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伟大的爱国学者顾炎武逝世二百八十周年。
关于顾炎武的历史评价,全祖望写的《顾先生炎武神道表》最后一段话很中肯。他说:离开顾炎武的时代逐渐远了,读他的书的人虽然很多,但是能够说出他的大节的人却很少。只有王高士不庵曾说:炎武抱着沉痛的心,想表白他母亲的志向,一生奔走流离,心里的话,几十年来也没有机会说出来。可是后起的年轻人,不懂得他的志趣,却只称赞他多闻博学,这对他来说,简直是耻辱,只好一辈子不回家,客死外地了。这段话很好,可以表他的墓。我读了也认为很好,可以使人们对顾炎武这个人有更好的了解。
顾炎武首先是有气节的有骨头的坚强的爱国主义者,其次才是有伟大成就的学者。
顾炎武(1613—1682),字宁人,原来名绛,明亡后改名,有时自称为蒋山佣,学者称为亭林先生,江苏昆山人。他家世代有人做官,藏书很多。祖父和母亲对他的教育十分关心,六岁时母亲亲自教他《大学》,七岁跟老师读《四书》,九岁读《周易》,接着祖父就教他读古代军事家孙子、吴子的著作和《左传》《国语》《战国策》《史记》等书,十一岁读《资治通鉴》,到十三四岁才读完。十四岁进了县学以后,又读《尚书》《诗经》《春秋》等书,打下了很扎实的学术基础。母亲更时常以刘基、方孝孺、于谦等人的事迹教育他,要他做一个忠于国家、忠于民族的人。
炎武受教育的时代,也正是明王朝政治日益腐化,统治阶级内部分崩离析,互相倾轧,人民负担日益加重,民不聊生,东北建州(后称满族)崛起,明王朝接连打败仗,丧师失地,满汉民族上层统治集团矛盾最尖锐,汉族人民和统治集团矛盾最尖锐的时代。炎武的祖父教炎武读军事学书籍和史书,是有很深的用意的。
当时东南地区的知识分子组织了一个团体叫复社,吟诗作文,议论时事,名气很大,炎武和他的好友归庄也参加了。两人脾气都有些怪,就得了“归奇顾怪”的外号。
炎武的祖父很留心时事,那时候还没有报纸,有一种政府公报叫《邸报》,是靠抄写流传的,到崇祯十一年(1638)才有活版印刷。炎武跟祖父读了泰昌元年(1620)以来的《邸报》,对国家大事有了丰富的知识。二十七岁时考乡试没有录取,他“感四国之多虞,耻经生之寡术”,发愤读书,遍览二十一史和全国州县志书、当代名人文集、章奏文册等,单是志书就读了一千多部,抄录有关材料,以后还随时增补,著成两部书,一部叫《天下郡国利病书》,一部叫《肇域志》。《天下郡国利病书》着重记录各地疆域、形胜、水利、兵防、物产、赋税等资料。《肇域志》则记述地理形势和山川要塞。他晚年游历北方时,用两匹马、两匹骡装着书,到了关、河、塞、障,就访问老兵退卒,记录情况。说的有和过去知道不符合的,就立刻检书查对,力求记载的真实。他这种从实际出发,研究当前现实的学风,一反那个时代空谈性命,不务实际的学风。他这种治学精神、方法,为后来的学术界开辟了道路,指出了方向。
炎武从三十岁以后,读的经书、史书,都写有笔记,反复研究,经过长期的思索、改订,写成了著名的《日知录》。
顺治二年(1645)五月,清兵渡长江,炎武到苏州参加了抗清斗争。清军围昆山,昆山人民合力据守,城破,军民死了四万多人,炎武的好友吴其沆也牺牲了。炎武的母亲绝食自杀,临死时嘱咐炎武不要做异国臣子,不要忘了祖父的教训。炎武在军败、国亡、母死的惨痛、悲愤心情中,昂起头来,进行深入的隐蔽的反清斗争。这时期他写的诗如《秋山》:“北去三百舸,舸舸好红颜。”记录了清军掳掠妇女的惨状。“勾践栖山中,国人能致死。叹息思古人,存亡自今始。”以勾践复国自勉,表明了他爱国抗清的坚决意志。在以后的许多诗篇中,也经常流露出这种壮烈情感,如《又酬傅处士(山)次韵》:“时当汉腊遗臣祭,义激韩仇旧相家。”“三户已亡熊绎国,一成犹启少康家。”如《五十初度时在昌平》:“远路不须愁日暮,老年终自望河清。”又如:“苍龙日暮还行雨,老树春深更着花。”都表明了他至老不衰的英雄气概。
