没了事。[73]常平仓呢,有仓无米。[74]即使有米,也还是落入大官、地主们手里,分配不到农民。[75]至于劝农官的设立,除了多设几个剥削掠夺的官僚以外,没有别的意义。
除了蒙汉地主阶级的阶级压迫以外,还有蒙古、色目人对汉、南人的民族压迫。
蒙古色目贵族为了便于巩固军事统治,永远剥削和奴役以汉族为主体的贫苦人民,把社会划分为四个阶层:蒙古人最贵,色目人第二,汉人第三,南人最下。蒙古军事贵族在灭金之前,已经征服了中亚细亚花剌子模诸国,统称这些国家的投降人口为色目人,被利用来压迫较后被征服的汉人。汉人指的是金朝统治下的汉人和女真、高丽、契丹等民族;南人指的是最后被征服的宋朝统治下的以汉人为主体的各族人民。为了分化汉族的团结,蒙古统治阶级稍微给北方汉族地主一些政治上的小好处,和南人有明显的区别。四等人的权利与义务,是极不平等的,对汉南人平民的防制,最为严苛,并贱称汉人为“汉子”,南人为“蛮子”。同时,在蒙古各族中,穷苦牧民也和汉南人中的贫苦农民一样,被迫自备马匹武器去当兵,受到统治阶级穷凶极恶的剥削。
应该指出,民族间的压迫是形式上的,是对没有政治地位的平民百姓的压迫。实质上,蒙古、色目、汉人、南人的地主阶级的联合政权,对所有各族的贫苦人民,无例外地进行剥削、掠夺和奴役,归根到底,本质上仍然是阶级压迫。
蒙古统治者在灭金灭宋的战争中,除开攻城略地,大量屠杀以外,更掠夺人口,叫作驱口,地位和奴隶一样,所生子孙,永远世袭。[76]蒙古、色目、汉、南人官吏也多强占民户为奴隶。[77]上都(今内蒙古自治区多伦县)大都设有马市、牛市、羊市、人市,人畜同样买卖。江南贩卖人口之风更盛。主人怕驱口奴隶逃走,或饮以哑药,或用火烙足,驱使同畜牲一样。驱口和奴隶在法律上待遇同等,实际区别是在军前俘获称奴,掠卖人口称驱;奴不得自立门户,驱得自立门户,但不得自由迁徙。驱丁对朝廷每年纳丁税粟一石,对主人负耕田、供役、纳贡赋、代主人服兵役的义务,[78]如大将阿里海牙破湖南,没收降民三千八百户为家奴。[79]14世纪初年,江南官僚地主强占民户作奴隶动辄百千家,有多到万家的。[80]蒙古戍兵和平民生活穷困的,也被迫卖妻鬻子为奴婢。[81]元代官私奴隶在人口总数中占了很大的比例。[82]奴隶数量越多,佃户的数量就不能不相对地缩小了,这不只阻碍了生产的发展,也损害了各族中小地主阶级的利益,造成了统治阶级的内部矛盾。
在政治地位上,元朝中央政府各个机构的正长官,都是蒙古人做,一般汉人是不能做的。次要的官也大半是蒙古人和色目人。顺帝至元三年四月又再次规定,省、院、台、部、宣慰司、廉访司及部府幕官之长,并用蒙古、色目人。[83]直到元朝末年,南人始终被排挤在中央政治领导的圈外。[84]兵权更不让汉人掌管。汉人虽也有做军政官的,但不能与闻军政,参与机密,阅兵籍,知兵数。[85]行省长官一般是蒙古人,其次是色目世臣,缺官才轮到色目和汉人。[86]地方官以汉人做总管,色目人做同知,但总揽实权的却是蒙古的监督“达鲁花赤”[87]。宫廷的卫队只用蒙古、色目人,不许汉人、南人投充。[88]蒙古贵族子弟从宫廷卫队出身做官,升迁很快。汉、南人则只能从科举或学校出身。科举也有民族差别,蒙古、色目人作一榜,汉人、南人作一榜;蒙古、色目人考两场,汉、南人则须考三场;考试题目汉、南人比蒙古、色目人的难,及格授官的却又正好相反,蒙古、色目人比汉、南人高。[89]国立学校的学生名额,也是以种族作标准的,国子监生蒙古五十人,色目二十人,汉人三十人。考试蒙古生从宽,色目生稍加严,汉生考的内容最多。毕业后授官蒙古生六品,色目生正七品,汉人从七品。[90]
文武官员的荫叙和升迁的等级,也作了优待蒙古、色目人的规定。蒙古高于色目,色目又高于汉人和南人。[91]官员的惩罚,法令规定色目人和汉人不勤于职的,处死刑还要抄家,蒙古人则例外。[92]
除了政治地位不平等之外,元朝政府还特别制定了压迫汉族的法律,来保障和巩固自己的统治权。顺帝元统二年(公元1334年)下令蒙古贵族和色目人犯奸盗诈伪,由专管蒙古贵族的机关“大宗正府”处理,汉、南人犯法的归普通法庭判处。蒙古人官员犯法定罪行杖,必须由蒙古人判刑和监杖。[93]蒙古贵族和色目人不但受特殊法庭的保护,而且遇有重大刑事案件,最后裁决权属于蒙古大臣[94],更加了一层保障。蒙古人打死汉人,只判处当兵出征和罚交烧埋银。[95]蒙古人员殴打汉人,汉人不得还手,只能指定证人到官府告状。反过来,如汉人打了或打死蒙古人,就要严刑断罪。[96]并禁止汉人聚众与蒙古人互殴。[97]汉、南人犯窃盗罪例须在脸上刺字,蒙古、色目人则免刺。[98]
对汉、南人地区用军事力量控制秩序,镇压起义。办法是解除汉、南人武装,由朝廷分兵驻防各地,建立社甲制度。元世祖至元十三年(公元1276年)元军入临安(今浙江杭州市)后,就下令没收民间兵器。南人在军中的尺铁寸杖不得在手。[99]民户有铁尺、手挝和杖之藏刃的都要一律交官。[100]有马的拘入官。[101]私藏甲仗的处死。[102]把民间兵器最坏的销毁,稍好的给色目人,最好的收归武库,留作蒙古人用。汉人在出征时所用兵器,打完仗就要交官,完全解除汉、南人在军中的非战时武装。[103]甚至汉人将领非经特许也不许执持武器。[104]各路、府、州、县为了捕盗的需要,所用弓矢也严格限制为各路十副,府七副,县五副。[105]不许汉人打猎,[106]不许汉人学习武艺,[107]不许汉人集众祠祷[108]、祈赛神社、集场买卖。[109]甚至学习蒙古、色目文字,也不许可。[110]
