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之二百七

洪武二十四年春正月己丑朔,上御奉天殿受朝贺,大宴群臣。

乌思藏必力公尚师辇卜阇搠思吉结卜遣使坚敦真等以所获故元云南行省银印来献,及黑胜等寺僧吉剌思巴星吉等遣喃哥等来贡马及方物,诏赐使者文绮衣各一袭、钞二十五锭。

赐西天尼八剌国王及乌思藏灌顶国师十四部使者扎撒巴鲁等文绮帛衣各一袭,钞有差。使还,诏赐西天尼八剌国王马达纳罗摩等绮、帛各六匹,复命礼部加赐马达纳罗摩玉图书、红罗伞各一。

定国子监官品秩员数:祭酒一人,从四品;司业一人,正六品;监丞一人,正八品;典簿一人,博士五人,助教十五人,从八品;学正十人,正九品;学录七人,典籍一人,从九品;掌馔二人,杂职。中都国子监设祭酒、司业、监丞、典簿、博士、学正、学录、掌馔各一人,助教二人品,秩与在京同。

庚寅,命户部储粮十六万石于临清,以给训练骑兵。

永顺宣慰使司宣慰使彭添保遣其子木答踵来朝,金筑安抚司土官德弟遣把事贡马,保靖宣慰使司宣慰使彭万里贡方物,俱赐文绮、钞有差。

辛卯,刑部尚书杨靖奏:“朝廷设置勘合,所以稽考庶务,使无留滞。今天下诸司乃有累年稽缓者,致使案牍山积,庶务不清,请逮问之。”诏免问,更为限期督之。

癸巳,赐高丽使臣密直副使姜隐、门下评理金南德钞有差。

赐山东诸城县民徐成儿钞十锭。初,成儿之母年八十,尝侵疾几死,成儿焚香吁天,请以身代之,后三日,母病愈。耆民吕兴等举其孝行以闻,徵至京,赐钞遣还。

诏发苏州府长洲常熟吴县民丁三万八千余人修筑通州并海圩岸。

甲午,置四川龙州军民千户所。

乙未,筑绍兴上虞县海堤四千丈及改造石闸,计工万六千一百六十。

上命五军都督府及兵部臣曰:“往者,军官有犯法当死者,朝廷尝贷之,谪徙云南。今已久,必知改过,可岁以半俸给之。”

升芜湖知县李行素为刑部左侍郎。行素在官多政绩,故有是命。

以后军都督府佥事袁洪为左军都督佥事。

己亥,赐思明府署府事故知府黄忽都子黄广平及安平、万承、全茗、罗阳各土官文绮有差。

庚子,上谕户部免山东青、兖、登、莱、济南五府鱼课,听民采鱼,以济饥馑。

癸卯,大祀天地于南郊。

丙午,山东平度、博兴、福山、宁阳、长山五州县水,赈其民户五千一百四十三。

丁未,享太庙。

戊申,敕颍国公傅友德佩征虏将军印,充总兵官,定远侯王弼充左副将军,武定侯郭英充右副将军,于邳、徐、滕、兖、济南、平山、德州、乐安及北平都司属卫遴选精锐军士训练,以备边。越三日,陛辞,赐友德等白金各二百两、钞二百锭。

户部尚书赵勉言:“右军都督佥事张铨已封永定侯,颁赐诰券,其食禄千五百石未曾赐予。”诏以松江府官田给之。

沙州王子阿鲁哥失里等遣国公抹台、阿巴赤、司徒苦儿兰等贡马及璞玉。

以四川都指挥同知吴英为燕山左护卫指挥使。

己酉,赐耆民酒肉絮帛:四川巴县民廖文仓、邹奎、江西宁县民张焕俱年九十余,月给酒各三斗、肉五斤,岁加帛一匹、絮一斤;江西宁县民翁明寿、新建县民邹原善、湖广湘源县民黄思理俱年八十余,月给酒各三斗、肉五斤,俱复其家,所在有司以时给之。

