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纪

孝成皇帝

纲 丁未,三年,春正月晦,日食。

纲 冬十一月,故南昌尉梅福上书,不报。

目 福数因县道上变事,辄报罢。至是复上书曰:“昔高祖纳善若不及,从谏如转圜,故天下之士云合归汉,此高祖所以无敌于天下也。孝文皇帝循高祖之法,加以恭俭,天下治平。孝武皇帝好忠谏,说至言,天下布衣各厉志竭精以赴阙廷,汉家得贤,于此为盛。士者国之重器,得士则重,失士则轻。臣数上书求见,辄复报罢。臣闻齐桓之时,有以九九见者,桓公不逆,欲以致大也。今臣所言,非特九九也。陛下距臣者三矣,此天下士所以不至也;今欲致天下之士,有上书言可采取者,秩以升斗之禄,赐以一束之帛,则嘉谋日闻于上矣。故爵禄者,天下之砥石,高祖所以厉世摩钝也。今陛下既不纳天下之言,又加戮焉。天下以言为戒,最国家之大患也。方今君命犯而主威夺,外戚之权日以益隆,陛下不见其形,愿察其景!建始以来,日食、地震,以率言之,三倍春秋,水灾亡与比数,阴盛阳微,金铁为飞,此何景也?汉兴以来,社稷三危,吕、霍、上官,皆母后之家也。自霍光之贤,不能为子孙虑,故权臣易世则危。势陵于君,权隆于主,然后防之,亦无及已!”上不纳。

纲 戊申,四年,夏,大旱。

纲 秋七月晦,日食。

纲 以何武为京兆尹。

目 武为吏,守法尽公,进善退恶,其所居无赫赫名,去后常见思。

纲 己酉,元延元年,春正月朔,日食。

纲 夏四月,无云而雷,有流星东南行,四面如雨。

纲 秋七月,有星孛于东井。

目 上以灾变,博谋群臣。谷永对曰:“建始以来,群灾大异,多于春秋所书。下有其萌,然后变见于上。愿陛下正君臣之义,无复与群小媟黩燕饮;修后宫之政,抑远骄妒之宠;朝觐法驾而后出,陈兵清道而后行,无复轻身独出,饮食臣妾之家。三者既除,内乱之路塞矣。比年郡国伤于水旱,而有司奏请加赋,市怨趋祸之道也。愿陛下勿许其奏,益减奢泰,振赡困乏,诸夏之乱,庶几可息!”

刘向上书曰:“秦、汉之易世,惠、昭之无后,昌邑之不终,孝宣之绍起,皆有变异著于汉纪。天之去就,岂不昭昭然哉!天文难以相晓,愿赐清燕之闲,指图陈状。”上辄入之,然终不能用也。

纲 冬十二月,大司马、卫将军商卒,以王根为大司马、骠骑将军。

纲 故槐里令朱云言事得罪,既而释之。

目 安昌侯张禹,以天子师,每有大政,必与定议。时吏民多上书言灾异王氏专政所致,上至禹第,辟左右,亲以吏民所言示禹。禹自见年老,子孙弱,恐为王氏所怨,谓上曰:“春秋日食、地震,或为诸侯相杀,夷狄侵中国。灾变之意,深远难见,故圣人罕言命,不语怪神,性与天道,自子贡之属不得闻,何况浅见鄙儒之所言。陛下宜修政事以善应之,此经义意也。新学小生,乱道误人,宜无信用。”上雅信爱禹,由此不疑王氏。

故槐里令朱云上书求见,公卿在前,云曰:“今朝廷大臣,上不能匡主,下无以益民,皆尸位素餐,孔子所谓‘鄙夫不可与事君,苟患失之,无所不至’者也。臣愿赐尚方斩马剑,断佞臣一人头,以厉其余!”上问“谁也?”对曰:“安昌侯张禹。”上大怒曰:“小臣居下讪上,廷辱师傅,罪死不赦!”御史将云下,云攀殿槛,槛折。云呼曰:“臣得下从龙逄、比干游于地下,足矣!未知圣朝何如耳!”于是左将军辛庆忌免冠,叩头殿下曰:“此臣素著狂直,使其言是,不可诛;其言非,固当容之。臣敢以死争!”庆忌叩头流血,上意解,然后得已。及后当治槛,上曰:“勿易,因而辑之,以旌直臣!”