驻防(镇戍)军以蒙古军和探马赤军(色目诸部族军)为主力,分屯河、洛、山东,以探马赤军汉军和新附军(宋的降兵)驻防淮水以南直到南海,都以蒙古宗王为大将。蒙古军就营地住家,其他军队按时换防,都有一定制度。江南三行省凡设戍兵六十三处,驻防地区几十年不改。[111]蒙汉地主政府用蒙古军镇压淮水以北金地的汉人,用诸部族军、汉军辅以宋的降兵镇压淮水、长江以南宋地的南人,利用种族矛盾来贯彻军事控制,运用军队力量来维护统治威权,加强阶级压迫和民族压迫。民族间的猜忌越大,仇恨也就越深。
和驻防军相结合的社甲制度,是蒙汉地主统治机构的基层组织。在灭宋以前,元世祖至元七年下令诸县所属村疃,凡五十家立为一社,择年高晓农事的一人为社长,户数达到百家的增设社长一员,不及五十家的与近村合为一社。[112]社原来是贫苦农民为了反抗封建压迫,自愿结合的一种组织形式,历代统治者曾屡次加以禁断,在禁断无效的时候,便利用原来基础,把它纳入政府系统,成为官办的社,通过这一组织,督促农民努力生产,达到增加税收、便于统治的目的。元朝政府继承了这一制度,目的是为了加强统治和搜括,但是,有了这个组织,也就赋予了广大农民为了反抗阶级压迫而建立的秘密组织以合法的形式,使得农民普遍组织起来,就有了强大的反抗力量了。三年以后,为了便于监视汉民,又令探马赤军随处入社与编民等。蒙古色目人虽然有随便居住各地的权利[113],蒙古军却不与汉儿人户一处相合为社。[114]这是北方地区的情况。到灭宋后,把南方人民编二十家为甲,以蒙古人为甲主,对甲内编户有绝对的威权:“衣服饮食唯所欲,童男少女唯所命。”城乡到处编甲,甲主糟蹋掠夺平民妻女,谁也不敢说话。[115]甚至夜间禁止人民通行,以钟声为号:一更三点钟声绝,禁人行;五更三点钟声动,听人行。违者笞二十七。只有在禁钟之前,晓钟之后,才许市井点灯做买卖,平民人家点灯读书、工作。[116]这虽然只是灭宋以后的初期情况,但给南方人民的惨酷印象却是世代难忘的。元朝蒙汉地主阶级透过社长甲主,向农民施行凶残的掠夺,在各种名目的苛捐杂徭下,到元朝中叶以后,每年田税赋役所征调的数量,比元初时增加到二十倍以上。[117]因而使全国农业生产下降,广大农民陷入破产的深渊。
从官书记载的户口数字来看,宋的户口,嘉定十六年(公元1223年)户数一千二百六十七万,口数二千八百三十二万。金的户口,泰和七年(公元1207年)户数七百六十八万四千,口数四千五百八十一万。两国合计有户约二千万,口约七千四百万。这个数字当然不包括蒙古色目的户口数字。可是到元世祖至元十八年(公元1281年),全国合计户数只有一千三百二十万,口数五千八百八十三万,这个数字是应该包括蒙古色目的户口数在内的。两数比较,可以看出长期战争破坏的结果,户数减损了约七百万,口数减损了约一千五百万。到元文宗至顺元年(公元1330年),全国户数还是一千三百四十万,和至元十八年的数字差不多,经过了五十年的漫长岁月,户数仍然停留在原来的基础上,尽管过去官书的户口数字是很不可靠的,但就这许多数字对比起来看,也可以说明这五十年间户口损耗情况,奴隶占有情况,这是阶级压迫和民族压迫的悲惨结果。
蒙古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尖锐化和政治的腐化,是元朝政府崩溃的内因。
蒙古大汗国是由成吉思大汗子孙所分封的几个汗国组织成功的,以元朝皇帝的宫廷作中心。自从忽必烈大汗(元世祖)破坏了蒙古向来召开大会选举大汗的习俗,采用汉人封建制度立嫡长子为皇太子以后,帝位继承的争夺造成蒙古贵族上层矛盾的深化,政变、内乱,接连不断,削弱了元朝政府的统治力量,政治局面经常在不稳定之中。
事实上,蒙古大汗国的分裂是元世祖即位以前的事。蒙古人习惯于游牧生活,终年随水草转徙,没有一定住处,也没有城郭可以守护。如果没有强而有力善于指挥作战的军事领袖,在突然遭遇强敌袭击时,就会崩溃不可收拾。多少世代以来,在蒙古的部族社会组织里,所有关于各部族共同酋长——大汗的选举与罢免,对其他部族的战争,和应付严重的天灾和迁徙等大事,都由部族成员的全体大会——“库利尔台”来解决。原任大汗有提名继承人之权,但大会也可以另选他人。因之,各族中军力最强大的军事领袖,对选举的决定权也最大。遇有意见不一致,坚持的双方军事力量又不相上下的时候,就不可避免地各自承认一个大汗,造成分裂以至用武力解决,陷于长期内战的境地。从成吉思大汗以来,历次大汗的选举都为几个强大的军事集团所操纵,发生了内战。长期内战的结果,蒙古大汗国瓦解了,元世祖和他的子孙所直接统治的只是中国这一部分土地。[118]
元世祖以后的元朝帝位的继承,不是宫廷阴谋,便是军事实力贵族的争夺战,大会通过只不过是照例文章罢了。[119]从元世祖死到元顺帝立(公元1294——1333年)四十年间,换了九个皇帝,政变不到四五年就爆发一次,特别是从公元1328年到1333年,六年之中竟换了六个皇帝。蒙古贵族上层内部的矛盾更加深化、激化了,自相残杀更厉害,政治局面变化更快,更不稳定,统治阶级的力量也就进一步更加削弱;皇朝权力愈弱,地方的权力也就愈重,内轻外重,政令不行,最后就造成了军事贵族混战,自掘坟墓的局面。
一面是统治阶级的争权夺利,自相残杀,一面是统治阶级的荒淫无耻,堕落腐化。
元世祖从灭宋以后,为了积累更多财富,发动了多次海外侵略战争。至元十九年发兵十万打日本,遭飓风大败而回。又三次兴兵打安南(公元1284——1294年),两次打缅国(公元1282—1287年),打占城(公元1282——1284年),打爪哇(公元1292年),越打败仗,越不服气。军费的负担天天扩大,财政发生困难,只好任命一批刮钱能手的商人做大臣,专门搜括财富,增加赋税,卖官鬻爵,剥削人民,造成了贪污腐化的政治风气。[120]