明宗室福王由崧在南京称帝,改元弘光,任命炎武为兵部司务,炎武到过南京。福王被俘,唐王聿键在福建称监国,改元隆武。鲁王以海也在绍兴称监国。唐王遥授炎武为兵部职方司主事,炎武因母丧未葬不能去,不久,唐王也兵败被杀。鲁王流亡沿海一带。1647年秋天,炎武曾到沿海地方,和抗清力量联系。地方上有汉奸地主要陷害他,炎武不得已伪装成商人,奔走江、浙各地,前后五年。《流转》诗中说:“稍稍去鬓毛,改容作商贾。却念五年来,守此良辛苦。畏途穷水陆,仇隹谁在户。故乡不可宿,飘然去其字。”便是这几年间的事。
1655年发生了陆恩之狱。
陆恩是炎武家的世仆。在炎武出游时,投奔到官僚地主叶方恒家。炎武家庭经历丧乱,缺钱使用,把田产八百亩卖给叶家,叶方恒存心想吞并顾家产业,掯勒只给半价,这半价还不给钱,炎武讨了几年才给了一点。恰好陆恩得罪了主人,叶方恒便叫他出面告炎武通海(通海指的是和沿海抗清军事力量勾结,在当时是最大的罪名)。炎武急了,便和家人设法擒住陆恩,扔进水里淹死了。陆恩的女婿又求叶方恒出面告状,用钱买通地方官,把炎武关在叶方恒家奴家里,情况十分危急。炎武的好友归庄只好求救于当时赫赫有名的汉奸官僚钱谦益,谦益说,这也不难,不过要他送一门生帖子才行。归庄知道炎武决不肯这样做,便代写了一个送去。炎武知道了,立刻叫人去要回来,要不回来,便在大街上贴通告,说并无此事。谦益听了苦笑说,顾宁人真是倔犟啊!后来炎武的另一朋友路泽溥认识兵备道,说明了情由,才把案子转到松江府,判处为主杀家奴,炎武才得脱祸。
叶方恒中过清朝进士,做过官,有钱有势,炎武和他结了仇,家乡再也住不下去了。1657年炎武四十五岁,决定到北方游历,一来避仇,二来也为了更广泛地结纳抗清志士,继续进行斗争。
从这一年起,炎武便仆仆风尘,奔走于山东、河北、山西、陕西等地。他的生活情况,在与潘次耕(耒)信中说:“频年足迹所至,无三月之淹,友人赠以二马二骡,装驮书卷,一年之中,半宿旅店。”旅途的艰苦,《旅中》一诗说:“久客仍流转,悉人独远征。釜遭行路夺,席与舍儿争。混迹同佣贩,甘心变姓名。寒依车下草,饥糁粝中羹……买臣将五十,何处谒承明?”他的心境,在《寄弟纾及友人江南》诗中说:“自昔遘难初,城邑遭屠割。几同赵卒坑,独此一人活。既偷须臾生,讵敢辞播越。十年四五迁,今复客天末。田园已侵并,书卷亦剽夺。尚虞陷微文,雉罗不自脱。”是十分沉重、紧张的。
在游历中,结识了孙奇逢、徐夜、王宏撰、傅山、李中孚等爱国学者和李因笃、朱彝尊、毛奇龄等文人,观察了中原地区和塞外的地理形势,并且在山东章丘买了田产,在雁门之北,五台之东,和李因笃等二十多人集资垦荒,建立庐舍,作为进行隐蔽活动的基地。
1663年,南浔庄氏史案发,炎武的好友吴炎、潘柽章牵连被杀,炎武所藏史录、奏状一两千本借给吴、潘两人的,也随同散失。庄廷鑨修史时,也曾托人邀请炎武参加,炎武看了情况,知道庄廷鑨没有学问,不肯留下。书刻版时没有列上炎武姓名,这才幸免于死。
五年后,莱州黄培诗狱案发,炎武又被牵连,从北京赶到山东投案。案情是莱州人姜元衡告发他的主人黄培写逆诗(反对清朝的诗),又揭发吴人陈济生所编《忠节录》,说这书是顾宁人编的,书上有名的牵连到三百多人。李因笃听到消息,立刻赶到北京告急营救,炎武的许多朋友也到济南帮忙,这时朱彝尊正在山东巡抚处做幕僚,几方面想法子,炎武打了半年官司,居然免祸,可也够危险了。