纲 辛亥,三年,春正月,岷山崩,壅江三日,江水竭。

目 刘向曰:“昔周岐山崩,三川竭,而幽王亡。岐山者,周所兴也。汉家本起于蜀、汉,今所起之地山崩、川竭,星孛又及摄提、大角,从参至辰,殆必亡矣!”

纲 壬子,四年,春正月,中山王兴、定陶王欣来朝。

纲 陨石于关东二。

纲 大司农谷永免。

目 王根荐谷永,征为大司农。永前后所上四十余事,略相反复,专攻上身与后宫而已;党于王氏,上亦知之,不甚亲信也。岁余,以病免,数月卒。

纲 癸丑,绥和元年,春二月,立定陶王欣为皇太子。

纲 封孔吉为殷绍嘉侯。三月,与周承休侯皆进爵为公。

目 初,诏求殷后,分散为十余姓,推求其嫡,不能得。匡衡、梅福皆以为宜封孔子世为汤后,上从之。

纲 夏,建三公官。大司马根去将军号,改御史大夫何武为大司空。

纲 秋八月,中山王兴卒。

纲 冬十一月,立楚孝王孙景为定陶王。

纲 卫尉淳于长有罪,下狱死;废后许氏自杀。以王莽为大司马。

目 卫尉、侍中淳于长有宠,贵倾公卿,许后赂遗长,欲求复为倢伃。长受,诈许为白上,立以为左皇后。王莽心害长宠,白之,下长狱,死狱中。废后自杀。上以莽首发大奸,称其忠直,王根因荐莽自代;遂以莽为大司马,时年二十八。莽既拔出同列,继四父而辅政,欲令名誉过前人,遂克己不倦,聘诸贤良以为掾史,赏赐、邑钱悉以享士。愈为俭约,母病,公卿列侯遣夫人问疾,莽妻迎之,衣不曳地,布蔽膝,见之者以为僮使,问知其夫人,皆惊。其饰名如此。

纲 罢刺史,置州牧。

纲 诏立辟雍,未作而罢。

目 犍为郡于水滨得古磬十六枚,议者以为善祥。刘向因是说上:“宜兴辟雍,设庠序,陈礼乐,以风化天下。或曰:不能具礼。礼以养人为本,如有过差,是过而养人也。刑罚之过,或至死伤,今之刑非皋陶之法也,而有司请定法,削则削,笔则笔。至于礼乐,则曰不敢,是敢于杀人,不敢于养人也。夫教化之比于刑法,刑法轻,是舍所重而急所轻也。教化,所恃以为治也;刑法,所以助治也;今废所恃而独立其所助,非所以致太平也。”帝以向言下公卿议,丞相、大司空奏请立辟雍,未作而罢。

时又有言:“孔子布衣,养徒三千人,今天子太学弟子少。”于是增弟子员三千人,岁余复如故。

向常显讼宗室,讥刺王氏,其言痛切,发于至诚。上数欲用向,辄下为王氏及丞相、御史所持,故终不迁,居列大夫前后三十余年而卒。后十三岁而王氏代汉。

纲 甲寅,二年,春二月,丞相方进卒。

目 时荧惑守心,郎贲丽善为星,言大臣宜当之。上乃召见方进,赐册责让,使尚书令赐上尊酒十石,养牛一。方进即日自杀。上秘之,遣九卿册赠印、绶,赐乘舆秘器,亲临吊者数至,礼赐异于他相故事。

纲 三月,帝崩。

目 帝素强,无疾病。时楚王、梁王来朝,明旦当辞去;又欲拜孔光为丞相,已刻侯印,书赞。昏夜平善,乡晨欲起,不能言而崩。民间哗,咸归罪赵昭仪。皇太后诏大司马莽杂治,问皇帝起居发病状,赵昭仪自杀。