巨额军费之外,还有对诸王贵族的巨额岁赐(定期赏赐),特赐(额外赏赐),朝会赏赐,库利尔台大会后的赏赐。岁赐如斡真那颜位银一百锭(五十两为锭),绢五千九十八匹,缎三百匹,诸物折中统钞一百二十锭,羊皮五百张,金一十六锭四十五两;特赐如中统四年(公元1263年)赐公主古巴银五万两;朝会赏赐如元贞二年(公元1296年)定太祖位下金千两、银七万五千两,世祖位下金各五百两,银二万五千两等,成吉思大汗的子孙遍布欧亚两洲,元朝历年这笔开支该有多大?库利尔台大会尽管是个形式,但为了报答诸王贵族的支持,赏赐数目更是惊人,如至大四年(公元1311年)仁宗即位后的赏赐总数为金三万九千五百五十两,银一百八十四万九千五十两,钞二十万三千二百七十九锭,币帛四十七万二千四百八十八匹。这一年的额外赏赐是钞三百余万锭。往往开一次大会,把上都大都的库藏全部给光了还不够数。[121]这种种不同名目的赏赐,实质上都是为争取诸王贵族支持所付出的贿赂,来源就是汉、南人辛勤劳动所创造的财富。此外,还有供养僧侣的大量费用。因为要利用宗教麻醉人民,元朝对各种宗教都予以保护,历代皇帝都崇奉佛教,在即位前都先受佛戒,尊“番僧”为帝师、国师,穷极供奉。内廷做佛事,最多的一年达到五百多次。各寺做佛事,有的每天用羊一万头。[122]据至大三年(公元1310年)的统计,元朝政府经费用在寺院的占很大的比重。[123]至大四年的财政收支情况,岁出钞约二千万锭,岁入常赋却只有钞四百万锭,其中上缴到大都的只有二百八十万锭。赤字为岁收的七倍多。这一年十一月国库的现金只有钞十一万锭。[124]弥补赤字的办法是预卖盐引,加税加赋,甚至动用钞本(发行钞的准备金、银)。至顺二年(公元1331年)的财政岁出入,亏空钞二百四十万锭。[125]元朝初年的钞法原来有相当完整的制度,发行有定额,可以随时兑取现金,和物价有一定的比例,通行全汗国,信誉极好。到了财政无办法时,把钞本都支用完了,变成不兑现纸币,加上无限制地发行,发行得越多,币值越跌,相对的物价就愈高,到了14世纪中期,整车整船运钞到前线,一贯钞还不值一文钱,纸币既失去效用,民间只好进行物物交换,皇朝财政和国民经济都接近崩溃的边缘了。[126]
政治方面的情况也和经济相适应。从元武宗以来,用人不问才力,只要得到皇帝欢心,就可做大官:一无所长的人有做到中书左丞、平章、参政的;国公、司徒、丞相也非常之多。诸王贵族随便杀人,随便荐人做官。地主豪民犯法该杀的,只要买通帝师、国师,就可以得到皇帝特赦。后来索性卖官鬻爵,贿赂公行了。[127]地方官吏贪污的情况,元朝末年浙江人叶子奇做了典型的刻画。他说,蒙古、色目的官吏,根本不知道有廉耻这回事,问人讨钱,各有名目,例如,下属来拜见有“拜见钱”,无事白要叫“撒花钱”,逢节要“节钱”,过生日要“生日钱”,管事要“常例钱”,送迎有“人情钱”,发传票拘票要“赍发钱”,打官司要“公事钱”。弄得钱多说是“得手”,除得美州县(肥缺)说是“好地分”,补得职近说是“好窠窟”。甚至监察官都可以用钱买,出钱多的得缺。肃政廉访司官巡察州县,各带库子(管钱的吏役),检钞秤银,争多论少,和做买卖一般。[128]大官吃小官,小官吃百姓。民间有诗嘲官道:“解贼一金并一鼓,迎官两鼓一声锣,金鼓看来都一样,官人与贼不争多。”[129]地方官对百姓剥削得太穷凶极恶了,元朝政府怕百姓反抗,造成民变,有时也派大员到各地方宣抚,企图缓和一下官民之间的矛盾。宣抚刚出京时,地方官吏大为震动,谁知到了地方以后,还是一样要钱,大收贿赂,和地方官“官官相护”起来了。百姓也给他们编了几句顺口溜:“奉使来时,惊天动地,奉使去时,乌天黑地。官吏都欢天喜地,百姓却啼天哭地。”又说:“官吏黑漆皮灯笼,奉使来时添一重。”“九重丹诏颁恩至,万两黄金奉使回。”“奉使宣抚,问民疾苦。来若雷霆,去若败鼓。”[130]温州、台州一带的老百姓,在村子边树起旗子,上面写着:“天高皇帝远,民少相公多,一日三遍打,不反待如何。”[131]老百姓再不造反,就活不下去了。
军队从灭宋以后,驻防在内地繁华都市,日子久了,生活腐化,忘记了怎样打仗,也不愿意打仗了。军官们大都是世袭的贵族子弟,懂吃,懂喝,懂玩,会发脾气,会克扣军粮,会奴役虐待兵士,更会抢劫百姓,就是不会打仗。蒙古初起时的军事主力,勇敢剽悍健儿的子孙,已经完全变质了,失去战斗力量了。至正元年(公元1341年)山东“强盗”纵横至三百余处,七年蔓延到济宁、滕、邳、徐州等处。近畿的临清、广平、滦河也到处“盗”起。河南从至正七年“盗贼”出入不常,八年福建、海宁州、沐阳等处“盗”起。甚至每年运粮几百万石到大都的运河也被骑“盗”阻劫,至正六年三月骑“盗”四十人,劫船三百艘,元军不敢捕。至正七年十一月,海“盗”摽劫沿江江阴、通、泰、镇江、真州一带。海“盗”才三十六人,元军万数不能进讨,反为所败。通州在大都东面,至正七年“盗贼”蜂起。京畿从至元三年到至正六年都有“盗贼”四起。甚至连军事中心的大都,至正二年也闹到“强贼”四起了。[132]蒙古、色目统治阶级压迫汉南人的工具腐朽了,再也经不起红军雷霆万钧的打击了。
阶级的压迫,民族的压迫,重重叠叠压在汉、南各族的老百姓身上,压迫愈重,汉、南人的反抗力量也就越大。汉、南各族劳苦人民都反对阶级压迫、民族压迫,都要用反抗的手段解除这种压迫。武装斗争,前仆后继,从南宋灭亡,一直到红军大起义,这七十年中汉人,特别是南人的反抗,一直没有停止过。从可歌可泣的崖山之役,张世杰、陆秀夫壮烈牺牲以后,起兵抗元,几次失败,百折不回的文天祥终于在至元十九年十二月被杀于大都,成仁取义,发挥了民族正气,感动、号召了各族人民和后代子孙。文天祥死后的第二年,建宁路总管黄华起义,用宋祥兴年号。至元二十三年(公元1286年)西川赵和尚自称宋福王子,在广州起事。后至元三年(公元1337年)合州大足县县民韩法师起兵,自称南朝赵王,都用恢复赵宋作号召。