炎武虽然饱经忧患,跋涉半生,却勤勉好学,没有一天不读书,没有一天不抄书,蝇头行楷,万字如一。朋友们有时终日宴饮,他总是皱眉头,客人走了,叹口气说:可惜又是一天白白度过了。读的书越多,游历的地方越多,写的书也越多,名气也就越大。1671年熊赐履要举荐炎武助修《明史》,他当面拒绝说:“果有此举,不为介推之逃,则为屈原之死矣。”1678年叶方霭、韩菼又打算举荐炎武应博学鸿儒科,炎武坚决辞谢,一连给叶方霭写了三封信,表明态度,叶方霭知道不能勉强,方才作罢。为了避免这类麻烦,炎武从此再也不到北京来了。
1677年,炎武已经六十五岁了。从山东到陕西华阴,住王宏撰家。王宏撰替他盖了几间房子,决定在此定居。两年后写信告诉他的侄子说:陕西人喜欢经学,看重处士,主持清议,和他省人不同。在此买水田四五十亩,可以维持生活。华阴这地方是交通枢纽,就是不出门,也可以看到各方面来的人,知道各地方的事情。一旦局势有变化,跑进山里去守险,也不过十来里路。要是志在四方呢,一出关门,就可以掌握形势。从这封信可以看出,炎武之定居华阴,是和他的一生志愿抗清斗争密切相关的。
这时候,炎武的三个外甥都已做了大官,徐元文是顺治十六年(1659)状元,康熙十八年(1679)任《明史》监修总裁官,第二年任都察院左都御史。徐乾学是康熙九年(1670)探花,徐秉义是康熙十二年(1673)的探花。三兄弟在青年时都曾得到过炎武的资助和教育。他们看到舅父年老,流离外方,几次写信迎接炎武南归,答应给准备房子和田产,炎武回信坚决拒绝。他不但自己不肯受这几个清朝新贵的供养,连他的外甥要请他的得意门生潘耒去做门客,也去信劝止。义正词严地指出这些人官越大,门客越多,好巴结的人留下,刚正方直的人走开,他们不过要找一两个有学问的人在身边来遮丑而已。应该知道香的和臭的东西是不可以放在一个盒子里的,要记住白沙在泥,与之俱黑的话,不要和狎客豪奴混在一起才是。从这两件事,可以看出炎武的生性刚介和气节。
和他的为人一样,炎武做学问也是丝毫不苟的,总是拿最严格的要求来要求自己,从不自满。所著《音学五书》,前后历时三十多年,所过山川亭障,没有一天不带在身边。稿子改了五次,亲自抄写了三次,到刻版的时候,还改了许多地方。著名的《日知录》,1670年刻了八卷,过了六七年,他的学问进步了,检查旧作,深悔过去学问不博,见解不深,有很多缺点,又渐次增改,写成二十多卷。他很虚心,朋友中有指出书中错误的地方,便立刻改正。又十分郑重,有人问他近来《日知录》又写成几卷了,他说,别来一年,反复研究,只写得十几条。他认为知识是无穷无尽的,过去的成绩不可以骄傲,未来的成就更不可以限制自己。做学问不是一天天进步,便会一天天退步。个人独学,没有朋友帮助,就很难有成就,老是住在一个地方,见闻寡陋,也会习染而不自觉。对于自己在学术上的错误,从不宽恕,在给潘耒信上说:读书不多的人,轻易写书,一定会害了读者,像我《跋广韵》那篇文章便是例子。现在把它作废,重写一篇,送给你看,也记住我的过失。我生平所写的书,类此的也还很多,凡是存在徐家的旧作,可以一字不存。自己思量精力还不很衰,不一定就会死,再过些年,总可以搞出一个定本来。
对搜辑资料,也付出极大的努力。例如他在《金石文字记序》所说:我从年轻时就喜欢访求古人金石文字,那时还不很懂。后来读了欧阳修的《集古录》,才知道可以和史书相证明,阐幽表微,补阙正误,不只是文字之好而已。这二十年来,周游各地,所到名山、大镇、祠庙、伽蓝,无不寻求,登危峰,探窈壑,扪落石,履荒榛,伐颓垣,畚朽壤,只要发现可读的碑文,就亲手抄录,要是得到一篇为前人所没有看到的,往往喜欢得睡不着觉。对写作文字,态度也极为谨严,他立定宗旨,凡是文章不关联到学术的,和当代实际没有关系的,一概不写。并且慨叹像韩愈那样的人,假如只写《原道》《原毁》《争臣论》《平淮西碑》《张中丞传后叙》这几篇,其他捧死人骨头的铭状一概不写,那就真是近代的泰山北斗了!可惜他没有这样做。