庚戌,宋国公冯胜、凉国公蓝玉、东川侯胡海、怀远侯曹兴、江夏侯周德兴、鹤庆侯张翼、靖宁侯叶昇、会宁侯张温、江阴侯吴高来朝正旦节,辞归,各赐钞,公一百锭、侯五十锭。

辛亥,北平布政使司左参议周倬言:“大宁、会州、山海三卫所属驿马皆屯田军士牧养,有丁产者衣食仅足,刍菽可供,其贫窭者家且不给,何有于马?以故岁多损瘠,宜令官核之。凡贫者仍发为军,而于大宁各卫选军士之稍富者充之,庶两便焉。通州白河北接太山诸河水道,东南至直古海口,每霖雨时降,水涝泛涨,桥梁颓圯,修筑劳民,其通州旧有粮船六十余艘,罢运已久,宜改为浮梁于白河之上,以便经行。北平之遵化、石门、滦阳三驿北接大宁要道,使客络绎,置马十匹,而永平府榆关、迁安、卢峰口三驿惟往辽东一路,驿置马十七匹,多寡不均,臣以为宜令榆关等三驿止存马十匹,余马拨置遵化等驿为便。北平府郑村、常度、深沟三坝比因通州里河漕运,故设官管领,人夫递送,今河道淤塞,舟舡不通,三坝所置官夫亦当裁减。”书奏,命廷臣议行之。

赐海运军士万三千八百余人胡椒、苏木、铜钱有差。

壬子,赐四川石柱宣抚司土官同知陈兴潮及其子文义白金百两,以从征散毛洞有功故也。

刑部言:“兖州曲阜世袭知县孔希文境内水患不报,请逮问之。”上曰:“阙里世职,先圣之后,非他有司比,勿问,被水人民令户部赈之。”

甲寅,前军都督府奏发福建汀州卫卒余丁往凉州补伍,上以西凉去福建万余里,且闽人不耐寒,但令在京居住,给粮赡之。

苏州府崇明县民赵以礼奏:“本县地居海中,四望皆洪涛巨浪,全倚圩岸捍潮汐以耕稼。日者,飓风暴作,堤防就圯,人民垫溺,岁用不登,幸垂轸念,以全民生。”上览奏,恻然曰:“生民荡析而复艰食,甚可悯也。”即命户部运京仓粮三万石至崇明赈之,仍命苏州府修其圩岸。

丙辰,礼部试左侍郎张智实授右侍郎,复以张衡为左侍郎,迁试右侍郎王起东为太常司丞。

四川会川、建昌二府土官遣其子王保等七人入国子监,诏赐钞锭、衣衾、靴袜。

丁巳夜,有大星青白色,光烛地,自梗河东西至近浊没。

免山东登、莱、青、兖、济南五府民粮。上谕户部臣曰:“闻山东之民旧岁被水灾,粟麦不收,衣食窘乏,其登、莱等府秋粮宜悉免之。”

二月戊午朔,西域哈梅里王兀纳失遣使请于延安、绥德、平凉、宁夏以马互市,陕西都指挥使司以闻。上曰:“夷狄黠而多诈,今求互市,安知其不觇我中国乎?利其马而不虞其害,所丧必多,宜勿听,自今至者悉送京师。”

己未,遣陕西西安右卫及华阳诸卫官军八千余人往甘肃屯田,官给农器、谷种。

庚申,芒部军民府知府速感、天全六番招讨使高敬严、建安州知州也先帖木儿子达失卜花、建昌府阔州知州普古子禄舍、礼州知州普德子阿白、中县知县禄舍及广西镇安府东兰、郍地二州土官、建昌府故女土官师尧夫弟安伯、柏兴州知州西天卜、乌撒军民府知府卜穆、会川府知府王春及德昌府土官、永昌州知州王若、隆州知州洪文、姜州知州普德、武安州知州王山、黎溪州知州自保、会理州知州普祐、威龙州知州普习、昌州知州吉七、里州知州普只、普济州知州及碧舍县知县赵士贤、麻龙县知县卢右等来朝,贡马及方物,各赐绮帛、钞锭。