此外如至元二十年(公元1283年)广州的罗平国,漳、邕、宾、梧、韶、衡诸州(福建、广西、广东、湖南)的农民暴动,二十三年婺州(今浙江金华)永康县民陈巽四的起义,二十五年广东、浙江,二十七年江西,成宗元贞二年(公元1296年)赣州的暴动,以至后至元三年(公元1337年)广州的大金国起义,都是南人各族人民英勇斗争的记录。至正八年(公元1348年)汉人也起义了,辽东锁火奴和辽阳兀颜拨鲁欢都自称大金子孙,反抗元朝。同时,各地区各族贫苦人民也先后起义,起了削弱元朝军力。瓦解元朝统治阶级政权的巨大作用。从至顺四年到至正十四年(公元1333—1354年)的二十年中,湖南、广西的瑶族人民不断起义,先后攻陷道州(今湖南道县)、贺州(今广西贺县)、连州(今广东连县)、桂州(今广西桂林)、靖州(今湖南靖县)、浔州(今广西桂平)、武冈(今湖南武冈)、沅州(今湖南芷江)、黔阳(今湖南黔阳)、宝庆(今湖南邵阳)、全州(今广西全县)、辰州(今湖南沅陵)、衡州(今湖南衡阳)等地。靖州瑶族领袖吴天保从至正六年到九年,四年中四陷武冈,五攻沅州,大量杀伤了元朝的军力。从至元元年到至正十四年(公元1335—1354年),西北的“西番族”到处起兵,阻断岭北释道,至正七年起兵的就有两百多处,攻陷哈剌火州(新疆土鲁番城东,今作哈剌和卓)。东北辽阳“吾者野人”和“水达达”也于至正六年起兵反抗。前面跌倒了,后面的跟上去,倒下一个两个,起来了百个千个。这许多次的反抗运动起因虽不完全相同,目标却只有一个,解除阶级压迫和民族压迫。汉、南人虽然同样被压迫奴役,但是,元朝的主要的强大的军事力量,用在控制以大都为中心的腹里地区,江南地区的军事控制力量相对是比较薄弱的,以此,南人的各族人民的武装起义就有可能一次接着一次爆发。到了元朝军事力量被无数次起义所日益削弱,汉人也有可能揭竿起义了。加上腹里地区“盗贼”四起,元朝军力分散,失去全面控制、镇压的能力,全面起义的条件便成熟了,至正十一年的红军大起义,正是这一系列反抗运动的延续和发展。
红军大起义的导火线是蒙汉统治阶级对汉南人的加强压迫和歧视。
元顺帝(妥懽帖木儿)以亲王的身份从广西进京做皇帝,河南行省平章伯颜率领部下蒙古汉军护送,太师燕帖木儿杀了元顺帝的父亲明宗,顺帝做了皇帝,他心怀疑惧,溺于酒色而死。伯颜升为承相。伯颜仗着功劳大,独擅朝权,贪污舞弊,弟侄都做了大官。他又仇恨汉人,反对蒙古人读汉人书,告诉元顺帝说:“陛下有太子,休教读汉儿人书。汉儿人读书好生欺负人,往时,我行有把马者,久不见,问之,曰:‘往应科举未回。’我不料科举都是这等人,得了!”就这样,把至元元年礼部科举停止了。更恨南人,为的是南人经常“作反”。养着一个“西番”师婆叫界界,常问她来年好歹,自己身后事如何?界界说当死于南人之手,因之益发忌恨。下令汉、南人不得持军器,凡有马的都拘收入官。至元三年(公元1337年)河南棒胡起义于汝宁信阳州,朱光卿、石昆山在广南惠州起义,李智甫、罗天麟在漳州起义,至元四年彭莹玉、周子旺在袁州起义,十一月河南赵孟端起义,伯颜益发气愤,说造反的全是汉人,汉人有在朝廷做官的,要提出诛捕造反汉人的办法,表明心迹。接着又荒唐地主张杀张、王、刘、李、赵五姓的汉、南人,因为这五姓人数最多,汉、南人杀了大半,自然造不了反了。五年四月又重申汉、南人执持军器的禁令,还颁布一条法令,蒙古、色目人殴打汉、南人,汉、南人只许挨打,不许还手。伯颜又和元顺帝发生矛盾,和皇太后计较,要把顺帝废掉。这话被伯颜的侄儿御史大夫脱脱知道了,脱脱暗地里告诉顺帝,做了准备,趁伯颜出城打猎,收回兵权,关上城门,贬伯颜外地安置。伯颜进退不得,只好自杀。伯颜的兄弟马札儿台继为丞相,又下令禁民间藏兵器。脱脱嫌他父亲挡住自己当权,劝他辞位,自己做了丞相。红军起义消息报到大都,中书省官员把报告加标题“谋反事”,脱脱看了,改题作“河南汉人谋反事”,把河南全部汉人都算作起义军了。[133]伯颜、脱脱一家人接着做首相,这一系列仇视、敌视汉、南人的政策,反映了蒙古统治阶级上层的脆弱和无知。这些疯狂的绝望的镇压措施,逼使汉、南人进一步团结起来,组织起来,逼使汉、南人非用武力反抗,非用自己的力量来解除阶级压迫、民族压迫不可。除此以外,是没有别的出路的。在这样紧张、对立的情况下,有人登高一呼,自然全国响应了。
至正三年五月,黄河在白茅口决口。四年五月大雨二十多天,黄河水暴溢,平地水深二丈,北决白茅堤,六月又北决金堤,曹、濮、济、兖诸州都遭了水灾。不但农田民居被淹,连盐场也极为危险,皇朝税收遭受很大损失。[134]有人建议堵口,脱脱派人勘察,回来报告说河工太大,开工有困难,而且河南一带遍处都有农民起义队伍,要开工,便要集合几十万河工,万一和起义军结合起来,无法收拾。脱脱不听,决意动工,派贾鲁为工部尚书兼河防使。至正十一年四月二十二日,发汴梁大名十三路民夫十五万,庐州等地戍军二万兴工,从黄陵冈南到白茅口,西到阳青村。开河二百八十里,把黄河勒回旧道。韩山童得了消息,叫人四处散布童谣说:“石人一只眼,挑动黄河天下反。”暗地凿了一个石人,脸上只有一只眼睛,偷偷埋在黄陵冈当挖处。元朝政府发的河工经费,被修河官照例贪污,河工不能按时按数拿到钱,吃不饱,正在怨恨。[135]韩山童又打发几百个教徒去做挑河夫,宣传天下要大乱了,弥勒佛已经降生了,明王已经出世了。传来传去,不上几天工夫,河南、江淮一带的农民全知道了。韩山童和亲信刘福通、杜遵道商量,农民是起来了,还得念书的、做官的一起来干,力量就更大。至少也要做到让念书的、做官的同情反元,不站在敌人方面去。刘福通说过去许多农民起义队伍都打着赵宋的旗子,我们的祖先都是宋朝的老百姓,只要提出复宋的旗号,说得切实些,念书的、做官的不会不支持。韩山童很赞成,就按着这个意思做了部署。有一天,挑河夫挖到黄陵冈的一段,果然在一棵树下挖出一只眼的石人,一嚷嚷,看的人越来越多,几万挑河夫挤得水泄不通,骇得目瞪口呆,再加上韩山童派的教徒的鼓动,一霎时闹翻了天,人人口中念佛,三个一堆,五个一群,纷纷议论,大家心里明白,这是一个信号,要出头了,翻身的日子到了,是动手的时候了。