他主张为人要“行己有耻”。有耻就是有气节,有骨头,做学问要“好古敏求”,要继承过去的遗产,努力钻研。对明代末期和当时的学风,他是很不以为然的。在《与友人论学书》里说:“呜呼!士而不先言耻,则为无本之人,非好古而多闻,则为空虚之学。以无本之人而讲空虚之学,吾见其日从事于圣人而去之弥远也。”也正因为他这样主张,这样做,所以有些人叫他为怪,和他合不来。
炎武于康熙二十一年(1682)正月,因上马失足坠地,病死于山西曲沃,年七十岁。
原载《人民日报》1962年2月7日
[1]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三一《明史》。
[2]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三一《明史》。清修《明史》起顺治二年,未几罢。至康熙十八年始开馆重修,规模极大。
[3]《鲒埼亭集》卷一一《梨洲先生神道碑文》,卷一二《亭林先生神道表》。
[4]《廿二史札记》卷三一,《明史》立传多存大体。
[5]《廿二史札记》卷三一,《明史》条。
[7]《国学论丛》一卷四期,陈守实《明史抉微》。
[8]《明史稿》五百卷原出万斯同手,殁后为王鸿绪所盗,攘为己撰。见全祖望《鲒埼亭集》、钱大昕《潜研堂集》、魏源《古微堂集》诸书。
[9]郑真字千之号荣阳外史的证据,是《四库总目》、《荣阳外史集》七十卷(两淮盐政采进本)——明郑真撰。真字千之,鄞县人,成化《四明郡志》称其研穷六经,尤长于《春秋》。吴澄尝策以治道十二事,皆经史之隽永,真答之无凝滞。洪武四年乡试第一,授临淮教谕,升广信府教授。
[10]作者另撰有《胡惟庸党案考》一文,可参看。
[11]《明史》卷二八七《王世贞传》。
[12]《袁中郎全集》卷一四,十之《掌故》。
[13]《啸亭续录》卷二。
[14]《明史》卷二二〇《赵世卿传》。
[15]张居正《张文忠公集·书牍》六《答应天巡抚宋阳山论均粮足民》。
[16]《桂洲文集》卷十三《奉敕勘报皇庄及功臣国戚田土疏》。
[17]《石隐园藏稿》卷五《嵩祝陛辞疏》。
[18]《壮悔党文集·正百姓》。
[19]包汝揖《南中纪闻》。
[20]《明史》卷一三〇《郭英传》。
[21]《明史》卷三〇〇《周能传》。
[22]《亭林文集》卷三《病起与蓟门当事书》。
[23]常例是一种附加税,津贴知县用费,变相的但又是合法的贪污行为。
[24]总督是地方的最高长官,辖一省或两、三省,总揽军民要政。
[25]都察院是朝廷负责纠察弹劾的衙门,都御史、左右副都御史是都察院的正副长官,其下有佥都御史,这些都是都察院的高级监察官员。另外对地方各道派有监察御史,按其工作性质分巡按御史(管司法)、巡盐御史(管盐政)、提学御史(管教育)等。巡按御史出巡时亦称按院。
[26]巡抚是比总督低一级的地方高级官员,管一省的军事和政治。也称抚台、都堂。
[27]钦差是由皇帝特派出京,代表皇帝查办政务的官员。
[28]明朝的时候,办理一省刑政和检查官员纪律的机关叫提刑按察使司,简称按察司,长官叫作按察使。明时一省分几个府,一府管几个州、县,府的长官叫知府。
[29]一条鞭法是明朝万历年间,把丁役、土贡等都归并在田赋内,按亩征收的一种收税办法。
[30]明朝自永乐皇帝迁都北京后,仍在南京保留中央政府的组织,和北京同时设有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分管各有关的政务。各部的长官叫作尚书,副长官叫作侍郎。户部是管财政经济的。
[31]管检查吏部工作的官员。
[32]封建时代臣下向皇帝陈述事情的报告叫“疏”。
[33]科举取士制度,规定每隔三年开一次乡试,应乡试的是有秀才或监生资格的人,乡试取中的就称为举人。监生,即是对有入国子监读书资格的人的简称。
[34]《国榷》《义例》。
[35]《上吴骏公太史书》。