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明代典章制度。官修。前后修撰共三次, 弘治时成书, 180卷。 正德时重校、刊行。大抵以1393年 (洪武二十六年) 诸司职掌为主,参考有关典制史籍12种, 记述明初至弘治之典章沿革科条改易。 首卷为宗人府, 2~163卷皆六部职掌, 164~178卷为诸文职, 末2卷为诸武职。南京诸曹不另立条目附北京诸曹,与北京异者乃另立条目。 嘉靖时续修明 《会典》 53卷, 未颁行。万历时重修成 《万历重修会典》, 题申时行等撰。凡228卷。载洪武至万历间各项典章制度。增加正德至万历间事例。 以六部为纲,分述诸司职掌与事例, 冠服、礼仪等附有插图。 内容丰富, 于一代典章甚为详备, 凡诸史志之所未详, 皆具始末, 可资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