韩山童聚集了三千人在白鹿庄,斩白马乌牛,祭告天地,宣称韩山童是宋徽宗的第八代孙子,当为中国主。刘福通是宋朝大将刘光世的后人,该辅佐旧主起义,恢复天下。大家齐心推奉韩山童为明王,克定日子起兵。[136]四处派人通知,同时发动,以头裹红巾为记号。正在歃血立誓,分配任务,举杯庆祝,兴高采烈的时候,不料消息走漏了,永年县的县官带领马快弓手,冷不防团团围住白鹿庄,韩山童脱身不及,被擒去杀了。山童妻杨氏带着儿子林儿趁着慌乱,逃出重围,躲入武安山中,隐姓埋名,等候外边消息。刘福通苦战逃出,事已如此,等不得预定的起义日子,整顿了队伍,出敌人不意,攻占颍州、罗山、上蔡、正阳、霍山,分兵取舞阳、叶县等处。黄陵冈的挑河夫得到信号,呐喊一声,杀了监工的河官,头上包了红巾,漫山遍野一片红,一股红流和主力部队会合在一起,不上十天,红军已经是五六万人的大部队了。两淮、江东西的贫困农民、工匠、小商小贩、城市游民,已经等待了多少年月,这时昼夜不停地赶来入伍,到了队伍就像到了自己家里一样。红军声势一天比一天浩大,占领了汝宁、光、息,得到大量粮食,部队发展到几十万人。[137]各地红军闻风响应,半个中国照耀着红光。[138]各别攻城占地,开仓库,救穷人,建立政权,严守教规,不杀平民,不奸淫,不抢劫,越发得到广大人民拥护。[139]当时民间流传着一阕醉太平小令,也不知道是谁写的,从大都一直到江南,到处唱着,词道:
堂堂大元,奸佞当权,开河变钞祸根源,惹红巾万千。官法滥,刑法重,黎民怨。人吃人,钞买钞,何曾见?贼做官,官做贼,混贤愚,哀哉可怜![140]
另一首流传的歌谣:
天遣魔军杀不平(不公平的人),不平人(被不公平对待的人)杀不平人(不公平的人),不平人(被不公平对待的人)杀不平者(不公平的人),杀尽不平(不公平的人)方太平。[141]
魔军指的是红军,红军信奉明教,明教在教外被称为魔教,他的军队当然是魔军了。
朱元璋在寺里接连不断得到外边的消息,前些日子红军占了襄阳,元兵死了多少;另一支占了南康,元兵不战而逃;芝麻李、赵社长八个人打扮成挑河夫,一晚上占了徐州。[142]说的人津津有味,听的人心花怒放。红军檄文指斥元朝罪状,最精彩、最打进人心坎里的话是“贫极江南,富夸塞北”。想着可不是种庄稼的一年到头劳碌辛苦,收了粮食,却吃草根树皮!什么好东西,粮食布帛,珍宝财富,都给括空了运到北边!种庄稼的为什么穷?为什么苦?一辈辈受熬煎呢?从他记得事情起,祖父是怎么过日子的,父母和哥哥是怎样死的,以前只怪穷人命苦,这两句话却明确指出穷、苦,辈辈子受熬煎的原因,敌人是谁,现在明白了。如要活命,就得改变这个局面,把吃人的朝廷推翻。隔几日,又听说徐寿辉已在蕲水建都,做了皇帝,国号天完,年号治平,拜邹普胜做太师,彭和尚、项奴儿带的一支军队已进了江西。元兵到处打败仗,好容易调了六千回回阿速军和几支汉军来进攻颍上红军,阿速军素号精悍,擅长骑射,只是纪律不好,到处抢劫。几个将军喝酒玩女人,昏头昏脑,刚和红军对阵,望见红军阵势大,吓得直发抖,主将急急扬鞭勒马往后跑,嘴里连叫“阿卜!阿卜!”“阿卜”是“走”的意思,全军立刻退却,红军往前直冲,元兵一败涂地。淮东西人把这一仗当作笑话,无人不晓。[143]又听说脱脱调其弟御史大夫也先帖木儿为知枢密院事,统三十万大军收复汝宁,一支前锋部队几万人屯在汝宁沙河岸边,将军们白天黑夜沉溺酒色,都醉倒了,红军黑夜偷营,元军大败,大将也不见了,第二天在死人堆里找到尸首。元兵一溃退就是几百里。[144]也先帖木儿亲自统军,才到汝宁城下,尚未交锋,见红军势盛,便跃马后退。地方官急了,挽住马缰不放,也先帖木儿更急,拔刀便斫,叫道:“我的不是性命!”飞马先逃,三十万大军跟着溃散,军资器械,扫数丢光。也先帖木儿只剩下万把人,踉踉跄跄溜回大都,仗着哥哥是丞相,不但没有罪责,还依旧做御史大夫。[145]蒙古、色目、汉军都不能打仗了,上阵就垮,真正和红军拼你死我活的是各地方官和大地主们募集的“义兵”和“民兵”,地方官怕被红军杀害,大地主要保家产,又怕农民报仇,出大价钱雇了城乡游民和盐丁,拼死顽抗,到底力量少,兵力又分散,面对着声势浩大的到处蜂起的红军,怎么也抗不住。“义兵”“民兵”为了和红军作对,穿戴着朝廷规定的服装,一色的青衣青帽,也叫青军。[146]到十二年二月底,又听说濠州也给红军占了,头目是郭子兴、孙德崖,和姓俞、姓曾、姓潘的一伙人。
郭子兴是定远县(今安徽定远)有名的土豪,原是曹州(今山东曹县)人。他父亲到定远卖卦相命,有一家地主的瞎女儿,嫁不出去,他父亲娶了,得了一份财产,生下三个儿子,子兴是老二。兄弟几个都会盘算生理,贱时买进,贵时卖出,买田地,开店铺,一二十年间居然盘剥成地方上数一数二的地主了。只是有一件懊恼事,门户低微,靠不上大官府,三天两头受地方官作践,地方上派捐款,出民兵钱,供应粮秣,总是头一户,连马快弓手也成天上门要这要那,稍不遂意,就瞪眼睛,拍桌子,好歹得花些钱打发。实在气愤不过,便入了弥勒教,索性使钱交结宾客,接纳江湖好汉,焚香密会,盘算有朝一日,要出这口气。红军大起义以后,钟离、定远的农民,背上锄头镐钯,一哄就会合起万数来人,地方官平时只会要钱,这时却一点办法也没有了,装不知道,惹不起,也犯不着多事。二月二十七日,郭子兴带了几千人,趁黑夜,里应外合,偷入濠州,半夜里一声号炮,闯入州官衙门,杀了州官,在先有过杜遵道的号令,五个头目都称濠州节制元帅。[147]元朝将军彻里不花远远隔濠州城南三十里扎营,怕红军厉害,不敢攻城。却派兵到各村庄骚扰,捉了壮丁,给包上红布,算是俘虏,向上官报功请赏。老百姓给元兵害苦了,村子里再也存不住身,呼亲唤旧,鱼贯入城,濠州声势越发壮大。