赐国子监云南生杨仕贤等十一人衣钞。

辛酉,北平府吏民有坐收秋粮受贿者,论当死。上宥之,令输粟于边。

壬戌,赈山东高密、栖霞、莒州被水患民万五千九百余户,男女年十五以上者钞一锭,十岁以上者三贯,五岁以上者二贯,仍命他处被患者视例赈之。

擢河间府景州儒学正胡季安试国子祭酒。

癸亥,赐永定侯张铨钞八千锭,令创造居第。

以王兴、王中、李德成为太常司赞礼郎,俱以孝行选授。

甲子,置广西柳州卫中左、中右、中前三千户所,南宁卫所属武缘千户所、福建都指挥使司武平千户所、西安中卫中右千户所及京城外十六门并置千户所,各铸印给之。

四川都指挥使徐玉来朝,赐白金二百两、钞三百锭。

丙寅,上阅《汉书》“赐民爵”之令,谓侍臣曰:“汉高祖立社稷,施恩惠,赐民之爵,子孙相承以为法,或遇有事,輙赐民爵至二级、三级者,又听民转移与子,甚无谓也。夫爵所以命有德。礼曰:‘以贤制爵。’爵岂可滥及乎?且天下之人无贤、不肖,概赐以爵,则贤人、君子何以为劝?高帝诒谋若此,诚未尽善。”

丁卯,遣官释奠于先师孔子。

戊辰,祭大社、大稷。

庚午,赐岳州、归州、太平、荆州、武昌、安庆马船夫五百余人钞各三锭。

壬申,躬耕籍田,遣官享先农。

癸酉,上念将校有犯者虽宥罪复职而罢其廪禄,贫者无以为养,乃诏户部:“凡武臣得死罪而宥者给半禄,笞杖徒流而宥者全给,既死而有子孙者亦给之,其祖父致仕见给禄者不复给。”

左军都督冯诚自云南来朝,赐白金五百两、钞千锭。

命种桐棕漆树于朝阳门外钟山之麓。时以朝阳门外多隙地,故有是命,凡种桐棕漆树五十余万株,岁收桐油棕漆,以资工用。

以丽江府知府木德男木初袭父职,其弟亏为千夫长,守石门关。初,西平侯沐英奏:“土官知府木德已死,其子初当袭,而初守巨津州石门关,与西番接境,既袭职无守之者,请以其弟亏为千夫长戍守。”从之。

甲戌,徐州沛县民陈才兴言:“民饥,采草实为食。”上命户部令徐州即发仓廪以赈之,凡户三千六百八十,口二万三千九十。

丙子夜,太阴犯星宿。

己卯,琉球国中山王察度及其子武宁遣其臣亚兰匏、嵬谷致等奉表,贡马及方物。

赐留守中卫指挥使乃儿不花白金三百两、钞二百锭,燕山中护卫指挥使阿鲁帖木儿白金二百两、钞百锭。

宥澧州石门县官吏十四人罪。先是,县官言:“蛮寇作耗,焚掠县治,案牍皆为所毁。”耆民上言:“寇止焚其半,余皆官吏故毁,以灭其为弊之迹。”遣御史廉问得状,词连学官赵用彬等,用彬子诉于京师。上曰:“案牍既毁,余虽存,亦难稽考,不必穷治,并释勿问。”

丁亥,赐国子生张睿等五十三人冬衣、衾稠。初,有命赐监生衣物,睿等出使于外,至是始还。礼部言:“今时已春,宜罢给。”上曰:“监生一也,居者既给,行者不与,非宜,况居者逸而行者劳乎?皆如例给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