纲 以孔光为丞相。

纲 夏四月,太子欣即位,尊皇太后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

纲 葬延陵。

纲 追尊定陶共王为定陶共皇。

纲 五月,立皇后傅氏。

纲 尊定陶太后傅氏曰定陶共皇太后,丁姬曰定陶共皇后。封丁明、傅晏皆为列侯。

纲 六月,诏刘秀典领五经

目 王莽荐刘歆为侍中,贵幸,更名秀。上复令典领五经,卒父前业。秀于是总群书而奏其七略,有辑略、六艺略、诸子略、诗赋略、兵书略、术数略、方技略。其叙诸子,分为九流:曰儒,曰道,曰阴阳,曰法,曰名,曰墨,曰纵横,曰杂,曰农。以为“九家皆起于王道既微,诸侯力政,时君世主,好恶殊方,是以九家之术,蜂出并作,各引一端,崇其所善,虽有蔽短,合其要归,亦六经之支流余裔;使其人遭明王圣主,得其所折中,皆股肱之材已。仲尼有言:‘礼失而求诸野。’方今去圣久远,道术缺废,无所更索,彼九家者,不犹愈于野乎!若能修六艺之术,而观此九家之言,舍短取长,则可以通万方之略矣”。

纲 诏限民名田,不果行。

目 初,董仲舒说武帝,以“秦除井田,民得卖买,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小民安得不困?古井田法虽难卒行,宜少近古。限民名田以赡不足,塞并兼之路;去奴婢,除专杀之威;薄赋敛,省徭役,以宽民力,然后可善治也”!至是,师丹复建言:“今累世承平,豪富吏民,赀数巨万,而贫弱愈困,宜略为限。”天子下其议,丞相、大司空奏请:“自诸侯王、列侯、公主名田各有限;关内侯、吏、民名田皆毋过三十顷;奴婢毋过三十人,期尽三年;犯者没入官。”时田宅、奴婢贾为减贱,贵戚近习皆不便也,诏书且须后,遂寝不行。

纲 秋七月,罢大司马莽就第,以师丹为大司马。

目 初,太皇太后诏大司马莽就第,避帝外家;莽即上疏乞骸骨,罢就第,乃以师丹为大司马。

纲 九月,地震。

目 自京师至北边,郡国三十余处地震。

纲 求能浚川疏河者。

目 骑都尉平当使领河堤,奏:“按经义,治水有决河深川,而无堤防壅塞之文。宜博求能浚川疏河者。”上从之。待诏贾让奏言:“治河有上、中、下策。夫土之有川,犹人之有口也,治土而防其川,犹止儿啼而塞其口,岂不遽止,然其死可立而待也。故曰:‘善为川者决之使道,善为民者宣之使言。’今徙冀州之民当水冲者,决黎阳遮害亭,放河使北入海,此上策也。多穿漕渠于冀州地,使民得以溉田,分杀水势,此中策也。若乃缮完故堤,增卑倍薄,劳费无已,数逢其害,此下策也。”

纲 冬十月,策免大司空武,遣就国,以师丹为大司空。

孝哀皇帝

纲 乙卯,孝哀皇帝建平元年,春正月,陨石于北地十六。

纲 以傅喜为大司马。

纲 秋九月,陨石于虞二。

纲 策免大司空、高乐侯丹为庶人,复赐爵关内侯。

目 冷褒、段犹等奏言:“定陶共皇太后、共皇后,皆不宜复引定陶藩国之言,以冠大号;车马、衣服宜皆称皇之意,又宜为共皇立庙京师。”上下其议,群下多顺指,言:“母以子贵,宜立尊号以厚孝道。”惟丞相光、大司马喜、大司空丹以为不可。丹曰:“圣王制礼,取法于天地。尊卑之礼明,则人伦之序正。尊卑者,所以正天地之位,不可乱也。今定陶共皇太后、共皇后车服与太皇太后并,非所以明‘尊无二上’之义也。定陶共皇号谥已前定,义不得复改。‘为人后者为之子’,故为所后服斩衰三年,而降其父母期,明尊本祖而重正统也。孝成皇帝为共皇立后,奉承祭祀,令共皇长为一国太祖,万世不毁。陛下既继体先帝,义不可复奉定陶共皇祭。今欲立庙于京师,而使臣下祭之,是无主也。又亲尽当毁,空去一国太祖不堕之祀,而就无主当毁不正之礼,非所以尊厚共皇也。”丹由是浸不合上意。又使吏书奏,吏私写其草;丁、傅子弟闻之,使人上书告“丹上封事,行道人遍持其书”。事下廷尉,劾丹大不敬;遂策免丹,诏丹上大司空、高乐侯印绶,罢归。尚书令唐林上疏曰:“丹亲傅圣躬,位在三公,所坐者微,免爵太重,惟陛下裁之!”诏赐丹爵关内侯。