朱元璋盘算了又盘算,虽然相信彭莹玉的话,吃人的元朝政府一定可以推翻,穷苦人一定可以翻身,眼下就是出头的时候了,只有一条路,投奔濠州。但是,又听人说起,城里五个元帅各作主张,谁也不服谁,甚不和睦,跟着他们走,怕有风险,去不得。留在寺里呢,迟早给官军捆去请赏号,脑袋保不住,留不得。想了又想,委实决断不下。[148]
一天,有人从濠州捎来一封信,是汤和写的,他带了十几个壮士投奔红军,已经积功做到千户,催他快来入伍。背着人读了,越发一肚皮心事。在大殿上踱过来,踱过去,以口问心,以心问口,反复计较。猛然省悟,把信就着长明灯烧了,还是下不了决心。又过了几天,同房的师兄偷偷告诉他,前日那信有人知道了,要向官军告发,催他赶紧逃走。元璋急得无法,到村子里找着刚从外乡回来的周德兴,讨一个主意。周德兴寻思了好些时候,说只有投奔红军才能活命,劝他向菩萨讨一个卦,是吉是凶,决定去留。元璋心头忐忑不定,慢慢踱回寺里,还不到山门,就嗅到一股烟焰气味,大吃一惊,飞奔进去,只见东一堆瓦石,西一堆冒烟的梁柱,大殿只剩下半边,僧房斋堂全烧光了,只剩下伽蓝殿,隔着一片空地还完整。满院子堆着马粪,破衲衣,烂家具,僧众星散,不知去向。冷清清只剩下几尊搬不动烧不烂的铜菩萨。原来元朝军队以为僧寺里供着弥勒佛,红军念弥勒佛号,怕和尚给红军做间谍,把附近的寺庙都抢光烧光了,这一天轮到皇觉寺。元璋待了一阵,知道寺里再也停留不得了,下定决心到红军队伍里去,向伽蓝神磕了头,讨了卦。[149]二十六年后他写《皇陵碑》回忆这时候的心情道:
住(皇觉寺)方三载,而又雄者跳梁。初起汝、颍,次及凤阳之南厢。未几陷城,深高城隍,拒守不去,号令彰彰。友人寄书,云及趋降,既忧且惧,无可筹详。旁有觉者,将欲声扬。当此之际,遥迫而无已,试与知者相商,乃告之曰,果束手以待罪,亦奋臂而相戕?知者为我画计,且默祷以阴相,如其言往卜去守之何祥,神乃阴阴乎有警,其气郁郁乎洋洋,卜逃卜守则不吉,将就凶而不妨。
友人寄信催他参加红军,可见他和红军是早有联系的,既忧且惧的心情也是真实的,决心是下定了,卜卦只是加强了决心。但是他在《皇陵碑》中却把自己的决心完全归功于神佛的启示,表明他的行动是受命于天的,弄神弄鬼,故作玄虚,这一段狡狯骗人的叙述和他一生利用佛道两教的政治作用是一致的。
第二天,他离开皇觉寺,参加红军去了。
这一年,朱元璋二十五岁。
[1]《明太祖实录》卷三十九:“洪武二年三月丙申,上以旱灾相仍,因念微时艰苦,乃祭告淳祖、淳后曰:因念微时皇考皇妣凶年艰食,取草之可茹者杂米以炊,艰难困苦,何敢忘也。”
[2]《明太祖实录》卷一,《明太祖文集》卷十四《御制皇陵碑》,光绪《凤阳县志》卷十刘继祖,三书都作孤庄村。沈节甫《纪录汇编》本《天潢玉牒》作太平乡县庄村是错误的。
[3]宋元以来的封建社会,平民百姓没有职名的一般不起名字,只用行辈和父母年龄合算一个数目作为称呼。例如俞樾《春在堂随笔》卷五:“徐诚庵见德清《蔡氏家谱》有前辈书小字一行云:元制庶人无职者不许取名,止以行第及父母年齿合计为名,此于《元史》无征。然证以明高皇所称其兄之名,正是如此,其为元时令甲无疑矣。见在绍兴乡间颇有以数目字为名者,如夫年二十四,妇年二十二,合为四十六,生子即名四六。夫年二十三,妇年二十二,合为四十五,生子或为五九,五九四十五也。以上并徐君说。余考明勋臣开平王常遇春曾祖四三,祖重五,父六六。东瓯王汤和曾祖五一,祖六一,父七一,亦以数目字为名,又考洪文敏《夷坚志》所载宋时杂事,如云兴国军民熊二,又云刘十二鄱阳城民也,又云南城田夫周三,又云鄱阳小民隗六,又云符离人从四,又云楚州山阳县渔者尹二,又云解州安邑池西乡民梁小二,又云董小七临川人,又云徽州婺源民张四,又云黄州市民李十六,其仆崔三,又云鄱阳乡民郑小五,又云金华孝顺镇农民陈二,诸如此类,不可胜举。又载阳武四将军事云,访渔之家,无有知之者,亦不曾询其经第,识者疑为神云。按言姓第,不言姓名。疑宋时里巷细民,固无名也。” 晗按:宋代平民姓第见于《清明集》户婚门的很多,如沈亿六秀,徐宗五秀,金百二秀,黎六九秀之类。《明太祖文集》卷五赐署令汪文、刘英勅:“今汪姓刘姓者见勤农于乡里,其人尚未立名,特赐之以名,曰文,曰英。”汪文、刘英的年龄假定和朱元璋相去不远,公元1344年约年十七八岁,到洪武初年已经四十多岁了,尚未立名。和俞樾所疑印证,可见宋元以来平民无职不起名字的情况。 据潘柽章《国史考异》卷一引承休端惠王《统宗绳贽录》,元璋的父亲五四名世珍,大哥重四名兴隆,二哥重六名兴盛,元璋重八,原名兴宗,这些名字大概都是后来追起的。
[4]《明太祖实录》卷一,卷十八。
[5]《明太祖文集》卷十四《御制皇陵碑》。晗按《皇陵碑》有二本,一危素撰,《明太祖实录》卷三十七:“洪武二年二月乙亥,诏立皇陵碑,先命翰林侍讲学士危素撰文,至是文成,命左丞相宜国公李善长诣陵文碑。”一为朱元璋自己写的:“洪武十一年四月,以皇陵碑记皆儒臣粉饰之文,特述艰难,明昌运,俾世代见之。”一为散文,一为韵文。二文并见郎瑛《七修类稿》卷七,后文也收入沈节甫《纪录汇编》卷一。
[6]徐祯卿《翦胜野闻》作刘大秀,《天潢玉牒》及高岱《鸿猷录》作刘继祖。沈德符《野获编补遗》义惠侯条,刘继祖字大秀。 晗按:秀也是宋元以来的民间称谓,注三引《清明集》户婚门之外,如洪迈《夷坚甲志》十一:“……问之曰:五秀何为至此?原注:何第五秀者其人呼秀才云。”明初南京有沈万三秀。秀和郎有区别。王应奎《柳南随笔》卷五:“江阴汤廷尉《公余日录》云:明初闾里称呼有二等,一曰秀,一曰郎。秀则故家右族,颖出之人,郎则微裔末流,群小之辈。称秀则曰某几秀,称郎则曰某几郎,人自分定,不相逾越。”光绪《凤阳府志》卷十:“继祖父学老,仕元为总管。“是故家右族,行一,故称大秀。
[7]《明太祖文集》卷一《追封义惠侯刘继祖诰》:“朕昔寒微,生者为衣食之苦,死者念无阴宅之难。吁,艰哉!尔刘继祖发仁惠之心,以己之沃壤慨然惠朕。朕得斯地,乐葬皇考妣于是,至今难忘。”光绪《凤阳县志》卷十《刘继祖》。
[8]徐祯卿《翦胜野闻》,王文禄《龙兴慈记》,王鸿绪《明史稿·太祖纪》。
[9]王文禄《龙兴慈记》。
[10]《明太祖实录》卷一《天潢玉牒》。
[11]《明太祖实录》卷五十三,潘柽章《国史考异》引《朱氏世德碑》,郎瑛《七修类稿》卷七。
[12]《朱氏世德碑》,《国史考异》引《统宗绳贽录》。
[13]《朱氏世德碑》,《国史考异》引《统宗绳贽录》。
[14]《明史》卷三百《外戚陈公传》。
[15]《御制皇陵碑》。
[16]高岱《鸿猷录》《龙飞淮甸》。
[17]《皇朝本纪》。
[18]光绪《凤阳县志》卷十四明太祖《御制龙兴寺碑》:“彼时朕年十有七岁,方为行童五十日,于教茫然。”行童是僧侣的仆人,《睽车志》:“朱三有子,年十三四,佣于应天寺僧为行童。”
[19]《御制皇陵碑》,《天潢玉牒》,高岱《鸿猷录》《龙飞淮甸》。
[21]《元史》卷三十八《顺帝本纪》:“至元元年,凡有妻室之僧令还俗为民,既而复听为僧。”叶子奇《草木子杂姐篇》:“中原河北僧皆有妻,公然居佛殿两庑,赴斋称师娘,病则于佛前首鞠,许披袈裟三日,殆与常人无异,特无发耳。”《皇朝本纪》:“时师且有室家,所用弗济。”谈迁《枣林杂俎》《僧娶妻室》条:“凤阳大龙兴寺,即皇觉寺,一曰于皇寺。太祖《敕僧律》:‘有妻室僧人,除前辈老僧,盖因元末兵乱,流移他方,彼时皆有妻室,今已年老无论外,其后进僧人有妻室者,虽在长上辈、比肩及在下诸人,皆得凌辱,亦无罪责。’今僧俱婚娶,亦无差累。”
[22]《龙兴慈记》。
[23]《明太祖实录》卷一,危素撰《皇陵碑》。
[24]《御制皇陵碑》。
[25]《天潢玉牒》,《皇朝本纪》。
[26]《明史》卷一百二十二《韩林儿传》:“时皆谓之红军,亦称香军。”参看《元史顺帝本纪》,陆深《平胡录》,何乔远《名山藏天因记》,高岱《鸿猷录》卷七《宋事始末》,钱谦益《国初群雄事略》卷一宋小明王。
[27]《摩尼教残经》《出家仪》第六。
[30]《唐会要》卷十九。
[31]《新唐书》卷二一七下。
[32]《旧五代史》《梁书》《末帝纪》,《佛祖统纪》卷四十一。
[33]徐铉《稽神录》,洪迈《夷坚志》,何乔远《闽书》卷七《方域志》。
[34]《宋会要稿·刑法》。
[36]庄季裕《鸡肋编》中,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七十六。
[37]《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三十二、三十六、六十三、一百三十八、一百五十一、一百七十六。
[38]《净名疏》。
[39]《法住记》,《弥勒下生经》。
[40]《隋书》《炀帝本纪》,卷二十三《五行志》。
[41]《佛祖统纪》卷四十七。重松俊章《初期之白莲教》。
[42]《元史》《泰定帝纪》。
[43]《元史》《顺帝本纪》。
[44]彭莹玉的籍贯。 一、籍贯资料: (甲)袁州说 (一)权衡《庚申外史》卷上:“袁州妖僧彭莹玉徒弟周子旺以寅年寅月寅日寅时反。……莹玉本南泉山慈化寺东邨庄民家子。” (二)《明太祖实录》卷八:“袁州慈化寺僧彭莹玉以妖术惑众,其徒周子旺因聚众为乱。” (三)《明史》卷一百二十三《陈友谅传》:“元末盗起,袁州僧彭莹玉以妖术与麻城邹普胜聚众为乱。” (乙)浏阳说 (一)叶子奇《草木子》:“先是浏阳有彭和尚能为偈颂,劝人念弥勒佛。” (二)陆深《平胡录》:“先是浏阳人彭和尚名翼,号妖彭,能为偈颂,劝人念弥勒佛。” 二、史源之比较: 权衡,吉安人。元末兵乱(至正十二年闰三月,徐寿辉红军陷吉安),避居彰德。明初归江西。 叶子奇,龙泉人。明初曾上书处州总制孙炎。 陆深,上海人。弘治乙丑(公元1505年)进士。 权衡为江西吉安人,和彭莹玉同时。《明实录》《明史》都据权衡说,今从之。(叶子奇也和彭同时,但他是浙江人。陆深则约后于彭莹玉一百五十年。)
[45]吴晗《读史札记·明教与明朝》。
[46]权衡《庚申外史》上。
[47]《元史》卷一百三十四《和尚传》,卷一百三十五《塔里赤传》,卷一百五十四《郑制宜传》。
[48]《元史》卷二十七《英宗本纪》。
[49]《元史》卷三十二《文宗本纪》。
[50]《元史》卷三十九《顺帝本纪》。
[51]赵翼《二十二史札记》卷三十《元以江南田赐臣》下。
[52]《元史》卷三十四《文宗本纪》。
[53]《元史》卷三十九《顺帝本纪》。
[54]《元史》卷一百三十八《伯颜传》,卷三十九《顺帝本纪》。
[55]《元史》卷三十八《顺帝本纪》。
[56]《元史》卷四十一《顺帝本纪》。
[57]《元典章》新集《户部差发》,《元史》卷一百二十六《廉希宪传》,卷一百四十六《耶律楚材传》。
[58]《元史》卷四十一《顺帝本纪》:“至正七年十一月拨山东地土十六万二千余顷属大承天护圣寺。”赵翼《陔余丛考》卷十八《元时崇奉释教之滥》。
[59]程钜夫《雪楼文集》卷九《大护国仁王寺恒产之碑》。
[60]《元史》卷二十六《仁宗本纪》。
[61]《通制条格》卷三《寺院佃户》。
[62]《元史》卷二《太宗本纪》,屠寄《蒙兀儿史记》卷五十六《阿里不哥传》。
[63]《元史》卷二十二《成宗本纪》。
[64]清华大学《社会科学》一卷三期吴晗《元代之社会》。
[65]《元典章》卷十九《户部》五《种佃》。
[66]《元典章》卷《圣政记》二《减私租》,卷五七《刑部》十九《禁典》,卷四十二《刑部》四。
[67]《元史》世祖、武宗、仁宗本纪。
[68]《元史》《世祖本纪》《大元马政记》。