纲 冬十月,以朱博为大司空。

纲 中山王太后冯氏及其弟宜乡侯参皆自杀。

目 中山王箕子,幼有眚病,祖母冯太后自养视,数祷祠解。上遣中郎谒者张由将医治之。由素有狂易病,病发西归,因诬冯太后祝诅上及傅太后。初,傅太后与冯太后并事元帝为倢伃,尝从幸虎圈,熊逸出攀槛,傅倢伃等皆惊走,冯倢伃直前当熊而立。上问之,对曰:“猛兽得人而止。妾恐熊至御坐,故以身当之。”帝嗟叹,倍敬重焉。傅倢伃惭,由是有隙,常追怨之。因是遣中谒者令史立治之,立受傅太后指,诬奏云:“祝诅,谋杀上立中山王。”责问冯太后,无服辞。立曰:“熊之上殿何其勇,今何怯也!”太后还谓左右:“此乃中语,前世事,吏何用知之?欲陷我故也!”乃饮药自杀。弟宜乡侯参,召诣廷尉,亦自杀。

纲 丙辰,二年,春正月,有星孛于牵牛。

纲 策免大司马喜。罢三公官,复以朱博为御史大夫,丁明为大司马、卫将军。

纲 夏,遣高武侯傅喜就国。

纲 策免丞相、博山侯光为庶人,以朱博为丞相。

目 孔光自议继嗣持异,又重忤傅太后指,策免为庶人。以朱博为丞相,临延登受策,有大声如钟鸣殿中。以问黄门侍郎扬雄及李寻。寻对曰:“此洪范所谓鼓妖者也。人君不聪,为众所惑,空名得进,则有声无形,不知所从生。宜退丞相以应天变。”雄亦以为“听失之象”,且曰:“博为人强毅多权谋,宜将不宜相,恐有凶恶亟疾之怒。”上不听。

纲 诏共皇去定陶之号,立庙京师。尊共皇太后傅氏为帝太太后,共皇后丁氏为帝太后。

纲 免关内侯师丹为庶人。遣新都侯王莽就国。

纲 罢州牧,复置刺史。

纲 六月,太后丁氏崩。

纲 秋八月,丞相博有罪,自杀。

纲 冬十月,以平当为丞相。

纲 丁巳,三年,春三月,丞相当卒。

目 上召欲封当,当病笃,不应召。或谓当:“不可强起受印,为子孙邪?”当曰:“吾居大位,已负素餐;受印还死,死有余罪。不起,所以为子孙也!”乞骸骨,不许。至是薨。

纲 有星孛于河鼓。

纲 夏四月,以王嘉为丞相。

纲 嘉上疏曰:“孝文时吏居官者,或长子孙,以官为氏,仓氏、库氏,则仓库吏之后也;其二千石长吏亦安官乐职,然后上下相望,莫有苟且之意。其后稍稍变易,公卿以下转相促急,举劾苛细,发扬阴私,送故迎新,交错道路。二千石益轻贱,吏民慢易之。唯陛下留神于择贤,记善忘过,容忍臣子,令尽力者有所劝,此方今急务也。”

纲 冬十一月,无盐危山土起,瓠山石立。东平王云坐祠祭祝诅自杀;以孙宠为南阳太守,息夫躬为光禄大夫。

目 无盐危山土自起覆草,如驰道状;又瓠山石转立。东平王云及后谒,自之石所祭祀之。息夫躬、孙宠相与谋曰:“此取封侯之计也!”乃因中常侍宋弘上变事,告焉。时上被疾,多所恶,逮谒验治。云自杀,谒弃市。擢宠为南阳太守,弘、躬皆光禄大夫。

纲 戊午,四年,春正月,大旱。

纲 关东民讹言行筹。

目 关东民无故惊走,持稿或掫一枚,传相付与,曰:“行西王母筹。”