[69]《元史》卷一百七十三《崔彧传》。
[70]《元史》卷十四《世祖本纪》,卷一百零三《忙或台传》,《元典章》卷六《台纲》二《体察》。
[71]《元史》卷三十八《顺帝本纪》。
[72]《元史》卷十八《成宗本纪》。
[73]余阙《青阳集》卷八书合鲁易之作颍川老翁歌后,《元史》卷四十一《顺帝本纪》。
[74]《元史》卷二百零五《卢世宋传》,《元文类》卷四十《经世大典序录》。
[75]《元史》卷九十六《食货志》。
[77]《二十二史札记》卷三十《元初诸将多掠人为私户》。
[78]《元史》卷一百六十二《李忽兰古传》,卷十《世祖本纪》,卷十九《成宗本纪》,《元典章》卷三十四《军役》。
[79]《元史》卷一百六十三《张雄飞传》。
[80]《元史》卷二十三《武宗本纪》。
[81]《元史》卷一百三十四《和尚传》,卷二十六《拜住传》,卷二十五《仁宗本纪》,《元典章》卷五十七《刑法》一九《禁典》《卖蒙古子女》。
[82]有高岩《元代奴隶考》。
[83]《元史》卷八十五《百官志序》,卷二十五《仁宗本纪》,卷三十九《顺帝本纪》,卷一百八十六《成遵传》,卷一百四十六《太平传》。
[84]《元史》卷一百九十二《王艮传》。
[85]《元史》卷一百八十四《王克敬传》,卷九十八《兵志》。
[86]《元史》卷十九《成宗本纪》,卷三十二《泰定帝纪》。
[87]《元史》卷六《世祖本纪》。
[88]《元史》卷一百零六《刑法志》《卫禁》。
[89]《元史》卷八十一《选举志》《科举》。
[90]《元史》卷八十一《选举志》《学校》。
[91]《元史》《成宗本纪》,卷八十二《选举志》。
[92]《元史》卷十《世祖本纪》。
[93]《元史》卷三十八《顺帝本纪》,卷一百零二《刑法志》《职制》。
[94]《元史》卷二百零五《帖木迭儿传》。
[95]《元史》卷一百零五《邢法志》《杀伤》。
[96]《元典章》卷四十四《刑部》六。
[97]《元史》卷七《世祖本纪》。
[98]《元史》卷三十八《顺帝本纪》。
[99]《元史》卷一百六十八《陈天祥传》。
[100]《元史》卷十四《世祖本纪》。
[101]《元史》卷三十九《顺帝本纪》。
[102]《元史》卷一百零五《邢法志》《禁令》。
[103]《元史》卷十《世祖本纪》,卷二十四《仁宗本纪》,卷二十九《泰定帝纪》,卷三十二《文宗本纪》。
[104]《元史》卷十五《世祖本纪》,卷四十三《顺帝本纪》。
[105]《元史》卷十四《世祖本纪》。
[106]《元史》卷十六《世祖本纪》。
[107]《元史》卷二十七《英宗本纪》。
[108]《元史》卷一百零五《刑法志》《禁令》。
[109]《元史》卷五十七《禁聚众》。
[110]《元史》卷三十九《顺帝本纪》。
[111]《元史》卷九十九《兵志》《镇戍》,《元文类》卷四十一《经世大典序录》《政典总序》。
[112]《元典章》卷二十三《户部》九《劝农入社事理》。
[113]《二十二史札记》卷三十《色目人随便居住》。
[114]《元典章》卷二十三《户部》九《蒙古军人立社》。
[115]徐大焯《烬余录》。
[116]《元史》卷一百零五《刑法志》《禁令》。
[117]《元史》卷二百零五《帖木迭儿传》,柯绍忞《新元史》卷六十八《食货志序》。
[118]《二十二史札记》卷二十九《元代叛王》,《元史纪事本末》卷二《北边诸王之乱》,箭内互《蒙古库利尔台之研究》。
[119]《二十二史札记》卷二十九《元诸帝多由大臣拥立》,《元史纪事本末》卷十九至二十二。
[120]《元史》卷二百零五《奸臣传》,《元史纪事本末》卷七《阿合马桑卢之奸》,《二十二史札记》卷三十《元世祖嗜利黩武》。
[121]《新元史》卷七十八《食货志》《赐赉》下,《元史》卷二十四《仁宗本纪》。
[122]陶宗仪《辍耕录》二《受佛戒》:“累朝皇帝先受佛戒九次,方受大宝,而近世陪位者九人或七人,译语谓之‘煖答世’,此国俗然也。”《元史》卷三十四《文宗本纪》:“至顺元年二月丁酉,帝及皇后燕王阿剌忒武纳答剌并受佛戒,己亥,命明宗皇子受佛戒,至顺三年十月甲子,皇弟燕帖古思受戒于西僧加儿麻哇剌。”《陔余丛考》卷十九《元时崇奉释教之滥》。
[124]《元史》卷二十四《仁宗本纪》,《新元史》卷六十八《食货志序》。
[125]《元史》卷一百八十四《陈思谦传》。
[126]吴晗《读史札记》《元代之钞法》。
[127]张养浩《归田类稿》卷二《时政书》。
[128]叶子奇《草木子》卷四《杂姐篇》。
[129]叶子奇《草木子》卷四《谈薮篇》。
[130]《辍耕录》卷十九《阑架上书》,《明太祖实录》卷六十。
[131]黄溥《闲中今古录》。
[132]《元史》《顺帝本纪》,《草木子》卷三《克谨篇》。
[133]《庚申外史》卷上。
[134]《元史》卷四十一《顺帝本纪》,卷六十六《河渠志》。
[135]《草木子》《克谨篇》,《庚申外史》卷上。
[136]何乔远《名山藏天因记》。
[137]《庚申外史》卷上,《明史》《韩林儿传》,陆深《平胡录》,高岱《鸿猷录·宋事始末》,钱谦益《国初群雄事略》卷一小明王。
[138]陆深《豫章漫钞》。
[139]《辍耕录》卷二十八《刑赏失宜》,《国初群雄事略》卷一小明王。
[140]《辍耕录》卷二十三《醉太平小令》。
[141]《辍耕录》卷二十七《扶箕诗》。
[142]《庚申外史》卷上。
[143]《庚申外史》卷上。
[144]《庚申外史》卷上。
[145]《草木子》卷三《克谨篇》。
[146]《元史》卷四十《顺帝本纪》:“至元五年十月壬辰,许男子裹青巾。”
[147]《国初群雄事略》卷二《滁阳王》。
[148]沈节甫《纪录汇编》卷五明太祖《御制纪梦》。
[149]《纪录汇编》卷十一《皇朝本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