纲 封傅商为汝昌侯。

纲 二月,下尚书仆射郑崇狱,杀之。免司隶孙宝为庶人。

目 侍中董贤为人,美丽自喜,性和柔便辟,得幸于上,贵震朝廷。常与上卧起,妻得通籍殿中。女弟为昭仪,父恭为少府。诏将作大匠为贤起大第北阙下,穷极技巧。又为贤起冢茔义陵旁,周垣数里。郑崇谏上,由是数以职事见责。尚书令赵昌因奏“崇与宗族通,疑有奸”。上怒,下崇狱。司隶孙宝上书曰:“崇狱覆治,搒掠将死,卒无一辞;道路称冤。疑昌与崇内有纤芥,浸润相陷。臣请治昌以解众心!”诏曰:“司隶宝附下罔上,国之贼也!免为庶人。”崇死狱中。

纲 夏六月,尊帝太太后傅氏为皇太太后。

纲 秋八月,封董贤为高安侯,孙宠为方阳侯,息夫躬为宜陵侯。

纲 左迁执金吾毋将隆为沛郡都尉。

目 上发武库兵送董贤及上乳母王阿舍。执金吾毋将隆奏言:“古者方伯专征,乃赐斧钺,汉家边吏距寇,赐武库兵。春秋之谊,家不藏甲,所以抑臣威,损私力也。今便辟弄臣,私恩微妾,而以天下公用,给其私门,契国威器,共其家备,建立非宜,以广骄僭,非所以示四方也。臣请收还武库。”上不悦。以其前有安国之言,左迁为沛郡都尉。

纲 谏大夫鲍宣上书。

目 曰:“窃见孝成皇帝时,外亲持权,浊乱天下,奢泰无度,穷困百姓,是以日蚀且十,彗星四起。危亡之征,陛下所亲见也,今奈何反复剧于前乎!朝臣亡有大儒骨鲠之士,论议通古今,忧国如饥渴者。敦外亲、小僮、幸臣董贤等,在省户下,陛下欲与此共承天地,安海内,甚难!官爵,非陛下之官爵,乃天下之官爵也。陛下官非其人,而望天说、民服,岂不难哉!孙宠、息夫躬,奸人之雄,惑世尤剧,宜以时罢退;及外亲幼童,未通经术者,皆宜令休,就外傅。急征傅喜,使领外亲;何武、师丹、孔光、彭宣、龚胜,可大委任。陛下尚能容亡功德者甚众,曾不能忍武等邪!治天下者,当用天下之心为心,不得自专快意而已也。”宣语虽刻切,上以宣名儒,优容之。

纲 匈奴单于上书请朝。

目 匈奴单于请朝五年,上问公卿,以为“虚费府帑,可且勿许”。单于使辞去,未发,扬雄上书曰:“臣闻六经之治,贵于未乱,兵家之胜,贵于未战。今单于来朝,国家辞之,臣愚以为汉与匈奴从此隙矣。匈奴本五帝所不能臣,三王所不能制。以秦始皇之强,然不敢窥西河。以高祖之威灵,三十万众困于平城。高皇后时,匈奴悖慢;及孝文时,候骑至雍甘泉。孝武设马邑之权,欲诱匈奴,徒费财劳师,一虏不可得见,况单于之面乎!其后深惟社稷之计,规恢万载之策,乃大兴师数十万,前后十余年,穷极其地,追奔逐北。自是之后,匈奴震怖,益求和亲,然而未肯称臣也。夫前世岂乐倾无量之费,役无罪之人,快心于狼望之北哉?以为不一劳者不久佚,不暂费者不永宁,是以忍百万之师,以推饿虎之喙,运府库之财,填庐山之壑,而不悔也。逮至元康、神爵之间,大化神明,鸿恩博洽,匈奴内乱争立,呼韩邪归化称臣,然尚羁縻之计,欲朝不距,不欲不强。今单于归义怀诚,国家虽费,不得已者也,奈何距之以开将来之隙乎!夫百年劳之,一日失之,费十而爱一,臣窃为国不安也!唯陛下少留意于未乱、未战,以遏边萌之祸。”书奏,天子寤焉,召还匈奴使者,更报书而许之。单于未发,会病,复遣使愿朝明年;上许之。

纲 己未,元寿元年,春正月朔,以傅晏为大司马、卫将军,丁明为大司马、骠骑将军。是日,日食。寻罢晏,就第。

纲 皇太太后傅氏崩,合葬渭陵,号孝元傅皇后。

纲 孙宠、息夫躬以罪免,就国。以鲍宣为司隶。

纲 下丞相新甫侯王嘉狱,杀之。

目 上托傅太后遗诏,益封董贤二千户。王嘉封还诏书,谏曰:“臣闻爵禄、土地,天之有也。书曰:‘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哉!’王者代天爵人,尤宜慎之;不得其宜,则众庶不服,感动阴阳,其害疾自深。高安侯贤,佞幸之臣,陛下倾爵位以贵之,单货财以富之,损至尊以宠之,流闻四方,皆同怨疾。里谚曰:‘千人所指,无病而死。’臣常为之寒心!臣骄侵罔,阴阳失节,气感相动,害及身体。陛下寝疾久不平,继嗣未立,宜思正万事,顺天人之心,以求福佑,奈何轻身肆意,不念高祖之勤苦,垂立制度,欲传之于无穷哉!”

初,廷尉梁相治东平王云狱,心疑云冤,欲更覆治。尚书令鞠谭等以为可许。上以为顾望两心,幸云逾冬,无讨贼意,免相等皆为庶人。后数月,大赦,嘉荐“相等皆有材行,臣窃为朝廷惜之”。书奏,上不能平。

及封还董贤事,上乃发怒,召嘉诣尚书责问以相等事。孔光等劾嘉“迷国罔上,不道”。诏召丞相诣廷尉诏狱。嘉喟然仰天叹曰:“幸得充备宰相,不能进贤、退不肖,以是负国,死有余责!”吏问贤、不肖主名,嘉曰:“贤孔光、何武不能进,恶董贤父子不能退。罪当死,死无所恨!”遂不食,呕血而死。元始中追谥曰忠,绍其封。

纲 秋七月,以孔光为丞相。八月,以何武为前将军,彭宣为御史大夫。

目 上览王嘉之对,思其言,故有是命。光复故爵。

纲 下司隶鲍宣狱,髡钳之。

目 丞相光行园陵,官属以令行驰道中。宣出逢之,使吏钩止,没入其车马,摧辱宰相。事下御史中丞。侍御史欲捕从事,宣闭门不纳,遂以距闭使者,大不敬不道,下狱。诸生举幡太学下,曰:“欲救鲍司隶者会此。”会者千人,遮丞相自言,又守阙上书;上竟抵宣罪。

纲 冬十二月,以董贤为大司马、卫将军。

目 上故令贤私过孔光。光闻贤来,警戒衣冠,出门待望,见贤车,却入,贤至中门,光入,既下车,乃出拜谒,送迎甚谨,不敢以宾客钧敌之礼。上喜,立拜光两兄子为谏大夫、常侍。贤由是权与人主侔矣。后置酒麒麟殿,上从容视贤笑曰:“吾欲法尧禅舜,何如?”中常侍王闳进曰:“陛下承宗庙,当传子孙于无穷。统业至重,天子无戏言!”上默然,左右遣闳出。闳遂上书曰:“昔文帝幸邓通不过中大夫,武帝幸韩嫣赏赐而已,皆不在大位。今董贤无功封侯,列备鼎足,喧哗道路,不当天心。”上不从,亦不罪也。

纲 庚申,二年,夏四月晦,日食。

纲 五月,正三公分职。董贤为大司马,孔光为大司徒,彭宣为大司空。

纲 六月,帝崩。

目 帝睹孝成之世禄去王室,及即位,屡诛大臣,欲强主威以则武、宣,然以宠信谗谄,憎疾忠直,汉业由是遂衰。

纲 董贤以罪罢,即日自杀。

目 太皇太后闻帝崩,即日驾之未央宫,收取玺、绶。召大司马贤,问以丧事调度;贤忧惧,不能对。太后曰:“新都侯莽前奉送先帝大行,晓习故事,吾令莽佐君。”贤顿首:“幸甚!”太后遣使者驰召莽。莽以太后指,使尚书劾贤不亲医药,禁止不得入宫殿。贤诣阙免冠徒跣谢,莽以太后诏,即阙下册收贤印、绶,罢归第。即日与妻皆自杀,家惶恐,夜葬。莽疑其诈死,发其棺至狱诊视,因埋狱中。收没入家财四十三万万,父恭与家属徙合浦。

纲 太皇太后以王莽为大司马,领尚书事。

目 太皇太后诏公卿举可大司马者,孔光以下皆举莽,独前将军何武、左将军公孙禄以为“惠、昭之世,外戚持权,几危社稷。今比世无嗣,方当选立近亲幼主,不宜令外戚持权”。于是武举禄,而禄亦举武。太皇太后自用莽为大司马,领尚书事。

纲 秋七月,迎中山王箕子为嗣。

目 太皇太后与莽议,遣车骑将军王舜使持节迎之。

纲 贬皇太后为孝成皇后,徙孝哀皇后于桂宫,追贬傅太后为定陶共王母,丁太后为丁姬。

纲 以甄邯为侍中。策免将军何武、公孙禄。遣红阳侯王立就国。

目 莽以孔光名儒,相三主,太后所敬,天下信之,于是盛尊事光,引光女婿甄邯为侍中。劾奏何武、公孙禄,互相称举,免官就国。红阳侯立虽不居位,莽畏立,令光奏立罪恶,请遣就国。于是附顺者拔擢,忤恨者诛灭。以王舜、王邑为腹心,甄丰、甄邯主击断,平晏领机事,刘秀典文章,孙建为爪牙。莽色厉而言方,欲有所为,微见风采,党与承其指意而显奏之;莽稽首涕泣,固推让,上以惑太后,下用示信于众庶焉。

纲 八月,废孝成、孝哀皇后就其园,皆自杀。

纲 策免大司空宣,遣就国。

目 彭宣以王莽专权,乃上印、绶,乞骸骨归乡里。莽白太后,策免宣,使就国,数年薨。

纲 以王崇为大司空。

纲 九月,中山王箕子即位。

纲 太皇太后临朝,大司马莽秉政,百官总己以听。

纲 以孔光为帝太傅,马宫为大司徒。

纲 冬十月,葬义陵。

孝平皇帝

纲 辛酉,孝平皇帝元始元年,春正月,益州塞外蛮夷献白雉。二月以孔光为太师,王舜为太保,甄丰为少傅。王莽为太傅,号安汉公。褒赏宗室、群臣。

目 莽风益州,令塞外蛮夷自称越裳氏,重译献白雉。莽白太后,以荐宗庙。于是群臣盛陈莽功德:“宜赐号曰安汉公,益户,畴爵邑。”太后诏尚书具其事。莽上书言:“臣与孔光、王舜、甄丰、甄邯共定策;今愿独条光等功,寝置臣莽。”固让数四,称疾不起,太后乃诏光为太师,舜为太保,丰为少傅,邯封承阳侯。莽尚未起,群臣复上言:“宜以时加赏元功。”太后乃以莽为太傅,干四辅之事,号曰安汉公,益封二万八千户。于是莽为惶恐,不得已,起受太傅、安汉公号,让还益封事,复建言褒赏宗室、群臣,下至庶民鳏寡,恩泽之政,无所不施。又风公卿奏言:“太后春秋高,不宜亲省小事。”令太后诏曰:“自今以来,唯封爵乃以闻,他事安汉公平决。”于是莽权与人主侔矣。

纲 夏五月,拜帝母卫姬为中山孝王后。

目 王莽恐帝外家卫氏夺其权,白太后:“前哀帝立,背恩义,自贵外家,几危社稷。今帝以幼年复奉大宗,宜明一统之义,以戒前事,为后代法。”乃遣使即拜帝母卫姬为中山孝王后,赐帝舅宝、玄爵关内侯,皆留中山,不得至京师。

纲 封公子宽为褒鲁侯,孔均为褒成侯。

纲 壬戌,二年,春,黄支国献犀牛。

目 黄支在南海中,去京师三万里。王莽欲耀威德,故厚遗其王,令遣使贡献。

纲 越巂郡上黄龙游江中。

目 太师光等咸称“莽功德比周公,宜告祠宗庙”。大司农孙宝曰:“周公上圣,召公大贤,尚犹有不相悦,著于经典,两不相损。今风雨未时,百姓不足,每有一事,群臣同声,得无非其美者?”时大臣皆失色。会宝遣吏迎母,母道病,留弟家,独遣妻子。司直陈崇劾奏宝,坐免,终于家。

纲 帝更名衎。

纲 大司空崇免,以甄丰为大司空。

纲 大旱、蝗。

纲 陨石于巨鹿二。

纲 大夫龚胜、邴汉罢归。

目 光禄大夫楚国龚胜、大中大夫琅邪邴汉,以王莽专政,皆乞骸骨。莽令太后策诏之曰:“朕愍以官职之事烦大夫,大夫其修身守道,以终高年。”皆加优礼而遣之。梅福亦知莽必篡汉,一朝弃妻子去,不知所之。人传以为仙,其后人有见福于会稽者,变姓名为吴市门卒云。

纲 秋九月晦,日食。

纲 癸亥,三年,春,聘安汉公莽女为皇后。

纲 夏,安汉公莽杀其子宇,灭中山孝王后家,杀敬武公主及氾乡侯何武、故司隶鲍宣等数百人。

目 莽长子宇非莽隔绝卫氏,私与卫宝通书,教卫后上书求至京师。莽不听,宇与师吴章及妇兄吕宽议,章以为莽好鬼神,可为变怪以惊惧之,因推类说令归政卫氏。宇即使宽夜持血洒莽第门,吏发觉之,莽执宇送狱,饮药死。尽灭卫氏支属,唯卫后在。吴章要斩。

初,章为当世名儒,教授千余人。莽以为恶人党,皆当禁锢,不得仕宦,门人尽更名他师。平陵云敞时为大司徒掾,自劾吴章弟子,收抱章尸归,棺敛葬之。莽因是狱,穷治党与,连引素所恶者悉诛之。元帝女弟敬武长公主,素非议莽;红阳侯立,莽尊属;平阿侯仁,素刚直;皆以太皇太后诏,迫令自杀。郡国豪杰,及汉忠直臣不附莽者,何武、鲍宣及王商、辛庆忌诸子,皆坐死,凡数百人,海内震焉。北海逄萌谓友人曰:“三纲绝矣,不去,祸将及人!”即解冠挂东都城门,归,将家属浮海,客于辽东。

纲 甲子,四年,春二月,加安汉公莽号“宰衡”。

纲 起明堂、辟雍、灵台,立乐经,征天下通经异能之士。

纲 乙丑,五年,夏四月,太师光卒,以马宫为太师。

纲 五月,加安汉公莽九锡。

纲 冬十二月,安汉公莽弑帝。

目 帝益壮,以卫后故,怨不悦。莽因腊日,上椒酒,置毒酒中;帝有疾。莽作策请命于泰畤,愿以身代,藏策金縢,置于前殿,敕诸公勿敢言。帝崩,葬康陵。

纲 以平晏为大司徒。

纲 太皇太后诏征宣帝玄孙,又诏安汉公莽居摄践阼。

目 太后与群臣议立嗣。时元帝世绝,而宣帝曾孙莽皆恶其长大,曰:“兄弟不得相为后。”乃悉征宣帝玄孙,选立之。

初,泉陵侯刘庆上书,言:“皇帝富于春秋,宜令安汉公摄行天子事,如成王、周公故事。”至是前辉光谢嚣奏,浚井得白石,有丹书,文曰“告安汉公莽为皇帝”。太后曰:“此诬罔天下,不可施行!”太保舜谓太后:“莽非敢有他,但欲称摄以重其权,镇服天下耳。”太后力不能制,乃下诏曰:“已征孝宣皇帝玄孙二十三人,差度宜者,以嗣孝平皇帝之后。玄孙年在襁褓,不得至德君子,孰能安之!其令安汉公居摄践阼,如周公故事,具礼仪奏!”于是群臣奏言:“请安汉公践阼,如天子之制,祭赞曰‘假皇帝’,民臣谓之‘摄皇帝’,自称曰‘予’。平决朝事,常以皇帝之诏称‘制’,其朝见太皇太后、皇帝、皇后皆服臣节。”诏曰:“可。”

右西汉十二帝,共二百十四年,并王莽篡位合二百三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